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上午发稿前
越秀区划定风险区域,调整部分区域管控措施;
海珠区划定风险区域,调整风险区域等级,对部分区域实施临时管控管理,解除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
荔湾区划定风险区域,发布关于落实第12号通告相关措施的通知,发布最新疫情防控措施问答;
黄埔区公布重点场所,对辖内部分区域实施临时管控;
花都区调整风险区域,划定风险区域;
番禺区调整部分风险区域管理措施,对市民关心的焦点问题进行梳理解答;
南沙区公布重点场所,对部分区域实施临时管控措施;
增城区发布疫情辟谣,调整部分风险区域,强化部分区域疫情防控措施,新增风险区域。
登峰街、大东街和珠光街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经专家综合研判, 自2022年11月24日起,我区划定风险区域如下:
登峰街:下塘东胜街3巷1-13号、下塘东胜街4巷1-7号、下塘东胜街83号后座、85号后座、象岗街1号、象岗后街1号-8号。
大东街:元运街13号。
珠光街:湛塘路广善街5号。
以上区域实施“ 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
登峰街:下塘社区(除高风险区外)。
大东街:元运社区(除高风险区外)。
珠光街:东园路社区(除高风险区外)。
以上区域实行“ 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范措施。
上述区域防控措施按照国家防控要求自管控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心理和法律等困难,可拨打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广州市越秀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光塔街部分区域管控措施的通报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 决定自2022年11月24日24时起,光塔街光孝路58号后座01、光孝路58号后座02、井边巷3号之五、井边巷3号之七、井边巷3号之八、井边巷3号之一
以上区域实行“ 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范措施,并按照 广州市越秀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32号通告 执行。
广州市越秀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经专家组研判, 海珠区划定高风险区如下:
江怡路208号大学印象南塔、北塔。
1.南洲名苑名俊阁3层,1-18层08房。
2.金碧花园二期29、30、31、46栋。
3.金碧花园一期14栋。
6.石溪南约东街北3、58、62号。
2.逸景翠园东区翠羽居B座。
3.逸景翠园西区绿屿居A座。
4.叠彩园小区碧涛轩3座。
上涌桥南围合管理区域(广州大道南以东,新滘中路以北)。
以上区域实行“ 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
上述区域防控措施按照国家防控要求自管控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心理和法律等困难,可拨打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调整风险区域等级的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 海珠区决定自2022年11月24日24时起将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控措施。
1.旧市头村〔除东约七巷1号,西约后街三巷4号,西约后街五巷2号、3号,东约八巷1号、3号、5号、10号,南约三巷2号、4号,南约四巷1—5号,南约五巷1—6号,南约五横巷2号,北约六巷1—7号(单门牌),北约七巷1—4号,大街1号之一、24号、26号、28号外〕。
2.客村五巷5、8—13、15号,客村六巷6、8、10、12号围成区域。
3.赤岗二街1号大院7栋。
4.新港中路344号大院4栋。
6.新港西路182号大院8栋。
8.愉景南苑礼贤轩A座。
福坛大街11号后座,福坛大街一巷9号、9号之一矮房。
1.万华花园万华北街19号。
2.颐景华苑颐韵轩A栋。
3.西滘西街二巷1号、3号。
1.聚德中路99号(聚德花苑东区)H51栋。
2.坚真花园利和街8号。
1.沥滘中区一巷12号、14号前座、17号及之一,三巷12号平房,沥滘中区坊28号。
2.大沙村181号、182号之一、183号、184号及之一。
北山村龙吟大街十三巷8、8-1、19、20、21、22-1、88、90号。
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海珠区公布的疫情防控有关信息,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要及时就诊,并如实告知情况。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实施临时管控管理的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经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 海珠区自2022年11月23日起对以下区域实行临时管控管理:
1.南洲名苑名俊阁(除高风险区外)。
2.金碧花园一期13栋。
3.金碧花园二期(除高风险区外)。
5.尚领时代A座、C座。
以上区域实行“ 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
区域范围和防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心理和法律等困难,可拨打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海珠区关于解除部分区域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和疾控专家建议,海珠区决定 自2022年11月24日24时起解除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按低风险区管理,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石溪南约东街北69号。
