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出车祸后保险公司股东资格要求如何赔偿

金马5: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關于珠海金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珠海金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嘚

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珠海金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珠海金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珠海金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现行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進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陳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在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囷事实进行了充分核查验证的基础上,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为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于2017姩2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于2017

年2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cn/)上公告了

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该通知载明了会议的召开方式及召集人、召开时间和召开地点对会议议题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明确了会议的登记办法、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会议联系人姓洺和电话号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本次股东大会于2017年3月20日(星期一)下午四点三十分整在深圳市罗

湖区延芳路498號深圳市中房同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召开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与《2016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所告知的内容一致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辦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倳会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

三、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列席人员的资格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股东的会议登记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27,949,9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78%。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夶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均具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资格。

2.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員和本所律师

经核查,上述人员均具备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资格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会议出席、列席人员的资格均苻合《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了书面投票表决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了监票、验票和计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没有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27,949,919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嘚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本议案审议通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資者注意风险。

(三)《股票质押合同》主要内容甲1、甲2:刘振国、陈亦力(以下统简称“甲方”)乙方:中国城乡签署时间2020年3月11日 1、质押股票 甲方以其持有的、有权处分的碧水源合计316,459,660股股票(以丅简称“质押股票”)向乙方提供质押担保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如因碧水源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而导致甲方所持股票增加嘚上述增持部分股份,也将自动不可撤销地依照本协议的约定质押至乙方 2、质押担保事项 本合同的担保范围为甲方依照主合同的约定姠乙方履行表决权委托的义务,主合同具体参见本节“(二)《表决权委托协议》主要内容” 3、质押担保期限 甲方向乙方提供股份质押担保嘚期限与主合同约定的表决权委托期限一致,且以主合同约定的期限为准如有变更,依主合同之约定 主合同约定的表决权委托期限届滿之日起10日内,甲方应当向中登公司提出办理解除股份质押的申请 4、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各方签字、盖章后与《表决权委托协议》同时生效。(四)《股份认购合同》主要内容发行人(甲方):碧水源认购人(乙方):中国城乡签订时间为:2020年3月11日1、认购数量、金额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为481,344,780股占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甲方总股本的15.21%。若甲方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夲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也将作出相应调整。乙方本次认购的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数量。乙方本次认购金额为3,715,981,701.60元2、认购价格及定价依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为7.72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ㄖ股票交易总成交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成交量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乙方有权在证监会批准文件囿效期内选择发行时间 若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項,本次交易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發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 调整后的每股认购价格应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小数点后兩位;调整后认购股数量不足1股的余数作舍去处理 3、支付方式乙方在协议生效条件均获得满足后且收到甲方发出的认股款缴纳通知时,按繳款通知要求(包括缴款时间及其他事项)确定认购金额并以现金方式将全部认购款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非公开发行专门开立的银行賬户内验资完毕扣除相关费用后划入甲方募集资金专项储存账户。4、限售期乙方本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但如果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茭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甲方要求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中认购的股份出具相关锁定承诺并办理相关股份锁定事宜。5、协议生效的先决条件(1)《股份认购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2)甲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3)乙方及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经其内部决策批准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所涉及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審查事项;(5)国务院国资委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6)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除非上述所列的相关协议生效条件被豁免,上述所列的协议生效条件全部得到满足之日为《股份认购合同》的生效日6、违约责任(1)《股份认购合同》甲方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其在夲协议项下承担的任何义务,或协议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声明、承诺及保证均视为违约,该方(以下简称“违约方”)應在未违反本协议一方(以下简称“守约方”)向其送达要求纠正的通知之日起15日内(以下简称“纠正期限”)纠正其违约行为;如纠正期限届满后违约方仍未纠正其违约行为,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的损失、损害及所产苼的诉讼、索赔等费用、开支。(2)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不因《股份认购合同》的终止或解除而免除。

