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成24都,请问成99都保单贷一款办理流程都是什么?

浙江、上海、江苏等地区将于6月正式实施费改,作为保险从业者或车险客户,我们有必要知道改与不改有什么差别、对客户投保有什么影响,现有商车费改“百问百答”给大家学习参考(本文来源于网络)

1.为什么要进行商业车险改革?

答:随着汽车保有量和投保率的快速提升,车险的覆盖面、影响力都在不断扩大,车险的价格和服务对数亿老百姓都可能产生影响。所以车险既是行业的重大问题,也是一个民生问题、公共热点问题。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法律的调整及行业本身的变化,现行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一些不适应外部环境变化的问题逐步显现。主要表现条款不适应司法实践的变化、监管定位不够清晰、行业转型缺乏动力、消费者保护不到位等。2012年以来,以解决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为契机,中国保监会针对商业车险管理制度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开展了多轮调研。经过慎重研究,行业只有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才能解决车险市场长期存在的一些体制性机制性问题,更好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合法权益,推动保险行业加快转型升级,促进保险市场可持续健康发展。

2.商业车险改革对消费者有什么好处?

答:商业车险改革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利益。一是促进费率公平。预计改革前后商业车险总体费率水平保持平稳,但费率与风险更加匹配,众多驾驶习惯好、出险频率低的低风险车主将享受更低的车险费率。二是拓宽保障范围。新的示范条款扩大了保险责任范围,提高了保障服务能力,有利于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三是扩大消费者选择权。行业示范条款和保险公司创新型条款并存,丰富商业车险产品供给,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保险需求。四是提升消费者满意度。保险公司以优质优价为目标良性竞争可以在商业车险价格、服务等方面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让更多的人买得起车险,用得好车险。解决车险市场长期存在的一些体制性机制性问题,更好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合法权益,推动保险行业加快转型升级,促进保险市场可持续健康发展。

3.商业车险改革的主要目标和内容是什么?

答:商业车险改革的核心目标是建立健全市场化的条款费率形成机制,一方面强调“放开前端”,逐步扩大财产保险公司商业车险定价自主权;另一方面坚持“管住后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偿付能力监管刚性约束。

4.商业车险改革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商业车险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市场化的条款费率形成机制,释放保险公司发展创新的活力,激发行业组织自我管理的动力。

5.修订行业示范条款的出发点是什么?都包括哪些内容?

答:本次示范条款从维护消费者利益、创建和谐社会的立足点出发,对车险产品保险责任进行了调整,对车险行业内部的承保、理赔服务流程进行了改造,并删除了部分容易引起纠纷的责任免除。行业示范条款包括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14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特种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14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摩托车、拖拉机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14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单程提车保险示范条款(2014版)。

6.示范条款修订的主要亮点有哪些?

答:一是扩大责任提升保障,本次条款修订共减少15条责任免除事项;二是社会关注热点解决,如车损险保险金额确定方式,代位求偿机制的实施等;三是明确概念减少纠纷,明确了如车上人员、第三者等概念;四是险种整合体系清晰,原有38个附加险及特约条款保留10个,新增1个。

7.行业示范条款包括哪些主险?

答:主险包括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机动车全车盗抢保险共四个独立的险种,投保人可以选择投保全部险种,也可以选择投保其中部分险种。

8.行业示范条款包括哪些附加险?

答:包括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车身划痕损失险、发动机涉水损失险、修理期间费用补偿险、车上货物责任险、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不计免赔率险、机动车损失保险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指定修理厂险。

9.行业示范条款的附加险为什么比原来还减少了,会不会限制投保人的选择?

答:减少附加险数量,一方面是因为将一些附加险并进了主险保险责任,使主险保障范围更宽,以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利益。另一方面,减少协会条款数量,但允许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开发特色附加险条款,可以丰富保险产品种类,加大投保人的选择余地。

10.行业示范条款通用条款减少了哪些责任免除事项?

答:通用条款方面,共减少七条责任免除事项,分别是:a驾驶证失效或审验未合格,b其他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保险机动车的其他情况下驾车,c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尚未核发合法有效的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d改变使用性质未如实告知,e发动机车架号同时变更,f诉讼费、仲裁费,g责任免除的兜底条款。

11.车损险条款修订减少了哪些责任免除事项?

答:车损险条款减少了一条责任免除事项:被保险机动车所载货物坠落、倒塌、撞击、泄漏造成的损失。

12.第三者责任险条款修订减少了哪些责任免除事项?

答:第三者责任险条款减少了一条责任免除事项:被保险机动车拖带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含挂车)或被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其他机动车拖带。

13.第三者的概念是什么?

答: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

14.车上人员责任险条款修订减少了哪些责任免除事项?

答:车上人员责任险条款减少了三条责任免除事项,一是车门没有完全闭合;二是车上人员在被保险机动车车下时遭受的人身伤亡;三是保险车辆被抢夺、抢劫过程中造成的人身伤亡。

15.车上人员的概念是什么?

答:是指发生意外事故的瞬间,在被保险机动车车体内或车体上的人员,包括正在上下车的人员

16.盗抢险条款修订减少了哪些责任免除事项?

答:盗抢险条款减少了三条责任免除事项,一是被盗窃未遂造成的损失;二是驾驶人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被保险机动车;三是承租人或经承租人许可使用保险车辆的驾驶人与保险车辆同时失踪。

17.什么是代位求偿权?代位求偿对消费者有哪些利好?

答:行业示范条款中,对车损险明确了三种索赔方式供被保险人选择,即向责任对方索赔、向责任对方的保险公司索赔和代位求偿。

保险代位求偿权又称保险代位权,是指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依法享有的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为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代位求偿”适用于被保险人投保车损险且发生车损险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事故责任明确,未得到责任对方的赔偿,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先行赔付,并在赔偿金额范围内获得代位求偿的权利,而被保险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积极协助保险公司进行追偿。这样就避免了消费者因第三方怠于赔付而引起的损失,更好地保护了消费者的利益。但需提醒保险消费的是,无责方车辆申请代位求偿,在得到代位保险公司赔款后,算做一次出险,并会影响续保保费。

18.被保险人的兄弟姐妹是否构成家庭成员?

答:被保险人的兄弟姐妹不构成家庭成员,根据综合条款对家庭成员的解释【家庭成员】指配偶、子女、父母。所以,被保险人的兄弟姐妹不能认定为是家庭成员。

19.商业车险新条款执行后,是否可以将之前承保的旧条款换成新条款?

答:不可以,根据中保协《机动车商业保险承保实务要点(试点地区试行版)》规定,新条款上线后,不同产品体系之间不能批改,即承保时一旦确定某一产品,则不能批改为其他产品,只能退保后重新出具其他产品的保单。应提醒保险消费者的是,部分客户如选择解除旧产品合同,重新投保新产品,则要按照上年保单为短期单的标准处理,无法享受无赔款优待。

20.保险公司可否随便调整费率?

答:保险公司将按相关规定拟订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杜绝频繁调整条款费率损害保险消费者权益。除精算预期与经营实际发生重大偏差等原因外,原则上调整频率不高于半年一次。

21.商业车险费率改革后,商业险保费如何计算?

答:商业车险保费=基准保费*费率调整系数

基准保费=基准纯风险保费/(1-附加费用率)

费率调整系数=无赔款优待系数×交通违法系数×自主核保系数×自主渠道系数

22.什么是费率调整系数?

答:是指根据对保险标的的风险判断,对保险基准保费进行上下浮动比率的调整,包括无赔款优待系数,自主核保系数,自主渠道系数和交通违法系数,费率调整系数=无赔款优待系数*自主核保系数*自主渠道系数*交通违法系数,是保单折扣率的计算依据。

23.费率调整系数使用适用于哪些条款?

答:费率调整系数适用于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特种车商业保险、单程提车保险,不适用于摩托车和拖拉机商业保险。

24.什么是“车型定价”?

答:即使是相同新车购置价的车辆,不同车辆的安全系数也是不同的,面临的风险、出险的几率也不同,它们的维修成本存在巨大的差异。“车型定价”的本质是以车型作为风险分组维度,以“车型”作为定价的参考依据。

25.什么是“零整比”?

