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入保税区的备案清单 报关单和出保税区的报关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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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税区出境货物备案清单的提问
我单位有一票货物出口至保税区企业,在出口退税申报时,税务所要求提供报关单原件,出口备案清单原件,但由于对方企业为了节约资源在出口时把我单位货物和另一单位货物一起出口了。因此导致对方只提供了一张备案清单原件,且清单上的出口数量为我单位与另一单位货物数量总和。故我单位及另一单位所属税务所不能为我单位提供出口退税服务,就是我们提供复印件也不行。不知这种做法对不对?
匿名&浏览9391次&|& 15:57:40&
& 网友回答
报关单上的经营单位与出口退税的单位一致才能办理出口退税。
& 16:09:36&
只有在单证相符,单单相相符的情况下才可能办理出口退税,根据你描述的情况,该货物报关时报关单的经营单位、出口收汇核销单的经营单位都不是贵司的名称,所以贵司退不税的。
& 16:25:29&
回楼上网友,国税发[号
  针对出口退税政策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经商海关总署同意,现通知如下:
  一、保税区外的出口企业销售给外商的出口货物,如外商将货物存放在保税区内的仓储企业,离境时由仓储企业办理报关手续的,保税区外的出口企业可凭货物进入保税区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仓储企业的出口备案清单及其他规定的凭证,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保税区海关须在上述货物全部离境后,方可签发货物进入保税区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
&&&&因此以上两个回答均文不对题。
& 16:4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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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迎十九大,暂时无法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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