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有哪些与农产品电商平台相关的内容?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3年1月2日)党的二十大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守好“三农”基本盘至关重要、不容有失。党中央认为,必须坚持不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强国必先强农,农强方能国强。要立足国情农情,体现中国特色,建设供给保障强、科技装备强、经营体系强、产业韧性强、竞争能力强的农业强国。做好2023年和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强化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坚决守牢确保粮食安全、防止规模性返贫等底线,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打下坚实基础。一、抓紧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一)全力抓好粮食生产。确保全国粮食产量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要稳住面积、主攻单产、力争多增产。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强化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物质基础,健全农民种粮挣钱得利、地方抓粮担责尽义的机制保障。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开展吨粮田创建。推动南方省份发展多熟制粮食生产,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再生稻。支持开展小麦“一喷三防”。实施玉米单产提升工程。继续提高小麦最低收购价,合理确定稻谷最低收购价,稳定稻谷补贴,完善农资保供稳价应对机制。健全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增加产粮大县奖励资金规模。逐步扩大稻谷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实施好优质粮食工程。鼓励发展粮食订单生产,实现优质优价。严防“割青毁粮”。严格省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推动出台粮食安全保障法。(二)加力扩种大豆油料。深入推进大豆和油料产能提升工程。扎实推进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支持东北、黄淮海地区开展粮豆轮作,稳步开发利用盐碱地种植大豆。完善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实施好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试点。统筹油菜综合性扶持措施,推行稻油轮作,大力开发利用冬闲田种植油菜。支持木本油料发展,实施加快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落实油茶扩种和低产低效林改造任务。深入实施饲用豆粕减量替代行动。(三)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实施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加快发展水稻集中育秧中心和蔬菜集约化育苗中心。加快粮食烘干、农产品产地冷藏、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集中连片推进老旧蔬菜设施改造提升。推进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和水产养殖池塘改造升级。在保护生态和不增加用水总量前提下,探索科学利用戈壁、沙漠等发展设施农业。鼓励地方对设施农业建设给予信贷贴息。(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树立大食物观,加快构建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植物动物微生物并举的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分领域制定实施方案。建设优质节水高产稳产饲草料生产基地,加快苜蓿等草产业发展。大力发展青贮饲料,加快推进秸秆养畜。发展林下种养。深入推进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合理利用草地资源,推进划区轮牧。科学划定限养区,发展大水面生态渔业。建设现代海洋牧场,发展深水网箱、养殖工船等深远海养殖。培育壮大食用菌和藻类产业。加大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健全追溯管理制度。(五)统筹做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调控。加强粮食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强化储备和购销领域监管。落实生猪稳产保供省负总责,强化以能繁母猪为主的生猪产能调控。严格“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完善棉花目标价格政策。继续实施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助政策。完善天然橡胶扶持政策。加强化肥等农资生产、储运调控。发挥农产品国际贸易作用,深入实施农产品进口多元化战略。深入开展粮食节约行动,推进全链条节约减损,健全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提倡健康饮食。二、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六)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控。严格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实行部门联合开展补充耕地验收评定和“市县审核、省级复核、社会监督”机制,确保补充的耕地数量相等、质量相当、产能不降。严格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探索建立耕地种植用途管控机制,明确利用优先序,加强动态监测,有序开展试点。加大撂荒耕地利用力度。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七)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提升年度任务,重点补上土壤改良、农田灌排设施等短板,统筹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制定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实施方案。加强黑土地保护和坡耕地综合治理。严厉打击盗挖黑土、电捕蚯蚓等破坏土壤行为。强化干旱半干旱耕地、红黄壤耕地产能提升技术攻关,持续推动由主要治理盐碱地适应作物向更多选育耐盐碱植物适应盐碱地转变,做好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八)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加快构建国家水网骨干网络。加快大中型灌区建设和现代化改造。实施一批中小型水库及引调水、抗旱备用水源等工程建设。加强田间地头渠系与灌区骨干工程连接等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支持重点区域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推进黄河流域农业深度节水控水。在干旱半干旱地区发展高效节水旱作农业。强化蓄滞洪区建设管理、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加快实施中小水库除险加固和小型水库安全监测。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九)强化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研究开展新一轮农业气候资源普查和农业气候区划工作。优化完善农业气象观测设施站网布局,分区域、分灾种发布农业气象灾害信息。加强旱涝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和农业生产防灾救灾保障。健全基层动植物疫病虫害监测预警网络。抓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常态化防控和重点人兽共患病源头防控。提升重点区域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水平。三、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十)推动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坚持产业需求导向,构建梯次分明、分工协作、适度竞争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加快前沿技术突破。支持农业领域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平台建设,加强农业基础性长期性观测实验站(点)建设。完善农业科技领域基础研究稳定支持机制。(十一)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完成全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构建开放协作、共享应用的种质资源精准鉴定评价机制。全面实施生物育种重大项目,扎实推进国家育种联合攻关和畜禽遗传改良计划,加快培育高产高油大豆、短生育期油菜、耐盐碱作物等新品种。加快玉米大豆生物育种产业化步伐,有序扩大试点范围,规范种植管理。(十二)加快先进农机研发推广。加紧研发大型智能农机装备、丘陵山区适用小型机械和园艺机械。支持北斗智能监测终端及辅助驾驶系统集成应用。完善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探索与作业量挂钩的补贴办法,地方要履行法定支出责任。(十三)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加快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技术推广应用,推进水肥一体化,建立健全秸秆、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畜禽粪污等农业废弃物收集利用处理体系。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和观测试验基地建设。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加强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强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建立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监测制度。出台生态保护补偿条例。严格执行休禁渔期制度,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巩固退捕渔民安置保障成果。持续开展母亲河复苏行动,科学实施农村河湖综合整治。加强黄土高原淤地坝建设改造。加大草原保护修复力度。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落实相关补助政策。严厉打击非法引入外来物种行为,实施重大危害入侵物种防控攻坚行动,加强“异宠”交易与放生规范管理。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十四)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压紧压实各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责任,确保不松劲、不跑偏。强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户,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做好兜底保障。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十五)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把增加脱贫群众收入作为根本要求,把促进脱贫县加快发展作为主攻方向,更加注重扶志扶智,聚焦产业就业,不断缩小收入差距、发展差距。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力争提高到60%以上,重点支持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鼓励脱贫地区有条件的农户发展庭院经济。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消费帮扶,持续推进消费帮扶示范城市和产地示范区创建,支持脱贫地区打造区域公用品牌。财政资金和帮扶资金支持的经营性帮扶项目要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增收。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产。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实施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确保脱贫劳动力就业规模稳定在3000万人以上。持续运营好就业帮扶车间和其他产业帮扶项目。充分发挥乡村公益性岗位就业保障作用。深入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一批补短板促振兴重点项目,深入实施医疗、教育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更好发挥驻村干部、科技特派员产业帮扶作用。深入开展巩固易地搬迁脱贫成果专项行动和搬迁群众就业帮扶专项行动。(十六)稳定完善帮扶政策。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开展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发展成效监测评价。保持脱贫地区信贷投放力度不减,扎实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大对帮扶项目的金融支持。深化东西部协作,组织东部地区经济较发达县(市、区)与脱贫县开展携手促振兴行动,带动脱贫县更多承接和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持续做好中央单位定点帮扶,调整完善结对关系。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研究过渡期后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机制。