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研究生,目前在西安上学政策,明年需要参加一些国际学术会议,有没有好的推荐?

关于2016年第二批资助研究生赴国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通知
为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国外学术交流与合作,开拓研究生国际视野,加快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化进程,2016年我校研究生院继续设立研究生短期出国访学奖励基金和国际学术会议奖励基金。
申请人需在日前按要求将书面申请材料提交至学院研究生教务科。具体事宜及申请表下载详见附件。
联系人:曹晓玲;电话:,电子邮箱:caoxiaoling@,地址:A楼1301室研究生教务科。
微信扫一扫关于天津大学资助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 15:18:29
各学院(学部):
为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贯彻落实《关于发布天津大学分类推进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天大校研【2014】5号),推进天津大学研究生教育国际化进程,学校拟与导师共同资助我校优秀研究生赴海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推动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该项经费将作为“天津大学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的一部分,由研究生院负责统一管理。现将有关事宜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和资助条件
1. 申请资助的研究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已经完成博士阶段课程学习的全日制在校博士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英语交流能力;
(3)以本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撰写,并以天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学术论文或摘要,被在国外举行的本学科领域权威的国际学术会议录用;
(4)申请资助参加的国际会议必须在国外或境外举行,申请人必须被邀请在会议上作口头报告。
2. 每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只能获得一次该项资助。
1. 研究生国际学术会议按学科分为A类会议(代表本学科领域最高水平的国际会议)、B类会议(代表本学科高水平国际会议)、C类会议(学术水平较高、按一定时间间隔规范化、系列性召开的国际会议),会议等级类别将由各学院认定并申报,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审核备案。
2. 学校根据申请者具备的条件和论文录用情况,择优分等级资助:
出席A类国际会议,被邀请做“口头报告”者,资助往返经济舱国际旅费、注册费及不超过4天的住宿费等费用。资助金额根据参会国家或地区确定,总资助金额最高额度为2万元人民币/人/次;
出席B 类会议,并被邀请做“口头报告”者,资助往返经济舱国际旅费和注册费。资助金额根据参会国家或地区确定,总资助金额最高额度为13000元人民币/人/次。
出席C 类会议,并被邀请做“口头报告”者,资助往返国际旅费。资助金额根据参会国家或地区确定,总资助金额最高额度为10000元人民币/人/次。
三、申请和评审程序
1. 申请人向所在学院(学部)研究生教务老师提交如下书面申请材料:
(1) 填写完整的《天津大学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
(2) 由会议主办方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函及论文录用情况证明(包含录用情况、本人报告、下载的会议安排、申请者宣读论文的时间安排表、会议网址);电子邮件需由导师签字确认,非英语邀请函应有中文翻译件并由导师签字确认。申请材料内容不齐的申请人不予考虑资助。
2. 所在学院(学部)对研究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在《申请表》上签署具体意见,并由院系主管负责人签字盖章。
3. 研究生院负责受理博士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的申请,并于每月集中办理。各学院(学部)在初审后于每月最后一个周四下午向研究生院培养办提交上述各项申请材料。
4. 评审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立获准资助的人选名单及资助额度。
经费使用及管理
1. 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专项基金的使用必须符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
2. 获资助者于会议结束后一个月之内,向研究生院提交:《天津大学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总结报告》、做口头报告的PPT文档及以国际学术会议为背景的本人照片。经审核通过后,凭相关票据到财务处报销资助经费。
附件:1. 天津大学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
附件: 2. 天津大学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总结报告
&&&&&&&&&&&&&&&&&&&&&&&&&&&&&&&&&&&&&&&&&&&&&&&&&&&&&&&&&&&&&&&&&&&&&&&&&&&&&&&&&&&&&&&&&&&&&&&&&&&&&&&研究生院
&&&&&&&&&&&&&&&&&&&&&&&&&&&&&&&&&&&&&&&&&&&&&&&&&&&&&&&&&&&&&&&&&&&&&&&&&&&&&&&&&&&&&&&&&&&&&&&&&&&&&&&&&&&&&&&&&&&&&&&&2015年6月5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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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发布时间:
 & 本通知作为《天津大学健坤学生国际交流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天大校外【2010】34号)的补充通知,旨在进一步明确并规范健坤基金资助学生出国(境)参加高水平国际会议、国际竞赛及国际或区域学术类短期项目的相关事宜。&
一、基金概况
 & 天津大学健坤学生国际交流基金是北京健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资助和支持天津大学在校全日制学生赴国(境)外参加本学科领域的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国际竞赛以及其他高水平国际或区域学术类短期项目的专项基金。
二、基金的管理
 &本基金的具体管理工作由北洋基金会、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及研究生院共同负责。北洋基金会负责基金的财务管理和执行反馈等相关工作;国际处负责审核遴选本科生赴国(境)外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以及本科生或研究生赴国(境)外参加国际竞赛和其他高水平国际或区域学术类短期项目(一般不超过2周)的相关事宜;研究生院负责审核遴选研究生赴国(境)外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的相关事宜(此类申请不适用本通知,具体事宜请另询研究生院)。
三、申请基金资助的条件
1. 思想成熟、身体健康的天津大学全日制在读学生;
2. 努力勤奋、生活俭朴、品学兼优;
3. 取得高水平国际会议、国际竞赛参会(赛)资格,或被高水平学术类短期项目录取;
4. 具有一定的外语交流和表达能力;
5.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经学工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四、资助的内容及额度
 & 基金资助的内容包括按照国家标准资助的因参加国际会议、国际竞赛及国际或区域学术类短期项目所产生的往返国际旅费、注册费、境外活动期间住宿费,每人资助额度不超过30000元。
&五、申请及审批程序说明
1.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于每年年初公布基金资助方案。随时受理申请, 3、6、9、12月集中审批,并于审批月末公布审批结果。(申请人于审批月15日前申报的,审批结果于当月审批月末公布;15日后申报的,审批结果于下次审批月末公布)。如有特殊理由,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审批时间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2. 申请人在获得所参加国际会议、国际竞赛及国际或区域学术类短期项目的邀请函后,征得学院同意并填写《天津大学健坤学生国际交流基金申请表》,由辅导员/导师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
3. 申请人将《天津大学健坤学生国际交流基金申请表》和邀请函上报学院,由学院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学院负责人签署学院审批意见,并加盖院章;
4. 申请人将通过学院初审的《天津大学健坤学生国际交流基金申请表》和邀请函(若此申请发生在已执行项目后,则还需提交相关成果证明材料)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并经学工部认定后,由国际处根据申请人具体条件进行审核并报请天津大学国际化战略实施咨询委员会评审。
5. 评审结果将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和天外天网站进行公示。
6. 受资助人于审批结果公示结束后两周内将填写好的《承诺书》由本人签字后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六、基金的使用
1. 此基金的使用须符合天津大学对于出国(境)人员经费开支管理的相关规定。
2.受资助人须先行垫付项目相关费用;待项目执行完毕返校后,提交相关材料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备案,包括《总结报告》、申请人参加活动的主题照片等;项目验收合格后,在资助额度范围内持相关有效票据经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核后至北洋基金会报销。
& & 请有意申请该基金的同学认真阅读本通知及相关附件材料,如有任何问题,请咨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电话:06或8013。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5.1
通讯地址:中国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邮编300072)
天津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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