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同如何看待中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是国企吗“出海”现状?

  11月15日,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召开的“双向互通:中企出海新格局”分享会上,多位合伙人就近年来中国企业“走出去”出海战略的升级、中国企业海外投资及情况、中国企业跨境并购税务问题、以及“中欧通”机制下的跨境融资选项等话题进行了分享。

  “十多年来,从最开始的海外中资企业遍地开花,到目前投资策略的更趋谨慎,如今的中国企业更加务实理性,更有计划和侧重点。”分享会上,致同全国国际服务线管理合伙人黄志斌表示,从全球化历程、国家战略和企业发展的角度来看,中国企业“走出去”趋势已经不可避免,但“走出去”并不是简单地做一笔投资,或者是在境外上市,而是在实现盈利的同时,增强海内外企业和政府的认可度,并加强双方技术文化交流等。

  致同审计合伙人倪军表示,中国企业近年来正在向着高质量“走出去”的方向持续迈进。“以GDR具有审核时间短、政策较宽松、GDR融资款项无强制回兑要求、发行后的维护费用较低等优点。”致同审计合伙人路静茹告诉记者,以审核时间为例,GDR发行平均天数为44-82天,而H股上市则一般在6个月以上。

  据路静茹介绍,截至11月15日,年内已有9家A股上市公司成功完成了GDR发行,募集资金超过30亿美元。她表示,随着国际市场的开拓,更多的中资企业将会走出去,明晰中国市场形象、不断提升国际认可度,境外融资发展潜力巨大。

  不过,需要看到的是,目前中国企业“走出去”仍面临一定困难。“贸易保护主义、国际经济形势变化带来的不确定性、监管政策复杂多样以及产业链、供应链受到冲击等因素,均对中资企业在海外当地的融入和运营效率造成影响。”倪军表示。在他看来,企业对外投资应围绕主业深耕细作,避免高风险投机经营。与此同时,要做好投前的整合策略和充分尽调,开展全面的商业考量,包括交易失败的成本,加强对投资风险的预判和防范等。

  致同税务与商务咨询合伙人包孝先也建议,中国企业“出海”之时应更加注重国内与国外的税务合规协调,海外税务上的瑕疵或造成较高的“补漏洞”成本,或引发当地行政处罚等更为严重的影响。一方面,要根据投资目的地进行判断,以匹配更好的税务处理。另一方面,中国企业在海外所得也要在中国纳税,同样涉及海外抵补交税的抵扣、抵免等方面内容。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网)

原标题:致同:中国企业“走出去”出海战略持续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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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铭娅)今年以来,A股上市公司宣布赴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DR)的数量持续增多。“截至11月15日,年内已有9家A股上市公司成功完成了GDR发行,募集资金超过30亿美元。”致同审计合伙人路静茹11月15日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召开的“双向互通:中企出海新格局”分享会上介绍,与其他境外融资项目相比,中国企业境外发行GDR具有审核时间短、政策较宽松、GDR融资款项无强制回兑要求、发行后的维护费用较低等优点。

路静茹说,随着国际市场不断开拓,境外融资发展潜力巨大。境外发行GDR,有助于中国企业加快国际战略布局,提升品牌全球形象。

从中国企业“走出去”来看,致同审计合伙人倪军表示,中国企业近年来正在向着高质量“走出去”的方向持续迈进。中国企业带着比较好的技术和管理经验“走出去”,能够给当地企业带来较好的技术支持,这些都是高质量的体现,跟传统的“走出去”有一定差别。

中企跨境并购一直是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重要方式之一。致同咨询企业并购与融资业务主管合伙人武建勇认为,未来中企跨境并购可能会呈现三方面特点:一是中型并购交易或成为海外收购的主要标的,民营企业的参与度提升;二是并购交易未来会趋向分布在买方重点关注的先进制造、生物医药等高科技行业;三是尽管当前跨境并购处于历史低位,但仍具有较强的韧性,未来回升速度或较快。

致同税务与商务咨询合伙人包孝先提醒说,中国企业“出海”之时应更加注重国内与国外的税务合规协调,海外税务上的瑕疵或造成较高的“补漏洞”成本,或引发当地行政处罚等更为严重的影响。一方面,要根据投资目的地进行判断,以匹配更好的税务处理。另一方面,中国企业在海外所得也要在中国纳税,同样涉及海外抵补交税的抵扣、抵免等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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