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失业保险太原居住证 六个月要六个月才办下来,失业保险两个月以内有效

2016年深圳失业保险办理时间期限及材料手续(流程图)
发表时间: 16:32:04 文章来源:
《2016年深圳失业保险办理时间期限及材料手续(流程图)》是有独特网()为你整理收集,如有错误请及时反馈: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目前,大众对于失业保险的办理时间期限以及材料手续有很多疑问,在这里呢,小编将带着大家的疑问对《2016年深圳失业保险办理时间期限及材料手续(流程图)》进行了整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因新政策还未颁布故沿用往年政策,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公布为准。  2016年深圳失业保险办理时间期限及材料手续(流程图)  据了解,我市新失业保险条例日开始施行,把异地务工人员首次纳入参保和享受待遇范围,规定用人单位的所有职工均纳入失业保险参保范围,对深圳户籍员工和异地务工人员等同对待。  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同时符合3个条件:  一是在深圳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二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也就是非“自愿失业”;  三是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即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因此,从今年1月1日起,非深户参保人也可领失业金。  按照规定,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照我市目前的最低工资标准2030元/月计算,为每月1624元。缴费年限满1年不足2年,可领取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缴费年限2至4年的,每满1年,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缴费年限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每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一站式”平台实现家门口申领  异地务工人员纳入深圳失业保险参保和享受待遇范围后,参保人数持续攀升,目前参保人数已达900多万人,在全国各大城市位居第二。为了方便失业人员在&“家门口”就近便利申领失业金,也减轻社保窗口的压力,市社保局依托劳动保障所及社区工作站等平台,打造高效便捷“一站式”失业金申领通道。  深圳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  这2个条件符合,你可以上在深圳居住地的居委会申请办理有的会要你在街道办理。(可能真要办理还有一些这证那证的,像居住证等)  离职在社保里的状态必须要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还有失业保险很多公司包括国企,对非深户都是从2012年中才开始缴的。办理深圳失业金先要到社区里办失业登记,还有你居住的有效期如果过期你还得到派出所刷一下,续一下有效期。  非深户领失业保险是可以领的,只是条件符合就行。  相关资讯:  从日起,我国大多数省份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和失业保险总费率将进行阶段性降低,降低期限暂按两年执行。这是记者从今日公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财政部发出的《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获悉的。  根据《通知》,从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区、市),将单位缴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高于9个月的省(区、市),可以阶段性将单位缴费比例降低至19%,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具体方案由各省(区、市)确定。  从日起,失业保险总费率在2015年已降低1个百分点基础上可以阶段性降至1%―1.5%,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0.5%,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具体方案由各省(区、市)确定。
[04-10] [04-10] [04-10] [04-10] [04-10] [04-10] [04-09] [04-09] [04-09] [04-09] [04-09] [04-09]
      河北居住证登记需要满半年才可正式申领 - 网易河北
十天内免登录
河北居住证登记需要满半年才可正式申领
今年2月15日起,我省居住证登记需要满半年才可正式申领。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人口管理支队科长李小龙提醒,办理居住证一定要尽早,以免“证”到用时方恨晚。
网易河北讯 考驾照、上车牌、子女入学,对省内的流动人口来说,需要提供居住证等相关证件。近日,河北新闻网“阳光理政”平台陆续接到网友留言,反映由于未及时办理居住证,一旦需用时才发现,居住证办理需提前半年登记,由此耽误了许多事情。据了解,今年2月15日起,我省居住证登记需要满半年才可正式申领。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人口管理支队科长李小龙提醒,办理居住证一定要尽早,以免“证”到用时方恨晚。网友烦恼:居住证申领需半年 耽误上学拿驾照来自张家口的李先生虽然在石家庄打工已经5个年头了,但一直没有办理居住证。直到今年6岁的儿子到了上小学的时候,他听说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需要提供当年5月31日之前在石家庄市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李先生准备好了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居住证,本以为是一件很简单的事儿,但工作人员却告诉他,按照新规现在登记办理居住证,半年后才能申领。“孩子5月份就要报名,这可怎么办呢?”李先生很是着急。无独有偶,在沧州任丘工作的刘利民也在为办理居住证而发愁。刘利民告诉记者,来自安徽的他两年前来到任丘打工,今年2月初他在任丘一家驾校报名学车。驾校工作人员告诉他,根据规定,非本地户籍人员在办理驾照时,还需要提交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明,不过居住证办理很快,一两天就能办好。2月底,他到派出所办理居住证时,才知道了新规定。“其实应该两年前到任丘时就办居住证的,一直拖到要考驾照时才想起要办。现在已经在驾校交了钱,只能等半年后居住证办下来再说了。”刘利民说。