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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行情的一路上扬,使投资者获利的同时,也引发了监管机构对于潜在风险的进一步担忧。一份名为《关于进一步防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证券公司业务往来相关风险的通知》于2006年的最后一天悄然下发至各金融机构。近日,部分商业银行已根据该份文件开始部署贷款违规挪用的自查工作。

据知情人士透露,已有多种迹象表明,目前股市中的部分资金确实来源于银行。这些资金通过委托贷款、不明目的消费贷款等等方式流入了股市。记者从多方渠道了解到,目前不仅仅是个人贷款有流入股市的现象,部分企业贷款也存在类似问题。

为此,通知明确要求,“严格禁止任何企业和个人挪用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进入股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贷款给企业和个人买卖股票。若发现挪用贷款买卖股票行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采取及时、必要的措施立即收回贷款。”对于违规的企业或个人,其违规记录将被载入征信管理系统。

此外,对于某些个人利用消费信贷灵活、简便的特点,变相使用消费贷款炒股的现象,银监会给予了特别关注。

据知情人士透露,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对借款人动因、贷款用途、还款来源等情况的审核,对不能提供合理贷款用途和还款来源等情况的审核,对不能提供合理贷款用途和还款来源的客户不得发放个人消费贷款。要加强对大额个人消费贷款的资金跟踪检查,确保贷款资金按照合同约定使用。要对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建立有效的后评价制度,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并加以改进。”目的就是加强个人消费信贷管理,防止消费贷款变相流入股市。

对于企业信贷,通知要求各商业银行加强对借款人账户的监控,防止企业通过转账混用自有资金和信贷资金。特别是对于既有信贷资金又参与股票买卖的企业,要实施重点监测,尤其要加强贷后检查,严防信贷资金被挪用入市。

知情人士透露,除严控银行贷款流向股市外,通知还强调,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不断加强对证券公司融资的风险管理,提高风险预警能力,加大资产保全力度,有效建立银行与证券市场之间的“防火墙”,严格防范跨市场、跨行业风险转移。并明确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严禁向证券公司和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发放以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为担保的贷款。”

据了解,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深入排查与证券公司业务往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对已经出现的各类风险,要加大清收力度,采取有效法律手段,依法维护银行债权和利益,最大限度减少风险和损失。

记者了解到,通知发出后,中信银行等多家商业银行已印发了行内文件,要求各分行、支行等相关部门严格贷款审批,严控贷款资金流向,谨防贷款资金用于炒股等投机用途。

但真正能够做到完全有效的监控银行资金流向,也并非一件易事。“贷款资金的流向不可能全都在贷款行的掌控之中。”一位国有商业银行负责风险管理的人士对上海证券报表示,“尽管各家银行都有自己较为完备的贷后管理体系,专门监控企业或者个人贷款后的资金使用情况,但是总体来看,薄弱环节还比较多。特别是由于信用体系不健全的原因,个人贷款贷后管理薄弱一直是一个问题。”

有业内专家指出,严控贷款资金入市的手段除了银行自己加强信贷资金流向监控之外,最有效的手段其实应该是加快扩容大盘。该位专家认为,造成贷款资金流入股市的根本原因还是人民币流动性过剩。资金多而资产少,就必然造成大量的资金去追逐稀少的资产。

而目前市场上的部分投资者严重缺乏基本常识和风险意识,使股市中潜藏的风险更加膨胀。由此也成为监管层的一块“心病”。

近日,银监会和证监会的高层均一再警示股市过热的风险,并强调说“投资者的风险意识亟待加强”。一位证券分析师也提示说,“广大投资者应该看到,收益与风险永远都是一个硬币的两面,尤其是股票市场,并不是所有的人都适合参与其中。”


