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一个国家信用管理体系()能否正常体系建设起源于信贷征信起步于金融领域正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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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4中央银行概论自考考试大纲(2007版)

中央银行概论自学考试大纲

注:1、本目录内的课程学分含实践性环节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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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银行概论》考试大纲

第一章中央银行的产生与发展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中央银行、中央银行制度的形成与发展过程,中国中央银行的建立及其演变,明确中央银行制度产生的客观基础,掌握中央银行各发展阶段的特点。

银行的概念。货币经营业如何发展为银行业。现代银行产生的主要途径。

(二)中央银行产生的客观基础

中央银行产生的经济基础和理论基础。

(三)中央银行的初期发展

中央银行的基本特征。享有货币发行权是中央银行的基本特征。初创时期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的瑞典国家银行和英格兰银行。

(四)中央银行初期发展的特点

第二节中央银行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一)中央银行制度的建立与普遍推行阶段

中央银行制度的形成。中央银行制度普遍推行的原因及特点。

(二)中央银行制度的强化阶段

中央银行制度在推行阶段发展之后的变化。中央银行制度强化阶段的特点。

(三)几个国家(地区)中央银行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英格兰银行的建立和发展。美国联邦储备体系的建立和发展。

德意志联邦银行和日本银行的建立与发展。欧洲中央银行的建立。

第三节中国中央银行的产生与发展

(一)中国历史上的中央银行

户部银行和交通银行。孙中山建立的广州中央银行。国民政府时期的中央银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

(二)新中国的中央银行

成立初期的中国人民银行的特点。1983年以后中国人民银行的特点。《中国人民银行法》颁布以后中央银行制度的新发展。

(二)中央银行产生的客观基础

(三)中央银行发展的初期阶段

1.识记:银行的含义。

2.领会:(1)货币经营业发展成为银行。(2)现代银行产生的主要途径。

(二)中央银行产生的客观基础

1.领会:中央银行的本质特征。

2.简单应用:(1)中央银行产生的经济基础;(2)中央银行产生的理论基础。

(三)中央银行发展的初期阶段

领会:中央银行初期发展的特征。

1.识记:中央银行制度含义。

2.领会:(1)中央银行制度发展的原因。(2)中央银行制度建立后中央银行发展的特点。

3.简单应用:(1)中央银行制度强化的原因及其特点。(2)几个国家中央银行制度的建立和发展的特点。(3)欧洲中央银行的任务。

1.领会:中国人民银行l983年以后的变化及特点。

2.简单应用:(1)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必要性。(2)《中国人民银行法》颁布以后中国中央银行制度的新发展。

第二章中央银行法与中央银行制度

通过本章的学习,明确中央银行法的性质、作用和基本原则。掌握中央银行制度的类型、中央银行资本所有权类型和中央银行机构的组织形式。熟悉中国人民银行制度的类型和中国人民银行组织机构的法律规定;掌握中国现代金融监管体系的构成。

(一)中央银行法的含义及其基本原则

(二)中央银行法的主要内容

中央银行的性质与职能立法。中央银行的法律地位立法。中央银行的组织体系立法。中央银行的业务活动立法。中央银行对金融业监管立法。

(三)中国的中央银行法

旧中国中央银行法律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第二节中央银行制度和资本所有权的类型

(一)中央银行制度的类型

单一型中央银行制度。复合型中央银行制度。准中央银行制度。跨国中央银行制度。

(二)中央银行资本所有权类型

国家所有制的中央银行。集体所有制的中央银行。混合所有制的中央银行。

(三)中央银行的资本额与资本结构

中央银行的资本结构。中央银行的资本额与资本结构。

第三节中央银行机构的组织形式

(一)中央银行的最高权力机构

中央银行最高权力机构集中掌握决策权和执行权。中央银行的最高权力机构分为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中央银行最高权力机构分为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

(二)中央银行的内部职能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中央银行总分行制的内部职能机构设置。中央银行联邦银行制的内部机构设置。

第四节中国人民银行制度及其组织机构

(一)中国人民银行制度的变迁

复合型中国人民银行制度。“单—制一元式”中国人民银行制度。

(二)中国人民银行组织机构的改革

成立中国人民银行九大区行。成立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

(三)中国人民银行的领导体制及其内部职能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领导体制。中国人民银行内部职能部门。

货币政策委员会的性质。货币政策委员会的任务。

(二)中央银行制度的类型

(三)中央银行资本所有权的类型

(四)中央银行机构的组织形式

(五)中国人民银行制度及其组织机构改革

1.识记:中央银行法的含义。

2.领会:(1)中央银行法的性质。(2)中央银行法的作用。(3)中央银行法的基本原则。(4)2003年修改后的《中国人民银行法》的主要变化。

3.简单应用:(1)中央银行法的主要内容。(2)修改《中国人民银行法》的重要意义。

(二)中央银行制度的类型

1.识记:(1)单一型中央银行制度的含义。(2)复合型中央银行制度的含义。(3)准中央银行制度的含义。(4)跨国中央银行制度的含义。

2.领会:(1)单一型中央银行制度包括的具体形式。(2)复合型中央银行制度包括的具体形式。

(三)中央银行资本所有权的类型

1.识记:中央银行资本所有权的主要类型。

2.领会:(1)国家所有制中央银行产生的途径。(2)混合所有制中央银行资本所有权比例舶规定。

(四)中央银行机构的组织形式

1.识记:中央银行最高权力机构的含义。

2.领会:(1)中央银行最高权力机构集中掌握决策权和执行权类型的内容。(2)中央银行最高权力机构分为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类型的内容。(3)中央银行最高权力机构分为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类型的内容。

3.简单应用:中央银行总分行制与中央银行联邦制内部职能机构设置的比较。

(五)中国人民银行制度及其组织机构改革

1.识记:“单一制一元式”制度的含义。

2.领会:中国人民银行制度变迁的阶段。

3.简单应用:(1)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设置的改革。(2)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的职能定位。

领会:(1)货币政策委员会的性质。(2)货币政策委员会的任务。

第三章中央银行的性质与职能

通过本章的学习,明确中央银行的性质及中央银行的职能。掌握中央银行性质与职能之间的内在联系;中央银行与政府、中央银行与财政以及其他银行的关系。掌握中国人民银行的性质、职能及法律地位,中国人民银行与政府、与财政部门、与各商业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的关系。掌握中国人民银行职能的新发展。

第一节中央银行的性质与法律地位

中央银行是特殊的金融机构。中央银行制定和执行货币金融政策,以调节宏观经济为己任。中央银行是国家监管金融业及金融活动的机构。中央银行的业务经营具有特殊性。

(二)中央银行的法律地位

中央银行与政府关系模式的三种类型。独立性较强形态。独立性稍次形态。独立性较弱形态。中央银行与财政的关系。中央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关系。

(一)按照中央银行承担的任务来划分,中央银行的职能分为发行的银行、政府的银行和银行的银行

中央银行是发行的银行的含义。中央银行货币发行的规定及其保证制度。中央银行是政府的银行的含义。中央银行代理国库。中央银行代理发行政府债券。中央银行为政府提供信用。管理国家的黄金和外汇储备。中央银行代表政府参加国际金融组织和各种国际金融活动。中央银行是银行的银行的含义。中央银行是银行的最后贷款者。

中央银行是银行存款准备金的管理者。中央银行是全国票据清算中心。

(二)按照中央银行的性质来划分,中央银行的职能分为服务职能、监管职能和调控职能

中央银行服务职能的内容。中央银行监管职能的内容。中央银行调控职能的内容。

第三节中国人民银行的性质与法律地位

(一)中国人民银行的性质

中国人民银行是一种特殊的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律地位

中国人民银行与政府的关系。中国人民银行与财政部门的关系。中国人民银行与各商业银行的关系。

第四节中国人民银行职能及其新发展

(一)中国人民银行的一般职能

中国人民银行是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和政府的银行。

(二)中国人民银行职能的变化

1949年建国至l978年,单一的国家银行制度。l978—1983年,中国人民银行“一身二任”。1984年以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法》颁布至2003年修改《中国人民银行法》后,中国人民银行职能的新发展。

(三)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职责

洗钱的含义及其特点。我国反洗钱的运作机制。

(四)中国人民银行管理信贷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职责

征信业的含义。我国征信业的发展。推动社会征信体系建设的紧迫性。中国人民银行管理信贷征信业,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中央银行的性质与法律地位

(三)中国人民银行性质与法律地位

(四)中国人民银行职能及其新发展

(一)中央银行的性质与法律地位

1.领会:(1)中央银行是特殊金融机构的内容。(2)中央银行独立性较强形态特征。(3)中央银行独立性稍次形态特征。(4)中央银行独立性较弱形态特征。

2.简单应用:(1)中央银行接受政府的领导、监督,与政府保持协调的关系。(2)中央银行与财政在业务、资金和政策上的关系。(3)中央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在资金、利益调节等方面的关系。

1.领会:(1)中央银行是发行的银行的基本内容。(2)中央银行是政府的银行的基本内容。(3)中央银行是银行的银行的基本内容。

2.综合应用:中央银行的服务职能、监管职能和调控职能的内容及其相互关系。

(三)中国人民银行性质与法律地位

1.识记: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责。

2.领会:(1)中国人民银行的调节职能。(2)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职能。(3)中国人民银行的服务职能。(4)中国人民银行与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关系。

3.综合应用:如何正确处理中国人民银行与财政部门的关系。

(四)中国人民银行职能及其新发展

1.识记:中国人民银行一般职能的内涵。

2.领会:(1)中国人民银行职能变化的几个阶段及其原因。(2)洗钱的含义及特点。(3)征信业的含义。

3.简单应用:(1)推动我国社会征信体系建设的紧迫性。(2)我国反洗钱运作机制包含的内容。

4.综合应用:中国人民银行管理信贷征信业,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措施。

第四章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目标

通过本章的学习,明确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类型。掌握开放经济条件下货币政策的特征和作用。掌握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以及最终目标之间的关系;掌握货币政策中介目标选择标准及其种类。熟练掌握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的最终日标及其中介目标。

(一)货币政策的特征及其类型

货币政策的含义。货币政策的特征。货币政策的类型。

(二)开放经济条件下货币政策的作用

总体调节市场货币流通量。影响国际收支水平。引导资源合理配置。促进宏观经济实现总量均衡。

(一)货币政策目标的含义

货币政策目标的含义。广义货币政策的目标。

(二)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

各国货币政策目标一般有四个:稳定物价、充分就业、经济增长、国际收支平衡。

(三)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实施

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内涵。通货膨胀目标制实施背景。

(四)货币政策最终目标之间的关系

稳定物价与充分就业之间的关系。稳定物价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充分就业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稳定物价与国际收支平衡之间的关系。充分就业与国际收支平衡之间的关系。经济增长与国际收支平衡之间的关系。

第三节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和操作目标

(一)建立货币政策中介目标和操作目标的意义

中介目标和操作目标的含义。建立中介目标和操作目标的意义。

(二)货币政策中介目标和操作目标选择的标准

一般有以下几个标准:可控性、可测性、相关性、抗干扰性、适应性。

(三)西方国家常用的货币政策中介目标和操作目标

常用的中介目标主要有:长期利率、货币供应量、贷款量等。

常用的操作目标主要有:短期利率、准备金、基础货币等。

(四)西方国家货币政策目标的变化

货币政策最终目标及中介目标的变化。20世纪50一90年代以后西方一些国家货币政策最终目标、货币政策中介目标、货币政策操作目标。

第四节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目标

(一)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最终目标选择的阶段性。确立以稳定币值为取向的货币政策目标的意义。

