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系统维护技术服务合同及维护如何计算税金

医院医疗设备维修室实行二级核算的实践
1二级核算的宗旨和内涵 维修室二级核算是将过去为临床医技科室无偿提供的维修服务变为有偿服务,亦即以货币为统一的计量单位,根据省物价局、省卫生厅颁布的医疗设备维修收费标准(并参照行业收费标准),综合计算维护、修理及与之相关的维修成本,向被服务的科室收取相应的费用;而后扣除维修室的各项成本(水、电费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消耗品支出、人员工资及各项补贴),在纯利润中按和医院确定的比例进行分成。每个维修人员的个人收人则与其完成任务、维修产值、遵章守纪、服务态度及工作质量(包括维修时限)等指标挂钩,干得好的,收人则高;干得不好的,收人则低。二级核算使维修室及全体维修人员的责、权、利得到了统一,经济杠杆的作用使为临床服务的宗旨的实现得到了更好的保证。2实现二级核算必须掌握的原则 维修室二级核算方案应与院经管办负责人商定后形成合同,经院经管办负责人和维修室负责人双方签字后生效。为了防止重修理轻维护、修理质量不好、收费不合理、工作量和产值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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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科学技术水平的不断发展与进步 ,医疗设备的科技含量也越业越高 ,医疗设备的智能化、自动化程度也越来越高。然而 ,从事医疗器械维修工作的人却相对滞后了。面对着这些先进的医疗产生的故障 ,他们大多是束手无策。当然 ,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笔者从事医疗器械维修工作多年 ,本文从一个维修人员角度谈谈目前医院中维修人员的现状及其管理。1 现状长期以来 ,在我国的各级医院中都普遍存在重医轻工的现象。医院只追求装备的质量和档次 ,忽视了对设备的管理和维修。维修人员的学习、进修、培训不能保障。医疗设备不断发展 ,然而 ,从事医疗设备维修人员的再教育跟不上 ,他们所掌握的知识已显陈旧。对维修人员的管理简单 ,外行管理内行不管是器械科还是药械科 ,科主任大多为药师出身。而造成这种现象的后果是可想而知的。首先 ,在医疗器械的采购、论证、考查、管理等方面存在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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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医疗仪器的电子化、自动化程度越来越高,其种类也越来越多,它已成为医院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保证医院顺利开展医疗、教学、科研的重要物质基础和必不可少的现代化工具。它涉及知识甚广,技术复杂,维修难度大。如不加强维修管理,很容易造成严重损失。为了更好地使用好维护好这些仪器设备,加强管理尤为重要。下面谈谈我院加强设备维修管理的几点做法:一、引进人才,培养人才。人才是一个单位的宝贵财富,只有人才队伍建设好了,事业才能兴旺发达。在院党委和政治部的关心和大力支持下,我们从88年开始,先后从解放军总后医专、浙江大学、合肥工业大学、首都医科大学、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等高等院校引进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大学毕业生9名。这些大学毕业生到科里后,一是老同志作好传、帮、带;二是给他们压担子,大胆使用,使他们很快担负起维修工作重任。对没有学历的同志,注重培养,给予智力投资,给以多种形式的学习机会。目前已有5名同志参加了大专函授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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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管理法,作为一种简便、实用、科学而有效的管理方法,被广泛应用于现代经济管理和物资管理中。这种管理方法的核心是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按照物质价值效用,重要程度,影响结果进行分类管理,达到突出重点,事半功倍的效果。近几年,我院把ABC管理法融会贯通于医疗设备维修保障中,维修中讲质量、讲技术、讲效率、讲效益,较好地保证了设备的完好率和修复率,提高了设备的利用率和综合效益。一、医疗设备分类对医疗设备进行科学分类,是运用ABC管理法进行设备维修保障的基础的前提。我院现有千元以上医疗设备1321台,根据设备价值、精密度,在医、教、研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创造经济效益的情况,划分为ABC三类。A类:一般单价在8万以上,为非常重要设备:B类:一般单价在1万元以上,为重要设备;C类:一般单价在1000元以上,为非重要设备,ABC分类见表1。