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企业当年职工总数数统计证明是一年的企业当年职工总数数吗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相关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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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残联部门征收的,为的是促进残疾人就业,你单位若不按照全年职工总数的1.7%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在你单位就业就需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这部分资金将主要用于残疾人就业方面。“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 一、目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怎样的征缴模式 日,北京市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决定从日起将现行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收缴残保金的模式,调整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地税机关代征的征缴模式。 二、残保金代征的范围和对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在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业(福利企业除外)、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均应按照不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缴纳残保金。  三、残保金代征的标准  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每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应按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缴纳残保金。安排比例不足1人的,按实际差额比例计算。安排1名盲人就业,按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每年的征收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报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 2012年缴纳2011年度的残保金,征缴标准为少安排1名残疾人,缴纳残保金30249元(即2010年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50415元的60%)。  缴纳残保金金额=(上年单位在职职工总数(平均人数)×1.7%-在职残疾人职工数)× 30249元 四、成立时间不满1年的单位和安排残疾人就业不满1年的如何计算 成立时间不满1年的单位未安排残疾人就业,也应缴纳残保金。缴款时间按单位成立后的足月计算,不满1个月的不计算。安排残疾人就业不满1年的,按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时间计算;不满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 五、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不足1人的,如何计算缴款金额 按照1.7%比例计算,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不足1人的,应按实际差额比例计算缴纳残保金金额。 例如:某单位2011年在职职工总数为50人,按照1.7%比例计算,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不足1人[50(人)×1.7%]。如其在2011年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2012年应缴纳残保金25711元[30249(元)×50(人)×1.7%]。 六、残保金代征的时间  2012年残保金审核征缴期为7月1日至9月30日。  七、用人单位如何缴纳残保金 第一,北京市用人单位按照所在区县到残联指定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审核。 各区县审核地点见附表。 第二,未安排残疾人就业且在职职工总数未发生变化的用人单位和在职职工总数及残疾人职工均未发生变化的用人单位可直接登陆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网上申报系统,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 第三,用人单位可在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或地税机关服务大厅(征收大厅)领取空白残保金《一般缴款书(收据)》,根据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核定的费额自行填写残保金《一般缴款书(收据)》,持缴款书到银行缴款;也可以直接领取由地税机关或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打印的残保金《一般缴款书(收据)》,持缴款书到银行缴款。 八、用人单位前往审核机构审核时,需按规定携带哪些资料 (一)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  1、持单位盖章的《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可以从残联和地税网上下载或从地税所、各街道、乡(镇)残联领取);  2、《北京市在职残疾人员登记表》(可以从残联和地税网上下载或从地税所、各街道、乡(镇)残联领取);  3、残疾人职工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5、残疾人职工上年度6月份和12月份工资表原件及复印件;  6、残疾人职工与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持同级人事部门的证明);  7、单位为残疾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单位职工总数统计证明。  (二)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  1、持单位盖章的《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  2、单位职工总数统计证明。 九、缴纳残保金使用什么票据 缴费单位缴纳残保金,统一使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印制的四联《一般缴款书(收据)》。该缴款书可在地税机关或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免费领取。 十、如何填写残保金缴款书的预算科目 《一般缴款书(收据)》中的预算科目按照每年财政部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2012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的预算科目编码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滞纳金、罚款收入”的预算科目编码为“”。 十一、网上报税单位如何履行残保金的缴费手续 采取网上电子报税的用人单位,可通过地税网站的“残保金代征系统”,按提示程序操作,用针式打印机打印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印制的四联《一般缴款书(收据)》,到用人单位开户银行缴费。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可以用于,残疾人培训,无障碍改造,为残疾人创造就业岗位,等惠及残疾人的政策,企业应该按时交纳。