五、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十七)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中小微企业等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引导大型农业企业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产地下沉、向园区集中,在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主产区统筹布局建设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完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改造提升产地、集散地、销地批发市场,布局建设一批城郊大仓基地。支持建设产地冷链集配中心。统筹疫情防控和农产品市场供应,确保农产品物流畅通。(十八)加快发展现代乡村服务业。全面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加快完善县乡村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县域集采集配中心,推动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共同配送、即时零售等新模式,推动冷链物流服务网络向乡村下沉。发展乡村餐饮购物、文化体育、旅游休闲、养老托幼、信息中介等生活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新能源汽车和绿色智能家电下乡。(十九)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继续支持创建农业产业强镇、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支持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深入推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实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计划。实施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工程,推动乡村民宿提质升级。深入实施“数商兴农”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鼓励发展农产品电商直采、定制生产等模式,建设农副产品直播电商基地。提升净菜、中央厨房等产业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培育发展预制菜产业。(二十)培育壮大县域富民产业。完善县乡村产业空间布局,提升县城产业承载和配套服务功能,增强重点镇集聚功能。实施“一县一业”强县富民工程。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向中西部地区、向县域梯度转移,支持大中城市在周边县域布局关联产业和配套企业。支持国家级高新区、经开区、农高区托管联办县域产业园区。六、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二十一)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强化各项稳岗纾困政策落实,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稳岗倾斜力度,稳定农民工就业。促进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测预警机制。维护好超龄农民工就业权益。加快完善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障制度。加强返乡入乡创业园、农村创业孵化实训基地等建设。在政府投资重点工程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推广以工代赈,适当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二十二)促进农业经营增效。深入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支持家庭农场组建农民合作社、合作社根据发展需要办企业,带动小农户合作经营、共同增收。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行动,大力发展代耕代种、代管代收、全程托管等社会化服务,鼓励区域性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促进农业节本增效、提质增效、营销增效。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总结地方“小田并大田”等经验,探索在农民自愿前提下,结合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逐步解决细碎化问题。完善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加强资本下乡引入、使用、退出的全过程监管。健全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切实保障农民利益。坚持为农服务和政事分开、社企分开,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二十三)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扎实搞好确权,稳步推进赋权,有序实现活权,让农民更多分享改革红利。研究制定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切实摸清底数,加快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加强规范管理,妥善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探索建立兼顾国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利益的土地增值收益有效调节机制。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构建产权关系明晰、治理架构科学、经营方式稳健、收益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保障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合法权益。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示范。七、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二十四)加强村庄规划建设。坚持县域统筹,支持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分区分类编制村庄规划,合理确定村庄布局和建设边界。将村庄规划纳入村级议事协商目录。规范优化乡村地区行政区划设置,严禁违背农民意愿撤并村庄、搞大社区。推进以乡镇为单元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积极盘活存量集体建设用地,优先保障农民居住、乡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空间和产业用地需求,出台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指南。编制村容村貌提升导则,立足乡土特征、地域特点和民族特色提升村庄风貌,防止大拆大建、盲目建牌楼亭廊“堆盆景”。实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建立完善传统村落调查认定、撤并前置审查、灾毁防范等制度。制定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建设指引。(二十五)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加大村庄公共空间整治力度,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巩固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成果,引导农民开展户内改厕。加强农村公厕建设维护。以人口集中村镇和水源保护区周边村庄为重点,分类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及时清运处置。推进厕所粪污、易腐烂垃圾、有机废弃物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持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二十六)持续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和安全管理,推动与沿线配套设施、产业园区、旅游景区、乡村旅游重点村一体化建设。推进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小型供水工程标准化改造,开展水质提升专项行动。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发展农村可再生能源。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基本完成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全过程监管制度。开展现代宜居农房建设示范。深入实施数字乡村发展行动,推动数字化应用场景研发推广。加快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推进智慧农业发展。落实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加强农村应急管理基础能力建设,深入开展乡村交通、消防、经营性自建房等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治理攻坚。(二十七)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资源下沉,着力加强薄弱环节。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升农村学校办学水平。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推进医疗卫生资源县域统筹,加强乡村两级医疗卫生、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统筹解决乡村医生薪酬分配和待遇保障问题,推进乡村医生队伍专业化规范化。提高农村传染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农村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层层压实责任,加强农村老幼病残孕等重点人群医疗保障,最大程度维护好农村居民身体健康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优化低保审核确认流程,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应保尽保”。深化农村社会工作服务。加快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推广日间照料、互助养老、探访关爱、老年食堂等养老服务。实施农村妇女素质提升计划,加强农村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健全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关心关爱精神障碍人员。八、健全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二十八)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突出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强化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责任,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全面培训提高乡镇、村班子领导乡村振兴能力。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强化派出单位联村帮扶。开展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持续开展市县巡察,推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强化对村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对农村党员分期分批开展集中培训。通过设岗定责等方式,发挥农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二十九)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坚持以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强化县乡村三级治理体系功能,压实县级责任,推动乡镇扩权赋能,夯实村级基础。全面落实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包乡走村、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村干部经常入户走访制度。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加强乡村法治教育和法律服务,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推进农村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农村赌博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农村妇女儿童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完善推广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接诉即办等务实管用的治理方式。深化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组织开展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三十)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继续在乡村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深化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县级融媒体中心等建设,支持乡村自办群众性文化活动。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深入实施农耕文化传承保护工程,加强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推动各地因地制宜制定移风易俗规范,强化村规民约约束作用,党员、干部带头示范,扎实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推进农村丧葬习俗改革。九、强化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三十一)健全乡村振兴多元投入机制。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压实地方政府投入责任。