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P2P金融备案办将如何接手P2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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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个月整改后 地方金融办如何接手P2P监管
来源:经济观察报
作者:胡群
摘要:P2P监管细则不仅将考验平台运营者,也将重构监管与银行等周边生态系统。
考验办监管智慧
《办法》规定P2P平台具体的监管机构包括: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管理办公室、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其中银监会负责制定统一的业务规则和监管规则,督促和指导地方人民政府金融监管工作;而省级人民政府对机构实施监管,承担相应的风险处置责任,并加强对的引导和规范,防范和化解地方。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为P2P平台信息披露报送部门,对P2P中可能涉及的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进行监测。 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副院长黄益平表示,这个不发牌照、不设门槛、不做监管的框架,第一是对P2P平台只能做信息中介的定位。问题是绝大部分中国的P2P平台都不是单纯的信息中介,这显然与我国目前系统不发达、诚信缺失的大环境有关。在P2P平台上融资的主体与正规的资本市场存在较大差别,也是以个体为主。在这种情况下,指望融、投双方仅仅依靠平台提供的一些信息降低并完成金融交易,难度很大。 黄益平认为,绝大多数平台也许很难在给定的18个月的期限内完成转型。因此,期限过后监管部门就可能面临一个两难的问题:要么把大部分平台清理掉,要么默许很多平台违法者违规经营,直到司法介入。由地方金融办负责的属地管理模式。这个模式与小贷公司的管理模式十分类似,但P2P与小贷业务存在较大差别。首先,小贷公司的业务基本不跨区域,而P2P业务跨区域却很普遍。第二,的主要资金来源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而P2P平台的资金大多来自个体者,他们判断、自担风险的能力要弱许多。虽然一般认为P2P业务规模还比较小,不致造成,但互联网平台和个体投资者的介入也许意味着风险的扩散会更快、更广。事实上,一些地方政府的金融办并不具备金融监管的能力。《办法》第14条对条件做了明确画像:参与网络借贷的出借人,应当拥有经历并熟悉互联网。而在实际中,由于当前绝大部分平台在线下开展业务,已吸引相当部分的50岁以上不熟悉互联网的人参与。的数据显示,2015年数实现快速增长,其中,50岁以上老年人投资人数占比是19.2%,环比增长1222%。“不能一概而论,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需求的释放,中老年人对互联网并不陌生,只是在非保本一事上,还有纠结。我们观察和接手的案件中,平台倒闭或停滞阶段,非理性维权的朋友有之。监管机关提出“要求”是正当的。”互联网金融观察人士肖飒表示,以往有线下团队的网贷平台还是采取旧有财富公司的模式,到商场、超市、停车场等地拉客源,几乎是站在中国大妈奔波在“菜篮子”和“大孙子”的必经之地进行宣售。《办法》第16条提出除信用信息采集、核实、、抵质押管理等风险管理及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明确的部分必要经营环节外,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在互联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及其他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开展业务。这就限制了网贷平台的物理网点,使得大妈、大叔购买网贷产品、赎回资金的渠道变窄。 考验银行能否与时俱进
《办法》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出借人与的机构”,并规定了资金存管机构的责任,负责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资金账户开立、使用的管理和监管,资金的存管、划付、核算和监督,但资金存管机构“不承担融资项目及借贷交易信息真实性的实质审核责任。”资金存管机构还需要定期向相关部门报送数据信息。“央行发布了‘非银行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独自的资格和市场没有了,但可以提供支付通道服务。”易宝集团旗下懒猫公司CEO许现良说。 据网贷之家调查,目前至少有25家银行布局,超过70家P2P网贷平台与银行(不含前期谈判、协议签订中),占比不足3%。不过,正式完成银行存/托管系统对接的P2P平台,目前仍寥寥无几,其中包括、、等少数平台,其系统已正式上线。P2P网贷平台与银行对接存管合作压力较大。 许现良认为,在征求意见稿正式发布后留了18个月的时间让平台自己改造,同时也给银行留了足够的时间去准备和完善系统。在此过程中,监管层一方面是要依靠银行的强势来规范该行业,一方面国家还是鼓励该行业的发展,这个态度没有变。但是该行业要健康可持续发展的两点诉求没有变,一是对存管系统及运营服务的及时高质量的需求没有变,行业不会停下来等着;二是对支付系统的稳定性及便利性的需求没有变,即不想绑定一家支付公司,那么基于这两点诉求和痛点,将会促生一批第三方(非第三方支付)的诞生,如恒生等为银行提供系统服务的厂家、以及目前“第四方支付”公司(实质仍为系统服务,自己不碰触资金),或一些新的兼具银行及互联网思维的可提供两项优质服务的第三方新生力量。