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社系统注册会计师查询系统增减法对帐单

第二节 财务管理
  1952年4月,县合作总社一成立,就建立了财会科。从同年7月份起,按新会计制度清财建帐,产生会计报表。同年10月,配备了各基层供销社财会人员。
  县供销社开创时期资金来源:(一)1952年2月由县人民政府拨入大米2吨,8月又拨入29.50吨,共售款7312.50元,并在同年4月、6月、8月三次拨入资金共20156.82元,合计有27469.32元,作为县供销社资金,列长期负债中&地拨资金&科目核算。(二)1952年8月闽侯专区供销社拨入调剂资金1万元,不需返还,转入&公积金&核算。(三)各基层供销社发展社员集资入股,到1953年,全县有社员40305人,股金80110元,入社费4011元。股金收入列&社员股金&核算,入社费收入列&公积金&核算。(四)县、基供销社于每年决算盈余中,除缴纳所得税后净值中按比例提取公积金、建设基金做为本身的自有积累性的基金。除以上各项自有流动资金外,大部分来自银行贷款。
  1953年8月,县供销社举办第一次财会人员培训班。初步制定五个财务管理规定和计划方法:一、库存定额;二、资金周转率;三、费用率;四、利润率;五、定员定额和劳动效率。对业务经营建立了商品必备目录、商品储存定额、合同、商品检验等制度。
  1954年1月起,对各零售单位实行会计手续重大改革。改变零售打发票,每日大累总记商品帐的办法,实行拨货计价实物负责制,每5日上报对帐单,月终盘点结算。以单代帐,简化手续,改善管理。
  1966年1月,供销社系统开始使用省社颁发的新的商品帐和多栏式的记帐法,全面实行统一会计制度,取消代购代销,改为自营业务核算。同年2月还举办有20多人参加的助理会计培训班,学习借贷记帐法和会计基础知识,学习供应采购业务的划分。至此,全县财会人员数量和质量上都有提高,财务管理初步得到完善。
  1958年4月至1961年6月,是国营商业和供销社合并时期,又是&大跃进&、&大炼钢铁&时期,当时原供销社的资金和公积金、建设基金、修建基金、教育基金、基层供销社上缴的调剂基金、福利及奖励金等,被上级和地方抽调125.22万元,其中县供销社77.79万元,基层供销社47.43万元。日,商业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财政部、人民银行总行四家联合发文《关于国营商业和供销社财产交接办法》规定:被抽调资金,由商业部统一退还,并限期于1963年底如数退还供销社。
  1961年4月根据上级通知,从7月1日起恢复供销社,按行政区建社,全县18个公社除岭路、东洋两社外,全部实行单独核算。另由供销社增设嵩口和大洋两个批发调拨站。基层有18个独立核算单位。
  1961年进行&三清&(即清商品、清财产、清资金)。清理由于公社化时期管理混乱所造成的损失。至1962年底结束。&三清&结果,共损失29.25万元,其中县供销社21.18万元,基层供销社8.07万元,当时基层供销社属集体性质,不负担&三清&损失,划归县供销社负担。
  1964年省社通知在&三清&结束后,普遍进行一次&落实库存、消除虚假&。全县通过全面清查盘点落实,消除虚假2.78万元,在当年实现的经营利润中列支。
  从1952年建社至1965年,供销社系统实现利润303.19万元,其中县供销社74.51万元,基层供销社228.68万元,没有出现亏损。自有流动资金从无到有,到1965年底计121.10万元,其中县供销社41.09万元,基层供销社80.01万元。1965年县供销社全部流动资金占用133.14万元,其中商品资金99.93万元,占75.06%;结算资金26.32万元,占19.79%。基层社全部流动资金171.34万元,其中商品资金160.45万元,占89.8%;结算资金12.25万元,占8.14%。流动资金周转天数县供销社74天,基层供销社为60天,这一时期在资金的使用上是比较合理的。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全县供销社企业管理受到很大冲击,一切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都被说成&管、卡、压&加以批判。1970年基层供销社改为综合服务部,企业管理无章可循,财务工作陷于混乱。
  1972年按行政区划,恢复基层供销社,1974年,按上级规定实现利润必须按时定额解缴国库,实行按月缴库,年终清算的办法。县供销社如发生亏损,在批准的计划指标内,按实际发生的亏损,由省库予以弥补。县供销社1974年全年累计亏损1.85万元,次年由省库拨补。1975年至1982年累计利润172.77万元,县供销社均按月上缴省库。
  1966年至1977年,供销社系统流动资金占用不够合理,使用效益较低。表现流动资金占用增长速度大于销售增长的速度,周转缓慢:县供销社为136.5天,比1965年慢62.5天;基层供销社为94天,比1965年慢34天。商品资金占用比重下降,非商品资金及结算资金比重上升。库存商品结构不合理,适销商品比重下降,滞销积压比重上升。在这一时期中,利润实现412.62万元,其中县供销社52.27万元,基层供销社360.35万元。县供销社1967年亏损4.38万元,1974年又亏损1.85万元。
  1978年,全县供销社系统全面开展清财、清资工作。恢复各种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恢复和建立岗位责任制、计划管理、经济核算和考勤等各种制度。同时进行整顿企业,推行商品科学管理,实行&统一经营、分级管理、独立核算、利润留成&等办法。
  1979年全面按部门核定指标,实行奖励工资制度,施行&五定一核算&的奖惩办法,奖金同完成任务挂钩,调动了职工积极性,也加强了核算工作。
  1980年,经&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三年整顿和加强企业管理工作,企业经营取得了显著成果。县供销社1980年销售总额1019.36万元、费用水平6.08%,是建社以后费用水平最低的一年,利润额48.07万元,是建社以后利润额最高的一年。资金周转79天,比1976年快57.5天。基层供销社利润总额66.48万元,是建社以后利润额最高的一年,销售总额2865.40万元;费用水平6.92%;资金周转72天,比1976年加快22天。
  1983年实行利改税办法,营业利润除行政管理费开支外,余额实行八级累进税率,缴纳所得税。同年全县供销系统由点到面,逐步推行多种不同形式的经营责任制,实行责、权、利相结合,在分配上打破&吃大锅饭&的局面。
