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知道如何办理成5都业主信用贷款的朋友?

现在贷款业务发展的比较成熟了,越来越多的人当需要资金需求的时候就会选择贷款的方式来解决,而贷款的方式相对来讲还是比较多的,大家最喜欢的还是,最近听说农行网捷贷是纯的,不少的小伙伴去申请但是有额度但是却没有通过,这究竟是怎么回事的呢,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

1、提示信息“本日可申请金额已用尽,请次日再申请”

原因:农行每天放贷额度达到上限了,没有额度再给你申请,可以在第二天重新提交申请,但是能不能成功申请,这个就要看系统综合评估结果了。

2、申请网捷贷提示信息“系统维护中,请您次日再申请该业务

原因:农行后台系统维护或变更,需要等系统稳定后再申请。

3、申请网捷贷提示信息“您所在的地区尚未开通此业务”

原因:归属机构尚未开通“接收自助贷款”功能或所在地区尚未开通网捷贷业务。这种情况就没办法了,

4、申请网捷贷提示信息“您的贷款申请审批未通过”

一个是在农行系统问题上,比如与系统数据不匹配等后台交易错误;

一个是申请人自身资质么有过关,主要还是负债额度占用了网捷贷可申请的额度,比如在农行未结清的贷款,以及农行有大额消费没还清,或者办理的信用卡分期金额太大,这个就需要先还款来降低占用的额度了。

5、申请网捷贷提示信息“本产品目前仅面向邀约客户,谢谢您的关注”

原因:非白名单客户。网捷贷有的分行是采用邀请制的,会向符合资格的用户发送短信,如果没有收到短信,说明不具备申请资格。

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网捷贷有额度没有通过,大概是五种情况,相信大家也有了一定的了解了,当我们出现这种情况的时候,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及时的解决。

原标题:22成交01 : 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期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交投集 团/成都交投 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债券 受托管理人/中金公 司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会计师/审计 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本次公司债券、本 次债券 根据发行人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东同意,并经证监 会同意注册的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不超过 42亿元 (含 42亿元)的公司债券
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制作的《成都 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制作的《成都 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债券持有人会议 规则》 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债券受托管理协 议》 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投资建设或者依法受让政府还贷公路 收费权的收费公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者向 企业、个人有偿集资建成的收费公路
成都市三环路、人民南路延线、成龙路、老成渝路、成洛路 及人民南路跨火车南站立交桥
成都市路桥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成温邛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成都成灌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交通枢纽场站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成都昭觉运业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石羊运业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金牛运业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石象湖交通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交通信息港有限责任公司
高速公路房地产开 发公司 成都高速公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都交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成都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成都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国际航空枢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成都交投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交投航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交投善成实业有限公司
成都交投智慧停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成都交投淮州新城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成都交投简州新城城市综合运营有限公司
四川成名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成都交投西部轨道交通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成绵苍巴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章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现更名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 司
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根据债券登记机构的记录显示在其名下登记拥有本期债券 的投资者
承销商在规定的发行期限内将未售出的本期债券由主承销 商购买余额或承诺包销
中国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假日,即不包 括中国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 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总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一、本次债券的注册情况
2020年 3月 9日,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集团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50亿元(含 50亿元)。

2020年 6月 8日,公司股东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市国资委关于同意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同意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50亿元(含 50亿元)。

2021年 2月 7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号),发行人获准在中国境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 42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期债券的基本发行条款
1、发行人全称: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债券全称: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3、注册文件:发行人于 2021年 2月 7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号),注册规模为不超过 42亿元。

4、发行金额:本期债券发行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8亿元(含 8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3年。

6、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7、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票面年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在票面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确定。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确定,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8、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9、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方式为簿记建档发行,采取面向网下专业机构投资者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10、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11、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2年 6月 21日。

12、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计息,付息频率为按年付息。

13、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为付息日的前 1个交易日,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期间的债券利息。

14、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23年至 2025年每年的 6月 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5、兑付方式: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16、兑付金额:本期债券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本期债券于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止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

17、兑付登记日:本期债券兑付登记日为兑付日的前 1个交易日,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相应本金及利息。

18、本金兑付日期: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5年 6月 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19、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20、增信措施:本期债券不设定增信措施。