(二)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

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变化和调整。货币供应量、利率、汇率、基础货币等成为中国货币政策主要的中介目标。

(一)货币政策的特征、类型及其作用

(二)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

(三)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

(四)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目标

(一)货币政策的特征、类型及其作用

1.识记:(1)货币政策的含义。(2)扩张性货币政策含义。(3)紧缩性货币政策含义。(4)均衡性货币政策含义。

2.领会:货币政策的特征。

3.综合应用:开放经济条件下货币政策的作用。

(二)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

1.识记:货币政策最终目标的含义。

2.领会:(1)稳定物价的含义。(2)充分就业的含义。(3)经济增长的含义。(4)国际收支平衡的含义。(5)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含义。

3.综合应用:分析货币政策最终目标之间的关系。

(三)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

1.识记: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含义。

2.领会:(1)货币政策中介目标选择的标准。(2)西方国家常用的中介目标和操作目标的选择。(3)举例说明货币政策最终目标和中介目标的动态性。

(四)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目标

简单应用:(1)中国货币政策最终目标和中介目标的变化和调整。(2)中国当前的货币政策最终目标。

第五章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工具及货币政策传导机制

通过本章学习,掌握一般性货币政策工具的内容、特点、作用效果;掌握选择性货币政策工具的内容、作用。熟悉我国现行货币政策工具的内容、特点、存在的问题及其改革。掌握中央银行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及其操作。

第一节中央银行一般性货币政策工具

(一)法定存款准备金政策

法定存款准备金政策的基本内容。法定存款准备金政策的特点和调控机制。法定存款准备金政策的局限性及其改革。

再贴现政策的基本内容。再贴现政策的效果。再贴现政策的局限性。

(三)公开市场业务政策

公开市场业务政策的内容及其目的。公开市场业务政策的特点与效果。公开市场业务发挥作用的条件。

第二节中央银行其他货币政策工具

(一)选择性货币政策工具

消费者信用控制。消费者信用控制的含义及其内容。中央银行运用消费者信用控制工具的效应。

证券市场信用控制。证券市场信用控制的含义及其内容。中央银行运用证券市场信用控制工具的效应。不动产信用控制。不动产信用控制的含义及其内容。中央银行运用不动产信用控制工具的效应。优惠利率。优惠利率的含义。优惠利率的形式。中央银行运用优惠利率目的及其效应。

直接信用控制的含义。直接信用控制的主要措施:信用分配、直接干预、流动性比率、利率最高限额、特种存款。

间接信用控制的含义。间接信用控制的主要措施:道义劝告、窗口指导、金融检查、公开宣传。

第三节中国现行的货币政策工具

(一)法定存款准备金政策

法定存款准备金政策的建立、调节功能及其存在的问题。法定存款准备金政策的改革。

再贴现政策的建立、调节功能及其存在的问题。再贴现政策的改革。

(三)公开市场业务政策

公开市场业务政策的建立、调节功能及其存在的问题。公开市场业务政策的改革。

贷款政策的内容与类型。贷款政策的变化与改革。

利率政策的含义及其内容。计划利率的弊端。利率体制的改革。

(六)其他货币政策工具

窗口指导、直接干预、消费者信用控制等。

第四节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

(一)中央银行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一般原理

货币政策的传导环节和内容。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形式。

(二)中国经济体制转轨时期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

转轨时期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完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措施。

(一)中央银行一般性货币政策工具

(二)中央银行其他货币政策工具

(三)中国现行的货币政策工具

(四)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

(一)中央银行一般性货币政策工具

1.识记:(1)存款准备金政策的含义。(2)再贴现政策的含义。(3)公开市场业务政策的含义。

2.领会:(1)存款准备金政策的内容与特点。(2)再贴现政策的内容及其特点。(3)公开市场业务政策的内容及其特点。

3.简单应用:(1)再贴现政策的效果及其局限性。(2)存款准备金政策的局限性及其改革。

4.综合应用:公开市场业务发挥作用的条件。

(二)中央银行其他货币政策工具

1.识记:(1)消费者信用控制的含义及内容。(2)证券市场信用控制的含义。(3)不动产信用控制的含义及内容。(4)优惠利率的含义。(5)直接信用控制的含义。(6)间接信用控制的含义。

2.领会:(1)中央银行运用消费者信用控制工具的效应。(2)中央银行运用证券市场信用控制的效应。(3)中央银行运用不动产信用控制的效应。(4)中央银行运用优惠利率控制的效应。

3.简单应用:(1)直接信用控制的主要措施分析。(2)间接信用控制的主要措施分析。

(三)中国现行的货币政策工具

1.识记:(1)再贷款政策的内容与类型。(2)利率政策的含义及其内容。

2.领会:(1)存款准备金政策调节功能。(2)再贴现政策的调节功能。(3)公开市场政策的调节功能。

3.简单应用:(1)存款准备金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其改革。(2)再贴现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其改革。(3)公开市场业务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其改革。

4.综合应用:(1)分析再贷款政策的变化及其改革。(2)分析中国计划利率的弊端及其改革。

(四)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

1.领会:(1)货币政策的传导环节。(2)货币政策的传导形式。(3)货币政策的传导内容。

2.综合应用:中国经济体制转轨时期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何完善货币传导机制。

第六章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和负债业务

通过本章学习,明确中央银行的性质与职能都要通过其业务得以体现。掌握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的构成与各项目之间的关系。理解中国人民银行资产负债表的项目结构。掌握中央银行主要负债业务的内容;不同国家中央银行负债业务的规定。了解中国人民银行负债业务的内容及相关规定。

第一节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

(一)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的一般构成

资产项目的构成。负债项目的构成。

(二)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各项目之间的关系

资产负债的基本关系:资产=负债+自有资本。资产负债各项目的对应关系。对金融机构的债权和对金融机构的负债之间的关系。对政府的债权和对政府的负债之间的关系。国外资产和其他存款及自有资本之间的关系。

(三)中国人民银行资产负债表的项目结构分析

第二节中央银行货币发行业务

(一)货币发行业务与货币发行制度

货币发行业务的含义。货币的经济发行和财政发行。货币发行渠道和程序。

(二)中央银行的货币发行原则

垄断发行原则。信用保证原则。弹性原则。

(三)中央银行货币发行的准备制度

货币发行准备的构成。货币发行准备金的比率。几种主要的货币发行准备制度。

(四)几个国家和地区货币发行制度比较

美国的货币发行制度。英国的货币发行制度。日本的货币发行制度。“多国一币”的货币发行制度。上述几种货币发行制度比较。

第三节中央银行存款业务

(一)中央银行存款业务

中央银行存款业务与中央银行职能发挥的关系。中央银行存款业务的特点。

存款准备金业务的含义。存款准备金业务的基本内容。

国库制度的含义与种类。中央银行办理国库存款业务的意义。国库存款的构成。

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特种存款。特定机构和私人部门存款。外国存款。

第四节中央银行其他负债业务

(一)发行中央银行债券

中央银行发行债券的目的。

中央银行对外负债的目的。

中央银行自有资本的三种来源。

第五节中国人民银行的负债业务

(一)中国人民银行货币发行业务

货币发行权的规定。人民币的发行程序。

中国人民银行存款准备金业务的调整。

中国国库的产生与发展。中国国库业务的现状。

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特定机构存款。

(一)中央银行的资产负债表

(二)中央银行的货币发行业务

(三)中央银行的存款业务

(四)中央银行的其他负债业务

(五)中国人民银行的负债业务

(一)中央银行的资产负债表

1.识记:(1)中央银行的资产负债表。(2)储备货币。

2.领会:(1)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的构成。(2)中央银行资产和负债的基本关系。

3.简单应用: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各项目间的对应关系。

4.综合应用:中国人民银行资产负债表的项目结构分析。

(二)中央银行的货币发行业务

1.识记:(1)货币发行业务的含义。(2)货币的经济发行。(3)货币发行准备金的比率。

2.领会:(1)货币发行准备的构成。(2)五种货币发行准备制度。

3.简单应用:(1)美国的货币发行制度。(2)英国的货币发行制度。(3)日本的货币发行制度。(4)“多国一币”的货币发行制度。(5)四个国家和地区的货币发行制度比较的思考。

4.综合应用:中央银行的货币发行原则。

(三)中央银行的存款业务

1.识记:(1)存款准备金制度。(2)国库。(3)特种存款。

2.领会:(1)中央银行存款业务与中央银行职能发挥的关系。(2)中央银行存款业务的特点。(3)可充当存款准备金的内容。(4)两种基本的国库制度。(5)中央银行办理国库存款的意义。(6)国库存款的构成。(7)特种存款的特点。

3.简单应用:(1)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规定与调整。(2)确定存款准备计提的基础和缴存的基期。

(四)中央银行的其他负债业务

1.识记:(1)中央银行对外负债业务。(2)中央银行的资本业务。

2.领会:(1)中央银行发行债券的对象与目的。(2)中央银行对外负债的目的。

3.简单应用:分析中央银行资本来源渠道。

(五)中国人民银行的负债业务

1.领会:(1)中国人民银行货币发行权的规定。(2)人民币的发行程序。

2.简单应用:我国调整存款准备金率的原因。

第七章中央银行的资产业务

通过本章学习,明确中央银行资产业务的主要内容。掌握中央银行再贴现和贷款业务的具体要求。理解中央银行证券买卖业务的具体操作。掌握中央银行储备资产的主要内容。了解中国人民银行资产业务的内容及相关规定。