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健全政府投资与金融、社会投入联动机制,鼓励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打捆打包按规定由市场主体实施,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更多投向农业农村。用好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化存款准备金、差异化金融监管和考核评估等政策,推动金融机构增加乡村振兴相关领域贷款投放,重点保障粮食安全信贷资金需求。引导信贷担保业务向农业农村领域倾斜,发挥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加强农业信用信息共享。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支农作用,优化“保险+期货”。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化险,推动村镇银行结构性重组。鼓励发展渔业保险。(三十二)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乡村振兴人才支持计划,组织引导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社会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领域人才到基层一线服务,支持培养本土急需紧缺人才。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开展农村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提高培训实效。大力发展面向乡村振兴的职业教育,深化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完善城市专业技术人才定期服务乡村激励机制,对长期服务乡村的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定方面予以适当倾斜。引导城市专业技术人员入乡兼职兼薪和离岗创业。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返乡回乡下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落户。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教师“优师计划”、“特岗计划”、“国培计划”,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青年人才开发行动。(三十三)推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畅通城乡要素流动。统筹县域城乡规划建设,推动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加强中心镇市政、服务设施建设。深入推进县域农民工市民化,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同常住人口挂钩、由常住地供给机制。做好农民工金融服务工作。梯度配置县乡村公共资源,发展城乡学校共同体、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养老服务联合体,推动县域供电、供气、电信、邮政等普遍服务类设施城乡统筹建设和管护,有条件的地区推动市政管网、乡村微管网等往户延伸。扎实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办好农村的事,实现乡村振兴,关键在党。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把“三农”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不断提高“三农”工作水平。加强工作作风建设,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树牢群众观点,贯彻群众路线,多到基层、多接地气,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调动农民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强化系统观念,统筹解决好“三农”工作中两难、多难问题,把握好工作时度效。深化纠治乡村振兴中的各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迎评送检、填表报数、过度留痕等负担,推动基层把主要精力放在谋发展、抓治理和为农民群众办实事上。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坚持五级书记抓,统筹开展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将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情况作为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乡村振兴统计监测。制定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做好整体谋划和系统安排,同现有规划相衔接,分阶段扎实稳步推进。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信心、踔厉奋发、埋头苦干,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贡献。

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2023年全面推进
乡村振兴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
农发〔202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部机关各司局、派出机构,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各直属单位: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起步之年。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乡村振兴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锚定建设农业强国目标,全力守住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任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打下坚实基础。
在工作布局上,重点推进“三个协同”。一是协同推进产能提升和结构优化。坚持把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作为头等大事,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力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加快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努力实现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有新提高、农业生产结构不断优化。二是协同推进成果巩固和农民增收。把脱贫群众放在农民增收大格局中统筹考虑,把更多资源力量聚焦配置到产业就业、创业兴业上,多措并举提升内生发展动力,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努力实现农民收入稳步增长、脱贫成果持续巩固拓展。三是协同推进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质量,增强乡村治理效能,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实现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有新落点,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改善。
一、抓紧抓好粮食和农业生产,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
(一)全力以赴夺取粮食丰收。启动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农田设施建设,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夯实国家粮食安全基础支撑。要稳定面积、提高单产,确保全国粮食产量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压实责任稳面积。严格执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经国务院同意,将粮食生产目标任务下达各省份,确保全国粮食面积稳定在17.7亿亩以上。稳定小麦面积,稳定南方双季稻生产,因地制宜发展再生稻,挖掘北方农牧交错带、西南地区玉米面积潜力。严防“割青毁粮”。加强指导攻单产。深入开展绿色高质高效行动,选择一批重点县(农场)开展吨粮田创建,集成推广高产高效技术模式。以大豆、玉米为重点,启动主要粮油作物单产提升工程,选育推广耐密品种,配套精准施肥、智能灌溉等技术模式。持续推进机收减损。完善农资保供稳价应对机制,强化化肥、农药、种子等调剂调运。强化扶持稳收益。制定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指导意见,落实好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稻谷补贴等政策,逐步扩大稻谷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健全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加大产粮大县奖励力度。防灾减灾降损失。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制定防灾减灾技术意见和工作预案,做好物资储备和技术准备,落实小麦“一喷三防”、水稻玉米“一喷多促”等关键措施,科学防范干旱、洪涝、台风、低温冻害、高温热害等灾害。加强农作物病虫害防控体系建设,强化监测预警、联防联控、统防统治和应急防治,有效防控小麦条锈病、水稻“两迁”害虫、草地贪夜蛾等病虫危害,实现“虫口夺粮”保丰收。组织各地组建常态化农机应急救灾服务队。积极推进粮食节约减损,制止“舌尖上的浪费”,提倡健康饮食,有效减轻供给压力。
(二)加力扩种大豆油料。深入推进国家大豆和油料产能提升工程。将大豆、油料面积下达各省份,并纳入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内容。千方百计稳定大豆面积、力争有所增加。合理设定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标准,实施好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试点,在东北地区大力推广粮豆轮作、适度开展稻改豆等。稳定西北地区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实施规模,扩大西南、黄淮海和长江中下游地区推广面积。在新疆次宜棉区推广棉豆轮作,发展小麦大豆隔年轮作。稳步开发盐碱地、整治撂荒地种植大豆。多油并举扩大油料面积。扩大产油大县奖励规模。实施耕地轮作项目,对开发冬闲田扩种油菜实行补贴,推广稻油、稻稻油和旱地油菜等种植模式。在黄淮海和北方农牧交错带发展玉米花生轮作,因地制宜发展油葵、芝麻等特色油料生产。技术集成提高单产。开展大豆油菜整县(农场)整建制高产打造,建设一批“百亩田、千亩方、万亩片”,集中推介一批新品种,集成推广新技术新模式,辐射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增效。分类型开展油菜高产竞赛,分区域总结推广可复制的高产典型。加强长江流域受旱影响油菜田间管理,多打抗旱机井,及时促弱转壮。加快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专用品种选育和配套农机改制推广,分省份组织制定技术方案,分区域开展培训指导,提升技术到位率和覆盖面。
(三)提升生猪等畜产品供给能力。着力稳生猪、增牛羊、兴奶业,促进畜牧业提质增效。加强生猪产能调控。开展生猪产能调控工作考核,确保能繁母猪存栏量保持在4100万头左右的合理区域。强化市场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引导养殖场(户)合理安排生产,防止生产大起大落。稳步发展草食畜牧业。深入开展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继续支持牧区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加强奶源基地建设,支持开展奶农养加一体化试点。开发利用饲草料资源。深入开展豆粕减量替代行动,大力推广低蛋白日粮技术。启动实施增草节粮行动,建设优质节水高产稳产饲草生产基地,大力发展青贮玉米和苜蓿等优质饲草,因地制宜开发利用农作物秸秆及特色饲草资源。扩大餐桌剩余食物、毛皮动物屠体饲料化应用试点。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加强基层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开展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和重点人畜共患病源头防控,深入推进畜间布病防控五年行动,建设一批动物疫病净化场、无疫小区和无疫区,建设一批无规定水生动物疫病苗种场。
(四)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发展健康养殖。深入实施水产绿色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开展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稳定水产养殖面积,编制全国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推进养殖证核发全覆盖,加快建立重要养殖水域滩涂保护制度。推进适度捕捞。强化渔业资源总量管理,推动渔船管理改革,探索推进渤海限额捕捞试点。支持远洋渔业企业全产业链绿色转型,加强远洋渔业基地建设,加大自捕鱼运回力度。开展平安渔业创建示范。拓展发展空间。积极推进深远海养殖,建设一批深远海大型智能化养殖渔场。积极发展大水面生态渔业,规范增殖生产,稳步发展稻渔综合种养。因地制宜推广以渔治碱模式。创建一批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扎实推进国家级渔港经济区建设,推进渔港管理改革。
(五)大力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制定设施农业发展指导意见,实施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启动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推进设施农业提档升级。开展设施农业贷款贴息试点,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政策性金融等方式拓宽资金渠道,鼓励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打捆打包按规定由市场主体实施,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设施农业。以节能宜机为主发展设施种植业。实施集中育秧设施建设补助政策,集中连片开展老旧设施改造提升试点,加快发展水稻集中育秧中心和蔬菜集约化育苗中心、植物工厂。在保护生态和深度节水的前提下,支持西北寒旱地区和戈壁地区利用非耕地发展设施农业。推进粮食产地烘干能力建设,加快补上粮食烘干设施装备短板。以集约高效为主发展设施畜牧业。深入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因地制宜发展楼房养猪、叠层高效养禽等立体养殖,加快环境控制、自动饲喂等先进适用装备应用。以健康养殖为主发展设施渔业。推行湖泊水库生态环保网箱养殖,加快高标准养殖池塘建设和尾水达标治理。推进陆基和深远海养殖渔场建设,积极推广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模式,稳妥推进桁架类深远海网箱和养殖工船养殖。
