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实现一事一议制度筹资与农村合作医疗挂勾收缴,不上交一事一议制度费的不给办理合作医疗。

河南省唐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唐河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中国农经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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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唐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唐河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表日期:日&&出处:中国农经信息网&&作者:河南省唐河县人民政府&&本页面已被访问 4639 次
&&&&&&&&&&&&&&&&&&&&&&&&&&&&&&&&&&&&&&&&&&&&&&&&&&& 唐政〔2011〕17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唐河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五月十九日&&&&&&&&&&&&&&&&&&& 唐河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 为组织引导村民筹资筹劳,促进农村公益事业健康发展,改善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推进新农村建设,完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构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新机制,根据《河南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政〔2010〕36号)和《河南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方案》(豫政〔2010〕37号)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农民自愿筹资筹劳为基础,以政府奖补资金为引导,以充分发挥基层民主作用为动力,逐步建立政府引导、农民参与、筹补结合、多方投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农民自愿,量力而行。要始终把维护农民权益放在首位,充分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坚持自愿,量力而行,根据农民、村组集体经组织的承受能力,妥善处理调动农民积极性筹资筹劳与减轻农民负担的关系,坚决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和产生新的乡村债务。&&& (二)民主决策,筹补结合。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必须严格执行《河南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村民民主决策、自愿筹资筹劳为前提,政府给予奖励补助,政府投入和村民出资出劳相结合,共同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三)重点突出,注重实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必须考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地方财政的承受能力,先易后难,优先支持解决群众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受益最直接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要适当向积极性高的村、自然条件差的村倾斜,保证项目的实际效果,防止一哄而上,盲目攀比。&&& (四)统筹规划,试点先行。各乡镇(街道)要因地制宜,搞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总体规划,根据实际需要选准选好项目,制定出项目实施的年度规划与实施计划;县财政、县农监办要在乡镇(街道)项目规划的基础上,根据各地实际、县级财力、农村经济现状,统筹安排奖补项目实施计划与工作规划。每个乡(镇、街道)要优先选择3-5个工作基础好、村“两委”班子得力、群众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积极性高的村先行开展试点工作,典型引路,分步稳妥推进。&&& (五)加强管理,阳光操作。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确保筹资筹劳项目的方案制定、议事和审批过程、财政奖补资金的申报、资金和劳务的使用管理公开透明,实现管理的精细化和科学化,自觉接受村民监督。&&& 三、奖补范围及标准、方式 &&& (一)奖补范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应围绕全县新农村建设和目前支农资金没有覆盖的村级公益事业项目。具体内容是:1、村内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包括支渠以下的斗渠、毛渠、堰塘、桥涵、机电井、小型提灌或排灌站的修建。2、村内道路硬化,包括行政村到自然村或居民点之间的道路。3、户外村内人畜饮用水工程,包括集中供水设施的购建、主管道的铺设。4、植树造林。5、村容村貌建设。包括村内垃圾存放点、公共厕所、果皮箱的购建,及村内主道两侧、公共绿地、公园绿地、公共闲散空地和村庄周围绿化。6、农业综合开发有关的村内土地整理项目。7、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村内其它集体生产生活等公益事业。&&& 跨村和村以上范围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投入主要由各级政府分级负责,由现有的投入渠道解决。农民房前屋后的修路、建厕、打井、植树等投资投劳应由村民自己负责。超过省政府规定的筹资筹劳限额标准,举债兴办的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财政不予奖补。一事一议筹资方案虽经民主程序讨论但未通过上级审批自行实施的项目,财政不予补助。&&& (二)奖补标准:按照《河南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规定,在村民每人每年筹资不超过20元、每个农村劳动力每年筹劳不超过5个标准工日的限额内,政府财政按村民筹资筹劳总额的50%给予补助,补助金额中央财政承担40%,省级财政承担40%,县级财政承担20%。