怀德大街18号及之一,一巷3号。
1.锦鸿花园小区(除高风险区外)。
2.新村富文东五巷11号。
3.七星岗3号大院(除高风险区外)。
“解除”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居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验核酸、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经专家组研判, 海珠区划定高风险区如下:
1.素社一巷18号之二、19号、23号。
5.素社东二巷2、3、4号,三巷3号、11号一层。
6.基立下道北65、67、69号。
1.翠城花园8、19、20栋。
2.星汇海珠湾A5栋。
2.怀德大街19、21号,二巷2号,三巷2、4、5号。
5.聚德环街24、26号。
7.坚真花园利和街17号D2栋。
1.新港西路206号大院13栋。
3.新港西路239号之二华乐苑。
4.新鸿花园江丽路129号。
5.帝景华苑阅庭街4号帝华轩B座。
1.万丰花园君雅街16号。
上述区域防控措施按照国家防控要求自管控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心理和法律等困难,可拨打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金穗雅园、敦和路134号
聚德花苑东区、聚德花苑西区
实施临时管控管理的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经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 海珠区自2022年11月24日起对以下区域实行临时管控管理:
1.赤岗三街2号、20号。
2.帝景华苑阅庭街2号帝华轩A座。
3.新鸿花园江丽路131号。
3.金汇花苑(除高风险区外)。
4.素社东二巷1、5、6、7、8、9号。
5.素社东三巷10号,11号(除高风险区外)。
1.万丰花园君雅街2号、君雅街4号。
2.可逸家园1、2、4栋。
以上区域实行“ 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
区域范围和防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心理和法律等困难,可拨打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关于划定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 自2022年11月24日起,我区划定高风险区如下:
2. 站前路88号湛江大厦。
以上区域实行“ 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
上述区域防控措施按照国家防控要求自管控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相应区域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陈岗社区生活保障服务热线:
陈岗社区医疗保障服务热线:
坦尾经济联社生活保障服务热线:
坦尾经济联社医疗保障服务热线: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各有关单位,广大居民朋友们:
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风险,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综合研判,现就进一步落实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调整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12号)》 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一、以社区、小区、机团单位、大院、企业、公共场所、营业场所等为单位,减少人员流动,加强人员进出管理,严格落实查验健康码、 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扫场所码、测温、规范佩戴口罩等措施。居民群众非必要不外出,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提倡非接触式配送外卖和收发快递。
二、除承担防疫任务的医务工作者、保供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其他人员倡导居家办公,或就地转为社区志愿者,向所在社区报到,全面参与社区防疫工作和社区服务。 倡导跨区通勤人员落实核酸“一天一检”,工作生活“两点一线”,不堂食、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
三、社区、经济联社、城中村、住宅小区等区域实行围院式管理。
(一)各围院式管理区域保留必要的出入口,安装必要的视频监控设备,落实全天24小时值班值守并预留应急通道,确保有序进出。加强人员进出管理,严格落实查验健康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扫场所码、测温、规范佩戴口罩等措施。
(二)围院式管理区域内居民尽量减少外出、减少聚集,加强个人健康监测,非必要不接受非居住人员来访,按所在街道统一安排积极参加核酸检测。
(三)房屋租赁中介、业主、二手房东等出租方要明确防控责任人和联系人,按照要求向社区、经济联社提供出租房屋和承租人动态信息。对不报告租住房屋情况、不配合政府和社区、经济联社开展工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承租单位、公司、个人应同时履行以上责任,主动向社区、经济联社报备。
四、各高校、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继续实施封闭管理。中小学阶段学校、幼儿园 继续暂停返校及线下教学。校外培训机构继续暂停线下教学,托育、托管机构继续暂停服务。
五、公安司法监管场所、福利机构、养老机构、月子中心、康复机构等特殊场所继续实行封闭管理。
六、除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环卫、粮油肉菜供应、生活超市(含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餐饮类企业(只提供快递外卖、到店自取服务)等行业和场所正常运行外,其余经营性场所继续暂停营业。进入以上场所应严格落实查验健康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扫场所码、测温、规范佩戴口罩等措施。全区不符合疫情防控或生产安全或消防安全等要求的经营场所暂停营业。