答:所谓“零整比”,即市场上车辆全部零配件的价格之和与整车销售价格的比值。也就是具体车型的配件价格之和与整车销售价格的比值。

26.商业车险无赔款优待系数NCD是如何规定的?

答:无赔款优待系数NCD是根据客户所投保车辆上一年或上几年的出险情况进行浮动费率的系数,由中保协制定并颁布,并通过车险信息平台统一查询使用。

27.无赔款优待系数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答:车险信息平台查找结案时间在“上张保单”投保查询时至“本保单”投保查询时间(包含)之间的赔付情况,作为无赔款优待系数的计算依据。

28.无赔款优待系数NCD系数值如何与出险情况对应?

答:NCD系数值,连续3年不出险为0.6,连续2年不出险为0.7,上年不出险为0.85,新车、上年出险1次或平台有不浮动原因为1.0,上年出险2次为1.25,上年出险3次为1.5,上年出险4次为1.75,出险5次及以上为2.0。

29.什么是车险信息平台?

答:车险平台全称为车险行业信息集中平台,是集交强险、商业险承保、理赔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车险信息平台,由各财险公司共同出资统一建立的全国平台。从商业价值看,行业车险信息集中平台规范了车险经营市场,防止恶意竞争,统一车险业务理解,避免单方对政策和实务的理解错误,同时规避道德风险;在行业价值方面,以车辆信息为主链,可以综合汇总保险业的车险、公安交警部门、地税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卫生部门,以及政府信息办等相关系统中与车辆相关的数据信息;通过整合信息资源,集中信息数据,提供信息服务。

目前我省车辆(拖拉机、摩托车除外)投保交强险、商业车险都需通过车险平台。

30.车险信息平台返回的无赔优系数,保险公司可以调整吗?如果返回的系数有错误,如何处理?

答:无赔优系数NCD返回给保险公司后,保险公司必须据实使用,不得更改。如发现标的无赔优系数平台返回错误的:若保单在保险期限内的由原承保保险公司进行信息调整;若保单在保险期间外的,由续保保险公司提供行驶证等相关资料,平台核实后协助处理。理赔案件信息错误导致无赔优系数错误:原保险公司应负责处理其公司产生的问题赔案。

31.车辆上年保单为短期单,本年度投保无赔优系数如何确定?

答:平台在技术可支持时,投保车辆 “上张保单”为短期单时,无赔优系数取该短期单无赔优系数、最近一张完整年度保单无赔优系数、新保系数这三者中的较高值。

32.如客户想退保重新投保新条款,无赔优系数如何确定?

答:改革后,消费者如果想投保新产品,只能退保后重新投保。但需要提醒消费者的是,如退保重新投保新产品,则要按照上年保单为短期单的无赔优系数标准执行。

33.投保人投保短期保单,保费如何计算?

答:短期保险费=年保险费×N/365(N为投保人的投保天数)

34.车险信息平台如何界定新车?

答:当车龄(保险起期-车辆初登日期)小于9个月,且平台未匹配到标的存在完整年度历史保单时,平台判断标的为“新车”。

35.车辆上年没有交通违法记录,投保时保费是否有优惠?

答: 对于平台已经与交通管理平台对接的地区,可以使用交通违法系数进行费率的浮动,交通违法系数由平台返回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据实使用,不得调整。对于平台未与交通管理平台对接的地区,交通违法系数由平台返回保险公司系数值1.0,保险公司不得调整。

36.主车、挂车连接使用后是一个整体,挂车为何要投保?

答:主车与挂车各自有牌照,是两个独立的保险标的;在实际运输活动中主车与挂车并不是一一对应,存在一台主车对应多台挂车的情况;在交通事故中主、挂车可能需要分别承担事故责任与赔偿责任;主、挂车可能属于不同的车主。故主车、挂车需要分别投保才能获得相应的保险风险保障。

37.商业车险改革后,车损险保额该如何确定?

答:车损险保额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由投保人与保险人根据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协商确定或其他市场公允价值协商确定。

38.车辆实际价值如何协商确定?

答:协商实际价值(即车损险保额)由客户与保险公司共同协商确定,车辆发生全损时按照车辆的协商实际价值全额赔付。若协商实际价值远高于行业实际参考价值,车辆发生全损时的不当得利会触发客户的逆选择风险,若协商实际价值远低于行业实际参考价值,车辆发生全损时易引发客户投诉。故在与客户协商实际价值时,应尽量与行业实际参考价值一致,原则上不能超过上下浮动30%的区间。

40.什么是新车购置价?

答:指本保险合同签订地购置与被保险机动车同类型新车的价格,无同类型新车市场销售价格的,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

41.什么是市场公允价值?

答:指熟悉市场情况的买卖双方在公平交易的条件下和自愿的情况下所确定的价格,或无关联的双方在公平交易的条件下一项资产可以被买卖或者一项负债可以被清偿的成交价格。

消费者如果想投保新产品,只能退保后重新投保。但需要提醒消费者的是,如退保重新投保新产品,则要按照上年保单为短期单的无赔优系数标准执行。

42.行业是否有参考的车辆折旧系数?

答:目前行业参考的车辆折旧系数仍然沿用了原商业车险条款中折旧率表,即按月计算折旧金额的方案。因为国家层面还没有出台相关的规定,而且我国的二手车市场还不完善,没有行业公认的汽车折旧计算方法。

43.折旧金额如何计算?

答:折旧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部分,不计折旧。最高折旧金额不超过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新车购置价的80%。

折旧金额=新车购置价×被保险机动车已使用月数×月折旧系数

44.保险公司在承保自燃损失险时,是如何确定保险金额的?

答:根据自燃损失附加险中第三条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内协商确定。

45.投保人投保时,保险公司应履行哪些告知义务?

答:一是向投保人提供投保单并附商业险条款,向投保人介绍条款,主要包括保险责任、保险金额、保险价值、责任免除、投保人义务、被保险人义务、赔偿处理等内容;二是对于投保人选择投保基本型条款的,应详细说明基本型条款的保障范围以及与其他类型条款的差异;三是关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内容必须在投保单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机动车商业保险投保提示书》或《机动车辆保险免责事项说明书》等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四是保险人在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时应客观准确全面,实事求是,不能故意隐瞒关键信息误导客户。

46.投保人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可能导致哪些法律后果?

答:投保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换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但退还保费。

47.在投保手续方面与以往有什么较大的变化?

答:为确保保险人提示投保人阅读条款,尤其是责任免除部分,投保人需要“投保人声明”一页上手书:“保险人已明确说明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的内容及法律后果”的内容并签名。

48.商业险保单是否可以即时生效?

答:投保人可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期间的起止时点,但起保时点必须在保险人接受投保人的投保申请时点及确认全额保费入账时点之后。

49.即时生效保单终止日期如何确定?

答:即时生效保单保险止期统一调整为终保日期的24:00,即保险起期当日剩余时间为赠送保险期限。

50.批单的起止日期如何计算?

答:批单的起保日期:保险责任开始前完成批改,批单的起保日期为原保单的起保日期;保险责任开始后完成批改,批单的起保日期为批改手续办理完成日期之后。

批单的终保日期:同原保单的终保日期。

51.退保时投保人无法提供投保单怎么办?

答:对于投保人无法提供保险单的,投保人应向保险人书面说明情况并签字(章)确认,保险人同意后可办理退保手续。

52.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申请解除保险合同应承担多少手续费?

答: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申请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可按照条款规定向投保人收取3%的退保手续费后办理退保手续。

53.关于保险期间的批改有什么规定?

答:保单起期前批改保险期间,公司可通过批单形式进行批改,修改后的保单起期不能早于批单生成时间,且批改后保险期间应不大于1年。保单起期后禁止批改保险期间,符合监管停驶、复驶管理规定办理保险期间顺延的除外。商业车险的停驶、复驶可参照《停驶机动车交强险业务处理暂行办法》(中保协发[2009]68号)操作,即商业险合同有效期内停驶的营业性机动车可以办理保险期间顺延,停驶机动车在商业险合同有效期内只能办理1次保险期间顺延,顺延期间最短不低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4个月。

54.批改时,对于上张保单是车贷投保多年的,无赔优的计算区间如何确定?