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今年2月15日省政府制定印发了《河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试行)》,其中规定,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已满半年作为办理居住证的条件之一。记者发现,由于很多人在要使用居住证时才准备办理,而此次居住证办理需半年登记时间,让短期内非当地户籍人员在入学、驾考等方面受阻。公安解释:登记满半年才可申领 建议及早办理据了解,2012年3月发布的《河北省居住证办理规范(试行)》,以居住证制度取代了暂住证制度。其中规定,公安派出所对流动人口提交的材料应当场审核,对材料齐全、符合申领条件的,当场办理发证。当时办理居住证,只需本人带齐资料前往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当天就能办好居住证。居住证新规出台后,为何要等半年时间?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人口管理支队科长李小龙告诉记者,我省在日已经施行的居住证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申领发放、证件管理方面的缺陷,需要进一步改进完善。同时,国务院公布的《居住证暂行条例》已于日起实施,其中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既是法定义务,也是申领居住证的基础,只有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满半年的流动人口,才可以申领居住证。”李小龙称。石家庄市栾城区公安局治安大队一位民警介绍,按照规定,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居住登记。但由于此前关于居住证的法规不够完善,居住证办理偏重于自愿,导致很多人只有到使用的时候才会办理。“这种随意的方式不仅对于当地的流动人口管理造成难题,而且会对其机动车驾照考试、出入境证明等办理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建议外来暂住人口及早办理居住证登记。”特别提醒:急用时可开具居住登记证明 早办早享受“福利”现在,办理居住证需登记满半年,如果急需居住证明该怎么办?李小龙告诉记者,对于急需居住证明的外来暂住人口可在申报居住登记时,向派出所申请开具居住登记证明,有效期为一个月。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在邢台、石家庄等地办理驾考、车辆购置税等,必须具有本地户籍或持有本地居住证,居住登记证明暂时不在适用范围内。据李小龙介绍,目前,我省共有暂住人口300多万人,今年以来已经办理居住证7.5万张。根据新制定的《河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试行)》,这些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等5项权利,并享有义务教育、就业失业登记等8大基本服务和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等8项便利,直接增加了居住证的“含金量”。石家庄学院温小勇博士认为,此次居住证新政亮点之一是,明确阐述了居住证的权益,把教育、卫生、体育、文化基本公共服务附着于居住证之上。对于推进我省新型城镇化和加强社会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以半年为居住证办理期限,也是有一定依据的,这在一定程度上保证流动人口享受福利的可持续性。”同时,温小勇也建议,由于新的居住证办理需要半年时间,公安部门应打通与教育、卫生等各个部门之间的关节与间隔,保证即使在新规实行的初期,凭借居住登记证明也可享受相关服务。李小龙也表示,新的居住证政策刚施行一个多月,人们对新政的理解和认知还需要一个过程,他们将尽快通过各种途径宣传居住证相关政策。(河北新闻网记者 刘珊珊 王营)
本文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HEB025
相关新闻阅读
48小时评论排行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网易河北访谈间
&select name="site" class="left"&
&option value="网易" selected="selected"&新闻&/option&
&option value=""&网页&/option&当前位置:
&&&&&&&&&&&&&&&
居民办理居住证常见问题解答
  问:《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实施后原有深圳市居住证是否可以继续办理?
  答:日后,居住证受理点只受理《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相关业务申请,停止办理《深圳市居住证》和《深圳市临时居住证》的申领、类型转换、延期、地址改写等业务。
  问:条例实施后原深圳市居住证能否继续使用?
  答:在日仍然有效的《深圳市居住证》和《深圳市临时居住证》,均可继续使用至日。
  问: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取得新居住证的人员享有哪些具体权益?
  答:根据条例第三十一条之规定:持证人可以按照国家和特区有关规定,享受下列权益:(一)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和检验手续;(二)申办普 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三)申请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四)申请基本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五)申请计划生育基 本服务;(六)申请免费婚前健康检查;(七)申请基本殡葬服务补贴;(八)申请开具居住证明及与身份相关的证明;(九)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权益。
  持证人符合市政府规定的居住年限、就业年限、社会保险参保等条件的,除享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权益外,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享受公共文化、就业扶持、基本公共教育、社会救助、住房保障等方面相应的权益。具体办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根据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持证人为残疾人或者同住直系亲属为残疾人的可以按照国家和特区有关规定享受特区残疾人社会团体提供的残疾人康复治疗、教育培训、就业帮助等权益。
  根据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持证人符合市政府规定的居住年限、就业年限、社会保险参保年限等入户条件的,可以申请转为深圳市户籍居民。
  根据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持证人按照国家和特区有关规定,可以参加居住地社区组织,参与管理居住地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
  问:哪些人可以申办居住证?