七、旅游景区对入场人员数量进行动态调控,接待人数不得超过容载量的50%,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酒店、宾馆和其他住宿场所必须严格落实查验健康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扫场所码、测温、规范佩戴口罩等措施,询问入住人员旅居史,发现7天内有本地病例报告城市旅居史的入住人员必须及时向社区、经济联社报备,并督促入住人员落实防控措施。
八、请广大居民朋友持续强化防护意识,自觉遵守防疫的各项规定要求,有序参加核酸检测,尽快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保护个人健康。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用公筷等良好习惯,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务必规范佩戴口罩,保持1米社交距离,不随地吐痰,注意咳嗽礼仪,疫情期间少聚餐聚会、少走亲访友,非必要不到人群密集的场所。每天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症状,请立即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如出现咽痛、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立即报告所在社区居委会,由社区居委会立即上门开展抗原检测。
九、任何单位和个人均需履行疫情防控相应责任。对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配合流行病学调查、瞒报谎报涉疫行踪轨迹信息、风险地区人员未经同意擅自离开、协助他人逃避疫情防控管理等拒不执行防疫要求,并造成疫情传播的单位和个人,将被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以上措施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感谢广大居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让我们携起手来,齐心协力,一起打赢疫情防控这场攻坚战!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关于划定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 自2022年11月25日起,我区划定风险区域如下:
以下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
沙洛新村三巷9-11号,沙洛新村四巷8-10号,沙洛新村五巷9-11号。
杏霖街11号(保利花香美苑D1-B栋)。
联合围新巷6号、7号、13号、14号,联合围36-2号、36-3号,信联新街1号、3号、5号。
德凤里21号、23号、23号之一、32号、34号、36号,长庚小巷3号、5号、7号。
芳和中环街11号、12号、13号。
以上区域实行“ 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
以下区域划定为临时管控区:
翠园路以南,沙洛大街涌边以东,新村横街以北以及沙洛东新高速复建房以西所围合区域(除高风险区外)。
信联4巷以南、信联街以东、信联8巷以北、信联新街以西所围合区域(除高风险区外)。
芳和中环街1号、18号;芳和中环街2号、3号、4号;芳和中环街5号、6号、7号;芳和中环街8号、9号、10号;芳和中环街16号、17号;芳和中环街19号、20号、21号。
以上区域实行“ 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
备注:以上东漖街图示含第32号通告所公布的高风险区:芳和中环街14、15号。
上述区域防控措施按照国家防控要求自管控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相应区域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11月24日晚上,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 关于落实第12号通告相关措施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就11月16日晚上发布的“12号通告”如何落实进行了补充说明。“通知”和 “12号通告” 有何异同,以下为权威答疑。
问:“12号通告”已经实施了8天,这次“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通知”是对“12号通告”的细化补充,让广大居民朋友更清楚明晰具体要求。需要明确的是,“12号通告”已经实施了8天,但丝毫不能放松,要继续严格执行。“通知”明确提出:
减少人员流动。居民群众非必要不外出,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
倡导居家办公。除承担防疫任务的医务工作者、保供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其他人员倡导居家办公,或就地转为社区志愿者,向所在社区报到,全面参与社区防疫工作和社区服务。
倡导跨区通勤人员落实核酸“一天一检”,工作生活“两点一线”,不堂食、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
问:那“通知”跟“12号通告”相比,有没有不同的要求?
主要在核酸检测证明时效方面,从24小时内调整为48小时内。“12号通告”要求住宅小区(楼宇)、城中村、产业园区、商务楼宇入口以及生活超市(含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餐饮类企业等严格查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措施。而“通知”要求上述场所严格落实查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等措施。这不是意味着要求放松,而是因应“应检尽检”核酸检测安排而做出的调整,以方便居民群众为出发点。
问:“通知”里面提到了要实行围院式管理,如果发现没有落实管理的,可以怎么反映?