文章来源于兼职吧:/zhidao/5642.html我来说两句:验证码 &&请照此输入(点击图片刷新验证码)&&&&最多输入10000个字符其它答案:共23条拿着去年的工资表也行。他们就看一眼。我打了我们去年12月份的统计报表。那上面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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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的统计报表104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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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拿着统计报表104表,也可以拿着社保去年复核人数的那张表,但还得同时拿着去年年底的工资表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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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证明就是统计局的104表,还有公司12月份的工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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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的回答.不过,我企为04年成立的企业.没有104表.我也是刚参加工作的.请问如何领取104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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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办理残疾人保障金核定的时候,没有104表也行,他只要你去处6月份和12月份的工资表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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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办理残疾人保障金核定的时候,没有104表也行,他只要你去处6月份和12月份的工资表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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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打错了,应该是去年6月份和12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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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落扬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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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拿月的工资报表原件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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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说得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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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添几个人就行.没人管.尽量少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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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添人数就要多交保障金,为什么要多添呢?不懂啊!请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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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京代表处不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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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ytqql说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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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104表也行,有地税计算机代码和05年度6月和12月的工资表就行,残联计算机系统与地税联网了,可以在网上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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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少添人数不行,他们与地税联网了,每次个税明细申报数公司人数都有的,一查就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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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晓烨地税通知中不是说不以个税明细申报为基础核定残保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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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那么麻烦&&残联的依据是统计报表的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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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写个人数,即使当时能通过,将来会不会有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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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 河源市统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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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秒自动关闭窗口关于2015年度职称评审有关问题的说明编辑: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科  根据今年全省职称评审会议要求和《关于做好2015年度湖北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我市2015年度职称评审政策及要求作如下说明: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2015年度职称评审范围为:企事业单位、非国有单位2015年度在岗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中,从事会计、审计、统计、档案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公务员、参公人员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作为本人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的标志,不与工资福利社保等待遇挂钩。
  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能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
  二、对有关规定的说明
  (一)关于申报条件问题,教育等23个专业系列按2013年新修订的申报评审条件执行,交通工程等18个工程系列申报条件按2014年新修订标准执行,卫生系列专业技术副高级任职资格申报条件按今年分类评审试点申报条件执行,其他专业、级别按原有规定的条件掌握。
  (二)关于事业单位申报控制数问题。适度调控事业单位人员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总量,优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今年继续实行申报总量控制。今年全省申报控制总数与2014年持平。指标分配要向乡镇基层倾斜,确保每个乡镇至少分配1个高级申报控制数。
  1、实行申报控制的范围,只限数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
