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中国黄金店最近搞什么活动

核心提示:“2016中国重庆珠宝展示交易会暨深圳珠宝区域品牌中国巡展(重庆站)”系列活动的开幕式于5月20日在重庆国际会展中心举行。

  “2016中国重庆珠宝展示交易会暨深圳珠宝区域品牌中国巡展(重庆站)”系列活动的开幕式于5月20日在重庆国际会展中心举行。

  此次渝深两地政府及行业协会联手合作,为深圳和重庆两地珠宝业界的交流与合作创造了良好契机,对发展重庆珠宝产业的意义重大。在本次展会上,宝怡、周大生、瑞麒、千禧之星、萃华、金克拉等36家国内一线珠宝品牌商齐亮相,为重庆市民带来一场集珠宝展示、鉴赏等为一体的珠宝盛宴,让大家在感受深圳珠宝华丽多姿的同时领略最新时尚潮流。

  皇庭重庆公司作为此次“重庆珠宝展”的主要承办单位之一,皇庭珠宝城项目以自身的独特定位和较强的竞争优势闪耀亮相珠宝展,并以其独特的市场洞察力和长远的发展眼光,向珠宝界展示自身商业价值和核心竞争力。

  “深圳市珠宝首饰设计师优秀作品展”首次亮相重庆,市民在饱览琳琅满目的珠光玉器的同时,还欣赏到了来自国内知名珠宝设计师的优秀作品。

  “第三届中国‘九龙杯’玉雕大赛”以及珠宝精品展也亮相展会

  深圳珠宝布局重庆,皇庭珠宝城联袂皇庭珠宝文化产业园,以完善的珠宝产业运营平台,在亿万产业契机下打造全产业链旗舰,为中国珠宝人寻找升级版深圳水贝,梦圆深圳乃至中国珠宝人财富梦想!

  “创新设计 定制未来”2016年珠宝文化创意产业高峰论坛(重庆)

  2016年5月20日,由深圳市罗湖区经济促进局、重庆市九龙坡区商务局、重庆宝玉石产业协会、深圳市黄金珠宝首饰行业协会、深圳市珠宝首饰设计师协会及重庆皇庭九龙珠宝产业开发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16年珠宝文化创意产业高峰论坛(重庆)——皇庭珠宝城入驻品牌签约暨‘深圳市珠宝首饰设计师协会(西部)服务中心’揭牌仪式”在皇庭珠宝城体验中心隆重举行。

  重庆市和九龙坡区有关领导,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等各地珠宝协会领导,第一意大利有限公司、老佛爷珠宝等签约入驻皇庭珠宝城的商家代表,以及中国珠宝业界专家、设计大师、品牌专家、高校等代表齐聚一堂,以“创新设计·定制未来”为主题,纵论珠宝文化产业的发展和创新。

  九龙坡区委副书记 胡奇明 致辞

  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副秘书长 沙拿利 致辞

  重庆皇庭九龙珠宝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宗德彪 致辞

  深圳市珠宝首饰设计师协会会长 苏洁锋 致辞

  入驻皇庭珠宝城商家代表签约

  皇庭珠宝文化产业园合作框架协议签约

  重庆高新区开发投资集团与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签约,标志着珠宝检测鉴定机构正式规划落户皇庭珠宝文化产业园。

  隶属中国黄金报社的著名访谈栏目《中国黄金珠宝会客室》首次进入重庆,并以“创新设计·定制未来”为主题,邀请了深圳市珠宝首饰设计师协会会长苏洁锋、萃华金店副总经理张继彬、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艺术设计学院院长王宝桥、中国玉雕大师、九龙坡珠宝文化产业专家顾问委员会委员陈华讲解创新、定制以及未来消费趋势,同时现场也就此议题展开讨论,高屋建瓴地为重庆九龙坡区定制未来新商圈、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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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年)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01~2010年陕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西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加强对我市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的宏观调控与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进一步调整和优化矿业结构,使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有效的保护和改善,促进我市矿业和相关产业快速可持续发展,编制了《西安市矿产资源规划(2001~2010)》。

  《西安市矿产资源规划(2001~2010)》是本市未来10年地质矿产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规范性文件,其主要任务是对未来我市矿产资源勘查与评价、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方向布局和各项指标,以及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恢复治理等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和安排,使市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依法有效地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和开发进行监督管理。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省级矿产资源规划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39号)、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号)、国土资源部《省级矿产资源规划成果要求》(国土资发[号)、国土资源部《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指导意见》以及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等。

  2.陕西省和西安市有关法规和社会经济发展综合规划

  主要有《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西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陕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2001~2010年陕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发展规划等。

  3.矿产资源及其勘查、开发利用状况

  主要有《陕西省矿产资源储量简表(2001年底)》、《西安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十五”规划(2000年)》、《蓝田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2000年)》、《周至县矿产资源(2002年)》、《西安市2001年度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分析报告》、主要矿床普查、详查、勘探地质报告,以及国家有关矿床工业指标、矿床规模等地质勘查规范的国家标准(GB)和行业标准(DZ)等。

  四、规划的范围和期限

  规划适用于市辖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矿产资源。规划基期为2001年,目标期为2005年,展望到2010年。

  规划成果主要有规划文本、附表(15种)和附图(4张)。此外,按国土资源部有关电子数据的要求,提供了包括矿产资源基本情况、开发利用现状、勘查与开发利用规划分区的数据库以及部分图层数据库。初步建立了西安市矿产资源信息管理体系。

第二章 矿产资源及其开发利用形势

  一、经济社会和矿业发展概况

  (一)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西安市位于陕西省的关中腹地,是省的政治、经济、科技和文化中心,也是我国西部地区最具经济和科技活力与竞争力的省会城市之一,是西部大开发的桥头堡,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作为中国著名古都的西安曾创造了中国乃至世界历史的盛世繁荣,改革开放以来再振汉唐雄风,国民经济以13%的速度迅速增长,尤以高新科技(包括电子、航天等)、旅游、商贸、化工、医药、机械装备、建筑与建材等产业在全省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2001年,全市GDP(国内生产总值)达734亿元,人均1.05万元;工业总产值930.1亿元,农业总产值76.8亿元,出口贸易总额27亿美元。2001年人均可支配性收入城市为6705元,农村2357元。全市财政总收入83亿元,比上年增加20.5%。“九五”期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改善,经济结构更趋合理,一、二、三产业比重由1995年的12.53:40.97:46.5调整为6.25:44.45:49.7,第三产业比重高于全国平均10个百分点。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增长,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格局已经形成。