  1983年、1984年,供销系统在实行体制改革中,除客观原因以外,主观上由于思想准备不足,职工素质差,企业管理未能跟上等原因,使有问题商品资金增大,结算资金也普遍增大。1984年全县供销社系统销售额比1980年下降10.24%,费用水平比1980年上升2.65%,上升幅度为39.55%。而利润全年只实现0.12万元(县供销社利润6.97万元,基层供销社累计亏损6.85万元)。基层供销社第一次出现累计亏损。
  1985年后由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管理不断改善,1987年售额比1984年增长269%,费用水平县供销社上升2.18%,基层供销社下降0.83%。全县利润比1984年有较大幅度增长,从0.12万元,增长到17.78万元。亏损单位从1984年7个到1986年减为2个,资金周转县供销社比1984年加快21天,基层供销社慢8天。供销社会计学习十八大奉献在岗位演讲稿_学习十八大专题_第一范文网
供销社会计学习十八大奉献在岗位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亲爱的朋友们: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用爱岗敬业实现人生价值”。 春华秋实,寒来暑往,转眼间,融入供销社这个团队已有三年,在此,对各位领导的悉心教导和深切关怀表示深深的感激!深受单位同事爱岗敬业精神的感染,使我由最初对财务工作的喜欢,变为现在的热爱。“立足本职,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扎实工作”,在平凡的会计岗位同样能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这是我到供销社这个大集体后最大的收获,这也是我对十八大报告提出的社会主义个人核心价值观“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朴素理解。  财务工作需要严谨细致、脚踏实地的作风。  “差之毫厘,谬以千里”。财务工作过程中一个细微的失误,就可能导致款项不能如期汇兑,合同无法如约履行,进而导致货物积压、资金链断裂,企业倒闭,甚至引发一系列的社会不稳定因素等等等等。面对一个个枯燥的数字、面对一张张密密麻麻的报表,财务人员像对待一台精密仪器一样谨小慎微,认真填写、仔细核算、反复核对,时时刻刻坚持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分分秒秒秉承踏实、严谨的工作态度。  财务工作需要勤奋好学,开拓创新的精神。科技发展日新月异,一把算盘,一支笔,传统的会计工作模式已逐步淡出了历史的舞台。面对一次次会计核算软件、财政结算支付系统、财政预决算软件的运行升级,面对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财务人员需要不断钻研学习,开拓创新,在实践中丰富知识,提高技能。百炼成钢,方能胸有成竹,游刃有余。  财务工作需要情系大众,服务基层的热情。十八大报告指出,农业、农民、农村工作是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服务三农”是我们供销社的宗旨,这与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一脉相承,同时也是对我们党提出的“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理念的忠诚实践,为了做好对各县市区和各市直单位的业务指导工作,财务科人员不断充实业务基础知识,提高协调统筹能力,一如既往地怀着一颗服务基层工作的热心诚心和耐心。诚心诚意,尽职尽责,干好份内份外每一件事,只要能使基层单位工作顺利开展,无论花费多少时间,我们都毫不吝啬,无论付出多大的努力,我们都无怨无悔,心中唯一涌动的只有欣喜与自豪。  曾记得,由于历史遗留问题等原因,市直十几个单位在住房公积金的账户出现严重串户而被临时冻结。为了使各单位开户、调动、支取等业务能正常办理,为了使关闭企业职工真正享受到关闭满两年即可支取公积金的优惠政策,市社组织十几家单位集体对账,调阅历史资料,核对发生数额,连续三个月加班加点,遗留多年的历史问题终于得到了解决。  朋友们,号角已吹响,让我们乘着十八大的秘书工作,扬帆起航!积跬步以至千里,善小事而成大器。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或许平凡的岗位无法使我们名垂青史,彪炳千秋,但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同样会使我们收获喜悦和尊严,因为,在孜孜不倦的追求中,我们拓展了知识,增强了素质,使情操得以陶冶,心灵得以净化,境界得以提升。当回首往事时,我们会为自己用有限的生命所演绎出的灿烂人生,感到无比自豪和无尚荣光!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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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贵港市供销社直属企业直管基层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
[日期:]&&来源:贵港市供销社办公室&& 作者:gggxls&& 阅读: 次
贵供销发[2009]16号
为了加强直属企业、直管基层社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实现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现将《贵港市供销社直属企业直管基层社财务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组织学习,认真贯彻执行。
附:《贵港市供销社直属企业直管基层社财务管理规定》
二九年四月七日
贵港市供销社直属企业直管基层社财务管理规定
为了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财务管理体制,进一步规范直属企业、直管基层社(以下简称企业)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增加收入,节约开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小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规、制度,结合本系统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货币资金收支管理规定
