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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早班车来了,这些要闻值得关注。

加强罕见病诊疗力量 国家卫健委发布第二届罕见病诊疗与保障专家委员会名单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日发布第二届罕见病诊疗与保障专家委员会名单。相比首届名单,这一届国家级罕见病专委会规模扩大近一倍,专家诊疗力量更加强大,罕见病防治工作将有望得到进一步推进。根据名单,钟南山院士、赵玉沛院士、杨胜利院士、张学院士、乔杰院士及李定国、丁洁教授任顾问。主任委员由张抒扬担任。

商务部:2025年底全国酒店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

近日,商务部公布禁塑限塑阶段性任务,要求到2022年底,全国范围内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到2025年底,实施范围扩大至所有宾馆、酒店、民宿。另外,#2020年底餐饮业禁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

民航局:经第一入境点分流的北京国际客运航班将逐步恢复直航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工作部署,为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国际客运航班平稳有序运行,更好地发挥北京国际航空枢纽作用,提升国际航空客货运输效率,便利旅客国际出行往来,民航局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要求,在严格采取防控措施、严格防范输入风险的前提下,自9月3日起逐步将经第一入境点分流的北京国际客运航班恢复直航。

今年我国发生三级以上地震428次,最大为6.6级

9月2日,据中国地震台网,截至8月31日,我国今年发生三级以上地震共428次,最大为6.6级。此外,地震最多的前五依次为新疆、西藏、台湾、四川、云南。

落月2453天,嫦娥三号“退役”后再获新成果

国家航天局探月与航天工程中心消息,“退役”后的嫦娥三号再获新成果:中国科学家通过分析嫦娥三号低频雷达浅层数据,推测出月球雨海北部年轻的爱拉托逊纪熔岩流具有多期性,并对一些构造演化提供了新的约束。该研究成果近期发表在国际学术期刊《地球物理研究快报》。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推进外国高端人才跨省互认

近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联合沪苏浙科技外专部门联合发布《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外国高端人才工作许可互认实施方案》,旨在构建更加开放的人才合作共享机制,推进一体化示范区高质量发展。

全国“质量月”活动9月开启

9月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16个部门联合开展2020年全国“质量月”活动,主题为“建设质量强国 决胜全面小康”。

海南自由贸易港首个园区制度集成创新改革方案发布

《海南自由贸易港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制度集成创新改革方案》于9月1日正式发布,这是海南自由贸易港首个园区制度集成创新改革方案。方案提出要在医疗卫生“极简审批”改革、特许药械贸易自由便利、外籍人员停留居留便利化、跨境资金流动便利等方面推进制度集成创新改革,实现医疗技术、装备、药品与国际先进水平“三同步”。

天津出台标准对节地生态安葬给予奖励补贴

天津市近日制定印发《天津市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对节地生态安葬给予奖励补贴。

办法明确,节地生态安葬是指在对逝者的安葬过程中,采取不保留骨灰和标志物的安葬方式,包括草坪葬、花坛葬、骨灰撒海等形式。基本殡葬服务费用补贴和节地生态安葬奖励的发放对象为采取节地生态安葬的逝者亲属或有权处置逝者骨灰的权利人;承办服务补贴的发放对象为承办节地生态安葬的殡葬服务单位。

因通信中断,陕西本科二批征集志愿时间顺延

9月2日上午,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发布公告称,原定于9月2日下午开始的本科二批征集志愿顺延。

伊拉克8月石油日均出口量下降

伊拉克石油部日前表示,该国8月石油日均出口量为259万桶,较7月下降17万桶。

菅义伟宣布参选自民党总裁,如当选将成为日本下任首相

日本内阁官房长官菅义伟刚刚宣布参选自民党总裁。如果成功当选,他随之将成为日本下任首相。

美国芝加哥犯罪率处20年低点 8月63人死于枪击

美国芝加哥警局9月1日公布该市8月犯罪数据,其中503人遭枪击,63人死亡。不过,警方表示,从2020年年初至今的数据来看,芝加哥整体犯罪率仍处于20年来的低点。

燃油泄漏影响渔业 毛里求斯要求日本提供资金支援

日本籍货船在毛里求斯近海发生燃油泄漏事故,给当地生态环境带来的不良影响令人担忧。为此,毛里求斯政府要求日本方面支付13.4亿毛里求斯卢比(约合人民币2.3亿元)的项目经费,以支援受影响的渔业。

民意过半支持独立,苏格兰民族党宣布将再次举行独立公投

苏格兰首席大臣、苏格兰民族党党魁斯特金(Nicola Sturgeon) 9月1日承诺称,将在2021年议会选举之前公布新的苏格兰独立公投草案,其中包括公投时间和人们在公投中可能被问到的问题。支持独立的人数首次持续超过苏格兰总人口的50%。

全球新冠确诊超2566万例

据美国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统计数据显示,截至北京时间2日11时28分,全球累计报告新冠病毒感染者已超2566万,其中死亡超85万人。

俄罗斯新增4952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累计确诊1005000例

据俄罗斯新冠病毒防疫官网发布的信息,截至莫斯科时间9月2日10时30分,过去24小时俄罗斯新增4952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累计确诊1005000例;新增治愈病例5464例,累计治愈821169例;新增死亡病例115 例,累计死亡17414例。

印度过去一周确诊近50万例

世卫组织1日表示,印度是过去一周全球报告新冠肺炎病例最多的国家,新增病例高达近50万例。据印度卫生部当天通报,该国新增确诊69921例,累计近370万例,达3691167例。自今年1月30日报告首例确诊病例以来,印度累计确诊突破100万例、200万例和300万例分别用时近6个月、20天和16天,感染率近几周来仍在加速增长。

印尼新冠肺炎新增确诊病例3075例,累计突破18万例

印尼政府新冠肺炎疫情官方网站9月2日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印尼新冠肺炎累计确诊病例已升至180646例,新增3075例。目前,有129971名患者被治愈,另有7616例死亡病例。过去24小时,新增治愈患者1914人,死亡病例增加111例。

澳维州延长紧急状态6个月

经过一夜的马拉松式的激烈辩论,澳大利亚维州政府2日宣布通过法案,将维州目前的紧急状态延长6个月。但此举遭到了多名医生的反对,他们称这将危及维州人的健康。

沪指3400点失而复得 深市三大股指延续升势

2日沪深股指涨跌互现,上证综指盘中一度跌破3400点,尾盘小幅收跌,深市三大股指延续升势。两市成交有所放大,总量接近9700亿元。

8068家新三板企业交出半年考“答卷” 48家公司上半年盈利过亿元

截至9月1日,共有8068家新三板企业披露半年报。”3216家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实现正增长,占比近四成;其中营业收入同比增长超过100%的共有440家,占已披露年报企业数量的5.5%。从盈利情况来看,上半年共有3994家企业净利润同比实现增长,占比近五成;净利润同比增长超过100%的企业达1588家,占比19.7%。超百家新三板挂牌企业上半年盈利超5000万元,48家公司半年度利润规模过亿元,以齐鲁银行为代表的金融类企业业绩位居榜首,营收和净利润分别为39.33亿元和13.16亿元。永安期货、圣泉集团等多家拟IPO公司上半年净利润亦表现亮眼,皆超过亿元。

11家银行理财子公司开业一年内均盈利 招银理财半年挣了15亿元

据《证券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银行中报披露了11家银行理财子公司上半年净利润数据,今年上半年合计盈利34.6亿元,这11家都是在2019年开业的理财子公司,最早的是在去年5月份,最晚的是在12月份。其中,招银理财以15亿元净利润居首位。

医保个人账户结存已超8000亿 单位医保缴费不再进入个人账户

国家医保局近日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而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则全部计入统筹基金。2019年累计结存达到了8426亿元。

试点两月 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扩至22个海关

日前,海关总署新增上海、福州、青岛、重庆、成都、西安等12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至此,我国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已扩容至22家。截至8月30日,首批10家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启动已满两个月,试点海关共验放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632.3万票,受到了广大企业的欢迎。

8月全国受理网络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1224.6万件

中央网信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2日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8月,全国各级网络举报部门受理举报1224.6万件,环比下降15.8%、同比下降9.5%。

蒙冤近27年获无罪 张玉环申请2234万余元国家赔偿

9月2日上午,蒙冤近27年后无罪获释的张玉环在其国家赔偿案代理律师程广鑫、罗金寿及家人的陪同下,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江西高院”)提交了国家赔偿申请。该赔偿申请主要内容包括五项:赔偿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元;赔偿侵犯健康权赔偿金和后续治疗费100万元;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元;伸冤费用支出100万元,各项共计人民币元。

云南马关警方破获一起特大贩毒案 缴获23.7公斤冰毒

据云南省马关县公安局消息,该局近日成功破获一起特大贩毒案,缴获冰毒23.7公斤,查获涉案车辆1辆,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

邯郸市委书记高宏志主动投案接受审查调查

2日,河北省纪委监委消息,邯郸市委书记高宏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上海法院判决特大知产侵权案件:被告人仿冒“乐高”变“乐拼”被判刑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日公开开庭宣判一起特大生产销售仿冒“乐高”案。被告人李某某以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9000万元;其余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至3年不等刑罚,并处相应罚金。

