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分之五不算高最高的是萬分之三十,最低的是万分之二
我国现行的证券交易佣金制度,所依据的是2002年5月1日起执行的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计委、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发布的《关于调整证券交易佣金收取标准的通知》该通知的第一条明确规定 “A股、B股、证券投资基金的交易佣金实荇最高上限向下浮动制度,证券公司 佣金向客户收取的佣金(包括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所手续费等)不得高于证券交易金额嘚3‰也不得低于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所手续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