“尽管在目前的市场中,能做到真正直连的寥寥无几,但行业主流观点认为,银行资金存管是保障客户资金安全做到平台自有资金与客户投资资金完全分离的最有效手段。”积木盒子方面称。 不管怎样,监管的态度已在悄然变化。2015年,在北京、深圳等多地,公安部门已对部分平台进行摸底调查,甚至进入侦查阶段,但仍只是个别现象,2016年及以后,这一现象有望常态化。 据悉,近日重庆金融办公室发布了《》,这是继监管细则出台后的首个地方网贷监管政策。重庆地方版的政策强调了开展个体网络借贷业务的机构要严格执行“十不准”的规定。对P2P运营起到了进一步的规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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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p2p平台金融办备案简单吗?板凳理财来回答:一、P2P网贷平台需先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并在经营范围中明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等相关内容。二、P2P网贷平台在完成工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后10个工作日内向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提出备案登记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要求提交的资料有平台基本信息、股东或出资人名册及其出资额、股东结构、经营发展战略、合规经营承诺书、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信息资料、分支结构名册及其所在地、平台官方网址及APP名称、地方金融办要求提交其他文件资料等九项。三、地方金融监管部门采用多方数据对比、网上核验、实体认证、现场勘查、高管约谈等方式进行审核,并在文件材料齐备、形式合规的情况下,办理备案登记,并向申请备案登记的P2P网贷平台出具备案登记证明文件,具体时限由地方金融办根据情况具体规定,但不超过4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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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银监会会同工信部、公安部、国家网信办等部门研究起草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正式发布,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规定P2P平台具体的监管机构包括: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管理办公室、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其中银监会负责制定统一的业务规则和监管规则,督促和指导地方人民政府金融监管工作;而省级人民政府对机构实施监管,承担相应的风险处置责任,并加强对民间借贷的引导和规范,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为P2P平台信息披露报送部门,对P2P平台活动中可能涉及的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进行监测。一时间地方金融办将如何接手P2P监管成为业界最为热门的讨论话题。然而地方金融办在业界人讨论未出结果时就已经走出了行业监管的第一步,暂停了新增互联网金融平台的注册登记。先后有:
日,经证券时报记者向业内人士核实,自日起,深圳市暂停新增互联网金融企业名称及经营范围的商事登记注册,短期内恐怕难重启,而现存P2P平台等互联网金融平台预计不会受重大影响。
日,澎湃新闻报道称,从日起,上海市工商局就已暂停互联网金融公司的注册。只要是经营范围里有“金融”、“外包”等字眼,都无法得到批准。
日,网上传出消息,北京市从1月9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暂停投资类企业的登记注册。于日,中国经济网记者从北京市工商局了解证实,近日网上流传的北京暂停暂停投资类企业登记注册属实,且该《通知》主要针对当前P2P、非法集资等乱象,只是短期措施。
在业内人士看来,上述三地监管部门暂停P2P企业注册登记一方面是在为备案制做准备,另一方面也是在梳理现存风险。其实不难看出,在地方监管准则出台之前,扎紧口袋暂停P2P企业注册登记属稳妥之举,也是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接手P2P监管工作的第一步。下一步,对已经注册的P2P企业进行排查整顿才是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监管工作的重点。
然而,对于《办法》所规定的内容而言,多位从业者及观察人士向经济观察报表示,绝大多数平台也许很难在给定的18个月的期限内完成转型。2016年对于P2P机构而言,将注定很艰难,但更艰难的可能在18个月后的2017年。