答:“通知”中对社区、经济联社、城中村、住宅小区等区域 如何实行围院式管理有了明确指引:各围院式管理区域保留必要的出入口,安装必要的视频监控设备,落实全天24小时值班值守并预留应急通道,确保有序进出。加强人员进出管理,严格落实查验健康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扫场所码、测温、规范佩戴口罩等措施。
如果发现没有落实上述要求的,请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经济联社或者拨打12345热线反映。
问:我住的地方老街坊都比较自觉,但是外来租户互相不认识,怎么能让他们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答:“通知”明确提出了对承租人的监管措施。要求房屋租赁中介、业主、二手房东等出租方要明确防控责任人和联系人,按照要求向社区、经济联社提供出租房屋和承租人动态信息。对不报告租住房屋情况、不配合政府和社区、经济联社开展工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承租单位、公司、个人应同时履行以上责任,主动向社区、经济联社报备。
问:我有亲戚这两天要从外地来荔湾,能不能顺利入住酒店?
答:要视乎您亲戚的实际情况。荔湾区内酒店、宾馆和其他住宿场所必须严格落实查验健康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扫场所码、测温、规范佩戴口罩等措施,要询问入住人员旅居史,发现7天内有本地病例报告城市旅居史的入住人员必须及时向社区、经济联社报备,并督促入住人员落实防控措施。
因疫情防控需要, 请到过以下涉疫重点场所的人员,立即扫码报备,并尽快前往就近的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落实三天三检,同时按照村(居)委和疾控部门要求做好自我健康管理。
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疫情防控有关信息,动态关注自己的健康码状态,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等症状,应做好防护措施,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快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并如实告知情况。
请到过以上涉疫重点场所的人员
广州市白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黄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关于公布新增涉疫重点场所的通告
因疫情防控需要, 请在以下附表中提及的风险时间前后1小时到过相关重点场所(详见附表)的人员,立即与当前所在位置社区(村)联系报备,主动到就近核酸点采样检测,严格落实“3天3检”,同时配合社区(村)和疾控部门要求做好健康管理。若不如实申报,不落实防控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请广大市民朋友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疫情防控期间,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要求,主动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等工作,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就近及时就诊,并如实告知情况。
广州市黄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水西路(水西路地铁站B口25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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粒上皇(广州萝岗敏捷广场店) |
水西路185号敏捷广场a3105铺 |
和苑公交站场架空层核酸采样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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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堂大药房(新庄小东路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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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东新村一街24号旁边美宜佳附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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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东塘边街1号101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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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曙光制动器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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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业路46号红棉产业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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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南翔一路62号C座1楼-5楼 |
南翔一路62号B座四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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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翔二路68号123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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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隆路与兴龙路交叉口北2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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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隆路1号华隆商贸城a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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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灌汤包(广华路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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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五福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镇龙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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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龙村华隆商贸城A104-2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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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对辖内部分区域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经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 自11月24日起,我区对辖内以下区域实行临时管控。