第一节中央银行的再贴现与贷款业务

再贴现业务的含义。再贴现业务的一般规定和作用机制。

贷款业务的含义。贷款业务的种类。贷款业务的基本原则。

第二节中央银行的证券买卖业务

(一)中央银行证券买卖业务的含义与形式

中央银行证券买卖业务的含义。中央银行证券买卖业务的形式。

(二)中央银行证券买卖业务的流程

向商业银行购入有价证券。向非商业银行公开购入有价证券。出售有价证券。

(三)中央银行证券买卖业务与贷款业务的比较相同点。不同点。

(四)中央银行买卖证券业务的相关规定

第三节中央银行的储备资产业务

(一)国际储备资产的含义与特征

国际储备资产的内涵。国际储备资产的特征。

(二)国际储备的构成与特点

黄金储备。外汇储备。在IMF的储备头寸。特别提款权。

(三)中央银行保管和经营储备资产的意义

稳定币值。稳定汇率。调节国际收支。

(四)储备资产数量与构成的确定

确定合理的储备资产数量。国际储备资产中的构成比例。外汇储备中保持合理的外汇币种构成。

第四节中国人民银行资产业务

再贴现业务的产生与发展。再贴现业务存在的问题。

贷款对象。申请贷款的条件。贷款期限。再贷款特点。

操作目标。相关规定。具体操作方法。效果。

我国国际储备的构成与管理。规模管理。原则与目标。经营模式。我国外汇储备管理体制改革。

(一)中央银行的再贴现与贷款业务

(二)中央银行的证券买卖业务

(三)中央银行的储备资产业务

(四)中国人民银行的资产业务

(一)中央银行的再贴现和贷款业务

1.识记:(1)中央银行的再贴现业务。(2)再贴现率。(3)贷款业务。

2.领会:(1)中央银行再贴现业务的一般规定。(2)中央银行贷款业务的种类。(3)贷款业务的基本原则。

3.简单应用:(1)再贴现金额的计算。(2)再贴现和贷款业务的重要性。(3)贷款与商业银行贷款的区别。

(二)中央银行的证券买卖业务

1.识记:(1)中央银行证券买卖业务。(2)正回购。(3)逆回购。

2.领会:(1)中央银行证券买卖业务的作用。(2)中央银行证券买卖业务的规定。

3.简单应用:(1)中央银行证券买卖业务的流程。(2)中央银行证券买卖业务与贷款业务的异同。

(三)中央银行的储备资产业务

1.识记:(1)广义和狭义的国际储备。(2)黄金储备。(3)外汇储备。(4)在IMF的储备头寸。(5)特别提款权。

2.领会:(1)国际储备资产的特征。(2)一种货币成为储备货币的条件。(3)国际储备的构成。

3.简单应用:中央银行保管和经营储备资产的意义。

4.综合应用:储备资产数量及构成的确定。

(四)中国人民银行的资产业务

1.识记:(1)中央银行贷款业务的贷款对象。(2)中央银行的贷款期限。(3)中国人民银行证券买卖业务的相关规定。(4)我国国际储备的构成。

2.领会:(1)中央银行再贴现业务存在的问题。(2)中央银行贷款的条件。(3)我国证券买卖业务的效果。(4)我国储备资产经营管理的原则与目标。

3.简单应用:(1)中国人民银行证券买卖业务的具体操作方法。(2)中央银行贷款的特点。

4.综合应用:我国外汇储备管理体制改革。

第八章支付系统与中央银行的支付清算职责

通过本章学习,掌握支付系统的构成、类型与功能;掌握中央银行支付清算职责的内容。了解中国支付系统规则体系的基本内容和支付体系的现代化建设与发展。

结算的含义。清算的含义。

(二)支付系统的要素构成

支付系统的“三层结构”的机构组成。支付工具的种类。运行设施。规则。

(三)支付系统的主要类型与功能

按运营者身份的不同划分为:中央银行运营、私营清算机构运营、金融机构运营。按支付系统交易规模划分为: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按结算模式划分为:净额结算、全额结算与RTGS。按服务区域划分为:国内支付系统、国际性支付系统。

第二节支付系统与中央银行

(一)支付系统与中央银行的历史渊源

支付清算服务在中央银行职责中的重要地位越来越突出。

(二)中央银行的支付清算职责

法律责任。服务责任。运行责任。安全责任。监督责任。建设责任。

第三节中国支付系统建设与发展

(一)规则体系的逐步形成

(二)支付服务机构的体系建设

形成以中央银行为核心,商业银行为基础,其他金融中介机构广泛参与的支付服务组织体系。

(三)支付系统运行设施的现代化建设

中央银行运行的支付系统:由传统向现代演进。其他机构运营的支付(结算)系统。

(四)支付工具渐趋多元化

票据。卡基支付工具。电子支付工具。其他支付工具。

(二)支付系统与中央银行

(三)中国支付系统建设与发展

1.识记:(1)结算的含义。(2)清算的含义。

2.领会:(1)支付系统的要素构成。(2)支付清算活动的“三层结构”。

3.简单应用:支付系统的主要种类与功能。

(二)支付系统与中央银行

1.识记:中央银行支付清算职责中服务责任和运行责任。

2.领会:支付系统与中央银行的历史渊源。

3.简单应用:中央银行的支付清算职责的六大责任。

(三)中国支付系统建设与发展

1.识记:(1)全国电子联行系统。(2)同城票据交换。(3)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4)RTG模式。(5)电子资金汇兑系统。(6)银行卡授信系统。(7)债券托管结算体系。(8)卡基支付工具。(9)电子支付工具。

2.领会:(1)我国支付系统的法律规范。(2)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家支付清算体系中的核心地位。(3)我国多元化的支付工具体系。

3.简单应用:中国支付体系的现代化建设。

第九章中央银行的调查统计业务

通过本章学习,掌握中央银行金融统计业务的含义、对象和基本原则。掌握中央银行金融统计的业务程序。了解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统计的主要内容。了解中国人民银行经济统计调查的基本内容。

(一)金融统计的含义和对象

金融统计的含义。金融统计的对象。融资主体。融资形式。金融中介机构。金融市场。金融工具。

(二)金融统计的基本原则

客观性原则。科学性原则。统一性原则。及时性原则。保密性原则。

(三)金融统计的业务程序

统计设计。统计调查。统计整理。统计分析。

(四)金融统计的主要内容

货币统计。信贷收支统计。金融市场统计。国际收支统计。资金流量统计。

(一)工业景气调查统计

工业景气调查统计的内容。

(二)城乡居民储蓄问卷调查统计

城乡居民储蓄问卷调查统计的目的。

1.识记:(1)金融统计的含义。(2)概览。(3)货币概览。(4)银行概览。(5)资金流量表。

2.领会:(1)金融统计的对象。(2)金融性公司的分类。(3)金融统计的业务程序。

3.简单应用:(1)金融统计的基本原则。(2)中国货币统计和信贷收支统计的主要内容。

4.综合应用:中国金融统计的主要内容。

1.识记:工业景气调查统计。

2.领会:(1)城乡居民储蓄问卷调查统计的目的。(2)物价调查统计的目的。

第十章中央银行与金融监管

通过本章的学习,明确中央银行执行货币政策与加强金融监管的高度关联性和互存性,掌握金融监管的不同体制形成的基础及其特点。掌握金融监管的目标与原则以及金融监管的主要内容。熟悉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体制及发展趋势。

第一节金融监管的必要性

(一)金融监管的内涵及其发展

金融监管的广义内涵与狭义内涵。金融监管的发展。

(二)金融监管的一般理论

社会利益论。金融风险论。保护债权论。

(三)金融监管的必要性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业是一个存在诸多风险的特殊行业。良好的金融秩序是保证金融安全,提高金融效率的前提。金融监管是实施货币政策和金融调控的保障。

集中监管体制的内涵。实行集中监管体制国家背景分析。

分业监管体制的内涵。实行分业监管体制国家背景分析。

(三)金融监管体制的发展趋势

分业监管体制逐渐向统一监管体制过渡。中央银行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双重职能由兼容向分离发展。金融控股公司的建立发展。“伞式监管”体制的诞生。金融监管从机构监管为主转向功能监管为主。

第三节金融监管的目标与原则

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保护存款人、投资者和其他社会公众的利益。促进金融体系公平、有效竞争,提高金融体系的效率。

(二)金融监管的基本原则

监管主体的独立性原则。依法监管原则。“内控”与“外控”相结合的原则。稳健运营与风险预防原则。母国与东道国共同监管原则。

第四节金融监管的主要内容及发展趋势

市场准人。资本充足性。流动性管制。业务范围的限制。贷款风险的控制。准备金管理。管理评价。

存款保险的含义。存款保险制度的基本功能。存款保险制度的局限性。

紧急救援的含义。中央银行提供低利贷款。存款保险机构的紧急援助。中央银行组织下的联合救助。政府援助。

(四)国际金融监管的变革与发展

20世纪80年代以前传统金融监管的特点。20世纪90年代以后金融监管调整的主要内容。

第五节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形成与发展

(一)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的逐步形成

旧中国银行业监管机制。建国后金融监管机制的建立。

(二)中国改革开放后,金融分业监管体制的建立与发展证监会的建立。保监会的建立。银监会的建立。

(三)中国香港等地区的金融监管体制中国香港、澳门、台湾的金融监管体制。

(一)金融监管的必要性

(三)金融监管的目标与原则

(四)金融监管的主要内容及发展趋势

(五)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形成与发展

(一)金融监管的必要性

1.识记:金融监管的含义。

2.领会:(1)社会利益论。(2)金融风险论。(3)保护债权论。

3.简单应用:金融监管的必要性。

1.领会:(1)集中监管体制内涵。(2)分业监管体制内涵。

2.综合应用:国际金融监管体制的发展趋势。

(三)金融监管的目标与原则

简单应用:(1)金融监管的目标。(2)金融监管的基本原则。

(四)金融监管的主要内容及发展趋势

1.识记:(1)预防性管理的含义。(2)存款保险的含义。(3)紧急救援的含义。

2.领会:(1)存款保险制度的基本功能。(2)存款保险制度的局限性。

3.简单应用:(1)20世纪80年代以前传统金融监管的特点。(2)20世纪90年代以后金融监管调整的主要内容。

4.综合应用:(1)预防性管理的主要内容及意义。(2)紧急救援的主要内容及意义。

(五)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形成与发展

领会:(I)中国内地金融分业监管体制的形成与发展趋势。(2)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金融监管体制的特色。

第十一章中央银行维护金融稳定的框架内容及政策措施

通过本章学习,明确中央银行维护金融稳定的意义及中央银行在加强宏观金融调控,维护金融稳定中的核心地位。掌握中央银行维护金融稳定的框架内容。掌握中央银行维护金融稳定的政策措施。

第一节中央银行维护金融稳定的意义

(一)维护金融稳定的重要性

维护金融稳定是银行业功能得以发挥的重要基础。维护金融稳定,保障我国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维护金融稳定对我国金融和经济安全乃至国家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二)中央银行在加强宏观金融调控,维护金融稳定中的核心地位

中央银行具有货币政策制定与执行权,是国家金融宏观调控政策的决策与执行主体。中央银行通过调控货币供求这个经济运行中的核心指标,为宏观经济、金融提供一个稳定的货币环境。中央银行因其最后贷款人职能成为金融稳定和经济、社会稳定的核心主体。中央银行的特殊地位能够归集宏观经济、金融信息,为宏观经济、金融调控提供有效的信息支持,使中央银行成为经济金融运行的“监测器”。中央银行负责牵头建立监管协调机制,密切关注以交叉金融业务为内容的金融创新活动,维护金融稳定。

第二节中央银行维护金融稳定的框架内容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稳定的定义。西方学者关于定义金融稳定的五项原则。

(二)金融稳定的框架内容

币值稳定。支付结算体系稳健高效运行。银行业稳定。宏观金融体系运行良好。有效的监督和管理。西方学者从金融不稳定视角反面立论阐述金融稳定的框架内容。

第三节中央银行维护金融稳定的政策措施

稳步推进支付清算系统建设。建立健全征信体系,为金融业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信用基础。构建反洗钱和游资的监控机制。建立科学、有效的金融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国内外货币金融监管合作。

援救对策的成本最低原则。对存款人、投资人有限保护原则。

(三)对问题金融机构的处置对策

对问题金融机构建立及时的纠正机制。对问题金融机构建立破产机制。

(一)中央银行维护金融稳定的意义

(二)中央银行维护金融稳定的框架内容

(三)中央银行维护金融稳定的政策措施

(一)中央银行维护金融稳定的意义

1.简单应用:中央银行维护金融稳定的重要性。

2.综合应用:中央银行在加强宏观金融调控,维护金融稳定中的核心地位。

(二)中央银行维护金融稳定的框架内容

1.识记:金融稳定的定义。

2.综合应用:金融稳定的框架内容。

(三)中央银行维护金融稳定的政策措施

1.简单应用:(1)中央银行援救政策的成本最低原则。(2)中央银行对存款人、投资人有限保护原则。(3)中央银行对问题金融机构建立及时的纠正机制的主要内容。(4)中央银行对问题金融机构建立破产机制的主要内容。

2.综合应用:中央银行维护金融稳定的预防性对策内容及其各项内容间的相互关系。

10月上海自考《00074中央银行概论》考试大纲具体内容通过上文相信同学们已经基本了解了。但了解还不够,需要在学习教材时同步使用,将考试大纲中的考核章节对应的知识点标注在教材中,确保每个考点都复习到位,才能更好的通过考试!上海自考大纲相关的考试资料可在中迅教育网站中查询,如点此查看“上海自考题库”、“上海自考网课”等。如中央银行概论大纲变动,以上海考试院最新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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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指掌握信息较多的一方利用对方对信息的不知情而隐瞒相关信息,获取额外利益,客观上导致不合理的市场分配的行为。