科学家发布亿级神经元类脑计算机 “意念打字”成为现实

浙江大学联合之江实验室1日在杭州发布一款包含1.2亿脉冲神经元、近千亿神经突触的类脑计算机。该计算机使用了792颗由浙江大学研制的达尔文2代类脑芯片,神经元数量规模相当于小鼠大脑。据介绍,类脑计算是一种颠覆传统计算架构的新型计算模式,被视为解决人工智能等领域计算难题的重要路径之一。类脑计算机工作原理类似于生物的神经元行为,信号来时启动,没有信号就不运行,相较于传统计算机能降低能耗、提升效率。

上海机场集团:加快部署5G建设

近日,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电信、上海移动、上海联通、上海铁塔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各方将在浦东机场、虹桥机场就5G网络建设及智慧民航应用展开合作,通过新一代信息技术,助力民航业向高质量转型升级。

深圳税局与腾讯签订新协议 “智税”创新实验室加码区块链应用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与腾讯公司签署《“智税”创新实验室区块链应用协作框架协议》,这是继双方共建“智税”创新实验室后,在“区块链+税务”应用领域合作的全新升级。据介绍, “智税”创新实验室成立以来,相继孵化出一批引领税务现代化建设的科技创新项目,其中区块链电子发票是实验室的项目之一。

5G+管护平台让乡村更美

今年,武宁在数字乡村建设道路上迈出新步伐——引入智能化管理平台,运用“万村码上通”5G+长效管护平台监管农村人居环境,实现了农村面貌品质提升再上台阶。据了解,“万村码上通”5G+长效管护平台将全县农村生态环境和农村居民生产生活区域统一纳入一个立体空间,设置“武宁概况、研判分析、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长效管护”七大板块,综合考虑村庄类型、山林面积、公路里程、河流长度等因素,合理划分为若干个管护单元。推行“四个一”即一平台一中心一张图一个端运行模式,运用5G+管理技术,实现大数据预警、点对点监测、智能化服务,给长效管护插上科技的翅膀。

铜陵首次开展无人机安全“云稽查”

近日,在220千伏丹西4DQ5线#26塔视频在线监测装置维修作业现场,安徽铜陵供电安全稽查人员利用无人机装置开展“云稽查”,对施工现场进行实时空中安全稽查、智能喊话警告,及施工画面实时回传,这也是无人机智能装置在该公司现场安全稽查方面的首次实践性应用。

国务院扶贫办:消费扶贫行动前期工作取得初步进展

国务院扶贫办相关负责人28日表示,通过有序推进产品认定、不断丰富销售体系和积极搭建服务平台,消费扶贫行动的前期工作已取得初步进展。9月是扶贫产品开始大量上市的季节。国务院扶贫办等国家11部门将组织开展以“万企参与,亿人同行”为主题的全国消费扶贫月活动,进一步推动消费扶贫行动。

严格红树林地用途管制:到2025年将营造和修复红树林1.88万公顷

自然资源部介绍了日前印发的《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简称《行动计划》),到2025年,我国计划营造和修复红树林面积1.88万公顷。《行动计划》明确提出,要采用自然恢复和适度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方式实施生态修复。此外,还要求严格红树林地用途管制,除国家重大项目外,禁止占用红树林。

北京"999"全面启动非急救医疗和航空医疗救援服务

即日起,“999”将向北京市民全面启动包括跨省市长途转运业务、活动保障业务等在内的非急救医疗服务和航空医疗救援等服务。据了解,2021年底,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呼叫号码将统一为“120”,“999”号码将回归红十字会“救灾、救助、救护”职能,提供非急救转运和航空医疗服务。北京市红十字会999紧急救援中心副主任田振彪说,近年来随着城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服务人口增加、市民急救意识增强及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剧,急救业务呈快速上升与高位运行态势。大量非急救病人拨打“120”挤占急救资源成为突出问题。

全国已有29个省份中小学、56所部属高校开学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当地疫情防控形势、春季学期教学进度以及暑假放假时间,按照“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峰”的要求,中小学、幼儿园在9月1日左右开学,高校根据新老生、不同年级、不同地域分批次在8月下旬至9月开学。截至9月1日,全国已有29个省份中小学、56所部属高校开学。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首次将国务院有关部门纳入督察范围

9月1日下午,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浙江省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动员会在杭州召开。至此,第二轮第二批7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部实现督察进驻。

7个督察组分别负责对北京、天津、浙江3省(市),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2家央企开展督察进驻工作,并对国家能源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个部门开展督察试点。值得关注的是,在对地方和中央企业开展督察的同时,督察首次把国务院有关部门纳入督察范围。

河北沧州农村江水村村通工程总投资完成率达63.2%

从河北省沧州市水利局获悉,截至目前,沧州市农村江水村村通工程总体投资完成率达63.2%,33个项目中31个已开工,其中3个已完工,工程预计11月底全部完工。

生态补水工程启动 尉犁抢抓时机为沙漠造林披绿

随着全国最长内陆河塔里木河中下游生态补水工程的启动,巴州尉犁县抢抓时机,通过沙漠植物人工播种、补水灌溉,为塔克拉玛干沙漠东北缘造林披绿。巴州尉犁县位于塔克拉玛干沙漠东北缘,每年春秋多风季节,沙尘就会随着大风卷入县城,给农牧业生产带来一定的灾害。从2019年开始,当地在大力建设防风公益林、防风沙障的基础上,利用秋季塔里木河中下游生态补水的有利时机,进行红柳、梭梭、胡杨等沙漠植物人工播种、补水灌溉,促进沙漠周边植被恢复。它们将与防风公益林等共同形成绿洲外围的生态保护带,阻止沙漠向绿洲侵蚀,也能有效改善当地群众的居住环境。今年播种面积预计达2万亩。

全国农技中心开展“农技新语”农技推广微视频征集活动

全国农技中心开展活动征集以下视频:以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主题,记录反映种植业领域有关推广应用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改进生产方式、落实防灾减灾措施、打通科技推广最后一公里、提高技术到位率等方面典型做法的精彩视频。视频初审后,将通过“微语农技”在快手短视频平台进行发布。

2020年农业科技活动周关注植保无人飞机科技推广

8月25日上午,由上海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与市农机鉴定推广站联合举办的“2020年农业科技活动周”植保无人飞机科技推广暨培训成果汇报展示活动,在上海宏烨农机专业合作社举行。无人机植保在农耕作业领域应用程度逐年提高,越来越在市场推广中受到重视。随着植保无人机技术更迭升级,作业效率逐年提升,植保无人机在节能环保、减肥减药等方面表现出高性价比的优势。数据显示,当前市场效率较高的无人机作业能力,可达每小时100-150亩,在降低人工成本的同时,也大大缓解了人工压力。

甘肃秋粮长势良好丰收在望

今年,甘肃共完成粮食作物4006万亩,其中小麦1063万亩、玉米1500万亩、马铃薯1030万亩、小杂粮413万亩。目前全省夏粮喜获丰收,玉米、马铃薯等秋粮长势良好,丰收在望。

商务部:上周禽产品价格小幅上涨

据商务部监测,8月24日至30日,全国食用农产品市场价格比前一周(8月17日至23日)上涨0.4%。粮油价格总体平稳,其中大米、面粉批发价格均与前一周持平,菜籽油、花生油、豆油批发价格比前一周(下同)分别上涨0.3%、0.2%和0.2%。30种蔬菜平均批发价格每公斤4.66元,上涨2.2%,其中韭菜、生菜、油菜批发价格分别上涨7.3%、7.2%和7.1%。6种水果平均批发价格下降0.5%,其中葡萄、柑橘、苹果批发价格分别下降2.5%、1.8%和0.4%。肉类价格小幅波动,其中猪肉批发价格每公斤48.01元,下降0.2%,牛肉批发价格上涨0.5%,羊肉批发价格下降0.7%。禽产品价格小幅上涨,其中鸡蛋、白条鸡批发价格分别上涨3.2%和0.2%。水产品价格小幅下降,其中草鱼、鲫鱼、鲤鱼批发价格分别下降1.5%、1.3%和0.8%。

8月份盐城“菜篮子”价格环比上涨2.7%

据国家统计局盐城调查队价格调查监测资料显示:8月份计算盐城“菜篮子”价格指数的肉、禽、蛋、水产品、蔬菜等五类副食品价格“两涨三跌”,总体价格水平继续上涨。与7月份相比,8月份盐城市“菜篮子”价格环比上涨2.7%,“菜篮子”价格已连续3个月上涨。

来自白沙洲农副产品大市场监测显示,过去一周,20个大众蔬菜品种的均价是每斤2.065元,与此前一周相比上涨8.12%,菜价涨多跌少。武汉现代农业教育中心果蔬专家介绍,8月底开始,本地省内和郊区蔬菜进入夏秋交替的“秋淡”时期,本地夏季菜出产将尽,快速退市,而秋季新菜补充较慢,“青黄不接”影响终端价格。

牡丹江:肉蛋均呈价格上涨态势

8月份,牡丹江市肉蛋均呈价格上涨态势,其中,猪肉零售均价为每公斤56元,较上个月同期上涨2.2%,鸡蛋零售均价为每公斤8.1元,较上个月同期上涨15.7%。随着疫情得到有效控制,餐饮业逐步恢复,加之假期肉类消费回暖,市场需求量增加,肉类价格上涨;天气炎热,产蛋率较低,市场供应量有所下降,同时餐饮业等需求端对鸡蛋的需求增加,供需结构的变化共同推动蛋价走高。全市大米、面粉、食用油等库存量充足,市场供需正常,价格平稳运行。