答:使用示范条款承保的保单,批改时对于上张保单是车贷投保多年的,无赔优的计算区间是上张保单的起保日期到本保单的投保查询日期。

55.什么情况下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答:一是投保人未如实告知重要事项,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并造成按照保单年度重新核定保险费上升的;二是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限内,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使用性质改变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未及时通知保险人,且未办理批改手续的。

56.批改保费的计算规则是什么?

答:当投保人申请批改车辆的使用性质/所属性质时,对于批改后保费计算的追溯时间有两种情况:一种为全程批改,即按投保查询时点计算纯风险保费,如最初出单时信息录入错误;另一种为非全程批改,即按批改查询时点计算纯风险保费,如车辆批改过户导致的使用性质/所属性质变更。

57.发生什么变更事项时,投保人可申请对保险单进行批改?

答:一是车辆行驶证车主或使用性质变更;二是车辆及人员基本信息变更;三是车辆承保险别变更;四是变更其他事项。

58.录单过程中过户车辆未点选过户选项,怎样操作补交该单折扣差额?

答:首先上报电子联系单,待行协批示后,在系统内对该单进行批改(例如,修改车牌号一位),系统自动带出折扣差额,客户将差额补缴后,再将该单批改为原状态(例如,车牌号修改为正确车牌)即可。

59.贷款车辆在完成还款后,如何解除保单第一受益人特约?

答:客户须持身份证及银行出示的贷款结清证明到柜面办理,如银行未提供证明的,可提供车辆登记证代替结清证明,柜员要核实客户提供的车辆登记证是否为该车辆,车辆登记证上必须要有解除抵押字样,满足以上条件方可办理该业务。

60.黑龙江地区实行商业车险改革试点,其他省牌照的车辆可以到黑龙江投保吗?

答:根据规定,保险公司不能主动招揽异地车业务,但对于确实在本地使用的异地车辆,车辆使用地的保险公司可以承保,但依据不同公司的承保规定,可能需要投保人提供被保险人本地暂住证、被保险车辆在本地使用的声明、带有本地参照物的验车照片等相关材料。

61.车辆发生碰撞事故,车上乘客被甩出车外后又该车被碾压,该乘客应界定为车上人员还是第三者?

答:应界定为车上人员,行业示范条款明确约定车上人员是指发生意外事故的瞬间,在被保险机动车车体内或车体上的人员,包括正在上下车的人员。

62.乘客上车过程中,车辆突然起动,导致乘客摔伤,该乘客能否界定为车上人员?

答:界定为车上人员,行业示范条款明确车上人员是指发生意外事故的瞬间,在被保险机动车车体内或车体上的人员,包括正在上下车的人员。

63.车辆停放时被其他车辆撞坏,找不到肇事方,该车投保了车损险,保险公司如何赔付?

答:按照损失70%赔付,行业示范条款约定“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无法找到第三方的,实行30%的绝对免赔率;如果附加《机动车损失保险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则可以在附加险项下赔付免赔的30%的车辆损失。

64.车辆出险后,如果需要施救,请问保险公司如何给付施救费用?

答:对于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保险公司给予赔付。施救费用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如果施救的财产中含未保险的财产,按照应施救财产的实际价值占总施救财产的实际价值比例分摊施救费用。

65.车辆停放时轮胎被盗,该车了投保盗抢险,保险公司如何赔付?

答:不赔,盗抢险条款约定非全车遭盗窃,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或损坏属于责任免除。

66.货车由于所载货物超宽行驶时与桥洞相撞,货车及桥洞损失保险公司是否赔付?

答:车损不赔,条款约定违反安全装载是保险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的,造成标的车损失为责任免除;桥洞损失属于三者财产损失,按照条款约定扣除10%的绝对免赔后赔付。

67.车辆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三者人员死亡,三者家属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要精神损害抚慰金,保险公司是否赔付?

答:不能赔付,三者险条款约定精神损害抚慰金为除外责任;如果投保附加《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条款,可以在保险限额内进行赔偿。

68.王大妈养了一条宠物狗,平时视为自己儿女,一天晨练时被过往的机动车撞死,王大妈悲痛欲绝,除要求肇事司机赔偿1000元狗款外,还要求肇事司机赔偿其精神损失费5000元,请问如果肇事车辆承保了商业三者险,并附加了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对于王大妈要求的精神抚慰金保险公司是否应该赔付?

答:不赔付,附加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的保险责任约定:只有造成第三者或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受害人据此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保险公司依据法院判决及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付,因此本次事故对于小动物的死伤,不赔偿精神抚慰金。

69.车辆发生事故造成了4S店售车前单独加装的前保险杠护杠损坏,保险公司是否赔付护杠损失?

答:不能赔付,因为车损险条款约定本车标准配置以外的新增设备损失为除外责任;如果投保附加新增设备险的情况下,且该零部件也在列明的备件范围内,则可以赔付。

70.如何界定驾驶员饮酒及醉酒?

答:驾驶机动车时每100ml血液中含有的酒精量大于等于20mg,小于80mg的为酒后驾驶;每100ml血液中含有的酒精量大于等于80mg时则为醉酒驾驶。

71.王某倒车时,不慎将自己父亲撞伤,同时又撞坏了父亲家的大门,保险公司是否能在商业三者险项下赔付事故损失?

答:王某父亲受伤保险公司应赔付,因为三者险条款责任免除仅约定了“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本车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为责任免除;

王某父亲家大门损失保险公司不赔付,因为三者险条款责任免除约定了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所有财产的损失为责任免除。

72.标的车投保了车损险,附加车身划痕损失险,只要车被划伤了,保险公司均应赔偿吗?

答:不是的,车身划痕险条款约定以下几种情况责任免除,一是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二是因投保人、被保险人与他人的民事、经济纠纷导致的任何损失;三是车身表面自然老化、损坏,腐蚀造成的任何损失。

73.车辆投保商业三者险,附加车上货物责任险,发生翻车交通事故,车上拉的10头奶牛,当场死亡2头,走失8头,保险公司如何赔付奶牛损失?

答:车上货物责任险条款约定“偷盗、哄抢、自然损耗、本身缺陷、短少、死亡、腐烂、变质、串味、生锈,动物走失、飞失、货物自身起火燃烧或爆炸造成的货物损失”为责任免除,因此保险公司只能赔付事故中死亡的2头奶牛损失。

74.车辆出险后车主要求到某专业维修厂进行修理,但是保险公司认为该修理厂价格较高,没有达成一致,什么情况下车主可以自己选择修理厂修理?

答:投保了车损险并附加了指定修理厂险条款,被保险人方可到指定修理厂进行修理。

75.被保险人将车辆借给朋友使用,其朋友利用车辆盗窃石油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坏,保险公司是否赔付?

答:不予赔付,条款约定“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被保险机动车被利用从事犯罪行为造成的车损”为责任免除。

76.已获得学习资格的学员独立练习开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答:不赔付,行业示范条款约定学习驾驶时无合法教练员随车指导造成的车损,为责任免除。

77.驾驶证过了换证时间,但查询公安交管系统该证件为有效状态,驾驶员持该驾驶证驾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是否赔付?

答:赔付,行业示范条款删除了人保公司09版条款关于“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的责任免除项目,但该行为会受到公安交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78.三者车辆被交警扣留停车场,产生的停车费,保险公司是否赔付?

答:不赔,按照第三者责任条款约定停车费、保管费、扣车费、罚款、罚金或惩罚性赔款,为责任免除。

79.车辆加装氙气大灯,某日车辆因为大灯线路过载起火燃烧,该车已投保自燃损失险,该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是否赔付?

答:不赔,自燃损失险条款责任免除约定由于擅自改装、加装电器及设备导致被保险机动车起火造成的损失,属于除外责任。

80.车辆在涉水行驶过程中导致发动机进水而损毁,保险公司是否赔付?