21、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不进行债项评级。

具体信用评级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第五节 发行人信用状况”。

22、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股权投资(对子公司成都交通信息港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对参股公司四川成绵苍巴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注资)、补充集团本部及并表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营运资金(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各类经营性税费、支付与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资金、支付员工薪酬、偿还公司债务等)。

具体募集资金用途详见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第二节 募集资金运用”。

23、质押式回购安排:发行人存续有效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不进行评级,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质押式回购。本期债券新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尚需有关部门最终批复,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24、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5、联席主承销商: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26、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配售。

27、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28、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将在监管银行开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及本息偿付。

29、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本期债券发行、登记结算及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本期公司债券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存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本期公司债券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并按照规则要求开展相关登记结算安排。

(三)本期债券上市交易安排
1、上市交易流通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2、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3、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公司债券的交易、质押。

(四)本期债券簿记建档、缴款等安排详见本期债券“发行公告”。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1、接受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2、本期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由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且均视作同意公司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本次债券的《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相关规定;
3、本期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之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4、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5、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一、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
经发行人董事会审议通过和股东批复,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号),本次债券注册总额不超过42亿元(含42亿元),采取分期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为该批文项下第二期发行,发行金额为不超过8亿元(含8亿元)。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股权投资(对子公司成都交通信息港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对参股公司四川成绵苍巴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注资),剩余部分用于补充集团本部及并表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营运资金(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各类经营性税费、支付与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资金、支付员工薪酬、偿还公司债务等),以支持发行人主营业务发展壮大。

募集资金用于股权投资部分的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子公司/参股 公司简称
成都交通信息港有限责任公司 11,.cn)查阅募集说明书。

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四川省教育厅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共含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寻找傅里叶”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篇1:四川省教育厅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各市(州)教育局,各普通高校,有关成人高校: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行办法〉的通知》(川办函[]250号, 以下简称《办法》)和《M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银监局关于同意四川省农业合作社联合社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的函》(川教[2009]37号)精神,我省从起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由国家开发银行四川分行(以下简称省开行)、四川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农信社)共同承办。为了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一)成立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13号)关于“地方政府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在整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切实抓好落实”的要求,各县均要成立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但由于各种原因,执行情况并不理想,部分县成立了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但无专职工作人员;少数县还未成立相应的机构,直接影响到新资助政策体系中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需要,尤其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开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抓紧督促所属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从资助工作的全局出发,从教育公平

的高度出发,从民生问题钓大局出发,把思想统一到国发[2007)1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上来,按照《办法》规定,在整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成立专职机构,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工作经费,保证必要的工作条件,具体实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同时负责本地其他学生资助工作。

为保障全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县级学生资助机构正式建立之前,各县教育局可以临时安排或抽调工作人员,做好贷款前期准备工作;县级学生资助中心最迟应于 3月31日前组建完成,并保持人员基本稳定。

根据《办法》规定,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高等学校、高中学校应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实施工作。

1.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承担以下职责:

(1)负责本地区生源地贷款的日常管理工作;

(2)收集、整理、汇总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求等信息;

(3)受理生源地贷款申请,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情况进行调查、认定,确定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名单;

(4)测算贷款需求,编制贷款预案;

(5)组织学生及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签订生源地贷款合同,协助银行进行合同管理,协助银行发放贷款;

(6)核算并上报风险补偿金和贴息资金;

(7)接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的委托,建立与贷款学生家庭的联系制度,跟踪了解贷款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变化情况,做好贷后管理工作;

(8)接受经办银行委托帮助催还贷款;

(9)开展本地区生源地贷款的宣传和诚信教育;

(10)向上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高等学校和经办银行报送生源地贷款的有关信息和材料。

相应地,各市(州)应按照《办法》规定建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生源地贷款的日常管理和其它各项资助工作;对所属县(市、区)、学校生源地贷款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汇总、报送生源地贷款相关信息; 归集、支付本级贴息资金和风险补偿金。

(1)对持有生源地贷款合同的新生,在报到时通过“绿色通道”予以注册,并及时将贷款学生的相关信息和高校收费账户信息等资料报送县资助中心;

(2)为需要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在校学生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3)对不能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组织力、理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4)加强对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建立和健全学生诚信档案,有关信息及时向县资助中心反馈。

(5)在学生毕业离校前,督促贷款学生与银行办理债务确认手续,未办理办理债务确认书的不得办理离校手续;