表1 医院医疗设备ABC分类表分类数量占总数量(%)金额占总金额(%)A437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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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医疗事业迅速发展 ,先进的医疗仪器设备就成了现代化医院的重要标志。面对大量先进、复杂的医疗设备 ,日常维修工作必须拥有高科技人才、高科技维修工具和高科技维修手段 ,才能在重要的挑战中立于不败之地。一、当前维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医疗设备种类、型号繁多 ,是先进科学技术的结晶 ,涉及学科多众多 ,如生物、光学、电学、声学、机械、激光、超声、射线、计算机、自动控制等 ,而且发展日新月异 ,设备更新不断加快。因此 ,要求维修人员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广泛的知识面。要维修一台设备 ,必须掌握其原理、结构 ,面对众多的设备 ,往往使维修人员感到力不从心 ,一旦设备坏了 ,也只是临时抱佛脚。同时许多精密仪器的维修 ,需要具有较好的测试仪器、工具设备和有关技术资料 ,而很多医院对设备科不如临床科室重视 ,许多必须的设备无法购买 ,使维修人员只具有一些简单的技术资料 ,如图纸、维修手册等 ,使维修人员只能做一些日常的维护工作和简单的维修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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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cytec 2 0 0 0iCT机在一次大修中 ,发现油箱损坏需要更换。因过分相信从某公司购进的新油箱 ,进行直接替换 ,在作kV和mA调整的过程中 ,导致Powercont板损坏 ,直接经济损失 2万余元。在多方检查未发现问题的情况下 ,采用分隔法对油箱上各反馈环节 (PBLEEDR)分别断开检查 ,结果证明故障仍在油箱内部 ,于是拆开检查 ,发现内部高压绝缘油已经脏污 ,从油中提出高压部件观察 ,发现一高压线包连线端子根本就没接 ,而是搭在PcwAS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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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国外支付技术费如何计算代扣代缴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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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准备向国外公司支付8万欧元的技术费,由于国外技术人员未进入境内进行工作,属于未构成常设机构,所以免所得税,只扣增值税,请问如何计算吗呢
代扣缴增值税如何申报
本帖最后由 sushun 于
17:00 编辑
应该是特许权使用费要代扣代缴所得税的。
本帖最后由 monicazhao 于
16:53 编辑
个人有点疑惑:企业所得税是不是也要交?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就此笔特许权使用费,是不是应该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预提所得税?
财税[2013]37号第十七条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就你的案例中,税率应该为6%。
此外,对外付汇已经发生变化,改为备案制,具体可见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
首先确定税费由谁承担。
如国外公司承担,直接计算增值税、城建及附加即可,增值税:8*汇率/1.06*6%,城建及附加:增值税*(7%+3%+2%),汇出金额:8*汇率-增值税-城建及附加。
如境内企业承担税费,增值税:8*汇率/(1-6%*(7%+3%+2%))*6%,城建及附加:增值税*(7%+3%+2%),汇出金额:8*汇率。
应该是特许权使用费要代扣代缴所得税的。
享受优惠的技术转让主体是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即技术转让的接受方不论是什么身份都不能享受优惠的。案例中涉及对外支付,那么应该为技术接受方,境外的企业才是技术转让方。由于其为非居民企业,不应享受针对居民企业的税收优惠。
我没看清楚,不过代扣代缴所得税是肯定的,还要代扣代缴增值税和附加税。
不好意思 可能是我没有描述清楚 其实这个费用就是SAP(ERP)的咨询费用,说白了就是他们指导我们如何使用等等。。。
谢谢各位老师的细心解答,非得有用
首先确定税费由谁承担。
如国外公司承担,直接计算增值税、城建及附加即可,增值税:8*汇率/1.06*6%,城建 ...
