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新股东入股协议入股人协议

【公司法案例】浅析个人投资协议中保底条款效力__新浪博客
【公司法案例】浅析个人投资协议中保底条款效力
本文转载于上海海耀律师事务所
【基本案情】2001年三月,被告吴某、余某签订协议书一份,约定:两人共同投资上海某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金额1000万元,其中注册资金为600万元,两人投资比例为吴某60%,余某40%。协议同时约定,由吴某全权负责公司经营,并保证自公司设立起五年内,给予余某每年其投资全额50%的分利,即使公司盈利不及余某投资金额的50%,吴某仍应依协议规定给予余某投资保证。当年五月,原告公司依法设立。2003年四月,吴某与余某再次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原协议书五年期满,如双方不再合作或者公司解散的,余某应获得40%企业权益在内的保本收益400万元,吴某若不能支付400万元本金,吴某即放弃在原告公司的股权及权益,而经营中产生的债权债务由吴某负责。2012年原告以被告余某根据上述协议从公司累计获取资金2200万元为由,要求其予以返还。双方协商未果,原告遂诉至法院,法院最终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律师解读】本案的争议焦点为系争协议中涉及的关于余某获取公司固定红利的条款是否有效?从本质上来说,该条款属于保底条款,保底条款常见于联营合同或者委托理财合同当中,针对这两类合同,无论是最高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还是证监会的相关文件,都明文规定保底条款应属无效,但本案的特殊之处在于,自然人在一般民商事合同中基于各方真实意思而约定的保底条款是否也应参照前述法律而直接认定无效?
学理上对此有两种观点。认为自然人的保底约定应为有效的一方所持的基本理由是在民商事合同领域应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同时法院应本着促进交易原则的角度来进行裁判,当一份合同或者某一个条款既可以解释为有效又可以解释为无效的时候,法院应朝着有效的方向进行解释;同时,由于自然人主体间签订的出资协议从性质上说并不属于联营合同,因此不应当适用最高院《解答》的规定,该条款是否有效应以《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为唯一依据,由于其并不属于《合同法》五十二条所列举的几种合同无效的情形之一,因此自然人间约定的保底条款应当认定为有效。认为该条款无效的一方所持的观点主要是当出资主体非因借贷原因而与其他主体共同进行投资或者合作行为时,各投资方应当共负盈亏,共担风险,如果约定某投资方无论公司盈亏,都将获得固定收益,等同于将经营风险只强加于一方之上,这显然有违基本的公平原则。
笔者赞同第二种意见。其实单从公司法所精心设计的公司盈利的分配制度的角度出发就首先否定了保底条款的效力。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公司在分配税后利润前,应首先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在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才可予分配,因此即使在原始的出资协议或者投资协议,甚至公司章程中约定保证某一投资方每年获得一定的保底盈利,由于违反了公司法对于税后利润分配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应当认定无效。
虽然从最高院颁布的《解答》到司法审判实践,对保底条款的无效裁判已经形成共识,但是鲜少有文章从理论上对其进行探讨。事实上,允许股东可以任意改变公司税后盈余的分配顺序,将极大动摇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不变和资本维持原则。因为一旦公司亏损,如果要继续遵守投资者间的保底约定,最终很有可能不得不提取注册资本来保证被保底方的收益,这将直接导致公司的法定注册资本和实缴资本不能保持一致,因此否定保底条款的效力,也是为了使有限责任公司基本的资本三原则能自始至终得到贯彻。
而另一方面,公司作为独立法人而享有独立人格,所谓独立人格,其基本表现就是对于经营具有自主意识,对于财产能自主处置,体现在税后利润的分配顺序上,也应当首先保证公司自身的盈利,其次再考虑股东间的分配。类似本案中保底约定的行为,其实质是单方面追求股东个人的利益,而无视公司的整体利益,当股东可以任意处置或者分配公司的资金时,公司财产和经营行为本身被附有的独立性已经失去了意义,最终带来的结果只能是法人被股东任意控制且法人处于股东的从属地位,此种后果与现代公司法确立的公司法人人格独立原则所追求的效果是背道而驰的。
针对个人投资中保底条款效力的司法认定一直游离于法律制度框架之外,本案法官最终将其确认无效应当说是非常值得肯定的。笔者在此也提醒股东注意,虽然红利分配权作为股东权利群中的核心权利理应受到保护,法律上对于股东间红利的分配形式也给予了最大程度的意思自治,但是税后利润的分配顺序应当受到强制法的规制,股东对公司的治理以及公司资产的处置更不得跨越资本三原则的边界,否则无异于是将公司资产个人化,法人主体所具有的独立人格也将形同虚设。
责任编辑:上海海耀律师事务所&&闫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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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入股合同范本(一)
  甲方(公司):
  乙方(入股人):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友好、互助的原则,签定本入股合同。甲乙双方均得按以下条款执行双方职责,履行此约:
  一、入股: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
  二、入股金额:乙方出资共计人民币?????元,计???股。
  三、入股金资产计算:按人民币??? 元为总资产(以签约当日核算计),共计100股(此为原始股)。甲方占()股,乙方占??股。
  四、分红:①每月??日为分红日,同时召开股东会议。
  ②红利按每月纯利润之金额分配。
  五、退股、中途退股。
  A、合同到1/3时;按当时入股金额之1/3退还,已分红利亦按1/3计算。
  B、合同到2/3时;按当时入股金额之2/3退还,已分红利亦按2/3计算。
  C、合同到期时;按退股当时(日)之前12个月之平均纯利润乘以18个月,作为总资产计算标准,再按股数退还。
  六、纯利润:每月营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费、折旧提摊费(以3年为计算准则,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为当月纯利润。
  七、其他:①乙方在与甲方合同期内,不得与任何人在()区域内做同类产品营利性投资。
  ?????②乙方在合同期满后,若未续约,则在合同期满后,一年内,不得在当地开设同类产品经营公司。
  ?????③合同到期日前半年,甲、乙双方必须决定是否继续合作事宜,惟乙方保有决定权,若乙方决定继续合作,甲方不得拒绝。
  ?????④每月财务,由甲方保管,乙方监管,每月核算签字后,分红。
  八、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双方同意后更正之。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身份
  签约日:? 年? 月??日
  个人入股合同范本(二)
  入股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入股面积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 乡镇 村 组 亩土地(详情见下表)向乙方入股,从事(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前述入股土地折合成股份后为 股。
  入股土地详细情况
  二、入股期限
  入股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三、股权分红与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股权红利。
  1.以实物形式支付。即每亩每年由乙方交给甲方 (填黄谷、玉米或者双方议定的其他实物) 公斤(大写: )作为股权红利。
  2.以现金方式支付。即每亩每年由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股权红利。如果原来约定以第1种方式支付股权红利,甲方要求变更为以现金方式支付的,乙方应当同意,并参照当地当年中等市场价格折算。
  四、支付时间
  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股权红利。
  1. 提前1年支付,即于上年 月 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递增 %(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2、逐年支付,即于每年 月 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递增 %(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3、一次性支付,即于 年 月 日之前全部支付完毕。
