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企业需要支付补偿金吗?_百度知道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企业需要支付补偿金吗?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有如下情况:  1.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在试用期,那肯定是不到六个月了,经济补偿为半个月工资,最后赔偿金的数额就是一个月的工资。  2.劳动者提出离职,企业不需支付补偿金。  3.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4.劳动者同企业未解除劳动合同就和另一个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新签的劳动合同是无效合同,因此造成企业损失的,劳动者还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新公司如果知道劳动者和企业还未解除劳动关系还同劳动者签合同,那么该公司也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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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方需要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因用工方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区分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劳动者违纪  试用期属于用工方与劳动者之间的考察期。在劳动者不同意协商解除,并依据协议约定、劳动教养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时,需要征求劳动者的意见。
  所以,用工方也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若是因为用工方的原因解除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的、造成重大损失。而用工方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代通知金,例如,一般采用支付一个月代通知金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签订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劳动者可以无任何理由提前3天通知用工方解除劳动合同,而用工方又因自身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原劳动合同的,因此,或其他劳动者个人原因导致被解除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满就要转正,没有通知的要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
  但是。但考虑到试用期的特殊性,在这个期间内,并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本人,且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代通知金,当然也需要根据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劳动者同意的情形下,应当提前30天通知。若因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刑事犯罪
来自团队:
其他1条回答
只要劳动者在公司上班根据新劳动法,就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试用期依然属于合同期内,需支付补偿具体满一个月支付一个月工资未满一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祝您一生平安
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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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试用期内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如题,试用期内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仅限于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除上述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这是劳动合同法的重大变化,同时也给用人单位的劳动人事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为一般来讲,试用期内经过双方的了解和考查,认知了彼此。双方开始考虑是否进入正式期。而用人单位不能再向以往一样,简单的说一句,员工不适合公司的岗位需要,而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证明其不符合录用条件。法律规定得很清楚,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其必须举证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这实际上是限制了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增加了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另外,根据有关规定,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不得再以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这就必然要求解除理由必须合法,合理。有理有据,否则将导致在劳动争议中败诉。用人单位必须制定和细化岗位说明书,记录劳动者的工作过程和业绩。以此作为抗辩的理由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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