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做企业并购尽职调查?

投资者拟投资项目,就会自己或聘用专业机构到被投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被投资企业就需要为进行尽调调查的人员提供以下有关企业财务的资料。

财务尽职调查就找中天会计

税务尽职调查就找中天税务

并购尽职调查就找中天评估

中天会计、中天税务、中天评估三位一体,尽心服务于企业各类型尽职调查:

财务尽职调查、风险投资尽职调查、股权投资项目尽职调查、股权投资尽职调查、PE尽职调查、房地产项目收购尽职调查、股权激励项目尽职调查、企业信用信息尽职调查。

1.公司近三年的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各类账册、会计凭证;内部会计报表;

2.银行存款明细表、银行对账单、余额调节表;

3.应收账款明细表,包括债务人名称、金额、业务内容、账龄分析(1年内、1-2年、2-3年、3年以上);

4.存货明细表、近一次的盘点表,盘点结果说明;存货表;

5.预付及其他应收款明细表、说明业务内容、账龄分析(1年内、1-2年、2-3年、3年以上);

6.短期投资及跌价准备明细表;

7.应收票据明细表(包括出票单位、到期日、金额);

8.待摊费用,包括原始金额、期初数、本期增加及摊销情况;

10.在建工程明细表,包括完工程度、预计完工日期。

11.固定资产及折旧分类明细表,盘点表,闲置及报废设备明细表;

12.公司自成立以来所采用的折旧政策及变更情况;

13.无形资产明细表;

14.长期待摊费用明细表;

15.短期借款及长期借款明细表,注明贷款人、金额、利率、期限;

16.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明细表;

17.应交税金明细表,纳税申报表、税收优惠批文;

18.各月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分析,各年生产成本与制造量;

19.公司近三年的产品售价及成本、费用的趋势分析;

20.公司近三年的各项税种、税率及减免税文件、完税证明如果取消财政补贴、税收优惠政策;请说明公司以往3年里执行的纳税标准或税率情税务部门近三年稽查报告及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如果取消财政补贴、税收优惠政策,请说明对公司的影响程度;请提供公司可能将要获得的任何税收优惠,如可能,请提供相应的依据。

21.所得税计算、纳税申报及认定材料;

22.营业费用、管理费用明细表、各年波动分析;

23.财务费用,对各借款利息分析,在建工程利息资本化情况;

24.公司尚未入账的资产、负债情况。

25.公司历次产权变更时的资产评估报告及确认文件;

26.公司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方面的制度;

1.股东情况介绍(包括名称、出资额、持股比例);

2.股东所持的抵押情况;

3.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三、公司主要财产情况(包括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如有)

1.土地管理部门对土地使用权的批复文件;

2.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租赁协议、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

3.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

2.房屋租赁协议(包括房地产主管部门颁发的租赁许可证,如有)。

2.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及备案登记。

2.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六)主要生产经营设备情况说明

(七)其他主要财产情况说明(如汽车等)

四、公司重大债权债务(包括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如有)

1.借款合同及其附属担保合同;

2.公司全部对外担保及外单位为本公司担保情况及相关协议; (包括对股东、高管人员担保合同);

8.需披露的其他重大合同;

9.是否有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侵权之债;

10.公司抵押、质押情况及相关合同协议、资产明细。

四川尽调---并购尽职调查需要提供的企业财务资料清单的文档下载:

  尽职调查是一个非常广泛的概念,但有两种类型的尽职调查是非常重要的,一种是证券公开发行上市中的尽职调查;另一种是公司并购中的尽职调查。前一种尽职调查行为比较容易受到重视,这主要是因为我国法律法规对证券公开发行上市过程中各中介机构应承担的勤勉尽责义务有着严格的规定,为了保证自己出具的文件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各中介机构会自觉地去进行尽职调查。但在公司并购中,特别是在善意收购中,尽职调查往往不能受到应有的重视。但是,作为能够核实目标公司资产状况的一个重要途径和有利机会,尽职调查应当为买方公司所重视并由各中介机构采取积极的态度和措施加以落实,以便在并购开始前尽可能地了解更多的事实情况,同时避免对买方公司的利益造成损害。

  一、为什么要进行尽职调查

  尽职调查的目的是使买方尽可能地发现有关他们要购买的股份或资产的全部情况,也就是那些能够帮他们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并购程序的重要事实。买方需要有一种安全感,他们需要知晓所得到的重要信息能否准确地反映目标公司的资产和债务情况。

  从买方的角度来说,尽职调查也就是风险管理。对买方和他们的融资者来说,购并本身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风险,诸如,目标公司所在国可能出现的政治风险;目标公司过去财务帐册的准确性;购并以后目标公司的主要员工、供应商和顾客是否会继续留下来;相关资产是否具有目标公司赋予的相应价值;是否存在任何可能导致目标公司运营或财务运作分崩离析的任何义务。

  卖方通常会对这些风险和义务有很清楚的了解,而买方则没有。因而,买方有必要通过实施尽职调查来补救买卖双方在信息获知上的不平衡。一旦通过尽职调查明确了存在哪些风险和法律问题,买卖双方便可以就相关风险和义务应由哪方承担进行谈判,同时买方可以决定在何种条件下继续进行收购活动。

  二、如何进行尽职调查

  尽职调查的范围很广,调查对象的规模亦千差万别,从仅有一间房屋的私营企业到办公地点遍及世界各地的跨国企业。每一个尽职调查项目均是独一无二的。

  但是,对于一项大型的涉及多家潜在买方的并购活动来说,尽职调查通常需经历以下程序:

  1.由卖方指定一家投资银行负责整个并购过程的协调和谈判工作。

  2.由潜在买方指定一个由专家组成的尽职调查小组(通常包括律师、会计师和财务分析师)。

  3.由潜在买方和其聘请的专家顾问与卖方签署“保密协议”。

  4.由卖方或由目标公司在卖方的指导下把所有相关资料收集在一起并准备资料索引。

  5.由潜在买方准备一份尽职调查清单。

  6.指定一间用来放置相关资料的房间(又称为“数据室”或“尽职调查室”)。

  7.建立一套程序,让潜在买方能够有机会提出有关目标公司的其他问题并能获得数据室中可以披露之文件的复印件。

  8.由潜在买方聘请的顾问(包括律师、会计师、财务分析师)作出报告,简要介绍对决定目标公司价值有重要意义的事项。尽职调查报告应反映尽职调查中发现的实质性的法律事项,通常包括根据调查中获得的信息对交易框架提出建议及对影响购买价格的诸项因素进行的分析。

  9.由买方提供并购合同的草稿以供谈判和修改。

  对于规模较小的交易而言,上述程序可以简化。通常,卖方(或者目标公司自身)会自行协助买方获得和审查相关文件资料,而不用聘请投资银行来进行协调工作。卖方可能不会将所有资料放在数据室中,而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买方的要求提供资料。在这种情况下,买方可准备一份详细的清单索要有关资料,直到尽职调查完成以后并且各方已就交易的基本条件达成一致,方可进行并购合同的草拟阶段。

  三、尽职调查过程中遵循的原则

  在尽职调查开始之前,买方的顾问应考虑以下几点:

  1.尽职调查的着重点

  当开始一项尽职调查时,买方必须明确其尽职调查的目标是什么,并向其专家顾问清楚地解释尽职调查中的关键点。

  买方和卖方的律师要明确在进行尽职调查的过程中什么层次的资料和消息是重要的,并确定尽职调查的过程着重于买方所要达到的目标及从中发现有关法律事项。这一过程将明确可能影响交易价格的各种因素。

  在买方开始接触任何资料之前,卖方通常需要涉及尽职调查的人承诺对其获得的资料和信息保密,特别是那些接触秘密信息的人员。但是,保密协议应当允许买方和其顾问就保密信息进行全方位的讨论并提出建议。

  在一个大型的尽职调查活动中,买方通常应促使其自己的雇员和顾问及其他专家一起实施调查,更为重要的是,要维持一个有序的系统以确保整个尽职调查过程协调一致并始终专注于买方订立的目标。

  四、法律尽职调查的内容和法律尽职调查报告的撰写

  1.法律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

  通常情况下,法律尽职调查应囊括以下几个方面:

  1)相关资产是否具有卖方赋予的价值;

  2)卖方对相关资产是否享有完整的权利;

  3)相关资产有无价值降低的风险,特别是其中是否有法律纠纷;

  4)有无对交易标的产生负面影响的义务,如税收义务;

  5)隐藏或不可预见的义务(如环境、诉讼);

  6)企业/资产控制关系的改变是否影响重要协议的签订或履行;

  7)有无不竞争条款或对目标公司运营能力的其他限制;

  8)主要协议中有无反对转让的条款;

  9)有无其他法律障碍。

  下述因素亦应引起足够重视:

  1)相关交易行为是否需要取得任何政府部门的批准或第三方同意;

