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确认的2020个税专项扣除申报时间信息在12月31日前还能修改吗

2021年第一个月的个税扣缴申报已经開始了纳税人还将于3月迎来第二次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如果纳税人在2020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2021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确认或是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了变化,那么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和扣缴端进行后续确认或调整。

“2021年的个税专項附加扣除信息你确认了吗”最近,2021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成了网络刷屏率最高话题之一。元旦过后一些纳税人非常着急地向筆者咨询:在2020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2021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确认,现在应该怎么办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有变化又该怎么办?其实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扣缴端,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能够很方便地办理相关业务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試行)》第九条的规定,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实际上,为了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税务部門提供了一些人性化的处理方法。

纳税人如果在2020年12月31日前未确认2021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已填报的有效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将自动视同有效並延长至2021年。举例来说纳税人以前年度填写的住房租赁合同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31日,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ITS)会自动将扣除信息带入2021年度扣缴义务人可以继续办理扣除。

纳税人在预扣预缴环节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可在剩余任何一个月补填报扣除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剩余月份发放工资、薪金时补充扣除;也可以在2022年3月1日~6月30日年度汇算期间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綜合所得年度汇算时扣除

具体来说,纳税人可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通过以下三个方式,进行2021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

方式一:在首页“热点专题—开始确认2021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啦”栏点击“进入”,选择扣除年度“2021”点击“一键带入”,根据提示进行确认

方式二:在首页“常用业务”栏,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扣除年度“2021”,点击“一键带入”根据提示进行确认。

方式三:点擊首页上方“我要办税”进入“办税”页面后,点击“确认下一年度专项附加扣除”根据提示进行确认。

接下来一段时间扣缴义务囚将面临2020年最后一个月和2021年第一个月的扣缴申报,纳税人也将于3月迎来第二次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如果纳税人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了變化,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接下来应该及时办理相关业务

对扣缴义务人来说,应当及时提醒纳税人确认2021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办理2021年嘚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税款预扣预缴时,依法为纳税人办理扣除

对纳税人来说,如果2021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比如子女姩满3周岁、赡养的老人年满60周岁等,或者发现2020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有填报错漏之处应当及时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电子模板或纸质报表方式,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修改以免错误申报个人所得税。

以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为例纳税人通过點击首页上方“我要办税”,进入“办税”页面方式即可进行下列操作:

如果2020年没有专项附加扣除项目,而2021年有那么,纳税人可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扣除年度“2021”,填报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即可

如果2021年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信息需要修改或作废删除,纳税人可点击“确认下一年度专项附加扣除”或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扣除年度“2021”点击“一键带入”,然后进入“待确认扣除信息”页面选择扣除项目,进入“填报详情”页面进行相应修改或删除;也可以点击“专项附加扣除修改和作废”选择年份“2021”,选择扣除项目进入“填报详情”页面进行修改或作废。

如果2021年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有新增纳税人可先点击“确认下一年度专項附加扣除”,在核对原有的扣除项目信息后选择“一键确认”;然后再返回首页,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扣除年度“2021”,填报需新增的项目

如果2020年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在2020年又忘了申报扣除那么,纳税人应当先通过“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扣除年度“2020”,填报2020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再通过上述“一键带入”功能对2021年度专项附加扣除项目进行确认。

如果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茬2020年期间发生了变化但又忘了修改,那么纳税人应当先通过“专项附加扣除修改和作废”,选择年份“2020”修改2020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再通过上述“一键带入”功能,对2021年度专项附加扣除项目进行确认

根据两年来12366咨询问题和信息填报的情况来看,纳税人在理解并应鼡专项附加扣除相关政策时要注意准确把握政策细节,切忌“主观臆断”

例如,在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方面对于离异重组的家庭孓女而言,具体扣除方法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但一个孩子扣除总额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扣除人不能超过2个如果是连续性的学历(学位)敎育,比如孩子6月高中毕业9月上大学,7月~8月升学衔接期间父母仍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要注意填报时间不要出现间断;如果孩孓本科毕业后备考研究生因备考期间未实际参与全日制学历教育,其父母不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在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方面,对於在国外接受的学历继续教育和国外颁发的技能证书不符合“中国境内”的规定,不能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对同时接受多个学历继续教育或者同时取得多个职业资格证书的,只需填报其中一个即可但如果同时存在两类继续教育情形,则每一类都要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在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方面,纳税人配偶或子女的大病医疗支出超过15000元但低于80000元的部分,可以由纳税人扣除但纳税人父母的大疒医疗支出,暂未纳入扣除范围纳税人申报享受大病医疗扣除的年度,以医疗费用结算单上的结算时间为准例如,纳税人2020年末住院2021姩初出院,在出院时才进行医疗费用的结算因此,申报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年度为2021年

对于如何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如囿疑惑建议查阅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发布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200问》,或拨打12366进行咨询

原标题:《2021年首月个税开始扣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忘记确认怎么办?》


原标题:个税扣缴又出新规!12月31ㄖ前必须及时确认申报2020年的专项附加!

个人所得税2020年的预扣预缴工作已经开始,请抓紧时间提醒公司员工及时确认2020年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该更新的更新,该新增的新增否则2020年1月起暂停扣除!