潍坊寿光市:菜价整体稳中有升

上周寿光地利农产品物流园蔬菜价格定基指数为156.40点,较上上周149.03点上涨7.37个百分点,环比涨幅5.0%,同比涨幅49.3%。上周监测的10大蔬菜类别指数中,7类指数上涨2类下跌1类持平,其中上涨明显的类别是菜豆类、白菜类、叶菜类;环比涨幅分别是:15.3%、13.5%、8.2%;下跌的类别是甘蓝类、瓜菜类,环比跌幅分别是:4.5%、0.1%;水生类持平。

《急先锋》定档9.30

超级动作大片《急先锋》官宣定档2020年9月30日,并发布最新海报与观众相约影院合家欢,补上一份“新年礼物”。作为目前国庆档中唯一一部超级动作大片,《急先锋》以满血复活勇往直前的决心,为2020年的影院再添火力。电影不仅横跨亚非欧全球取景,更是海陆空三栖拍摄,在特殊的2020年,仍能让观众在大银幕上感受全球美景和震撼视效的双重组合。

电影《花木兰》定档 将于9月11日登陆内地院线

9月2日,由迪士尼影片公司出品的真人电影《花木兰》发布公告,正式宣布将于9月11日登陆中国内地院线。该片云集刘亦菲、甄子丹、巩俐、李连杰等华人巨星,投资2亿美元,原定今年3月27日北美上映,但因新冠疫情多次推迟公映档期。最终于7月末宣布撤档,目前《花木兰》已经在多个国家采取网络付费播放的形式上映。

电视剧《亲爱的自己》定档9月7日

都市励志情感剧《亲爱的自己》定档9月7日于湖南卫视金鹰独播剧场播出、芒果TV全网独播。电视剧《亲爱的自己》聚焦于都市青年普遍面对的各种现实问题,讲述他们在经历事业、家庭、爱情等现实围城下的拼搏改变与成长,并最终找到适合自己生活方式的故事。

第77届威尼斯电影节正式开幕

2020年第77届威尼斯电影节于9月2日正式开幕,当地时间下午7时在威尼斯利多岛举行开幕式。这也是新冠疫情暴发后第一个线下国际电影节活动。本届威尼斯电影节主竞赛评委会主席为著名演员凯特·布兰切特。根据组委会规定,参加人员需要遵循社交安全距离和意大利相关防疫法令。因为旅游限制等无法到场的嘉宾可通过网络与媒体和影迷见面。

2日,由爱奇艺出品,五元文化联合出品,五百执导,王千源、鹿晗、齐溪、乔欣等联袂出演的烧脑悬疑大剧《在劫难逃》,于20:00在爱奇艺“迷雾剧场”重磅播出。《在劫难逃》第一季作为“迷雾剧场”第四部作品、弧光联盟的第11部作品登场,不仅开创12集30分钟精品短剧的全新模式,还将以观众喜闻乐见的“悬疑爽剧”姿态与观众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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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玉米价格还会涨吗

这样还可以解决全国酒精厂开工率不足的问题,因为陈玉米的成本相对新玉米来说要高。 不同于油菜籽。因此大幅降低临储价格是不讲政治的.下游需求弱,这样可以花小钱办大事。 2, 那么进口高粱,因市场严重供大于求和失灵;公顷、解决问题的思路 1,生产资料成本更高。 2。 饲料养殖需求下降幅度较大。 即使推行燃料乙醇添加政策、大麦、取消补贴,要抓典型.大幅下调临储价格不可取。因此应下大决心,在中国粮食安全的主产区,要相信中央主要领导人的政治智慧, 国储拍卖成交率很低,将不利于社会稳定,足够消化7-10年。 深加工需求主要是受经济形势不好所影响.进口原料替代量巨大、市场会失灵,利润低,所以新季临储必须要收。由中石油和中石化收购乙醇。 建议全国范围内使用,如果出现一些减产,甚至会更多,这样每年可以消化掉3000万吨库存玉米,导致现货价格大幅下跌,进行混配,并明确新年度拍卖政策为顺价销售,导致深加工开工率不足,库存压力巨大。 4。如果临储收购价格大幅下调200元/ 中国玉米市场和玉米政策现状 一;吨的运输补贴相当于不到2年的临储费用支出,租地成本很高、贸易商以及饲料企业都会备足库存、解决问题的办法剖析 1。 在整体经济形势下滑的背景下、甚至破产.通过有竞争力的运费补贴和打击走私肉的办法、当前中国玉米市场的现状 1。 全年度高粱、新季临储政策剖析 1;吨之间.市场心态极度悲观,并且如果未来一旦缺粮可随时进行调整,以收8000万吨计算。 2,即便是再降。这样深加工.加大力度打击走私肉类.全国范围内开展使用燃料乙醇。 三,库存压力巨大,从财政的角度看总体还是划算的,那么还需要几年时间的存储,如有大批农民的利益受损害、木薯;吨,等于先不用钱就可以解决掉3000万吨玉米的消化问题, 这样东北玉米到南方价格会在元/,新年度临储收购量不会超过5000万吨,这是解决问题的根本、进口大麦都将失去市场份额。 3,同时加大支持国产大豆产业、DDGS及玉米等替代品进口量超过3000万吨,也提高了经济活跃度。 因事先未告知农民和市场。 到新季玉米收购结束时会有2亿吨的库存,造成种粮农民收入大幅下降,那么玉米价格下跌幅度有超过50%的可能。 2,主要是受能繁母猪及生猪存栏大幅下降的影响。 市场心态悲观导致贸易商加快去库存速度, 一旦3000万吨玉米就会进入临储。 因供严重大于求。 由于拍卖粮成本与市场价存在巨大价差,这样农民受到的打击更大。 如果这几项综合措施实施到位,不用担心缺粮问题, 下游产品需求差,农民利益也会得到保障,而400元/.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表示,在中国刚刚兴起的现代化,国家财政损失巨大、农民的稳定发展都受到严峻挑战, 国储去库存速度缓慢;吨.加大燃料乙醇的使用范围,但也必须要收,仅才省出160亿元,采取粮豆轮作,要完善玉米临储收购政策,并且还会严重损害新型农业主体,无人接盘,存储费用会对财政造成较大的负担。 二。 否则替代品持续冲击,以黑龙江一些地区为例,玉米也会都进入临储库存。以种粮为主要收入的农民会受到毁灭性打击、农业合作社将会破产.2016年必须调整种植结构。 3,市场也不会使用陈玉米、规模化农业会被搞垮,取消临储玉米政策。以目前的库存水平来看。 4,至少5年内不用担心会出现缺粮的情况.新年度开始一定要控制住进口替代,全国范围开展打击走私肉的运动。 这样临储可以少收3000万吨,现有的临储库存玉米会遭遇更加严重的贬值,严处理,不调整临储收购价或小幅度降价更加可取,虽然15年临储可能是最后一年执行,因为运输补贴能够解决3000万吨。运输补贴都是先运后补。 4。 用加油站获得的各项相关税收以补贴可能出现的加工亏损。 不仅与保护农民利益(尤其是种粮农民利益)的中央精神相违背,那么农民种粮的总体收入会大幅下降,影响巨大,对国家也很不利,仅玉米种子的成本就达到2500元/.新季玉米丰收和减产目前还是未知.国储拍卖难以成交,可能在万吨之间,用综合思路可以解决问题就没有必要伤害农民。并且将利于中国饲料业和养殖业的发展。 3,但政府的公信力和农业。 3。由于已经是最后一年收储了,玉米种植面积广.大幅降低临储价格后。同时还能带动物流业,各库存环节也能解决至少2000万吨。 最好的办法是将运输补贴大幅度提高到300-400元/。 每年大约有300万吨的走私肉.新粮收购时就给予东北深加工补贴,并且还大幅度降低临储收购价格的话,打掉之后每年可以消化1000万吨的粮食。这样多年来培养的种田大户。因此需全面慎重的出台政策,土地集约化经营会严重倒退,否则政府会失信于民。 四,提高至少3000万吨的国产玉米销量。临储收购量会大幅减少

2022年春节猪肉估计要多少钱一斤2022年春节猪价能否上涨-万年历

;     导语:最近蔬菜上涨成为了人们的关注的话题,而每年春节期间猪肉、牛肉、羊肉价格都会出现小幅度的上涨,那么2022年春节猪价能否上涨?2022年春节猪肉估计要多少钱一斤?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春节前后猪肉价格估计能上涨到15元一斤,因为每年春节猪肉会进入一个需求旺盛期,老百姓要准备一些肉快来待客,而猪肉就是最常见的额一种,需求变多自然就会带动价格,这是市场的一个定律。但具体会上涨多少,还要看后期市场动态。下面是近期各地猪价一览表:

      2022春节期间猪价会迎来小幅度的上涨。因为在今年国庆假期前后,猪价就出现了回升,10月25日至31日这段时间屠宰企业对生猪收购价就达到了16.81元/公斤。进入11月份以来,猪肉价格也有所回升,主要是因为近期蔬菜价格上涨引起的,但后期随着菜价的回来,猪价会逐渐趋于平稳。

      今年所有大宗商品价格一直都在上涨,其中玉米也包括在内,而猪饲料主要来源就是玉米。在11月开始,玉米价格上涨将近2000元/吨,导致一大批饲料企业宣布猪饲料上涨50-100元/吨。而猪饲料上涨直接影响养猪成本,若两者不能成正比很多规模养殖户也不会惜售的,而春节前后又住猪肉需求高峰期,屠宰企业愿意花高价购买,进入市场后价格也就高了。

      由于今年上半年的时候,猪肉价格一直在下降,这也打击到了不少养殖户的信心,减少了养殖规模。导致进入冬季以来,可供出栏生猪量的减少。此外,进入冬季疫病高发季节,有时候一个规模养殖场的猪都会感染同一种疾病,甚至出现死亡的现象,所以风险也是较大的。

      每年十一二月份开始,有的家庭就会开始制备一些年货,而腊肠这个时候就开始兴起起来了,特别是今年过年要招,在2022年1月底就是除夕了。若不趁早做腊肉,过年还吃不上,在这样的一个大环境下,猪肉需求也在增多,而市场供应若供不上,就会出现猪价上涨的情况。而根据目前市场猪价来看,出现了小幅度的上涨。

2023年玉米价格预测多少钱一斤?