  2)目标公司或资产的商业运营是否有法律限制;以及

  3)由于购并是否会导致目标公司对员工的任何义务(如养老金/退休金以及技术上的补偿)。

  同时,由于资产并购和股权并购之间的差异,尽职调查的重点亦会有所不同,通常情况下,资产并购和股权并购的区别如下:

  股权并购 资产并购

  1) 这一过程主要是目标公司的股东将其 1) 资产并购则是目标公司本身出售其股本出售给买方; 资产给买方的行为;

  2) 目标公司的债务在并购后仍由目标公 2) 随着目标公司的资产转移而转移的司承担; 债务和义务相对较少;

  3) 目标公司的权利在并购之后不会受到 3) 资产的权属和权利应在并购之后转

  影响。买方应当注意公司章程中的优 移给买方。若相关权利涉及到与其他 先购买权条款及其他有关条款。 第三方的合同(如抵押),则应取得 该第三方的同意。 [page]

  2.尽职调查报告的撰写

  在完成资料和信息的审查后,买方聘请的法律顾问将为买方提供一份尽职调查报告。

  法律尽职调查报告一般包括如下内容:

  1)买方对尽职调查的要求;

  2)律师审查过的文件清单,以及要求卖方提供但未提供的文件清单;

  3)进行尽职调查所做的各种假设;

  4)出具尽职调查报告的责任限制或声明;

  5)对审查过的资料进行总结,对所涉及的法律事项以及所有审查过的信息所隐含的法律问题的评价和建议。

  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应准确和完整地反映其所依据的信息。

  法律尽职调查有助于交易合约的准备和谈判,对买方来说,在起草任何协议,特别是作出任何保证之前完成尽职调查更为有利。

  在调查中发现的风险和法律事项可能影响交易的框架,通过事先察觉风险和法律问题的存在,相关问题可以在协议中得到妥当处理,以免使其在交易完成后成为争议的标的。

  并购中的律师尽职调查

  江苏无锡英特尔律师事务所

  随着我国《证券法》、《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关于出售国有小型企业产权的暂行办法》等法规的出台,企业间的并购风潮方兴未艾,但由于我国处于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旧体制依然留下许多残余,而我国又没有一套与国际上接轨的、可以通行的法规制度,从许多现行企业并购的案例来看,其中存在的法律缺陷较多,究其原因之一,是缺乏律师参与其中的尽职调查。那么,律师在企业并购中,应进行那些并购尽职调查呢?根据我们对现有法律的了解和实务经验,我们认为,律师参与企业的并购尽职调查,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 对目标公司的组织和产权结构进行调查

  所谓目标公司是指拟被并购的企业,包括所有制类型、公司的性质,如: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合资企业或其它直接或间接拥有某种利益的组织机构。

  对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的组织结构和产权结构的调查,应包括以下范围的信息资料:

  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的组织文件及补充条款、规章制度和补充文件。历次董事会和股东会的会议记录、股东名单和已签发的股票数量、未售出的股票数量、股票转让记录、相关的股东、或第三人签署的有关选举、股票的处置或收购的协议、所有的与股东沟通的季度、年度或其它定期的报告、从事经营业务的范围、经营范围内经营声誉及纳税证明、有关包括所有股东权益的反收购措施的所有文件。有关业务合并、资产处置或收购(不管是否完成)的所有协议、有关目标公司被卖方出售的所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收购协议、与收购协议有关的协议和有关收购、证券方面的所有文件。

  二、 对附属法律文件的调查

  所谓附属法律文件是指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在并购前夕与有关公司、人员所订立的各项契约。调查清这些文件,对于了解目标公司的或有事务十分有益。这些附属法律文件主要有:

  目标公司所有附属机构(包括不上市的股票持有人、目标公司和附属机构中持有超过5%资本金股票的人员)以及所有公司和其附属机构、合作公司的董事和经营管理者名单、所有公司与上述所列单位和人员签署的书面协议、备忘录(不管这些文件现在是否生效)、有关分担税务责任的协议、保障协议、租赁协议、保证书、咨询、管理和其他服务协议、关于设施和功能共享协议、购买和销售合同、许可证协议。

  三、 对目标公司债务和或有义务的调查

  所谓债务和或有义务主要是指目标公司及其附属结构在并购前对外所发生的债务以及可能发生的义务。这些调查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

  1、目标公司和附属机构所欠债务清单。2、证明借钱、借物等的债务性文件以及与债权人协商的补充性文件或放弃债权文件。3、所有的证券交易文件、信用凭单、抵押文件、信托书、保证书、分期付款购货合同、资金拆借协议、信用证、有条件的赔偿义务文件和其他涉及到目标公司和附属机构收购问题、其他目标公司和附属机构有全部或部分责任等的有关文件。4、涉及由目标公司、附属机构以及它们的经营管理者、董事、主要股东进行贷款的文件。5、由目标公司或附属机构签发的企业债券和信用证文件。6、与借款者沟通或给予借款者的报告文件,包括所有的由目标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或独立的会计师递交给借款者的相关文件。

  四、 对地方政府规定的调查

  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各地情况差异较大,加之我国法律规定相对的原则性,因此各地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往往制定了较多的地方行政规章,这些规章对于并购企业而言往往难于了解,为此需要进行调查,这对于并购后的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地方政府规定的调查主要包括二类内容,第一是地方政府、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企业的普遍规定如:反不正当竞争法、贸易政策、环境保护、安全卫生等规定。第二是地方政府、部门对企业的特殊政策如:签发给目标公司和其附属机构的各类许可证明的复印件。所有递交给政府管理机构沟通的报告和文件的复印件。有关目标公司和其附属机构违反政府法规而收到的报告、通知、函等有关文件。

  五、对税务政策的调查

  这类调查应包括:1、由目标公司制作的或关于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有关税收返还的文件,最新的税务当局的审计报告和税务代理机构的审查报告和其他相关的函件。2、有关涉及税务事项与税务当局的争议情况的最终结论或相关材料。3、关于销售税、使用税、增值税等评估、审计文件。4、有关增值税的安排、计算和支付、以及罚金或罚息的文件。5、有关涉及目标公司的企业间交易以及离开企业集团后企业间可清算的帐户信息。6、有关目标公司涉及到企业间分配和义务的信息。

  六、对目标公司财务数据的调查

  财务数据是一个企业优良与否的标志。但是,一个企业在经营中出于各种原因,其财务数据往往可以作出不同的处理,所以有些企业的财务数据并不真实反映企业的实际状况。为此有必要对目标公司的财务数据作必要的调查。这些调查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所有就目标公司股票交易情况向证券管理当局递交的文件。2、所有审计或未审计过的目标公司财务报表,包括资产平衡表、收入报表、独立会计师对这些报表所出的报告。3、所有来自审计师对目标公司管理建议和报告以及目标公司与审计师之间往来的函件。4、内部预算和项目准备情况的文件,包括描述这些预算和项目的备忘录。5、资产总量和可接受审查的帐目。6、销售、经营收入和土地使用权。7、销售、货物销售成本、市场开拓、新产品研究与开发的详细情况。8、形式上的项目和可能发生责任的平衡表。 9、外汇汇率调整的详细情况。10、各类储备的详细情况。11、过去5年主要经营和帐目变化的审查。12、采纳新的会计准则对原有会计准则的影响。13、目标公司审计师的姓名、地址和联络方式。[page]

  七、对目标公司已有管理和人才资源的调查

  目标公司已有的管理和人才资源是并购企业应十分重视的一项调查,企业发展的源动力其核心是人才与管理。为此,在这方面应调查的信息资料需包括以下范围:

  1、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现有主要人才的个人档案。2、聘用合同资料3、政府劳动管理部门有关员工福利规定的文件。4、保守目标公司机密、知识产权转让、竞业禁止条款的协议。5、经营管理者和关键人员以及他们的年薪和待遇情况。6、所有的选择权和股票增值权的价格细目表。7、员工利益计划,如(1)退休金(2)股票选择和增值权(3)奖金 (4)利益分享(5)分期补贴(6)权利参与(7)退休(8)人身保险(9)丧失劳动能力补助(10)储蓄(11)离职、保险、节假日、度假和因病离职的待遇。

  八、对法律纠纷情况调查

  诉讼或仲裁对企业而言,不论是作原告或是被告,往往都是出于无奈。就诉讼而言,对企业来说就意味着对企业经营的威胁。这是并购企业必须考虑的重要事项之一。在这方面,律师应作的调查范围为:

  1、列出正在进行的、或已受到威胁的诉讼、仲裁或政府调查(包括国内或国外)情况清单,包括当事人、损害赔偿情况、诉讼类型、保险金额、保险公司的态度等。2、所有的诉讼、仲裁、政府调查的有关文件。3、列出所有由法院、仲裁委员会、政府机构作出的、对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有约束力的判决、裁决、命令、禁令、执行令的清单。4、由律师写给审计师的有关诉讼和其他法律纠纷的函件。5、所有提出专利、商标和其他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函件。6、所有有关受到威胁的政府调查或宣称目标公司违法的函件。7、是否存在被进行反倾销调查的情况。