好全啊,含税的与不含税的。。。
咨询服务费~所得税来讲~属于境外劳务就是没有派人过来~不可能按照10去代扣代缴~那个只有消极所得才能源泉扣缴的!销售货物提供劳务属于积极所得~主动经营的~这种看是否有常设机构~没人过来~肯定不可能常设了~所得税不用交!二是增值税~这个属于营该增业务~增值税属地原则~对方既然提供咨询服务~而且服务标的在cap在境内~属于境内发生劳务~符合流转税境内标准~征税~百分之六
这里强调几个概念~劳务发生地的概念~所得税与增值税不一样~所得税是真正劳务发生的点~说白了就是提供劳务的人在那里发生的~增值税的劳务发生地看标的物在那里~你比如咨询~服务标的是软件在境内~虽然没人过来~也是境内劳务~那么就可以征税!所得税主要是两种~如果股息特权等费用~扣脚10~如果是销售货物提供劳务呢~要看是否构成成机构场所~人家人都没来~肯定没有机构场所
其实~以前我研究过这个代扣代缴问题~跟复杂的~不是一两句话说得清楚的!其实~你不要去研究那些条纹~上面有位大哥貌似引用了几个条纹~其实~说句不爱听的你只知道一不知道二!我把自己的新的总结去下!我觉得国际税收这些不要搞太多理论~记得几个达原则~形成几个感性案例然后按照分类总结会好点!比如所得税是属人原则~增值税属地原则!所得税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源泉扣缴的比如利息股息~不要问原因文件规定~二类是常设机构核定收入支出利润税额~比如外国在中国办事处机构场所~还有就是劳务来人超过183调~不要问原因~然后你就对比去做!比如上述咨询劳务~劳务发生地在境外~因为咨询的人在境外远程指导嘛~首先排除源泉扣缴几种模式~然后又不能构成机构场所~不用正~不要去分析文件那个什么所得来源地~你会晕~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了劳务所得来源地按照劳务发生地~你可以说劳务发生在境外不属于境内所得~不征税~但是如果他符合了常设机构呢~按照楼上那位兄弟引用的文件~构成了机构场所后管你境内所得境外所得~通通核定一起缴税~老实说只有源泉扣缴对所得来源地判定有实际意义~机构场所无论境内外所得否征税~有啥区分意义~而且看官会头晕的!而是增值税~属地原则~只要劳务在境内九转~不要管是谁提供的~提供人不重要~接受人不重要~比如一个劳务境外提供~境外接受~但是劳务发生在境内~照样征收~所以他主要看你是否在境内这个标注~咨询比较特殊~如果抽象看感觉好劳务在境外发生~其实~增值税判定劳务弟看服务标的对象在哪里?咨询服务标的体香是软件系统~境内劳务~扣脚增值税!所以你就形成音响~积累案例~这样就懂了!不要千万去研究那些死扣条款~那是个专家做得~你我很难彻底搞懂~我研究几年了~汇报下心得
我税灵~税务会计事业沉浮若许年~希望接平台分享心得~无私奉献~同时~看到好多喂专家的文章~心中有所不忿~觉得应该澄清一些东西
税灵说得不错,对外支付是否负有纳税义务,尤其是所得税的,首先要有一个定性问题,就是你是属于什么性质的,像一楼所说,有可能被定性为服务费,即劳务收入,也有可能被定性为特许权使用费,这不仅要看你的合同是如何签订的,还要取决于你的主管机关是如何判断的。比如在很多的进口设备的技术服务条款就被认定为特许权使用费,这种情况太常见了,你光看书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太精彩了!
首先确定税费由谁承担。
如国外公司承担,直接计算增值税、城建及附加即可,增值税:8*汇率/1.06*6%,城建 ...
请问如果税费国外公司承担或境内企业承担代扣代缴所得税怎么计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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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任何一个企业而言,财务核算框架都是最基础的事项,其质量的高低影响着管理风险与管理决策。那么,如何建立一套完整的财务核算框架,并有效的予以实施,很多企业都在做符合自己特色的尝试,这是需要一个长期迭代动态调整的过程。本期嘉宾以服务多家企业完善财务核算体系的经历,来梳理出关键步骤、要点、难点及注意事项等,协助企业建立扎实发展的完善财务信息基础。本期活动由元年云快报APP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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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公司都交什么税种?税率是多少?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城建税、土地使用税,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税率为1.2%、营业帐薄、权利: 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房产税、教育费附加; 3、小城市0。 2、如果属于核定征收的,按收入计算缴纳所得税: 1、按增值税计算,适用税率为千分之一,税率为万分之零点五:
注册一家公司之后会面临各种税务问题,医疗器械公司涉及缴纳的税金种类有: 应交所得税=利润总额*所得税税率 4,税率为万分之三、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税率为12%。
(八)土地使用税、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对于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 2、加工承揽合同、个人所得税、许可证照,按件定额贴花五元。 2、税率 (1)在市区的、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五)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不含税收入适用税率表 级数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1 不超过500元的部分 5 0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25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15375 (六)所得税税率: 1、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3%、所得税等。
关于如果公司没有利润生成,需不需要缴税这个问题;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
(三)教育费附加、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一)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7%。 2:查帐征收和核定征收; 5、对记录资金的帐薄,因为利润与所得税有关,如果所得税属于查账征收方式,没有利润不交所得税,但其他税金与利润无关: 1、财产租赁合同: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1:增值税,都应该怎么计算。 计算公式、镇的,税率为5%; (3)不在市区,我们来一一解答; 4、借款合同、县城或镇的。 (二)城建税、所得税税率。 计算公式、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运运输合同,税率为7%。 (七)房产税 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 (2)在县城、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有两种、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 税率为万分之五; 3、购销合同,按“实收资本”和“资金公积”总额的万分之五贴 花; 6: 应交所得税=收入总额*税务核定固定比例*所得税税率 3、如果属于查帐征收的,按利润计算缴纳所得税。
接下来就是名目繁杂的税种以及让人头大的税率.6元至12元。
以上DC趸畅咨询.9元至18元; 4: 按增值税的3%计算。
(四)印花税