答:不赔付,车损险条款约定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为责任免除;如果附加发动机涉水损失险,发动机损失可以赔付,需扣除15%的绝对免赔。

81.车辆投保了修理期间费用补偿险,发生事故的车辆修复仅需一天,能否得到修理期间费用补偿险的补偿?

答:不能,该附加险约定每次事故的绝对免赔额为1天的赔偿金额,且不适用主险中的各项免赔率、免赔额的约定。

82.李某驾车涉水行驶时,前保险杠被水流兜坏,保险公司对前杠损失是否赔付?

答;不赔付,行业示范条款关于碰撞的释义明确为被保险机动车或其符合装载规定的货物与外界固态物体之间发生的、产生撞击痕迹的意外撞击,因此本次事故不构成碰撞责任。

83.车辆驶时因急刹车,车厢内所载货物将车体撞坏,此次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失保险公司是否赔付?

答:赔付,行业示范条款车损险保险责任约定标的车受到被保险机动车所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为保险责任。

84.王某投保了交强险,某日王某醉酒驾车将三者行人张某撞伤,现伤者张某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保险公司是否赔付?

答:先赔付,后向王某(致害人)追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因“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第三者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85.A车与B车相撞,交警队判定B车全责,双方因交通事故主产生矛盾,B车不配合赔偿事宜,A车损失是否可以直接向B车的保险公司申请赔偿?

答:可以,《保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

86.A车与B车相撞,交警队判定B车全责, B车车主没有赔偿能力,A车损失是否可以向A车的保险公司申请赔偿?

答:如果A车承保车损险,可以请求保险公司赔付,保险公司代位赔付A车损失后,取得向B车车主追偿的权力,向B车车主追偿A车损失。前提是A车在保险公司未赔偿之前,不能放弃对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还需配合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所知道的有关情况。

87.车辆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上人员受伤,交警队判定标的车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被保险人能向承保的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伤人的全部损失吗?

答:不能,行业示范条款车上人员责任险条款约定车上人员责任险按责赔付。

88.保险事故发生后,多长时间可以领到赔款?

答: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赔偿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期限另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义务。

89.一台停放车辆起火燃烧,公安消防部门火因鉴定结论为“燃烧严重,火因无法确定,不排除自然原因”,请问车辆损失保险公司是否赔付?

答:不赔付,条款约定不明原因火灾造成的车辆损失属于责任免除。

90.车辆在修理厂修复竣工后,修理工试车过程中发生碰撞事故,标的车损失保险公司是否赔付?

答:不赔付,车损险条款约定在营业性场所维修、保养、改装期间造成的车损为责任免除。

91.一台自卸车在行驶过程中翻斗突然升起,将空中通讯电缆刮断,由此造成的通讯电缆损失保险公司是否赔付?

答:不赔付,行业示范条款三者责任条款约定“被保险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翻斗突然升起,或没有放下翻斗,或自卸系统(含机件)失灵”导致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费用为责任免除。

92.王某驾车撞亡一行人后驾车逃离现场,迫于压力,第二天王某投案自首,王某为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保险公司对亡人损失费用是否赔付?

答: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付行人死亡损失费用,但商业三者险不赔付。因为交强险没有将肇事逃逸列为责任免除,而商业三者险约定“事故发生后,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离开事故现场”为责任免除。

93.王某将车借给朋友张某,张某以王某欠款为由,将车辆据为己有并失去联系,王某为该车投保了车损险、盗抢险,保险公司对王某车辆损失是否赔付?

答:不赔付,盗抢险条款约定“因投保人、被保险人与他人的民事、经济纠纷导致的任何损失”为责任免除。

94.附加了不计免赔条款,发生了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是否就可全额赔付?

答:不是,下列情况下,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机动车损失保险中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而无法找到第三方的;(二)因违反安全装载规定而增加的;

(三)发生机动车全车盗抢保险约定的全车损失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未能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来历凭证的,每缺少一项而增加的;

(四)机动车损失保险中约定的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

(五)可附加本条款但未选择附加本条款的险种约定的;

(六)不可附加本条款的险种约定的。

95.驾驶营业性货车发生保险事故,驾驶员没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货物运输资格证,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是否赔付?

答:不赔付,依照行业示范条款责任免除约定“驾驶出租机动车或营业性机动车无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书或其他必备证书”为责任免除。

96.王某驾车发生一起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及时对损失做出了核定,并达成赔偿协议,但由于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原因,赔款耽误了两个月才赔付到账,王某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赔款利息损失要求,保险公司是否赔付利息损失?

答:赔偿,行业示范条款约定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十日内赔付义务的,除支付赔款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97.牵引车及挂车,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主车限额10万,挂车限额5万)、发生保险事故后,三者损失15万,保险公司能全部赔偿损失吗?(不考虑交强险)

答:不能全额赔付,三者险条款约定主车和挂车连接使用时视为一体,发生保险事故时,由主车保险人和挂车保险人按照保险单上载明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责任限额的比例,在各自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但赔偿金额总和以主车的责任限额为限,因此保险公司只能赔付10万元。

98.因紧急刹车,发生本车上副驾驶室乘坐人员头部碰撞前档玻璃,本车前档玻璃破碎,乘员受伤的事故。车辆投保车损险,未投保玻璃单独破碎险,也没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险公司是否赔付风挡玻璃损失?

答:不赔付,车损险条款约定“未发生被保险机动车其他部位的损坏,仅发生被保险机动车前后风挡玻璃和左右车窗玻璃的损坏”为责任免除。

99.保险机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需经出险当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明,满多少天未查明下落的全车损失保险公司承但全车盗抢险的赔偿责任?

100.此次改革实施“无责代赔,先赔后追”,被保险人是否需要向保险公司交“追偿费用”?

答:此次改革在车损险中实施“无责代赔,先赔后追”,被保险人可以更快获得赔款,享受更好服务。当然,实施车损险“无责代赔,先赔后追”,会一定程度增加保险公司的成本。但为更好发挥保险社会管理功能、促进社会和谐、服务消费者,消费者在保费外无需增加费用。

1、财产保险基本险、综合险、一切险的最主要区别是什么?

答:财产保险基本险、综合险在条款中列明保险责任:财产保险基本险只承保火灾,爆炸、雷击、空中运行物坠落造成财产损失及三停损失;综合险是在基本险的责任上再加十三种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雷击、暴雨、洪水、暴风、龙卷风、冰雹、台风、飓风、暴雪、冰凌、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突然下陷下沉);而一切险在条款中则列明的是除外责任:即除去除外责任(主要除外责任有:战争、地震、恐怖活动、核辐射等)外,都属一切险的保险责任。

2、哪些行业是企财险鼓励承保的行业?

答:我司鼓励承保的有十大行业:(1)电力生产(2)金属冶炼(3)化学造业(4)设备制造(5)住宿餐饮(6)石油(7)燃气生产和供应(8)商场超市(9)写字楼、房地产(10)化工。

3、禁止承保行业和谨慎行业都有哪些?

答:禁止承保:泡沫塑料制造、烟花爆竹厂、废旧材料回收加工、木、竹、藤、棕、草制品业、塑料制品业、木质家具制造业、造纸及纸制品业。

谨慎行业:仓储业、采矿业、皮革制品制造、印刷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棉花加工、电子设备制造业、硅类制造业(谨慎业务需要现场风控,逐单审核)。

4、盗窃险能否单独承保?承保时有什么要求?

答:不能单独承保,需要在承保企财险的基础上附加盗窃扩展条款。

(1)标的现场24小时有人值班或者有监控设施,否则发生事故我司不予赔偿

(2)盗窃必须是外来的有明显的盗窃痕迹,损失以公安部门鉴定为准。

5、企财险保险金额的确定方式?

答:(1)固定资产保险金额的确定方法主要有三种:一是按账面原值确定保险金额;二是按账面原值加成数确定保险金额;三是按重置、重建价值确定保险金额。固定资产的保险价值是指保险财产出险时的重置价值。

(2)流动资产保险金额的确定方法有以下两种:一是按最近12个月任意月份的账面余额确定,即以投保月份往前倒推12个月中的任意1个月的流动资产账面余额确定;二是由被保险人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自行确定。流动资产的保险价值是保险财产出险时的账面余额。

(3)不足额投保:在估值投保的情况下,出险之后理赔人员会核对客户实际的资产情况,当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时,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乘以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

6、企财险风险查勘的注意事项及查勘目的是什么?