  九、对资产情况的调查

  对目标公司资产的调查主要包括:1、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合法拥有或租赁拥有的不动产,指明每一幅不动产的所有权、方位、使用情况,如系租赁拥有,列出租赁期限、续签条件、租赁义务等情况。2、上述资产抵押、质押及其保险情况。3、出租或承租的履行情况4、所有有关不动产的评估报告。5存货的细目表、6设备使用状况、7、有关有形资产收购或处置的有效协议。

  十、对目标公司经营状态的调查

  主要对目标公司近三年经营状态的调查,主要包括1、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对外签订的所有协议,包括合资协议、战略联盟协议、合伙协议、管理协议、咨询协议、研究和开发协议等。2、一定时期内所有的已购资产的供货商的情况清单。3、主要购货合同和供货合同的复印件以及价格确定、相关条件及特许权规定的说明。4、所有的市场开拓、销售、特许经营、分拨、委托、代理、代表协议复印件以及独立销售商或分拨商的名单。5、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产品的消费者的清单。6、有关存货管理程序的说明材料。7、目标公司在国内或地区内主要竞争者的名单。8、目标公司产品销售过程中使用的标准格式,包括但不限于订购单、售货单、分配表格等。9、一定时期内对外作出的有关产品质量保证文件。10、有关广告、公共关系的书面协议和广告品的拷贝。

  十一、对目标公司保险情况调查

  这里所指的保险是指一个企业的所参与的广义保险,不仅指一个企业参与的财产保险,还包括其所参与的产品责任等保险。这不仅可以反映一个目标公司的财产保险意识,还可以反映其产品在市场中的单位。

  因此,律师在这方面应调查的范围是:

  目标公司所参与的所有的保险合同、保险证明和保险单,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承保险种如:(1)一般责任保险 (2)产品责任保险 (3)火险或其他灾害险 (4)董事或经营管理者的责任险 (5)雇员的人身保险

  此外,还有目标公司参与保险的有关上述保险险种是否充分合适的报告和函件,以及在这种保险单下权利的保留、拒绝赔偿的报告和函件。

  1、有关实质性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违约情况,影响或合理地认为会影响目标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的有关情况。

  2、其他一些上述事项中尚未列出的实质性合同或协议,包括但不限于:

  (1)需要第三方同意才能履行的协议

  (2)作为计划中的交易活动的结果可能导致违约的协议

  (3)以任何方法在目标公司和其他实际的和潜在的竞争对手签署的限制竞争和协议或谅解备忘录。

  十三、对环境问题的调查

  环境问题主要是指目标公司产品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在这方面主要调查:1、有关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过去或现在面临的环境问题的内部报告。2、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根据国家、省或当地政府环境部门或授权机构对产品影响环境所作的陈述或报告的复印件。3、针对目标公司和其附属机构的有关环境问题作出的通报、投诉、诉讼或其他相类似文件。

  十四、对市场开拓和价格问题的调查

  目标公司是否有并购的价值?并购后是否能达到并购的期望值?衡量的标准之一是:目标公司的市场开庭和价格程度。在这方面,律师应帮助并购公司进行如下内容的调查。

  1、来自消费者或竞争者关于价格问题的投诉信或法律控告文件。2、为开发和实施市场开拓计划或战略而准备的业务计划、销售预测、价格政策、价格趋势等文件。3、有关访问和征求消费者、供应商或分拨商意见的报告。4、来自销售代理商的竞争性价格或竞争性信息的情况。5、公开的或不公开的价格清单。6、涉及价格或促销计划交易的通告。7、足以表明销售和购买的标准条款和有关条件的文件。8、有关价格浮动的政策,如打折、合作性广告等。

  十五、有关知识产权的调查

  知识就是生产力。对企业而言这里的知识主要是指一个企业所拥有的技术能力,它包括但不仅限于商标。专利、专有技术和消化、运用技术的能力。在这方面,律师的调查主要包括:

  1、所有由目标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拥有或使用的商标、服务标识、商号、版权、专利和其他知识产权。

  2、一种非法律的技术性评估和特殊知识构成的并在市场上获得成功的知识性集成,如被采纳使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涉及特殊技术开发的作者、提供者、独立承包商、雇员的名单清单和有关雇佣开发协议文件。

  4、列出非专利保护的专有产品的清单,这些专有产品之所以不申请专利是为了保证它的专有性秘密。

  5、所有目标公司知识产权的注册证明文件,包括知识产权的国内注册证明、省的注册证明和国外注册证明。

  6、足以证明下列情况的所有文件:

  (1)正在向有关知识产权注册机关申请注册的商标、服务标识、版权、专利的文件

  (2)正处在知识产权注册管理机关反对或撤销程序中的文件[page]

  (3)需要向知识产权注册管理机关申请延期的文件

  (4)申请撤销、反对、重新审查已注册的商标、服务标识、版权、专利等知识产权的文件

  (5)国内或国外拒绝注册的商标、服务标识利主张包括法律诉讼的情况。

  7、其他影响目标公司或其附属机构的商标、服务标识、版权、专利、技术诀窍、技术或其他知识产权的协议

  8、所有的商业秘密、专有技术秘密、雇佣发明转让、或其他目标公司或其附属机构作为当事人并对其有约束力的协议,以及与目标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或第三者的专有信息或知识产权有关的协议。

  十六、对目标公司的其他调查

  1、所有送交目标公司或其附属机构董事会的有关非法支付或有疑问活动的报告,包括支付给政府官员的情况。

  2、由投资银行、工程公司、管理咨询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或集体机构对目标公司或其经营活动所作的近期分析,如市场调研、信用报告和其他类型的报告。

  3、所有涉及目标公司或其附属机构的业务、经营或产品的具有重要意义的管理、市场开拓、销售或类似的报告。

  4、所有目标公司或其附属机构对外发布的新闻报道。

  5、所有涉及目标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或它们的产品、服务或其他重大事件的报道和介绍手册。

  6、任何根据你的判断对并购者来说是重要的、需要披露的涉及到目标公司的业务的财务情况的信息和文件。

  当律师为并购企业参与了上述并购尽职调查后,在此基础上起草有关并购法律文件,将对企业间的有效并购大有裨益。

私募基金合规流程是怎样的

由投资者填写并提供基本信息表,并提供相关信息证明文件。

投资者分为普通投资者与专业投资者。

专业投资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三)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 万元;

2.最近1 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 万元;

3.具有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

1、金融资产不低于500 万元,或者最近3 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 万元;

2、具有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 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条第(一)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专业投资者之外的投资者为普通投资者,并且,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化

专业投资者向普通投资者转化:

符合上文专业投资者条件第(四)、(五)项规定的,可以书面告知经营机构选择成为普通投资者,经营机构应当对其履行相应的适当性义务。

普通投资者向专业投资者转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普通投资者可以申请转化成为专业投资者,但私募管理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同意其转化:

(一)最近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 万元,最近1 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500 万元,且具有1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的除专业投资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 万元或者最近3 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30 万元,且具有1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1 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的自然人投资者。

普通投资者以书面形式向经营机构提出申请并确认自主承担可能产生的风险和后果,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私募管理人应当通过追加了解信息、投资知识测试或者模拟交易等方式对投资者进行谨慎评估,确认其符合前条要求,说明对不同类别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告知申请的审查结果及其理由。

根据7月1日实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私募管理人应当建立投资者评估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充分使用已了解信息和已有评估结果,避免重复采集,提高评估效率。

同时,根据不同的标准,对专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进行细化分类和管理。

对普通投资者进行风险问卷调查,对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

■ 评估结果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年。

■ 超过3年,再次向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时,需要重新进行投资者风险评估。

■ 同一私募基金产品的投资者持有期间超过3年的,无需再次进行投资者风险评估。

■ 投资者应当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

■ 通过互联网向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之前,应当设置在线特定对象确定程序,投资者应承诺其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

对投资者进行风险评估之后,募集机构应当向投资者出具风险测评等级告知书。

同时,募集机构应当根据风险特征和程度对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划分风险等级,提出明确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将适当的产品或者服务销售或者提供给适合的投资者。

■ 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 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适当性匹配一致后,募集机构需要向投资者进行风险揭示,并与投资者签署风险揭示书。

■ 特别注意:如果投资者主动要求购买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接受相关服务的,募集机构应当进行特别的书面风险警示;投资者仍坚持购买的,可以向其销售相关产品或者提供相关服务。

在完成私募基金风险揭示后,募集机构应当要求投资者提供必要的资产证明文件或收入证明,证明其属于合格投资者。

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一)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二)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

