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的社保标准作用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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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需要社保吗?在武汉买房条件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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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在武汉买房条件有哪些根据外地人在武汉买房条件指定的武汉限购令:自日起,暂定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能够提供本市1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对已拥有2套住房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障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向其出售住房。对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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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武汉必须有两年以上的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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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外地人在武汉买房条件,需要具备哪些基本要求?基本要求1,借款人必须是18-65周岁有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当地居民或外地购房者(外地购房者须提供本地经营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首套40%,60%,三套房贷及以上银行政策不予以购房客户受理3,负债比率(月还款额+其它贷款)<=夫妻双方月收入的50%4,信用报告显示连续3次,累计6次原则上不予以贷款外地人在武汉买房条件对落户是如何限制?根据目前的外地人在武汉买房条件,武汉的购房政策,户口在武汉的话,全款或者贷款都不需要社保,仅需要个人身份证,户口本,,贷款需要补充近半年流水,(建议购房前半年每个月尽可能增加个人进账,方便做贷款)另外找个公司给你盖个公章,证明你在他们公司工作,有正当职业即可!目前转户口的原则是:所购房面积100平米以上,总价50万以上,所以你的40万肯定要做才能买个各方面都满意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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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在武汉买房条件对于贷款提交材料在已婚、未婚如何区别对待?1,已婚的需要提供材料如下:(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明(2)借款人夫妻双方户籍证明(3)借款人夫妻双方结婚证明(4)借款人夫妻双方收入证明(银行制式)(5)借款人夫妻双方资金收入账户近12个月流水(6)本行开户的还款账户(7)购房收具(8)(9)房管部门出具证2,未婚的需要提供材料如下:(1)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明(2)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户籍证明(3)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婚姻证明(4)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收入证明(银行制式)(5)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资金收入账户近12个月流水(6)本行开户的还款账户(7)购房收具(8)购房合同(9)房管部门出具预告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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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在武汉买房条件有哪些根据外地人在武汉买房条件指定的武汉限购令:自日起,暂定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能够提供本市1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对已拥有2套住房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障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向其出售住房。对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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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户口在武汉买社保比武汉户口买社保有什么区别
外地户口在武汉买社保比武汉户口买社保有什么区别
湖北 黄冈 发表时间: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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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直接咨询社保局。可能程序有点区别
律所: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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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共 4 条
您好,建议咨询社保局。
律所: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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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直接咨询社保局
律所: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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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买社保本身是没有什么区别的。
律所: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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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非法律问题,具体可咨询社保部门
律所: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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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武汉社保档次标准
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常见的有婚假、产假等,但生活中这些权益并不都能得到保障。为了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专门制定了相应的劳动保障制度,违反劳动保障制度的依法是要受到相应处罚的。
关于2017年度武汉社保档次标准的精选问答:
共 2 位律师回复Q
律所:律师365青海运营中心区域:青海/西宁/擅长刑事诉讼律师365青海律师 16:43:43回复1、: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按照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计算。  3、: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根据受害人程度或者,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8、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9、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0、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11、: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12、抚慰金: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以上是2017年度省标准 律所:律师365山东运营中心区域:山东//擅长婚姻家庭律师365山东律师 16:47:43回复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215;伤残系数&#215;赔偿年限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即受害人 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15;20年&#215;指数。 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15;6个月&&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215;抚养年限&&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 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 出额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215;住院天数共 2 位律师回复Q