  (二)矿业的地位和作用

  西安市辖13个区县,总面积10108km2,其中37.5%为关中平原,山区占48.6%,丘陵7.5%,黄土台塬6.4%。同国内许多大城市相比,西安市的矿产资源较为丰富,黄金、建材类非金属矿产以及地热、矿泉水等资源的开发利用对全市的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宾馆等第三产业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矿业还不是西安市的支柱产业,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仍处于从属地位。2001年,全市矿产采掘业产值25621.67万元,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0.28%;矿业及相关原材料加工业产值22.48亿元,占工业总产值的2.42%;矿产采掘业从业人数15645人,人均产值1.51万元。另一方面,西安是我国特大型城市和闻名世界的四大古都之一,是国家重点旅游城市,生态环境必须得到有效的保护,秦岭北麓要建设较多生态环境保护区和森林公园,而且名胜古迹、古文化遗址众多,因此矿产资源开发必须是在保护好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和程度内进行。

  二、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现状

  西安市地跨二个一级大地构造单元。大体以宝鸡—焦镇—铁炉子断裂(区域上属八渡—虢镇—铁炉子—三要深大断裂的一部分)为界,其北部为华北板块南缘,以南属于秦岭褶皱带。在长期的地质演变中,南北二个构造单元分别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矿产资源。北部关中平原及骊山地区主要为地下水、地热、矿泉水、砖瓦用粘土、建筑用砂等矿产,南部秦岭造山带则形成与构造作用、沉积作用、变质作用及岩浆作用有关的金属和非金属矿产。

  秦岭褶皱系经历了加里东、华力西、印支等多旋回构造运动,构造非常复杂,岩浆侵入活动强烈,地层普遍变质。主要褶皱有甘峪复向斜、老君岭复背斜、板房子复向斜等,主要深大断裂有秦岭北麓山前断裂、柳叶河口——草坪断裂、厚畛子——陈河断裂、沙梁子——四方台断裂、松木沟——新店子断裂等。深大断裂对成矿有重要意义,区内一些重要的大矿床如马鞍桥金矿、安家歧金矿、甘峪金红石矿等均分布在大断裂带内或其两侧。

  区内地层出露较全,有太古宇太华群,元古宇铁铜沟组、宽坪群、秦岭群、熊耳群、高山河群,下古生界丹凤群、斜峪关群、寒武系、奥陶——志留系,上古生界泥盆系古道岭组、星红铺组、牛耳川组、池沟组、青石垭组、桐峪寺组和石炭系、二叠系,中生界三叠系、侏罗系和白垩系,新生界第三系、第四系。

  太华群主要分布于蓝田县九间房——灞源一带和临潼骊山地区,与之有关的矿产有金、钼、石墨等。元古宇主要分布于蓝田灞源一带,周至县、户县和长安区有少量出露,与之有关的矿产有金、铁、镍、铜、钼、金红石、滑石、大理石、白云岩、玉石等。下古生界主要分布于周至县老君岭——户县东流水一带,在长安区喂子坪和蓝田县新店子亦有出露,与之有关的矿产有金、铜、石灰岩、大理岩、石墨、硫铁矿、水晶等。上古生界主要分布于周至县南部山区以及长安喂子坪—蓝田草坪一带,与之有关的矿产有金、铁、石墨、白云岩、含钾岩石、大理岩等。第三系、第四系主要分布于平原地区及临潼骊山一带,与之有关的矿产为建筑用砂、陶粒粘土、砖瓦用粘土、地热、矿泉水、地下水等。

  区内岩浆岩较发育,从超基性岩到酸性岩均有产出,其中酸性岩分布最广。酸性岩主要分布于蓝田县南部、东部,周至县西南部,户县和长安区南部,与之有关的矿产有金、铀、钼、稀土、饰面花岗岩、含钾岩石等。中性岩主要分布于周至县南部东河、虎豹河和户县涝峪兰家坪——吊岩沟一带,与之有关的矿产有饰面用闪长岩。基性岩主要分布于周至县四方台和父子岭一带,与之有关的矿产有饰面用辉长岩、辉长辉绿岩。超基性岩主要分布于周至县青岗砭、户县涝峪兰家坪、长安区喂子坪和蓝田草坪一带,与之有关的矿产有蛇纹石、透闪石、滑石、玉石等。

  (二)矿产资源概况

  截止2001年底,我市已发现各类矿产54种,有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16种,有控制、推断资源量的19种。其中金属矿产有金、银、铂、铜、铅、锌、钼、钨、钴、镍、铁、锰、铬、铌、钽、锂、铷、铈、镧、硒、镉21种,非金属矿产有石灰岩、大理岩、饰面花岗岩、辉长岩、玄武岩、角闪岩、闪长岩、铸型砂、矽线石、白云岩、石墨、金红石、石棉、沸石、玻璃用石英岩、玻璃用脉石英、含钾岩石、泥炭、蛇纹石、硫铁矿、磷灰石、滑石、高岭土、建筑用砂、砖瓦用粘土、陶粒粘土、透闪石、玉石、水晶29种,能源矿产有地热和铀2种,水气矿产有矿泉水和地下水。此外,我市还有较丰富的观赏石资源。由于地下水具有矿产资源和水资源双重属性,其勘查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开发利用由其他有关部门负责,本规划对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不作论述。

  全市共发现矿产地108处,其中已查明大型11处、中型29处、小型68处,矿点(矿化点)194处。大型矿床中地热(水)1处,含钾岩石2处,石墨1处,饰面花岗岩3处,斜长角闪岩1处,白云岩1处,大理岩1处,陶粒粘土1处。

  (三)优势矿产及资源特点

  西安市的优势矿产有地热、矿泉水、铀、金、花岗岩、辉长岩、 石灰岩、大理岩 、陶粒粘土、建筑用砂、石墨、玉石、含钾岩石等。其中地热(水)的预测资源量52亿立方米,控制资源量为5.37亿立方米;矿泉水的查明资源储量为1.518万立方米/日;金的控制、预测资源量42.36吨,基础储量6.64吨(上储量表5.86吨);饰面花岗岩控制、预测资源量89822万立方米;陶粒粘土的基础储量1172万吨,预测资源量3000万吨;含钾岩石控制、预测资源量为433.71万吨,基础储量18.44万吨;水泥用灰岩的控制资源量为3566万吨,基础储量为4006万吨。总的来看,本市的优势矿产种类较少,基础储量占的比例较低。

  地热资源在21世纪发展绿色能源的大背景下,潜在经济价值极大。矿泉水资源丰富,分布集中,质量较佳,在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情况下,具有显著的经济优势。