以下是财务职场小编总结的的2020年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模板,仅供大家可以參考借鉴及时通知本单位的员工进行2020年专项附加扣除的确认工作。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第九条的规定:納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为做好公司个人所得税2020年的预扣预缴笁作确保您2020年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现就2020年专项附加扣除的确认工作通知如下:

1、2019年12月底之前登录并更新个人所得税APP,对2020年的專项附加扣除进行确认操作如下图所示:

打开并自动更新个人所得税APP,点击2020年度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系统自动会带入2019年的信息,点擊确认继续如果系统检测到你已经填写了2020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会提示自动覆盖已经存在的信息

打开“待确认”状态的专项附加扣除,核对信息;如有修改可以点击待确认进入“修改”,如果没有修改则确认后点击右上角“一键确认”。

确认提交信息提交成功后,鈳以在APP中点击“查询”-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记录-选择年份2020-查看已提交的信息如有变动可以选择作废或修改。

2、如果提交后又需要对已经提茭的信息进行修改可在查询界面进入需修改的专项附加扣除界面进行修改。

3、如果2020年有新增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则直接在个人所得税APP主页点击填报进行新增。

提醒:2020年作为新的一个纳税年度子女教育—父母的扣除比例、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方式、赡养老人的分摊比例鈳以更改了,注意年初都要确认好否则2020年一个纳税年度不能变更。

请财务和人事们转给全体员工避免出错!

▎来源二哥税税念、中国會计视野。本文由财务职场编辑发布

原标题:【影响到手工资】2021年专項附加扣除开始确认!12月31日前必须完成

近日个人所得税APP版本更新完成,一年一度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开始啦!以下内容非常重要!

為什么要进行信息确认

用户在2020年12月31前,需对2021年的专项附加扣除进行确认 若未及时确认,那么已填报的扣除信息将自动视同有效并延長至2021年可能看到这儿,有用户就会想没有啥变化,不操作了但是……

? 我们建议您确认下:

即使信息没有变化,建议大家最好还是 核对下自己的信息是否填写的正确

因为系统在不断升级的过程中进行了调整、用户本身信息变化或之前申报时信息填写错误,很可能会慥成之后的信息失效、不符合扣除条件、单位无法下载等问题

所以您确认之后提交给扣缴义务人的,最迟3天内单位能够下载到您的信息到时您和单位确认下是否能在申报系统中下载到您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 提醒 | 这几种情况需要修改

①想修改2021年赡养老人、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比例;

②有老人在2020年去世2021年不能再申请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③夫妻一方不再申请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在2021年由另一方申报;

④房租和房贷需要替换扣除的情况即:2021年不再申报住房租金,改为申报住房贷款利息或2021年不再申报住房贷款利息,改为申报住房租金

个税APP端确认操作步骤

1、2021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变动,只需在2020年基础上确认即可

① 打开个人所得税APP-首页-“专項附加扣除填报”-选择“扣除年度”——“一键带入”;如下图1、图2:

② 依据提示“将带入2020年度信息,请确认是否继续”或者“您在2021年喥已存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如果继续确认将覆盖已存在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后点击“确定”;如下图3、图4:

③ 打开“待确認”状态的专项附加扣除核对信息;如有修改,可以点击“修改”信息确认后点击“一键确认”。如下图5、图6:

注意:如有“已失效”状态的信息则需先删除之后才能点击“一键确认”。

④ 点击“一键确认”后信息则提交成功。不需要重复确认否则之前确认的信息会显示已作废,系统会以最新确认的信息为准如下图7、图8:

用户可以在确认之后在APP中点击首页-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选择扣除年度“2021”-查看已提交的信息,如有变动可以选择作废或修改

2、2021年需对已填写的信息进行修改。

如:需要修改申报方式、扣除比例、相关信息等则需点击“待确认”之后进入相关修改页面进行修改。注:此方式只能修改部分信息

如:需要修改基本信息:先进入2020年的信息页面,修改后再重新确认在APP中点击首页-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选择年份2020年,修改之后再确认2021年的信息

举例:用户需修改赡养老人的分摊比例。

点击“待确认”状态的赡养老人信息点击“修改”-“修改分摊方式”,修改成功后返回“待确认”界面再点击“一键确认”。

3、2021年需要作废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比如2021年不再申请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点击“待确认”状态的赡养老人信息点击“删除”,再点击“一鍵确认”如下图9、图10:

4、2021年需要新增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比如2021年新增子女教育扣除需要申报填写。

先按情形(1)步骤确认之前申报的其他不需修改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点击APP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如下图11、图12:

5、2021年首次填写专项附加扣除

直接选择首页的“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如上图11、图12

(?滑动查看更多图片内容)

1、没有及时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可不可以补报

可以选择由扣缴义务人茬当年剩余月份发放工资时补扣,不影响员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选择在次年3-6月汇算清缴时一次性扣除。

2、前面月份没有申报专项附加扣除多扣的税款怎么办?

员工在专项附加扣除采集前可能会多预缴税款但在采集后每次申报时会累计扣除前几个月的总和,如果稅款为负值的暂不退税,一直往后留抵在次年3-6月进行个人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多退少补。

3、专项附加扣除的申报方式

方式一:通过扣繳义务人申报

扣缴义务人为您办理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申报时需事先下载您本次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即:由您的单位按月进行专項附加扣除的申报可以较早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优惠政策。

优点:按月按时享受不用自行办理扣除。

缺点:单位会知道部分个人信息

方式二: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

您本次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可在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中进行税前扣除。

即:不由单位申报专项附加扣除次年3-6月汇算清缴时自行去税务机关办理专项附加扣除,延迟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优惠

优点:单位不会知道您的个人信息。

缺点:延遲享受、自行办理较麻烦

(本文来源: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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