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实行中央和地方什么2022年世界粮食日主题储备制度

  大家都知道,“国以粮为本,民以食为天”,粮食是人类无法替代的生活必需品。粮食安全事关千家万户、事关民族兴旺、事关国计民生。纵观我国历史,引起封建王朝改朝换代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广大劳动人民因为吃不上饭而造反起义。在国际上,由于粮食短缺而引发社会问题、造成政治危机和社会动乱的国家屡见不鲜。历史一再证明,粮食是安天下之本,粮食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头等大事。

  粮食的重要性决定了粮食工作的重要性。随着人口的持续增加、城镇人口比重的大幅上升和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粮食需求量迅速增加,对粮食供应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粮食经营者数量不断增多,多元化市场主体更加活跃,违规违法经营粮食的行为时有发生,以次充好、掺杂使假、随意添加化学药品的现象不断出现,粮油食品安全已经成为全民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当前,经济发展需要规范有序的粮食流通秩序,应对各种突发事件需要灵敏高效的粮食应急供应体系,人民群众需要健康安全的粮油消费环境。因此,当前确保粮食安全的任务更加繁重,粮食部门的工作职能比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都更加艰巨而光荣。

  二、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对确保粮食安全提出的要求

  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粮食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更加重视粮食安全和粮食工作。党的十八大明确要求:要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习近平总书记先后12次在不同场合讲到粮食安全问题,强调指出:“要把饭碗牢牢端在我们自己手中”、“粮食安全要靠自己”,“我们自己的饭碗主要要装自己生产的粮食。”李克强总理在视察国家粮食局时明确提出:要守住管好“天下粮仓”,做好“广积粮、积好粮、好积粮”三篇文章。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孙伟同志在全省粮食工作会议上特别强调:粮食部门要抓好确保粮食安全、稳定粮食市场、推动粮食产业健康发展三件大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粮食工作。市委十二届四次全委会做出的《关于打造鲁西科学发展高地的决议》也明确提出:“实施‘粮安工程’,确保粮食安全”。今年把“实施‘粮安工程’,加快粮食物流园区建设”列入了《中共济宁市委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市政府把“确保粮食安全”写入了《政府工作报告》,并把“实施‘粮安工程’,加快粮食物流园区建设”作为重要工作事项写入了今年的1号文件,明确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两位市级领导靠上抓。市政府于今年6月份制定下发了《关于实施粮安工程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有力推动了我市粮食工作的顺利开展。

  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粮食安全的新论断、新指示,市委、市政府对粮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为我市粮食工作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机遇。作为一名粮食工作者,我们深感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将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市领导的指示要求,恪尽职守,开拓创新,圆满完成确保粮食安全的任务。

  三、“粮安工程”的具体情况

  “粮安工程”就是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粮安工程”是国家粮食局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一系列指示要求,为确保粮食安全而做出的重大部署。李克强总理说:“我赞成加大粮食科研投入,加强‘粮安工程’建设。”对“粮安工程”给予了充分肯定。经国务院同意,自今年开始,在全国实施“粮安工程”建设。

  实施“粮安工程”的目的,是全面提升粮食收储和供应保障能力,切实做到敞开收购农民余粮,保障严重自然灾害和紧急状态下的粮食正常供应,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有效供应。“粮安工程”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全面建成收购便利、储存安全、供给稳定、应急高效、质量可靠、调控有力的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体系,建立起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竞争有序、监管有力、质量安全的现代粮食流通新格局,确保种粮卖得出,绝不允许发生农民卖粮难;确保吃粮买得到,绝不允许出现粮食供应脱销断档。“粮安工程”的主要内容有六项,一是加强粮食物流节点和园区建设,有效提升粮食流通和产业发展水平。二是加强粮油仓储设施建设,改善粮油库存安全环境;三是加强粮油应急供应体系建设,建立覆盖城乡的粮食应急供应网络;四是加强粮食质量检验项目建设,完善粮油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五是加强粮情监控和统计信息工作,建立灵敏准确的粮情监测预警机制;六是加强粮食节约减损工作,推进全社会爱粮节粮措施。