A 逆向选择 B道德风险 C信用风险 D市场风险

2、国外征信业的发展从()开始萌芽。 A20世纪初期 B19世纪中期 C19世纪初

3、科斯在《社会成本问题》一书中指出,任何一个交易主体的行为都会对其他交易主体产生影响,这就是所谓的()

A蝴蝶效应 B晕轮效应 C外部性 D内部性

4、20世纪30年代后,欧洲一些国家()为监测和管理银行系统性风险,开始建立了公共征信系统。

A政府部门 B中央银行 C商业银行 D征信机构

5、人民银行征信管理职责为() A管理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B管理信贷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C管理社会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6、邓白氏公司是哪个国家的征信机构?() A、美国 B、日本 C、德国 D、中国

7、目前美国个人征信机构普遍采用()标准来报送、更新消费者信息,实现了个人信用信息采集的标准化。

8、中国人民银行推动开展的“信用记录关爱日”于每年()举

9、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是() A.构建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和环境 B.信用记录

C.规范信用信息的收集和使用

D.形成鼓励守信、惩戒失信的社会机制

10、属于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部门规章的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B.《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C.《征信业管理条例》 D.《征信机构管理办法》

11、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是() A.构建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和环境 B.信用记录

C.规范信用信息的收集和使用

D.形成鼓励守信、惩戒失信的社会机制

12、关于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机制描述正确的是() A.2003年,中国人民银行牵头成立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系会议。

B.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牵头成立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系会议。

C.2008年,牵头单位调整为国务院办公厅。 D.2011年,牵头单位调整为发改委和人民银行。

13、关于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描述错误的是() A.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发展普惠金融的重要内容。 B.截至2014年底,共为约250万户小微企业和1.6亿农户建立了信用档案,评定了1亿多信用农户。

C.截至2014年底,共建立全国性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试验区63个,建立了50多个信用信息系统或服务平台。

D.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解决小微企业贷款难、农村金融服务薄弱的一种有效方式。

14、美国征信文化特点()

A个人主义 B保守理性 C集体主义 D注重隐私

15、征信教育是指围绕()传播开展的一系列宣传、培训和专题讲座等活动。

A征信知识和诚实守信 B征信知识和诚信意识 C信用自律和信用知识 D信用自律和守法守信

16、信用记录从记录的内容划分可分为() A经济信用记录和社会信用记录 B政务信用记录和非政务信用记录 C个人和机构信用记录

D公开信用记录和非公开信用记录

17、信用信息公开与共享是指()信用信息并提供给多个使用者的制度安排。

18、加强信用基础设施建设不包含()

A加强诚信教育与诚信文化建设 B加快推进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

C完善以奖惩制度为重点的社会信用体系运行机制 D推进司法公信建设

19、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起源于()

A金融领域 B商务领域 C政府部门 D市场经济

20、中国已形成由征信市场、征信管理、征信法律、征信标准、征信文化和()六个方面共同构成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征信体系是() A征信系统

B征信产品 C征信机构 D宣传教育

21、美国最具代表的企业征信机构是() A标准普尔 B穆迪 C邓白氏 D益百利

22、下列哪家评级公司是国内首家以采用投资人付费营运模式为主的新型信用评级公司?()