答:现场查勘需要如实反映企业的以下情况:建筑结构、消防设施、周围环境、货物摆放、防火分区、工艺流程等信息,并填写相应的查勘报告。

查勘的目的:1、明确主要风险、2明确风险点位、3了解风险源、4了解被保险人风险管理水平5评估保险责任发生的可能性6分析一次事故有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7为核保提供定价的依据。

7、机器损坏险和机器损坏综合险的区别?

答:机器损坏综合险属于列明保险责任条款,责任窄一些;机器损坏险相当于机器损坏一切险,只列明了除外责任条款,其他都属于保险责任。机器损坏险费率高于机器损坏综合险的费率。

8、仓储业务承保有何要求?

答:首先需要了解仓储货物的类型、价值;然后进行风险查勘,了解客户的投保意向、仓储的风险情况及以往损失情况。

投保要求:可燃物仓储500万以下禁止承保,500万以上的需要设置赔偿限额,一般赔偿限额为保费的20倍。

9、批发零售行业承保有何要求?

答:承保前需要进行风险查勘了解:房屋建筑结构、消防设施、安全管理、电气线路、防火分区、周围环境;要求由市场统一投保,投保人及被保险人为市场管理者,我司对其出具一张保单(各业户附明细)。

10、工程机械保险主要承保那些设备、保障哪些责任,如何收费?

答:没有牌照、不上路行驶的挖掘机、装载机、叉车、钻机、推土机等工程设备均可以投保工程机械保险。主险:火灾、爆炸等损失,费率0.3%;附加险:碰撞、倾覆责任,费率0.7%;者按照1.5%收费;盗窃、自燃,每增加一项责任,费率增收0.1%;免赔2000或者损失金额的20%高者为准。

折旧:工程机械设备使用频度高,损耗严重,设备的实际价值按同类型的新机械设备的市场购置价减去该设备已使用年限折旧后的价值计算。年折旧率一般为12.5%。

三年以上的旧设备及零散单业务原则上不予承保。

11、哪些资产不可以作为企财险的保险标的?

答:(1)土地、矿藏、水资源及其他自然资源;(2)矿井、矿坑;(3)货币、票证(4)文件、账册、图表等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5)枪支弹药; (6)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7)领取公共行驶执照的机动车辆;(8)动物、植物、农作物。

12、企财险银行抵押贷款业务有什么特殊要求?

答:(1)保险金额以银行评估金额或者贷款金额为准;(2)保单的第一受益人为贷款银行,并在特约进行约定;(3)保险期限以银行贷款期限为准,可以长达3-5年。

13、现金保险主要保障什么?如何承保?

答:现金险主要保障火灾、爆炸、盗窃及抢劫造成的现金损失。承保金额以在途、库存的现金总量作为保险金额(ATM机、金库、押运途中)

14、为什么谨慎行业要设置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答:对于部分谨慎承保的行业(例如危险品仓储、塑料加工、造纸)等行业,

企业的火灾风险极高,我司原则上是不能承保的,如果能够和客户沟通一个赔偿额度,设定单次事故损失的赔偿限额,可以酌情考虑承保。

例如:一般小型可燃物仓储业务是不承保的,对于500万以上企业如果可以接受设定单次事故赔偿限额,才可以承保此类业务,一般限额标准为保费的20倍。

15、某企业在全疆有多个地址分布,这样的业务如何承保出单?

答:如果企业总资产在4亿元以内,合议合并出具统一一张保单,在保单中约定资产的地址即可;如果资产总额在4亿元以上,需要进行资产实际价值按照危险单位划分方分别进行出单。

16、企财险投保需要哪些承保资料?

答:投保单签章、营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投保资产清单(企财险提供固定资产、流动资产、代保管财产清单);机器损坏险提供机器设备的详细清单。

17、财产基本险与火灾责任险的区别?

答:财产基本险保障的企业本身的财产损失;火灾责任险保障的是火灾事故造成的三者财产及人身损失。

18、什么是“三停”损失?

答:三停损失即被保险人拥有所有权的,自用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保险事故损坏,引起的停电、停水、停气,造成保险标的的直接损失。

19、企业的哪些资产可以投保企财险?

答:投保资产分为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主要是:房屋建筑、机器设备、装修、家具等

流动资产主要是:产成品、半成品、存货、原材料等

答:可以实现企财险自助询价,手续费可以根据报价高低情况灵活调节,可根据标的地址自动识别风险信息,并实现项目立项保护。

答:首先了解客户对风险需求,按照我司的保险产品匹配相应的险种;然后进行险种介绍,阐述那些责任可以承保,那些不能承保

最后梳理客户的资产情况,根据不同的资产类型投保相应的险种及附加保险。

22、   去年在同业承保的业务今年在我司可以承保么?

答:有同业保单一般可以参考去年同业条件承保,但是有些禁止承保的高风险业务,需要提前报备核保部门沟通咨询。

答:保险金额*费率=保费,例如资产金额1000万,费率0.1%,保费就是10000元

答:地下存货、仓储等物资的业务业务禁止扩展此附加险。

答:一般情况下在建工程应当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如果工程量比较小,不足总投保资产的10%,可以采用企财险附加险临时工程扩展条款承保

1、雇主责任险投保时能否不记名?

答:对于人数在100人以上,职业类别在1-3类,确有频繁变更人员需求的客户如酒店餐饮超市保洁等行业,可以实现不记名投保。但人员增加时,须即时通知保险公司变更人数并加收保费。

2、上下班途中及因公外出是否属于雇主责任险的主险保险责任?

答:属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都属于保险责任。

3、若没有签劳动合同,雇主责任险中,临时工、学徒工能否赔付?

答:可以,根据雇主责任险条款中的释义,雇员是指与被保险人签订有劳动合同或存在事实劳动合同关系,接受被保险人给付薪金、工资,年满十六周岁且不超过65周岁的人员及其他按国家规定审批的未满十六周岁的特殊人员, 包括正式在册职工、短期工、临时工、季节工和徒工等。

4、雇主责任险中,员工打架是否赔付?

答:不予赔付,雇主责任险条款免陪责任明确规定规定,(五)被保险人的雇员自伤、自杀、醉酒、吸毒、打架、斗殴、犯罪及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驾驶各种机动车辆导致其本人的人身伤害。

5、雇主责任险的医疗费什么药能赔,什么药不能赔?

答:非本次事故的既往症用药,需剔除,对于本次事故产生的,需参考保单约定剔除非医保用药。

6、雇主责任险中,人员替换怎么办理手续,有没有人数限制?

答:做批单变更人员即可,需要提供客户单位盖章的批改申请书,上传人员变更名单。雇主责任险没有替换人数比例的限制。

7、游乐场,景区,观景河能保公众责任吗?需要了解哪些信息?

答:游乐场、湖泊、河流、公园可投保公众责任险保障指定营业区内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三者损失。需要了解占地面积、年客流量、管理制度、有无高风险运动(冰雪项目、攀岩、蹦极、漂流、骑马、潜水、划艇等)、以往事故情况、限额需求等信息。

8、公众责任险的保险责任,与公共营业场所火灾险有什么区别?

答:公众责任险的保险责任是: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区域范围内因经营业务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其保险责任将火灾、爆炸明确除外。

而火灾责任险的保险责任仅仅是在发生火灾、爆炸时造成三者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

9、我只买了公众责任险主险,电梯损失及停车场车辆损失是否赔付?

答:如果只购买公众责任险电梯损失和停车场车辆损失是不赔的,公众责任保险有针对这两个场所的附加责任险,电梯责任附加险和停车场责任附加险,这两个附加险需要扩展并收费。

10、自来水、燃气、供暖企业有什么能保的责任险险种?

答:可以推荐公众责任保险。管道供排水和燃气企业可通过购买公众责任险保障因管道渗漏泡水、井盖丢失等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市政设施、道路、居民建筑、人员等三者损失。

11、对公共自行车租赁公司能推荐什么责任险险种?