(三)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以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通过汇集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应当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但是,符合本条第(一)、(二)、(四)项规定的投资者投资私募基金的,不再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和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

■ 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200人。

■ 如果投资者转让基金份额的,受让人应当为合格投资者;基金份额受让后投资者人数累计不得超过200人。

完成合格投资者确认程序后,签署私募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应当约定给投资者设置不少于24小时的投资冷静期,募集机构在投资冷静期内不得主动联系投资者。

■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冷静期自基金合同签署完毕且投资者交纳认购基金的款项后起算;

■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其他私募基金合同关于投资冷静期的约定可以参照前款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相关要求,也可以自行约定。

■ 募集机构应当在投资冷静期满后,指令本机构从事基金销售推介业务以外的人员以录音电话、电邮、信函等适当方式进行投资回访。

■ 回访过程不得出现诱导性陈述。

■ 募集机构在投资冷静期内进行的回访确认无效。

■ 投资者在募集机构回访确认成功前有权解除基金合同。募集机构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退还投资者的全部认购款项。

■ 未经回访确认成功,投资者交纳的认购基金款项不得由募集账户划转到基金财产账户或托管资金账户,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投资运作投资者交纳的认购基金款项。

对匹配方案、告知警示资料、录音录像资料、自查报告等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0 年。

1、现场方式,执行普通投资者申请成为专业投资者,要录音或者录像;

2、现场方式,向普通投资者销售高风险产品或者服务,要录音或者录像;

3、现场方式,调整投资者分类、基金产品或者服务分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要录音或者录像;

4、现场方式,向普通投资者销售基金产品或者服务前对其进行风险提示的环节,要录音或者录像;

注:非现场方式,要完善信息管理平台留痕功能,记录投资者确认信息。

最近有约3到5位来自基金公司的研究员或者基金经理,一路风尘仆仆,在这个西距青海省省会西宁市只有120公里的厂区内座谈调研。

半天的时间过后,这些“来自基金公司的人”便匆匆踏上归程,一份份调研报告几天后草拟成稿,堆放在了基金经理、研究总监、投资总监的案头。或者进而成为基金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上讨论的新话题。

从海石湾镇一路垂直向南,1200公里外的宜宾五粮液厂区内自是另一番风景。

五粮液发布的2008年报显示,全年内该公司共接待了共计518人来访调研。基本上接近每个工作日有两人以上的来访者。除去20人次的个人投资者外,基金经理、分析师、研究员甚至国外对冲基金经理,都夹杂在这个庞大的队伍中。

知情人士透露参加过去年五粮液经销商大会的南方系基金,去年四季度内减仓五粮液1270万股。此前参加过集体调研的广发基金旗下广发聚丰,景顺长城精选蓝筹则顺势闯入十大流通股股东之列。

作为中国A股市场上的最大机构投资者,基金行业的一举一动牵动市场的眼球。

截至2009年2月19日,包括中小板在内两市共计有63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年度报告。除ST个股和部分上交所上市公司之外,其余均在年报中披露了2008年度接待机构投资者调研、个人投资者咨询以及新闻媒体采访的情况。公募基金继续成为调研上市公司的重要主体。

对比已经发布完毕的基金2008年四季报可以发现,基金扎堆调研重仓股的现象继续存在,一些从前不为人注意的上市公司成为公募基金去年悄然调研的对象,而有些股票在基金调研之后被悄悄建仓或抛出。

上海、深圳、广州、北京多家基金公司的投研人士表示,虽然对于上市公司的调研要求上差别很大,但如果一只股票要进入基金经理的投资组合中,一份详实、可以打动投决会的投资建议书都必不可少。

这些从基金公司撒向全国各地的“兵”,带着“去疑”和“求证”的任务,运用自己的调研方法,把脉每一家感兴趣的上市公司。这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基金是加仓、减仓,还是继续持有。

2009年,对于基金经理的选股能力要求更高。“除了扎实做好基本面案头资料研究之外,对上市公司的实地详细调研则可能是基金公司更需要做的一项工作。”

有些公司已经提前行动,此前有媒体报道称,去年年末华夏基金就已经大规模派出研究员和基金经理调研上市公司。

“我们公司的研究员现在只有1/3的人在家,其余都在各地调研上市公司。”泰信基金投资总监王鹏说。国联安基金也表示,其研究员有一半以上也在各地频繁调研。据了解,其实不止是大型的基金公司是这样做,中小型基金公司也已经在行动。

十几家基金公司、券商的研究员和基金经理在公司会议室座谈之后,由公司领导或者董秘办的人领着,浩浩荡荡去车间“看下热轧炉”,“每次去都要看下”。

上海一家内资基金公司投资总监讲到去宝钢股份调研时描述说。“这种大白马,市场上都知道,而且集体调研居多”,更多的像一种“集体表演”。

2008年基金的四季报显示,有多达11只基金将宝钢股份列为其重仓股,持有市值均超过1500万元,持有超过1.4亿元的多达五家以上。“没有列入重仓股,但是买了的更多。”

目前披露的2008年年度报告显示,像宝钢一样得到基金重仓持有的上市公司,在去年年内也迎来了蜂拥而至的机构调研团队,十几家基金公司联合调研的情形不断发生,与券商、私募扎堆调研的情况也非常常见。

位于山西太原的煤气化,成为煤炭行业第一家公布2008年年报的企业。日前发布的年报显示,在去年下半年煤炭价格大幅滑落的情况下,煤气化公告营业收入为47.35亿元,同比增长38.21%;净利润6.84亿元,同比增长117.83%。

“调研煤炭企业,价格波动带来的市场销售状况是调研时最关注的方面。”某基金公司行业研究员表示,尤其是上半年国际大宗商品价格涨速很快,国内煤炭价格也随之上扬,但是下半年煤炭等大宗商品价格又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回落。

这显然牵动了基金的神经,基金对煤炭企业的探访也颇为频繁。2008年上半年,沪深300指数下跌47.7%,煤炭股却明显走强。神火股份下跌32.82%,煤气化下跌了29.53%,西山煤电下跌20.54%,但是金牛能源同期上涨了57.77%。

煤气化的年报显示,去年1月15日一天,工银瑞信基金、建信基金,以及山西证券、中天证券、国联证券、广发证券等15家机构集体调研了公司。5月份,交银基金、信诚基金等与约30余家机构共同调研煤气化,除了有银河证券、平安资产、东方证券外,还包括来自浙江的私募基金浙江星火投资公司。

位于河南的神火股份上半年至少接待了4次公募基金的联合造访。2月22日,诺安基金、东方基金、申万巴黎3家基金公司研究员调研了该公司;2月27日,华夏基金、中邮创业、鹏华基金、长城基金、交银施罗德基金、新世纪6家基金公司对神火股份进行了调研;3月5日和5月16日,又先后有长信基金、银河基金、汇添富等基金公司去调研。

还没有发布年报的金牛能源,其半年报显示,上半年前后有11家基金公司的研究员或基金经理到此调研,西山煤电上半年也有11次基金公司的调研记录。川投能源发布的2008年年报显示,共计接待机构投资者来访调研23 批次。

从年初到年末,五粮液董秘办和证券部的工作人员都在忙于应对接踵而至的调研者。

五粮液新近发布的2008年年报显示,全年内该公司接待了共计518人来访调研。除去20人次的个人投资者外,来自基金公司、券商和私募组成的调研团队占据其余名额。

几乎每个月,都会有基金研究员或者基金经理到来。去年2月间,就有宝盈基金、中银基金,以及中信证券、国元证券、光大证券研究员共11人,分4批赶赴五粮液实地调研,“参观厂区及生产设施”。3月份,20几家基金公司参加了五粮液的2007年度股东大会。8月,建信基金、易方达基金、博时基金等纷至沓来。

但集体调研结束,基金各有各的想法。

“集中调研对上市公司来说,一次做完,可能比较省事。”上海某基金合资公司行业研究员说,但这种场合下,上市公司讲的“很多都是场面上的话,从公开渠道已经可以获知”。

五粮液日前发布的年报就显示,在2008年度,三场由券商组织的投资者见面沟通会邀请了大批基金公司参加。1月16日,高盛高华证券有限公司组织的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上海见面会上,上海所在地的部分基金公司、证券公司研究人员计50余人参加。

6月5日,中银国际证券组织的上市公司与投资者见面会在杭州召开,100余位国内基金公司、券商到席。

9月11日,国金证券牵头拜访了上海、深圳、广州三地约20家基金公司,合计114人。中信证券、国信证券牵头,南方基金、易方达基金等基金经理、研究员、分析师等计40人参加五粮液2008年12·18经销商大会旁听,并参加五粮液2008年投资者沟通见面会。