A大公国际 B联合资信 C中诚信 D中债资信

Technology,FinTech)强调金融和科技的结合,是指新技术带来的金融创新,落脚点在科技,它能创造新的业务模式、应用、流程或产品,从而对金融市场、金融机构或金融服务的提供方式造成重大影响。金融科技强调将技术创新作为服务金融产业发展的手段,以维护金融稳定和安全、防范金融风险为原则,在具体应用和发展过程中,仍需遵循金融市场的基本规律。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和巴塞尔委员会(BCBS)把金融科技活动分为:支付结算、存贷款与资本筹集、投资管理、市场设施等,并指出金融科技创新的供给侧驱动因素是不断演进的新技术和变化的金融监管,需求侧影响因素则是不断变化的企业与消费者偏好。随着金融科技的发展,其应用正在向城市治理等领域加速拓展。
  本规划中的金融科技范畴,主要围绕新技术与金融功能的融合。在具体规划路径上,一方面积极推动影响金融科技功能应用的底层技术发展,完善各类技术市场设施,包括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技术(移动互联、物联网)、分布式技术(云计算、区块链)、安全技术(量子计算、生物识别、加密技术)等。另一方面创造条件促进技术应用落地,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改善客户体验、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服务效率,同时更有效地防范和把控金融风险。
  金融科技产业的发展体现出以下规律特点。
  高创新性:金融科技是一个高度创新的行业,不仅仅是商业模式变化所带来的金融创新,更多是指科技驱动所带来的创新,技术创新与技术应用将为金融行业带来全价值链优化。通过将各种前沿技术与理念在金融领域中的应用迭代,快速推出具有“重磅性”创新的产品,这已超越了传统金融范畴里市场与产品层面的“金融创新”。
  轻资产性:金融科技公司只需要很低的固定资产或者固定成本就能展业,其成本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边际递减,使其能够以低利润率支持规模发展。另外,也正因其具有轻资产性,不像传统金融那样“笨重”,因此其战略选择、组织架构、业务发展更加灵活,易于创新创造。
  重体验性:通过智能手机等移动设备,金融科技公司开创了简单易用、消费者参与度较高的产品或服务。金融科技公司非常注重用户体验,积极听取用户心声,响应并预测用户需求,简化产品和服务流程,加快产品迭代,形成与传统模式截然不同的服务体验。
  强相关性:金融科技是高新技术产业与金融业的融合。底层技术是构建金融科技产业生态的基础,为金融科技的发展创造了条件。随着底层技术所处的生命周期阶段的变化,金融科技发展也在不同时期根据技术发展成熟度和应用广泛度呈现出不同发展特点,主要体现在技术与企业形态、市场份额与饱和度、竞争与垄断、企业创新方式和所面临的主要风险等方面。
  (二)北京发展金融科技的机遇与优势
  1.新环境与新机遇
  金融科技底层技术发展进入关键期。一方面,底层技术快速发展,助推主流金融机构的金融科技应用全面提升,并成为创新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另一方面,移动场景时代的大发展将深入驱动金融科技的需求创新。金融科技冲击更多地向基础设施进行下沉,严格监管将在金融科技发展中呈现常态化,科技支持的金融安全与风险防范将成为最重要的蓝海之一。
  我国改革与发展进入转型期。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要着力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要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同时强调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三大攻坚战。在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过程中,新经济模式不断涌现,金融需求更强调智能与便捷,金融供给更重视合规与结构优化。依托新技术支持,原有金融服务难点更易得到缓解,金融改革更加“脱虚向实”,能够全面提升数字普惠金融的服务能力。金融科技已成为国家金融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建设现代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北京作为国家金融战略实施的重要载体,依托丰富的首都经济金融功能,理应成为新技术、新金融转型探索的“排头兵”。
  区域经济金融发展进入协调期。我国区域经济布局不断优化,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为三大增长极。作为环首都城市群和国家核心增长极,京津冀正在成为全球性资源交汇地、国际经济政治交流的核心节点。其中,京津冀协同发展作为重中之重,已进入协调推动的关键期,其核心任务和关键环节,是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促进金融科技发展,涵盖了人才集聚、科技驱动、金融提升、绿色发展等众多要素,从全球来看都是首都功能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这要求北京以金融科技基础研发与应用实践为主线,利用首都资源禀赋,发挥比较优势,有效服务京津冀协调发展与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在国家金融改革的顶层设计下,努力与其他两大增长极形成互补共赢。
  北京战略定位与发展进入攻坚期。北京已定位为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大力发展金融科技正是建设科技创新中心的重要支撑和组成部分,也能够为其他三个中心建设提供资源保障。金融科技创新能有效实现技术与资本的互动,加快重要金融领域的前沿技术发展,进而应用于智慧城市、智慧产业、智慧生活等更多领域,成为解决发展超大型城市难题的重要抓手。在合规前提下,金融科技创新能拓展新业态与产业空间,有效拉动民间投资,促进北京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在首都功能的战略调整中,金融科技创新有助于实现产业、空间、人才的结构性替代与优化。同时,北京作为国家金融管理中心,面对金融风险的现实性、复杂性,积极引领新技术应用于风险管理与安全防范,能够为国家现代化金融管理制度建设提供重要支持。
  2.北京的基础和优势
  科技创新水平在国际国内居于领先。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条件下,新技术、新业态、新产品、新模式不断涌现,成为带动经济发展的新动能。北京作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是全球创新资源最为密集的区域之一,在知识技术资本和人力资本等创新资源方面拥有领先优势,近年来技术创新与产业优化能力不断提升,处于国际领先水平。目前已确定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医药健康、智能装备、节能环保、新能源智能汽车、新材料、人工智能、软件和信息服务以及科技服务业等作为重点发展的高精尖产业,这为金融科技的底层技术研发及服务应用奠定了雄厚基础。
  金融要素的集聚与辐射能力突出。北京是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所在地,总部型金融机构集聚地,也是国际性金融信息中心。2017年,金融业占北京市经济的比重达到17%,已成为第一支柱产业,并有效带动优质资源配置到重点领域,引领北京产业结构的全面提升。2017年末,全市金融机构(含外资)本外币存款余额14.4万亿元,本外币贷款余额6.96万亿元;全年证券市场各类证券成交44.6万亿元;全年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1973.2亿元。北京金融街作为北京金融资源的核心区,区域金融机构资产总规模达99.5万亿元,占全国金融资产总规模的近40%,驻区商业银行资产规模占全国商业银行的41%。北京拥有众多私募股权、风险投资基金,数量超过1700家,还有大量科技创新相关的产业引导基金等。北京是国内资金清算结算中心,从中国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的数据看,北京近年来在资金流动总量、区域内部资金流动规模、地区间资金流动规模等方面,都位居全国首位,增速也居于前列。
  金融科技创新与发展基础扎实。近年来,北京金融科技融资额快速增长,已成为全国金融科技投资最为活跃的地区之一。依托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创新优势,以及金融街的总部金融机构优势,吸引聚集了大量的金融科技企业。其中,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金融科技底层技术企业数量位居全国前列。截至2018年5月,北京的人工智能企业有1070家,约占全国的26% ,获得风险投资的人工智能企业有431家,约占全国的35%,中关村已成为我国人工智能创新高地。此外,在移动支付、监管科技、供应链金融、互联网保险、智能投顾、企业征信等应用领域也涌现出了一批领军企业。北京连续两年有20余家企业进入毕马威发布的“中国领先金融科技公司50强”,居全国首位。国内唯一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清算平台——网联清算有限公司已承担越来越重要的基础设施功能。百度、京东、小米等国内领先的在京总部型互联网企业,也在金融科技方面加快布局,基本形成了覆盖金融科技服务各个领域的全业务版图。金融机构纷纷在京设立金融科技子公司,民生银行成立了民生科技有限公司、光大银行成立了光大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等各类自律组织、支持金融科技创新创业的各类协会、联盟、平台已经形成规模效应。总体上看,北京已初步发展成为国内综合优势领先的金融科技创新区域。
  开放环境和保障要素日益完善。北京作为国际交往中心,应当成为国家金融全面开放的前沿。北京还是全国服务业扩大开放唯一的综合试点城市,一直坚持把金融业的双向开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化服务业扩大开放试点,整体商业环境开放程度较高。在教育、科研、人力资源方面,北京拥有国内绝对领先的优势地位与丰富储备。北京拥有大量高校和科研院所资源,创新能力突出,诸多高校院所发起设立金融科技研究机构和学术组织,已在金融科技研究方面处于领先地位,为发展金融科技提供了坚实的人才储备和技术发展基础:北京大学发起设立了金融科技研究中心、区块链研究中心;清华大学发起设立了金融科技研究院,与蚂蚁金服、阿尔山金融科技公司分别组建金融科技联合实验室和区块链技术联合研究中心;中国科学院大学发起设立金融科技发展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发起设立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设立了金融科技系,定位于培养金融科技复合型专业人才。同时,在城市发展水平方面,区位交通与基础设施的比较优势突出;在公共设施与服务能力方面,已经充分体现出国际化大都市的特征;在政策与制度保障、区域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不断趋于成熟与完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指示,紧密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金融科技对推动首都“四个中心”建设特别是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重要作用。按照《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布局要求,充分发挥北京金融资源、科技资源聚集的突出优势,营造鼓励金融科技创新的良好生态,着力为创新主体提供集聚空间和政策支持,聚集金融科技前沿要素,扎实推进金融与科技互动融合发展,引导形成推动首都发展的新动力,率先打造全国金融科技创新高地和金融安全示范区域,助力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超大型城市治理,努力推动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国家经济转型与金融改革。
  1.坚持创新驱动。充分认识科技发展进步的内在规律,深入研究金融科技创新的生命周期特征,建立开放融合的科技创新机制,以创新引领金融领域的技术突破与场景拓展,有效提升首都金融服务的深度广度,促进金融与实体经济更好地融合,着力解决区域金融发展中“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助力于推动高精尖产业快速发展。努力实现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的“双轮”驱动。以推动技术基础研究为起点,以强化技术应用落地为保障,全面把握重大金融科技底层技术发展特征,促进应用技术的金融标准化建设。构造前瞻性、包容性、开放性的规划引导机制,积极拥抱发展中的前沿技术,给予适当的政策支持与探索空间,以理性态度避免发展误区。
  2.坚持合规安全。把握好发展速度与效率的平衡,避免粗放式扩张和泡沫积累,夯实北京金融科技创新的基础环节与要素,有效弥补行业发展中的短板。处理好科技创新与金融安全、个人数据与隐私保护的平衡,处理好创新与安全的边界,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积极防范非系统性风险的积累,明确金融科技创新的红线与负面清单,实现规范创新与安全创新。在实现金融科技企业与创新项目快速健康发展的同时,积极服务于北京的金融安全与经济社会稳步发展,有效助力国家经济金融安全机制建设。
  3.坚持市场主导。全面完善金融科技创新与应用的市场化机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协同培育金融科技应用的场景需求,增加金融科技创新的有效供给,构建多层次的金融科技市场体系。充分发挥金融科技产业链上各参与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强化北京金融科技创新的内在市场动力。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以营商环境改善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以关键环节改革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坚持以服务推动资源对接和资本融合,以政策保障市场创新的规范与热情,以制度促进金融科技新生态建设,为金融科技创新与应用提供良好的规则环境。
  4.坚持开放协同。深入研究全球金融与科技的创新趋势,积极对标国外金融科技发展的领先城市,全面融入国家金融发展战略,把握现代金融科技应用的产业特征,厘清北京金融科技创新的实践主力,实现创新路径的多方布局,引领我国掌握新金融、新技术全球竞争的制高点。以科技带动首都金融的多层次对外开放,实现“引进来”和“走出去”;改变区域金融发展的空间局囿,以开放式的金融科技发展模式,服务于北京经济社会的对外贸易转型升级、利用外资和要素流动。促进京津冀的资源有效协同,与国内外核心城市形成合作共赢。
  努力把北京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家金融科技创新与服务中心,加快推动金融科技行业主体、重大项目的创新与发展,在推动金融科技服务于金融监管与安全、风险防范、经济结构调整与产业发展、城市治理、区域协调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首都特色、全国辐射、国内示范、国际标准”的金融科技创新示范体系。
  力争到2022年底,涌现5-10家国际知名的金融科技领军企业,形成监管科技、智能金融等3-5个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金融科技创新集群,在金融服务、安全监管、生活服务和城市治理等领域开展10-15个金融科技重大示范应用项目,推动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发展,持续完善金融科技创新创业生态系统,不断提升城市运行效率,为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供重要支撑,有效助推京津冀协同发展。
  (1)金融科技监管创新呈现示范效应
  金融科技相关法律法规在地方层面能够进行探索与落地,针对金融科技的行业主体和应用项目,形成有效的地方金融监管与风险防范机制,打造金融科技规范发展的“首都样板”。适应各类金融科技创新的规范需要,建设立体化的金融科技发展管理体系,充分发挥自律组织作用,构建与国家金融监管部门的高效协调机制。在监管科技创新方面取得重要进展,建立安全保障机制,推动金融科技健康有序发展,促进国家相关部门、其他地方政府借鉴和应用相关成果,在国家金融安全领域发挥核心作用。
  (2)金融科技产业综合优势凸显
  金融科技底层技术国际一流。金融科技基础技术和应用技术研发取得突破,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技术、分布式技术、安全技术等领域取得一批国内外领先的专利,金融技术类创新呈现快速增长势头。全面推动新型的金融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模式探索,打造5-10家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金融科技研究机构、实验室和技术服务平台。
  金融科技服务形成核心竞争力。逐渐形成金融科技应用行业集聚互动发展新格局,涌现10家左右领军企业和标杆企业。推动银行、保险等主流金融机构大规模应用新技术,增强技术输出能力,鼓励其在京设立金融科技子公司。大中型互联网企业积极应用金融科技,优化自身业务布局,提升技术服务能力。推动提供金融技术服务与外包的新型企业不断涌现,支持100家有影响力的初创企业发展。实现技术应用与资本的良性融合,金融科技领域风险投资、产业投资快速发展。
  (3)金融科技人才达到规模效应
  积极推动人才引进和培育,加强基础教育和应用培训,努力形成多层次金融科技人才涌现的格局。全面实施金融科技人才聚集工程,推动中高端人才形成规模集聚;构建辅助型人才良性培养的渠道。不断提升技术人员在金融机构雇员中的占比,部分标杆企业的占比达到一半以上。
  (4)金融科技应用及服务城市管理全面铺开
  金融科技应用场景创新取得突破。支持10-15个具有示范效应、成效明显的金融科技应用项目,在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引领和完善城市治理等方面,率先取得重大进展。围绕支付清算、投融资、资源配置、风险管理、信息提供等金融服务功能,全面推进各类技术应用场景,形成部分成熟模式并能够加以推广。各类金融行业服务主体的线上业务快速发展,全业务链条中应用新技术程度较高。
  金融科技服务城市管理卓有成效。以底层技术为主线,金融场景为依托,将金融科技创新要素全面融入城市管理体系之中,在政务管理、公共服务、居民生活、城市设施、安全保障等各方面涌现一批标杆企业和创新案例。打造新技术、新金融、城市管理的“三位一体”创新协同机制,发挥科技企业与金融机构的自主创新动力,强化相关部门的改革动力与服务能力,深入发掘城市管理中的金融科技需求,全面推动城市管理的现代化、科技化发展。
  (5)金融科技生态系统持续优化
