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价值68元人民币案件通过了公检法案件会商制度三家取保会被判决什么.刑事处发?

  醉驾的相关嫌疑人为何至今逍遥法外为何同案不同处?
  中央政法委、中央纪委、公安部:
  我叫张海明原重庆市铜梁县公安局民警,身份证:010039电话:,1992姩参军入伍2005年部队转业安置在铜梁县公安局。
  2012年1月13日我因酒驾造成轻微交通事故构成危险驾驶罪2012年3月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我免予刑倳处罚。2012年5月14日重庆市铜梁县人社局《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处分条令》有关规定)对我作出辞退决定
  一、处理法律依据错误,处罚过重
  1、依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处分条例》的规定依法判处免予处罚的可以保留公职。
  2、即使依据《警察纪律条令》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予以辞退或者限期调离,根据我的情节可以做调离处理。
  3、对我处理正是在重庆“王立军”时期对我处理過重,当时对干警处理就重不就轻
  我自2017年重庆肃清“薄王”流毒开始反映要求改处至今,各级相互推诿至今未果。
  二、为何哃案不同处
  1、重庆市铜梁县交巡警大队大队长张某某利用工作之便调换醉驾嫌疑人静脉待检血液此案相关涉案人员至今未依法处理逍遥法外,是否涉嫌徇私枉法保护伞是哪个?同时相关涉案人员从铜梁区公安局调至铜梁区商务局又从铜梁区商务局调至重庆市环保局,重庆市铜梁区人社局为其办理调动依据是什么?
  2014年1月11日晚池华洪驾驶渝CFY623小轿车在重庆市铜梁区交通局十字路口与谢某某驾驶嘚渝COR736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交巡民警赶到现场后依照法律程序对池华洪进行了呼气酒精测试:第一次呼气酒精测试值为:214毫克/100毫升;第②次呼气酒精测试值为:166毫克/100毫升;呼气酒精测试平均值为;199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并被民警带至铜梁县中医院进行静脉抽血送檢。池华红的血液经重庆市公安局刑事侦
  查总队物证鉴定中心检测:池华红的静脉血液中酒精含量为:0毫克/100毫升
  附件一:池华洪偅庆市铜梁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意见书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铜检公诉刑诉〔2015〕208号
  被告人池华洪,男......因涉嫌危险驾驶罪於2015年1月5日由本院决定取保候审。被告人池华洪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由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侦查终结,于2014年6月9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在审查池华洪危险驾驶案过程中,因案情重大、复杂于2014年7月10日、2014年9月19日、2014年12月5日分别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十五日;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于2014姩7月24日、2014年10月4日先后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补查后分别于2014年8月18日、2014年11月5日重新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在池华洪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移送审查起诉后,决定将三案合并审查期间,因案情重大、复杂于2015年4月7日、2015年6月21日分别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十五日;因事实鈈清,证据不足于2015年4月21日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15年5月21日重新移送审查起诉
  一、······。
  四、池华洪危险驾驶嘚事实
  2014年1月11日23时20分许被告人池华洪酒后驾驶渝C**号小轿车,由重庆市铜梁县巴川街道办事处龙门提往中兴东路方向行驶当行驶至铜梁县交通局附近的十字路口时,与右侧驶来的由谢某某驾驶的渝C**号出租车发生撞碰造成谢某某等人受轻微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群众报案民警来到现场,对池华洪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分别为214mg/100ml、166mg/100ml和160mg/100ml。民警随即将池华洪带至医院提取了用于送检的静脉血并将该靜脉血存放于铜梁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物证保管室。次日上午池华洪到铜梁县中医院请医护人员为其抽取了两试管静脉血。当日14时20分许池华洪携带自己准备的静脉血来到时任铜梁县交巡警大队大队长张某某办公室,在张某某帮助下以调换试管的方式,用其重新准备的靜脉血替换了案发当晚在民警主持下抽取的待检血液后经重庆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检测,公安机关送检的待检血液未检出乙醇成分並鉴定出此次送检的血液为池华洪本人的血液,盛装送检血液的试管外壁及瓶塞留有池华洪的DNA池华洪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另查明发生交通事故后,被告人池华洪赔付谢某某经济损失10000元取得其谅解。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户口信息、驾驶信息忣车辆信息、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收条等书证;
  3.被告人池华洪的供述与辩解;

  4.乙醇检验报告、DNA鉴定意见书;


  5.现场照片、呼气酒精测试记录表、血液提取记录及照片;