  答:非深户籍人员在我市居住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可以申办居住证。深圳户籍人员和在特区居住的外国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不适用居住证办理相关规定。
  问:申办居住证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答:非深户籍人员在深办理居住登记后,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申办居住证:一是同时满足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即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 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和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即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 累计满十八个月);二是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三是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
  问:申办居住证时审核的社会保险具体指哪些类型的保险?
  答:是指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或者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
  问:学生是否可以办理居住证?
  答:在我市普通高中、中专、技校、职高、高等院校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学生可以“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为条件办理居住证。
  问: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具体指符合哪些条件?
  答:按照《条例》的规定,已在我市办理居住登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引进人才,可以直接申领居住证:
  (一)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人才资格认定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和海外高层次人才;
  (二)取得《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的。
  符合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的申领人,在申办居住证前应当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学历学位证书备案。
  问:居住证申办途径有哪些?
  答:申领人可以通过网络或到居住证受理点申办居住证。
  问:怎样通过网络申办居住证?
  答:通过网络申办居住证的,申领人应当先开通居住证账号。账号开通后,申领人使用居住证账号登录“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服务平台”申办居住证。
  问:居住证账号开通途径有哪些?
  答:申领人可以通过网络或者到居住证受理点开通居住证账号。
  问:居住证账号认证后有何便利?
  答:未认证的账号可以申请办证、查询办证结果。经认证后的账号还可以办理居住证签注、换领、补领、查询本人居住登记信息等业务。
  问:如何进行居住证账号认证?
  答:申领人开通账号后,可以到居住证受理点提交本人身份证明、手机号码进行账号认证;居住证持证人此前已在受理点提交过本人身份证明、手机号码的,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账号认证。
  问:如何通过网络申办居住证?
  答:申领人使用居住证账号登陆网上办证系统,按照系统要求填报个人信息,选择居住地居住证受理点提出申请。申请资料完备并提交成功的,系统出具受理回执。
  问:通过网络申办的居住证如何领取?可以邮寄吗?
  答:申领人需凭本人身份证到其申请时选定的受理点领取证件;受理点会核验申领人居民身份证,打印居住证申请表,交申领人核对、补充相关信息并签名确认后发放证件。不可以邮寄。
  问:通过网络申办居住证,经审核不符合办证条件,申领人需要书面答复的由哪里出具?
  答:由申请时选定的受理点出具。
  问:到居住证受理点申办居住证应当提交哪些资料?
  答:申领人应当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件和近期数码照片图像号。
  问:可以到全市任一受理点申办居住证吗?
  答:不可以,应当到居住地所在的居住证受理点申办。
  问:通过居住证受理点申办的居住证如何领取?可以邮寄吗?
  答:通过受理点申办居住证的,申领人可以凭受理回执到申办受理点领取证件,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领取证件,邮寄费用由申领人承担。
  问:申办居住证是否需要收费?
  答:初次申领居住证的,免收工本费;补领、换领、再次申领居住证的,工本费由申领人承担。
  问:原深圳市居住证换领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需要收费吗?
  答:不需要,免费换领。
  问:居住证收费业务到哪里缴费?
  答:可凭缴费单到公安派出所设置的银行POS机进行缴费,也可以到银行网点缴费。
  问:申领居住证从受理到发放需要多少天?
  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发放证件。
  问:申领人办证条件未通过审核的,何时告知?
  答:审核时发现申领人不符合办证条件的,公安机关自受理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告知申领人。申请人要求书面答复的,应当向受理其办证申请的受理点提出申请,受理点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答复。
  问:居住证损坏或证面记载信息发生变更的怎么办?
  答:居住证持有人可以申请换领新证。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问:居住证损毁或者丢失的该怎么办?
  答:居住证持有人可以申请补领新证。
  问:居住证如何进行补领、换领?
  答:申领人可以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到居住证受理点办理,也可以使用居住证认证账号通过网络办理。
  使用功能中止二年内的居住证需要补领、换领的,应当先凭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办理签注。
  问:补领、换领的居住证多少天才能领取?
  答:符合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申领人缴纳工本费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
  问:补领、换领居住证的领取方式?