(6)在贷款学生出现休学、退学、死亡等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的情况时,及时通知经办银行和县资助中心;

(7)及时缴纳应由学校承担的风险补偿金;

(8)报送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相关信息和材料。

(1)开展生源地贷款的宣传和诚信教育;

(2)组织参加高考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生源地贷款并进行评议;

(3)向县资助中心提供当年高考招生录取情况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求情况信息;

(4)协助县资助中心做好生源地贷款其它相关工作。

二、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办理程序

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省开行、省农信社同时承办,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可选择其中一家,或同时选择两家机构,签订相应的合作协议,在本县开展业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借款学生每年申请的贷款一般不超过就读学校收取的学费和住宿费的总和,最高不超过6000元,学生可同时申请学费和住宿费,也可单独申请学费或者住宿费,根据自身条件, 申请不同的还款年限。

1, 学生领取并填写《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参加当年高考的学生在高中学校或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取申请表, 已入学就读的在校大学生在高校领取申请表;

2,学生将申请表送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高校或高中学校组织初评,并将初评通过的申请表送县资 助中心;

4.县资助中心收集申请表,核实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审批申请学生名单,并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

5.被列入申请贷款审批合格名单的学生,向县资助中心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俭证及复印件;

(2)学籍证明。新生凭大学录取通知书及复印件,在校大学生凭《学生证》及复印件。

6.县资助中心审核后,分别将名单及申请书报送省开行、农信社。在省开行办理贷款的名单,逐级汇总报送(由县级资助中心报市级资助中心,市级资助中心汇总上报省学生资助中心,省资助中心报送省开行);在农信社办理贷款名单直接由县级资助中心报送县农信社,同时逐级抄送上级部门。

省开行、农信社收到材料后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分别送县资助中心和省资助中心。

1.县资助中心负责签订合同的组织工作。合同签订工作由省开行、农信社具体实施;

2,首次签约时,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本人必须前往指定地点,按时签署合同,并携带户籍证明和居民身份证供查验;

3。签约结束后,县资助中心将名单报市资助中心,市资助中心汇总报省资助中心。

(1)各县资助中心在代理结算行(当地邮储银行)开立生源地贷款资金结算账户(以下简称结算账户),用于生源地贷款资金的结算和贷款本息的归集;

(2)借款学生在代理结算行开立个人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用于生源地贷款资金的支用和本息回收;

(3)省开行贷款资金拨付渠道是:省开行一省资助中心一县资助中心,代理结算行依据县资助中心提供的贷款清单,将贷款资金划转至学生个人账户,再划转至高校收费账户。

县农信社与学生签约后,待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向经办社出具《生源地信用助学借款放款通知书》,经办社发放贷款。

1.毕业前,借款人必须与省开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

2.借款人毕业后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贷款银行和县资助中心通报就业单位、联系地址以及还款方式等信息及变更情况。

3. 贷款银行负责将借款人的相关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实施管理。

4.县资助中心协助贷款银行建立健全借款学生贷后信息管理机制,及时收集、统计并反馈相关信息。

三、积极宣传,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顺利推进

生源地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利用财政、金融手段,创新金融服务体系,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的重要途径。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各高校以及各普通高中学校要通过各种形式积极宣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办理程序和相关要求,为符合条件、需要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创造有利条件,解决学生后顾之忧,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四、20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工作的第一年,考虑到《办法》出台晚于2008年秋季学期的开学时间,经与省开行、省农信社协商,将在春季学期,针对尚未缴纳学费、住宿费且急需贷款的学生办理2008-的贷款业务,具体办理办法由省学生资助中心另行通知。

附件:1、《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行办法〉的通知》(川办函[号)

2、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篇2:四川省教育厅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各区(市)县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各高校、各直属中学:

为确保生源地信用贷款工作的顺利推进,现将《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川教[2009]38号, 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区(市)县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各高校、各直属中学,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领会,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作贯彻落实到位。

附件:《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川教[2009]38号)

篇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淮南市田家庵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本表是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入学前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的申请审批表。申请助学

贷款的学生须如实填写表内所列示的各类信息。

2、借款学生户籍所在地应为本县(市、区);借款人必须是已被国家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普通高校或高等职业学校正式录取,并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借款学生家庭确实为经济困难家庭,借款学生需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共同借款人主要是指借款学生父母。如借款人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借款学生应根据录取院校、专业的学制选择申请贷款的期限。贷款期限上限为“在校年限+”,最长不超过,最短不低于6年。 5、申请贷款金额不低于1000元,不超过6000元,且必须为整数。