  根据国家和省市的统一部署,我市的“粮安工程”已经全面实施,并取得了初步成效。全市各级粮食部门将严格按照“粮安工程”的规划、目标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运筹安排、全力全速推进,确保提前完成“粮安工程”建设任务,全面提升我市的粮食安全保障水平,为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打造鲁西科学发展高地作出新贡献。

  四、地方储备粮是确保粮食安全的物质基础,我市地方储备粮管理的有关情况

  粮食储备是国家粮食安全体系中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粮食市场全面放开以后,为防范可能出现的粮食市场风险,应对突发性事件造成的粮食市场波动,保证军需民食和经济发展需要,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都十分重视建立与完善粮食储备制度。国务院明确规定要按照“粮食产区保持3个月销量、粮食销区保持6个月销量”的标准,核定和充实地方储备规模。

  我市自1992年开始建立粮食储备,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断增加储备规模。特别是2004年粮食市场全面放开后,市委、市政府更加注重粮食储备体系建设,认真落实省政府下达的粮食储备计划,并于2006年全部充实到位。去年以来,为适应我市城镇化、工业化快速发展的新形势,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我市又新增了市级储备规模。在扩大储备规模的同时,我市建立并完善了地方储备粮的集中储存制度和动用审批制度,实施了统一调控、分级储存的管理办法,全面推行精细化管理模式,加强储备粮监管,切实做到了数量准确、储存安全、管理规范,确保了需要时调得动、运得快、用得上,成为市政府调控粮食市场的重要手段。

  济宁市储备粮管理处隶属于市粮食局,是全额预算管理的副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市级地方储备粮的收购、储存、销售、轮换和动用计划的落实,并对各县市区的地方储备粮管理进行指导协调。自成立以来,在市粮食局党委的领导下,我们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市级储备粮轮换、收购、销售等业务手续,加强市级储备粮监管,实施了驻库监管员制度,确保市级储备粮数量准、质量好,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

  五、我市军粮供应工作情况

  济宁市军粮供应中心成立于1998年,隶属于市粮食局,是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军粮供应工作直接关系军队的稳定、军政军民团结和社会安定,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粮食部门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也是我市“双拥”工作的重要窗口。我市各级军供单位始终坚持“一切为了部队,一切服务部队”的宗旨,坚持以兵为本的原则,严格执行军粮供应政策,认真落实《军粮质量管理办法》和《军粮供应服务公约》,严把军供粮油的货源、加工、储存、供应等“四关”,确保部队粮油供应及时、质量优良、食用安全、保障有力,确保部队官兵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吃得上、吃得饱、吃得好、吃得安全。

  在保证部队粮油供应的同时,我们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拥军活动,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扩大服务内容,认真征求部队官兵的意见和建议,帮助部队提高面食制作技术,增加生活主食品种,受到了部队官兵的高度赞扬,为我市争创“双拥模范城”做出了较大贡献,多次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

  六、我市的放心粮油食品工程开展情况

  放心粮油食品工程是我市粮食部门近年来抓的一件大事、实事。“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市粮食局党委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从保障人民身体健康、让群众吃上放心粮油食品入手,在全市积极推进放心粮油食品工程建设。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开展放心粮油食品工程的实施方案》,作为市政府为民所办实事进行安排部署。市粮食局党委把放心粮油食品工程列为重点任务,成立了由信局长任总指挥、分管局长任副总指挥、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放心粮油食品工程指挥部,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专门人员具体抓。各县市区粮食局也都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形成了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格局,加快了放心粮油食品工程建设进度。二是加强监督管理。目前,全市已经建成放心粮油食品店116家,全部达到了“统一门头店标、统一规章制度、统一粮油配送、统一服务承诺、统一经营台账、统一监督管理”的“六统一”标准,严把进货渠道,实行批次检验,确保销售的粮油食品价格优惠,质量可靠,三是提高服务民生水平。按照市粮食局党委的要求,市第一粮库投资300多万元,新上了石磨面粉和馒头、香油生产线,并注册了“良粮”牌馒头商标。“良粮”牌馒头是第一粮库用本库石磨机组磨成的面粉而生产的馒头,确保了馒头的质量。上市以来供不应求,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销售点的馒头每天都被抢购一空。

  七、粮食经营收购的审批

  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省政府《粮食收购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经营者只要入市坐地收购粮食,都必须先到粮食局申办“粮食收购许可证”,取得入市收购粮食的资格,然后再去工商部门办理经营范围注册。粮食收购许可是前置性许可。不具备粮食收购资格擅自从事粮食收购业务的,粮食部门和工商部门将没收非法收购的粮食,并处以相应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申办《粮食收购许可证》还需要什么条件?到哪里去办理?