1、企业领导人对本企业货币资金收支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
2、企业要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3、企业要严格按照《支付核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开立帐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
4、企业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帐,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帐外设帐,严禁收款不入帐。
5、非出纳岗位的其他人员不得收付和保管现金、支票及有价证券。
6、空白支票和印鉴分开保管,出纳人员保管空白支票,财务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保管印鉴和使用印鉴。
7、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对重要的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并建立追究制度,防止贪污、侵占、挪用货币资金的行为。
8、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当经过支付申请、支付审批、支付复核及办理支付等程序,使货币资金运转正常。
9、实行钱帐分管,要求出纳与会计明确分工,出纳负责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工作,除登记现金日记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外,不得兼管其他任何帐簿。
10、现金支出要做到:①除零星开支的现金支付外,一律使用支票或其他转帐方式结算;②付出现金事先要经过审核批准;③现金付出业务都要有发票或支票等付款凭证,加盖付讫章后,应及时编制记帐凭证,并登记入帐。
11、现金收入要做到:①超过限额的收款业务,要通知客户办理银行转帐结算;②现金销售业务要由两人以上共同办理。③收取现金要有收据、发票或支票等原始凭证,加盖收讫章后,应及时编制记帐凭证,登记入帐;④当日收到现金,当日要全部存入银行。
12、银行存款收入要做到:(1)企业收到的外来支票与其他银行票据,应由专人登记并办理验收手续;(2)企业销售取得的银行票据应及时全部送存银行,并根据送款单回单,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3)收款凭证的制单、复核、审批、付款均应经有关人员签章;(4)出纳办妥收款后,应在收款凭证及其附件上加盖收讫章,收款凭证应按顺序装订保管。
13、银行存款支出要做到:(1)空白支票应由专人保管;(2)领用空白支票,应在领用支票登记簿上登记;(3)签发支票应经授权,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办理,并实行印章分管;(4)签发支票,均应附有核准的发票或其他凭证,签发后,应在领用支票的文件上加盖付讫章,以防重复领用;(5)付款凭证的制单、复核、审批、付款均应经有关人员签章;(6)出纳办妥付款后,应在付款凭证及其附件上加盖付讫章,作废支票应加盖作废章,并与存根一并保存,付款凭证应按顺序装订保管。
14、出纳要逐日清点库存现金,并将超过限额的现金及时送存银行,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盘点;定期核对现金总帐与现金日记帐的余额是否相符。
流动资金管理规定
1、各企业的领导人对本企业流动资金的安全负领导责任。
2、各企业要加强流动资金管理,搞好流动资金核算和保管工作、防盗、防骗,保证流动资金完整无损,合理利用。
3、严格和完善付款手续,防止资金流失。
4、支付货款要凭合同并核对有关票据,由企业领导人审批后,方可付款。
5、支付各项费用均要有凭有据,严格控制,由企业领导人签字审批,方可划付。
6、要及时办理结算和清理债权债务,加速资金回笼。
7、要严格控制出差人员和差费借款,借支差旅费填写差旅费借款单,由企业领导人签字后方可领款。出差回来后,须及时办理报销结帐手续,无故拖欠者,财务可以从其本人工资中扣还借款,直至扣完。
8、出差期间的伙食补助、食宿标准和途中补助、交通费等参照贵财字[1996]48号文《关于贵港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的标准执行。
9、严格控制业务招待费的开支,企业业务招待费参照《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接待费用开支标准》的规定执行,由企业领导人审批,财会部门据以按规定渠道列支。
10、对外投资,要对投资项目进行论证,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市联社批准后,才能进行投资。
11、一切财务开支都必须凭合法有效的凭证填制原始凭证报销单或入库单,才能据以办理报销手续。
12、凡是为经营、生产(施工)活动所需要的物资能源等,包括商品、原料、材料、低值易耗品等各种材料物资,必须通过有关部门和经手人进行计量、验收手续,方可填制进出库单,登记入帐。
13、定期不定期对企业的财产物资,包括固定资产、各类库存材料、周转材料、各类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半成品、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在建工程、临时设施、有价证券、未完专项工程、商品及债权、债务等往来结算款项进行清查,查明帐存数与实存数是否相符。
14、企业的领导人对企业的财产物资安全负责,负责对企业的费用开支进行审批。
15、企业财会部门负责对企业财产物资的反映和监督,负责对企业的费用开支进行审核。
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1、各企业的领导人对本企业的固定资产安全使用负领导责任。