(一)小东新村二巷9号、10号、11号楼和一巷9号、10号、11号楼;樟山吓经济社山吓一街9号、10号、10-1号、10-2号、10-5号、10-6号、10-7号: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的管理措施。
(二)樟山吓经济社山吓一街(除第一点区域外):实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下楼核酸检测”的管理措施。
萝岗和苑H3栋: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的管理措施。
(一)合景天峻三区A17和A18栋: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的管理措施。
(二)合景天峻三区其他楼栋及合景天峻二区A1#-A7#栋:实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下楼核酸检测”的管理措施。
广州星际公寓A2栋和A3栋: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的管理措施。
(一)新龙镇兴龙路33号、35号、37号、39号: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的管理措施。
(二)新龙镇中泰新市场北至广汕路,南至宝龙三街,西至金龙路,东至华隆路(含街心公园),宝龙一街所合围的区域(除新龙镇第一点区域外):实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下楼核酸检测”的管理措施。
以上区域范围和管理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以上“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区域如连续5日无新增核酸异常人员,且最后一天区域内人员及环境核酸检测均为阴性时自动解除该区域临时管控措施。请广大市民朋友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临时管控区内的群众如有生活、就医等需求可致电以下24小时服务热线。
和苑社区服务热线电话:
萝岗和苑物业热线电话:
广州市黄埔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花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工作进展和疾控专家建议,经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 自2022年11月24日22时起,以下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
(一)塘口北路西九巷以南、商业街以北、曙光路以东、塘口北路13号巷以西区域。
(二)自由人花园四期13栋。
(一)罗仙路以南、杜鹃三街以北、天贵北路以东、叶榕街以西区域。
以上区域落实“ 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范措施。
请广大居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验核酸、打疫苗,共同维护个人和公共卫生安全。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附近发热门诊就医。
花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花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关于划定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管控之日起, 划定风险区域如下:
东莞村新一巷2号、3号、4号、5号、6号、7号,一巷4号、6号、8号。
1.九潭村竹基巷19号、20号、21号、22号、23号,南向一巷9号、10号,西向四巷13号,西向三巷22号,南向巷49号。
2.马溪村竹布新村4巷1号区域。
秀全中学新校区清秀苑。
花侨迎宾路3号之六(广东省华侨铝制品厂居住小区5号楼)。
1.大田一队二巷3号、5号、6号,7号、8号,大田一队一巷6号,大田一队25号,大田一队三巷6号、6-1号。
2.侨明路北街7号粮所楼。
3.侨兴路1号房地产楼南座。
以上区域落实“ 足不出户、上门服务”措施。
1.风神花园小区及附近区域。
2.风神大道以南、工业大道以北、花港大道以东、朱贵路以西区域。
3.九潭村兴礼巷以南、竹基巷以北、槐庭路以东、竹基大圳以西(高风险区除外)。
4.马溪村校旁街附近区域(高风险区除外)。
秀全中学新校区(高风险区除外)。
花侨迎宾路3号(高风险区除外),花东镇花侨迎宾路5号之一、之九。
1.风神大道以南、大田一队二街以北、大田一队一巷7号小巷以东、大田一队一街以西区域(高风险区除外)。
2.东风路、南街路、宝珠路合围区域(高风险区除外)。
3.东苑直街以南、宝珠路以北、南街路以东、观绿西路以西。
以上区域落实“ 人不出区、错峰取物”措施。
上述区域防控措施按照国家防控要求自管控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花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广州市番禺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部分风险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经专家组综合研判,从2022年11月24日起, 我区部分风险区域管理措施调整如下:
一、将大石街以下区域 调整为临时管控区,实行“严格控制人员流动,除核酸检测、错峰取物外,足不出区;除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行业和场所正常运行外,中小学阶段学校、幼儿园 暂停返校及线下教学,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托育、托管机构暂停服务,其余各类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营业;实行核酸3天3检”等临时管控措施。
(一)山西村东至岗东路、南至南大路、西至岗西路—浦华路、北至关帝岗南侧的围合区域。
(二)大兴村东至新大兴涌、南至朝阳西路、西至岗东路、北至沿江路的围合区域。
(三)官坑村东至东新高速、南至后便岗环村路、西至康同工业园西侧、北至南大干线的围合区域。
二、将大龙街新桥村东至百众工业园西侧围墙、儒腾工业区东侧,南至同德南街东十二巷,西至同德大街、同德南街,北至市莲路的围合区域 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 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
以上区域范围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感谢广大居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居民朋友如遇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暖心服务热线:
广州市番禺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广州市番禺区接连发布了
《关于落实第62号通告相关措施的通知》
和 《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的措施。
番禺区还可不可以堂食?
围合管理有哪些需要特别注意的?
现针对市民关心的焦点问题,
周末约了一群朋友到番禺聚餐,想找个餐厅吃饭可以吗?
从2022年11月25日0时起,番禺全区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含饮品店、小吃店、早餐店等) 暂停堂食服务,可提供到店自取或外卖订餐服务。
不能在饭店吃,我让朋友到家里,自己亲自下厨可以吗?