  五、交付土地的时间甲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将拟入股的土地交付乙方。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 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股权红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甲方与发包方的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4.甲方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应报发包方(集体土地所有者)备案。
  5、甲方应协助乙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协调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与其他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7. 乙方在受让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臵权。
  8.乙方应当向甲方开具股权书,并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股权红利。乙方在国家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乙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10.其它约定:
  七、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八、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荒芜土地的,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的,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 3.不按时限支付股权红利的。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
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而定,可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院判决。
  十、解决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解决。
  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十二、其他条款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合同鉴证。
  2.在本合同期满后,若甲方需继续流转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3.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伍份,由甲、乙双方和发包方各执一份,一份送村委会,一份报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
  甲方代表人(签章): 乙方代表人(签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址: 签约日期:
  鉴证意见: 鉴证人: 负责人:
  鉴证单位:
  日期:
  (年 月 日签章) 年 月 住址: 日
  个人入股合同范本(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_____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_______万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甲方出资_____万元,占资金的 %
  2)乙方出资_____万元,占资金的_____ %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5)甲乙合伙人共设银行账号:
  二,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甲方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员工(财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
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2、乙方担任公司事项,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四、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为:
  1)分红的时间:每年分取上一年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年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五、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
_____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六、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3)、公司被依告破产;(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七、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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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乙方: XX有限公司各现有股东: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资遵照履行:第一条:甲方以其所合法持有的台技术作为无形资产入股有限公司,双方同意:以协商作价的方式确定该技术价值人民币 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或者:经评估,该技术价值人民币 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第二条:甲方应及时办理权利转移手续,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传授技术诀窍,使该技术顺利转移给上海东坊红网络信息有限公司并被公司消化掌握。第三条:乙方各协议人承诺对甲方因本次技术入股而提供、披露的任何技术秘密及专有资讯承担严格的保密责任,不会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占有或者使用,亦不会用于自营业务。第四条:技术成果入股后,甲方取得股东地位,电子商务平台技术由上海 信息有限公司享有。第五条:违约责任约定:第六条: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者 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议不成,应在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七条:本合同经协议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报审批机关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 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乙方: 有限公司各现有股东(签章):合同签订地:合同签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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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利润分配:&&&&&&&& 五、合同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本合同一经签订,投资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投资各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对合同及其附件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合同双方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六、违约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八、本合同投资各方各执一份,共&& 份。