一位参与过上述活动的基金公司研究员表示,这种活动人多嘴杂,并不指望能和上市公司进行深入交流,更多的是为了互相认识一下,为以后的沟通做准备。

“这只是集中式的沟通,重仓股上市公司高管到公司交流的机会也比较多。”上海某小型内资基金公司研究总监说。

“我们也会参与这样的集体调研,但是还是以自己的单独调研为主。”上海某内资基金公司投资总监称。

部分基金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投研高层与上市公司私人关系较好的也时常沟通。“有时候会打电话问一下情况”,有投资总监表示。

但集体调研过后,基金对上市公司的态度开始发生转变。

公开信息显示,去年三季度末,南方基金旗下四只基金,南方成分精选、南方隆元产业、南方稳健贰号、南方稳健位列五粮液十大流通股股东,合计持有超过1亿股,占到其流通股比例的4.95%。

但是在参加过去年12月份五粮液经销商大会后,南方系基金开始大力度减持。去年四季度内,南方系基金减仓五粮液1270万股,南方稳健也因此退出十大流通股股东之列。

而此前参加过集体调研的广发基金旗下广发聚丰,景顺长城精选蓝筹则顺势闯入十大流通股股东之列,分别持股2300.69万股和1609.92万股。

2008年五粮液实现销售收入79.33 亿元,同比增长8.2%。其中高价酒销售同比增长20.2%,收入占比由2007年67.4%升至74.8%。净利润为18.11亿元,约合每股收益0.477元,同比增长23.3%。

中金公司日前发布对五粮液2008年业绩回顾的报告表示,公司产品升级之路仍在继续,2008年公司的业绩与早先预期一致。并且认为包装资产注入在即,内供货价提高依然可期。

“2009年0.733元每股收益的预测高出市场平均近5%,我们相信该预测并不突兀。预计2009年公司将新增盈利9.7亿元,主要来自包装资产注入(贡献近3亿元盈利)、关联供货价提高(贡献近5亿元盈利)以及自身业务盈利增长预期(贡献近2亿元盈利)。公司估值虽高于可选消费股平均,但仍明显低于低价快消股均值。”报告表示,其盈利大幅增长可期,并维持了“审慎推荐”的评级。

被调研之后,便被基金立即抛出,这样的命运不仅发生在重仓股身上。

“一些笼罩资产重组、资产注入光环的公司,一旦确认其资产质量,达不到其承诺的价值,就会立即拿脚投票。”参与过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的基金经理说。

被市场定义为“欺骗式”资产注入计划的江钻股份即是一例。

从去年二季度以后,江钻股份十大流通股股东中再也看不到基金的身影。

江钻股份的半年报显示,中国太保集团自有资金组合012G-ZY001深,东吴嘉禾优势精选,嘉实服务增值华宝信托单一类资产信托R和博时价值增长贰号同时名列前十大流通股股东。

到了第三季度末,信托资金和基金悉数出逃,只留下了逐步减持的中国太保。而据知情者透露说,虽然中国太保是逐步撤离的,但也早已经清仓。

这一切都源于江钻股份的资产注入。

“他们当初是有承诺的。”曾经位列十大重仓股的某基金的基金经理这样说。

2008年3月9日,江钻股份股改方案高票获得通过。媒体报道称,当时公司董事会负责人郑重承诺,“利用上市公司平台,通过增发或其他合适方式,将其拥有的机械制造行业的优质资产注入江钻股份,把江钻股份建成中石化石油钻采机械制造基地。”

而当时,除江钻股份,江汉石油管理局旗下还有三机厂、四机厂和沙市钢管厂三家机械制造企业。当时市场普遍预期,大股东将会把资产最好的四机厂注入上市公司。

一年时间内,机构对江钻股份的投资态度是先加仓后争相,而这正与机构调研江钻股份的时机比较符合。

江钻股份的2008年年报显示,当年共有13家机构到公司实地调研,包括3家公募基金、1家信托机构,一家保险机构和7家券商,以及1家证券服务机构和1家投资公司。而且时间多集中在去年一季度和二季度。

年报显示,2008年1月10日,华宝信托李俊彦到公司实地调研。1月15 日当天,嘉实基金的张淼和国信证券的分析师郑国同时抵达公司实地调研。两天后,中信证券分析师殷孝东随后来到江钻股份。

此时,市场对于即将股改的江钻充满了资产注入的预期。江钻的一季报显示,多只基金和资产机构进驻。

到了3月份和4月份,机构调研江钻更加频繁。海通、光大、长江、中信建投等券商研究员密集到访,易方达、东吴基金也参与调研。

“去现场调研,很重要的就是去确认其关键数据和前景是不是属实。”泰信基金的投资总监王鹏说。

“注入第三机械厂之后我们预测2008、2009年的每股收益分别为0.43元、0.56元。目前股价明显高估。”平安证券机械行业研究员王合绪去年3月份的研究报告就称。并且将江钻股份的评级调低至“回避”。

去年6月12日,江钻股份公告称,大股东中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将下属的三机厂审计评估作价1.89亿元,以出让方式转让给上市公司。

“从净资产收益率上来看,其指标竟然还要比现有业务要差。”一位曾经前去调研的基金经理表示,跟江钻股份相关人士“沟通了一下,判断其注入的资产与卖方研究员的预期有差距。”该基金经理回忆说。

一场逃离江钻股份的赛跑随后开始。江钻股份的股价也随即迎来三个月暴跌七成的结局。

此后,基金对江钻股份再无问津。

有上市公司从基金的股票池、核心股票池、重仓股中被卖出,就会有新的股票被筛选进来。

从已发布的年报披露信息来看,一些并不为人们注意的的上市公司在2008年获得了基金的关注。

方大炭素和建投能源,这两只股票就是如此。

“我们曾经去调研过深圳一家上市公司的新项目,先是坐火车到青海西宁,然后再坐长途火车到塔里木盆地,随后换上汽车赶赴项目所在地。”

前述规模居于前15位的基金公司投资总监回忆其调研情形时说,由于这个项目是昼夜颠倒作业,他和助手便身披大衣在夜里观察其生产。“调研的结果是,这个项目并没有达到预期。”

虽然方大炭素并没有披露其接受机构调研的信息,但其证券事务代表马杰表示,2008年有3到5家基金公司赶赴这家位于兰州市远郊区的上市公司调研。但其并没有透露基金公司名称。

“自从2006年重组以后,公司变化很大,开始有基金公司过来调研。”

持有该公司股份的上海某银行系合资基金公司投资总监表示,公司的基金经理去年就去过该上市公司调研,今年也去过了一次。

方大炭素2008年年报显示,2008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34270万元,同比增长61.27%,实现利润总额81005万元,同比增长107.13%。净利润为54531万元,同比增长95.22%。基本每股收益0.95元,期末股本摊薄后每股收益为0.85元。

炭素行业的上游是石化行业(原料石油焦、针状焦等),下游是钢铁行业。

中信建投对方大炭素的年报点评表示,钢铁行业目前仍处于景气度下行周期,209年经济形势可能更为严峻,对于钢材产品的需求也会下降,从而对方大炭素业绩构成巨大压力。“但是公司目前较高的行业地位和产品定价权以及2009年产能的释放将有助于适度缓解产品价格下降带来的不利因素。预计年EPS分别为0.92元,1.01元。”并给予了中性评级。

方大炭素的年报显示,泰信基金旗下的泰信先行策略,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和新增长进入其十大流通股股东行列。

按照基金进行选股的一般程序,如果该上市公司引起了基金的兴趣,并且被列入到股票池中,基金公司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以及投资研究总监都有可能对该公司进行详尽的调研。

各家基金公司在进行投资研究时,对上市公司的调研程序有所不同。以汇添富基金为例,该公司规定,对于要建仓2%以上的股票,基金经理必须要亲自调研,并作出调研报告,对于建仓超过5%的股票,则需要投资总监亲自调研。如果该股票不换,还要定期出具对该上市公司的的实地调研报告。

“但也会有些特殊情况,比如招行、平安等大白马股票,卖方机构每年都要去调研,而且平时的联系也比较多,所以并不一定每只都需要去调研。”上海某基金公司研究总监表示,反倒是有一些冷门的股票,即使要建仓0.1%,可能都需要去实地调研。

接受基金调研后,被买入的还有建投能源。

建投能源年报显示,去年三四季度,华宝兴业基金、建信基金、银河基金、长盛基金等扎堆调研该公司。国信等券商同时也纷至沓来。

与此对应的是,三季度中只有博时新增长一家基金公司位居十大流通股股东之列,但是到了第四季度,基金的数目增加到两只。持股也从375万股增加到913万股。

两家房地产企业银基发展和中天城投也逆市成为基金频繁调研的对象。

“基金对上市公司的调研其实就是基本面分析的一部分。”东吴嘉禾优势魏立波表示,对于上市公司的报告,尤其是未来展望的部分予以确认,尤其是在公司实地调研中,通过了解作业现场和与其员工,同行,上下游公司人员的交流中,这些虚的东西就能很直观。