  金属矿产种类少,资源储量除3个中型金矿床外,其他均为小型矿床或矿点。此外,富矿少,贫矿多;单一矿床少,共伴生矿床多,组分复杂。特别是金、银、铅、锌、铜等矿床均不同程度伴生多种有用组分,增加了矿床的选冶难度。另一方面,一些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意义的矿产,如铜、富铁、铬等短缺。

  非金属矿产种类相对较多,储量较大,对西安市的矿业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其中水泥用灰岩、水泥用大理岩、陶粒粘土、饰面用花岗岩、辉长岩、石墨、含钾岩石、高岭土、玻璃用石英和白云岩经过普查或详查控制达大、中型规模的有24处,远景储量巨大。非金属矿产分布广泛,如建筑用砂达数十处,水泥用灰岩10余处,饰面花岗岩(包括辉长岩)有10余处,分布于各县、区。按矿产种类,以建筑材料类矿产占绝对优势,能够保障西安市的城市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四)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和勘查现状

  西安市已全部完成1:50万及1:20万区域地质调查、1:20万区域地球化学测量,1:10万地热普查,1:10万地下水和矿泉水普查,重点成矿区已完成1:5万区域地质(包括矿产地质)调查和1:5万化探工作,此外还开展了1:50万环境地质调查,基本查清了区内地质构造格架、地层层序、岩体和主要矿产的区域分布特征以及环境地质、地质灾害概况。

  矿产资源勘查程度以金属矿产,尤其是金矿较高,主要矿床达到勘探或详查程度,已探明储量的5处,有马鞍桥、金洞沟、将军岔、湘子岔、骊山冷水沟等金矿。地热为普查程度,地下水和矿泉水多达详查或勘探程度。非金属矿产勘查程度低,41处小型以上矿床仅4处经过勘探或详查,多为普查或预查程度。建筑用砂以前主要在河道、河床开采,而防洪要求必需转移开采区,但古河漫滩和阶地砂石的勘查尚属空白。

  (五)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及保证程度

  西安市已开发利用的矿产共24种,占发现矿产种类的44.5%,其中黑色金属矿产1种,有色金属矿产3种,贵金属矿产2种,冶金辅助原料非金属矿产2种,化工原料非金属矿产2种,建材及其他非金属矿产10种,能源矿产2种,水气矿产2种。各类矿山企业337个,2001年全市矿产采掘业产值为25621.67万元。目前,西安市开发利用的重点是地热、矿泉水、建材类非金属和金矿。

  金矿:产地较多,有20余处,但查明储量的仅有1处中型矿床,控制和推断资源量达中型规模的也仅2处,其余皆小型矿床或矿点。从查明资源储量来讲,西安市的金矿资源不能满足矿山生产和经济发展需求,目前一些矿山(如湘子岔、库峪)已出现后备资源缺乏状况,甚至有的矿山因资源枯竭而关闭。已查明资源储量的18个矿床(点)均不同程度地被开发利用,建有5个不同规模的选厂。因企业改制、资源勘查滞后以及整顿矿管秩序等原因,2001年有15个矿山(矿点)关闭或停产,生产矿山为3个,其中规模较大的是马鞍桥金矿,年生产能力22万吨。西安市的黄金产量2001年为22000两,在全国中心城市中名列第二。目前我市岩金矿回采率94.4%,采矿贫化率9.67%,选矿回收率86%,资源利用率较高。

  地热:地热资源开发呈上升趋势,截止2001年底,西安市已成热水井153口,其中城区81口,长安区45口,临潼区11口,阎良区1口,户县6口,蓝田县6口,周至县3口,温泉2处(临潼骊山和蓝田汤峪),年开采量558.45万立方米。地热水主要用于洗浴、采热、供暖、养殖、健身理疗等方面。据西安市的地热水普查所获资源储量,完全能满足今后本市人民生活及旅游发展的需求。但目前的地热水勘查、开发布局不合理,城区开发较快,而郊区的勘查和开发程度都较低。据省政府关于温泉旅游开发精神,西安市拟建临潼骊山、周至楼观、蓝田汤峪和长安东大4个温泉旅游度假区,需要有稳定的地热水供给,一方面需加强郊区的地热资源勘查和开发,另一方面又要合理利用和保护地热资源,改造现有设施和工艺,提高资源利用率,开发和节约并重。

  矿泉水:西安市矿泉水产地已发现32处,主要分布于长安区、蓝田县及雁塔区、临潼区、新城区、灞桥区,查明资源储量1.518万立方米/日。目前已有12家企业开发10处矿泉水,年生产矿泉水7.67万吨,合383万桶,产值2165万元。西安市的矿泉水比较丰富,资源潜力大,可以保证开发需要,但今后需加强勘查评价,尤其是灞河谷地的矿泉水产地,并监测已开发矿泉水质量变化,有计划地开发利用,择优扶持,创知名品牌,不能一哄而上。今后矿泉水开发不仅保证本市的需要,而且可以出口。

  水泥用灰岩(大理岩):经过普查和勘探的水泥用灰岩矿床12个,矿点尚有10余个,已查明资源储量的有4个。但目前开发程度较低,规模小,有22个矿山企业开发9处矿床,2001年产量40.7万吨,产值385.7万元,规模较大的是蓝田县小寨石灰岩矿(2001年产量22万吨,产值132万元)。目前西安市的水泥用灰岩开发不能满足本市经济高速发展的需求,尤其是优质水泥用灰岩保证程度太低。

  饰面石材矿产:我市有5家矿山企业开发饰面石材,主要是花岗岩和大理岩,辉长岩尚未开发,开发程度亦较低。2001年产量1100立方米,产值310万元,规模较大的是蓝田县焦岱花岗岩矿(2001年产量420立方米,产值150万元)。

  建筑用砂:目前已登记的矿山企业25个,采矿点30余处,年采砂石量63.55万吨,产值1666.5万元。西安市作为我国中心城市之一,未来经济发展速度更快,城市基础设施、工业设施和居民住宅建设将需大量的建筑砂石。西安市的建筑用砂储量丰富,开采量大,可以满足全市1000万立方米/年的需求。但以前主要在河道开采,今后应加强对河道两侧古河漫滩和阶地的砂石进行勘查和开发,既保证市场需求,又不影响河道中桥梁等设施的安全。

  其他矿产的开发利用程度均较低,且资源保证程度不够。

  综上所述,西安市的矿产资源难以满足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因此在充分合理利用本市矿产资源的同时,主要应从市外、省外、国外进口矿产品,建立畅通的矿产品供货渠道是至关重要的。