(六)统筹抓好蔬菜和棉糖胶等生产。促进果菜茶多样化发展。严格开展“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完善考核实施细则,指导大中城市完善“菜篮子”产品应急保供工作方案,建设一批蔬菜应急保供基地,保障数量质量安全。制定水果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总结推广果业发展“延安模式”,推进老旧果园茶园改造。稳定棉糖胶生产。完善棉花目标价格补贴政策,推动新疆棉花优质优价。继续实施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助政策,持续开展糖料蔗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加快天然橡胶老旧胶园更新改造,推进胶园标准化生产。
(七)推动高水平农业对外开放。优化对外经贸布局。实施农业贸易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认定第三批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持续推进潍坊、宁夏国家农业开放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支持杨凌上合组织农业技术交流培训示范基地建设和功能发挥。深度参与国际粮农治理。举办首届全球土壤健康论坛、国际葡萄与葡萄酒产业大会,深化国际粮食减损和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合作平台建设。深化农业南南和三方合作,实施新一批实地项目。
二、加强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奠定农业强国建设基础
(八)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制定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实施方案,分区域、分类型明确任务布局和时序安排,加大投入、持续建设。落实年度任务。确保完成新建4500万亩和改造提升3500万亩年度任务,补上土壤改良、田间灌排设施等短板,统筹推进高效节水、水肥一体化设施建设。加大投入力度。创新建设模式和投融资机制,开展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积极利用外资支持绿色农田建设等。强化管护监督。健全完善高标准农田管护制度,落实管护人员和措施,多渠道保障管护资金。健全农田建设监督评价队伍体系,优化完善监督评价指标,提升日常监督能力。
(九)强化耕地保护和种植用途管控。严守耕地红线。坚决落实18.65亿亩耕地和15.46亿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指导各地足额带位置分解下达,划实补足、上图入库。完善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办法。严格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稳妥推动流向其他农用地的耕地有序恢复。提升耕地质量。深入实施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完成1亿亩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任务。推进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实施保护性耕作9000万亩以上。严厉打击盗挖黑土、电捕蚯蚓等破坏土壤行为。强化种植用途管控。制定耕地种植用途管控试点工作指导意见。选择一批区域代表性强、工作基础较好的县开展试点,加快探索耕地种植用途管控的法律、政策、技术体系。利用农业遥感等大数据技术,绘制全国耕地种植用途管控“一张图”。加快土壤普查。全面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完成一半以上耕地、园地、林草地等农用地普查任务。
(十)加快推进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组织跨学科跨领域科研力量联合攻关,打造农业先进技术集成创新平台,推进各种单项技术集成配套、整体协同,尽快实现熟化技术由点到线到面大面积推开。推进科技创新。全面实施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央地协同、企科联合,力争在前沿技术领域取得突破。完善创新体系。优化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打造国家农业科技战略力量,鼓励地方建设特色优势农产品产业技术体系,推动构建梯次分明、分工协作、适度竞争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推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建设,加快培育农业科技引领型企业。改善创新条件。支持农业领域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布局一批国际农业联合研究中心、区域技术公共研发中心、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农业基础性长期性观测实验站(点)。加快国家热带农业科学中心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技术应用。完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实施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分区域建设国家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开展重大粮油生产技术集成和试验示范。
(十一)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加快资源普查。全面完成全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加快国家畜禽和水产种质资源库建设,构建开放协作、共享应用的种质资源精准鉴定评价机制。推进育种创新。全面实施农业生物育种重大项目,扎实推进国家育种联合攻关和畜禽遗传改良计划,加强高产高油大豆、短生育期油菜、再生稻、耐盐碱作物等新品种培育。加快生物育种产业化步伐,进一步扩大转基因玉米大豆产业化应用试点范围,依法加强监管。推进白羽肉鸡国产品种产业化推广应用。强化政策扶持。加强国家种业基地建设。深入开展种业企业扶优行动。开展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推动实施种子质量认证。
(十二)加快先进农机创制推广。坚持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两端用力,生产主体、应用主体两头并重,全力推进农机提档升级。加快补上短板。实施农机装备补短板行动,以破解“一大一小”农机装备卡点难点为重点,推动丘陵山地拖拉机、300马力级无级变速拖拉机、再生稻收获机、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专用机械等研制推广取得突破。推广适用农机。建设“一大一小”农机装备推广应用先导区,继续开展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支持农机企业造改结合,保障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油菜移栽等重点用机需求。支持北斗智能监测终端及辅助驾驶系统集成应用。强化政策扶持。优化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探索与作业量挂钩的补贴办法。扩大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范围,加快淘汰老旧农机。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
(十三)大力发展智慧农业和数字乡村。推进数据整合。加快国家农业遥感应用与研究中心建设,搭建应用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制定农业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健全数据安全制度体系。完善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体系。常态化开展农业及相关产业增加值统计核算。创新数字技术。实施数字农业建设项目,建设一批数字农业创新中心、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协同推进智慧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制定加快推进数字乡村及智慧农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拓展应用场景。认定一批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打造一批智慧农(牧、渔)场。深入推进数字乡村建设试点。
三、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
(十四)强化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健全监测机制。指导各地调整监测范围标准,及时将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全部识别为监测对象,组织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加强跨部门数据共享协同和研判处置。落实帮扶措施。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户落实开发帮扶政策,引导勤劳致富。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户做好社会救助、医疗保障等兜底保障,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加强考核评估。统筹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东西部协作考核评价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成效考核评价,组织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完善帮扶政策。及早谋划脱贫攻坚5年过渡期后制度安排,推动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研究建立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机制。
(十五)培育壮大脱贫地区特色产业。深入实施脱贫地区特色产业提升行动,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推进全链建设。推动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比重提高到60%以上,支持脱贫地区聚焦“一主两辅”特色主导产业,实施一批全产业链开发项目,开展技术引进、设施更新、品牌营销和人才培养。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加强指导服务。发挥科技特派团、产业顾问组帮扶作用,推进技术服务、人才培训等措施落地。优化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拓展一般农户小额信贷服务范围。开展消费帮扶助农增收,支持脱贫地区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建立农产品滞销卖难应急处置机制。强化带农增收。健全完善联农带农益农机制,落实经营主体带动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等增收责任,遴选发布一批脱贫地区联农带农益农典型模式。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产,巩固光伏扶贫工程成效。
(十六)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实施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确保脱贫劳动力就业规模稳定在3000万人以上。稳定外出务工就业。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支持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实现更高质量、更加充分的就业,稳定扩大就业规模。促进就近就地就业。对返乡回流人员建立跟踪服务机制。规范管理以工代赈、公益岗位,重点引导弱劳动力、半劳动力在农业产业园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务工就业、灵活就业。促进帮扶车间稳定发展。开展巩固易地搬迁脱贫成果专项行动和搬迁群众就业帮扶专项行动,确保有意愿、有劳动能力的易地搬迁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十七)深化重点帮扶和社会帮扶。加强重点帮扶。健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发展成效监测评价。推动帮扶资源向重点帮扶县倾斜,实施一批补短板促振兴重点项目。对重点帮扶县实施教育、医疗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深化社会帮扶。扎实推进东西部协作,组织东部地区经济较发达县(市、区)与协作地区脱贫县开展携手促振兴行动,加强产业转移、项目引进和产业园区共建。持续做好中央单位定点帮扶,调整完善结对关系。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开展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扎实做好援疆援藏以及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等重点区域帮扶工作。
四、加强农业资源保护和环境治理,推进农业绿色全面转型
(十八)提升农业资源保护水平。推进退化耕地等治理。优化退化耕地治理试点项目实施布局,在南方粮食主产区开展酸化耕地治理试点,在西北灌溉区、滨海地区和松嫩平原西部等开展盐碱耕地治理试点。落实耕地分类管理制度,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推进完善海洋伏季休渔制度,有序扩大伏休期特许捕捞范围,全面实施公海自主休渔,科学规范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修订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开展珍贵濒危物种资源和栖息地调查。严密防控外来物种侵害。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完善源头预防、监测预警、控制清除等全链条监管体系。实施加拿大一枝黄花等外来入侵物种灭除行动。