对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成效显著、“两委”班子公信力强、村民筹资筹劳积极、项目资金使用合理、项目建设进度快的行政村、待项目验收合格后,将给予补助资金一定比例的奖励。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村加大对村级一事一议项目的投入力度,倡导社会各界捐赠、赞助、投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三)奖补兑现方式: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可以货币或实物方式兑现,直接用于项目建设。以实物方式兑现的,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组织公开招标,统一采购,按标准额度补助到项目实施村,招标费用和运费不得用奖补资金列支。 &&& 四、奖补工作程序&&&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坚持先批后建、建补同行、自下而上、分级负责的原则。&&& (一)一事一议项目审批。由拟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行政村通过所在乡镇(街道)政府向县农监部门提出一事一议项目申请(对1次筹集2年资金的议事项目,报省农业、财政部门审核批准),项目申请应包括项目建设内容、民主决策过程、投资组成等,县农监部门批准筹资筹劳方案后,方可收取筹资,组织筹劳,组织项目实施。&&& (二)奖补项目申请。乡镇(街道)财政所在村级账户中分村设立“一事一议”筹资专账。村民委员会在将收缴的用于“一事一议”项目的村民集资、捐资及其它筹资一并全额交存财政所在村级账户中设立的“一事一议”筹资专户后,向县农监、财政部门提出财政奖补申请。县农监、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对奖补申请审核后,汇总上报省、市农监和财政部门审批和备案。&&& (三)奖补资金申请。1、补助资金申请。先补后建项目的资金申请: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向县级财政、农监部门提出补助申请,县级财政、农监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后逐级报省财政、农业部门审批或备案。先建后补项目的资金申请:项目建成竣工并经县级财政、农监部门验收合格后,可由县级财政、农监部门按上述程序申请补助资金。2、奖励资金申请。根据各地村内公益事业建设情况,由县农监、财政部门提出奖励申请,报省财政部门审批。&&& (四)项目实施。对补助项目,村民委员会根据核定的数额,制定实施方案并进行公示;公示后的实施方案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村民筹资、村集体投入、社会捐赠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下达书面开工通知。对奖励项目,村民委员会根据省审批的奖励资金数额,按照民主议事程序,明确资金用途,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经乡镇(街道)政府核准后组织实施。&&& (五)项目验收。一事一议项目竣工后,由所属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财政所、农监、纪检监察人员开展乡级验收和审计,然后向县财政、农监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县财政、农监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工作。对验收合格的项目,出具验收报告。对于投资额较小的项目也可由县农监、财政部门委托乡镇人民政府组织验收。&&& (六)资金拨付。奖补资金的支付一律实行报帐制。乡镇(街道)财政所按工程进度,由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后支付资金。乡镇(街道)财政所可按照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10%的比例预留保证金,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余款。&&& 五、时间安排&&& 按照省、市的工作部署,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将全县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日―5月20日)。重点完成宣传动员和基层干部培训工作,乡镇(街道)完成村级建设项目调查、制定工作规划与年度实施计划。&&& (二)启动工作阶段(日―5月30日)。完成全县2011年度第一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审核与2011年度项目实施规划编制。完成2011年度第一批实施村的项目设计论证、审批上报工作。&&& (三)全面推进阶段。2011年6月后,一事一议奖补工作全面推进,奖补工作进入正常运行。按计划进度完成项目申报、管理程序。根据全县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库规划,成熟一个批复实施一个。6月底完成第二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审核与项目实施规划编制。完成第二批实施村的项目设计论证、审批上报工作。7月底完成第三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审核与项目实施规划编制。完成第三批实施村的项目设计论证、审批上报工作。8月底之前,各有关村委收缴筹资资金结束。9月-12月底实施施工、验收、奖补等工作。2011年全县村民一事一议奖补项目覆盖面要达到50%以上。&&& 六、配套工作措施 &&& (一)建立县级项目库。各乡镇(街道)要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制定本乡镇(街道)一事一议项目规划与年度实施计划,建立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库。县财政、农监部门要根据各乡镇(街道)的项目规划,结合县域经济发展总体规划、财力情况和新农村建设情况,精心筛选农民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作用大的项目,形成全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项目储备库,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以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 (二)建立民主议事制度。各乡镇(街道)要认真指导村“两委会”建立健全村级民主议事制度,凡属村内公益事业的规划及建设项目,均按照“四加二”民主议事制度规定程序组织村民实施。