6、资格审查单位包括:村委会(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就读中学,审查意见需加盖公章。

7、本表一式两份,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cn)下载打印或在县(市、区)资助中心领取。 8、标有“*”项为必填项。

篇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经验介绍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经验介绍

未雨绸缪,勾勒济困助学愿景倾听民声,助寒门学子圆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经验介绍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关系到家庭困难学生公平接受教育的权利,关系到教育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当前以及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教育部门要承担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重视组织,强力推进,织就助学贷款“爱心网”

为保障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政策的顺利实施,在每年4、5月份出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贷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和渠道,学校准确、及时掌握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完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内部工作制度:《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职责》《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工作管理制度》《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档案管理办法》,形成常态管理工作机制。

二、注重宣传,营造氛围,铺设助学贷款“快车道”

为使助学贷款这项惠民工程深入人心,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上得起大学,我办高度重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工作。一是定期召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会议,传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新政策新变化。二是邀请当地媒体作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专栏节目,连续报道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问答和相关新闻;广泛宣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

三、强化管理,诚信还贷,构建济困助学“立交桥”

资助中心将完善“一卡一薄一台账一贴士”信息,为保证来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收率达到100%提供保障。“一卡”,即签订“贷款承诺卡”,贷款学生与生源地助学贷款经办银行、我办签订“贷款承诺卡”,对按时足额偿还本息、个人信息变更及时更新、遵守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约定等进行书面承诺;“一簿”,即建立“贷款学生通讯簿”,将贷款学生的手机号码、家庭固定电话号码、就读高校联系方式等纳入登记;“一台账”,即创建“还款临界期台账”,在国开行助学贷款系统中,导出毕业贷款学生信息,做好贷款本息回收基础工作;“一贴士”,即发放“还款小贴士”,对当年进入还款期的贷款学生告知贷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本年度应付本息金额、还款方式及流程,使贷款学生知晓还款额及还款操作流程等。

今后我办将按照省地学贷中心部署,进一步创新争优,努力工作,把济困助学工作做得卓有成效!

(作者单位 山西省孝义市教育局助学办)

篇5: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声明标准版

.cn”添加为可信站点,并打开“自定义级别”,将最下方的“下载—文件下载”和“下载—文件下载的自动提示”均改为“启用”即可。

11.如何查看学生贷款发放进度?

县资助中心可在“贷中管理—贷款发放”功能中查看“代理发放信息”,了解本县学生贷款是否已发放、是否已发放到学生账户、是否已将学费和住宿费划扣到学校。此外,如需了解某名学生的发放结果,可在“贷中管理—贷款发放”中查到该学生的合同记录,打开合同详细信息后即可查看“发放状态”。

第三部分 高校常见问题

1.长期未登录系统,用户被冻结了怎么办?

超过90天未登录助学贷款系统,用户会自动被系统冻结,无法继续使用。如需恢复使用,可联系分行工作人员或咨询系统运维电话010-。

2.使用动态口令牌登录系统时,系统一直提示密码错误怎么办?

动态口令牌长期未使用会出现密码错误问题,可与助学贷款呼叫中心95593或系统运维电话010-联系,同步密码后可正常使用。

3.高校名字变更或与其他学校进行了合并,如何在系统中修改?

每年贷款受理工作开始前,全国资助中心和国开行都将组织高校信息核对、更新工作。如出现更名、合并等情况,高校可将相关信息经省资助中心反馈至全国资助中心,相关信息核实无误后,国开行将在系统中进行维护、更新。

4.如何录入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

高校登录系统后,可在“高校收费情况”功能中录入或修改本校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内容包括:院系专业、学费、住宿费及备注。填写要求如下:

(1)按院系录入收费标准,只填写至院系一级,无需录入院系内各专业的`收费标准;

(2)只开展本专科生教育的院系仅需录入本专科生收费标准,同时开展本专科生和研究生教育的院系需分别录入本专科生和研究生收费标准;

(3)“学费”和“住宿费”栏均按该院系本专科生或研究生的最高收费标准填入;

(4)在“备注”栏中注明该条数据为“本专科生”或“研究生”收费标准。

5.如何开展毕业确认工作?为什么有的毕业生在毕业确认功能中无法找到?