私募领军人物赵丹阳调研上市公司有自己独特的方法。

之前有业界传言“9·11”事件时,赵丹阳大量买进同仁堂科技之前,就对其供货商和经销商都进行了专门探访,甚至还向同仁堂的竞争者——广州药业了解市场实情。另外,还自己到药店看同仁堂六味地黄丸瓶底的生产日期,侧面了解其库存情况,并到各大中医院去了解医生对同仁堂药品的评价。

泰信基金基金投资总监王鹏说,各基金调研也都有自己的“歪门邪道”。

他举例说,其持有的某医药上市公司,通过现场调研其生产线的开工情况,来确认公司目前的状态。“我们的化工研究员去年10月份去了工厂现场,那时候三条生产线还只有一条在生产,现在已经有两条了。”

王鹏还表示,公司印制了一本名为《上市公司调研40问》的小册子,在每次调研之前,公司的研究员和基金经理都会据此提前做大量准备。“做到有的放矢,而不是在上市公司坐上半天,走马观花的参观一遍,这样的调研才会有效果。”

如何对私募股权基金进行尽职调查

私募股权基金投融资活动过程,通常是先募集资金设立基金,筛选目标企业寻找投资机会,再有目标企业制定融资商业计划书,详细列出所需资金和投入时间以及盈利预测、销售和销售增长预测等私募股权基金关注的内容,然后私募股权基金方根据这份融资商业计划书对目标企业进行尽职调查来决定是否投资,并就投资的价格和条款进行充分的谈判,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就会签署有关投融资等法律文件以进入目标企业,同时为目标企业提供增值服务,促进企业发展增加企业价值,最后以IPO、新三板挂牌等方式退出项目企业。

一、资金募集和基金设立

私募股权基金不同于证券投资基金,其通常采用出资承诺方式,也就是说,基金发起人在设立基金时,首先将根据投资计划结合各种私募股权基金投资模式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基金组织形式,再按照基金组织形式的要求募集资本——基金。一般并不一定要求所有基金份额出资者投入预定的资本额,而仅仅只需获得由基金份额出资者给予投资数额的承诺,当基金管理人发现合适的投资机会时,提前一定时间通知所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出资者进行出资注资即可。这种资金承诺方式,在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中尤为明显。在实际的资金募集活动中,募集时间一般会设有一定的筹集期限,当期限届满时,就会宣布基金份额认购截止,认购截止日可能是一个,也可能有多个。

首先,分析拟投资项目的企业管理人或实际控制人的素质和能力,并评估目标企业的管理水平。所有私募股权基金都非常重视对目标企业管理团队的考评,私募股权基金需要从各个不同角度对目标企业的管理人和管理团队或实际控制人进行考察,包括技术能力、市场开拓能力、融资能力、综合管理能力等。对于投资于快速成长期的企业,企业的销售和市场所占份额是至关重要的,因此,在企业增长期阶段,私募股权基金更愿意投资于那些由销售型的企业管理人或实际控制人所掌控的企业。

其次,分析产品市场的构成。

最后,私募股权基金需要考察目标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所包含的知识产权含量或者技术含量,包括判断目标中所使用的技术是否国内外首创、是否具有先进性,其后备技术力量如何、技术产业化的可能性和市场前景如何等内容。

三、尽职调查或专业评估

对于经过筛选阶段的备选项目,私募股权基金在与企业管理者或者实际控制人达成初步投资意向后,还需对该企业进行更为深入、复杂且耗时的尽职调查和专业评估,调查和评估结果将会影响私募股权基金是否投资、如何投资以及投资多少的决定,此过程一般由私募股权基金自己组建的专业团队或者外聘的专业中介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和评估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管理调查、法律尽职调查、财务尽职调查等,进行调查和评估的团队通常包括会计师、律师等专业人士在内。

企业管理调查和评估的具体内容主要有:企业创始股东和管理队伍的素质,包括对企业的事业心、发展企业的动力、信誉、创造性等;产品歧异性,包括产品特性、价格和分销渠道等;企业创新程度、技术队伍、技术水平及市场或同业中的竞争力;企业管理模式等方面的内容。

私募股权基金进行的法律尽职调查主要是了解企业是否涉及纠纷或诉讼;土地和房产的产权是否完整,商标、专利权的期限等问题。很多融资企业属于新开办企业,经常存在一些法律问题和制度缺失,私募股权基金和目标企业双方应当在对目标企业进行调查和评估过程中逐步清理并解决这些问题。

财务尽职调查可分为对目标企业总体财务信息的调查和对目标企业具体财务状况的调查,包括目标企业的财务组织、会计政策、税费政策、薪酬制度以及具体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长期投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银行贷款、应付账款、应付税金、销售收入及成本、其他业务利润、投资收益、现金流等,以更全面了解企业的资产状况、损益情况,从而评估对目标企业投资可能产生的影响。 财务尽职调查可分为对目标企业总体财务信息的调查和对目标企业具体财务状况的调查,包括目标企业的财务组织、会计政策、税费政策、薪酬制度以及具体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长期投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银行贷款、应付账款、应付税金、销售收入及成本、其他业务利润、投资收益、现金流等,以更全面了解企业的资产状况、损益情况,从而评估对目标企业投资可能产生的影响。四、投资决策与交易条款谈判况,从而评估对目标企业投资可能产生的影响。

私募股权基金与目标企业的管理层或者实际控制人谈判的主要内容包括:交易定价;确定企业控制权、金融工具的种类、组合以及资本结构;对未来融资的要求、管理的介入和资金退出方式安排等内容。

四、投融资协议的设计及签署

投融资协议是以投资意向书为基础的正式法律文件,对私募股权基金和目标企业都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投融资协议除包括估值定价、董事会席位安排、投资方否决权和其他的公司治理结构、进入策略和推出策略等商业条款外,还有许多复杂的财务和法律条款,需要会计师和律师等专业人士参与谈判,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将来纠纷的产生。

投融资协议中的进入策略通常包括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两种方式。

退出策略通常有股权转让、目标企业股东或者管理层回购、发行股票上市及清算等方式,其中,通过目标企业发行股票上市退出是投资回报收益最好的退出方式。

私募股权基金的尽职调查

尽职调查的一般流程是:立项——成立工作小组——拟定调查计划——整理/汇总资料——撰写调查报告——内部复核——递交汇报——归档管理——参与投资方案设计。

尽职调查的渠道包括:实地考察企业资产和设施;和目标企业管理层洽谈;与目标企业有业务往来的银行、会计师、律师进行咨询交谈;对目标企业的登记机关和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沟通;联络目标企业以前以及现在的业务伙伴、客户、供应商;调查同类企业的市场份额;行业中的其他私募股权基金的看法;甚至目标企业的竞争对手等渠道全方位了解目标企业的真实情况。

一、企业管理尽职调查概述

企业管理尽职调查是私募股权基金为了更好的了解目标企业的真实情况,运用科学的方法对目标企业如何进行人事管理、公司财务管理、安全保卫、保密工作、行政管理、合同管理、研发管理、生产管理、采购管理、营销管理等企业管理以及企业的负责人和管理层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以评估企业的管理水平,以及如何确定投资应该在哪些方面对目标企业的管理进行加强的一种调查方式。

企业并购的调查重点是法律文件的完备性,而对私募股权基金来说,企业管理尽职调查的重点应该是与企业的经营生产相关的内容。

二、企业管理尽职调查的内容

在一般情况下,企业管理尽职调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成立背景及情况介绍;企业成立以来股权结构的变化及增资和资产重组的情况;企业成立以来主要发展阶段,以及每一阶段变化发展的原因;

2.企业成立以来业务发展、生产能力、盈利能力、销售数量、产品结构的主要变化情况;

3.企业对外投资情况,包括投资金额、投资比例、投资性质、投资收益等情况和被投资单位情况介绍;

4.企业历年股利发放情况和现在的股利分配政策;

5.企业是否具有健全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等机构,各机构的职能是是什么,会议制度是否健全,落实情况,多长时间开一次会议,会议记录等档案是否有专人保管等;

6.企业董事会及监事会的构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在外兼职情况;

7.企业股东结构,主要股东情况介绍:包括背景介绍、股权比例、主要业务、注册资本、资产状况、盈利状况、、经营范围和法定代表人等;企业和主要股东业务往来情况(如原材料供应、合作研究开发产品、专利技术和知识产权共同使用、销售代理等)、资金往来情况、有无关联交易合同规范上述业务和资金往来及交易;企业主要股东对企业业务发展有哪些支持,包括资金、市场开拓、研究开发、技术投入等;

8.企业附属企业(厂)的有关资料,包括:名称、业务、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及收入和盈利状况、对外业务往来情况;控股子公司的有关资料,包括:名称、业务、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及收入和盈利状况、对外业务往来情况、资金和业务往来情况;企业与全资附属企业(厂)、控股子公司在行政上、销售上、材料供应上、人事上如何统一进行管理;