(十九)集成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实施化肥减量化行动,建设施肥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具集成配套样板区,推广应用智能化推荐施肥系统,推进多元替代减少化肥投入。建设100个绿色防控整建制推进县(农场)。修订禁限用农药名录,规范农药行业管理。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启动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提升行动,推进绿色种养循环试点,推广生态种养模式。深入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行动,建设一批全国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加强农村沼气安全管理。扎实推进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推行废旧农膜分类处置。发展生态低碳农业,打造一批国家级生态农场。稳妥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建设绿色发展先行区。选择一批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开展集成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试点,探索建立整县全要素全链条综合防治工作机制。组织认定第三批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制定农业绿色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
(二十)加强重点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坚持不懈抓好长江十年禁渔。开展退捕渔民就业帮扶“暖心行动”,推动落实退捕渔民养老保险、帮扶救助等政策。加快实施“亮江工程”,加强以长江流域为重点的渔政队伍和能力建设。开展联合执法和专项行动,加强协助巡护队伍建设,健全多部门协同、跨区域联动执法长效机制。开展长江水生生物资源监测和完整性指数评价,评估禁捕效果。推进黄河流域农业深度节水控水。支持黄河流域发展节水农业、旱作农业,分区域分作物加快推广旱作节水技术,推进适水种植。建立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涉农突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在黄河、长江等重点流域选取一批重点县整县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
(二十一)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深入推进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三品一标”,扩大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名特优新产品规模。健全标准体系。制定农兽药残留等农业国家和行业标准500项,构建优质农产品标准体系,探索建立体现高品质特征的农产品评价体系。推进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实施良好农业规范。完善农产品包装标识管理制度,推动农产品分等分级和包装标识。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开展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设立包省包片工作组,按上市季节从南到北逐区推进整治,实行月月抽检,加强问题整治,上下联动、下沉一线,严打禁用药物使用,严控常规药物残留超标。深入实施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快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追溯目录管理等制度,完善风险监测评估机制。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建强基层监管检测队伍,强化乡镇网格化管理。强化品牌创建。深入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建立健全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完善农业品牌目录制度,实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加快农业品牌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农业农村展会工作管理办法,办好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中国国际茶叶博览会等展会。
五、培育壮大乡村产业,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
(二十二)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突出“土特产”要求,实施全国乡村重点产业提升行动,建立完善工作推进体系,加快农业全链条升级。做强重点产业。培育一批资源优势明显、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支柱产业。指导地方因地制宜制定重点产业清单,推动标准化生产、规模化发展、品牌化营销。做精特色产业。立足乡村特色资源,开发具有鲜明地域特点、民族特色、乡土特征的产品产业,培育提升一批农民广泛参与、深度受益的乡村特色产业。打造平台载体。支持建设一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深入推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推介一批农业全产业链重点链和典型县,认定一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
(二十三)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流通业。提升加工水平。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发展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建设一批国际农产品加工园、中国农业食品创新产业园区和加工技术科研试验基地,大力发展中央厨房、直供直销等业态。培育壮大龙头企业队伍,支持龙头企业在县域布局原料基地和加工产能,发展一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健全流通网络。深入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主体建设产地仓储保鲜设施,在重要流通节点建设产地冷链集配中心。推进国家级农产品产地市场建设,加强大型冷藏保鲜、仓储物流等保供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
(二十四)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提升乡村休闲旅游业。实施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工程,建设一批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认定一批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推介一批乡村休闲旅游精品景点线路。制定休闲农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和休闲农业行业服务指南。鼓励发展教育农园、研学基地、乡村露营游、乡土文化体验游等新模式。发展农产品电商。深入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发展农产品直采、定制生产等模式。鼓励地方与大型电商平台对接,建设一批农村电商产业园、农副产品直播电商和人才实训基地。
(二十五)推进农村创业创新。强化政策支持。鼓励地方设立农村创业创新专项基金,落实创业补贴政策,有序引导各类人才在乡创业。加强技能培训。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培育行动,对有意愿返乡创业人员开展培训。举办全国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和人才技能大赛,遴选推介一批农村创业创新典型。建设创业平台。加强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和孵化实训基地建设,提升创业服务水平。
六、改善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二十六)统筹推进乡村建设。健全推进机制。细化乡村建设行动专项推进方案,协调推进村庄规划编制,统筹推进农村道路、农村供水、数字乡村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加强农村防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养老托育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行乡村建设任务清单管理,指导县级全面建立乡村建设项目库。推动实施村庄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完善建设标准。实施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指南,推动建立乡村建设辅导制度。以县域为单位编制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清单,建立公示制度。强化示范引领。探索推进县乡村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组织推介农村公共服务典型案例。创建一批美丽宜居村庄。
(二十七)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整体提升村容村貌。稳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巩固户厕问题摸排整改成果,推动分类整改销号。以中西部地区为重点,稳步推进条件适宜、技术模式成熟地区开展农村改厕。加强改厕标准编制,开展节水防冻等技术试点。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改厕有机衔接,促进粪污、有机废弃物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鼓励有条件的村庄推进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加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因地制宜探索集中处理、管网截污、分散处置、生态治污等技术模式。深入实施村庄清洁行动,引导农民开展庭院和村庄绿化美化。
(二十八)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组织开展移风易俗宣教活动,扎实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引导各地在村规民约中充实简办婚丧喜事、减轻人情负担、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孝老爱亲等内容。遴选推介第四批文明乡风建设典型案例,推广乡风文明建设经验。保护传承农耕文化。深入实施农耕文化传承保护工程,开展第七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挖掘认定。实施“农业文化遗产里的中国”系列宣传活动。以“庆丰收 促和美”为主题办好第六个中国农民丰收节,组织开展具有广泛影响力的节日特色活动。丰富乡村文体生活。开展乡村阅读推广活动,遴选推介“乡村阅读榜样”。举办全国“美丽乡村健康跑”等农民体育品牌活动,探索推广“村BA”篮球赛等赛事。
(二十九)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强化统筹协调。联合有关部门制定健全县乡村三级治理体系功能的文件,统筹推动加强农村基层党建、自治、法治、德治等工作。持续推进减轻村级组织负担。推动解决乡村治理突出问题。协调推进农村地区疫情防控,推动做好药品物资供应、重症转诊救治、重点人群防护等工作。深化试点示范。启动第二轮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拓展试点范围和内容。开展第三批“百乡千村”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创新治理方式。进一步推动扩大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治理运用覆盖面。总结提炼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做法,因地制宜推动在基层广泛落地应用。
七、积极稳妥深化农村改革,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三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农村承包地改革。扩大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范围,研究制定关于延包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印发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健全农村承包地信息平台和数据库,完善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农民自愿前提下结合农田建设、土地整治开展农田集中连片整理,探索逐步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加快总结一批可行制度成果,探索完善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等权利内容及其分置实现形式。制定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宅基地管理基础工作。积极稳妥激活农村闲置宅基地资源,引导和规范盘活利用行为。加快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建设全国统一的农村宅基地管理信息平台。
(三十一)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指导农民合作社加强规范管理。深入开展社企对接,推进示范社“四级联创”,健全农民合作社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推行家庭农场“一码通”管理服务制度,推广应用“家庭农场随手记”记账软件,支持有条件的小农户成长为家庭农场、家庭农场组建农民合作社、合作社根据发展需要办企业。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开展“千员带万社”行动,鼓励依托社会力量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加快发展社会化服务。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行动,以粮棉油糖为重点,兼顾支持开展经济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领域的社会化服务。强化服务标准建设和合同规范,推动服务主体与农资、农机、金融等相关主体机构加强业务对接合作。深入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引导有条件的市场主体建设区域性农业全产业链综合服务平台。深入开展全国农服进万家系列活动。鼓励农垦面向地方开展社会化服务。