自投资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投资人签字(盖章):&&&&&&&&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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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本合同的投资各方为:1.1.A 身份证号 。 1.2. 身份证号1.3.第三章 **公司的成立第二条 按照公司法和其它有关法律和法规,合同各方同意在北京市朝阳区建立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条 **公司的中文名称为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通信地址 ;第四条 **公司的法律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新和通公司的责任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双方的责任以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新和通公司的利润按双方对注册资本出资的比例由双方分享。第四章 注册资本第五条 注册资本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人民币。在注册资金总额中:货币 300 万元,占注册资本总数的100 %;第六条 新 的注册资本全部由A先生从出让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和通) %股份所获得的购股款中垫付。A先生以投资各方购买其转让的原和通的股份比例为依据认可投资各方在新和通中持有的股份比例。第五章 投资各方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第七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第六章、新和通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利润分配和财务会计。第八条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组成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投资各方承诺新和通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利润分配和财务会计按照《公司法》等国家相关规定制定。具体内容见新和通章程。第七章 合资各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九条 投资各方共同约定:其他投资各方购买A先生持有的原和通股份的购股款 元现金,A先生拿出300万现金作为新公司的注册资金,其余购股款由A用于处理原和通债务。该债务包括:1、支付已公布的会员奖金;2、支付前期所欠供应商的货款;3、支付前期所欠未报积分并未提货部分款项;4、 返还公司经营所需对外借款。第十条 A先生同意将原和通的现有债权转让给新公司,投资各方同意对原和通欠款积分拨付奖金时按50%的比例逐步扣回返还原和通。返还原和通金额新和通刻扣取10%的管理费。具体事项由原和通与新和通签定债权转让协议书确定。第十一条 A同意协助新公司确保竹盐产品供应,具体事项由新公司与竹盐生产厂签定合同。第八章 合同的修改、变更和终止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经签订,投资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甲乙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第十三条 对合同及其附件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合同双方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第十四条 其他投资各方如不履行与A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规定的支付购股款义务,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合同,其他守约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第九章 争议的解决第十五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第十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第十六条 本合同投资各方各一份,共 份。自投资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投资各方签名:签字日期: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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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协议书》
作者:王寅翼  时间:  浏览量 0  
投资方:姓名,身份证号码:(甲方)
投资方:姓名,身份证号码:(乙方)
投资方:姓名,身份证号码:(丙方)
为寻求合作发展,合作各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共同出资设立上海某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各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如下协议,作为各方发起行为的规范,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公司概况
1、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拟定为“上海某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备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2、公司住所拟设在
3、本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甲方。
4、责任承担:甲、乙、丙方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新公司承担责任,新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新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二条 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
1、本公司的经营宗旨为:_________。
2、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主营_________,兼营_________。
第三条 注册资本
1、各方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1000元,其中,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51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51%;乙方出资490元,占出资总额的49%;各方均应以自身资金进行投资,公司成立后全部投资人均不承认隐名股东的存在,全部股东权利均以本协议书及工商登记中的情况为准。
2、各方投入新公司的现金应于2013年06月_01日前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验资账户中。
第四条 出资时间
1、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2、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出资证明
本公司成立后,足额缴付出资的发起人有权要求公司向股东及时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登记日期;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第七条 出资的转让
1、任何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须经其他股东全部同意。任何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3、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过半数股权的股东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4、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 公司登记
全体股东同意指定甲方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九条 新公司组织结构
1、公司设股东会、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
2、公司不设置执行董事,直接设置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即法定代表人由甲方担任。