  (六)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地质勘查工作滞后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其一是勘查工作程度较低,许多具有大型矿床远景的矿产地只是经过预查和普查,资源储量不明,不少矿山是边采边探,等米下锅,一些优势矿产,如含钾岩石、水泥用灰岩等,资源量大,但可供规划设计的后备基础储量只有10%±,不能满足要求。建筑用砂、砖瓦用粘土矿基本未经过地质勘查,对开发利用有很大影响。其二是一些重要金属、非金属矿产资源储量的增长速度低于消耗速度,如金、铁、玻璃用石英等,探明储量已大部分被利用,部分矿山资源枯竭或濒于枯竭,如蓝田县将军岔金、银矿,户县涝峪大衬沟金矿等,无后续接替资源。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粗放。市内矿山企业规模小,仅2座中型矿山(地热和建筑用砂开发除外),其余均为小型和小矿,整体处于“小、散、差、低”状况;生产方式和技术设备落后,工艺水平较低,且技术改造能力弱,资源利用率和综合利用水平较低,浪费资源现象比较严重。矿产品精细深加工能力低,多数企业处于销售原矿和初级加工产品阶段,产品单一,未形成规模产业经济和产业链,资源的经济效益未充分发挥。此外,一些矿山企业管理水平低,市场适应性差,长期在低效率上徘徊。

  3.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比较突出。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忽视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率低。一些矿山在开发中破坏了植被,造成水土流失,也影响了旅游景观;一些开采建筑砂石企业开采建筑砂石造成防洪工程和耕地破坏。

  4.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滞后,商业性矿产勘查运行机制不健全,矿业权市场发展缓慢,矿业投资和经营环境较差,利用国外、省外资金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的资金有限,整个矿业资本市场运作体系尚未形成。资金不足,严重地制约了本市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的发展。此外,矿产品贸易市场不规范(如砂石),不利于管理。

第三章 规划的基本原则和目标

  贯彻国家关于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遵循矿产资源“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总原则,全面落实《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和《陕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要求,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本市的矿产资源,同时保护和恢复治理矿山生态环境,使矿产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得以协调健康地发展。

  加强规划的宏观调控和指导作用,有利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监管,有利于发挥市场的运作机制。从西安市的矿情和经济发展需求出发,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调整我市的矿业结构,努力实现矿产资源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国家利益、地方利益和矿山企业利益的统一。资源配置的本市市场、省内市场和国内外市场的协调统一。

  从以上指导思想出发,西安市的矿产资源规划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相适应的原则    一方面适度超前进行优势短缺矿产资源的勘查和评价,使消耗的矿产储量得到及时的增加,并力求提供更多新的生产后备基地。另一方面要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综合利用水平,并力争提供国家战略性储备矿产资源的储量(如铀等)。

  2.以市场为导向并加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的原则    在加强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矿产资源调查评价的同时,以市场为导向加速开展商业性地质勘查,使优势矿产和急需矿产的储量适时增长;要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鼓励国内外投资者勘查开发;在积极培育、完成市场配置资源的同时,提升政府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宏观调控能力,调控矿产资源开采总量,优化资源利用结构和布局,协调和监管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的投资环境,建立并完善科学的矿产资源管理体系。

  3.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并重、重在保护的原则    矿产资源开发在注重经济效益最大化的同时,还应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坚决贯彻“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谁使用谁补偿”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改善矿山生态环境。提倡走绿色矿业开发模式,采用先进科技手段使资源浪费、环境破坏和污染损失达最小程度。

  4.统筹规划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原则    西安市的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既要考虑本地区的矿业发展和矿业经济利益,又要服从陕西省和全国的矿产统筹规划和西安市的“十五”经济发展规划,执行国家、陕西省的矿业政策,发挥优势,突出重点,与陕西省、西安市的经济协调发展。

  5.科技兴矿的原则    加强矿产勘查、开发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科学研究,积极进行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引进先进的生产工艺,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矿产品转化和深加工能力,扩大老矿山深部、外围的找矿前景,推广先进有效并可行的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技术,促进我市矿业向更高的层次和水平发展。

  西安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总目标:一是按照国家矿业发展政策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的宏观调控,包括开采总量调控,矿产开发利用结构、矿山企业结构和布局的调控,使矿产勘查和开发利用沿着有序健康的轨道发展。二是培育和规范矿业权市场,完善资本市场运作体系。在加强公益性地质调查评价的同时努力扩大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为西安市的矿业和经济发展提供可靠的资源保证。三是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和综合利用水平,实现资源利用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促进矿产资源的有效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四是努力使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明显的改善,促进矿业与经济可持续发展。

  (一)2005年目标

  1.公益性地质调查评价与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分别获得较大突破。充分利用国家新一轮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基金,国家科技部基础研究基金和矿产资源补偿费的投入,提高基础地质研究程度,尤其是秦岭北麓的环境地质和地质旅游资源调查评价,重点成矿区域有找矿前景地区的矿产地质调查,提供2-3处有进一步勘查价值的大中型矿产普查靶区。鼓励对优势、短缺矿产开展商业性勘查,力争在金、铜、水泥用灰岩、饰面用花岗岩等矿产勘查方面有较大突破,提高我市这些矿产开发的储量保证程度。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和布局得以调整。一是鼓励支持开发利用国家紧缺和区内的优势矿产,如地热、矿泉水、金、铜、水泥用灰岩等,对国家限制(储备)、禁止开采的矿种和地区严格控制;二是严格实行大矿大开、优矿优用的资源利用方式,禁止大矿小开。鼓励支持对小型矿山企业通过收购、兼并和重组,建立中型以上的联合企业,使矿山企业数减少30%,如砖瓦粘土矿山、建筑砂石矿山和水泥灰岩矿山等企业。三是通过矿业权的管理和调控,使矿山企业开采规模与占用资源量相适应。

  3.矿产资源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水平明显提高。采用先进的采矿方式和选矿工艺使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和选矿回收率指标达到国家平均水平,共伴生矿产及尾矿、矿渣的综合利用水平有较大幅度的提高,深加工产品的品种、数量有较大的增加,从而不断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

  4.矿山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恢复治理取得较明显进展。矿山生态环境的监管得到加强;不再新建对生态环境具有不可恢复性或破坏性影响的矿产开采项目;矿山“三废”治理率基本达到国家要求;减少或控制因采矿引发的次生地质灾害;逐步推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恢复治理率达30%以上。