(三十二)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深入推进改革。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开展集体收益分配权抵押担保、有偿退出等试点,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加强监督管理。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服务体系,加强服务机构和队伍建设。强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督,开展集体资产监管效能提升行动。探索发展路径。指导各地因地制宜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村村抱团发展、村企村社联动发展、职业经理人入村等多种形式的合作。
(三十三)深入推进农村其他领域改革。开展改革试点。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示范,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发挥农村改革试验区示范带动作用,总结推广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农村改革经验模式。持续深化农垦改革。开展农垦集团化企业化改革发展质量监测,强化分类指导。制定创新完善农垦国有农场农业经营管理体制机制指导意见。推动出台加强农垦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管理办法。推动解决农垦国有土地权属争议和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遗留问题。深入实施欠发达农场特色产业提升行动和品牌强垦行动,培育壮大农场优势特色产业。
八、强化保障,落实落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各项任务
(三十四)加强规划行动引领。落实重大部署。制定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制定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建设指引,研究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功能完备又保留乡味乡韵的宜居乡村。印发树立大食物观开发食物资源保障各类食物有效供给的指导意见,分领域制定实施方案。推动重大规划实施。制定“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实施年度任务清单和工作台账,组织开展中期评估。协调推进配套专项规划、建设规划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计划行动落实。
(三十五)健全乡村振兴推进机制。推动责任落实。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加强政策协同和工作协同。强化激励约束。开展省级党委和政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组织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督查。实施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督查激励。推进示范创建。新创建一批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指导有条件的地方按规定开展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研究建立客观反映乡村振兴进展的指标和统计体系。
(三十六)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强化财政投入。推动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加,落实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政策要求。扩大乡村振兴票据发行规模,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撬动金融投入。持续推进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服务,加快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库建设,支持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增加乡村振兴贷款投放,重点用于高标准农田、设施农业、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制定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明确投资重点产业和领域。健全政府投资与金融、社会投入联动机制,完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融资项目库,吸引更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
(三十七)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培养一批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和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建好用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加大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力度。培育高素质农民。深入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和学历提升行动计划,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和种养大户。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将回乡返乡创业人员纳入培育体系,每年培育2万人左右。优化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计划,开展“耕耘者”振兴计划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推动人才下乡。健全长效化乡村引才机制,畅通人才向乡村流动渠道,有序引导大学毕业生到乡、能人回乡、农民工返乡、企业家入乡。
(三十八)加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完善法律法规。加快推动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法、耕地保护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修订渔业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完善种业振兴、生物安全、动物防疫等领域配套制度。提高执法质效。深入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开展执法示范创建和练兵比武。建设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系统。强化品种权保护、农资质量、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植物检疫等重点领域执法。推进法律进村入户。探索创新农村普法机制,加快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加强农村法治教育基地建设。组织创作推广具有乡土文化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产品,开展普法短视频推介活动。推动依法治理。持续深化农业农村领域“放管服”改革,落实行政许可清单管理和部门权责清单。推进重大政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农业农村部
2023年2月3日
  21世纪以来第20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13日由新华社受权发布。  这份文件题为《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全文共九个部分,包括:抓紧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强化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  文件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守好“三农”基本盘至关重要、不容有失。党中央认为,必须坚持不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文件提出,坚决守牢确保粮食安全、防止规模性返贫等底线,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真抓实干做好2023年重点工作,不折不扣完成好既定目标任务,推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不断取得新进展、农业强国建设开好局起好步。  以下为全文: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
(2023年1月2日)  党的二十大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守好“三农”基本盘至关重要、不容有失。党中央认为,必须坚持不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强国必先强农,农强方能国强。要立足国情农情,体现中国特色,建设供给保障强、科技装备强、经营体系强、产业韧性强、竞争能力强的农业强国。  做好2023年和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强化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坚决守牢确保粮食安全、防止规模性返贫等底线,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打下坚实基础。  一、抓紧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  (一)全力抓好粮食生产。确保全国粮食产量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要稳住面积、主攻单产、力争多增产。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强化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物质基础,健全农民种粮挣钱得利、地方抓粮担责尽义的机制保障。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开展吨粮田创建。推动南方省份发展多熟制粮食生产,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再生稻。支持开展小麦“一喷三防”。实施玉米单产提升工程。继续提高小麦最低收购价,合理确定稻谷最低收购价,稳定稻谷补贴,完善农资保供稳价应对机制。健全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增加产粮大县奖励资金规模。逐步扩大稻谷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实施好优质粮食工程。鼓励发展粮食订单生产,实现优质优价。严防“割青毁粮”。严格省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推动出台粮食安全保障法。  (二)加力扩种大豆油料。深入推进大豆和油料产能提升工程。扎实推进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支持东北、黄淮海地区开展粮豆轮作,稳步开发利用盐碱地种植大豆。完善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实施好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试点。统筹油菜综合性扶持措施,推行稻油轮作,大力开发利用冬闲田种植油菜。支持木本油料发展,实施加快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落实油茶扩种和低产低效林改造任务。深入实施饲用豆粕减量替代行动。  (三)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实施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加快发展水稻集中育秧中心和蔬菜集约化育苗中心。加快粮食烘干、农产品产地冷藏、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集中连片推进老旧蔬菜设施改造提升。推进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和水产养殖池塘改造升级。在保护生态和不增加用水总量前提下,探索科学利用戈壁、沙漠等发展设施农业。鼓励地方对设施农业建设给予信贷贴息。  (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树立大食物观,加快构建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植物动物微生物并举的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分领域制定实施方案。建设优质节水高产稳产饲草料生产基地,加快苜蓿等草产业发展。大力发展青贮饲料,加快推进秸秆养畜。发展林下种养。深入推进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合理利用草地资源,推进划区轮牧。科学划定限养区,发展大水面生态渔业。建设现代海洋牧场,发展深水网箱、养殖工船等深远海养殖。培育壮大食用菌和藻类产业。加大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健全追溯管理制度。  (五)统筹做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调控。加强粮食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强化储备和购销领域监管。落实生猪稳产保供省负总责,强化以能繁母猪为主的生猪产能调控。严格“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完善棉花目标价格政策。继续实施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助政策。完善天然橡胶扶持政策。加强化肥等农资生产、储运调控。发挥农产品国际贸易作用,深入实施农产品进口多元化战略。深入开展粮食节约行动,推进全链条节约减损,健全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提倡健康饮食。  