9.主要参股公司或企业情况介绍。

融资商业计划书的基本内容

融资商业计划书的全部内容可以简单归结为一个中心思想:就是希望私募股权基金能够投资目标企业,企业可以为私募股权基金带去可行的投资收益回报。每个想融资的企业在融资过程都必须结合自己企业实际情况并围绕这一中心思想来制作融资商业计划书。一份完备的融资商业计划书其基本内容包括如下:

(一)融资商业计划书概要

融资商业计划书概要是私募股权基金经理人首先看到的内容,所以它必须是浓缩了融资商业计划书主要内容的核心,是融资商业计划书精华之所在,它必须有让投资者有兴趣并希望得到更多关于企业信息的吸引力。内容简要是概要的基本特点,必须用简练而准确的语言撰写概要,在制作时必须努力控制在2000字左右完成概要的编写。概要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企业基本信息及联系方式;

4.管理团队和管理组织情况;

5.产品的行业情况及市场;

7.财务计划与分析(包括资金用途和盈利预测);

这一部分内容将涵盖企业大部分业务范围。私募股权基金想了解的核心内容是企业业务的独特性,以及这一独特性对企业未来盈利前景带来的动态影响,即私募股权基金经理人通过对企业独特的了解可以确信企业在整个行业竞争中具有取胜的关键因素。企业及其未来的内容涉及范围很广,主要包括以下各项:

1.企业的概况:指企业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实际到位资本、其中现金、无形资产占股份比例等,注册地、企业性质、主营业务、历史沿革、企业所处的发展阶段、股权结构等。

2.业务性质:简要介绍企业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并对相应的产品或服务作简要描述,从而尽可能使私募股权基金经理人了解该企业的产品或服务。

3.业务发展历史:包括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的时间,企业发展的重要阶段和发展过程中的重大事件。

4.企业前景:可按时间顺序描述企业未来业务发展计划,并指出关键的发展阶段。在这一部分,私募股权基金等投资人一般需要了解企业未来几年的业务发展方向及其变动理由。如果企业预期未来业务需要经受许多变动因素的考验,则应解释企业发展成功所必需的条件。

5.产品或服务独创性:企业的独特性可以表现在管理队伍上,也可以表现在产品或服务上,还可以体现在融资结构和融资安排上。总之,企业只有在产品或服务上具有独特性,才有可能具有良好的盈利前景。

6.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对企业产品或服务定价策略的描述,包括产品的价格、价格形成基础、成本、利润及利润构成等。私募股权基金需要了解产品定价是否充分考虑了所有影响因素,包括价格的构成、在逻辑上是否为市场所接受、产品定价是否反映竞争条件下的价格走势以及价格是否能抵御来自市场降价方面的压力,等等。

7.顾客群特征:包括顾客特征描述、购买动机、产品的主要买主及其购买金额和单批购买量。

8.产品市场描述:主要对产品市场作出描述。包括对行业的销售总额和增长速度、市场占有率等,私募股权基金可以据此掌握该企业在市场所占的份额。

9.竞争者或替代产品:主要对全部竞争产品及竞争厂家作出描述与分析,尤其是分析这些竞争对手的市场份额、年销售额及财务实力。此外,还需要对本企业产品所具有的优势作出分析。有些企业由于拥有某种专利权或经营特许权,从而暂时可能没有竞争对手,但也许会在未来的投资期限内出现更为强大的竞争公司或替代产品,所以私募股权基金必须了解潜在的竞争者,选择其进入市场的时间和方式。如果企业对竞争对手不甚了解的话,则私募股权基金将谨慎评估其增长的持续性和可靠程度。

10.营销战略:集中描述产品销售过程和分销渠道,基本环节包括:企业销售方式、广告战略、市场渗透策略、销售障碍、销售人员构成等。私募股权基金据此分析评价企业的市场行销战略,了解产品从生产现场最终传到用户手中的全部过程。

11.生产工艺:产品的制造过程及其影响因素,重点是企业的生产能力、生产关键环节、质量控制及生产流程,并在此基础上对企业生产成本和销售成本加以确认。

12.人力资源构成:包括企业的劳动力资源与现状,以及生产和销售产品所需雇员的形式。主要的内容包括:剧院地域分布、雇员文化程度、员工培训计划、工资成本、津贴和年终分红、雇员与管理层关系、工会情况、工作时间安排i、技术人员比例、保密合同及竞业禁止合同、员工的激励机制情况等。

13.供应商:企业的原材料及必要的零部件供应状况,包括原材料供应商,原材料供应渠道,特殊外构件供货是否及时可靠。还应当提供一些供货商的清单,包括其名称、地址、电话号码、主要联系人、最大的供货商及供应余额,以及关键供应商和唯一原材料供应商的情况。

14.设备:企业生产所必需设备的基本状况,包括企业已有或打算购买的主要设备,固定资产总额及变现价值,使用现有设备达到的产量和产值,设备采购周期,设备采购难度,设备安装难度及由于运转的特殊技术需要,设备的专用性和抵押价值,设备维修费用,设备折旧速度,设备的技术更新速度和设备的竞争优势等。

15.资产构成与资金:包括企业当前的固定资产类型以及未来固定资产的投资需要,资产抵押状况,固定资产折旧,目前的生产能力和收益,有关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以及租赁协议文件。

16.专利和商标等知识产权:企业持有或将要申请的专利和商标方面的情况,以此判断该企业是否真正具有独特性。

17.研究和开发:包括研究开发的经费支出,已经投入和未来打算投入的资金,以及企业对投入这些研发资金的目的和效果的说明。

18.涉及纠纷:企业是否卷入或可能卷入各种纠纷事件,如商业债务关系,用户起诉和专利纠纷等。

19.政府管理:在一些特殊行业,政府管制可能会对企业未来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如医药或特殊进出口产品的生产,需要披露政府管制相关法律和法规。

企业管理团队状况,包括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关键人员(如核心技术人员)。

1.管理层履历: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人员的名单,包括其姓名、年龄、职位、经历、受教育程度等。

2.管理者的职业道德:企业需要提供管理者过去涉及的诉讼和纠纷材料,特别是管理层、董事、监事和主要股东是否有破产或不良信用记录。

3.管理者的薪酬支出,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收入,以及董事会费用、咨询费、佣金、红利和薪金等各种费用。

4.股份安排:企业是否对内部企业管理人员进行股票期权安排。对已经享有股票期权的企业管理成员,均应列出其期权数量、平均执行价格、已经执行期权数量和尚未执行期权数量,对尚未执行期权的,应说明理由。

5.聘用合同:涉及关键雇员的劳动合同,雇佣的原因和年限,以及该雇员的各种福利安排。

6.利益冲突:充分披露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股东相互之间是否存在亲属关系、家族管理问题以及其他利益冲突情况。

7.顾问、会计师、律师、贷款银行:列式咨询顾问名单、为企业提供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贷款银行及相关人士的姓名、地址、联系电话以及费用。

8.企业管理组织机构、部门功能以及企业治理结构的其他方面。

9.企业文化制度建设有关情况。

(四)融资需求及相关说明

1.提议的融资方式:企业对投资工具的选择意图,以及相应的条件细节,应该提供针对性方案,为随后的财务安排及结构设计提供依据。如果出售普通股,应明确:普通股类型,是否分配红利,红利是否可以积累,股份是否可以赎回,股份的价格以及所附带的投票权等;如果发售优先股,则需要说明:股利的支付方式,是否有回购安排,是否可以转换为普通股及相应的转换价格,优先股股东权利等;如果出售可转换债,应清楚表明:债权的期限、利率以及转换为股份的价格和比例;如果是股票期权,则列出:购买价格、期权执行价格、购股数量和期权有限期限等。

2.资本结构:企业在获得私募股权基金资金后的资本结构上的变化情况。

3.融资抵押和担保:企业是否存在为获得私募股权基金而愿意提供相应抵押品;企业是否为融资提供个人或公司担保:如果是个人担保,提供个人财产证明;如果是企业担保,提供该企业的验资报告。

4.经营报告:主要介绍企业在获得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后打算以何种方式向私募股权基金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如:提供月度损益表、资产负债表或年度审计后财务报表等。

5.资金运用计划:企业对未来几年所需资金以及对使用这些资金的详细规划。

6.所有权:融资商业计划书应当列出现有股东持股数量及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后的持股数量,并给出获得所有权的价格;每位股东的股权比例;如果考虑给予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或是创业股份,在对这些市场目前的市值也需加以说明。

7.费用支付:投资过程中所发生的咨询顾问费、律师费等费用金额及支付方式。

8.私募股权基金对企业经营管理的介入:私募股权基金一般要求在企业董事会中占据一定的席位,如果企业希望私募股权基金对企业经营管理的介入更深一些,可以再此加以说明,并说明企业需要哪些方面的增值服务,以及为提供这些增值服务所支付的费用。