  5.建立并完善市、县二级严格的可操作性的矿政管理体制,政府宏观调控与市场资源配置相结合的运作机制,逐步形成以矿业权市场、资本市场为核心的投资开发体系。

  (二)2010年远景目标

  矿业经济稳步发展,矿业产值进一步增长,对西安市经济发展的贡献率明显提高。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的监管体制与运行机制完善,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矿业权市场形成,矿业投资环境大大改观。

  矿业结构和布局更加合理,建成一批大、中型矿山企业,再减少10%的小型矿山企业,矿业经济走上集约化、规模化、现代化发展之路。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率和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深加工的矿产品系列进入市场。

  形成绿色矿业发展模式,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大大降低矿产开发中环境资源的损失率,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率达60%以上。

第四章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规划

  根据西安市矿产资源地质调查与勘查的现状及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按照公益性地质调查与商业性矿产勘查分制运行的原则,积极争取利用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资金和其他来源资金,在重点区域开展深入的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资源调查,力争确定一批有重要找矿远景的勘探基地。与此同时,积极吸引和充分利用国内外资金来我市进行商业性矿产勘查,通过招标使地勘工作在市场化过程中蓬勃发展。

  一、公益性地质调查评价

  (一)周至马鞍桥—长安库峪一带金、铜等资源的调查评价,预测确定有利找矿区(段),预测金、铜的资源总量,为西安市今后的金、铜矿勘查战略部署提供可靠的科学依据。

  (二)西安城区及周至—临潼沿秦岭北麓的环境地质调查和评价,查明区域环境稳定性及对周边基础设施的影响,调查地质灾害主要发生的区域及类型,调查西安市地裂缝的分布、发展趋势及危害。

  (三)秦岭北麓地质旅游资源调查。以翠华山国家地质公园为核心,查明主要地质旅游资源类型、分布区域,与西安市其他旅游资源(人文、风景名胜等)的关系及联合开发布局等。

  (四)西安市关中平原地区地热资源调查与评价,主要调查3000m以浅,预测到4500m深度,对地热水资源的总量开发前景和保护作出客观评价。

  (五)西安市郊区地下水水源地勘查与评价,力争发现新的水源地,对现有水源地的水质变化作出评价。

  二、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

  (一)鼓励矿产资源商业性勘查的方向

  1. 市郊地热资源的勘查;

  2. 金、银、铜、铌、钽等国家紧缺矿产的勘查;

  3. 新型轻质建筑材料(如陶粒粘土)矿产资源的勘查;

  4. 优质饰面石材矿产(如辉长岩)的勘查;

  5. 优质水泥用灰岩、大理岩矿产的勘查;

  6. 优质高岭土、含钾岩石、石英砂岩的勘查;

  7. 老矿山深部和外围的找矿勘查;

  8. 地质旅游资源、环境地质、城市地质、农业地质等的勘查;

  9. 河道古漫滩及阶地建筑用砂的勘查。

  10. 玉石、观赏石资源的勘查。

  11. 矿泉水的勘查评价。

  限制在省、市级森林公园、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遗迹保护区及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矿产资源勘查;限制在西安市城区范围内开展地热和地下水勘查(附图3,附表7)。

  禁止在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重要风景名胜区和军事禁区内勘查矿产资源,禁止在重要交通、通讯、水电、电力等重要工程设施规定范围内勘查矿产资源(附图3,附表7)。

  (四)重点矿产勘查区

  1.金属矿产勘查区

  重点是对周至县马鞍桥—双庙子金、铁勘查区(GK2)、户县秋木庵—东流水金、铜、锌勘查区(GK3)、长安库峪—蓝田草坪金、铁、玉石勘查区(GK4)、蓝田辋川—灞源金、铀、花岗岩勘查区(GK5)进行勘查。对安家岐金矿进行详查或勘探。

  2.地热资源勘查区

  鼓励对西安市城区和近郊范围以外的蓝田—周至(GK1)的地热资源进行勘查。

  3.水泥灰岩勘查区

  主要在周至耿峪—户县太平(GK6)、周至四方台—沙梁子(GK8)及蓝田县(GK5)进行勘查。

  4.优质建筑材料矿产勘查区

  重点是对周至四方台—沙梁子(GK8)的辉长岩,蓝田辋川—灞源(GK5)的花岗岩、蓝田李后(GK7)的陶粒粘土进行勘查。

  重点是蓝田玉川一带(GK4)。

  6.建筑用砂勘查区

  重点是沣河、浐河、灞河、渭河河道两侧古河漫滩和阶地。

  重点是蓝田县灞河谷地华胥一带,以及长安区的韦曲镇一带。

第五章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

  一、调控矿产资源开采总量和方向

  矿产资源开采总量要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需求相适应,并符合国家有关保护和储备某些矿产资源的要求。鼓励开采国内、省内紧缺和我市的优势矿产资源,限制开采供过于求和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污染的矿产,严格限制开采国家出口优势矿产和战略储备矿产。

  地热资源   限制开采西安市城区和近郊旅游度假区的地热资源,鼓励开采蓝田、户县、周至等远郊区县的地热,全市地热(水)年开采总量控制在800万m3,其中城区限制在550万m3

  矿泉水    限制开采西安市城区的普通矿泉水,鼓励开采郊区和城区的优质矿泉水,年开采量控制在13万吨(650万桶)。

  金属矿产   加速金矿开发,至2005年全市黄金产量达3.5万两。铜的产量突破200吨。限制钨矿和贫铁矿的开采。

鼓励开采蓝田、户县的优质水泥灰岩,限制小型矿山开采劣质水泥灰岩。2005年,水泥灰岩年开采总量达到100万吨。鼓励开采饰面大理岩和辉长岩、陶粒粘土等优质建材矿产,2005年饰面大理岩和辉长岩荒料年生产达0.5万m3,陶粒粘土年产2万吨。鼓励开采优质玻璃用石英,限制开采低质量石墨,严格限制和逐步禁止利用农耕地粘土资源加工生产实心砖瓦及在河道主要工程设施规定范围内开采砂石。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

  (一)规划矿产种类

  鼓励开采的矿种有地热、矿泉水、金、银、铜、铅、锌、富铁、铌、钽、钛(金红石)、优质水泥灰岩、饰面用辉长岩、饰面用大理岩、建筑用砂、玻璃用石英、含钾岩石、高岭土、陶粒粘土、玉石等。