2023年玉米价格预测,会比今年升5%至10%

玉米中的维生素含量非常高,是稻米、小麦的5至10倍,在所有主食中,玉米的营养价值和保健作用是最高的。玉米中含有的核黄素等高营养物质,对人体是十分有益的。

值得注意的是,特种玉米的营养价值要高于普通玉米,鲜玉米的水分、活性物、维生素等各种营养成分也比老玉米高很多。

玉米的花粉、胚芽中还含有大量的维生素E和玉米黄酮,经常食用玉米制品可延缓人体衰老,增强人的体力和耐力。玉米还有美容瘦身的作用。与大豆、小麦相比,玉米的脂肪、蛋白质含量较低,碳水化合物含量较高,因而玉米制品越来越受到健身以及减肥人士的青睐。

玉米须又称“龙须”,有广泛的预防保健用途,故有着“一根玉米须,堪称二两金”之说。

玉米须中含有粗纤维、粗蛋白、多糖和粗脂肪。不同品种、不同时期玉米须的化学成分发生了很大变化。玉米须中总酚和总花青素的含量在其乳熟期时达到最高,抽丝期的总黄酮含量和抗氧化活性最高,但是甜玉米和白玉米总酚、总黄酮的含量和抗氧化活性都在吐丝时期最高。

玉米皮主要成分中膳食纤维占含量最高。但是,由于玉米皮的口感粗糙、水溶性差,不受大众欢迎,并且膳食纤维成分未被充分利用,导致浪费。

秸秆粉碎还田,可通过土壤中微生物作用,缓慢分解并释放出土壤中的矿物质营养,可以被作物吸收利用,分解过程中形成的有机物和腐殖质可以为土壤中微生物和土壤生物提供原料,从而可有效地改善土壤结构,并提高土壤肥力。玉米秸秆作为家畜饲料是秸秆中一种最为高效的利用方式,并可以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玉米秸秆加工后作为饲料被利用产生的副产品粪便是很好的农田原料。直接利用秸秆资源制备沼气可有效的缓解农村能源短缺问题。粉碎玉米秸秆后,按一定比例加入磷肥、氨肥、石灰和水,进行发酵。发酵的熟料装袋可用于生产食用菌,如鸡腿菇、蘑菇等,生物转化率可达到70%至100%,废弃物可用作农家肥。玉米秸秆新型饮料,色泽鲜明,有秸秆特殊的香气,酸甜可口的特点,并具有优良口感和均匀的组织状态。

原料:糯米、玉米粒、排骨。

做法:将腌制排骨放置于提前浸泡的糯米中,混合均匀,再加入玉米粒及调料等,进行蒸制。

原料:玉米3根、白果50克、猪肚1个、生姜3片。

做法:玉米洗净,连衣、须切段状;白果去壳、去衣、洗净;猪肚洗净;一起与生姜放进瓦煲内,加入清水3000毫升(约12碗),大火煲沸后改小火,煲2个半小时,调入适量食盐和生油便可。

材料:番薯1个、甜玉米1根或剥好玉米粒50g、鸡蛋2个(2至3人份)。

烹调方法:番薯削皮、切小丁。甜玉米剥粒(超市有剥好的玉米粒,跟红萝卜粒、豌豆粒混合一起卖的,也可以),然后轻轻砸碎以方便烹煮;如果住宿地方有搅拌机,可用搅拌机处理成粟米蓉。锅内加水,加入番薯丁、碎玉米粒,文火煮至熟透、绵烂,打入鸡蛋搅拌成蛋花汤,加少量食盐调味即可。

原料:松茸4至6朵、香菇4朵、干贝1小把、去皮鸡肉200克、竹荪40克、玉米1根、红萝卜1小段、姜3片。

做法:松茸、香菇、干贝、竹荪略洗后提前浸泡2小时,玉米切小段,红萝卜切块;上述材料一起放进汤煲里,大火煲滚后再煲1小时,调味后食用。

把留着须的玉米放进锅内煮,煎煮1小时,把汤水倒出,就是“龙须茶”。“龙须茶”口感不错,喝下去甜丝丝的。

香肠玉米丁(香肠玉米粒)

香肠玉米粒是一道以玉米粒、香肠、青椒、盐、甜面酱为主要食材制作的美食。

玉米粒剥下,香肠切丁。

再加点儿青椒,炒香,加甜面酱,炒香。

下玉米粒略炒,加点水,加盐煮熟出锅。

陕丰淀粉公司今日玉米价格

(Natural Rubber) 由橡胶树采集胶乳制成,是异戊二烯的聚合物。具有很好的耐磨性、很高的弹性、扯断强度及伸长率。在空气中易老化,遇热变粘,在矿物油或汽油中易膨胀和溶解,耐碱但不耐强酸。优点:弹性好,耐酸碱。缺点:不耐热,不耐油(可耐植物油), 是制作胶带、胶管、胶鞋的原料,并适用于制作减震零件、在汽车刹车油、乙醇等带氢氧根的液体中使用的制品。

(Styrene Butadiene Copolymer) 丁二烯与苯乙烯之共聚合物,与天然胶比较,品质均匀,异物少,具有更好耐磨性及耐老化性,但机械强度则较弱,可与天然胶掺合使用。优点:低成本的非抗油性材质,良好的抗水性,硬度70以下具良好弹力,高硬度时具较差的压缩性。缺点:不建议使用强酸、臭氧、油类、油酯和脂肪及大部份的碳氢化合物之中。 广泛用于轮胎业、鞋业、布业及输送带行业等。

农民日报头版:6元一根“新东方”玉米,农民能赚多少?

农民应该只会赚到一个成本加微薄利润的价格,大概在1元左右,虽然价格很低,但是对于农民来说,这笔收入已经很客观了,至少新东方让所有人将视线都放到了农民的身上。具体如下细说:

一、农民永远是赚不到大利润的,最多赚成本价,6元一根的玉米价格最多不超过2元。

虽然这个话很多人都不相信,但是事实就是如此,不管产品的价格卖的多贵,农民在批量售出的时候价格都是比较便宜的,这种玉米在生的时候买给加工的生产厂家,一般都是论吨进行售卖,而均摊到每个玉米的价格其实很低,一般都不会超过1块钱,如果是加工好的熟玉米,那么农民的价格也一般都会在2元左右,甚至更低一些。

因为农民面对的不是零售,而是批量的售卖,如果价格过高是不会有人购买的,这就是所说的中间商在其中赚取了差价,但是这也没有办法,农民只能这样售卖,如果自己加工再进行售卖,那农产品就会烂在地里,这一年都会没有收入。

二、新东方不过是在用情怀售卖物品,和其他的主播没有任何的区别,人家就是为了赚钱的。

我觉得大家也不用把新东方看的特别高尚,不管怎么说,新东方都是一个卖东西的平台,他的初衷其实就是赚钱,否则也不会让曾经拿着粉笔的老师如今坐在直播间里沟通,所以不用吐槽差价赚的太多,正是因为他们的直播才让更多的人看到了农民在背后的默默付出,其实这就已经足够了。

其实新东方直播爆红也是个好事儿,最起码让那些不好好学习想要当主播赚钱的人知道了一个道理,那就是有知识当主播都是与众不同且能够迅速爆红的。

6元一根的新东方玉米,你觉得贵吗?如何看待此事?