学生毕业前,高校应组织完成毕业确认工作。工作流程:

(1)学生登录国开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个人信息变更”功能中填写就业信息、更新联系方式,然后在“毕业确认申请”功能中提交毕业确认申请;

(2)各高校登录国开行助学贷款系统,在“毕业确认”功能中查看本校需进行毕业确认的学生名单,并对学生的毕业确认申请进行审核。

对于当年毕业但已还清所有贷款的学生,无需进行毕业确认工作,因此系统中查不到这些学生信息。

6.如何了解本校多少学生今年申请了助学贷款?

在“贷款处理—回执录入”功能中,高校可以查看当前哪些学生已办理或正在办理助学贷款,并可根据“合同状态”掌握学生贷款办理进度。

7.如何开展续贷声明审核工作?

每年受理工作开始前,各高校要组织有续贷意向的在校生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上一学年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并对学生提交的续贷声明进行审核。工作流程:

(1)学生登录国开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贷款申请”功能中提出续贷申请并填写续贷声明;

(2)学生填写完成并提交后,各高校登录国开行助学贷款系统,在“贷款处理—续贷声明审核”功能中查看续贷声明内容,并填写审核意见。对内容不实或不符合要求的续贷声明,应退回学生重新填写后再次审核。

8.如果学校有多个校区或二级学院,并分别对应多个收费账户,应如何录入回执?

高校应在“高校账户维护”中将本校所有收费账户信息维护到系统中。为学生录入回执信息时,根据学生所在校区或学院选择对应的收费账户即可。

9.如何查看学生贷款发放进度?

国开行助学贷款通常在每年11月中旬集中发放,高校可在系统“查询统计—学费到账查询”中查看每天到账资金的汇总信息,并点击“高校批次流水号”查看该笔到账资金中包含的学生明细信息。此外,在“查询统计—学费到账查询”的“到账明细信息”页面,高校也可具体查看某名学生的贷款发放进度。

10.如何查询各县资助中心联系方式?

高校在系统中为学生录入回执信息时,在回执录入页面中可查看该学生所在资助中心的联系方式。此外,也可访问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点击页面左侧的“各分行及资助中心联系方式”,即可查询各分行、各省资助中心和各县资助中心的联系方式。

篇8: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贫困证明

填写说明:1. 所有要素请用黑色碳素笔填写,字迹清晰可辨。涂改无效。

2. 所填资料真实,与相关证件、证明等原件一致。

3. 证明单位需为申请贷款学生家庭所在地社区居委会、乡、镇(含)以上的民政部门或同等职能部门。证明部门章清晰,经办人要签字,并填写单位联系电话。

4. 请证明单位认真审核家庭情况,确保本证明内容与实际情况相符。

篇9: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单

学生基本信息栏包含“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借款合同编号,学生学号,学生院系、班级,正常毕业时间”

1.“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借款合同编号”,三项都是系统自动生成打印好的,不需要高校填写,只要核对是否有误即可。

2.“学生学号”由高校填写,如果是老生按照学生证学号如实填写;如果是新生学生入校后学校有学号了,请如实填写。如果暂时没有填写“无”或斜线划掉。

3.“学生院系、班级”由高校填写,务必填写完整院系和班级,如果是老生按照学生证上面注明的信息进行填写;如果是新生按照录取通知书上专业所在院系、班级进行如实填写。如果学生入校后转专业,转入同院系的不同专业,可以在回执单中直接填写新的院系、班级;如果学生转入不同院系不同专业,就必须在此栏中填写新的院系、班级并且高校要出具该生变更院系专业说明的函件,与回执单一同邮寄资助办,用于备案。

4.“正常毕业时间”是由高校填写,是确定学生可享受财政贴息的'重要法律条款,高校需要如实填写,即入学年份加上学生学制等于毕业年份,只要到**年即可,不需要到*月*日。

高校信息栏包含“高校名称,高校代码,高校开户行,高校开户行行号,高校账户名称,高校账号,联系人,联系电话”

1.“高校名称”必须填写学校校名的全称,不允许填写简称。

2.“高校代码”填写学校在教育部备案的院校代码。

3.“高校开户行”学校必须认真核对,填写学校在商业银行中开户的信息而且必要填写该商业银行的全称,不能遗漏任何信息。如果是当地商业银行,如“柳州商业银行”没有分行可以不填但是需要用“斜线”化掉分行栏,其他内容必须填写完整。