二、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六)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控。严格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实行部门联合开展补充耕地验收评定和“市县审核、省级复核、社会监督”机制,确保补充的耕地数量相等、质量相当、产能不降。严格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探索建立耕地种植用途管控机制,明确利用优先序,加强动态监测,有序开展试点。加大撂荒耕地利用力度。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  (七)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提升年度任务,重点补上土壤改良、农田灌排设施等短板,统筹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制定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实施方案。加强黑土地保护和坡耕地综合治理。严厉打击盗挖黑土、电捕蚯蚓等破坏土壤行为。强化干旱半干旱耕地、红黄壤耕地产能提升技术攻关,持续推动由主要治理盐碱地适应作物向更多选育耐盐碱植物适应盐碱地转变,做好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试点。  (八)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加快构建国家水网骨干网络。加快大中型灌区建设和现代化改造。实施一批中小型水库及引调水、抗旱备用水源等工程建设。加强田间地头渠系与灌区骨干工程连接等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支持重点区域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推进黄河流域农业深度节水控水。在干旱半干旱地区发展高效节水旱作农业。强化蓄滞洪区建设管理、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加快实施中小水库除险加固和小型水库安全监测。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九)强化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研究开展新一轮农业气候资源普查和农业气候区划工作。优化完善农业气象观测设施站网布局,分区域、分灾种发布农业气象灾害信息。加强旱涝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和农业生产防灾救灾保障。健全基层动植物疫病虫害监测预警网络。抓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常态化防控和重点人兽共患病源头防控。提升重点区域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水平。  三、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  (十)推动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坚持产业需求导向,构建梯次分明、分工协作、适度竞争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加快前沿技术突破。支持农业领域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平台建设,加强农业基础性长期性观测实验站(点)建设。完善农业科技领域基础研究稳定支持机制。  (十一)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完成全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构建开放协作、共享应用的种质资源精准鉴定评价机制。全面实施生物育种重大项目,扎实推进国家育种联合攻关和畜禽遗传改良计划,加快培育高产高油大豆、短生育期油菜、耐盐碱作物等新品种。加快玉米大豆生物育种产业化步伐,有序扩大试点范围,规范种植管理。  (十二)加快先进农机研发推广。加紧研发大型智能农机装备、丘陵山区适用小型机械和园艺机械。支持北斗智能监测终端及辅助驾驶系统集成应用。完善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探索与作业量挂钩的补贴办法,地方要履行法定支出责任。  (十三)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加快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技术推广应用,推进水肥一体化,建立健全秸秆、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畜禽粪污等农业废弃物收集利用处理体系。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和观测试验基地建设。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加强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强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建立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监测制度。出台生态保护补偿条例。严格执行休禁渔期制度,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巩固退捕渔民安置保障成果。持续开展母亲河复苏行动,科学实施农村河湖综合整治。加强黄土高原淤地坝建设改造。加大草原保护修复力度。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落实相关补助政策。严厉打击非法引入外来物种行为,实施重大危害入侵物种防控攻坚行动,加强“异宠”交易与放生规范管理。  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十四)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压紧压实各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责任,确保不松劲、不跑偏。强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户,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做好兜底保障。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  (十五)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把增加脱贫群众收入作为根本要求,把促进脱贫县加快发展作为主攻方向,更加注重扶志扶智,聚焦产业就业,不断缩小收入差距、发展差距。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力争提高到60%以上,重点支持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鼓励脱贫地区有条件的农户发展庭院经济。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消费帮扶,持续推进消费帮扶示范城市和产地示范区创建,支持脱贫地区打造区域公用品牌。财政资金和帮扶资金支持的经营性帮扶项目要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增收。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产。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实施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确保脱贫劳动力就业规模稳定在3000万人以上。持续运营好就业帮扶车间和其他产业帮扶项目。充分发挥乡村公益性岗位就业保障作用。深入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一批补短板促振兴重点项目,深入实施医疗、教育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更好发挥驻村干部、科技特派员产业帮扶作用。深入开展巩固易地搬迁脱贫成果专项行动和搬迁群众就业帮扶专项行动。  (十六)稳定完善帮扶政策。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开展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发展成效监测评价。保持脱贫地区信贷投放力度不减,扎实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大对帮扶项目的金融支持。深化东西部协作,组织东部地区经济较发达县(市、区)与脱贫县开展携手促振兴行动,带动脱贫县更多承接和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持续做好中央单位定点帮扶,调整完善结对关系。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研究过渡期后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机制。  五、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十七)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中小微企业等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引导大型农业企业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产地下沉、向园区集中,在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主产区统筹布局建设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完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改造提升产地、集散地、销地批发市场,布局建设一批城郊大仓基地。支持建设产地冷链集配中心。统筹疫情防控和农产品市场供应,确保农产品物流畅通。  (十八)加快发展现代乡村服务业。全面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加快完善县乡村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县域集采集配中心,推动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共同配送、即时零售等新模式,推动冷链物流服务网络向乡村下沉。发展乡村餐饮购物、文化体育、旅游休闲、养老托幼、信息中介等生活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新能源汽车和绿色智能家电下乡。  (十九)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继续支持创建农业产业强镇、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支持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深入推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实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计划。实施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工程,推动乡村民宿提质升级。深入实施“数商兴农”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鼓励发展农产品电商直采、定制生产等模式,建设农副产品直播电商基地。提升净菜、中央厨房等产业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培育发展预制菜产业。  (二十)培育壮大县域富民产业。完善县乡村产业空间布局,提升县城产业承载和配套服务功能,增强重点镇集聚功能。实施“一县一业”强县富民工程。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向中西部地区、向县域梯度转移,支持大中城市在周边县域布局关联产业和配套企业。支持国家级高新区、经开区、农高区托管联办县域产业园区。  六、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  (二十一)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强化各项稳岗纾困政策落实,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稳岗倾斜力度,稳定农民工就业。促进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测预警机制。维护好超龄农民工就业权益。加快完善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障制度。加强返乡入乡创业园、农村创业孵化实训基地等建设。在政府投资重点工程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推广以工代赈,适当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  (二十二)促进农业经营增效。深入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支持家庭农场组建农民合作社、合作社根据发展需要办企业,带动小农户合作经营、共同增收。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行动,大力发展代耕代种、代管代收、全程托管等社会化服务,鼓励区域性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促进农业节本增效、提质增效、营销增效。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总结地方“小田并大田”等经验,探索在农民自愿前提下,结合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逐步解决细碎化问题。完善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加强资本下乡引入、使用、退出的全过程监管。健全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切实保障农民利益。坚持为农服务和政事分开、社企分开,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二十三)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扎实搞好确权,稳步推进赋权,有序实现活权,让农民更多分享改革红利。研究制定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切实摸清底数,加快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加强规范管理,妥善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探索建立兼顾国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利益的土地增值收益有效调节机制。