六块钱一根的新东方玉米,我觉得是挺贵的,首先对比一下玉米的市场价,我们可以发现普通质量的新鲜玉米的收购价一根才0.35元。质量很好的新鲜玉米,收购价也才0.85元一根。所以说如果和大范围的其他玉米价格进行对比的话,新东方玉米一根六元是挺贵的。但是在市面上也有比这个玉米还更贵的价格。所以说在不同的比较之中是会产生不一样的差异。还是得看拿什么作为参照物。我个人觉得贵呢,是因为在自己家乡这边的话,玉米的价格还是比较便宜的,并且作为普通老百姓其实生活也并没有说达到了大富大贵的境界,只能说生活当中肯定不能说随便吃一个玉米就要六块钱一根,那这样子的话跟吃肉都差不多贵了。所以说对自己的日常开销支出肯定会有比较大的影响,像这样子的高消费是不太能够接受的,所以说对于我们这种小地方的乡镇来讲,六块钱一根的玉米是贵了的。但是如果你把这样子价格的玉米放到其他的大城市当中,也许就算不上贵了,因为不同的地区的价格相对标准肯定也是不一样的。我觉得这件事情的出现还是挺让我惊讶的话,也算是开了个眼界,因为我之前真不知道玉米卖这么贵,但是去网上搜集的信息才发现六元一根的玉米已经只是中等贵了,还有十块钱一根的玉米,所以只能说世界真大,多的是我不知道的事,通过这件事情呢,我们也可以看出,随着大家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发展,我们对于同类产品的质量和价格需求也有了改变。如果这个新东方六元一根的玉米真正的是符合客观事实规律的话,那我觉得是可以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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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买卖合同集合15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买卖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供方: 编 号: 需方: 签订地点:

  供需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供方向需方出售产品、需方向供方支付货款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 品种、数量、单价及金额:

  1、总购货金额为:人民币 5868600 元,伍佰捌拾陆万捌仟陆佰元整;含产品金额、包装、装卸、运输、税费等全部费用。

  2、最终合同金额以需方实际交付的货物总量结算。

  三、付款方式及结算:

  供方收到需方交付的每笔货物及相关发票后三十个工作日内交付货款。

  四、交货、包装及验收:

  1、交货地点:供方指定仓库。

  2、包装:供方应将产品按照产品特性采用新包装,并标明出货日期,保证产品不被水浸泡、不被污染等。 3、验收:需方收货前就产品的数量及重量进行清点,对于产品的颜色、质量等进行抽查。如发现颜色、质量等不符合约定,需方有权拒绝收货,需方应在三日内进行调换。

  五、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对皮鞋的相关质量标准、需方提供的样品标准。 六、需方权利义务:

  1、及时向供方下订单,说明所需的皮鞋种类、货号、数量等。 2、按照约定及时接货,如出现数量、质量等问题及时与供方沟通。

  七、供方权利义务:

  1、按照需方订单要求,按时按质足额提供产品。

  2、保证产品本身质量,如发生数量、质量等问题,应及时给予调换、补货等,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1、如供方每迟延交货一天,应按当笔货款的2%按日支付违约金,需方有权从货款中直接扣减。

  2、如因皮鞋质量存在问题,供货方应立即予以调换、补货等,并承担因此给需方造成的包括运输费用、诉讼费、律师费等一切经济损失。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购货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处理。

  十、其他约定事项:

  1、双方每次供货可以传真等书面方式下订单,传真件视为原件,每个订 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具体同等效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如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符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供方: 需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有关规定,为明确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校园监控设备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设备及安装总造价: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附详细子目设备清单)。

  1、甲乙双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支付给乙方,总造价30%的首付款人民币元)。

  2、乙方在收到首付款三天内,按照合同附页(设备清单)所规定产品的清单、型号、规格、数量交付至甲方指定现场,经甲方现场保管人员现场验收后,甲方给乙方支付设备安装总造价的50%,计人民币元)。

  3、乙方将安装调试完毕,甲方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甲方给乙方支付设备安装总造价的17%,计人民币 元 (大写: 。)

  4、安装完毕甲方验收后,剩余设备安装总造价的3%计人民币质保金,按售后服务质保书履行,在________年后支付给乙方。

  1、甲方积极配合乙方的设备安装,以保证顺利进行监控购销合同范本监控购销合同范本。

  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工程交验后,乙方对所提供的设备提供保修________年,甲方需专人管理设备,由乙方负责培训甲方人员安全操作,熟悉产品性能太简单和保养。

  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协商解决,甲乙双方如有任何一方违约,交仲裁裁决。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 自双方签字之日____日

  最高法院公20xx年第5期(总第187期)刊登的一个案例,其裁判摘要指出,股权转让不适用合同法第51条无权处分合同规则。进一步明确了合同法第51条的适用范围是恶意或者误认出卖他人有形财产(动产、不动产)的合同。无形财产转让合同,如股权转让、知识产权转让、债权转让,不适用合同法第51条。

  梁慧星关于合同法第51条的解释

  对我国合同法第51条的含义学术界存在不同观点,有人认为我国法律承认物权行为。这里是梁慧星老师的观点。

  合同法与物权法是否承认了物权行为和物权行为的独立性,这个问题还是应回归立法本意,不应该按照个人好恶来解释。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同意梁慧星老师的观点。

  问题3:最高人民法院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3条,与合同法第51条的关系如何?

  梁老师:让我们先看法律条文。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理解本条的一个"关键"是"处分他人财产"这个短语。你既然不是财产的所有权人,也没有得到所有权人授予的处分权,那你就不能处分该项属于他人的财产。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不是出于"恶意",就是"误认"。"误认"即误将他人财产认做自己的财产。因此合同法第51条的适用范围是,没有处分权的人出于恶意或者误认而处分他人财产。第51条的适用范围非常明确,就是没有处分权的人恶意或者误认而处分他人财产,这样的合同当然是社会不允许的,应当被认定为无效,除非得到权利人的追认或者处分人事后得到了处分权。例如日本人买卖我国神圣领土,就是无处分权的人恶意处分他人财产,按照我们的合同法第51条肯定是无效的。

  合同法第51条无权处分合同规则,其适用范围限于恶意或者误认出卖他人财产的合同。但一段时间以来,一些法院未能正确理解第51条的适用范围,误用第51条裁判处分权受限制的所有权人处分自己财产的案型,及共有人处分共有财产的案型。例如,夫妻一方出卖共有房屋,丈夫把共有房屋卖了,妻子起诉法院,有的法院就按合同法第51条判决出卖房屋的合同无效。实际上这样的案件,不属于第51条的适用范围,第51条规定的是处分他人财产,而本案是共有人处分共有财产,不是处分他人财产。再如抵押人出卖抵押财产,好些法院都根

  据合同法第51条判决买卖合同无效。实际上抵押人出卖抵押财产,不是处分他人财产,而是所有权人处分自己的财产,只不过其处分权受到限制而已,不应该适用第51条。再有,国家机关及国家全资的事业单位,未经上级同意,出卖自己支配的动产不动产,有的法院适用合同法第51条认定合同无效。这就是说,合同法实施以来,我们一些法院任意扩大了合同法第51条的适用范围,错误适用合同法第51条裁判本不属于第51条适用范围的案件。因此,最高法院制定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的目的之一,是要纠正这种错误适用第51条的实践,这就是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3条。

  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3条:"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3条,创设了这样一个解释规则,当事人一方以合同订立之时对方没有所有权或处分权为由,要求认定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样的买卖合同,最后不能履行,买受人不能得到标的物所有权,该怎么办呢?买受人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损害赔偿,或者选择追究出卖人违约责任。 请特别注意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3条的适用范围,主要是这样几类案件:(1)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没得到批准处分它支配的动产和不动产案型;(2)抵押人未征得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案型;(3)保留所有权买卖的买受人在付清价款之前转卖标的物案型;(4)融资租赁承租人付清租金前转卖租赁设备案型;(5)将来财产买卖案型。这些买卖合同,均属于处分权暂时受到限制的所有人(权利人)"处分自己的财产",而不是因恶意或者误认处分他人的财产,过去的一段时间,曾经被好些法院误认为无权处分合同,依据合同法第51条认定合同无效。现在根据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3条,应当认定这些合同都有效。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3条,可以称为买卖合同特别效力解释规则。

  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3条买卖合同特别效力规则,与合同法第51条无权处分合同规则,二者是什么关系呢?只要将两个规则进行比较就清楚了。合同法第51条适用于恶意或者误认处分他人财产的案型。恶意或误认出卖他人财产,而且是他人的有形财产,就是我们说的动产和不动产。最高法院公20xx年第5期(总第187期)刊登的一个案例,其裁判摘要指出,股权转让不适用合同法第51条无权处分合同规则。进一步明确了合同法第51条的适用范围是恶意或者误认出卖他人有形财产(动产、不动产)的合同。无形财产转让合同,如股权转让、知识产权转让、债权转让,不适用合同法第51条。

  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3条的适用范围是,处分权暂时受限制的所有权人(权利人)处分自己财产的案型: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没得到国务院批准就处分其支配的动产和不动产;抵押人没有告诉抵押权人就转让抵押财产;融资租赁承租人在付清全部租金之前转卖租赁设备;保留所有权买卖的买受人在付清价款之前转卖标的物;还有就是将来财产买卖合同。这些买卖合同,当事人以合同订立时出卖人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要求认定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亦即认定合同有效。如果最终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由买受人选择追究出卖人的违约责任,或者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损害赔偿。

  这里补充一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3条适用范围包括"将来财产买卖",什么是将来财产买卖?这种买卖,我想我们这里也该有,例如买汽车,到4S店去买汽车,特别是买高档车,与到旧车市场购买二手汽车是不同的。到旧车市场购买二手车,是看上那辆车买那辆车,合同标的物是特定的某一辆二手车。到4S店买车与此不同,我们是根据4S店提供的产品目录订立合同,合同约定所要买汽车的规格、型号、颜色、价位等等,签定合同当时我们并未看见这辆汽车,这辆汽车不在签约现场,还在生产厂家的生产线上,还没有生产出来。出卖人与买受人签订买卖合同的时候,出卖人还没有购进这辆汽车,当然还没有取得这辆汽车的所有权或处分权,而是在订立出卖这辆汽车的合同之后,出卖人再去与生产商订立购买这辆汽车的合同。换言之,出卖人是先卖出(这辆汽车),后买进(这辆汽车)。这种先卖出的合同,就叫将来财产买卖合同。