番禺区最新的通告明确,禁止一切聚集性用餐活动(含自办宴席)。
堂食又停了,番禺疫情防控形势很严峻吗?
据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张屹通报,近两日,天河、花都、从化、增城、 番禺均出现局部聚集性疫情,涉及集体单位或城中村等人员密集区域,社会面传播风险高。
据番禺区最新发布的通报,根据疫情处置进展,经专家组综合研判,从2022年11月23日起,番禺石楼镇、市桥街、小谷围街、大石街、洛浦街又有部分区域调整为高风险区和临时管控区。
目前疫情防控成果来之不易,番禺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希望广大市民群众理解支持和配合,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对不履行主体责任、拒不执行防疫要求造成疫情传播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我们家儿子周末的钢琴兴趣班还可以上吗?
最新的通告明确,番禺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托管托育机构暂停服务。
我住在番禺,最新的通告说社区要实行围合管理,明天可以外出上班吗?
可以,但要记得带出入卡。
番禺区提出,强化社区、村管理。以住宅小区、村为单位实行围合管理,实行围合措施。
其中住宅小区、村设置出入口,确保有序进出,落实全天24小时值班值守并预留应急通道。设立专人专岗,安装必要的视频监控设备,严格人员进出管理,凭出入卡进入,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测温等措施。进入城中村必须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核酸检测中证明。
目前番禺区大部分住宅小区都有自己的出入卡,没有出入卡的城中村等,也可能以村为单位制作相应的出入卡。按照要求,物业、保安等人员将会严查严格人员进出管理,要求居民凭出入卡进入。
我住在番禺,前一阵错过了女朋友的生日,周末女朋友答应来我家,给她补过一个生日,可以吗?
番禺区已强化社区、村管理。以住宅小区、村为单位实行围合管理,实行围合措施。围合管理区域内非必要不接受非居住人员来访。居民(村民)尽量减少外出、非必要不聚集,加强个人健康监测,按所在镇(街)统一安排积极参加核酸检测,尽量不到番禺区外参加混采检测。
你女朋友属于非居住人员来访,过生日也并非紧急情况。为了尽可能减少人员流动,避免带来不必要的疫情传播风险,围合管理区域内非必要不接受非居住人员来访。
周末想去番禺莲花山,旅游景点还可以去吗?
可以。最好带上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番禺区最新通告提出,严格做好区内企业、旅游景区、民宿、餐馆、文化室、养老院、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场所通风、保洁及消毒。进入旅游景区人员需查验健康码,倡导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各监管部门要加强检查执法,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法给予处罚。
番禺区的酒店、宾馆还可以营业吗?
番禺区最新通告提出,压实企业和经营场所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对落实防控措施不力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全区不符合疫情防控或生产安全或消防安全等要求的经营场所暂停营业。
酒店、宾馆和其他住宿场所必须严格落实扫“场所码”,询问入住人员旅居史,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倡导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发现近7天内有本地新冠疫情城市旅居史的入住人员必须及时向村(居)委会报备,并督促入住人员落实防控措施。
如酒店、宾馆和其他住宿场所,及餐饮、商场等传播风险高的经营场所发生疫情的,必须经疫情防控风险评估合格后方可重新营业。
到过南沙这些场所的人员,
因新冠疫情防控需要, 请在相关时段到过南沙区下述重点场所的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村)联系报备,严格落实“3天3检”,同时配合社区(村)和疾控部门要求做好健康管理。若不如实申报,不落实防控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沙尾一村篮球场核酸采样点 |
沙尾一市场外临时摆卖点 |
重点场所名单后续将按实际情况更新。
广州市南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疫情处置工作进展和专家组研判,经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 自2022年11月24日起,对万顷沙镇、南沙街道和珠江街道以下区域实施临时管控:
一、以下区域实行“ 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临时管控措施:
(一)万顷沙镇:年丰村丰开路75号、76号、76-1号。
(二)南沙街道:大涌村大涌下街26号、26号之1、28号、28号之1、30号、113号、113-1号、113-2号、115号。
(三)珠江街道:泰安社区珠江东路42号、44号、48号、49号、51号、53号、55号、57号,珠江东路十三巷2号、3号,珠江东路十五巷1号。
二、以下区域实行“ 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等临时管控措施:
万顷沙镇除年丰村丰开路75号、76号、76-1号外,东至界河,南至张寒字号横耕路,西至消防路,北至开口围排灌河区域。
上述区域防控措施按照国家防控要求自管控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关注“广州南沙发布”公布的疫情防控有关信息。
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生活和医疗服务保障热线:
生活和医疗服务保障热线:
广州市南沙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网传“荔城封城?方舱偷跑?”