  答:补领、换领居住证的,申领人可以凭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到居住证受理点领取,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领取证件,邮寄费用由申领人承担。
  问:居住证会被注销吗?
  答: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注销居住证:
  (一)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连续满二年的;
  (二)持证人已转为深圳市户籍居民的;
  (三)弄虚作假取得居住证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问:居住证被注销后是否可以再次申领?
  答:可以,再次申领需缴纳工本费。
  问:居住证如何再次申领?
  答:申领人可以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到居住证受理点办理,也可以使用居住证认证账号通过网络办理。
  问:再次申领的居住证多少天才能领取?
  答:符合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申领人缴纳工本费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
  问:居住证成功申领后一直有效吗?
  答:居住证实行签注制度,每年签注一次。逾期不签注或者签注有效期届满的,使用功能终止。
  问:居住证持证人需要签注的,应何时办理?
  答:持证人可以自居住证签发之日起每满一年前六十日内申办居住证签注。有以下特殊情形的,应在规定时间签注:
  持证人在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二年内申请补办签注的,自签注之日起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需要再次签注的,持证人应当在补办签注之日起每满一年前六十日内再次申办签注。
  补领、换领的居住证签注时限与原证相同。被注销后再次申领的居住证需要签注的,持证人应当自再次申领的居住证签发之日起每满一年前六十日内申办签注。
  问:居住证签注途径有哪些?
  答:可以通过网络或者到居住证受理点进行签注。
  问:居住证签注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答:非深户籍人员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申办居住证:一是同时满足继续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即在申请签注之日前一年内在特区办理居住登记记录的居住时间累 计满八个月的,视为继续有合法稳定居所)和继续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即在申请签注之日前一年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累计满八个月的,视为继续有合法稳定职 业。);二是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三是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
  问:申领人提交签注申请后多久可以签注?
  答:各有关部门会在签注申请受理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签注条件核定,并向公安机关和各受理点反馈核定结果和依据。符合签注条件的,公安机关即时予以签注。
  问:我在规定签注时限内提交了签注申请,公安机关审核期间有
  效期届满,是否会被中止功能?
  答:不会,在审核期的三个工作日内,居住证继续有效。
  问:申请人对签注审核不通过有异义的,可以要求书面答复吗?
  答:可以,申请人要求书面答复的,应当向受理其签注申请的受理点提出申请,受理点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答复。
  问:申办居住证及签注能否代办?
  答:可以。用人单位可以为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非深户籍人员代为申办居住证申请及签注,学校可以为在校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的非深户籍学生代为申办居住证及签注,其他情况不可以代办。
  问:我通过用人单位、学校代办居住证及签注的,需要缴纳代办费吗?
  答:用人单位、学校代办居住证及签注的,不得收费。
  问:居住证代办途径有哪些?
  答:代为申办居住证的,只能使用代办账号通过网络办理。
  问:居住证代办账号到哪里申请?
  答:须到用人单位、学校所在地居住证受理点申请开通居住证代办账号。
  问:居住代办账号申请应当提供哪些材料?
  答:应当提交用人单位、学校的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材料,承办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材料。
  问:居住证如何代为申办?
  答:用人单位、学校代办居住证的,应当使用代办账号登陆网上办证系统,通过身份证读卡器读取申领人身份信息,提交系统初核。经系统初核符合办证条件的,用 人单位、学校组织申领人核对、补充本人身份及照片等信息,打印申请表经申领人签名确认,提交系统,系统受理成功后出具代办受理回执。
  问:用人单位和学校代办的居住证怎么领取?可以邮寄吗?
  答:用人单位和学校凭代办受理回执和经申领人本人签名确认的居住证申请表,到受理点领取代办的居住证后自行发放给申领人。用人单位和学校不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领取代办的居住证。
  问:居住证代办签注审核流程?
  答:各有关部门自收到相关核实信息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人签注条件核实,并向公安机关和各受理点反馈核实结果和依据。符合签注条件的,公安机关即 时予以签注;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向用人单位、学校说明理由,由其将审核结果告知申请人,申请人要求书面答复的,受理点应当出具书面意见。
  问:非深户籍人员是否可以查询本人的居住登记信息?
  答:可以。非深户籍人员可以通过到居住登记受理点查询本人居住登记信息或者通过网络使用实名认证居住证账号查询本人居住登记信息。
  问:居住证持证人是否可以查询本人居住证信息?
  答:可以。居住证持证人可以在“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服务平台”或到现居住地居住证受理点查询本人居住证信息。
  问:申报义务人是否可以查询本人申报的居住登记信息?
