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账支票的元档案中字迹不一样样可以吗?

单位收到转账支票,只需要在转账支票背面盖章,即盖好预留的财务章和人名章。进账单不需要盖章,只要填写准确完整,就可以连同支票一起交到窗口,银行工作人员会在进账单上盖票据受理专用章,并把第一联作为回单返给持票单位。收款单位把这一联进账单与发票的记账联“捏对”做记账凭证。

本网站引用、摘录或转载上述内容仅供网站访问者交流或参考,文中观点或信息与爱问公司无关,与之相关的任何事务以及法律责任均与爱问公司无关。

答:“稷”有的词典解释为“粟”,有的解释为“黍”,有的解释为“高粱”。“稷”在古书上指过三种谷物。一是指“粟”,脱粒后是小米。《尔雅·释草》中提到“稷”,孙炎注解说:“稷,粟也。”二是指“黍类不黏者”。《本草纲目》中说:“稷与黍,一类二种也。黏者为黍,不黏者为稷。”三是指高粱。清人王念孙说:“稷,今人谓之高粱。”

首先要有空压机才行。在准备一根一两尺长的管子。(其大小最好正好套住气嘴),然后在准本气门芯钥匙,还需要黄油。首先将圈的内卜涂上黄油,然后其要装上的外胎口子上也要涂上黄油,按照...

计时手表有至少有三个按钮,调时间的那个不按,同时按住另两个不动,计时秒针会自己慢慢沿顺时针方向回到0点位置的。秒针和分针之间不同于分针和时针,后者属于“死啮合”,分轮、跨轮和...

我国有五大石榴产地:其中之一就是生产甜绿子石榴的云南蒙自。同时,在蒙自边上的建水县也有生产石榴。建水所产的酸石榴虽然在全国名气没有蒙自石榴大,但在云南,蒙自、建水甜酸两大类石...

1、云冈石窟,位于中国北部山西省大同市西郊17公里处的武周山南麓,石窟依山开凿,东西绵延1公里。存有主要洞窟45个,大小窟龛252个,石雕造像51000余躯,为中国规模最大的...

钛钢耳钉不会过敏,钛钢又称316L精钢,性能比较稳定,如果不会对金属过敏的话,带这种耳钉是不会过敏的。钛钢又称316L精钢、316L不锈钢,英文:Titaniumsteel,...

土地折旧年限是50-70年,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一般在取得权证时开始算起,它使用时间为50-70年。在取得权证时,一般应计入: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房地产企业获批开发项目后...

正常的足月宝宝会在怀孕满37周~42周(260~293天)内出生。只要怀孕满了37周,也就是37周(包括37周的)以后出生的宝宝都是足月的,早于37周生的宝宝就叫早产儿。妊娠...

2020安康龙舟节时间:5月28日开幕,安康龙舟赛是陕西安康传统的传统民俗文化活动。端午节龙舟赛本是为了纪念战国时期因忧国忧民愤而投江的爱国诗人屈原。后来龙舟赛逐渐发展成为一...

一、鼻梁突兀起节的女人女人的鼻梁代表着丈夫的象征。鼻梁低扁的女人性格是比较较温和,不过也有的人是强势的。但是鼻梁突兀高起挺拔这样的女人就不好,这样的女人性格有点自视过高,她们...

首先,温度越高清洗效果也就越好,如果条件允许的话,清洗的温度最好保持在85摄氏度,这样清洗的效果是最佳的。其次添加相关清洗剂,对于相对较干净的一些酒瓶,可以添加一些专用的碱性...

皮革的气味无毒,但对人身体有一定的危害。皮革制成的皮家具或皮工具,如皮沙发、皮椅、皮床、皮包等皮革制品,都具有刺激性较强的塑料气味,并且燃烧后还会释放出刺鼻的气味。皮革的类型...

牛炼铁是牛胰脏部位,炼铁的反应原理就是在高温下,利用焦炭与氧气反应生成的一氧化碳把铁从铁矿石里还原出来,炼钢的过程实质上就是把生铁中的碳转化二氧化碳而除去。牛胰脏也叫连田,云...

seaweed是不可数名词。不可数名词是指不能以数目来计算,不可以分成个体的概念、状态、品质、感情或表示物质材料的东西;它一般没有复数形式,只有单数形式,它的前面不能用不定冠...

装饰项链发黑清洗方法:最简单就是用牙膏。饰品若长时间不用,或者会因空气氧化、接触到温泉或强酸溶液时而变黑。尽量不要使用氧化水来清洗饰品,因为它会侵蚀纯表面,虽然很快就会恢复光...


【案情简介】2011年11月,某村村民苏某珍因丈夫生病住院急需治疗费,向苏某立借款1万元,当场出具一张借条,借条载明借款人为“苏某灵”,苏某立就放心地收下了借条。可万万没想到当苏某立要求苏某珍归还借款时,苏某珍否认借款事实,并拿出自己的身份证,声称自己的姓名是苏某珍,不是“苏某灵”。经村委会多次调解无果,苏某立将苏某珍起诉至法院。

案件庭审中,苏某立向法庭提交了借条和村委会调解期间出具的情况说明。苏某珍对苏某立主张借款1万元的事实以及村委会出具的苏某珍与借条上“苏某灵”系同一人的说明均不予认可,拒绝就借条上的字迹进行笔迹鉴定。庭后,承办法官专门到村里随机走访群众了解到“苏某灵”就是苏某珍以前用的名字一审法院依据法庭调查、村委会说明、法官入户走访查明的事实,证实借条上的“苏某灵”与苏某珍系同一人,遂依法判令被告苏某珍偿还原告苏某立借款1万元。

被告苏某珍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并申请对借条是否为其书写进行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所在双方同时在场的情况下,提取了苏某珍书写的字迹样本,经鉴定出具意见,“倾向认为借条上的字迹与样本字迹是同一人所写”。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规定,对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确信待证事实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

本案中,苏某珍否认其曾用名为“苏某灵”,也否认借条是其书写,但村民委员会情况说明及出庭证人证言均能够证明苏某珍曾用名为“苏某灵”,一审法院对该事实予以了核实。且启动鉴定程序前,经征询原、被告意见双方均同意以鉴定意见为准。鉴定意见倾向认定涉案借条书写字迹与法院提取的苏某珍书写样本字迹为同一人所写,该意见虽为倾向性意见,但结合苏某珍未能如实陈述案件基本事实的情况,已能形成优势证据,达到确信双方存在1万元借贷关系具有高度可能性的证明标准,故对该事实予以确认。

一审法院判令苏某珍偿还苏某立1万元正确,终审判决驳回苏某珍上诉,维持原判。

日常生活交往中,民事主体之因买卖、借贷等需要往往会签订合同、书写借条,在书写借条签订合同、协议等重要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材料时,切记看清签名是否与身份证名字一致,身份证号码有没有写错,金额、时间等重要内容都要书写正确,以免造成争议或不必要的麻烦。

微信搜索关注【华律网】公众号手机快速免费咨询律师 随时关注生活法律常识!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档案中字迹不一样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