  限制开采的矿种有铀、钨、硫铁矿、稀土、砖瓦用粘土等。

  (二)开采规划分区

  划为鼓励开采区的条件是矿产资源丰富,分布相对集中,交通、电力、通讯设施较好,易于形成规模开采的地区;属于国家、省内短缺而本市具有优势的矿产分布区,且经过地质勘查后资源前景较大的地区;其他具有市场前景,能带来经济效益的矿产分布区;矿产资源开发后对生态环境扰动不大的地区。

  根据上述条件,共划定12个鼓励开采区,分别是:蓝田—周至地热、矿泉水开发区(GC1)、周至马鞍桥—安家岐金矿开发区(GC2)、户县焦家坪——秋木庵金矿开发区(GC3)、蓝田湘子岔—将军岔金银矿开发区(GC4)、周至西骆峪铜矿开发区(GC5)、长安县库峪—蓝田岱峪金矿开发区(GC6)、户县甘峪金红石矿区(GC7)、户县涝峪—太平石灰岩开发区(GC8)、蓝田小寨石灰岩开发区(GC9)、周至四方台—沙梁子优质石材开发区(GC10)、周至下熨斗陶粒粘土矿区(GC11)、西安市崇阳沟—官沟石墨矿区(GC12)和沣河、浐河、灞河、渭河古河漫滩与阶地建筑用砂开发区。

  对于资源开发利用方式和技术落后,易造成资源浪费的地区,开发利用过程中对生态环境有较大影响的地区,以及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外围保护地带,风景名胜区(包括森林公园、植物园)和地质遗迹保护区,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为限制开采区。

  西安市的限制开采区划定12个,分别是:西安市泾渭湿地缓冲区(XC1)、西安市城区及近郊地热资源分布区(XC2)、临潼区 骊山—华清池地热分布区(XC3)、长安区东大地热分布区(XC4)、临潼骊山冷水沟金矿区(XC5)、周至黑河水库水源保护区(XC6)、周至田峪水源与秦岭植物园保护区(XC7)、长安石砭峪水库水源保护区(XC8)、长安翠华山国家地质遗迹保护区(XC9)、户县朱雀森林公园保护区(XC10)、户县太平森林公园保护区(XC11)和蓝田上台钨矿区(XC12)。

  将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重要风景名胜区、重点文物古迹保护区、军事禁区以及主要城镇、铁路、公路、基础设施、重点工程设施周围规定范围内和其他按有关规定不得开采的矿产资源分布区(如战略储备矿产分布区),划为禁止开采区。

  按上述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共划定4个禁止开采区(附图4,附表8),附表13中西安市名胜古迹核心区内均为禁采区。

  (三)重点开发和保护项目

  1. 周至马鞍桥金矿新增生产能力20万吨/年;

  2. 周至安家歧金矿建成年生产能力15万吨矿山;

  3. 户县东流水铜矿建成年生产能力12万吨矿山;

  4. 周至饰面辉长岩开采和加工,年生产板材12万m2;

  5. 周至马召陶粒土矿建成年生产能力3万吨的矿山;

  6. 蓝田县高岭土矿开采和加工;

  7. 临潼骊山、周至楼观、蓝田汤峪和长安东大4个温泉旅游度假区建设;

  8.蓝田小寨水泥灰岩矿山重组扩建,年生产能力提高至30万吨,组建水泥集团;

  9.长安区矿泉水开发,扩建成年生产能力5万吨的矿泉水企业集团;

  10.蓝田县矿泉水开发,扩建成年生产能力5万吨的矿泉水企业集团;

  11.雁塔区矿泉水开发,扩建成年生产能力10万吨的矿泉水企业集团;

  12.西安市建筑用砂贸易市场建设,规模为250000平方米;

  13.西安市玉石、观赏石贸易市场建设,规模为160000平方米;

  14.地热水综合利用;

  15.地热水回灌。

  (四)重点开发实施方案

  1.地热开发利用与保护

  地热是西安市的优势矿产资源,储量巨大,分布广泛。开发地热对西安市的经济发展,尤其是旅游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地热资源的开发方案如下:

  (1)西安市城区地热开采已达较大规模,严格限制超计划开采。一般在城区不再新增热水井,以保证城区地热水稳定供应。

  (2)加快开发郊区地热资源,重点是蓝田县、长安区、户县和周至县,尤其沿秦岭北麓与平原毗邻地带,至2005年新增热水井30口。在临潼骊山、周至楼观、蓝田汤峪和长安东大建成4个温泉旅游度假区,要确保地热水的供给。

  (3)开展地热的综合利用项目。一是西安城区采热供暖项目,改造市区现供暖系统,至2005年新增供热面积80万平方米,既节约煤炭和天然气,又减少了污染。二是地热水理疗项目,新增或改建理疗院4个,总面积10000平方米。三是草滩农艺场建设项目,利用地热水灌溉,总面积20万平方米。四是长安东大热水养殖项目,新增热带鱼养殖面积7万平方米,热带鱼苗越冬水面3万平方米。

  (4)加强地热资源保护与开发监督管理。对宝贵的地热资源既要保护性开采,又要节约利用。一是变单一用于洗浴为综合利用,降低尾水排放温度,排放尾热水再次利用;二是改造地热水利用设施和工艺,提高热水利用率;三是进行地热水回灌工作,首先在城区和新成热水井实施,不断补充地热水水源。至2005年,实现回灌量占开采量的10%;四是加强地热水开发利用的监管,对超限额开采、浪费资源的企业给予经济处罚,并责令整改。

  西安市已查明矿泉水产地32处,保有资源储量1.518万立方米/日,但目前开发程度较低,不但规模小,而且缺少知名品牌,需加速开发。

  (1)加大力度开发蓝田县华胥— 洩湖一带以及长安韦曲一带的矿泉水,形成西安市重要的矿泉水开发基地,以上述二基地为主,组建西安市矿泉水集团,走规模化经营之路。年生产矿泉水达13万吨。

  (2)进一步提高现有矿泉水质量,扶持“阿雷霸”和“丈八龙泉”创出知名品牌,扩大出口份额。

  (3)加强环境保护,确保矿泉水水源不受污染。加强矿泉水水质变化监测和生产过程监管。

  3.金矿采选与环境保护

  (1)重点开发周至马鞍桥—安家歧一带、户县焦家坪—秋木庵一带和蓝田湘子岔—将军岔一带的金矿。一是马鞍桥金矿扩建,新增生产能力20万吨/年;二是安家岔金矿建设,扩大探明资源量,建成年生产能力15万吨的矿山和选厂,实现年利税750万元;三是扩大湘子岔金矿的探明资源储量,稳定原生产能力;四是对户县涝峪地区的金矿进行治理整顿,扶持矿山企业开发银洞沟、大衬沟、金洞沟和西流水的金矿,综合回收东流水铜矿的伴生金。