要因村制宜,尊重民愿,民主决策,量力而行,上限控制,实施过程和结果接受群众全程监督。不得超出规定范围向农民筹资筹劳,不得以行政命令下达筹资筹劳任务,更不得举债建设,防止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变成加重农民负担的口子。对资金需求量较大的议事项目,可以一次议事,按规定的筹资限额标准筹集两年的资金,但必须经全体村民同意,并报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且第二年不得筹资。对筹资确有困难的,允许以工折资,或以物折资;对筹劳确有困难的,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提出书面申请,允许以资代劳,不得强行以资代劳。以资代劳(以工折资)工价标准全省统一按每个工日20元确定。&&& (三)建立健全监管制度。一是实行一事一议奖补项目公示制度。各村要将一事一议项目建设的内容、筹资筹劳的数量、奖补资金等进行公示;要全面公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实施办法、办事程序和服务承诺,由村民代表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建设项目竣工后,整个工程建设财务收支、工程决算情况要向村民全面公布。二是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县财政局、农监办要定期对一事一议项目及资金使用的合规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检查,对违规操作、截留挪用、骗取村民筹资和奖补资金的行为,要责令纠正,追回资金,并按规定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三是建立档案信息管理制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设项目形成的各种资料,包括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会议纪录、村民议事签字、筹资筹劳项目申报表、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竣工验收报告、公示资料以及其它文书等原始材料一式五份,县财政局、县农监办、乡镇政府各一份,开展一事一议项目建设的村留存二份,建档立册。县财政局、农监办要认真整理,立卷归档,并建立相关信息数据库,实行档案信息化管理。&&& (四)推进村级公益设施管护体制改革。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管护”的原则,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形成的资产,归项目议事主体所有,可以成立相应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承担项目的日常管理养护责任。对已建成的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可通过承包、租赁等形式实行市场化运作,提高项目使用效益和管护水平,不断探索农村公益设施管护新机制。&&& 七、工作保障措施 &&&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的实施,是广大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投入的一项长效机制,对引导广大农民筹资筹劳,整合社会资源和项目资金,投入公益事业项目建设,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唐河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和主抓农业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财政、农监、农业、发改、水利、交通、林业、扶贫、住建、卫生、审计、纠风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一事一议奖补工作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各乡镇(街道)对本辖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负总责,要不断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选好配强村级领导班子,认真落实村务公开、村务监督等制度,同时要成立领导组织与办事机构,督导好村级项目的确立、申报和实施。县乡要保证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工作经费,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对落实一事一议政策到位,争取财政奖补资金成效显著的乡镇(街道),按乡镇(街道)落实奖补资金总额的一定比例,重奖书记、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个人;对落实一事一议政策不积极,工作滞后且造成农民负担问题上访的乡镇(街道),将对书记、乡镇长(办事处主任)进行责任追究。&&& (二)明确部门职责。县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县财政局、县农监办要切实加强对一事一议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深入基层,加强动态管理。县财政部门主要负责奖补资金的拨付、管理和监督,制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制度,指导乡镇(街道)开展财政奖补工作,确保资金的安全有效运行。县农监部门主要负责一事一议制度、财政奖补政策、奖补办法的制定,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的审批、奖补项目的立项审批,指导乡村严格按规范程序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加强对村民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加强对一事一议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财务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县农监办、财政局、纠风办、审计局要加强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跟踪和审计监督,对群众举报和违反相关政策的问题,要及时查处,坚决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严明工作纪律。在开展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中,严禁超出规定标准向农民筹资筹劳加重农民负担,严禁以行政命令方式下达筹资筹劳任务,严禁强征强收和强行以资代劳。