在成12都办理双流区公寓抵押贷款需要什么资料?

① 成都二套房首付新政策

法律分析:一、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其中,成都市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新区南部园区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且贷款最长年限不超过25年;二、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等11个区域,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且贷款最长年限不超过25年;三、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其中,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南部园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等12个区域已拥有2套及以上(无论是否有贷款或是否结清相应贷款)住房的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其他地区,已拥有2套及以上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② 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法律分析:1、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

2、第二套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三、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③ 成都买二套房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1、2015年第二套房贷款中央最新政策公布:第二套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由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个人公积金购买第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降低的通知。2、对拥有第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第二套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3、购买第二套房贷款支付首付比例降至40%。4、对已经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商品房,第二套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④ 在成都买二套房首付几成有何限制条件怎么落成都户口

1、如果您是商业贷款,无在还贷款,首付3成;有1个在还贷款,首付四成;有2个在还贷款,拒贷;其他的暂无限制;

2、如果您是公积金贷款,分两种情况:

(1)买新房的话,无贷或者房贷记录已结清,省、市公积金首付均为2成,有两次或以上贷款且结清,省公积金首付4成;如果有1次房贷记录未结清,市公积金首付三成,省公积金首付4成;

(2)买二手房的话,无贷或者房贷记录已结清,省、市公积金首付均为2成,有两次或以上贷款且结清,省公积金首付4成;如果有1次房贷记录未结清,市公积金首付三成,省公积金首付4成。已建成10年以上的房屋,首付多付一成。

1、购买90平以上房屋,且在成都连续缴纳社保一年,即可落户;

2、购买90平以下房屋,需要持成都居住证2年以上且在当地连续缴纳社保2年以上;

3、通过人才引进、投靠等方式先落户成都,买房后平迁。

备注:以上落户政策均不得小于16平/人。

⑤ 成都新政策2021

法律分析:居民家庭名下在成都市无住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的(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住房贷款,下同),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居民家庭名下在成都市无住房但有已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或名下在成都市拥有1套住房但无住房贷款记录的,或名下在成都市拥有1套住房但住房贷款已结清的,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40%,购买非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50%。同时,取消了十年首付比例的限制。

法律依据:《成都市关于调整再交易房公积金贷款相关事项的通知》

一、关于再交易房住房价值的认定

购买再交易房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如所购再交易房由住建部门公布了成交参考价格,则住房价值按住建部门确认的网签备案合同价、房屋评估价以及住建部门公布的成交参考价格三者中的最低值认定,计算可贷额度。

二、关于楼龄超过10年首付款比例的规定

取消原“所购再交易房楼龄超过10年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相应提高10%”的规定。

⑥ 二套房能用公积金贷款吗

二套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
1、第二套住房可以继续申请公积金贷款,但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有偿员工发放公积金贷款。借款人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一套住房而未偿还贷款的,在购买第二套住房时不能使用公积金偿还抵押贷款;如果第一套房子是商业贷款,在按揭还款时,第二套房子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款以第二套房子为基础计算。
1、第二套住房贷款比率和利率实施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如果购买的转售房屋超过10年,最低首付比例将相应提高10%。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如果借款人在过去两年内有下列逾期情况之一,最低首付比例将相应提高30%: 贷款连续逾期3期以上但不超过6期,或6期以上但不超过12期;信用卡连续逾期6次以上,或累计逾期12次以上。实施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贷款利率为同期第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2、贷款金额:每笔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金额由成都市公积金中心根据本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金额、贷款金额计算公式、首付比例、能力系数、信用状况等确定。,综合评估借款人实际情况后,取最低值确定(四舍五入至1000元的整数倍)。成都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符合贷款条件的两名及以上员工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单个员工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
3、贷款限额=(借款申请人公积金支付余额+共同申请人公积金支付余额)×支付时间系数×20倍。如果连续正常存款时间少于12个月,存款时间系数为0.5;如果连续正常存款时间为12-24个月,存款时间系数为0.9;连续正常存款时间超过24个月是的,存款时间系数为1。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申请人可根据持续正常支付时间较长的一方确定支付时间系数。

一、二套房贷款要求有哪些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
2、借款人应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

1、爸妈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买房,算二套房;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3、个人虽然有全款购买的房子,但是再贷款买房仍算二套房;虽然按照之前“认贷不认房”是可以看做首套房,但因为新政规定是“认贷又认房”,只要名下有房,再贷款都算二套房;
4、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同样,也是因为“认贷又认房”,虽然房子卖了,但仍然有房子的记录,所以还是算二套房。
5、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认贷又认房”,这个贷不仅指的是商业贷款,也包括公积金贷款;
6、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7、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⑧ 成都二套房首付新政策2022

法律分析:1、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其中,成都市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新区南部园区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且贷款最长年限不超过25年
2、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等11个区域,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且贷款最长年限不超过25年
3、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其中,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南部园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等12个区域已拥有2套及以上(无论是否有贷款或是否结清相应贷款)住房的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他地区,已拥有2套及以上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省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实施方案》 第三十六条 提出四川省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除西昌市)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四川省其他地区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⑨ 成都买第二套房条件

法律分析:第二套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由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个人公积金购买第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降低的通知。对拥有第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第二套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购买第二套房贷款支付首付比例降至40%。对已经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商品房,第二套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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