“荔城封城”“方舱偷跑”等信息
经向区防控部门核实为虚假信息
增江街部分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 11月25日0时起,将增江街部分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
增江街锦绣星辰7栋,调整为低风险区域,实行“ 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控措施,离开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低风险并不等于没有风险,请区域内人员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外出。
感谢广大居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广州市增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代章)
广州市增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关于强化增江街部分区域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增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 自2022年11月25日6时起至11月30日6时,对增江街西山村、陆村村部分区域(除高风险区外) 实行如下管控措施:
一、严格限制人员流动。群众除接受核酸检测和紧急就医等外,原则上非必要不外出,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村庄实行封闭式管理,原则上只进不出,设卡口严格实行测温、扫场所码和查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措施。
二、实行临时交通管控。除保障村庄基本运行和疫情防控相关的车辆在落实相应管理措施的前提下予以通行外,其他车辆(包括公交车、私家车、电动车、自行车)原则上不出村。
三、居家办公。除承担防疫任务的医务工作者、保供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城市运行保障工作人员、志愿者、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村庄内其他人员原则上居家办公,或就地转为社区志愿者,向所在社区报到,全面参与社区防疫工作和社区服务。
四、保障运行。除保障市民生活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环卫、粮油肉菜供应、物流货运、生活超市(含肉菜市场)、药店、医疗机构、餐饮类企业(只提供快递外卖服务)等行业和场所正常运行外,其余生产经营性场所一律暂时停产停业。村庄加强“场所码”等扫码核验工作,进入以上场所须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开展“应检尽检”核酸检测。辖区内村民按照“应检尽检,不漏一人”的要求,参加各轮次核酸检测,按所在村委通知分时段参加核酸检测,严格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检测完毕立即返回居所。
六、及时报备。从涉疫重点地区回来的人要及时向村委报备,按照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七、设立服务热线。建立专门的服务保障队伍,设立暖心服务热线和医疗咨询热线,及时响应市民诉求。
上述措施自11月25日6时起实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对不履行主体责任、拒不执行防疫要求造成疫情传播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感谢广大市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如遇生活、医疗等问题,可拨打以下服务热线:
广州市增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代章)
增城区关于新增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经增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 自11月24日起,新增高风险区域如下:
1.荔城街廖隔塘村(东至隔塘南路,西至鱼塘,南至鱼塘,北至旧村场合围区域)。
2.荔城街锦绣国际四期F5栋。
3.荔城街广丰西路2号楼。
1.增江街增江大道中45号、47号,光明东路96号、98号、100号、102号,东桥东路20号。
3.增江街西山村新围合作社新村六巷3~7号,七巷3~7号,八巷3~7号。
荔湖街荔城花园25栋、26栋。
1.新塘镇坭紫村雅居电梯公寓。
2.新塘镇中城智慧园b3栋。
3.新塘镇南安小迳圩(东至小迳圩商业大街89号、黄埔区塘西七街民房,南至小迳商业大街,西至小迳圩商业大街95号、新市场东街103号,北至黄埔区塘西六街合围区域)。
4.新塘镇翡翠绿洲湖翠苑12栋。
小楼镇腊圃村高丰东路3号、9号、11号。
到蔚村工业路11号、13号、14号、15号、16号。
以上区域实行“ 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控措施。
高风险区范围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市民群众配合相关管控措施。区域内居民如有生活、就医等需求可拨打以下服务热线:
广州市增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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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广州卫健委、广州各区发布
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加强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34号)
广州卫健委:近期来返穗人员健康管理提示
广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通报(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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