  金融科技创新的产业链初步形成。形成高效、持续的成果转化模式,科研成果产业化应用能力快速提升,为底层技术研发提供市场支撑,从而实现成果应用的良性循环。打造完备的金融科技企业孵化体系,金融科技资源配置形成高效互动、融合共赢的布局,金融科技监管者与公共服务提供者的定位清晰,管理和应用金融科技的能力全面提升,构建起高效的资金、资源等政策支持模式,有效助推金融科技企业做大做强。构建特色突出的金融科技产业培育模式与机制,推动金融科技的技术和业务标准化建设快速推进,数据治理与应用的良性机制初步形成,金融科技行业主体在内部管理、控制、组织架构等方面,自动化与科技化程度全面提升。初步形成以创新、敏捷为特色,兼顾效率、安全、合规三者平衡的金融科技行业文化。
  三、推动金融科技底层技术创新和应用,催生领先前沿技术
  坚持技术推动与需求拉动相结合,加快推动金融科技底层关键技术的发展,加快新技术的应用推广,形成良好的基础技术研发生态,打造充满活力的应用技术创新模式,为新技术与新金融的互动融合创造基础条件,为金融科技应用向城市治理等领域的进一步拓展,提供基本支撑与探索空间。
  重点支持企业和研究机构为主体,开展底层关键技术、前沿技术研发,在新技术领域尽快形成一批知识产权和专利,打造金融科技前沿创新高地。以人工智能、大数据为中心,全面推动研发与应用,争取国内外创新领先地位;以互联技术为核心,持续推动技术进步升级,夯实金融科技的基础;以分布式技术为重心,强化云计算的广泛应用,争取区块链的成熟应用;以安全技术为保障,为金融科技的创新与发展“保驾护航”。
  (一)重点推动人工智能技术的创新与应用
  支持人工智能技术在身份识别与反欺诈、量化交易、投资顾问、客户服务、风险管理、辅助监管等金融领域的应用。及时把握深度学习、类脑计算、认知计算等前沿趋势,支持计算机视觉、机器学习、自然语言处理等关键技术研发,重点支持机器学习、模式识别、人机交互等技术的发展。积极探索人脑模拟、脑机融合等前沿领域。推动作为人工智能基础层的芯片技术发展,建设技术社区、开源产业、生态系统,更好地承载人工智能创新。
  (二)全面推动大数据技术的创新与应用
  支持大数据技术在客户管理、信用与风险管理、证券投资、保险定价、资管理财、另类数据管理等金融领域的应用。重点支持大数据基础技术发展,包括有监督的算法与模型,无监督的算法与模型,适用大数据场景的算法与模型。探索大数据与高性能计算、边缘计算等领域的融合,有效解决数据统计与分析中的难点。统筹推动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与优化,包括数据中心设计、网络、计算存储硬件、管理软件与运维、大数据处理平台系统、深度学习软硬件框架、数据安全方案等。
  (三)着力推动互联技术的创新与应用
  重点推动移动互联、物联网为代表的互联技术创新。大力推动移动互联技术发展,促进移动互联网与金融功能的全面融合,更好地应用于公共服务领域。加快第五代移动通信(5G)技术研发。加快移动芯片、移动操作系统、智能传感器、位置服务等核心技术突破和成果转化,推动核心软硬件、开发环境、外接设备等系列标准制定,加快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微机电系统等新兴移动互联网关键技术布局。
  着力推动物联网技术发展,支持物联网技术在供应链金融、支付、信用体系建设、动产融资等金融领域的应用,鼓励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充分应用物联网。重点支持传感器技术、稳定传输技术、智能处理技术的研发。积极关注物联网与数字孪生技术的结合。推动感知制造、网络传输、智能信息服务在内的产业规模快速提升。
  (四)积极推动分布式技术的创新与应用
  推动以云计算、区块链为代表的分布式技术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利用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加快产品和服务创新,加大金融机构在公有云、私有云及混合云上的部署,实现集约化、规模化与专业化发展,有效降低金融机构IT成本。重点支持包括虚拟化技术、分布式技术、计算管理技术、云平台技术、云安全技术在内的云计算共性技术研究应用。持续提升超大规模分布式存储、计算资源的管理效率和能效管理水平,推动“云安全”和容器、微内核、超融合等新型虚拟化技术发展,实现纵深演化。推动完善由数据中心基础设施、物理资源和虚拟资源组成的云计算基础设施,鼓励发展超大规模数据中心、绿色数据中心、高密机柜、超融合机柜、服务器定制化等。
  支持区块链技术的基础层、中间协议层、应用服务层创新探索,支持区块链技术在数字身份、信息存证、公证确权、可信验证、流程溯源、城市管理、精准扶贫等领域的应用,审慎探索区块链技术在金融监管与风控、供应链金融、普惠金融、贸易金融、征信、保险、众筹等金融领域的应用。支持智能合约等多维度的区块链技术研发,积极鼓励下一代分布式技术的研究探索。重点支持技术领军企业推动有国际影响力的开源组织建设,推动区块链底层技术创新、产业应用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积极构建产业生态系统。
  (五)深入推动安全技术的创新与应用
  着力推动以密码技术、量子技术、生物识别技术为代表的安全技术发展。支持密码技术在数字身份、身份验证、欺诈管理、网络安全、数据加密等领域的应用。大力支持基础密码技术,进阶密码技术等底层密码技术的研究,推动国家商用密码标准系列的进一步完善。
  支持量子技术在城市内部金融量子保密通信、异地数据加密传输等领域的应用。推动面向后量子时代的密码技术研发,探索格密码体制、多变量公钥密码体制和纠错码技术等抗量子攻击特性的密码技术,支持研究量子密钥分配或者基于量子密钥分配的密码通信。
  支持生物识别技术在改善金融及支付机构效率、防范金融风险、促进金融创新,以及城市管理等领域的应用。重点支持指纹识别、虹膜识别、人脸识别、掌纹识别、声纹识别、静脉识别、步态识别等各类生物识别技术的研发和应用,鼓励生物识别技术与人工智能等技术的融合协作,提升自身的应用成熟度与辅助地位。
  四、加快培育金融科技产业链,打造创新生态系统
  坚持全链条推进金融科技产业发展,着力构建金融科技企业的培育、孵化与提升机制,挖掘筛选潜力创新企业,全面推动产学研用一体化,加快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与平台要素聚集,打造并完善金融科技全链条生态系统。
  (一)支持高校院所基础研究与人才培养
  支持高校院所加大金融科技领域的基础研究投入,建设一批紧跟国际前沿、国内领先的跨学科金融科技研究基地,全面强化金融科技研究的理论支撑。支持和鼓励在京相关院校组建金融科技院系或设立专业方向,推动技术与金融的跨学科课程设计,促使专业人才不断提升研究能力和学术素质,培养一批金融科技人才。对现有高校院所、科研机构的金融科技研究平台加大支持力度,鼓励学术组织与社会力量合作,组建更多的金融科技专项研究团队,形成重视基础研究的良好环境。
  (二)发掘培育底层技术创新企业
  构建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金融科技服务体系,引导企业在金融科技产业园或功能区聚集,着力培育和引入底层技术创新型标杆企业和领军企业,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和有潜力的初创企业发展,为其提供健康成长的生态环境,从而满足不同层次的金融科技应用需求。重点支持底层技术企业加强对金融机构的产品与服务创新,鼓励各类底层技术企业开展合作,在合规前提下,共同推动技术研发与创新应用。
  (三)构建多层次成果转化促进模式
  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统筹加强创新设施建设和研发投入。重点激发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活力,发挥企业科技成果转化主体作用,壮大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力量,提升中关村各分园科技成果转化承载能力。强化金融机构需求拉动,围绕金融科技重点领域,引导国内外知名机构在京设立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等,整合行业资源,深入开展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有效解决产业关键共性问题。支持企业、金融机构设立金融科技孵化器、加速器、创客空间等平台,优化各类孵化载体功能,构建涵盖技术研发、企业孵化、产业化开发的全链条服务体系,促进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
  (四)支持搭建协同创新支撑平台
  支持企业、金融机构、高校院所加强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多主体、多因素共同协作、相互补充格局。面向金融科技重大专项或重大工程的组织实施,集成各类科技与金融资源,争取实现重点领域的创新突破。支持建设前沿金融科技创新研究院,吸引高端人才,实现技术突破。支持组建金融科技协会和联盟相关组织,吸引各类金融机构、科技企业、科研院所加入,共同推动金融科技应用场景的对接与落地与标准化建设。积极探索与其他地区的协同布局与合作创新,以开放视角推动京津冀区域内外的资源交流与协同创新,引领国家层面的金融科技产业新生态建设。
  (五)推动金融科技领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围绕支付清算、登记托管、征信评级、资产交易、数据管理等关键环节,积极争取金融科技重大基础设施在京落地,支持现有国家金融基础设施提升科技功能,在提供基础服务、维护市场稳定、聚集要素资源、支持创新发展等方面发挥支撑作用。重点支持中央债券综合业务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北京股权交易中心等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的新技术应用与升级,推动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子系统、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等在京支付系统基础设施的新技术探索,大力支持网联清算系统等新兴清算组织的建设。
  五、拓展金融科技应用场景,发展现代金融服务体系
  坚持以应用促进和激励技术创新,加快推动新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全面应用,充分满足金融改革与创新的多层次需求,促进金融科技的业务场景落地与功能完善,实现金融业态的健康、高效发展,同时发挥金融科技创新的正外部性,努力探索在安全监管、生活服务、城市治理等领域的拓展应用。
  (一)深入推动新技术应用于金融服务领域
  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深刻改变金融服务模式,金融服务生态更加完善,使得金融服务更趋精准、自动和智能。新技术应用于金融领域的共识和核心,旨在推动金融系统的安全稳定以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的提升。
  鼓励金融机构和支付企业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动产业变革,推进支付服务向移动化、智能化、场景化、电子化方向发展,增强客户服务便利与改善体验。加强支付标记化技术、智能终端技术、生物特征识别技术在互联网支付中的研发应用。通过推动金融科技手段深度应用,全面提升支付结算产品创新活力、风控精准度、服务普惠程度和业务处理效率,促进完善支付服务产业链,打造支付行业新生态。重点支持支付系统类、证券结算类基础设施发展,促使其更有效地运用新技术,改善市场基础服务水平。把握创新与安全边界,推动完善支付科技领域的规则及标准,引导行业机构加大对支付安全技术的应用,保障用户的知情权、选择权不受侵犯。
  2.融资产品与服务
  推动金融机构利用新技术,实现金融产品创新,加速智能产品开发,更有效、更低成本、更快捷地满足企业和居民的金融需求。支持智慧银行建设,推动智慧网点建设,打造智能化生态链,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的智能金融服务。支持金融服务场景化建设,推动基于新技术的消费金融和产业金融创新,全面服务于居民各类消费活动中的融资需求,推动构建面向行业企业的综合金融服务解决方案。鼓励各类消费金融服务机构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进行合理风险定价,为消费者提供更便捷高效的服务。
  打造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数字普惠金融服务体系。重点围绕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探索应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建立具有首都特色的大数据信息共享与信用评价系统,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担保增信模式,开发有针对性的金融科技类服务产品,满足企业融资需求,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鼓励银行、供应链核心企业有效运用区块链等新技术,建立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为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融资渠道。
  3.智能营销与服务优化
  鼓励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更加精准、批量地定位潜在客户,降低获客成本。支持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优化采集和处理数据流程,搭建数据分析模型,实现对用户画像的精准刻画,加强对客户的生命周期管理,有效开展实时营销、交叉营销、个性化推荐等多种精准营销手段。
  鼓励运用人工智能改革传统客服行业,支持智能坐席的推广普及。支持建立基于智能坐席的数据库,切入贷前、贷中、贷后、营销、回访等业务环节,实现精准服务,提升服务效率。支持生物识别系统在智能催收系统中的应用,推进智能催收平台在信息验核、还款通知、催收警告方面的功能,鼓励利用大数据建立不同层次的催收模型,杜绝暴力催收,实现精准催收。
  4.保险产品与服务
  以数字化转型驱动保险运营与服务不断升级,推动营销模式逐渐从保险产品为主导向客户需求为核心转变。通过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保险产品个性化和保险定价的准确性,有效提升保险精算的水平和效率。助推保险承保核保、定损理赔、客户服务、风控反欺诈等管理模式的创新变革。综合提升理赔服务与管理效率,实现保险理赔的智能化定损和数字化核赔,提高理赔数据处理的自动化、核赔理赔的高效化和准确化。
  5.智能投顾与智能投研
  鼓励财富管理行业在投资者分析、资产配置、风险计量方面加强研发创新,探索人工智能与投资者之间的互动学习,深度挖掘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充分发挥智能投顾在降低理财成本、扩大服务人群、客户画像刻画与优化投资建议方面的作用。积极发挥智能投研在投资管理中的作用,利用新技术将数据、信息、决策进行智能整合,实现数据之间的智能化关联,提高投资者工作效率和投资能力。支持量化投资平台运用大数据技术建立驱动模型;支持运用人工智能算法和程序化模块,减少团队运营成本,防范非系统性风险。建立健全智能投顾人工干预机制,防止因算法同质化、编程设计错误、对数据利用深度不够等智能投顾算法模型缺陷或者系统异常等情况,影响金融市场稳定运行。
  (二)大力支持金融科技应用于安全与监管领域
  1.安全与监管科技
  全面推动新技术在金融风险防范和金融机构合规中的应用。督促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等金融机构及新技术企业健全风险预警指标体系。监控重点区域、特定客户群等风险变化趋势,及时发出预警信号。关注社区、论坛和社交媒体上的相关信息,充分利用大数据等技术进行正负面判断,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支持各类机构充分利用金融科技构建合规系统,优化合规管理机制,降低合规成本。
  加强监管科技在风险防范和处置方面的应用与落地,助力各级金融监管部门,有效防控金融风险。重点推进监管科技在监管资料数字化、预测编码、模式分析与机器智能、大数据分析等方面的应用,系统构建基于大数据技术和云计算技术为核心的数字化监管体系,实现即时、动态监管和全方位监管。支持金融科技企业运用自身技术优势,加强与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的合作,共同建设监管科技的创新与实验机制。推动监管科技的体系化、机制化、应用化发展,全面服务于监管部门、市场主体、终端用户的多重需求。
  推动市区金融监管部门充分利用金融科技改善管理与监督体系,丰富城市信用状况监测预警指标系统,打造智慧型风险监控、行为监督、企业服务机制。围绕各类金融产业园区,打造智慧园区AI系统,实现智能决策与管理。积极推动“刷脸认证”等生物识别技术在地方金融业日常管理中的应用,有效落实身份识别、反洗钱、风险管理的多重目标,及时监测市场主体、金融消费者的潜在风险萌芽,有效维护首都金融安全与稳定。
  2.身份认证、风控与反欺诈
  依托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和生物识别技术,进一步推动身份认证在金融服务领域的应用。加快促进新技术在金融风险管控中的运用探索,不断优化现有各类风控系统,收集更多线上线下数据、更有效地挖掘数据价值、提升业务决策效率、进一步提升数据伪造难度,更好地保障数据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隐私性。鼓励金融机构利用大数据挖掘方法,引入有价值的外部数据,与行业内信息实现有效整合,进行贷款风险分析,量化企业的信用额度。支持金融机构反欺诈系统的建设,加强身份评估和信用评估在反欺诈领域的运用,有效评估与客户相关的欺诈风险。
  3.金融征信与社会信用服务
  探索大数据时代的信用科技应用模式,拓宽和规范信用信息数据的采集机制,优化信用信息管理与评估评价模式,推动征信产品与服务的创新和完善。加快推动新技术应用于重点民生领域的信用体系发展,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信用建设,发展第三方征信服务。规范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披露、使用和监督管理,鼓励征信机构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完善征信体系服务模式。打造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打破征信信息孤岛,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金融科技企业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促进信用数据共享。
  (三)积极促进金融科技应用于生活服务领域
  通过技术的深度应用,逐渐改变医疗服务的价值链,探索智能便捷的金融科技服务模式,促使新型支付、保险模式更有效地融入医疗场景。加快分期付款与医疗保险等金融服务创新,结合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实现医疗保险自动核保、智能理赔,助力降低居民医疗成本、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探索利用区块链等新技术,保证药品追溯数据的可信任性,改善医药行业协同效率。基于人工智能与生物识别技术,探索构建基于常见病诊疗指南的专家系统,完善居民日常的智慧健康服务。推动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有效分享医疗数据,防范医疗科研数据造假,加强处方药电子监管。
