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资企业需要做外汇局境内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量权益登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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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境内(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的通知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佛山市商务局
关于2017年境内(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的通知
   2016年度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于日正式开始,截止时间为日,为进一步做好本年度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的工作,请各单位及时完成数据报送,外汇局将对未按时完成申报的企业进行业务管控,届时被管控企业将无法办理资本项下业务。申报操作流程可扫下方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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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佛山市汾江中路135号 邮编:528000 电话:(
传真:(69 E-mail:fsswj@东莞市2016年(外汇年检)境内外投资企业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年境内外投资企业
东莞市各外商投资企业和境外投资企业: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要求,现将2016年外商投资企业境内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和(或)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以下简称存量权益登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存量权益登记时间
每年1月1日至
9月30日(含)。
二、存量权益登记对象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含)前已在外汇局或银行办理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企业应申报FDI存量权益登记)和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的境内企业(企业应申报ODI存量权益登记)。外方股东仅为境内投资性公司的外商投资企业无需参加存量权益登记;由境内投资性公司与境外投资者共同出资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应由外商投资企业向其所在地外汇局申报(其外方权益应剔除境内投资性公司享有的权益)。
境内居民个人经外汇局或银行登记备案设立的境外特殊目的公司均应参加年度存量权益申报(以外汇登记日期为准,即2015年(含)之前登记设立特殊目的公司,需申报数据)。境内居民个人仅需申报境外控制或持有的第一层境外特殊目的公司的存量权益,间接控制的特殊目的公司暂无需申报。特殊目的公司存量权益申报的主体为境内个人。由于目前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企业版未开通个人申报功能,因此,只能由银行、会计师事务所代为申报。相关境内个人可委托银行或会计师事务所,由其代为申报境外投资存量权益数据(如东莞辖内银行出现因系统问题无法申报的情况,企业可委托广州市银行代为申报)。银行或会计师事务所可参照境内机构境外投资企业存量权益申报方法代理境内居民个人完成特殊目的公司存量权益申报手续(注:主体组织机构代码需录入境内居民个人身份证号码)。
三、存量权益登记内容
(一)企业基本信息表
(二)对应年度境内直接投资外方权益统计表或境外直接投资中方权益统计表(附件1、2)
四、存量权益登记报送方式
年度存量权益登记申报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http://asone./asone/)的资本项目信息系统报送,不再要求企业出具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对应年度外汇年检报告。外商投资企业可自行申报(操作见附件3),或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存量权益登记数据报送手续。为提高报送数据的规范性、准确性,外汇局鼓励外商投资企业通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外汇指定银行办理数据报送手续。外汇局将加大对存量权益登记数据的质量核查力度,提高存量权益登记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五、其它事项
1、外商投资企业与境外投资企业的境内投资主体应于每年1月1日至9月30日(含)期间,报送上年度存量权益相关数据信息。
2、数据报送企业自行对申报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注册地外汇局不再逐项审核。
3、数据报送企业注册地外汇局负责事后对企业报送的境内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内容进行抽查,对于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外汇局按相关程序通过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业务管控功能暂停该企业相关外汇业务,并依法予以处罚。
4、未按时参加存量权益登记的企业在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中将被设置为“业务管控”状态,企业无法办理后续外汇业务。逾期申请补报的,将视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后方可办理补报手续,在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中恢复为正常业务状态。
5、外商投资企业可登陆东莞外汇业务网(http://whyw.
)查询、下载最新存量权益登记相关信息,如有问题可向外汇指定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咨询。外汇局咨询电话:、。
6、企业访问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如遇登录用户名和密码遗忘或错误等问题,应到当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密码重置。
7、其他未尽事宜,可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境内直接投资外方权益统计表
2、境外直接投资中方权益统表
3、境内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操作指引(企业版)
4、导入EXCEL年度报告表格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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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东莞市中心支局
&&&&&&&&&&&&&&&&&&&&&&201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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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外商投资企业存量权益登记的通知&
来源:烟台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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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外商投资企业存量权益登记的通知
各外商投资企业:
&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2015年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改为存量权益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时间为日至9月30日。
二、参检的外商投资企业可自行或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报送存量权益数据。(报送网址为: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
三、为便于企业访问资本项目信息系统,解决往年存在的密码遗失和反复重置问题,外汇局统一给每个企业增加了专用的存量权益登记工作的业务操作员用户:用户代码为quanyidj,用户名称为存量登记专用操作员,登录密码为Aa。企业端已经存在的具有存量权益登记功能的用户仍可继续使用。
四、企业上报数据后,可查询流转状态,如显示&已完成申报&则表明企业已完成存量权益数据报送工作。
五、数据上报说明: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http:/asone./asone/)-公告栏目-【资本项目业务(企业版)】关于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功能上线的说明
国家外汇管理局烟台市中心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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