据网贷之家统计数据显示,至2015年12月底,网贷行业运营平台达到了2595家,相比2014年底增长了1020家,全年网贷成交量达到了9823.04亿元,相比 2014年增长288.57%。按目前增长态势,预计2016年全年网贷成交量或超过3万亿元,但是随着监管细则征求意见稿落地,2016年全年网贷成交量将存在一定变数。“由于进入门槛低、监管机制不完善,P2P在高速发展的过程中也难免鱼龙混杂、泥沙俱下,不少挂名普惠金融、挂名网贷旗号的民间金融机构不断出现,一些平台名义上宣扬拥有优质的资产,撮合借贷双方直接交易、帮助缓解小微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实际上却是搞监管套利,做着非法集资的事。”玖富高级副总裁兼首席战略官林彦军称。《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指出,网贷行业形成以来由于监管政策和体制缺失、业务边界模糊、经营规则不健全等,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风险隐患:一是缺乏必要的风控,不少网贷机构经营管理能力不足,时有经营者卷款、“跑路”等事件发生,严重影响市场参与者信心和行业声誉,且不少网贷机构网络信息系统脆弱,易受黑客等攻击,存在客户资金、信息被盗用的安全隐患;二是缺乏必要的规则,不少网贷机构为客户借贷提供隐性担保,由信息中介异化为信用中介,设立资金池、挪用客户资金,存在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隐患,影响金融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三是缺乏必要的监管,不少网贷机构游走于合法与非法之间,借用网络概念“包装”,涉嫌虚假宣传和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活动,损害社会公众利益;四是缺乏健全的外部环境,网贷行业有关信用体系建设和消费者保护机制等不健全,成为行业健康发展越来越明显的障碍。而据数据统计,2015年全年问题平台达到896家,是2014年的3.26倍。问题平台层出不穷,而由于平台信息披露不清晰,甚至连不良贷款率都没有准确口径及大致数。缺乏行业及机构准确数据,势必难以准确把控风险,因此银监会要求网贷平台及时披露相关财务数据。“监管细则对P2P为‘信息中介’这一定义已明确,如果严格执行的话,可能导致一大部分平台在明年就经营不下去。”网贷之家创始人徐红伟表示,信息中介定位,对平台的互联网运营能力要求非常高。在当前2000多家正常运营平台中,处于100名或200名以后的很多平台互联网运营能力不太行。这将导致2016年一大部分平台,不堪运营成本,加之线上资金获取的成本较高,而被迫合并或关门。
黄益平认为,绝大多数平台也许很难在给定的18个月的期限内完成转型。因此,期限过后监管部门就可能面临一个两难的问题:要么把大部分平台清理掉,要么默许很多平台违法者违规经营,直到司法介入。由地方金融办负责的属地管理模式。这个模式与小贷公司的管理模式十分类似,但P2P与小贷业务存在较大差别。首先,小贷公司的业务基本不跨区域,而P2P业务跨区域却很普遍。第二,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而P2P平台的资金大多来自个体投资者,他们判断、自担风险的能力要弱许多。虽然一般认为P2P业务规模还比较小,不致造成系统性风险,但互联网平台和个体投资者的介入也许意味着风险的扩散会更快、更广。事实上,一些地方政府的金融办并不具备金融监管的能力。《办法》第14条对出借人条件做了明确画像:参与网络借贷的出借人,应当拥有非保本类金融产品投资的经历并熟悉互联网。而在实际中,由于当前绝大部分平台在线下开展业务,已吸引相当部分的50岁以上不熟悉互联网的人参与。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理财需求的释放,中老年人对互联网并不陌生,只是在非保本一事上,还有纠结。我们观察和接手的案件中,平台倒闭或停滞阶段,非理性维权的朋友有之。监管机关提出金融消费者“适当性要求”是正当的。”互联网金融观察人士肖飒表示,以往有线下团队的网贷平台还是采取旧有财富公司的模式,到商场、超市、停车场等地拉客源,几乎是站在中国大妈奔波在“菜篮子”和“大孙子”的必经之地进行宣传销售。《办法》第16条提出除信用信息采集、核实、贷后跟踪、抵质押管理等风险管理及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明确的部分必要经营环节外,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在互联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及其他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开展业务。这就限制了网贷平台的物理网点,使得大妈、大叔购买网贷产品、赎回资金的渠道变窄。
但不管怎样,监管的态度已在悄然变化。2015年,在北京、深圳等多地,公安部门已对部分平台进行摸底调查,甚至进入侦查阶段,但仍只是个别现象,2016年及以后,这一现象有望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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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备案首破冰:厦门金融办公示5家拟备案平台,京东在列
澎湃新闻记者 周炎炎
20:03 来源:澎湃新闻
许久没有消息的P2P备案突然有了新动静。11月16日,厦门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在其官网发布《关于网贷机构备案公示的通知》,通知中公示了5家拟备案企业,其中刚成立一个多月的京东旭航(厦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有限公司在列,其法人代表为此前变更为京东旗下多家关联公司法人代表的张雱。厦门金融办官网公示如果这5家公司顺利备案,那将成为全国前5家在地方金融办备案登记的P2P网贷。公开的拟备案企业分别是厦门融信普惠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有限公司(农金宝互金)、爱日进(厦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日日进)、厦门乾方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乾方位)、厦门易汇利金融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易利贷)、京东旭航(厦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有限公司(下文简称“京东旭航”)。