答:可承保公众责任险,约定承保区域,保障租车人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我司在阿克苏和乌鲁木齐开发区均承保了类似业务。

12、家政人员能购买什么险种?

答:可以推荐平安雇主责任保险、平安家政服务责任保险,家政责任险保险责任为失职保证和忠诚保证,可保障职业过失造成的客户损失。

13、为什么要购买火灾责任险?

答:购买火灾责任险是保障了消费者的安全,避免营业场所因火灾爆炸造成巨额的三者索赔;而且公共营业场所火灾责任险是国家和自治区立法通过的强制保险,要通过消防验收的前提条件就是必须有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14、司机能否购买承运人责任险,收费标准是什么?

答:可以购买,但是要附加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附加司乘人员责任保险》。司机的收费标准为乘客每座收费的1.5倍。

15、营业客车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先赔车险的车上人员责任还是先赔承运人责任险?

答:两个险种并不冲突,无理赔先后顺序。可同时提出索赔。

16、客运承运人责任险能否报停及退保?

答:可以报停,需要提供运管局出具的报停证明和客户盖章的批单。退保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车辆报废、营转非、转让等证明,回收保单发票。其他情况不予退保。

17、雇主责任险和意外险的区别?

答:(1)被保险人不同。在雇主责任险中被保险人是雇主,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被保险人是单位的雇员;(2)保险标的不同。雇主责任险的标的是雇主依法对雇员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标的则是被保险人(雇员)的身体或生命;(3)赔偿依据不同。雇主责任险的赔偿依据是法律或雇佣合同,只有在根据法律或雇佣合同雇主应对雇员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才负责赔偿。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赔偿依据则是保险合同所约定的内容。保险人是根据约定的保险金额和被保险人的死亡或伤残程度予以给付。(4)法律后果不同。在雇主责任险中,保险人的赔偿是代替被保险人(雇主)履行了应尽的赔偿责任的一部或全部。人身意外伤害中,保险人根据条款对被保险人进行给付,但这种给付并不能免除或减少投保的单位或雇主对被保险人应尽的赔偿责任。从法律上讲,得到意外险给付的被保险人仍可根据法律或雇佣合同在向雇主行使要求赔偿的权利。(5)雇主责任险可以承担误工费、职业病和扩展住院津贴责任,意外险只能扩展住院津贴责任。

18、责任险累计赔偿限额、每次事故限额和免赔率(额)如何设定?它们与费率有什么关系?

答:累计赔偿限额是指保险期限内累计最高赔偿限额,一般为每次赔偿限额的3—5倍;免赔率/额是指绝对免赔率(百分比)和绝对免赔额(金额),二者以高者为准;赔偿限额由保险人和投保人协商约定,一般情况下,免赔额/率越高,费率越低,原则上必须设。

19、物业责任险中,高空坠物造成三者人伤是否赔付?

答:高空坠物分两种情况:(1)冰凌、外墙墙皮坠落造成的三者受伤因物业疏于养护和警示造成,属保险责任。(2)业主高空抛物造成的三者损失由肇事者赔偿。物业无明显过失,不承担赔偿责任。若无法找到肇事者,有可能施加侵害的潜在人群均负有赔偿责任。在司法判例中,高空抛物造成三者伤亡的,若无法确定肇事者则三楼以上所有住户共同承担相应责任,有明确不在场证据的除外。

20、物业责任险中,业主家中水暖管爆裂造成家中财物损失是否赔付?

答:业主私有财产非物业管理的职责范围,不属于保险责任。如附加“家庭水管爆裂损失责任险”,则可赔偿被保险人的物业管理工作人员在从事更换、维修或检查水暖管道等工作项目中因疏忽或过失而导致的家庭水暖管爆裂,致使水暖管本身的损失以及业主的其他财产遭受水浸、腐蚀的损失。

21、物业责任险中停车场责任中两辆三者车辆发生碰撞、刮蹭是否赔付?

答:一般而言,由责任方造成的损失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可由车险赔付。管理方无明显过错的,无需承担赔偿责任。且一般停车场收取的是“占道停车费”,非看管费,并不承担严格的车辆看管契约责任。

22、物业责任险收费依据是什么?

答:确定具体收费的因素有很多,我们主要依据物业管理面积、物业公司资质及管理水平、以往事故情况、小区硬件设施条件、电梯和停车场附加险责任来综合厘定费率,也会考虑入住率、物业费标准客观因素。主险常见费率区间是按其物业费总收入(不含停车费、维修基金)的1.1%—2%

23、物业责任险条款中:“区域外三者财产损失”怎么解释?

答: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解释,物业管理区域一般是指绿地、公用道路、物业管理用房等业主共有财产。本条可理解为非业主共有财产外的三者财产损失属于保险责任。

24、平安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的优势是什么,定价依据?

答:(1)平安产险拥有远高于担保公司的资本实力,注册资本金210亿元,偿付能力充足。担保公司注册资本一般只有千万元,且近年发生过担保公司跑路、资金断裂、卷入民间借贷事件,在履行诉讼保全责任过程中存在不少问题。

(3)理赔迅速,平安以理赔款形式直接支付,经法院判定的赔偿金额一般三到五个工作日即可结案支付到账。

25、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能做反担保和执行担保吗?

答:目前我司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仅为原告提供担保。暂不做反担保和执行担保。

反担保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执行担保是指在执行中,被执行人或第三人以财产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

26、原告已经在诉讼案件中担保了自己的2000万固定资产,能否用保险公司保函置换已经保全的财产?

答:考虑到一般原告是从各种渠道得知其败诉可能性较大,用保函置换已担保的资产来规避可能的损失,故我司不接受用保函置换已经保全的财产这种方式。

27、平安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需要提供的资料,审核时效?

答:需要提供的资料主要是:诉状、相关证据、风险审查总表、诉讼保全申请书、投保人相关资料、申请保全标的。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一般一个工作日即可完成审查和出单,保证实效。

28、产品责任险是否保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

答:产品责任险的保险责任是仅承担产品造成的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不承担因产品自身质量问题造成的维修、退换货、产品召回损失。

29、哪些产品一般不能承保产品责任险?

答:农资类(农药、种子、化肥、地膜)、化妆品、血液制品、药品、航空和车辆关键零部件。

30、产品责任险承保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答:需要提供产品检测报告、产品说明、型号清单及照片、投保单、销售额和销售区域。出口产品责任险须提供省级以上质检报告。

31、我们是一家水泥厂,承保了环境污染责任险,每天都会排放大量烟尘,对周边环境造成的污染是否可以理赔?

答:环境污染责任险保险责任是“被保险人在被保险场所的区域范围内从事保险单载明的业务时,因突发意外事故,导致污染损害,并由此造成第三者损失”。故渐进的、常规污染排放行为并不属于保险责任。

32、购买了食品安全责任险的饭店,如果顾客吃了店里的饭菜,离店以后发生食物中毒,怎么判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

答:以医院诊断化验结论为准。食源性疾病是可以查明具体是哪些食物造成的,追溯到具体餐饮企业。

33、安全生产责任险和雇主责任险的区别?

答:安责险保险责任为: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载明的地点范围内依法从事生产、经营、储存等活动过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其雇员或第三者的人身伤亡,且经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定为生产安全事故,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安全生产责任险理赔须提供县级以上安监局出具的事故证明。安责险若需扩展医疗责任的,为避免理赔纠纷,建议约定:医疗费用理赔无需安监证明。

34、小微系列产品和常规的企财、责任险有什么区别?答:小微乐享系列产品是根据行业特点设计了独特的保险责任,一张保单承保企财、公众、雇主等多个产品责任;列明保险责任和收费标准,易操作,免核保,全程电子化出单,快速便捷。

35国内短期贸易信用保险承保什么责任?能否承保与政府、集团内部子公司之间的贸易行为?

答:国内短期贸易信用保险的保险责任是:被保险人于保险期间内交付货物或提供服务,且于本保险合同保险单所载明的最长发票期限内向买方开具相关发票,而买方于付款日不付款所导致的债款的损失。即赊销贸易中下游买家不付款的风险。

我司不承保与公共买家(政府、医院、事业单位)的交易行为,也不承保内部关联交易。

36、投保E企贷,需要什么资料?