  中央、省在宜单位、企业、非国有经济组织和社会流动专业技术人员均不在此调控范围。
  2、调控基本原则。申报控制人数不得突破按行业指导意见设岗后的空缺岗位数;县市区申报控制人数总体与2014年申报控制数持平;单位申报数不得突破本单位最高岗位级别限制;对现有专业技术职务人数已超过岗位设置数20%的,不得申报本级别的职称评审。特殊情况需申报的,经省市职改办审批,按&退一进一&的办法处理。
  3、申报控制数如何申请。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向市职改办报送《关于年度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控制数的报告》,报告包括五个方面内容:一是基本情况(现有专业技术人员总数,取得高中级职称人数,聘用在岗高中级人数,近两年申报高中级人数);二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情况(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数,高级、中级岗位岗位设置数,并附市人社局批文复印件);三是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引进高层次和急需人才情况、业绩突出优秀人才情况、高中级人员退休情况),有此类情况的需附上有关人员花名册;四是2015年晋升高中级申报控制数(符合申报条件的高中级人数,单位拟同意晋升高中级申报人数);五是申报控制数分解方案。
  4、2015年&基卫高&申报职数分配仍限于乡镇卫生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今年申报职数略有增加。
  市直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申报控制数报告,其中教育、卫生计生由主管部门汇总后报送报告。
  3月上旬,各县市区及市直事业单位按宜市职改办函[2015]25号文件通知要求,已报送高、中级申报控制职数报告。5月30日前市职改办下达今年申报控制数至县市区职改办、有关市直部门和单位,其中正高级申报控制数下达到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市直教育、卫生计生部门对下达控制数进行分解。
  各县市区职改办、有关市直部门于6月30日上报实际分配方案备案。
  (三)水平能力测试工作。各专业高、中、初级职称的测试工作,由相应评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申报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表,经县(市)或市职改办审查后报名参加测试。申报农业技术、工程技术、新闻、档案、图文群艺博专业系列的中、初级职称评审人员,在提交评审材料时交报名表,参加市级组织的水平能力测试。
  专业技术人员按通知要求参加测试,水平能力测试根据专业特点一般采取面试、笔试或人机对话形式。在2013年、2014年取得的测试合格证人员今年评审仍然有效。水平能力测试成绩合格方可申报高级职务评审。我市中初级仍按量化评审要求,凡参加了2015年测试的人员均可进入本年度评审。
  中小学教师的水平能力测试。按照《关于2015年度全省中小学教师申报高级职称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批复》规定执行,有关要求:
  一是申报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的水平能力测试人员,由省人事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以&笔试&方式于5月24日上午进行测试;
  二是乡镇所属中小学校(符合规定范围的学校名单以上网公告)教师的高中初级水平测试,由本校自行组织,方式不限,合格即可进行推荐,推荐结果当年有效。
  三是宜昌城区(含县市区城区)中小学教师的中初级水平能力测试,由市教师中级评委会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统一标准,统一方式分校实施,教育和人社职改部门进行监督指导,合格即可进行推荐,推荐结果当年有效。
  卫生技术人员申报副高职称的水平能力测试,按照《关于开展2015年度卫生技术高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的通知》文件要求,采取&人机对话&形式组织进行,时间5月30、31日进行。
  高校、中专教师申报高级职称人员,以评教评学结果作为水平能力测试的依据。其中,近两学年中评教评学排名在后10%的,不得申报评审,高校不同申报类型教师均按此执行。各高校、中专学校要据此原则制定本校高、中级具体推荐方案,并报市职改办批准后实施。对未报评教评学结果推荐方案并未经批准的单位,不予以承认结果。
  (四)非公有制单位职称评审工作。规范非公有制单位的职称评审工作,提供快捷、及时、方便的评价服务。按市职改办[2012]56号、《关于开展2015年度民营企业&直通车&服务专项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宜市职改办【2015】26号)文件精神执行。主要有以下几项政策:
  1、凡在我市工作一年以上的非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均可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和报名参加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考试(国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其在省外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经确认后,连续计算任职时间。
  2、地处乡(镇)的非公有制单位,其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可免试职称外语。
  3、申报渠道。具有档案管理资质的非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中级职称评审,经用人单位推荐,可直接向当地职改部门申报。其他非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由用人单位推荐,经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的人事代理机构或当地工商联组织申报,提交本人近一年在本地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
  (五)特殊评审工作。按鄂职改办[2011]17号文件规定,凡符合条件的对象,经县市区、市直主管部门推荐,市职改办将积极向省申报评审。
  中、初级专项评审工作按《关于开展2015年度民营企业&直通车&服务专项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宜市职改办【2015】26号)文件设定的申报范围、对象、专业、条件和工作流程开展评审工作,文件未涵盖的企业急需专业按程序报批后,补设专业。
  (六)关于非公有制企业高级经济师专项评审工作,省职改办下发了鄂职改办[2012]3号、38号文件,从评审的范围对象、评价方式、评审政策、结果使用等方面进行突破。市职改办将与市工商联紧密配合,按省职改办要求认真组织调查摸底,均衡分配指标,及时报送评审申报材料与服务工作。
  三、审批问题
  (一)破格、转评等审批。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鄂职改办[2011]12号)规定,申报职称评审时,如有破格、转评、外语计算机免试、委托评审等情况,报市职改办或省职改办审批后再提交评审材料。严格破格审批制度,申报高、中级职务不得突破下一级职务任职年限和工作年限要求,因业绩突出而要求学历破格的,应符合各专业破格条件规定,填写《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经省市职改办审批后报送评审材料。
  但有两种对象可以破资历:一是从机关调入或部队转业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和政府人社(职改)部门审核同意,3年内申报评审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可不受基础职称的限制,比照同资历人员,按破格条件经省市职改办审批后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二是毕业后一直在非公有制单位工作、尚未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大中专毕业生,现符合中级任职资格申报条件的,按破格报市职改办审批后,再按规定程序申报评审。
  上报破格审批表时应附破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市职改办审核后退回。破格审批时间为7月15日至8月15日。高级破格材料8月底集中报省职改办审批,逾期市职改办不在受理。
  (二)外语、计算机免试及转评、委托评审的审批。
  按宜市职改办[2011]7号文件规定,外语、计算机免试及转评、委托评审的审批为:
  (1)免试。属年龄、学历、地域条件免试职称外语、计算机的,报由市职改办审批。符合其他条件免试职称外语、计算机的,仍由省职改办审批。
  (2)转评及转评晋升。卫生、工程、会计、审计、统计等系列(专业)高级转评由省职改办审批,其他系列(专业)高级转评以及中级转评,由市职改办审批。