摘 要 摘 要 我国正处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平稳快速增长的关键时 期。为解决银行信贷资金超速增长,并流入楼市、股市的现象,银监会出台了“三 办法一指引”的贷款新规,规范对贷款的管理,特别是对贷款资金用途的监管。 在此背景下,提高商业银行的贷款管理水平,特别是改变贷后管理模式,转变长 期以来存在的“重贷轻管’’思想,建立一个完整的、流程化的贷后管理业务操作 平台对于商业银行提高业务管理水平、提升风险管控能力、提高决策的准确高效 性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针对以上问题,本文重点探讨基于商业银行既有的信贷业务流程管理平台及 工作流引擎技术实现贷后管理在业务操作过程中的全程控制,进一步强化对商业 银行信贷业务的风险管控支持。内容包括: l、介绍商业银行贷后管理相关内容及外部监管机构的新要求。提出建立系 统化、流程化的贷后管理系统的迫切需求,同时分析了贷后管理系统与信贷业务 流程系统的关系,二者并不是割裂开来的独立系统,而是相互影响,互有交叉的 统一体系。 2、在分析贷后管理业务流程的基础上,运用软件工程的思想,从需求分析、 流程设计、框架方案设计、功能设计等方面分析阐述贷后管理系统的设计过程。 目的是建设一个功能全面,涵盖贷后管理全过程的综合化系统平台,满足业务处 理及内外部监测的需要。 3、在新的监管要求和背景下,对如何实现贷后资金监管、资金流向监测进 行了探讨,有效地落实了监管部门的要求,这也是贷后管理系统的特色模块之一。 贷后管理作为商业银行信贷业务全流程中不可缺少的一环,对银行风险控制 和经营管理有着重要的影响。健全的、流程化的贷后管理系统的建设将对银行风 险管控能力的提升起到积极的作用。 关键词:商业银行;贷后管理;系统分析

经营贷资金违规流向房地产行业行动已有了阶段性成果。

9月7日,中国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答记者问。在房地产金融监管机制方面称,经营贷违规流入房地产专项排查已基本完成,对发现的违规问题督促建立台账,逐项整改至“清零销号”。

信贷资金违规流向房地产一直是金融监管的重点方向。去年至今以来,个人经营贷款违规流入楼市备受瞩目,从中央到地方,监管部门针对房地产金融密集发声,要求围堵资金漏洞、规范市场秩序、落实监管。

1月份,北京、上海、广东等热点城市率先展开经营贷、消费贷违规入房市自查和监管检查。到了3月份,北京、上海、广东等多地陆续公布了自查结果。北京自查发现涉嫌违规流入北京房地产市场的个人经营性贷款金额约3.4亿元;上海自查发现有123笔经营贷和消费贷涉嫌被挪用于楼市,共计3.39亿元;广东自查发现广东地区(除深圳外)问题资金共2.77亿元,涉及920户,其中广州方面涉嫌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问题贷款金额1.47亿元,涉及账户305个;深圳通报结果显示,深圳提前收回21笔、5180万元涉嫌违规贷款。

与此同时,随着政策不断升级,严查消费类贷款、房抵经营贷等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行动扩至全国。

3月26日,银保监会、住建部、央行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各银保监局、地方住建部门、央行分支机构联合开展一次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问题专项排查,于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排查工作,并加大违规问题督促整改和处罚力度。

在这场行动中,厦门率先行动,6月4日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消息称,查实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2725笔共计17.93亿元,其中确认被“炒房”组织直接套取114笔共计1.01亿元。

自查还没有结束,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持续加大对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纷纷开出多张因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的罚单。从公布处罚案由看,主要包括个人经营性贷款、个人消费贷款等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

6月8日,北京银保监局发现4家银行约有3000万元的信贷资金涉嫌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7月27日、28日,上海银保监局相继公布罚单28张,其中仅有4张罚单不是因涉及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被罚。8月6日,广东银保监局一连开出12张罚单,工商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广发银行下属分支机构因涉及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被罚,罚款金额合计1090万元。

8月7日,深圳银保监局公开“深房理”事件调查结果,查明“深房理”相关人员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提供虚假资料套取贷款,以多次转账、化整为零、提现等方式规避资金流向监控等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行为,共涉及住房按揭贷款、经营贷和消费贷等不同类别,问题贷款金额合计10.64亿元,其中,涉及经营贷3.80亿元。

9月1日,上海银保监局开出3张罚单,银行、招商银行下属分支机构及责任人被罚,罚款金额合计115万元,案由均是部分个人贷款变相用于购房。

银保监会官网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按公布日期)显示,截至8月30日发稿,银保监系统下半年以来已披露1024张罚单,包括银保监会开出11张、银保监局本级开出380张、银保监分局本级开出633张。其中,银行业金融机构所领到的罚单中,有67张处罚案由与违规涉房贷款相关,信贷资金违规入楼市金额不乏百万元级别。

严查之下,房地产金融化、泡沫化势头得到遏制。

9月7日,中国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介绍,银保监会持续完善房地产金融监管机制,防范房地产贷款过度集中,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经营贷违规流入房地产专项排查已基本完成,对发现的规问题督促建立台账,逐项整改至“清零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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