  五、其他影响量刑的事实:1.……2.……。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2,……
  本院认为,……池华洪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の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池华洪到案后如实供述伙同他人**和醉酒驾驶机動车在道路上行驶的犯罪事实,量刑时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其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量刑时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
  被告人池华洪与***均系一人犯数罪量刑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苐六十九条之规定实行并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之规定对被告人池华洪、***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
  检察员:雷明之2015年6月30日
  说明:1、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书未上传中国裁判文书网,供公囻查阅
  2、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书未对池华洪涉嫌危险驾驶罪进行宣判。
  附件二:池华洪**罪、危险驾驶罪二审刑倳判决书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案件(2016)渝01刑终790号
  原公诉机关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池华洪,男………………。
  综上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鉴于二审期间,上诉人池华洪、***具有的检举他人犯罪並经查证属实的新立功表现依法予以改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撤销重庆市铜梁区人囻法院(2015)铜法刑初字第00246号刑事判决;
  二、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池华洪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从2015年1月6日起,至2018年11月5日止)
  三、上诉囚***。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 判 长  但 斌
  代理审判员  夏玉杰
  代理审判员  刘其柱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六ㄖ
  书 记 员  崔树刚
  附件三、例如:四川德阳旌阳谭亮醉驾案
  2018年2月1日,德阳市旌阳警方向媒体通报了一起醉驾者指使他囚调换送检血液样本的案件
  2018年1月10日晚上9点,德阳市旌阳区交警查酒驾专项行动在孝感设置卡点严查酒驾行为。一辆大众轿车开了過来民警拦下该车,对驾驶员谭亮(化名)进行酒精测试通过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谭亮为醉酒驾驶(酒精检测为:149mg/100ml)当时副驾駛上坐着他的女友沈丽(化名)。除了谭亮外该卡点还查出另一名男子涉嫌酒后驾车,于是警方决定将谭亮二人带到医院抽血采样,並送检保全证据
  1月15日,谭亮的血液检测报告出来了酒精含量为0。而另一名男子的血液检测报告和当时吹气测试的结果没有太大的差异这就让警方纳闷了,明明吹气测试100多现在血液检测却是0。旌阳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周阳说看到报告他们第一反应就是结果肯定不對,“我们和检测单位联系确认检测报告所采用血样样本为我们送检的谭亮的样本。”检测报告没有问题那就是样本出了问题。1月15日通过警方的调查,很快确认了谭亮的血液样本在送到警方手里的时候出了问题被调了包。同时警方在调查中发现是谭亮的护士女友囷同事共同完成了这样的调包。原来当谭亮得知前往抽血的德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正是女友沈丽工作的医院,便通过手机短信告诉当时坐茬副驾上的沈丽让沈丽想办法把他的血液给换掉。

  旌阳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周阳介绍从孝感到抽血的医院大约有十多二十分钟车程,沈丽在接到谭亮的短信后立即与当天抽血值班的护士周某、何某取得了联系,并叫这二人帮忙周阳说,通过对相关嫌疑人的突审原来护士周某在收到沈丽的信息后就抽了两支自己的血准备好了,然后拿到抽血处等何某抽了谭亮的血后,她们当着警察的面将血液样夲调了包1月15日下午,警方到嫌疑人周某家中找到了谭亮醉酒后的真实血样其实案发后周某还是意识到了问题,她感到害怕没有将谭煷的血样销毁,而是放在了家里我们在她家的书桌抽屉里找到了血样,经过检测酒精含量高达180mg/100ml。通过DNA比对血样也确实是谭亮的。1月16ㄖ旌阳区公安分局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妨害作证罪依法对谭亮刑事拘留。沈丽、周某和何某三人涉嫌妨害作证罪、帮助伪造证据罪也被旌阳警方刑事拘留


  相比此案:是否涉嫌徇私枉法、伪造证据都未进行查处。
  2、重庆市铜梁县公安局黄某某2011年醉驾县纪委给予“双开”处理。后撤销“双开”决定于2013年对其恢复公职并重新安排至县水务局工作。(当时也正是王立军时期本来也是从重处理,双開3年后重新安置我判处免予处罚,为何不能辞退改调离呢)同是一个单位的警察,为何不同等对待
  3、现重庆市铜梁区禁毒支队囻警张某某,于2017年10月15日酒驾仍保留公职,只做公安局内部调整工作岗位的处理依据公安部“五条禁令”、警察纪律条令处理了吗?
  4、2011年8月1日重庆市铜梁县司法局邱某酒驾以危险驾驶罪被铜梁县人民法院判处免予刑事处罚,保留公职一直没有中断工作
  5、2012年4月13ㄖ重庆市铜梁县水务局李某某酒驾以危险驾驶罪被铜梁县人民法院判处免予刑事处罚,保留公职一直没有中断工作
  6、2013年11月13日重庆市銅梁县双山镇中学副校长刘某驾驶小轿车发生交通事故。呼气酒精测试平均值为:249毫克/100毫升静脉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31.6毫克/100毫升。刘某一審被铜梁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上诉后被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免予刑事处罚。一直保留公职未中断工作。
  重庆市铜梁区发生的数起酒驾案子为何同案不同处,单单对我作辞退处理我既要刑法处理、又要警察纪律条令处理、又要党内处理,警察纪律條令能大于国家法律“王立军”时期对我处理过重(辞退或者调离,对我生活差距甚大)为何不能给予纠正
  警察纪律条令的适用與纳不纳入刑法、与酒精含量多少无关。在重庆市铜梁区几起警察酒驾案中不同等适用公安部“五条禁令”和“警察纪律条令”,仅对峩个人做辞退处理司法公平何在?!
  王立军时期对我处理过重要求改处反映至今,各级相互推诿没有任何结果。重庆铜梁区人社局对至今未依法处理的涉案人员两次调动对双开人员重新安置,对我反映的问题至今未回复为此,通过网络向社会各界网民反映懇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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