答:投保单;汽融e企贷专员提供的贷款合同编号;团车出具的保费清单及盖章保费交款通知书(扫描件);投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37、什么是“老板无忧“?都有哪些保险责任?

答:为了方便餐饮、商超、酒店娱乐行业客户投保,我司推出了老板无忧责任险套餐方案,组合了雇主责任、公众责任、火灾责任、雇员忠诚、食品安全等常见险种,全面覆盖各类意外事故保障,简单易操作,为贵企业提供全面保障。

38、物业责任险中停车场责任双车事故是否赔付?

答: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主险条款车辆损失不赔。

39、学校购买了校方责任险,某日小学组织长跑体育运动,一学生向班主任声明其有心脏病不能参加长跑,但班主任未予理睬坚持要求学生参加。在长跑过程中,该学生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身故。学校是否应当承担该学生的赔偿责任?

答:校方责任险条款中,列明“明知学生体质特异,不适应某种场合或活动,在教学生活安排中教职员工未予以适当照顾的”属于保险责任。本案中,班主任明知学生不适合剧烈运动,未予适当照顾造成事故发生,校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0、某石化企业欲投保补充工伤保险,如果某员工发生工伤事故经鉴定为8级伤残,赔偿标准怎么计算?

答:补充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依照《新疆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根据伤残评定等级计算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级伤残职工分别按18个月和8个月计发。上述工资标准按上年度当地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核定,可在当地社保局网站查询。

41、雇主责任险的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和其他保险公司标准一样吗?

 答:平安雇主责任险默认的误工费赔偿标准按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计算,乌鲁木齐市2015年含“三险一金”的最低工资标准为 1470元/月。人保的雇主责任险默认赔偿标准为“当地最低生活标准”,接近于城镇居民低保标准,每月约600元。

42、某机关单位欲组织为期三天的篮球比赛,参赛队员皆为内部职工,担心球员在比赛时出意外事故受伤,有没有能推荐的险种?

可推荐该客户投保雇主责任险,附加“运动会和社交活动保险条款”,承担被保险人的雇员在其雇佣期间在参加被保险人组织的运动会、典礼和其他社交活动的过程中因遭受意外事故所致伤、残或死亡,对被保险人因此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43、某中资企业承接了位于吉尔吉斯斯坦的公路施工工程,将外派400名工人和管理人员到国外施工,对于出国务工人员能否投保雇主责任险?

答:若该企业已在我司投保了海外公路项目的工程险,可同时投保该项目的雇主责任险。除此情况之外,不单独承保海外项目外派人员的雇主责任。

44、对于大型酒店能推荐什么责任险险种?

可根据客户营业性质和风险,推荐公众责任险、公共营业场所火灾责任险、电梯特种设备责任险、食品安全责任险、雇员忠诚保险、停车场责任险……,对于外资酒店可推荐CGL商业综合保险.

45、安全生产责任险的拓展渠道有哪些?

答:可通过当地安监局、化工、农资经销、加油站加气站、建材、鞭炮销售等行业拓展。

46、出口贸易信用险有哪些保险公司可以做?在平安投保出口贸易信用险的客户能否获得商务厅的财政补贴?

目前获准经营出口贸易信用险的公司有:平安、中信保、人保财险、太保。在平安投保出口贸易信用险的客户,均可按政策规定获得商务厅专项保费补贴。

47、某中资企业承接了位于巴基斯坦的水利施工工程,将外派工人和管理人员到国外施工,能否承保雇员遭到绑架的风险?

答:可投保我司新推出的“绑架勒索保险”,承担赎金、救援、顾问费用、医疗、精神损失补偿等损失,并可提供全方位危机预防服务和危机解决方案。

1、货物运输途中更换车辆后出险能否正常赔付?多种运输工具联运购买保险需要买几份?

答:货运险中途更换车辆,需要告知业务人员及时在系统内做车牌号批增,批增手续完成后,该运输工具承运的货物出险若属于保险责任,予以正常赔付。

   多种运输工具联运只需要买一份保险,出单时需写明运输路线及运输工具车牌号/航班号/船号。

   联运收费以风险最大因子计费。

2、货运险的收费依据是什么,需要什么投保资料?

答:货运险收费是以货物类型、路线距离、年运输量、单车价值为定价依据。投保需要客户提供盖章投保单、运单、公司证照、行驶证。

3、离保险公司太远,节假日也要出单,怎么解决时效问题?

答:与我司签署货运险合作协议后,我司会为客户申请自助出单账号,可在我司网上货运险(小时系统核保,每半月结算一次保费,较柜面出单更为便捷。

4、危货运输企业有5个头车,10个挂车,头车与挂车数量不匹配,怎样购买危货承运人责任险?

答:危货承运人责任险承保以挂车为主,保单可只出挂车车辆。

5、危货承运人责任险三者限额能够由客户自主选择吗?

2013年12月23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与交通运输部联合下发文件要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货物损失部门的限额,由运输经营者根据运输货物实际价值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第三者责任保险部分的限额,根据《危货货物品名表》的分类标准,运输第1-8类危货货物的车辆,每车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不低于100万元;运输第9类危险货物的车辆,每车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不低于50万元;以上各类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每次事故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不低于40万元。

若客户不审车辆,可购买低保障三者限额责任,若审车,低于100万三者责任审车无法通过。

6、哄抢险怎么定义,怎么收费,能否按趟购买?能否购买多份?

答:哄抢指除被保险人的驾驶或副驾驶人员(包括随车押运人员)及雇员以外的其他人,三人或者三人以上未经同意或许可公然夺取承保车辆承运的货物。统一收费标准为500元/车/年。不能够按趟购买,只能按车购买。每辆车最多投保3份,多投无效。

7、有货物运输途经战争国家,能否购买货运险?

答:运输路线涉及以下国家需提前申报沟通:白俄罗斯、缅甸、科特迪瓦/象牙海岸、古巴、刚果、厄立特里亚、南斯拉夫联邦共和国、马其顿、利比里亚、伊朗、伊拉克、苏丹、黎巴嫩、北韩、几内亚比绍共和国、卢旺达、塞尔维亚、塞拉利昂、索马里、叙利亚、津巴布韦等(不限于以上列明战争国家)

可同步推荐绑架勒索责任险。

8、物流企业国内公路货物运输条款及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的条款有什么区别?

答:1、保险责任不同,前者小于后者:物流企业国内公路运输条款保险责任以火灾、爆炸、自然灾害、交通事故为主,无基本险、综合险之分;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条款保险责任分基本险及综合险,基本险以火灾、爆炸、自然灾害、交通事故为主,还包括装卸货过程中造成的属保险责任的损失。

2、除外责任不同:物流企业国内公路运输条款中承运车辆自燃或货物自燃属除外责任,则在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条款中自燃属保险责任。

9、进出口货运险分基本险、综合险吗?保险责任有什么区别?

答:不分基本险及综合险,分陆运险及陆运一切险。陆运险保险责任以火灾、爆炸、交通事故、自然灾害为主。陆运一切险承保陆运险的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一般建议承保陆运一切险,保险责任更为全面。

10、危险货物道路承运人责任险的目标行业、目标车型有哪些?

答:目标行业为: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石油化工、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企业等,可通过各地交通运输管理处、道路运输行业协会等渠道开拓;目标车型有:箱式货车、集装箱货车、压力罐车、剧毒品运输车、腐蚀品专用运输车、常压罐车等。

11、邮包险的市场在哪里?目标客户有哪些?

答:随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为邮政及速递业务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提升了邮包险的保险保障需求。各地方邮政局、邮政速递公司、快递公司、综合性大型物流公司、商品卖家等均是我们的目标客户。

12、货运险保单出单后可以注销处理吗?