律所:律师365新疆运营中心区域:新疆/乌鲁木齐/擅长律师365新疆律师 14:14:39回复标准2017年度的具体内容有一、丧葬补助金在丧葬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1、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亲属遗体告别仪式租用场地的费用、为死亡人整理遗容费、火化费、运尸费、尸体冷藏停放费、预定灵车、骨灰寄存、购买墓碑等支出的费用;2、规定允许土葬的地方,为安葬死亡人的未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墓穴占地面积使用费、购买棺材费用,在许多农村安排为死亡人送葬的亲朋好友宴席等支出的必要费用,等等。二、1、配偶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条件是配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2、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30%,其他亲属,指的是死亡职工亲属中除配偶之外的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人。其他亲属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是:(1)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3)工伤死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也就是说,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配偶为孤寡老人,则其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50%。4、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为孤寡老人,或者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为孤儿,则他们每人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40%。5、如果工伤死亡职工有多个亲属皆有资格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则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享受主体 支付主体:基金(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支付。)2、享受主体:因工死亡职工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子女、配偶)。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对工亡职工直系亲属的物质补偿,因此,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应参照的规定,在第一顺序之间平均分配。 律所:平台法律顾问中心区域:甘肃/兰州/擅长土地房产律师365甘肃律师 14:19:39回复一、丧葬补助金计算公式:丧葬补助金=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1、配偶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月=配偶抚恤金。2、其他亲属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30%/人/月=其他亲属抚恤金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标准: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计算公式: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20四、其他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备注:第一、伤残职工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 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第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2017年黑龙江经济数据:1、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597元2、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634.1元3、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4162元4、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6813.6元5、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40794元/年共 3 位律师回复Q
律所:平台法律顾问中心区域:湖北//擅长劳动工伤律师365湖北律师 09:28:31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回答2017年度赔偿标准这一问题,基本计算公式:  人身损害赔偿金 =  医疗费 + 误工费 + 护理费 + 交通费 +住宿费  + 住院伙食补助费 + 营养费  + 残疾赔偿金+ 残疾辅助器具费 +康复费  +后续治疗费+丧葬费 + 被抚养人生活费  +死亡补偿费+ 精神损害抚慰金  +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  为了更好的理解以上各项费用的具体构成,结合《》、《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以及国家相关部门公布的统计数据(所列单项标准均以省的情况为对象),整理如下:  (一) 医疗费  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所载费用之和,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证明。  (二)误工费  A类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  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B类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  受害人  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  公式 = 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X(元/年)&#215;误工期限(天)&#247; 365(天)  C类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  受害人  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  公式 = 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X(元/年)&#215;误工期限(天) &#247;365(天)  (三)护理费  A类  护理人员有收入  (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1.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  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赔偿,  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2.护理人员无固定收入  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  公式 = 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X(元/年)&#215;误工期限(天)&#247;365(天)  B类  护理人员无收入或雇佣护工  公式 = 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元/天)&#215;护理期限(天)。  (参照2016湖北省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标准为31138元/年)  护理期限:  (1) 护理至受害人恢复自理能力为止;  (2) 因伤致残不能恢复的,护理期限结合受害人年龄、健康状况等确定合理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 律所:平台法律顾问中心区域:云南//擅长劳动工伤律师365云南律师 09:31:31回复1.人身损害的常规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是人身损害的常规赔偿,这种赔偿,是指侵害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造成人身损害的一般的赔偿范围,即造成人身损害一般都要赔偿的项目。无论致伤、致残、致死,凡有常规赔偿所列项目的费用支出的,均应予以赔偿。2.致人伤残的劳动能力损失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是致人伤残的劳动能力损失赔偿,这种赔偿,是指人身损害所致残废,造成劳动能力丧失所应赔偿的范围。它是在常规赔偿的基础上,对因伤害致残而丧失劳动能力,赔偿生活费以及相关的项目。3.致人死亡的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是致人死亡的损害赔偿,这种赔偿,是致受害人死亡所应赔偿的项目。它主要包括丧葬费等赔偿,对于常规赔偿项目,也应予以赔偿。以上就是关于2017年度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相关知识 律所:平台法律顾问中心区域:甘肃/兰州/擅长土地房产律师365甘肃律师 09:39:31回复就2017年度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这一问题,有以下相关知识,人身损害赔偿的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形进行不同的赔偿,如果没有造成伤残或者死亡予以赔偿受害人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果造成伤残则赔偿受害人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如果死亡则还要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等。共 2 位律师回复Q
律所:平台法律顾问中心区域:云南//擅长劳动工伤律师365云南律师 11:24:00回复1、医疗费: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以上是对省2017年度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解答 律所:平台法律顾问中心区域:江苏//擅长刑事辩护律师365江苏律师 11:28:00回复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215;伤残系数&#215;赔偿年限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即受害人 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15;20年&#215;伤残赔偿指数。 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15;6个月&&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215;抚养年限&&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 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 出额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共 2 位律师回复Q
律所:律师365四川运营中心区域:四川/成都/擅长土地房产律师365四川律师 16:43:51回复根据2017年度市,一级至四级的保险待遇如下: 支付: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按月享受: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标准的,补足差额。 律所:律师365山东运营中心区域:山东//擅长婚姻家庭律师365山东律师 16:45:51回复2016年的天津市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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