  答:可以。申报义务人可以在“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服务平台”或到现居住地居住登记受理点查询。
  问:因居民身份号码重号无法办理居住证的,如何处理?
  答:应当根据公安部公民身份号码重号变更的操作办法,回原籍变更身份证号码后再办理居住证。
  问:伪造、变造居住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居住证的会受何种处罚?
  答:由公安机关处三千元罚款,并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一千元罚款,并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证件由公安机关收缴并销毁。
  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住证办理的其他证件如何处理?
  答:由该证件的发证机关宣告作废或者收回注销。
  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住证取得的行政许可如何处理?
  答:由行政许可机关依法撤销。
  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住证申请享受权益的,如何处理?
  答:相关部门停止提供,并追回已发放的财物。
  问:非法扣押居住证会受何种处罚?
  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押他人居住证,扣押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退还,并按照扣押居住证数量每证五百元处以罚款。
  问:持证人符合市政府规定的居住年限、就业年限、社会保险参保年限等的,可以入户深圳吗?
  答:可以申请转为深圳市户籍居民,具体以市政府出台的实施办法为准。
  问:居住地址变更后是否需要更换居住证?
  答:不需要。
  问:在深居住的非深户籍人员必须办理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吗?
  答: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遵循自愿办理原则。
  问:居住登记申报账号或者居住证申办账号忘记密码如何处理?
  答:可通过系统相关功能找回密码,或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居住登记或居住证受理点重置密码。
  问:我市非深户籍在校大学生,是否可以办理居住证?如何办理?
  答:可通过学校统一代办居住证,也可以个人通过网络或者到居住证受理点以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条件申办居住证。
  问:当事人对涉居住登记或者居住证服务管理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是否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答: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问:日以前在出租屋管理部门登记的居住信息能否作为申办居住证的依据?
  答:可以。《条例》实施后十二个月内,非深户籍人员申办居住证或持有《深圳市居住证》、《深圳市临时居住证》换领新证的,自受理之日前一年内,在我市流动 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系统登记的居住信息或者持有有效《深圳市居住证》、《深圳市临时居住证》时间累计满十二个月的,视为在特区办理居住登记记录的居住时 间连续满十二个月。当前位置:
 发布日期:
一、项目名称:
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主席令第七十号);
2.《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3号);
3.《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函[号);
4.《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办理失业登记的通知》(粤人社办〔号);
5.《关于印发佛山市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佛人社〔2016〕65号)。
三、受理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本市户籍人员,在本市居住半年以上并申领居住证或在本市缴纳失业保险累计满一年的非本市户籍无业人员。在本市稳定就业满6个月后失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
失业登记的范围包括下列失业人员:
1.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
2.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3.个体工商户或私营企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
4.承包土地被征用者,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
5.灵活就业、自由职业者中止就业的;
6.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
7.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
四、申请材料:
业务情形1:就业转失业人员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2.《广东省居住证》或失业保险参保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3.《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验原件;
4.原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判决书或仲裁书),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收原件1份,判决书或仲裁书收复印件1份。
业务情形2:开办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停业人员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2.《广东省居住证》或失业保险参保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3.《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验原件;
4.工商部门出具的结业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业务情形3:灵活就业或自由职业者: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2.《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验原件;
业务情形4:没有就业经历的无业人员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2.《就业创业证》,收原件;
3.《广东省居住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业务情形5: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本市失业的
1.本人来往内地通行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2.《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验原件;
3.台港澳人员失业证明,收原件;
4.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5.原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判决书或仲裁书),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收原件1份,判决书或仲裁书收复印件1份。
五、办理程序:
1.失业人员持所需材料到禅城区各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
2.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进行登记备案,在《就业创业证》上打印失业登记情况,就业转失业的对象另需打印终止就业登记情况(作为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时社保机构查验就业、失业记录的依据)。申办件当场办结。将材料转交到镇(街)人社局。
六、办理部门:
各镇(街)行政服务中心。
七、受理地址:
各镇(街)行政服务中心
祖庙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朝安北路25号首层
石湾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地址;禅城区惠景路17号石湾行政服务中心
南庄镇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A1座4楼
张槎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张槎一路115号华南创谷科技园11座二楼(银天大酒店斜对面)
八、办结时限:
九、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假日除外
十、咨询查询:
十一、收费标准:
十二、收费依据:
十三、特别说明:
《台港澳人员失业证明》应由台湾香港澳门居民本人到原颁发《台港澳人员就业证》的市或区发证机关办理,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来往内地通行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2.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3.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验原件收复印件。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居住证登记回执六个月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