采纳率: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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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更好的答案
  纳税人在填写纳税申报表时,对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应按以下要求填报: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抵减金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当本期减征额小于或等于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减征额实际填写;当本期减征额大于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第19栏与第21栏之和填写,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小规模纳税人将抵减金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第11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当本期减征额小于或等于第10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减征额实际填写;当本期减征额大于第10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第10栏填写,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1、购入专用设备、支付技术维护费用时  借: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现金)  2、抵减增值税税额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3、购入的专用设备已申报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借: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
借:管理费用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应纳税额减征额)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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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计算增值税?
&&&&&&&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但在实际当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因此,我国也采用国际上的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则。 公式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增值税计算公式:含税销售额/(1+税率)=不含税销售额 不含税销售额×税率=应缴税额 上面说增值税是实行的“价外税”,什么是价外税?也就是价外征税,就是由消费者负担的。比如: 你公司向a公司购进货物100件,金额为10000元,但你公司实际上要付给对方的货款并不是10000元,而是*17%(假设增值税率为17%)=11700元。 为什么只购进的货物价值才10000元,另外还要支付个1700元呢?因为这时,你公司做为消费者就要另外负担1700元的增值税,这就是增值税的价外征收。这1700元增值税对你公司来说就是“进项税”。a公司收了多收了这1700元的增值税款并不归a公司所有,a公司要把1700元增值税上交给国家。所以a公司只是代收代缴而已,并不负担这笔税款。 再比如: 你公司把购进的100件货物加工成甲产品80件,出售给b公司,取得销售额15000元,你公司要向b公司收取的甲产品货款也不只是15000元,而是*17%=17550元,因为b公司这时做为消费者也应该向你公司另外支付2550元的增值税款,这就是你公司的“销项税”。你公司收了这2550元增值税额也并不归你公司所有,你公司也要上交给国家的,所以,2550元的增值税款也不是你公司负担的,你公司也只是代收代缴而已。 如果你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进项税就可以在销项税中抵扣。 你公司购进货物的支付的进项增值税款是1700元,销售甲产品收取的销项增值税是2550元。由于你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进项增值税可以在销项增值税中抵扣,所以,你公司上交给国家增值税款就不是向b公司收取的2550元,而是:0元,所以这850元也b公司在向你公司购甲产品时付给你公司的,通过你公司交给国家。b公司买了你公司的甲产品,再卖给c公司,c公司再卖给d公司...... ,这些过程都是要收取增值税的, 直到卖给最终的消费,也就把增值税转嫁到了最终消费者身上了,所以增值税也是流转税。 如果你是一名会计,从会计分录中也看得出来: 你公司向a公司购进100件货物时,分录: 借:原材料 1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 贷:应付账款——a公司 11700 分录中并没有把收取的1700元做为公司的费用,而是做为“应交税金”,因为你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你公司向b公司销售80件甲产品时,分录: 借:应收账款——b公司 1755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5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550 分录中并没有把向b公司收取的2550元增值税款做为公司的业务收入,而是挂“应交税金”,因为这并不归你公司所有,而是应交给国家的税收。 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 = 2550 - 1700 = 850 元就是要交给国家的税收。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12月25日,财政部下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于日起施行。 实行增值税的优点:第一、有利于贯彻公平税负原则;第二、有利于生产经营结构的合理化;第三、有利于扩大国际贸易往来;第四、有利于国家普遍、及时、稳定地取得财政收入。 -------------------------------------------------------------------------------- 一、增值税的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二、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增值税征收范围包括:1、货物;2、应税劳务;3、进口货物。 三、增值税的税率 增值税税率分为三档:基本税率17%、低税率13%和零税率。 四、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计税依据为其销售额,进口货物的计税依据为规定的组成计税价格。 五、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一般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含锐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 3、进口货物的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十消费税)×税率 六、增值税的纳税申报及纳税地点 增值税纳税申报时间与主管国税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是相联系的。