  (2)周至马鞍桥—安家歧一带的金矿地处黑河上游,为保护水源不受污染,必须采取“采选分离”措施,即山上采矿,山外选矿。

  (3)周至金牛坪金矿地处秦岭植物园保护区,禁止开采。

  4.铜矿采选与综合利用

  主要开发户县东流水铜矿和周至西骆峪铜矿。东流水铜矿经过详查探明铜资源储量2.80万吨,伴生金资源储量540千克,锌8223吨,银17吨,钴353吨,镉250吨,硒73吨,硫13.5万吨,目前尚未开发。至2005年拟建年生产规模12万吨矿山和选厂,年生产铜800吨,综合回收金、银、锌,实现年利税220万元。西骆峪铜矿经过勘探查明铜资源2.06万吨,伴生锌资源储量5907吨,金1300千克,银10吨,钴66吨,目前停采。经过技改和扩建后,至2005年建成生产能力10万吨/年的矿山。

  5.建筑用砂开采与贸易市场建设

  逐渐减少河道的采砂量,加强长安区斗门镇、高陵县耿镇及浐河、灞河、沣河、渭河古河漫滩与阶地建筑用砂的勘查和开发。

  经过治理整顿减少建筑用砂开采企业数量,减少分散零星开采地数量,形成4~6个集中的建筑用砂开采基地,组建1~2个大型矿山企业。至2005年年开采量增至80万吨,满足西安市的建筑需求。

  彻底改变西安市建筑用砂市场混乱分散和不规范的现状,筹建2-3处大型建筑用砂集中交易市场,统一管理。

  6.水泥用灰岩(大理石)开采与水泥厂建设

  加强优质水泥用灰岩、大理岩的勘查和开发,建成户县涝峪—太平峪和蓝田小寨两个石灰岩开采基地,至2005年年生产能力增至100万吨。

  对户县水泥厂进行扩建和技术改造,并利用绿泥钠长阳起片岩作辅料,取代粘土、铁粉、萤石等配料,烧制高标号硅酸盐水泥,新增水泥生产能力10万吨/年。

  对蓝田县几家小水泥厂进行兼并、重组,组建小寨水泥集团,引进先进生产设备和技术,扩大生产规模,生产能力增至每年30万吨,实现年利税1800万元。

  7.饰面石材矿产开发和加工

  加强对优质饰面石材矿产的评价和开发,调整压缩普通石材产品的产量。

  重点开发周至县饰面辉长岩,建成年开采荒料1万立方米的矿山和年生产12万平方米板材的加工企业,实现年销售收入3400万元。

  对蓝田县饰面花岗岩的开发加工企业进行兼并重组,引进先进的开采技术和加工工艺,开采加工县内质量较好的焦岱花岗岩,2005年开采荒料量增至2500立方米,生产板材3万平方米。

  8.高岭土采选和加工

  筹建蓝田县高岭土加工企业,2005年达年采选能力2万吨,至2008年生产煅烧高岭土,加工成地面砖和卫生陶瓷产品。至2010年生产高纯度超细高岭土,加工成分子筛等产品。

  9.建筑石料的开采与加工

  对开采和加工建筑石料的矿山企业进行专项整顿,关闭沿山面坡、主要公路两侧、重要工程设施规定距离内和风景名胜区的采石场。在沿山区县各选择2-3处石质优良,开采条件便利且对旅游景观和周围环境没有影响的偏僻山沟,集中规模化开采和加工建筑石料,以满足城市建设和基础设施的需要。具体采矿范围由各区县政府提出报市国土资源局审定。

  10.砖瓦用粘土和陶粒粘土开采与加工

  对298个砖瓦生产企业进行关闭、兼并、重组,组建30—40个大中型砖瓦生产企业,压缩开采地数量,扩大企业生产能力,年生产规模须达2000万块砖以上。实行技术改造,大力发展空心砖和节能环保新型墙体材料。逐步减少开采农耕地粘土,加强开发坡地的砖瓦用粘土资源,严禁用农耕地粘土生产实心砖。

  加速开发周至县马召陶粒粘土矿,2005年建成年生产能力3万吨的开采加工企业,产品为水泥砌块砖。

  11.宝玉石、观赏石贸易市场建设

  在西安市雁塔区建成一座规模大、档次高、功能全、品种多的宝玉石和观赏石贸易市场,汇集国内外的名贵宝玉石原材料和加工产品,并增加精美的工艺石料和石雕产品。

  观赏石品种丰富,来自国内外广大地区,不仅有室内摆设、收藏的小型品种,还有城市花园、宾馆、广场美化用的大型风景石、盆景石等。2006年市场建成后,年贸易额可达5000万元。

  三、调整与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

  (一)规范矿产资源开采的准入条件

  新办矿山企业必须符合以下准入条件,不符合者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取得采矿权。

  1.新设立的矿山企业申请占用资源储量,必须符合国家和陕西省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要求;

  2.矿山开采规模与申请占用资源储量规模相适应,满足矿产资源规划限定的最低开采规模要求;

  3.开发利用矿产品必须与规划的资源开发区确定的利用方向相一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矿产开发利用方案科学合理;

  4.可行性研究和经济评价研究表明矿山开发经济技术可行,有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符合矿山环境保护、生态恢复和地质灾害防治等要求;

  6.具有相应的资金、人才和管理水平。

  (二)调整矿山企业规模

  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以及我市矿产资源特点、开发利用现状和市场需求综合确定矿山企业最低开采规模。矿山企业开采规模必须与矿区的矿产储量规模相适应,严禁大矿小开和乱采滥挖。

  “十五”期间,对现有矿山企业的开采规模,进行必要的审查调整,对开采规模与占用储量规模明显不协调的矿山,要限期整改,逾期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调整其开采范围。

  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相对集中、正规开采、保障安全、依法监督的方针,对历史上形成的企业数量众多、矿产开采分散的砖瓦粘土矿山、砂石矿山和水泥灰岩矿山等企业通过重组、整改压缩企业数量,组建大、中型企业(集团),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之路。坚决取缔安全隐患多、破坏环境、浪费资源的企业。

  (三)调整矿产品结构

  我市的矿产品结构比较单一,生产销售原矿多,深加工产品少,首先应在如下方面进行调整。

  贵金属矿产逐步开发多种工艺饰品。玉石产品系列化、新颖化。

  铅、锌、铜矿的精矿产品比例要大幅度提高。

  非金属矿产要加大深加工、精细加工力度,迅速改变销售原矿和初级矿产品的状况。主要增加高岭土、石墨、含钾岩石等有市场前景的深加工矿产品类型,扩大优质石材(辉长岩板材)和新型轻质、节能、环保建材产品的生产,使之成为西安市矿业经济新的增长点。