不得因一事一议产生新的乡村债务,不得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变成上级立项、农民配套的工程,不得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变成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不得截留、挪用筹集的资金和财政奖补资金。对违反政策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依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以严明的纪律和严格的程序,确保全县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唐河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业务流程&&& 工作阶段 工作环节 主要内容 工作记录&&& 一、民主议事 &&& 党支部提出议事项目 党支部全体成员开会议事。&&& 村委会商议议事 村委会、村支部对提议项目进行商议村留存相关记录。&&& 党员会议审议议事项目 全体党员对议事项目进行审议。&&& 村民大会或代表大会决议 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形成决议后由村民或村民代表签字。&&& 议事结果公示 议事结果公示。&&& 二、审核立项 &&& 村申请立项上报 村填写立项申请表,附建设工程预算表。&&& 乡镇核查立项情况 乡镇派人实地核查&&& 乡镇汇总立项上报县 批复村立项申请表并编制汇总表报县审核。&&& 县级部门复核,县农监办复核后形成实施方案上报市、省 &&& 省批复方案,县转批至乡镇 &&& 三、资金筹集 &&& 村内筹集资金,缴入乡镇专户 村筹集资金存入财政专户。&&& 奖补资金申报 填写一事一议项目资金申报表,乡镇汇总填报项目资金汇总表,报农监办、县财局。&&& 四、预算招标 &&& 村如实编制项目预算报乡镇审批 村填写项目预算表。&&& 村商议决定项目施工方式 村商议决定项目是进行招投标或村自行组织施工。&&& 乡镇指导村委组织招投标工作 乡镇制定评标标准及标底,各行政村按项目与中标单位签订项目施工合同。&&& 五、工程施工 &&& 工程单位组织施工 填写开工报告单申请开工,乡村工程督查小组对工程质量进行督查。&&& 六、工程验收&&& 工程决算及验收& 填写工程竣工报告及项目验收表。&&& 验收公示 验收结果公示,乡镇核查公示情况并登记项目公开表。&&& 工程方开具正规工程发票 &&& 乡镇按正常程序向县专户申请拨款 填写项目财政奖补资金申请表。&&& 直接付款给工程单位 县财政局综改办审核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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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 16:10:50&&发布机构:中共扬州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各县(市、区)委农工办、市开发区城乡管理局:
&&&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为进一步做好2011年农民负担监管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现提出如下意见。
&&&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宣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决定和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进一步夯实农民负担监管基础,强化监督检查,突出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组织开展“财政奖补项目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审计年”活动,认真落实《扬州市减轻农民负担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情况问责办法》和《扬州市农工办系统农村信访工作失职问责办法》,确保重大恶性农民负担案(事)件零发生,力争实现涉农负担省及省以上零信访。
&&& 二、主要任务
&& (一)以开展“审计年”为重点,进一步做好农民负担监管工作
&&&& 1、强化制度建设,保持农民负担稳定。认真落实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议事制、公示制、限额制、专用票据制、责任制、追溯制和一票否决制等制度。坚决执行省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上限标准,按照规定和县(市、区)农民负担监管部门审定的项目和标准向农民代收水利工程水费、机电排灌费(基本水费)、新型合作医疗费以及政策性农业保险费。决不允许任何部门、乡村组织擅自增加项目和提高标准向农民收费。
&&&& 2、组织开展“审计年”活动,进一步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2011年在全市各乡镇开展“财政奖补项目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审计年”活动。对年的财政奖补项目以及两年中其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进行专项审计。通过乡镇自审、县级互审、市级抽审,确保财政奖补资金安全、确保一事一议筹资和以资代劳资金用途规范,所建项目实实在在。(专项办法另文下发)。
&&&& 3、继续开展“涉农收费规范化乡镇”创建活动。实践证明,这项创建活动,是从源头上防止乱收费、增加农民负担的有效措施。2011年将继续与市物价局配合,在全市深入开展“涉农收费规范化乡镇”创建活动,年终由县级农工办与物价局联合组织初评,市级农工办与物价局每两年从县级评选的结果中择优选择部分乡镇予以表彰。
&&& (二)以提升“规范化”为要求,进一步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 1、加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力度。按照“政府激励引导、农民筹资筹劳、社会捐资赞助”的原则,围绕统筹城乡发展的目标,省财政将较大幅度地增加对各地的奖补资金,支持各地加快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同时,对财政奖补工作做得比较好的县(市、区),省财政将追加奖补。鼓励县(市、区)财政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安排配套资金加大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支持,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加大投入,广泛倡导社会捐赠赞助,做大支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资金规模。