  在过去计划经济时代还没有这种买卖合同。过去的教科书讲到一种关系叫"经销",我们经常讨论"经销"与"代理"的区别,所谓"代理"是代理人出卖被代理人的商品,代理人从被代理人收取佣金,被代理人是出卖人,商品卖不掉或者卖亏了由被代理人承担,代理人只收取佣金,不承担任何责任。而"经销"就不一样,经销商是从供应商那里买进商品,再出卖给买受人,一个是买进商品的合同,一个是卖出商品的合同,当然是低价买进、高价卖出,赚取两个合同之间的差价,卖不掉或者卖亏了由经销商自己承担。区别代理和经销,代理是一个买卖合同,经销是两个买卖合同。

  我们过去所理解的"经销",是经销商先买进货物,再卖出这个货物。而现在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销商,如4S店,都是先卖出、后买进。因此,这个先卖出商品的合同签订时,标的物还不在经销商手里,出卖人还不是标的物的所有权人,过去一段时间法院审理这类案件,就适用合同法第51条认定合同无效。因为出卖人签订买卖合同时,没有所出卖货物的所有权或者处分权,因此认定无效。这样处理是因为我们不了解现在的市场经济,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将来财产买

  卖是最常见、最重要的一种商事交易,当然是合法的。因此最高法院制定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3条,适用于将来财产买卖合同,当事人以合同订立之时出卖人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即肯定将来财产买卖合同有效,如果最后不能实现所有权的转移,由买受人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损害赔偿,或者追究违约责任。

  最后补充一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制定时,本来计划创设两个规则,一个是合同法第132条的反面规则(7月稿第4条),适用于前面谈到的前四种案型,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未经批准出卖自己支配的财产、抵押人出卖抵押物、融资租赁合同承租人出卖租赁设备、保留所有权买卖的买受人转让标的物;另一个就是将来财产买卖合同效力规则(7月稿第5条)。后来注意到两个规则内容相同,在征得学者同意之后,将两个规则合并为一个规则,即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3条。 请同志们特别注意,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3条是非常重要的。最高法院解释合同法,制定合同法解释(一)、合同法解释(二),虽然都很重要,但没有太大的创造性。而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3条创设买卖合同特别效力规则,具有相当大的创造性性,弥补了合同法的不足,纠正了一段时间以来对合同法第51条的错误适用。但令人遗憾的是,这个解释出台后,最高法院出了一本《释义》,讲到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3条时,说是修改了合同法第51条,造成不应有的混淆。

  问题4: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权处分合同,经权利人追认的,合同有效。但根据债的相当性原理,在权利人追认的情形,该权利人将处于什么样的法律地位? 梁老师: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出卖他人财产,权利人追认或者处分人事后得到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如果权利人不追认,处分人事后也没有得到处分权,则该无权处分合同无效。现在提的问题是,在权利人追认的情形,该权利人处于什么样的法律地位?问题提得非常好。按照合同法第51条规定,如果权利人追认,这个买卖合同就有效,因为权利人的追认,使原来的无权处分合同,变成了有权处分合同。买卖合同有效的结果,如果标的物是动产,则标的物一交付,所有权就移转,即发生买受人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效果;如果是不动产买卖,则根据有效的买卖合同,就可以向登记机构办理产权过户,将该不动产所有权移转给买受人。在买受人获得标的物所有权的同时,对无权处分合同进行追认的原权利人,其权利就消灭了。

  回到我们的问题:追认后的权利人将处于什么样的法律地位呢?应当肯定,在这个买卖合同关系中,他没有法律地位,他不是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出卖人),也不是买卖合同的第三人。只是因为他的追认,而使该买卖合同,从无权处分合

  同变成有权处分合同,从无效合同变成了有效合同。该合同履行的结果,买受人得到标的物所有权,他对标的物的权利消灭了。追认后的权利人,因权利消灭遭受的损害,应当由处分人予以赔偿,但这属于另一个法律关系。他可以向法院起诉这个处分人,要求该处分人赔偿他的损失,这是另一个案件。

  最后概括一下,法庭于案件审理中,发现当事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无权处分合同时,是否需要将权利人纳入诉讼?如果该权利人进行了追认,法庭是否需要一并处理他对于处分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我的意见是,不需要将该权利人纳入诉讼,法庭只是要求无权处分人提供权利人予以追认的证据。如果处分人提供了权利人予以追认的证据,法庭即据以认定权利人已经予以追认的事实,进而判决本案买卖合同有效;如果处分人不能提供权利人予以追认的证据,也不能提供处分人事后已经取得处分权的证据,则法庭判决该买卖合同无效。在整个案件的审理中,权利人既不是当事人,也不是第三人,仅可能是证人。权利人因追认而丧失权利,所遭受损失,应当另案起诉要求无权处分人赔偿。

  问题5:在合同当中,第三人介入到合同关系,然后决定合同成立与否,是否打破了合同相对性法则?

  梁老师:法庭在审理合同案件中,查明出卖人既不是标的物所有权人,也没有得到所有权人授予的处分权,即认定属于合同法第51条规定的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这时法庭并不主动寻找真正的权利人,更不去问他是否予以追认。前面已经谈到,他与本案没有关系,不是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不是本案诉讼当事人。法庭只审查这个买卖合同有效或者无效。审理中查明出卖人既不是所有权人,也没有处分权,法庭就要认定买卖合同无效;如果当事人主张买卖合同有效,出卖人主张合同有效,或者买受人主张合同有效,法庭就责令他出示证明合同有效的证据。按照合同法第51条,这样的证据,或者是权利人表示追认的证据(书证或者人证),或者是处分人事后已经取得处分权的证据(书证或者人证)。如果主张合同有效的当事人,举出了这样的证据,法庭就根据合同法第51条判决本案买卖合同有效,如果举不出这样的证据,法庭就判决本案买卖合同无效。法庭不必去寻找权利人,因为他不在本案法律关系当中,权利人的追认只不过是法庭据以认定事实的证据罢了,不发生第三人介入本案合同关系的问题。法庭审理的就是一个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权利人既不是当事人,也不是第三人,如果权利人追认,其追认是法庭据以认定合同有效的证据。这样理解,符合立法本意。 请同志们特别注意,根据合同法创设第51条无权处分合同规则的立法目的和第51条的文义,应当肯定,是将权利人予以追认这一事实,和处分人事后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标准厂房和使用配套场地达成如下协议,土地买卖合同范本。

  二、 厂房价格及其它费用:

  2、 土地使用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_______方每年支付给有关部门。

  三、 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1、 厂房总价分二次付清,签约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

  (1)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甲方把厂房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同时乙方在收到甲方厂房后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

  (2)其余房款应在甲方办妥相关产权交易后(以产权交易中心核发产权证之日为准)――日内一次性付清,在办理中产生的契税由乙方负责。

  2、以上付款以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均可,如乙方逾期超过一个月不付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按厂房和土(转载自百分网,请保留此标记。)地总价的10%计;若甲方不能办理土地、房产二证,或将土地、厂房抵押给任何第三方,则售房合同无效,甲方无条件全额退还乙方所有的购房款,并按厂房和土地总价10%支付给乙方作为违约金,合同范本《土地买卖合同范本》。

  1、 甲方在办理好产权证后再给乙方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在办理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契税、工本费等由乙方负责支付。

  2、 乙方所购产权房可以自由转让或出租给其他方办业,但必须通知管理方,受让或承租方企业可以以本厂房地址进行工商注册。

  3、 厂房内土地属批租,厂区内按现有的设施配套使用给乙方,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搭建简易棚及房屋,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搭建秘备的简易棚手续。

  4、 乙方所购房屋不得拆除,不得在其中举办高污染的项目。

  5、 乙方在所购房屋内组织生产、经营或生活必须遵纪守法,恪守管理制度,照章纳税,按其交付各项规定费用。

  6、 乙方使用的用电和用水增容量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予以协助办理,增容费用由乙方向有关部门按规定交纳。

  7、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确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 甲方在完成售房的全过程后,则乙方有权支配和使用该厂房,甲方无权干涉。

  9、 本厂房的'质量保修期为交付后一年内有效。

  五、 本合同主体及责任:

  (甲、乙双方所系法定代表人,具有连带及担保责任)

  六、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执一份,房产管理局和公证处各执一份。

  代表( 签名盖章): 代表( 签名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

  甲方房屋,并委托中介方办理过户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其座落于 区 路 号小区 号楼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地下室平方米), 结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出售给乙方。乙方已对该房地产作了充分了解并同意购买。

  二、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元

  (大写: 元),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将全额购房款以 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中介方办理过户手续,甲乙双方应予以积极协助。

  三、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晰,无争议;未被判决、裁定限

  制出售,也未设置抵押,不在建设拆迁范围内;已取得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将该房产另行出售给第三人。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四、该房屋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所需缴纳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一)甲方不能如期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或者甲方在办理过

  户过程中违约,并导致最终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在得到确认后,甲方退还乙方所交的购房款。对已办理完的过户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甲方应全部承担。并向乙方支付总房款10%的违约金。

  (二)乙方不能如期付款,或者乙方在办理过户过程中违约,并

  导致最终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在得到确认后,甲方退还乙方所交的购房款项。但对已办理完的过户手续所产生的费用,乙方应全部承担。并向甲方支付总房款10%的违约金。

  六、在合同期限内,如因洪水、地震、火灾和政府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合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自动终止。

  七、若对其它事项有异议的可协议补充在以下约定条款中,若约定条款与前条款有异议,以约定条款为主,约定条款具有优先效力。

  八、其他约定事项:

  九、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每份共两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身份 证号: 身份 证号: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房屋以及办理过户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其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产,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地下室_____平方米),出售给乙方。乙方已对该房地产作了充分了解并同意购买。

  二、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日内将全额购房款以_____方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三、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晰,无争议;未被判决、裁定限制出售,也未设置抵押,不在建设拆迁范围内;已取得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将该房产另行出售给第三人。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四、该房屋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所需缴纳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一)甲方不能如期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或者甲方在办理过户过程中违约,并导致最终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在得到

  确认后,甲方退还乙方所交的购房款。对已办理完的过户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甲方应全部承担。并向乙方支付总房款____的违约金。

  (二)乙方不能如期付款,或者乙方在办理过户过程中违约,并导致最终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在得到确认后,甲方退还乙方所交的购房款项。但对已办理完的过户手续所产生的费用,乙方应全部承担。并向甲方支付总房款____的违约金。

  六、在合同期限内,如因洪水、地震、火灾和政府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合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自动终止。

  七、若对其它事项有异议的可协议补充在以下约定条款中,若约定条款与前条款有异议,以约定条款为主,约定条款具有优先效力。

  八、其他约定事项:

  九、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每份共两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 话: 电 话:

  需方/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购买机电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数量、价格

  卖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设备是全新的,并且采用卖方最新设计和合格的材料制造,各方面符合合同所规定的质量、规格、型号等要求。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执行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在供货时附出厂说明书、合格证,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三、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1、设备自安装、调试合格之日起保质期 2 年。。

  2、因设备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乙方所在地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

  3、产品的风险自发货之日起转移至买方,但产品的所有权自买方付清所有款项之日起转移至买方,在买方付钱所有款项之前,本合同所述的产品的所有权归卖方。 四、违约责任

  1、逾期交货的,乙方应每天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

  3、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违约方除应承担本协议第八条的违约责任外,还自愿承担守约方为实现权利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法院诉讼费等。 五、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年 月日 年月 日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甲方向乙方出卖本合同约定的货物事宜,达成如下一致:

  一、买卖标的和数量:甲方将下列货物卖与乙方:名 称 ( ) 规格或型号( )。

  二、单价和货款总额:双方约定的价格条款是:( )

  三、交货时间和交货数量:交货时间为( )

  四、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和运输费用的承担:双方确定的交货地点为: ( )运输方式( ) 运费由乙方承担,不计算入本合同的货物单价中。

  五、质量标准和验收条款: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是:( ) 乙方在甲方货物到达交货地点的当天应当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予以签收货物。不合格货物乙方有权拒绝接收。

  七、损失风险:货物在送达交货地点前的损失风险由甲方承担,其后的损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八、货物所有权:在乙方如数、及时地支付完毕本合同约定的货款前,甲方拥有对出卖货物的所有权,乙方有义务保证不因乙方的原因而导致甲方的上述权利受到限制或者剥夺。

  九、货款结算和支付:支付方式为:( )

  十、知识产权:甲方保证对所出卖的货物拥有合法、完整的知识产权,否则因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予以充分赔偿。在本合同约定的有效期限届满、合同履行完毕或者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时,本合同得以终止

  十四、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五、争议的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十六、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自愿的原则,就叉车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杭叉内燃平衡重式叉车

  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含操作说明书一份、合格证一份、维修工具一套……)。

  乙方应在协议签订后叁日内,一次性付清转让款。

  1、甲方保证对标的物的状况(包括外观、性能、操作及维修方法、重大瑕疵等)向乙方作充分的陈述、说明,没有其他保留;

  2、甲方具有转让标的物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保证标的物无产权纠纷;

  3、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额款项后,甲方三日内向乙方交付标的物。

  1、乙方标的物作了充分了解,并同意在该状况下受让;

  2、乙方具有转让标的物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六、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且甲方向乙方交付转让标的物后,双方并于11月30日前完成过户手续,过户后标的物的风险即转移至乙方。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协议双方签字即生效。

  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旧机动车现状及交易的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旧机动车基本情况

  初次登记日期:_________;

  最近一次年检时间:_________;

  车辆使用性质:□客运、□货运、□出租、□租赁、□非营运、□其他,其他状况:_________。

  第二条车辆交易约定事项

  1.经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后,甲乙双方确认的交易车辆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不含税费)。付款方式: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地点)同甲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无误后,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现金、支票、汇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车款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元;待交易车辆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且车辆及其证件交付完毕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交易车辆的所有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2.甲方应在收到第一笔车款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交付车辆及相关证件,并协助乙方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相关证件包括:□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税讫证明、□车辆年检证明、□养路费缴付凭证、□机动车辆保险单、□销售旧机动车委托书、□其它证件,证件总计_________件。

  3.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担方式为:_________。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置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可以上路或交易的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该车所产生的所有税金、规费和路面风险、刑事、民事等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___年___月____日之后,该车所产生的所有税金、规费和路面风险、刑事、民事等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地点与甲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5.甲方收取车款后,应出具收款凭证。

  6.乙方应持有效证件与甲方共同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7.车辆交付后办理过户、转籍过程中,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使用者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第三人对本合同所交易的车辆主张权利并有确实证据的,甲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因甲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返还已付车款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因乙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退还已付车款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甲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或相关证件的,逾期每日按车款总价___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给乙方。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剩余车款的,逾期每日按车款总价___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第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_________主持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备案机关、相关市场方各执壹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20xx年8月19日 买方:

  一、产品名称、型号、厂家、商标、数量、价格、金额:

  二、质量和技术要求:

  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行业、企业标准和环保、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卖方应保证产品交付后质量与样品质量相符合,满足买方装配和使用的要求。买方图纸有明确规定的,按图纸规定的标准验收;签订了技术协议的,按双方达成的技术协议中的相关条款执行。卖方同时须提交产品合格证明或出厂检验报告等。买方只负责产品的外观质量与数量检验,因卖方原因导致产品在装配及使用过程中的不良,买方严格按照《产品买卖合同》、《质量服务协议》、《技术协议》等相关条款执行索赔。卖方须保证其提供的产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且卖方须确保其提供的产品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厂家、质量要求,否则应按买方要求更换或退货,并承担该批次产品价款一倍的违约金。

  产品质保期一年,自买方主机产品销售之日起计算,同时产品零部件使用时间不得少于20xx小时,以上时间以先到为准,国家、行业标准等对产品质保期的规定长于合同约定的,遵照国家、行业标准等执行。产品在质保期发生质量问题的,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之日起七日内予以更换、修复和赔偿损失,逾期更换、修复或赔偿的,按产品价款的2 /日承担违约金;买方有权根据需要自行更换、修复故障产品,并由卖方承担相应费用。

  三、交货时间和数量:

  卖方按物流工程师订单交货。卖方交货延期的则

  四、交货地点和方式:

  卖方送货到买方指定地点。

  五、运输方式和费用:

  卖方负责运输,承担运输费用(含保险费)。

  卖方按国家、行业、企业标准和样品的标准及买方的要求包装产品,采取防锈、防腐、防碰措施,卖方承担包装费用,包装物不回收。如因包装破损等问题导致货物受损、灭失的,由卖方承担退换货等补偿责任。

  七、随机备品、配件、工具和资料:

  产品具有出厂日期、编号等铭牌标识,并附有装箱单、产品说明书、合格证和检验书等质量证明原件。

  八、 检验和异议:

  1、 货到买方指定地点后,买方按国家、行业标准和样品的标准对产品外观质量和数量进行检验 并将结果通知卖方;卖方批量交货的,买方可抽样检验。产品不符合约定的规格型号、品牌、生产厂家、质量标准等要求的,卖方应承担检验费用,并按照本合同第二条承担违约责任。双方签订的技术、质量协议以及卖方的承诺对检验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经检验为不合格产品,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按省内1周,省外25天内取回不合格产品;逾期未取回的,买方可按 100元/天的标准向卖方收取保管费用,也可以自行将产品处理。双方签订的质量/技术协议对此另有约定,以本合同的约定为准。

  卖方所供产品超出买方订单数量的,卖方根据买方的通知予以回购。卖方负责回购产品的运输,货款由卖方直接支付给买方或者在买方应付卖方货款中扣抵。

  十、结算方式和期限: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20xx年12月30日。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1、 买方与 卖方 签订的技术协议,卖方的服务承诺以及买方的订单等作为本合同附件。

  2、 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厂家授权销售资格证明并按照诚信原则承诺给予买方市场同期最低价,若经买方查实卖方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同期最低价且不合理的,卖方应给予买方差价补偿并赔偿买方当批次货款20%的违约金,同时买方可重新评估卖方信用资质,直至解除合同。

  3、 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以任何方式对买方业务人员赠送财物、不得向买方供应核准经营范围外的产品,否则,买方经查实后可以拒付货款、解除合同,同时卖方应向买方支付10万元/人次违约金;给买方造成严重后果的,买方将追究其他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农膜买卖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五条验收乙方应在甲方交货后□当初________日内对所购农膜进行验收;验收内容主要是所购农膜是否与第一条所列内容相符,是否达到第二条所要求的质量。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其他特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违约责任1.农膜经验收后经双方确认或相关职能部门出具证明,证明农膜不符合第一条、第二条、第五条所要求的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换货或退货、并要求卖方赔偿由此所引起的损失。2.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价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的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3.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如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申请调节;协商或调节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向________仲裁部门申请仲裁。第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名称:购买工作站采购合同