4.“高校开户行行号”必须填写与“高校开户行”一致的商业银行行号,如果不清楚可以填“无”或“斜线”化掉。

5.“高校账户名称”填写必须要与“高校名称”一致,不能采用简写。

6.“高校账户”如实填写高校开户的账号,填写时字迹清晰,并反复核对,如果填错将关系到贷款发放。

7.“联系人”填写高校财务人员或资助办人员,方便咨询相关账户信息,一律不能填学生名字。

8.“联系电话”填写财务经办人员或资助办管理人员的办公电话。

信息确认栏包含“确认学生是否在校申请高校助学贷款,学生欠学费和住宿费情况,借款学生签名,学生盖章”

1.高校必须严格核查老生在校期间是否获得过高校助学贷款,如果本学年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就不允许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不确认回执单。

2.“学生欠学费和住宿费情况”高校如实填写该生入校实际需要缴纳的学费和住宿费的合计,不包含杂费等。注意数字大写的规范表述和书写。

3.“借款学生签字”此处必须学生自行签名,并写上签名当天的日期。

4.“学校盖章”高校在盖章之前再次检查以上各项内容是否填写规范,检查无误后方可加盖学校公章确认,并写上盖章当日的日期。

回邮时限为学生到校报到日起20个工作日

原则上回执单不允许学生自行填写。

篇10: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书

1、本表用蓝黑墨水填写,字迹工整、清楚,无涂改,内容填写完整,书写格式符合要求,各类信息真实准确。

2、凡标有“*”的数据项为必填项。

3、申请类型:高校在校生填“在校生申请”;今年高考录取新生填“新生申请”。

4、户籍所在地:借款学生进入高校前,户口簿上登记的地址。户籍在城镇的从市写到门牌号,户籍在农村的从市写到社。借款学生户籍所在地应与资助中心所在地一致;借款人必须是已被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普通高校或高等职业学院正式录取,并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借款学生家庭确实为经济困难家庭,借款学生需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5、现详细住址:借款学生进入高校前居住地(注意:“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如,某人户籍在江汉区,但居住地却可能在江岸区)。

6、毕业中学、邮政编码:新生填写高中毕业所在中学的名称(请写全称——学校公章上的名称)及该中学所在地的邮政编码;高校在校生不填写。

7、宿舍电话:高校在校生填写;新生不填写。区号和电话号码间不加下划线或横线,如(027为区号,为电话号码)。

8、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的选择顺序是:父亲——母亲——近亲属——其他。原则上由父亲作为共同借款人,父亲不在家由母亲作为共同借款人,父母均不在家的,由其父母亲委托(应提供书面委托书)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并与借款人一道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孤儿由其监护人或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并与借款人一道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与借款人关系:在“父、母、近亲属、其他”4个选项中,选填正确的选项。

9、共同借款人“户籍所在地”、“家庭详细地址”:其填写要求与第4、第5一致。

10、高校名称:严格按录取通知书上面学校公章的内容填写。

专业: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上面通知的内容填写。

11、年级:填写今年秋季将要就读的年终。新生填“1”,在校大学生=已经在高校就读的年限+1,如:已经读了2年,则填“2+1=3”。

12、学制:填小写数字。如:四年制填4

13、“学校类别1”、“学校类别2”:在所属类别前的“□”中打“√”。

14、申贷原因:在选项前的“□”中打“√”。

15、详细原因:对申贷原因所选项目作详细说明。

16、贷款金额:1000—6000元之间的整百整千数(原则上为学费与住宿费之和,家庭特别困难的,申请贷款金额可以高于学费与住宿费之和,但不能高于6000元)。

17、申请期限:指贷款年限,最长14年。计算方法:新生=学制+10(计算结果大于14的填写14);高校在校生=学制—已读年限+10(计算结果大于14的填写14)。

注:上述方法计算出来的年限为贷款允许的最长年限,你可以在最长年限内选择较短的年限。

18、申请学年:如2008年申请的学生填:2008至2009学年;

19、高校要求报到日期: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日期。

20、村委会(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审查意见,须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1、本表一式两份,经办资助中心存一份,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存一份,由经办资助中心统一发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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