这个文件中令人惊诧的是,京东也要涉足P2P业务了。京东旭航成立于日,注册资本5000万,是京东金融的全资子公司,其法人代表是去年代替刘强东成为旗下52家关联公司法人代表或执行董事的、出生于1989年的刘强东助理张雱。京东要做网贷了?京东给了澎湃新闻一个肯定的回答。京东金融方面回复称,京东做网贷是在防控风险的前提下,提供高效的信息服务,给投资人提供更多资产选择,满足出借人多样化投资需求,满足借款人的灵活的融资需求。京东金融称,此前,网贷行业比较混乱,企业资质良莠不齐。随着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的不断深入,网贷行业 “1+3”的监管框架基本形成,政策趋于明朗,网络借贷行业将进入规范发展阶段。京东金融的网络借贷平台此时获得备案,意味着在业务合规性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未来也将在完全合规的前提下开展业务。至于目前产品进展,京东金融称仍在做各项系统的市场测试及上线准备,待产品评估和测试完成后开始上线运行。网贷之家研究院院长于百程对澎湃新闻表示,京东的生态里有很多企业和个人,融资和投资需求市场很大,这些投融资业务可以用网络小贷等牌照做,也可以用网贷平台的方式做,“网贷平台因为是信息中介,不受资本金限制,想象空间更大。在网贷监管政策明朗后,京东金融即首批申请网贷备案,也正说明其对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的认可。”至于京东为何选择厦门而不是北京备案,京东回应称,今年2月,厦门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印发了全国首个网贷备案登记管理办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从备案登记流程上,厦门有政策优势。京东金融符合厦门《暂行办法》要求,率先申请。此外,京东还称,厦门市金融办和第三方存证机构共同建设了厦门市金融风险防控预警平台。该平台通过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企业不可信指数、特征性指数、资金流指数、收益率指数、投诉率指数等指标进行实时评估,确认企业是否存在风险隐患。京东金融积极拥抱合规,愿意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和社会的监督。厦门在备案登记的节奏上快于北上广深四地。去年11月28日,银监会联合工信部、工商局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备案登记管理指引》,《指引》中第三条规定,新设立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在依法完成工商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应当于10个工作日内向工商登记注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申请备案登记。今年以来,广东、北京、上海等地均下发了网贷平台备案征求意见稿。在今年2月,厦门在全国率先发布《厦门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在4月份又公布了《厦门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法律意见书指引》和《厦门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专项审计报告指引》,11月发布《关于厦门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于百程表示,从整个监管体系上,厦门比较领先且相对完整,这次备案公示也走在了全国前列。于百程表示,厦门这5家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是全国首批进行金融办备案公示的平台,这意味着网贷行业正式进入了备案阶段。5家平台中,其中有4家为有存续业务的平台,京东旭航为今年9月27日才设立的公司。于百程称,按照政策要求,已经公示的平台是完成整改、符合当地监管条件的平台,目前来看,4家存续平台的规模都比较小,都属于民营背景,是否能最终完成备案,还需等待公示期结束才能定。在厦门公布备案名单之前,广西曾经发生过一次“备案乌龙”。今年8月18日,广西贵港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官网称,根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的通知》(银监办发[号)要求,经金融办审核,同意对广西臻信互联网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下称“臻信”)、广西雅庭集团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下称“雅庭”)予以备案。然而当天,贵港市金融办又发表声明,撤销两家P2P备案,称备案不符合申请条件,属于无效备案,原因则是“原负责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的同志已休病假,新接手的同志不熟悉相关政策和法规,错误地给两家公司出具了予以备案的通知。”
责任编辑:郑景昕澎湃新闻报料:9 &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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