以1个月为一个纳税期的纳税人,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1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纳税人,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次月1至10日申报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增值税固定业户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增值税非固定业户向销售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进口货物应当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七、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初级农业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设备; 6.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的设备; 7.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8.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不含游艇、摩托车、应征消费税的汽车)。 增值税征收范围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和进口货物,提供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这里的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等,不包括不动产。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此外下列行为被视同为销售货物,均要征收增值税。 将货物交由他人代销 代他人销售货物 将货物从一地移送至另一地(同一县市除外) 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对其他单位的投资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或个人消费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在中国,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和营业税的征收范围互不重叠,征收增值税的不再征收营业税,征收营业税的不再征收增值税。但在实际经济活动中存在纳税人兼营或混合经营这两种税的应税行为。   对于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营业税的应税劳务,被视为混合销售行为,如:纳税人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销售货物为增值税征收范围,运输为营业税征收范围。对此的税务处理方法是,对主营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指纳税人年货物销售的营业额占其全部营业额的50%以上),全部视为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而不征收营业税;对非主营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其他纳税人,全部视为营业税应税劳务,而不再征收增值税。   与混合销售行为不同,兼营行为是指纳税人在从事增值税应税行为的同时,还从事营业税应税行为,且这两者之间并无直接的联系和从属关系。对此的税务处理方法是要求纳税人将两者分开核算,分别纳税,如果不能分别核算或者分别核算不准确的,则全部征收增值税。   其他较为特殊的增值税应税范围还包括:货物期货的实物交割、典当业销售死当、非邮政部门生产销售集邮商品(邮政部门生产销售集邮商品缴纳营业税)等等。 ★ 混合销售行为与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的比较: 混合销售行为与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的比,其相同之处是两者既包括销售货物与提供非应税劳务两种行为。不同之处是混合销售行为强调在同一项销售行为(同一业务)中存在两者的混合,即销售货物与提供非应税劳务紧密相连以致混合为一体(如销售空调并负责安装),货物销售款与非应税劳务款同时从同一购买者(客户)那里取得而难以分清;而兼营行为强调的是在同一纳税人的经营活动中存在着两类不同性质的应税项目,他们不是在同一销售行为(同一业务)中发生的,即不同是发生在同一个购买者(客户)身上。因此判断某纳税人的行为究竟是混合销售行为还是兼营行为,主要是看其销售货物行为与提供非应税劳务的行为是否同时发生在同一业务中(即其货物销售与非应税劳务的提供是否同时服务于同一客户),如果是,则为混合销售行为;如果不是,则为兼营行为。正因为混合销售行为与兼营行为的性质不同,故其纳税原则也不相同。前者是以纳税人的'经营主业"为标准划分,就全部销售收入(营业额)只征一种税,或征增值税,或征营业税,而后者是以会计核算为标准,纳税人能够分别核算、准确核算,则分别征税(即销售行为征增值税,非应税劳务行为征营业税);如果不能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则非应税劳务行为也要一并征收增值税。 另外,应特别注意的是,应税劳务与非应税劳务在《增值税暂行条例》与《营业税暂行条例》中的内涵是不相同的。《增值税暂行条例》中的内涵是不同的。《增值税暂行条例》中所称的应税劳务是指应征增值税的劳务,即加工、修理修配两类劳务;其所称非应税劳务是指应按《营业税暂行条例》征收营业税的交通运输、建筑业等七类劳务。而《营业税暂行条例》中所称的应税劳务,即指应征营业税的七类劳务,所称非应税劳务恰恰是指应征增值税的加工、修理修配两类劳务。因此,在增值税法章和营业税法章介绍的混合销售行为与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实际上是《增值税暂行条例》与《营业税暂行条例》从不同的税种角度,对同一问题从不同的视角所做的的实质相同的规定。 ,j纳税义务人   从事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一切单位、个人以及虽不从事增值税应税行为但赋有代扣增值税义务的扣缴义务人都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在1994年之前外资企业缴纳工商统一税,并不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但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税发[号《关于涉外税收实施增值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 》后,从日起外资企业也成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由于增值税实行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的制度,因此对纳税人的会计核算水平要求较高,要求能够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但实际情况是有众多的纳税人达不到这一要求,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将纳税人按其经营规模大小以及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具体划分标准为: 生产型纳税人,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批发、零售等非生产型纳税人,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为180万元人民币。 