&&&& 2、规范操作程序。认真总结年两年的实践做法,进一步完善、规范操作程序,特别是要建立健全民主议事制度、立项审批制度、招标议标制度、质量监督制度、资金管理制度、验收审计制度、项目管护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公开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奖补项目(包括年)都要按照“位置醒目、格式规范、内容完整、节俭牢固”的要求,由县级统一制作标识牌,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 3、规范奖补项目库建设。每个县(市、区)要依据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建立财政奖补项目库。继续按照每年不少于三分之一行政村的要求选择奖补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奖补项目建设,既要保证一定的奖补覆盖面,又要保持适当的项目建设规模,提高项目建设质量。要根据群众的迫切需要,突出奖补资金的使用重点,当前和今后几年奖补资金要重点用于村内道路建设,加快改善农民出行条件。
&&&& 4、规范财政奖补资金管理。进一步完善财政奖补资金的拨付办法,在确保资金按规定使用的前提下,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切实加强财政奖补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所有资金(含群众筹资、集体投入、社会捐助、财政奖补)单独建账,封闭运行,资金进出要在同一账户中反映。资金支出顺序符合有关文件要求,即先支筹资筹劳资金,后集体投入和社会捐助资金,最后是财政奖补资金。对奖补项目不符合规定、虚报项目套取资金、违反政策加重农民负担、建设项目当年未全部完工和项目建设质量不合格、群众不满意的,省财政将追回违规资金并相应扣减有关县(市、区)下一年度奖补资金。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套取项目资金,移花接木、截留挪用财政奖补资金的违法行为,对情节严重的违规行为,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 5、全面推广GPS定位。在财政奖补项目设立标识牌的同时,各地要通过GPS系统对年以及2011年的财政奖补项目进行地理定位,并逐级绘制成图。
&&&& 6、加强权力内控机制建设。根据“普惠制”和“特惠制”的精神,财政奖补工作县级是责任主体,乡镇是实施主体,在项目的审定和资金的安排上要进一步明确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坚持原则、阳光操作,完善权力内控机制,把好事办好,充分体现实情民意。
&& (三)以提高“办结率”为目标,进一步做好农村信访工作
&&&& 1、认真执行信访办理程序。按照《扬州市农工办系统农村信访办理程序》,落实首办、交办、办结、报送责任制度,发挥各级信访室作用,确保所办信访在期限内办结,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落实。
&&&& 2、努力提高信访办结率。要强化矛盾化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畅通诉求渠道,保障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完善各级领导接访制度,做到每月都有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自接待、处理农村信访。组织机关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矛盾突出、问题复杂的乡村,了解民情,化解矛盾。提高初信初访办结率,力争无重信重访,能在村里解决的在村里解决、能在乡里解决的在乡里解决、能在县里解决的决不市级调处。在建立农工办系统信访排查和信访问题处理通报制度,每月25日前,各地将排查出的重点人员、重点事项和处理情况报市办负担监管处(信访办),便于市办掌握、分析、上报和督办。
&&&& 3、继续开展农村信访“六无”乡镇创建活动。继续在全市乡镇深入开展农村信访“六无”(无进京非正常上访、无去省集体上访、无因信访问题引发的有影响的案(事)件、无因严重违反农村政策引发的到市集体上访、无重信重访问题、无未按规定的期限办结的信访事项)乡镇创建活动,力争有75%以上的乡镇达到“六无”标准。
&&&&三、保障措施
&&&& 1、强化领导责任。要继续实行农民负担监管和农村信访工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领导责任体制,确保农村信访形势稳定、确保农民负担水平稳定。要强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县级责任主体、乡村实施主体的责任意识,确保奖补工作规范、扎实、有序推进。
&&&& 2、组织检查督查活动。将根据农民负担和农村信访情况,适时组织检查督查活动,强化负担“红线”意识。严肃“三不准一必须”的收费纪律,即:不准擅自增加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严格按农民负担监督卡和代办协议(合同)书向农民收费;不准强行收费,严禁用阻碍生产等方式胁迫收费,杜绝组织小分队到农民家中扒粮抬物的现象发生;不准用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和农资综合直补等惠农资金强行抵扣农民应交费用;在收费时必须向农民出具农民负担专用票据和代收规定票据。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方案制定、项目实施等,进行不定期的检查督促。
&&&&3、认真落实两个《问责办法》。认真落实《扬州市减轻农民负担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情况问责办法》和《扬州市农工办系统农村信访失职问责办法》,一经发现违规失职情况,立即启动问责程序,决不姑息。凡辖区内发生加重农民负担行为、发生有影响的涉农负担案(事)件的单位和责任人,除追究相关责任外,在年度评先评优中实行“一票否决”。
&&& 4、组织开展农村政策培训。2011年将按省农委要求,继续开展以农民负担政策为主的农村政策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乡村干部农民负担监管意识、提高执行政策的能力。
&&&&2011年农民负担监管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已经明确,各地要结合实际,抓好落实,以优异成绩为“三个扬州”建设作贡献、迎接建党9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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