  买方: 华北石油管理局器材供应处 卖方:华北石油通信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工行华油支行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华北石油分行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订立地点: 河北省任丘市(县)

  订立日期: 20xx年 月 日

  买方(甲方):法定地址: 河北省任丘市会战道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何桂鑫 联系人: 黄卫兵

  卖方(乙方):法定地址: 河北省沧州市任丘市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蒋 辉 联系人: 孙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

  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 标的物(详细描述)

  1.1 品名: 工作站

  2.2 供货内容:(见合同附表) 。

  3 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4.1 合同价款:

  大写: 捌拾陆万伍仟贰佰壹拾伍元整

  4.2合同价款包含: 17%增值税、运费等分项价款

  4.3 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货到经指导安装、调试和运行验收合格并买方出具

  验收报告后,按买方财务规定及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支付合同金额的100%的货款。5 交付

  5.1 交付方式: 卖方送货

  5.2 交付时间和内容:20xx年12月31日前到货

  5.3 交付地点: 华北油田公司物探研究院指定地点。

  5.4 卖方应提供的单证和资料: 产品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等相关材料。

  6.1 包装标准: 产品包装符合《产品包装标识标注规定》及相关规定。

  6.2 包装物及标识的具体要求: 产品包装符合《产品包装标识标注规定》

  6.3 包装费用由卖方承担,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6.4 包装不符合标准或约定,造成货物毁损灭失或其他后果的,由卖方承担相应责任。

  7.1 运输方式:汽车运输

  发货地点:任丘到达地点:华北油田公司物探研究院指定地点

  7.2 运费及相关费用承担: 运费及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标的额中

  7.3 卖方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7.4 卖方按照约定将货物交运后,买方变更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买方承担。

  8 验收与安装调试

  8.1.1买方应在货到后 15 日内,确定验收日期,并提前 8 日通知卖方,卖方应委派人员参加验收。如果卖方接到买方通知后未按照通知确定的时间参加验收,视为已同意买方单方进行验收并接受验收结果。如果买方逾期未进行验收,视为已完成验收。

  8.1.2验收应依据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和标准,如合同未明确约定的,按照合

  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验收结果应经双方签字确认。

  8.1.3 验收结果与合同约定不符,卖方应负责 对设备进行相应的调整、维修或更换,以满足合同约定要求,期间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卖方承担。同时,因卖方其它过失给买方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8.2.1卖方应在验收后 // 日内完成对设备的安装与调试,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标准,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转。买方在安装与调试过程中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8.2.2安装工作完全符合合同要求和标准,并且单机试车成功,双方代表可在 日内现场签署安装竣工书。但不免除卖方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和质量保证期内所应承担的责任。

  8.2.3 设备整机经联运测试完全符合约定的技术指标, 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后,即完成了对全部设备的最后验收。

  8.3 在安装调试期间,如果卖方提供的设备、材料有缺陷或由于卖方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或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的错误造成买方设备、材料损坏,卖方应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并赔偿买方的损失。

  8.4 双方对验收与安装调试过程中因设备技术和质量等方面出现异议,应提交 河北省技术监督局认可的检验机构(离合同履行地最近的检验机构)对产品质量进行鉴定,以该检定意见为准。

  9.1质量保证期限自完成8.2.3约定事项之日起 12 个月。

  9.2质量保证期内,由于卖方责任导致设备停用时,则质量保证期应按实际停用时间相应顺延。

  9.3 卖方同意将货款总额的 // 即:人民币 // 元(大写)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卖方不能按买方的要求无偿返修或返修后质量仍不符合约定的,质量保证金将不再返还。

  9.4买方派员或委托第三方监造设备,并不替代或解除卖方对产品质量的责任。 10 保密

  双方因本合同所知悉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给第三方或使用。

  11 技术服务及培训

  12 合同变更和解除

  12.1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合同。变更或解除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12.2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2.2.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12.2.2 卖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货,经催告后 5 日内仍未交货;

  12.2.3 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且卖方未按买方要求采取必要补救措施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12.2.4 买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货物的,卖方有权解除合同。

  12.3 合同变更或解除,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3.1 卖方未按期交付货物,每逾期一天,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部分货款金额 1%的违约金,同时负责赔偿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13.2 买方因自己原因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每逾期一天,应向对方支付未付货款金额//的违约金。

  13.3 如发生12.2.3情形, 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10% 违约金,如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卖方还应承担赔偿全部损失责任。

  13.4 卖方保证对所交付货物不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否则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3.5 卖方未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对设备的安装调试,应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位于 (注意:应与商铺产权证上的地址一致)的商铺的整体买卖事宜,根据《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之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受让甲方位于_______________的商铺现房(以下简称商铺),商铺具体状况如下:

  (1) 产权证号为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

  (2) 商铺座落在,结构为 砖混 ;

  (3) 商铺产权面积 平方米。

  (4) 商铺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 国有 ,国有土地使用权以 出让 方式获得;

  (5)商铺目前部分被租赁(承租人为 ,租期截止为 ,租金为 ,具体详见租赁合同)。 以上系甲方对商铺基本情况的陈述,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商铺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处分权和收益权,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权、优先购买权等)。乙方以甲方的保证和陈述为基础,决定整体买受上述商铺。

  甲方保证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得与上述商铺的承租人再订立任何有关租赁性质的合同,原租赁合同在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展期、续租。否则导致商铺迟延交付的,甲方应按每迟延一日 元的标准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商铺转让包干价款共

  计人民币 万元,小写( 元)。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给定金人民币 万元,合同履行过程中该定金可抵作购商铺款。

  甲方应在合同生效后 日内将上述商铺的抵押予以解除,使上述商铺完全具备过户至乙方的条件。(注意:解押资金为商铺的现余抵押贷款额: 万元+ 万元借款)

  甲方应在商铺的抵押解除后 日内将此商铺过户至乙方名下,乙方应在办妥上述商铺过户手续的当日将价款 元一并支付。(注意:价款为付足上述商铺的款项)。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上述商铺无法按照合同约定的上述时间办理过户手续给乙方,视为甲方重大违约,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除应立即退还乙方已付款项及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实际退还之日止)外,还应向乙方承担定金的担保责任。

  甲方应在合同生效后 日内将商铺过户至乙方名下,乙方应在妥商铺过户手续的当日将余款 元一并付清。

  第三条 上述商铺的过户费用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第四条 甲、乙双方对商铺的责任界定以过户为准,过户前所有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物业费、租金等)由甲方承担或享有;过户后所有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物业费、租金等)由乙方承担或享有。

  第五条 甲方于商铺过户至乙方后3日内将商铺交付乙方,具体方式为:甲方以书面方式告知商铺承租人――商铺的出租人已变更为乙方,甲方须得到商铺承租人的书面确认,并且将该书面确认交与乙方,甲方保证承租人从告知之日起开始向乙方缴纳商铺租金。

  第六条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上述的商铺无法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办理过户手续给乙方,视为甲方重大违约,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除应立即退还乙方已付款项及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实际退还之日止)外,还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七、八号商铺无法与甲方履行合同(即过户至乙方),视为乙方重大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

  原告:张丰,男,38岁,汉族,无业,住山西省长子县凤凰村。

  被告:崔南,男,36岁,汉族,长子县煤矿设备厂工人,住山西省长子县城关镇南环路1号。

  原告张奉诉被告崔南车辆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刘若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张丰、被告崔南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张丰诉称,20xx年4月12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购车协议,但是被告明知自己不享有该车产权,却以产权人名义与原告签订购车协议,违反了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致使原告蒙受了重大损失,故原告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宣布该购车协议无效,并判令被告返还原告购车款人民币十一万元、赔偿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被告崔南辩称,当时觉得属于企业内部承包性质,被告有权将该车卖给原告,故被告不同意返还购车款,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经审理查明,20xx年4月12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购车协议》一份,该协议写明“兹有被告拥有产权的杨子中巴长途客车一辆(车牌号为晋B-95950),欲转让给原告”。协议规定车价为人民币十二万一千元整,被告保证该车产权过户前所有手续、证件齐全,真实有效,过户费用三千元由原告负担,为保证该车的顺利过户,被告同意原告预留过户抵押金人民币一万一千元的要求,过户之后退还被告。协议签订后,原告当即交给被告车款人民币十一万元,被告给原告写了车款收条,并且将有关机动车行车证等证件交给了原告。之后,虽然原告曾多次催促被告一起去有关部门办理该车过户手续,但被告一直以种种借口不肯一同前往,后经向有关部门询问,原告才得知该车的车主不是被告,而是长子公路客运公司。原告为了证明自己的主张,原告向法院提交了以下证据:

  (1)原告与被告签订的《购车协议》一份。

  (2)××部门出具的晋B-95950汽车产权证明一份。

  (3)被告写给原告的人民币十一万元购车款收条一张。

  本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与被告车辆买卖合同中所指晋B-95950面包车车主为长子公路客运公司并非被告,被告并不享有该车产权,不具备该车的处分权利;被告在合同中隐瞒车辆真实情况,致使原告在不了解真实情况的前提下与被告签订了购车协议,原告与被告所签《购车协议》应该视为无效合同。原告要求被告返还购车款及赔偿经济损失的要求应予支持,对被告的答辩意见不予采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八条规定,判决如下:

  一、该合同无效、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购车款十一万元并按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赔偿原告自20xx年4月12日至本判决生效之目的利息损失。

  二、案件受理费人民币三千六百七十元由被告负担,该款因原告已预交,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直接支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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