小规模纳税人   年销售额达不到前述标准的为小规模纳税人,此外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以及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也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在达到标准后经申请被批准后可以成为一般纳税人。   对小规模纳税人实现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其进项税不允许抵扣。 一般纳税人   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达到标准的可以成为一般纳税人,此外对于生产型纳税人如果会计核算健全的,这一标准可以放宽至30万元人民币,但对非生产型商贸企业无论其会计核算健全是否健全均要达到标准才能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另外,由于自1999年起国家强制推广税控加油机,并禁止非税控加油机的生产和销售,所以国家税务总局日发布国税函[号《关于加油站一律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征税的通知》规定从日起将所有从事成品油销售的加油站都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而无论其规模是否达到标准和会计核算是否健全。   已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如无下列行为,即使某一年度的应税销售额达不标准通常也不取消其一般纳税人资格。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有偷、骗、抗税行为; 连续3个月未申报或者连续6个月纳税申报异常且无正当理由; 不按规定保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装置,造成严重后果。   对于刚刚成为一般纳税人的商贸企业(包括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需经过一个纳税辅导期才能成为正式的一般纳税人,辅导期一般不少于6个月。辅导期内税务部门将对其进行较严格的管理,包括:限制每月的专用发票申购数量,如需超额申购的,要按前次巳领购并开具的专用发票销售额,向主管税务机关预缴4%的增值税款等等。   辅导期达到6个月后,税务机关应对其进行全面评审,如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可认定为正式一般纳税人。 纳税评估的结论正常 约谈、实地查验的结果正常 企业申报、缴纳税款正常 企业能够准确核算进项、销项税额,并正确取得和开具专用发票和其它合法的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凡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主管税务机关可延长其纳税辅导期或者取消其一般纳税人资格。 税率、征收率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基本税率、低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一般纳税人销售旧货等也适用征收率。 基本税率   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应税行为,除下述低税、免税等以外,一律适用17%的基本税率,对于烟、酒、奢侈品等特殊货物另通过加征消费税来进行税收负担的调节。 低税率   为减轻某些行业的税收负担,除基本税率以外,另规定了一档13%的低税率,适用低税率的货物有:农业产品;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 不包括农机零部件)农膜;金属和非金属矿采选产品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上述货物,按13%的低税率计征增值税。 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其中商业类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征收率为4%;工业类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征收率为6%,并且均不得抵扣进项税。   另根据财政部财税[2002]29号《关于旧货和旧机动车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自日起,纳税人〔无论其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旧货,一律按4%的征收率计算税额后再减半征收增值税,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征收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售价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计算税额后再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旧机动车经营单位销售旧机动车、摩托车、游艇,按照4%的征收率计算税额后再减半征收增值税。   对于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按国家税务总局日国税发[2002]56号《关于自来水行业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也按6%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但同时对其购进水厂的自来水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可以抵扣。   中外合作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根据国务院日国发(1994)10号《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按5%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减免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了下列8个项目免征增值税: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 避孕药品和用具 古旧图书 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的设备 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另外,未达到起征点的也予以免征增值税,增值税的减免权在国务院,任何地区、部门均无权减免增值税,但各省级国税局可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适用的起征点。     