  (四)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技术水平

  矿山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批准的矿山设计或者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必须达到规定要求。要不断提高优势矿产中难选冶矿及贫矿的采、选、冶、加工工艺水平,重点推广节能降耗、环境污染少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

  监督和鼓励矿山企业积极开展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在采、选、冶中采用先进技术和工艺提高共、伴生矿产综合回收利用率,2005年要提高3%-5%。

  鼓励矿山企业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或引进先进的工艺技术,研究开发新的矿产深加工产品,提高矿产资源经济效益。

  鼓励矿山企业与科研院所合作对矿渣、尾矿开展综合利用研究和技术改造,变废为宝,减少环境治理的压力。对目前尚不能经济地开发利用的低品位矿或难选冶矿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保护,严禁破坏性开采。

第六章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一、规划目标和监管体系

  西安市是我国重要的工业城市和旅游城市,保护好生态环境,建造生态屏障至关重要。在本市开发矿产资源必须坚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的方针,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谁使用,谁补偿”的原则,加强对矿山生态环境和地质环境的保护和恢复治理工作。走绿色矿业之路,最大限度地减轻矿业活动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和污染,严禁矿山废水、废气、废渣的无序排放。

  建立严格的环保制度和有效的环境动态监管体系,加强监测预报和信息反馈,实行矿山环境目标责任制和环境有偿使用制,逐步实现环境资源的有偿开发。我市2005年的矿山环境保护治理的总目标是生态环境治理率达30%,矿山废水治理合格率达80%,矿山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利用率达30%,矿山植被恢复率达20%,矿山地质灾害预防率达95%,土地复垦率达30%。

  实施严格的矿山生态环境监督管理,环保部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相互协调,依法行政,全面监管从矿山新建、开发到矿山闭坑全程中矿山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对监管不力者,依据不同情况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一)新建矿山生态环境的准入条件

  新建矿山必须研究论证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提供矿山生态环境调查资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矿山开发利用可行性方案中应包括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土地复垦实施方案和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按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审批。

  禁止在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重要风景名胜区和地质灾害危险区内开采矿产资源;禁止新建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可恢复或破坏性影响的矿产资源开采项目;禁止非法采选冶各种金属矿和硫铁矿。

  (二)现有矿山生态地质环境保护

  现有矿山企业必须编制矿山生态地质环境保护专项方案,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设备,严格控制“三废”排放,依法履行环境保护、土地复垦等义务,制定落实生态地质环境保护责任制,依法加强对矿山生态地质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造成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要严肃查处,责令限期整改、达标,预期不能达标的,实行限产或者关闭。

  加强对矿山可能遭受或采矿活动可能诱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和防治,避免或减少矿山次生地质灾害的发生。

  (三)闭坑矿山生态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制定综合、科学的闭坑计划,严格矿山闭坑报告的审查和报批制度。加强矿山环境恢复、土地复垦、污染根治情况的验收,提高环境恢复水平。对已关闭矿山,原则上由原开采企业负责恢复治理。

  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投资机制,逐步实行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的保证金制度,还可仿效发达国家将关闭矿山改造为旅游观光景点的经验。

第七章 矿产资源规划实施保证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规划的管理体系和信息系统

  全国、省、市、县级的矿产资源规划,是一个完整统一的管理体系,西安市的矿产资源规划要服从陕西省矿产资源规划,并在其指导下进行制定和实施。本规划的主要指标要纳入西安市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同级的经济发展、土地利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森林保护、城镇建设、旅游开发、水资源开发、地质灾害防治等规划相协调。

  本规划要对县、区级矿产资源规划发挥指导作用,各区、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在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以省、市级规划为依据,尽快搞好本行政区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以完善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体系。矿产资源规划由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并经同级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本规划初步建立了西安市矿产资源基本情况和矿产开发利用情况数据库和部分图层数据库,今后需要进一步完善形成科学有效的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信息系统。

  二、建立健全矿产资源规划的监督、审查制度

  依照国家和陕西省有关矿产资源的法律、法规,制订规划实施管理办法,建立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及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等方面的规章和标准,把《规划》实施纳入法治的轨道。加强执法监督力度,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依法行政,按章管理。

  三、建立健全新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投资机制

  在争取国家增加对我市基础地质调查、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资金投入和矿产资源补偿费资金使用的同时,鼓励引导本市矿山企业及各种经济组织以多种形式筹集资金,开展商业性矿产勘查、开发;充分利用西部大开发的优惠政策和措施,吸引省内外、国内外投资者来我市投资勘查、开发矿产资源;积极培育和发展矿业权市场,依法管理和规范矿业的资本市场和技术市场,提供矿产资源信息服务,创造良好的矿业权市场环境;对规划鼓励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项目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项目,政府给予相关优惠政策,支持其进行信贷融资。

  四、建立和完善合理利用与保护矿产资源的激励机制和责任制度

  为贯彻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的相关政策,尽快建立和完善合理利用与保护矿产资源的激励机制和责任制度。凡在规定期限实行技改的矿山,对资源综合开采利用率高的矿山,应从相关政策上给予优惠或倾斜。

  实行资源浪费和破坏的责任追究制度,对浪费资源、破坏性开采的矿山企业,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资源利用率标准的责令关闭,并追究其负责人的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对无证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者,应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依靠科技进步提高资源利用水平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水平

  鼓励矿山企业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在采、选、冶、加工方面开展科技攻关,解决矿产资源合理开发、综合利用和环境防治的技术难题。支持矿山企业引进适用的新方法、新工艺、新设备,改造传统技术设备、开采选冶工艺和管理模式,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和资源的经济效益。加强国内外有效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技术的推广和培训工作,提倡矿山企业在矿山环境治理方面的科技合作与实施合作。

  六、强化管理部门的作用,统一协调和落实规划实施的责任

  为了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必须赋予主管部门的管理权利,能独立地依法行政,不受干扰。要统一协调和落实有关规划实施的责任。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规划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并有主要领导专门负责,其他领导协助和监督。

  为了保证规划目标任务的实现,市人民政府有主要领导负责协调各有关部门在规划实施中的工作管理关系,落实规划中的有关政策,解决规划实施中的突出矛盾。

  一、 本规划由文本、附表和附图组成。

  二、 本规划由西安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三、 本规划五年修编一次,由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西安市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四、 本规划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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