2、按现行制度规定,固定资产应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即: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
3、固定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制度,设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并指定专人保管。
4、固定资产购置要根据企业的需要,经企业领导班子开会研究确定,并报市社审批同意后,方可购置,需办控办的,先办手续后再购置。
5、固定资产修理每次在20000元以上,要报市社审批同意后,方可维修。
6、固定资产转让出售,要经企业领导班子、职代会开会通过,报市社批准,属土地房屋还要报市政府审批,同意转让出售后,方可转让出售,若固定资产属于抵押物,还要告知债权人,共同协商偿还债务事宜。
7、固定资产每年全面盘点一次。
1、收入是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经营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企业应当合理确认收入的实现,并将已实现的收入按时入帐。
2、及时、准确地办理顾客的货款审核结算工作。
3、商品、货物销售实行钱货两清结算办法。
4、每日的销售收入当日要及时送存银行,当日不能送存银行的,要将现金放存保险柜,并由专人负责管理,保证现金的绝对安全。
5、及时做好销售帐务处理,当月的发货单当月做帐。
6、建立银行核对制度,解款回单按日整理,按旬核对,并根据银行结算凭证、解款单、汇款单和银行对帐单按月编制进款平衡表、调节表,做到帐款相符。
费用(成本)管理
1、成本费用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到精打细算,降低消耗,通过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和考核,挖掘潜力提高效益。
2、制定企业成本费用管理核算规定和实施细则。
3、制定各部门各项费用定额和实物定额,并做好预测、控制、分析和考核工作。
4、制定企业目标成本,编制企业的成本费用计划。
5、组织开展修旧利废工作,努力降低消耗。
6、凡列入成本费用的支出都必须取得合法的税务发票,并在发票背面真实填写用途,并有经办人、证明人、领导签字。
7、严格执行成本费用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扩大列支范围。
8、组织成本费用方面的分析,提出改进经营落实目标成本费用、提高效益的意见和措施。对各部门费用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奖惩。
其他会计工作管理
1、企业领导人对本企业的会计工作负领导责任。
2、各企业要按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帐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3、各企业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和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和会计帐簿,不得设置帐外帐,不得报送虚假会计报表。
4、各企业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资料,要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5、各企业要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者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对帐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6、各企业要按规定定期结帐,定期编制财务报告。
7、各企业要建立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帐务处理程序制度,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原始记录管理制度,计量验收制度,财产清查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财务会计分析制度。
8、企业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企业的财务部门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财会部门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企业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9、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10、各企业领导人要支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对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给予精神和物质的奖励。
11、会计人员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会计业务的学习培训。各企业要合理安排会计人员的学习培训,保证会计人员每年有一定时间用于学习和培训。有条件的,要安排会计人员到大专院校进行深造,提高财会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12、各企业的会计工作岗位,应采取定期或不定期轮换的办法,使每个会计人员都尽可能全面熟悉国家各项财经法规和会计制度,掌握多个会计工作岗位的核算技能,提高综合管理与全面核算水平,使会计人员既能互相顶岗,适应企业经营的需要,又能互相监督,有效地纠错防弊。
13、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一般在两年轮换一次,如果特殊情况不能两年轮换的工作岗位,可以适当延长轮换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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