除以上法定免税外,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委又陆续发文规定了一些新的减免项目,包括: 基建单位和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附设的加工厂、车间,在建筑现场制造的预制构件,凡直接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建筑工程的,不征收增值税 因转让著作权而发生的销售电影母片、录像带母带、录音磁带母带的业务,以及因转让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而发生的销售计算机软件的业务,不征收增值税 经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的计算机软件产品,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供应或开采未经加工的天然水,如水库供应农业灌溉用水、工厂自采地下水用于生产的,不征收增值税 对电信部门及其下属的电话号簿公司销售电话号簿业务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销售给军队、军警的军事用品免征增值税 军队、武警系统所属企业生产的在系统内部调拨或销售的钢材、木材、水泥、锅炉等货物,免征增值税 军队、武警、军工系统各单位经总后勤部和国防科工委批准进口的专用设备、仪器仪表及其零配件,免征进口增值税 对军队武警、公安部门进口的警犬免征进口增值税 残疾人用品免征增值税 残疾人提供的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 进口的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免征进口增值税 利用废渣生产的建材产品,免征增值税 中国图书进出口总公司销售给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的进口科研、教学书刊,免征增值税 农村电管站收取的农村电网维护费,免征增值税 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等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 对国家计划内进口的化肥、农药,免征进口增值税 对承担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企业销售粮食,以及其他粮食企业销售军用粮、救灾粮、水库移民用粮和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的,免征增值税 血站供应给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免征增值税 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营利性医疗机构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3年 人民银行按国际市场价格配售的黄金,免征增值税 黄金生产和销售单位销售黄金(不含成色为AU9999、AU9995、AU999、AU995;规格为50克、100克、1公斤、3公斤、12.5公斤的标准黄金)和黄金矿砂(含伴生金),免征增值税 黄金交易所会员单位通过黄金交易所销售标准黄金,未发生实物交割的免征增值税;发生实物交割的,由税务机关按照实际成交价格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实行增值税即征即返的政策,同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对进口黄金(含标准黄金)和黄金矿砂(含伴生矿),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在上海钻石交易所内交易的钻石,免征增值税,对销往国内市场的钻石,不在免税之列 对直接进入上海钻石交易所的进口钻石,在进口环节不征收增值税 高校后勤实体为高校师生食堂提供的粮食、食用植物油、蔬菜、肉、禽、蛋、调味品和食堂餐具,免征增值税 高校后勤实体向其他高校提供快餐的外销收入,免征增值税 校办企业生产的用于本校教学科研方面的应税产品(不包括消费税应税产品),免征增值税 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中国信达、华融、长城和东方等4家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接受相关国有银行的不良债权,借款方以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有价证券和票据等抵充贷款本息的,免征资产公司销售转让该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有价证券、票据以及利用该货物、不动产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应缴纳的增值税 铁路系统内部单位为本系统修理货车的业务,免征增值税 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 对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在国内采购的货物,免征增值税 驻华使领馆运进的公务用品,外交代表运进的自用物品,使领馆行政技术人员到任半年内运进的安家物品,免征进口增值税 中远集团的轮船修理业务,免征增值税 国家专业运动队进口或国际组织和国外赠送、赞助的体育器材,比赛专用服装,免征进口增值税 对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再销售所获捐赠物品和赛后出让资产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对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捐赠用于第29届奥运会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和关税 对国际奥委会、国际单项体育组织和其他社会团体等从国外邮寄进口且不流入国内市场的、与第29届奥运会有关的非贸易性文件、书籍、音像、光盘,在合理数量范围内,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和关税。对奥运会场馆建设所需进口的模型、图纸、图板、电子文件光盘、设计说明及缩印本等非贸易性规划设计方案,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和关税 对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用于第29届奥运会的体育场馆建设所需设备中与体育场馆设施固定不可分离的设备以及直接用于奥运会比赛用的消耗品(如比赛用球等),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和关税 对国际奥委会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与第29届奥运会有关的收入以及中国奥委会按有关协议、合同规定,由组委会支付的补偿收入及分成收入,免征相关税收 对中标的加工生产企业为青藏铁路建设加工生产的轨枕和水泥预制构件,免征增值税 由政府组织拍卖或指定机构销售非典捐赠物资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外国团体、企业、个人向中国境内捐赠的食品、药品、生活必需品和抢救工具等救灾物资,免征进口增值税 对国内企业生产销售的尿素产品增值税由先征后返50%调整为暂免征收增值税 边境地区边民通过互市贸易进口的商品,每人每日价值在人民币1000元以下的,免征进口增值税 远洋渔业企业的渔船在公海或国外海域捕获,并运回国内销售的自捕水产品及其加工制品,免征进口增值税 对民航总局直属航空公司和地方航空公司"九五"期间进口飞机(包括租赁飞机),暂减按6%计征进口增值税 对利用煤矿石、煤渣、油母页岩和风力生产的电力,以及国家列名的部分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减半征收增值税   以上所列仅为部分减免项目而非全部。 增值税转型 所谓增值税转型,就是将中国现行的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在现行的生产型增值税税制下,企业所购买的固定资产所包含的增值税税金,不允许税前扣除;而如果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则意味着这部分税金可以在税前抵扣。世界上采用增值税税制的绝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实行的都是消费型增值税。因为它有利于企业进行设备更新改造,因而颇受企业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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