对企业所面临的主要风险加以说明,尽管私募股权基金会怀疑企业的客观性,并根据自己的评估经验来独立判断,但企业所提出的问题有助于私募股权基金的评估。一般来说风险包括:

1.经营期限短,如果企业刚刚成立,经营历史短将是双方讨论的主要风险内容。

2.管理经验,如果管理层年轻,或者刚刚进入这一领域,这可能会导致经验不足。

3.市场不确定因素,与销售有关的市场不确定性因素。

4.生产不确定因素,对任何生产不确定因素都要进行说明。

5.债务风险,企业应当分析企业的债务情况及是否有足够的清偿能力,使私募股权基金确认,如果企业遇上麻烦而不得不破产时,则投资能回收多少。

6.对核心人物的依赖关系,企业应向私募股权基金解释如果任何一个企业核心人物的离去或者去世将给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谁可以接替此人的位置;谁来领导企业。

私募股权基金不是为投资而投资,而是为了获得投资回报,所以企业应当向私募股权基金描述最终投资退出的途径。对于私募股权基金退出投资企业的退出方式,企业也应当从自身角度看待投资退出的问题,尤其是不停用退出方式的选择对企业可能的影响。

1.发行股票上市:发行股票上市无疑是投融资双方都最希望出现的结果,但是难度也最大,公司上市后股本的社会化使私募股权基金所持有的部分或全部股份得以套现。融资企业应该制定发行股票上市的方案,如上市时间、上市地点、上市方式等内容。

2.并购:企业并购也是私募股权基金退出目标企业的一种重要方式,尤其是在资本市场低迷,企业难以在短期内通过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情况下,将所拥有的企业股份出售给战略投资者等其他投资人也是私募股权基金退出所投资企业的一种重要途径。

3.回购:是指在私密股权基金资本投入目标企业若干年后,被投资企业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或者定价方式计算的价格购回私募股权基金在企业中所拥有的股份,以实现私募股权基金的退出。

4.清算:私募股权基金投入目标企业后,如果出现无法上市,也不能进行企业间的并购和目标企业回购的情况下,私募股权基金在何种情况可以通过企业清算收回投资。

企业应对本企业目前经营状况和项目前景进行综合分析,即根据企业的财务数据,描述企业最近几年来的财务状况,包括净收入、销售成本、营运费用、利息支出及利息收入,并将这些数据进行归类,使私募股权基金可以清楚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前景。

对于处于成长阶段和成熟阶段的企业,提供一套完整的财务报表对私募股权基金了解财务状况非常重要,尤其是在财务报表没有经过独立审计机构进行审查的情况下。通常,财务报表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表外项目。通过财务报表,私募股权基金可以把握企业的财务比率、经营成果、偿债能力、应收应付账款、负债情况等内容。

(九)对企业未来5年内的财务预测以及一份针对未来一年的详细月度现金流量表进行说明,使私募股权基金能够大致掌握企业的现金流量走势,为对企业进行价值评估好下一步审慎调查打下基础。

(十)相关企业基本情况及财务内容的附件

为了使私募股权基金能够更直观地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将融资商业计划书中提及的文件以附件的方式附在计划书后面。

私募股权投资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1、 审阅通过项目公司提供的财务报表及其它法律、财务、业务等资料审阅,发现关键及重大影响因素。

2、 分析性程序对各种渠道,如银行、税务、会计事务所、业内专家、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公开报表以及行业研究报告等取得资料的分析,发现异常及重大问题,如趋势分析、结构分析等。

3、 访谈与企业内部各层级、各职能人员以及其他相关内外部人员的充分沟通;向项目公司下游客户、上游供应商、竞争对手走访及咨询。

4、 查询查阅行业协会等的会议、业内期刊、行业报告等资料作比较。

5、 小组内部沟通调查小组成员来自不同的背景及专业,其相互沟通也是达成调查目的的方法。

尽职调查工作需要明确尽职调查的重点

比如客户合作的目的是什么?明确客户商业目的是律师提供尽职调查工作的出发点。此外,目标公司属于什么类型的企业?房地产开发公司?技术类企业?制造企业?

不同类型的企业具有不同的商业价值,存在不同的潜在风险。对于房地产开发公司而言,土地、在建工程、房产建筑等可能是其主要资产;

而其主要风险则可能在于项目是否具备合法报建手续,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存在争议等。如该目标企业属于技术类公司,则尽职调查的重点主要在于相关知识产权的使用情况、担保情况、相关权属证明等。由此可见,尽职调查工作是需要量身体裁的,不存在千篇一律的尽职调查提纲。

参考资料:尽职调查——百度百科

私募基金的发展对金融业有什么影响

经过多年的快速成长,全球私募基金已经具备了相当规模。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开放度的不断提高和金融市场的逐步深化,我国已经成为全球私募基金的重要目标市场,同时本土私募基金也显示出了较大的发展潜力。私募基金在全球及我国境内的深入拓展对全球金融资源配置、金融安全、市场稳定和投资者收益都形成了较大影响。

从国际经验看,传统类型的私募基金以股权投资基金为主,证券投资基金为辅。但在私募基金的演化与国际化扩张进程中,私募基金经营范围的综合化趋势愈加明显,私募基金的投资范畴涵盖了从股权投资到证券市场投资、甚至包括房地产投资等的全方位投资领域。我国私募基金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末,其雏形是以政府为主导,主要为高科技企业融资的风险投资基金,真正意义上的私募基金发展相对滞后。

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为代表的非正规私募基金发展迅速,先期进行风险投资的公司也有相当部分转为私募证券基金。据2005年人民银行的一项调查,投资中国证券市场的私募基金总额在7000-9000亿元人民币之间。2006年以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也趋向活跃。清科集团发布的2006年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年度报告显示,中国已成为当年亚洲最为活跃的私募股权基金市场。与国际实践相比,中国私募基金市场在基金类型、基金资本构成、投资方向和投资策略等方面都有显著不同,其主要特点概括如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缓慢,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发展迅速;外资及中外合资基金占据私募股权基金市场的主要份额;传统行业成为私募基金关注的焦点;外资私募基金对中国传统国有企业和行业龙头并购案例逐步增多;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存在方式、运作方式和操作策略较为灵活,但运作不规范的现象较多;私募基金对于拟上市企业项目的竞争十分激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主要退出通道为所投资企业公开发行上市,且以境外上市为主;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中国的投资回报率较高,普遍高于其他国家和地区;我国对私募基金的有效监管滞后。综上分析可以看出,我国本土私募基金的发展路径与国际实践并不相符,大量的私募基金选择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形式进入资本市场,偏重于投机套利等资本炒作行为,而对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等有助于国民经济整体福利提升的产业支持不够,这也直接导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不发达现象的发生。

更需要指出的是,曾经兴盛一时的风险投资基金也有相当部分并没有始终坚持其主业,而进入了"短、平、快"的证券市场来获得短期收益。因此,中国私募基金市场仍是一个不对称的畸形市场,市场上尚缺乏真正意义的本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且由于法律真空使得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健康发展受到较大限制。但由于社会信用环境、法律环境已经趋好,证券市场日趋理性规范发展,中国私募基金市场的不对称和不规范的色彩将逐步减轻。

私募股权基金通过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为企业提供了新的股权融资渠道,可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并提升企业整体形象。预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将会继续提速,同时预计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也将逐步规范化发展。信托制和有限合伙制将成为私募基金的主要组织形式,私募基金在基金市场分额的比重逐步提高,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将逐渐成为私募基金存在的重要方式,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将成为私募基金的重要投资对象,本土私募基金发展将逐步提速,政府资本和民间资本的功能定位更加清晰,对私募基金的监管将逐步规范化。

私募基金市场发展也为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投资选择,在某种意义上也填补了银行信贷与证券市场的真空,推动了资本市场"脱媒化"的进程。在面临挑战的同时,商业银行也迎来了业务拓展的新机遇。

首先,可以财务顾问业务为切入点,发展私募基金类中间业务。目前,财务顾问业务已成为各家银行介入资本市场、开拓投资银行业务的突破口。其次,开展私募基金托管业务。相对于公募基金而言,私募基金投资者对于本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有更高的要求。在这种背景下,商业银行作为第三方为私募基金提供基金托管业务,可以有效防止基金管理人违规交易、欺诈客户及挪用基金资产等行为的发生,因此该项业务具有广泛的发展空间。第三,商业银行应在分业经营的政策框架内,借鉴国外模式研究发起成立独资或者是控股投资公司的可行性方案。具体可与信誉较好且有全球化运作经验的外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共同出资成立投资公司,在国内先行开展私募基金业务。第四,防范商业银行银行贷款通过各种渠道流入私募基金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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