  (3)委托评审。中央或省属企事业单位要求委托地方评审的,应出具委托函,经省市职改办审批同意后申报评审材料。按管理权限,申报高级由省职改办审批;申报中级由市职改办审批。
  外语、计算机免试及转评、委托评审的审批时间为7月15日至8月15日。
  四、有关政策及规定
  1、申报人员参评业绩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高评会接收材料的截止时间。
  2、中小学教师系列(含中专、高校讲师)的材料申报工作,由市教育局制定方案,报市职改办审核、省职改办批准后组织实施。
  卫生技术副高级材料申报工作,市职改办负责制方案,报省职改办批准后,组织实施。
  3、坚持推进评价方式科学化。卫生、经济、会计、农业专业高级、在宜评审的中教高级、卫生技术副高级及我市全部中初级继续实行量化评审办法。未进行量化评审的其他专业申报高级评审,外语、计算机成绩要求合格以上。
  4、申报自然科学类职称人员,初始学历或后续学历中必须有一项是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中及以下学历不能申报相应评审。
  5、外语、计算机免试对象按宜市职改办[2011]7号文件规定执行。其中:经组织选派,参加对口援外、援疆、援藏等援助工作,且在服务期间申报职称评审的,出具相关证明,经省市职改办审批,可予以免试。
  外语、计算机考试有效期:2004年4月16日以后,按规定参加全国或原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取得合格证书的,在申报晋升级别要求相同的职称时有效。2004年4月16日以前取得的外语、计算机合格证不再有效。属政策性降分,并明确为当年有效的,过期无效。
  6、外语、计算机应知应会培训对象及证书有效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参加外语、计算机应知应会培训:
  (1)工作地在县(市)城区外的企事业单位,包括省属或市属在县(市)城区外的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连续时间满3年的人员。
  (2)在野外及艰苦环境下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路桥、冶金、建筑专业技术工作,连续时间满3年的人员。其中农业、林业、水利专业人员每年在野外工作时间累计不得少于六个月。
  不符合应知应会培训条件的人员,取得的培训证书在评审时不予认可。外语、计算机应知应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在申报同级专业技术职务时有效。
  五、材料受理
  (一)申报途径。
  1、国有企事业单位有正式人事关系的人员,通过本单位人事机构推荐申报。不得通过民营企业、人事代理机构或其他单位申报。
  2、非公有制单位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或社会流动人员,由用人单位推荐,经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的人事代理机构或当地工商联组织申报。
  具有档案管理资质的非公有制单位,经用人单位推荐,可直接向当地职改部门申报。
  (二)申报评审材料要求: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在2015年版《湖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下录入个人参评信息,形成电子文档,逐级审核汇总上报;对申报材料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按省高评委会办公室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2015版《湖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可从湖北省人社厅和宜昌市人社局网站下载。
  为提高申报材料的规范化,申报高级人员报送的证明材料和业绩材料分别进行装订,申报中初级材料合并装订。具体要求见《2014年度职称评审申报指南》。几个重点重复一下:
  1、代表性论文、著作和检索页复印件,申报高校、中小学高级职务人员提交近1学期教案1份,申报高级实验师人员提交2份实验教案(须复印封面、目录、内容、封底,原件装袋,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2、2013、201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登记表》各1份,(事业单位能提供《年度考核表》的,不再填写《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登记表》,所提供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的需经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非国有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省规定应&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我市规定统一填写《宜昌市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1份)。
  3、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工作总结要能全面、客观地反映本人现职务以来的工作情况、技术业务水平、工作能力。一般分为五个部分:一是个人简历;二是参加过何种再教育(培训、进修、学习)及目前的学识水平;三是(重点)工作业绩及奖励情况;四是论文论著等作品情况(列出主要的);五是申报理由。
  下列有关人员另须提交的材料:
  1、从机关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提交证明其原公务员身份和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任职通知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证明人签字。
  2、教师、卫生专业技术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副高)职称申报条件,以省职改办对宜昌批复文件为准,届时人社网-职称专栏予以公示。
  3、申报建设工程专业的人员材料中所填建设项目、设计项目应提供当地建筑质量监督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三)材料受理与审核。
  申报评审材料的受理和审核,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申报单位、县市人事部门的审核人逐级签名并签署 &已核原件&字样。未经审核签字的材料作无效材料处理。各单位要在职称申报、推荐、公示、审核等环节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外语、计算机、水平测试考试合格证、成绩通知书的原件由市职改办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审核人签字,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
  1、申报高级材料由县市和市职改部门初审,省职改办终审。
  2、申报中小学教师系列的材料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受理,同级职改部门初审,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市职改办预审认定。
  3、申报其它系列的材料及原件由县市区人社职改部门初审、市职称评审部门终审,由审核人员签名盖章。
  4、为方便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我们整理公布《2015年度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水平能力测试、受理材料及评审时间安排表》。如个别专业系列安排有变动,以相关评委会办公室新的通知安排为准。这些分别见省、市人社局网站公布。评审材料由市职称评审中心统一受理(申报中小学教师系列的,统一报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
  5、县市区职改部门在接收评审材料时,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接收材料的清点、分类、整理工作。要完备报送、交接手续,防止遗漏、丢失、弄虚作假等现象,切实做到万无一失,不出差错。
  6、材料审核的重点:评审范围是否相符;推荐、呈报手续是否完备;评审材料是否齐全、规范、真实、有效;《评审表》和《综合一览表》等各栏目内容的填写与申报材料是否一致;计算机、外语、水平能力测试是否合格等。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评审材料可拒收或退回原单位,对弄虚作假的及时通报,予以处理。
  7、报送评审材料应装入档案袋,在档案袋的正面,需写明申报人姓名、单位、电话及申报系列、专业、职务、并列出申报材料目录。
  8、全市受理高中初级评审申报材料时间:9月1日起,9月25日止。
  9、指定材料受理机构是指是市职称评审中心、县市区职改办、市直教育等职称评审经办机构。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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