3、公司设置_________名监事,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丙方委派_________名,监事主席/召集人由甲/乙/丙方委派的监事担任。
4、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甲方兼任。副总经理若干名,均由执行董事聘任。
第十条 发起人(股东、投资人)的权利
1、申请设立本公司,随时了解本公司的设立工作进展情况。
2、签署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法律文件。
3、审核设立过程中筹备费用的支出。
4、推举本公司的执行董事候选人名单,各方提出的执行董事候选人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经过半数股权的股东同意可以变更产生新的执行董事。执行董事经合法变更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5、提出本公司的监事候选人名单,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经过半数股权的股东同意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6、在本公司成立后,上述投资人形成正式股东会,行使股权会职权,股东会的任何表决事项(包括增减资本;变更执行董事、监事;公司解散;股份对外出质;对股东贷款或担保等全部重大事项)均按照股权份额过半数股东同意即可通过决议。与本协议书不冲突部分,股东按照国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其他股东应享有的权利。
第十一条 发起人(股东、投资人)义务
1、及时提供本公司申请设立所必需的文件材料。
2、在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受到损害的,对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发起人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缴纳出资的,除向本公司补足其应缴付的出资外,还应对其未及时出资行为给其他发起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公司成立后,发起人不得抽逃出资。
5、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承担其他股东应承担的义务。
6、维护公司财产的统一与完整;
7、分担公司经营损失的债务;
8、为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9、未经全体出资方同意,禁止任何其他共同出资人私自以公司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所有,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10、禁止出资各方参与经营与本公司竞争的业务;
11、除投资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出资方同意外,出资各方不得同本公司进行交易;
12、出资方不得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第十二条 费用承担
1、在本公司设立成功后,同意将为设立本公司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列入本公司的开办费用,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
2、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按各发起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摊。
第十三条 财务、会计
1、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应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3、公司在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执行董事审议通过。
  4、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二十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
  5、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6、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7、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8、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执行董事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9、公司应当向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第十四条 合营期限
1、公司经营期限为十年。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
2、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甲乙丙各方应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按甲乙丙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3、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4、投资协议约定或全体投资方决定,自公司解散后15日内指定全体股东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公司过半数股权的股东可以自行指定清算人;
5、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股权比例进行分配;清算时公司有亏损,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法申请破产。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投资各方未按合同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其他方支付出资额的20%作为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的,其他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3、投资各方私自以其在公司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出投资协议处理,由此给公司和其他共同投资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投资各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公司法》而导致公司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共同出资方承担赔偿责任;
5、投资各方如有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
第十六条 声明和保证
本发起人协议的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发起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发起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发起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发起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十七条 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一年。
第十八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九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三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三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三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五份,甲方、乙方、丙方各一份,公司留存一份,供公司登记使用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公司登记实际使用并非本版本,并与本协议书内容有冲突,则各方实际权利义务以本协议书为准。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丙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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