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构建产权关系明晰、治理架构科学、经营方式稳健、收益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保障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合法权益。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示范。  七、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二十四)加强村庄规划建设。坚持县域统筹,支持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分区分类编制村庄规划,合理确定村庄布局和建设边界。将村庄规划纳入村级议事协商目录。规范优化乡村地区行政区划设置,严禁违背农民意愿撤并村庄、搞大社区。推进以乡镇为单元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积极盘活存量集体建设用地,优先保障农民居住、乡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空间和产业用地需求,出台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指南。编制村容村貌提升导则,立足乡土特征、地域特点和民族特色提升村庄风貌,防止大拆大建、盲目建牌楼亭廊“堆盆景”。实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建立完善传统村落调查认定、撤并前置审查、灾毁防范等制度。制定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建设指引。  (二十五)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加大村庄公共空间整治力度,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巩固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成果,引导农民开展户内改厕。加强农村公厕建设维护。以人口集中村镇和水源保护区周边村庄为重点,分类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及时清运处置。推进厕所粪污、易腐烂垃圾、有机废弃物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持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二十六)持续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和安全管理,推动与沿线配套设施、产业园区、旅游景区、乡村旅游重点村一体化建设。推进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小型供水工程标准化改造,开展水质提升专项行动。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发展农村可再生能源。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基本完成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全过程监管制度。开展现代宜居农房建设示范。深入实施数字乡村发展行动,推动数字化应用场景研发推广。加快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推进智慧农业发展。落实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加强农村应急管理基础能力建设,深入开展乡村交通、消防、经营性自建房等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治理攻坚。  (二十七)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资源下沉,着力加强薄弱环节。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升农村学校办学水平。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推进医疗卫生资源县域统筹,加强乡村两级医疗卫生、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统筹解决乡村医生薪酬分配和待遇保障问题,推进乡村医生队伍专业化规范化。提高农村传染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农村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层层压实责任,加强农村老幼病残孕等重点人群医疗保障,最大程度维护好农村居民身体健康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优化低保审核确认流程,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应保尽保”。深化农村社会工作服务。加快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推广日间照料、互助养老、探访关爱、老年食堂等养老服务。实施农村妇女素质提升计划,加强农村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健全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关心关爱精神障碍人员。  八、健全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  (二十八)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突出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强化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责任,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全面培训提高乡镇、村班子领导乡村振兴能力。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强化派出单位联村帮扶。开展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持续开展市县巡察,推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强化对村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对农村党员分期分批开展集中培训。通过设岗定责等方式,发挥农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十九)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坚持以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强化县乡村三级治理体系功能,压实县级责任,推动乡镇扩权赋能,夯实村级基础。全面落实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包乡走村、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村干部经常入户走访制度。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加强乡村法治教育和法律服务,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推进农村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农村赌博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农村妇女儿童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完善推广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接诉即办等务实管用的治理方式。深化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组织开展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  (三十)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继续在乡村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深化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县级融媒体中心等建设,支持乡村自办群众性文化活动。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深入实施农耕文化传承保护工程,加强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推动各地因地制宜制定移风易俗规范,强化村规民约约束作用,党员、干部带头示范,扎实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推进农村丧葬习俗改革。  九、强化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  (三十一)健全乡村振兴多元投入机制。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压实地方政府投入责任。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健全政府投资与金融、社会投入联动机制,鼓励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打捆打包按规定由市场主体实施,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更多投向农业农村。用好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化存款准备金、差异化金融监管和考核评估等政策,推动金融机构增加乡村振兴相关领域贷款投放,重点保障粮食安全信贷资金需求。引导信贷担保业务向农业农村领域倾斜,发挥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加强农业信用信息共享。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支农作用,优化“保险+期货”。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化险,推动村镇银行结构性重组。鼓励发展渔业保险。  (三十二)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乡村振兴人才支持计划,组织引导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社会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领域人才到基层一线服务,支持培养本土急需紧缺人才。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开展农村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提高培训实效。大力发展面向乡村振兴的职业教育,深化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完善城市专业技术人才定期服务乡村激励机制,对长期服务乡村的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定方面予以适当倾斜。引导城市专业技术人员入乡兼职兼薪和离岗创业。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返乡回乡下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落户。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教师“优师计划”、“特岗计划”、“国培计划”,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青年人才开发行动。  (三十三)推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畅通城乡要素流动。统筹县域城乡规划建设,推动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加强中心镇市政、服务设施建设。深入推进县域农民工市民化,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同常住人口挂钩、由常住地供给机制。做好农民工金融服务工作。梯度配置县乡村公共资源,发展城乡学校共同体、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养老服务联合体,推动县域供电、供气、电信、邮政等普遍服务类设施城乡统筹建设和管护,有条件的地区推动市政管网、乡村微管网等往户延伸。扎实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创建。  办好农村的事,实现乡村振兴,关键在党。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把“三农”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不断提高“三农”工作水平。加强工作作风建设,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树牢群众观点,贯彻群众路线,多到基层、多接地气,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调动农民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强化系统观念,统筹解决好“三农”工作中两难、多难问题,把握好工作时度效。深化纠治乡村振兴中的各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迎评送检、填表报数、过度留痕等负担,推动基层把主要精力放在谋发展、抓治理和为农民群众办实事上。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坚持五级书记抓,统筹开展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将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情况作为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乡村振兴统计监测。制定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做好整体谋划和系统安排,同现有规划相衔接,分阶段扎实稳步推进。  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信心、踔厉奋发、埋头苦干,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贡献。一图速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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