  推动以移动支付为核心的金融科技场景拓展,全面融入居民生活与日常需求,提高生活便利性。重点支持中老年人群学习运用移动支付工具,增加各类公共事业缴费便利程度。推动包括手环在内的各类移动设备创新,提供安全、简单、方便、灵活的便民金融服务。运用金融科技手段,积极推动智慧社区建设,打造更多的无人超市、便利店。探索利用数字技术手段,引导居民的节能、低碳生活。推动金融科技应用于文化旅游产业,为休闲、旅游、娱乐、健身等提供更加便利的融资与支付服务。探索运用区块链、生物识别技术等,打造智慧政务服务体系,实现企业与居民网上办事“一次认证、多点互联”,提升城市管理和便民服务运营效率。
  (四)着力探索金融科技应用于城市治理领域
  充分利用移动互联技术和新型支付工具,对交通管理、交通运输、公众出行等交通领域全方面进行优化,改善交通出行管理与保障能力。推进交通大数据共享及交通云应用,搭建出行平台,采用人脸识别、无感支付等新技术,使居民获得便捷、绿色、快速、经济的出行服务。全面提升智能交通管理水平,构建智能交通安全体系,减少交通事故。依托移动支付平台,不断完善智慧停车、共享停车模式。以支付端为场景切入,围绕汽车购买、使用、租赁等居民消费环节,大力促进科技与金融需求场景的融合,推动构建面向交通出行企业的金融科技综合服务解决方案。
  充分利用信息处理、客户画像、身份识别等金融科技手段,改善流程服务质量,提升社会保障、养老服务的运作效率。以智慧养老、社区居家养老和整合性养老服务为主线,积极融入新技术支持和商业模式创新,推动金融科技在养老保险、消费、投资领域的应用。利用新技术提升特定人群的身份认证准确性和及时性,改善住房保障实施流程和效果;及时精准把握特定住房状况,促进基于房屋财产的保险科技创新应用,有效服务于住房保障体系的完善。
  六、优化金融科技空间布局,形成协同发展格局
  根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结合金融科技产业发展基础和重点区资源禀赋,以“一区一核、多点支撑”为抓手进行空间布局,支持金融科技企业在特定区域和楼宇聚集,并实施全面监管,形成“各具特色、互动协同”的北京市金融科技发展格局。
“一区一核、多点支撑”示意图
  (一)一区一核:建设北京金融科技与专业服务创新示范区及核心区
  1.北京金融科技与专业服务创新示范区:以西城区北展地区、德胜地区、广安地区和海淀区北下关地区、中关村大街沿线区域为主体建设北京金融科技与专业服务创新示范区,面积约15平方公里,聚焦金融安全与监管、支付清算服务、融资产品与服务、智能营销与服务优化、身份认证、风控与反欺诈、保险产品与服务、智能投顾与智能投研、金融征信与社会信用服务等重点领域,支持相应金融科技企业在特定楼宇集聚。着力建设金融科技的创新业态和创新平台,吸引培育一批技术研发和场景应用能力较强的金融科技企业,支持建立金融科技基础设施机构,积极引进法律规范、信用评价、知识产权、人力资源、创业孵化等国内外知名专业服务机构以及金融科技顶尖研究机构、行业组织,形成布局清晰、功能明确、协同联动的产业空间发展格局,适时争取创建“国家金融科技创新试验区”。
  示范区发挥连接金融街、中关村科学城、丽泽金融商务区的区位优势,促进金融要素与科技要素的深度融合,辐射带动相关区域发展,旨在成为我国金融科技与专业服务发展示范高地和金融科技监管体系创新引领者。
“北京金融科技与专业服务创新示范区”示意图
  2.北京金融科技与专业服务创新示范区核心区:以西城区北展地区(原动批地区)、海淀区北下关地区和中关村大街沿线区域为主体建设北京金融科技与专业服务创新示范区核心区,选择60万平方米特定楼宇,重点聚焦监管科技、风险管理、金融安全和专业服务四个领域发展金融科技产业,建设金融监管实验区。核心区发挥与金融街绵延相接的区位优势,与国家金融管理中心相互支撑、相互呼应,构筑科技资源为金融机构赋能、金融要素助力科技创新的良好格局。
“北京金融科技与专业服务创新示范区核心区”示意图
  (二)多点支撑:打造各具特色的金融科技创新与产业集群
  1.金融科技底层技术创新集群。依托海淀区北清路沿线区域、四季青地区及五道口地区丰富的科技、智力、金融要素资源,重点发展金融科技底层技术,吸引持牌金融机构金融科技专业子公司、互联网企业金融科技子公司聚集,建设金融科技协同创新平台、硬科技孵化器、加速器等,重点培育和聚集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生物识别等金融科技底层技术企业。
  2.银行保险科技产业集群。加快建设石景山区北京银行保险产业园,聚焦产业核心区、辐射区和拓展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创新政策在银行保险产业园先行先试。积极引导创新型银行保险业态发展,聚焦银行保险精准营销、大数据精算定价、人工智能核算和管理等领域,吸引银行保险机构的金融科技子公司,以及为银行保险机构提供软件开发、大数据应用、云计算服务等新技术服务的领军企业入驻,拓展前沿科技在银行保险行业的应用与实践,打造国家级银行保险产业创新试验区和银行保险文化引领区。
  3.金融科技安全产业集群。依托房山区北京互联网金融安全示范产业园,鼓励金融科技安全核心技术研发,充分发挥科研院所与企业创新互为生态的聚集放大效应,着力布局金融安全相关网络、芯片、交换系统、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重点发展合规科技,吸引数据安全、网络安全、信息安全、系统安全等方向的金融科技企业集聚发展,打造新安全的产业生态,推动金融科技安全技术在风险防范和金融机构合规领域的应用。规划建设金融科技小镇,搭建智能金融监管科技平台,重点发展人工智能驱动的反欺诈、反洗钱业务,金融交易与经营状况的合规排查,监管数据与企业上报数据的可信共享计算,数字金融资产登记合规系统,监管规则的数据与标准化,以及个人与企业征信穿透交叉系统等业态,打造集产城人文为一体融合发展的新型城镇综合体。
  4.财富管理产业集群。依托通州区北京金融科技国际产业园,营造更加开放的投资环境,构建科技、金融等机构有机统一、互动发展,先进信息技术产业和高效金融资本流动相辅相成的金融科技生态圈,鼓励金融机构拓展金融增值服务,在投资者分析、资产配置、风险计量方面加强研发创新,推进智能投顾、智能投研平台的规范发展,吸引集聚一批资产管理、基金、信托、投资等财富管理类机构。
  七、开展金融科技制度创新,保障金融科技产业健康发展
  坚持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双轮驱动,积极优化金融科技创新与发展的制度环境,努力彰显北京金融科技创新的安全示范效应,把握金融科技创新的发展路径,优化金融科技创新的数据信息“生产要素”,为金融科技创新的国际化互动合作创造条件。
  (一)推动监管创新与风险防范体系构建
  打造多层次金融科技风险防范体系。坚持一切金融活动持牌经营的原则,依法依规将各类金融科技活动纳入监管。深入研究金融科技活动可能带来的潜在风险,有效识别和防范技术自身的风险,以及对系统性和非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影响。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对接,引导金融科技创新示范应用,加强跨行业、跨市场交叉性金融产品的监管。建立风险预警、防范和处理机制,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响应水平。统筹推动金融安全与网络信息安全建设,推进包括法律约束、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机构内控、社会监督五位一体的多层次金融科技风险防范体系。
  探索推动以“监管沙盒”为核心的金融科技监管创新试点落地。全面推动金融科技应用于金融安全与风险防范,鼓励科技企业面向金融安全增加技术研发投入,支持其为监管部门、各级政府、金融机构提供风险管理解决方案。积极争取监管部门监管科技相关政策试点。推动在北京金融科技与专业服务创新示范区探索“监管沙盒”试点和“金融风险管理实验区”,吸引监管机构、地方政府、技术企业、高校与研究机构、行业组织等参与,有效探索金融科技的安全边界与创新路径。积极推动新技术应用于监管活动的全流程,缓解现有监管工作中的资源约束,助力监管效率与效益提升;支持金融机构合规科技的发展,推动风险管理的行业基础设施建设;依托新技术推动风险管理类产品创新,满足企业和居民的需求。
  (二)促进金融科技标准化建设
  推动金融科技标准化建设。启动北京金融科技标准化工程,围绕国家金融业标准化体系建设总体思路,支持相关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和专业机构打造专业化金融标准服务平台,开展金融科技核心标准研究探索,积极推动金融科技业务与产品的标准化建设,以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为重点,创新标准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质量,努力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金融科技行业核心标准,在风险较大领域探索制定强制性标准。争取优先推出北京金融科技创新应用指引,用于衡量重要金融场景的技术应用可行性,更好地评价金融机构技术服务外包效果,促进金融科技创新场景的落地。
  (三)构建信息数据治理与价值发掘机制
  构建信息数据治理体系。夯实金融科技创新的生产要素基础,支持金融科技企业对数量巨大、来源分散、格式多样的数据进行采集、存储和关联分析,为精准开展金融业务、加强风险防控提供支撑。完善大数据发展协调机制,加强数据治理与个人信息安全维护,推进数据产业协同规划、基础设施建设、数据标准规范体系、数据共享机制建设等制度体系建设。建设北京大数据合作发展生态圈,推动合法使用数据,促进大数据整合,构建各方参与并受益的数据交换与信任机制。
  完善价值发掘机制,重点构建信息数据运用的共赢模式。在数据的采集、存储方面,既坚持企业、居民信息保护原则,又致力于打通数据信息割裂,增强数据整合能力,促进数据资源开发。进一步推动北京公共数据系统建设,重点支持企业数据的统筹共享,配合金融数据、业务数据的完善,有效支持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居民数据的合法有效运用,优化数据生产与消费的产业链。合理支持新型数据信息服务产业,区分征信与数据服务的边界,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商业活动拓展创造条件。
  (四)搭建金融科技国际交流与合作机制
  建立全方位的金融科技国际交流渠道。推动金融科技底层技术研发的国际交流,促进金融科技与资本的国际化融合。鼓励全球知名金融科技企业和服务平台在京设立各类分支机构和创新平台,促进外资金融机构、科技企业与国内相关机构开展业务交流。鼓励国内金融科技企业开展国际化业务探索,有效服务于跨境金融领域的科技创新需求,在海外积极拓展市场,布局离岸创新平台与孵化器,努力争取业务场景落地。支持相关机构参与、引领国际金融科技标准化工作,推动金融科技标准建设国际化,在全球金融科技竞争中提升话语权。
  全面丰富金融科技国际合作模式。建立北京市与纽约、伦敦、巴黎、法兰克福、新加坡、东京等国际金融中心城市在金融科技领域的交流磋商机制,建设北京-巴黎创新中心,打造促进城市间合作创新的空间载体。支持举办北京金融科技全球峰会,同时面向全球举办金融科技前沿技术创新大赛,积极鼓励创新创业活动。发布北京金融科技发展报告,面向海外展示北京金融科技创新的成果与模式。依托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智库机构研究推出北京金融科技中心创新评价指数,对全球主要城市的金融科技核心竞争力进行评估,努力掌握国际话语权。
  八、加强重点政策支持,营造良好创新环境
  统筹协调全市金融和科技创新资源,建立涵盖金融科技发展各个关键环节的综合政策支持服务体系,并在中关村开展先行先试。
  (一)支持金融科技研发、产业化和重大示范应用
  支持金融科技底层关键技术研发、知识产权和标准创制。支持企业为主体开展底层关键技术、前沿技术研发,联合产业联盟、行业协会创制行业技术标准、知识产权和专利,推进重大前沿原创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打造金融科技前沿创新高地。
  鼓励面向金融服务、金融监管、城市管理等领域开展重大项目示范应用,对金融科技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重点示范应用项目加大支持力度。研究设立北京金融科技创新奖励机制,全面推动金融科技应用场景的建设与完善,加快场景试验与推广。
  (二)支持金融科技基础设施和服务平台建设
  结合金融科技发展趋势,统筹社会资源,支持企业、金融机构、中介机构等创新主体围绕金融科技关键环节,建设信用信息、数据交易、金融资产交易、融资信息对接、行业预警监控等基础设施,完善金融科技应用环境。鼓励依托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搭建共性技术、协同创新、公共服务等各类金融科技服务平台,提供技术研发、创业孵化、标准创制、成果转化、检测认证等服务,结合服务绩效给予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平台运营经费补助。
  (三)支持金融科技高端人才引进和培养
  在海聚工程、高聚工程、北京学者等人才计划中,加大对金融科技人才的吸引、培育和支持。强化北京“人才友好型城市”的形象。研究设立政府与企业、科研院所、大学1:1出资的配套支持资金,鼓励其引进国内外金融科技领域顶尖人才,引导优秀人才服务北京金融科技发展。重点针对相关金融机构、科技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骨干,以及科研机构和组织的学术带头人,完善金融科技人才的认定和评价标准,构建人才的持续评价机制,围绕奖励优惠、户籍办理、子女入学、医疗保障、人才公寓等方面制定便利化支持政策。支持市场化培训机构开展金融科技人才培训。
  (四)建立完善多渠道融资服务体系
  发挥北京市科技创新基金引导作用,与相关区、投资机构、领军企业等合作设立金融科技产业投资基金,联合社会资本投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核心技术的初创型金融科技企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对聚焦投资金融科技企业的优质投资机构(基金)加快登记注册,按照其实际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风险补贴,引导投资机构开展早期投资和价值投资。支持各区建设金融科技创投产业园或特色小镇,吸引全球金融科技创新成果落地转化。
  引导银行担保机构根据金融科技企业特点研发有针对性的科技信贷产品和服务。完善企业改制、挂牌、上市联动培育机制,支持金融科技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做强做大,通过横向和纵向并购整合资源。
  (五)强化金融科技消费者教育与保护机制
  加强金融科技领域的知识普及教育,使金融科技消费者充分了解金融科技产品与服务的特点与风险,同时提升对新技术的包容性、认同感、接受感,积极而理性拥抱金融创新。
  努力探索构建地方层面的金融科技消费者保护机制,根据不同类型消费者的特征,依托技术创新,完善相关制度规则,建立监管部门、行业组织、领军企业等多方配合的保护模式。针对金融科技应用产生的大量数据,加强对个人数据流通的隐私风险进行评估,探索通过立法等方式推进市级层面个人数据隐私保护工作,平衡好个人数据合理使用与隐私保护的关系,确保个人数据处理和服务符合数据隐私保护要求。
  (六)建立重点金融科技企业协调服务机制
  实施北京金融科技领军企业计划,支持新一代金融科技底层技术企业发展,鼓励金融科技服务输出。培育金融科技领域的高成长初创企业,给予相应的扶持与保障政策。探索建立金融科技企业持续跟踪评估机制,促进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建立市级层面企业协调服务机制,针对金融科技行业领军企业、上市或拟上市企业、独角兽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需求提供针对性服务,纳入绿色通道快速办理。各区政府在工商税务、社保住房、医疗教育等方面提供便利化配套服务,进一步完善与金融科技发展相适应的营商环境。
  (七)大力宣传北京金融科技品牌
  支持各类组织参与举办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金融论坛、研讨会、博览会、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以金融街论坛、中关村论坛为依托,积极彰显北京的金融科技创新能力与活力,不断扩大北京在全球金融科技行业中的影响力,加大对北京金融科技优质企业的宣传力度。支持企业通过制作宣传片、出版物、新媒体产品等,充分展示北京金融科技创新的基础条件与创新成果,深入宣传相关政策保障与支持要素,着力打造首都金融科技创新的城市品牌和产业品牌。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全市促进金融科技发展的工作机制,全面统筹推动北京金融科技创新发展工作。成立北京金融科技与专业服务创新示范区理事会,全面指导、协调决策示范区建设重大事项。加强市属各部门、各区政府、监管部门派出机构之间的统筹协调,形成目标明确、权责分明的决策协调机制,充分保障规划的有序实施与落地。
  (二)建立信息统计机制
  研究和明确金融科技企业的认定边界,制定和完善金融科技产业名录。研究设计关于行业规模与结构、企业规模与效益、金融科技应用程度、金融科技体验程度、金融科技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指标体系,系统性掌握北京金融科技发展实力、现状与前景。建设北京金融科技基础数据库,覆盖在京金融机构、金融科技应用企业、金融科技基础设施和金融科技活动等,有效支持北京市各级政府的政策制定,更好地助力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
  (三)强化智库咨询
  强化北京金融科技规划实施的智库保障,由金融科技领域的国际、国内行业专家、金融机构负责人、金融科技领军企业负责人、知名投资人代表组成金融科技专家咨询委员会,对金融科技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进行论证。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和研究机构建立密切合作,集聚各方智慧为北京金融科技发展出谋划策。
  (四)加强风险防控
  积极推动各类主体加强对金融科技活动相关风险的研究和交流,深入探讨金融科技理论和实践问题,增强风险识别能力,防范技术创新风险,维护行业合法权益,助力金融科技健康发展。依托自律组织和行业协会,推动金融科技企业联合行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净化金融科技竞争生态。按照“谁引进、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各区政府的属地责任,建立金融科技风险报告制度,加强入驻企业风险评估,及时处置化解金融科技风险事件。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五)落实监督考核
  细化阶段性目标与任务,明确各部门任务分工要求,健全机制、统筹规划、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不断完善具体实施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注重总结经验,扎实有序推进金融科技行业发展。坚持有效防范风险和鼓励创新并行,在风险可控、依法合规的条件下支持金融科技创新发展,动态监测与评估创新发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保障金融安全,维护金融稳定,引导和规范金融科技有序发展。积极推动运用行业评估、第三方评估、公众评估等方式,客观公正评价规划落地与相关改革工作情况。完善考核奖惩机制,鼓励各部门加大专业化、精细化服务力度,深入推动金融科技服务于北京经济社会发展。