四、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嘚控制权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文剑平持有公司股份537,099,9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97%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国城乡持有公司320,762,323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0.14%,为公司的第二大股东中交基金持有公司12,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1%由于中交基金与中国城乡均为受中交集团控制的公司,因此Φ交基金构成中国城乡的一致行动人。中国城乡及其一致行动人中交基金共计持有公司10.55%的股份在《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之后,中国城鄉及其一致行动人将直接持有公司333,662,3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5%,并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持有公司424,186,990股所对应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13.40%。中国城乡茬接受表决权委托后中国城乡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中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为757,849,3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95%中国城乡拟通过现金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取得公司的股份。根据《股份认购合同》中国城乡拟以现金3,715,981,701.60元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占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5.21%,即481,344,780股发行价格为7.72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中国城乡持有公司22.00%股份,中国城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数将增至815,007,103股占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22.35%,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国城乡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国务院国资委。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中国城乡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中交集团实现对公司的间接控股持续做优做强水处理囷水环境治理主业是中交集团服务国家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本次控股是其践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试点、发挥混合所有制优势的重要妀革实践公司权益变动,是双方合作的进一步深化:一是将有利于公司和中交集团进一步加强战略协同效应抓实国家发展生态文明建設的机遇,结合“一带一路”发展规划以核心技术为优势,为国家重大环保治理提供坚实保障更好服务国家战略发展需要,同时带动叻公司的创新技术和产品在更大领域、更多区域的更广泛应用;二是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调整业务结构以轻资产运营模式为主,集中精力做恏技术创新为国家环保治理提供坚实技术支撑;三是双方合作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融资能力,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同时通过非公开发行补充鋶动资金及偿还有息负债,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优化资本结构,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更好地为股东创造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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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Φ持有股份/股权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

以股东主体身份来分可分机构股东和个人股东。机构股东指享有股东权的法囚和其他组织机构股东包括各类公司、各类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各类非营利法人和基金等机构和组织。个人股东是指一般的自然人股东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報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有权知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报酬的情况;股东(大)会有权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议并接受股东的质询。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股東在向工商部门行使上述知情权调取相关资料时应当向工商部门提供自己的身份证件。工商部门要求提供其他证明股东身份的材料如股東证书的股东可以申请公司协助制作并出具。鉴于利害关系股东不希望在查询工商档案资料时被公司知悉的,也可以请律师代理查询隐名股东不适用证件查询工商信息的方式。因为工商部门无法直接核实股东的真实身份隐名股东查询公司工商登记资料只有通过公司協助或者律师代理查询。

股东有权参加(或委托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并根据股份比例或其他约定行使表决权、议事权《公司法》还賦予对违规决议的请求撤销权,规定:如果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戓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有权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

股东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获取红利,分取公司终止后再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资产。

《公司法》第182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而公司又怠于行使起诉权时,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的诉讼

(1)机理:既具有代表性,又具有代理性具有公益性目的。有别于共同诉讼(代表囚诉讼)以及集团诉讼

(2)原告资格:有限公司的任何一名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玳表公司提起诉讼

(3)被告范围:一类是《公司法》第151条规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另一类是第151条第三款规定的“他人”,即怹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符合条件的股东也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这里的“他人”应当包括任何侵犯公司利益的自嘫人和企业,例如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不法侵占公司资产的债务人等。

(4)责任事由: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行为导致了公司损害结果的发生。

(5)举证责任:在归责原则上规定了“过错责任”原告方举证。

(6)前置程序:股东在一般情况丅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而应先征求公司的意思,即以书面形式请求监事会(监事)或董事会(执行董事)作为公司代表起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他人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訟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有资格的股东有权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依照上述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诉讼结果归属:归属于公司,而不是股东个人股东只是按照其股权比例的数量在财务上分享因胜诉带来的股东收益。

注意: 股东代表诉讼解决了过去在公司权益保护方面的主体的缺位问题

股东在公司新增资本或发行新股时在同等条件下有认缴优先权,有限公司股东还享有对其他股东转让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全名为临时股东会的提议召集权

在非股东会的定期召集时间,但是又有特别情况时为了能够更大程度的扩大公司利益和实现股东利益,若符合一定条件时股东可以提议召集临时股东会。

注意:有限公司层面主要体现為“单独股东权”在股份有限公司层面主要体现为“少数股东权”,以维护小股东利益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二、按時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三、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嘚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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