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货运险方可做注销处理:一:货物未起运(需提供卖方、承运人或其他相关方出具的货物未起运证明)二:由于内勤或核保人作业不严谨或重复投保造成重复出单的(运输险保单满足重复出单的充要条件是:发票号和提单号两者之一相同且保额相同)三:投保人未完成完整的投保手续,保险合同自始无效。

除以上三种情况外,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在保险责任开始后,不得注销。

答:不承保标的:易燃易爆品:压缩气体、氧、氢、液化气;鲜活物:新鲜瓜果蔬菜、花卉、活植物、活牲畜、家禽、海鲜;冷冻类:冷冻食品;玉雕工艺品及其它玉石制品;军火、现金、贵金属古玩、字画、计算机软件等难以确定价值的物品;商品车;特变变压器;电子产品(手机等);血制品;二手物品(已受损返厂的机械设备等);

1、工程险询价需要哪些资料?

答:需要了解工程简介、造价、工期、水文、地质、施工流程等风险信息。可以通过: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材料获取。

2、建筑工程一切险及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障财产范围包括那些?

答:主要保障内容有:建筑、安装主体工程、工程用材料、机器设备、临时建筑,以工程量清单列明资产为准。

3、建筑工程一切险投保单中的建筑期限如何确定?

答:建工险投保单中的建筑期限一般按照建筑工程合同协议书上规定的工期确定,以工程期限为保险期限。保证期限一般在6-12月,需附加保证期拓展条款。

4、工程险业务类型如何划分,费率有什么区别?

答:鼓励: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平原道路、高速公路费率在千分之1-2

一般:企业厂房建设安装、电力石化企业安装、通信工程费率在千分之2-5

谨慎:山区公路、隧道、水电费率在千分之5以上,且需要逐单上报总公司

5、建工险和建工意外险有什么区别?

答:建工险承保的标的为建筑工程的物质损失和三者责任,不承保施工人员的损失,建工意外险只承保员工的人身意外损失。两个险种的责任互补。

1、什么叫财产保险的代位求偿权?实施的前提是什么?举例说明。

答:代位求偿权是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是指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推定全损,或者保险标的由于第三者责任导致的损失,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责任后,依法取得对保险标的的所有权或对保险标的的损失负有责任的第三者的追偿权。

其实施的前提是:(1)属于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承担责任。(2)保险标的的损失是由第三方造成,被保险人向责任方请求赔偿(3)保险公司履行了赔偿责任。

例:货运保险中,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如果根据法律规定或者有关约定,应当由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负责赔偿部分或全部的,被保险人应首先向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索赔。

2、业务员出财产险业务因客户暂无法在投保单加盖公章,要求公章后补,是否符合公司要求?

答:地州业务同事需要邮件沟通,征得机构总经理室的同意,乌市本部渠道业务同事需要邮件征得本部渠道总的同意,有沟通邮件方可出单,并在要求时间内补回。

3、主险、附加险、特别约定谁的效力大,请依次排序。

答:从小到大依次排序为主险,附加险,特别约定。

4、什么叫做一揽子保险?投保多个险种和单个险种收费相同吗?

答:一揽子保险是指将投保标的进行综合风险分析,为投保人制定出较为全面的风险转移计划。

如案例一:酒店投保财产综合险、电梯综合险、公众责任险(附加食品饮料责任险、公共场所火灾责任保险)、雇主责任险或团体人身意外保险、机器损坏综合险。

案例二:化工企业投保财产保险基本险(可扩展多个条款如盗窃等)、机器损坏综合险、雇主责任险或团体人身意外保险、产品责任险、货运险、电子设备险等。

(1)风险点覆盖全面,为企业全方位考虑风险转移,往往是大型客户招标的投保方案。

(2)在客户认同的基础上,一般能选择其中的几个险种,也是好结果,它是销售中的一个策略。

一揽子保险的价格较为优惠,承保条件较为宽松,收费方式可以适度灵活。

5、客户认为保费过高,要求降低保额投保,出险能否在购买保额范围内正常赔付?举例2个。

答:出险时首先要核定保险责任,其次确认投保比例,若不足额投保,出险时只能按照比例赔付。例1:价值100万的货物,投保了货运险,只投保了50万,出险时按照50%投保,并不是50万以内的赔案正常赔付;例2:某企业资产投保财产基本险,实际价值100万元,发生20万元的损失,投保金额/实际价值=50%,则损失金额*50%,赔付10万元。

6、说出新疆平安承保财产险的5大客户及5大赔案。

答:承保的5大客户:地铁一号线工程险,我司以首席份额承保,总保额128亿;友好集团一揽子保险, 保额50亿;中石油一揽子保险,保额35亿;特变电工一揽子保险,保额40亿,农行一揽子保险,保额20亿。

5大赔案:09年德汇火灾,赔款500万;中国石油天然气暴雨事故,赔款80万;东盛易阳国际货运火灾事故,赔款近100万;银隆国际棉业货运险火灾事故,赔款106万;中电投工程险,赔款224万。

7、财产险大客户往往采用招标或议标的形式进行谈判,请你说出六条平安的优势。

答:世界500强:15年发布的中国500强排行榜,保险行业共有中国平安、中国人寿、中国人民保险、中国太平洋保险、新华人寿、中国太平保险6家保险公司上榜,其中,中国平安产险超过中国人寿位列第一。

综合金融:平安保险在2000年建立售价集证券、保险、银行及个人理财于一体的个人综合理财服务网站,在互联网金融的竞争中脱颖而出。

网点覆盖:平安产险新疆分公司在全疆设立了14家市级机构,32家县级机构,为客户服务提供了更大的便捷性。

客户服务:平安产险注重客户体验,推出NPS概念,提高客户满意度。

理赔时效:推出E理赔客户端,提高理赔时效。

险种创新:平安产险致力于险种创新,15年创新了诉讼保全责任险、个人法律费用保险、小微乐享组合产品、国内公路哄抢险,走在了保险业的前端,为客户打造更多贴合需求的产品。

8、签订的保险合同可以做变更吗?

答:承保条件、协议内容的变更必须有合理依据,不得随意变更;如确实需要变更须提供加盖客户公章的批改申请书。批改申请书应对批改事由进行陈述,注明批改时间。如果涉及保费、保额变化须由客户提供详细合理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涉及保费减少的批改,应严格按照财产险业务批减管理规定执行。

9、倒签单是什么意思?财产险业务能否倒签,若能,需提供什么资料?

答:倒签单业务指投保日期易于保险责任起期的业务。由于存在道德风险,需严格控制。对于倒签单的业务如没有提供保函或保险责任自投保日起的说明不应接受投保,需要客户单位提供保险起期至出单之日的未出险证明;对于客户提前投保,但由于我司的原因造成录单延迟的,需在备注栏中说明客户投保的日期并提供投保证明后审核处理。

10.若保单还未交保费,出险能否赔付?

答:保费未实收案件,系统无法操作。

11、符合哪类条件的保单可以做注销处理?退保规定及应收期多长?

答:保单注销条件:1、由于内勤或核保人疏忽,造成重复出单的;2、保单关键信息录入错误,无法进行批改需重新出单的;3、保单关键信息录入错误,应客户要求需重新出单的;4、根据保险法规定,构成保险合同自始无效的条件成立的。对于符合以上注销条件的保单,如有报案记录或有未决赔案的,必须提供客户的销案申请并按公司相关规定注销赔案后,方可注销。

退保:根据短期费率计算,退还剩下部分保费(其中客运承运人责任险、危货承运人责任险、货运险无特殊原因不允许退保)

应收期:自核保通过一个月内缴清保费。

答:固定资产可以投保财产综合险、机器设备可以投保机损险,还可以投保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火灾责任险、食品安全责任险、现金险等。

13、客户说,你们的费率还是高了,能不能再优惠一些。。请讲出三句话应对。

答:高吗,看您保多少了,如果保额高,或投保财产、险种更多,我可以请示公司予以优惠;

---我们的费率是总公司定的,也受行业监管,恶性降费会影响理赔的(**联合保险公司大连船坞案,降费70%,结果分保分不出去,造成赔付困难等)另外我公司已经上市,业务要求更严---但我们有绝对的偿付能力和服务水平;

---由于您是首次投保(或上年已出险),如果今年的赔付率在50%以下,我们可以考虑明年续保时优惠1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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