 《北京市促进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18年-2022年)》解读
      《北京市促进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18年-2022年)》(以下简称《金融科技规划》)于2018年10月22日正式印发。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金融科技是指新技术带来的金融创新,强调金融和科技的结合。北京作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和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所在地,具有发展金融科技的良好条件和现实需求,已初步发展成为国内综合优势领先的金融科技创新区域,但在科技成果转化、金融机构与科技企业融合、政策支持力度、发展空间布局等方面仍需加强统筹规划。
《金融科技规划》共分为四个部分:一是规划背景与目标思路。明确金融科技的定义与特点,分析北京发展金融科技的机遇与优势,提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二是重点任务。包括推动金融科技底层技术创新和应用、加快培育金融科技产业链、拓展金融科技应用场景。三是空间布局。打造形成“一区一核、多点支撑”的发展格局。四是政策保障。包括开展金融科技制度创新,加强重点政策支持,实施保障措施。
努力把北京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家金融科技创新与服务中心,形成“首都特色、全国辐射、国内示范、国际标准”的金融科技创新示范体系。力争到2022年底,涌现5-10家国际知名的金融科技领军企业,形成3-5个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集群,开展10-15个重大示范应用项目,形成良好产业生态,为首都“四个中心”建设提供重要支撑,有效助推京津冀协同发展。
      四、北京将鼓励哪些金融科技底层技术创新和应用?
一是支持人工智能技术在身份识别与反欺诈、量化交易、投资顾问、客户服务、风险管理、辅助监管等金融领域的创新和应用。二是全面推动大数据技术在业务与客户管理、信用与风险管理、证券投资、保险定价、资管理财、另类数据管理等金融领域的创新和应用。三是着力推动以移动互联、物联网为代表的互联技术创新。促进移动互联网与金融功能的全面融合,支持物联网技术在供应链金融、支付、信用体系建设、动产融资等金融领域的应用。四是积极推动以云计算、区块链为代表的分布式技术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利用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加快产品和服务创新,支持区块链技术在金融监管与风控、普惠金融、流程溯源等领域的应用。五是着力推动以密码技术、量子技术、生物识别技术为代表的安全技术发展,支持相关技术在金融创新、生活服务以及城市管理等领域的应用。
一是支持高校院所基础研究与人才培养。建设一批紧跟国际前沿、国内领先的跨学科金融科技研究基地,组建金融科技院系或设立专业方向,培养一批金融科技拔尖人才。二是发掘培育底层技术创新企业。着力培育和引入底层技术创新型领军企业,支持有潜力的初创企业发展。三是构建多层次成果转化促进模式。激发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活力,强化金融机构需求拉动,发挥企业科技成果转化主体作用,提升中关村各分园科技成果转化承载能力。四是支持搭建协同创新支撑平台。支持组建前沿金融科技创新研究院,支持组建金融科技协会和联盟等相关组织。五是推动金融科技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围绕支付清算、登记托管、征信评级、资产交易、数据管理等关键环节,积极争取金融科技重大基础设施在京落地,支持现有国家金融基础设施提升科技功能。
根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结合金融科技产业发展基础和重点区资源禀赋,北京将打造形成“一区一核、多点支撑”的空间布局,支持金融科技企业在特定区域和楼宇聚集,加强全面监管,形成“各具特色、互动协同”的北京市金融科技发展格局。其中“一区一核”是指建设北京金融科技与专业服务创新示范区及核心区(西城区、海淀区);“多点支撑”是指打造各具特色的金融科技创新与产业集群,包括金融科技底层技术创新集群(海淀区)、银行保险科技产业集群(石景山区)、金融科技安全产业集群(房山区)、财富管理产业集群(通州区)。
一是推动监管创新与风险防范体系构建,探索推动以“监管沙盒”为核心的金融科技监管创新试点落地。二是促进金融科技标准化建设,启动北京金融科技标准化工程,推出北京金融科技创新应用指引。三是构建信息数据治理与价值发掘机制,加强数据治理与个人信息安全维护。四是搭建金融科技国际交流与合作机制,建立与纽约、伦敦、巴黎等城市交流磋商机制,建设北京—巴黎创新中心,支持举办北京金融科技全球峰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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