  省政府《粮食收购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必须具备以下五个条件:一是自有资金要达到20万元以上;二是已拥有或者通过租借具有200吨以上的粮食仓储设施;三是具有水份测定仪、容重器、磅秤等检验化验仪器和计量器具;四是具有相应的粮食检验化验技术人员和保管人员;五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哪里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要看粮食经营者是在哪里办理的工商登记。在哪一级工商局注册登记的粮食经营者,就到哪一级的粮食局去办理。在县工商局登记的,到县粮食局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在市工商局登记的,就到市粮食局去办理。如果需要了解具体情况,可以拨打市粮食局的咨询电话:2315451

  九、申办《粮食收购许可证》需要提供的材料?

  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有以下七条:

  (1)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山东省粮食收购资格申请表》;(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营业执照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仅限新设企业)复印件;(4)开户银行出具的自有资金证明;(5)仓储设施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检验化验仪器和计量器具合格的证明材料;(7)《检验化验保管人员基本情况表》。

  十、粮食行政执法的主要职责

  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执法的主要职责有:一是负责执行粮食流通政策和法律法规;二是依法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粮食企业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原粮质量卫生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承担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四是研究拟定粮食工作的政策规定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监督实施;五是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普法宣传等工作。

  十一、粮食行政执法的具体内容

  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粮食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内容包括:

  (1)粮食收购者是否具备粮食收购资格,在其从事的粮食收购活动中是否执行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粮食收购政策。(2)粮食经营者使用的粮食仓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3)粮食经营者在粮食收购、储存活动中,是否按规定执行了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国家有关粮食仓储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其收购、储存的原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4)粮食经营者是否执行了国家粮食运输的技术标准和规范。(5)粮食储存企业是否建立并执行了粮食销售出库质量检验制度。(6)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是否执行了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最低和最高库存量的规定。(7)粮食经营者是否执行了国家陈化粮销售处理有关规定。(8)地方储备粮经营管理机构及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是否执行地方储备粮管理有关政策和规定;地方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储存安全以及轮换计划执行情况,各项规章制度、标准与规范执行情况,以及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的承储资格情况。(9)从事军粮供应、退耕还林粮食供应、水库移民粮食供应、救灾粮供应等政策性用粮经营活动的粮食经营者是否执行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10)粮食经营者是否建立了粮食经营台账,是否执行了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11)粮食经营者是否依照粮食应急预案规定,承担了相应义务,执行了相关规定。(12)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需要进行监督检查的其他内容。

  十二、济宁市粮食质量检验中心情况

  济宁市粮食质量检验中心是隶属于市粮食局的检测机构,成立于2007年4月,已通过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和国家粮食局专家组的现场考核。2010年2月,国家粮食局正式授予“山东济宁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称号,纳入了国家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市粮食质量检验中心现有检化验专业技术人员6人,其中高级工程师1人,工程师2人。省、市财政先后投资300余万元,配备了70多台套先进仪器设备。检验项目涵盖了原粮、成品粮、植物油料、食用植物油、粮油加工产品、饲料等,共涉及6大类42个产品的688个参数,具备小麦、玉米、面粉、大豆、油脂等10多个品种的常规检验及原粮卫生检验的承检能力。主要承担地方储备粮、市政府放心粮油工程等政策性粮食的质量检测,并向社会提供公正、科学的粮油质量检测服务。为粮食部门加强粮食质量监管、开展依法行政提供技术支撑,为提高我市粮食质量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十三、应如何选购米、面、油,家庭怎样储存米、面、油

  米、面、油的确是广大群众一日三餐都离不开的生活必需品。米、面、油的产品质量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现在市场上销售的米、面、油品种很多,下面,我向广大群众介绍一下如何选购米、面、油,产品质量优劣的区别和家庭如何储存米、面、油。

  第一先介绍一下大米。大家常常能听到这样的话:“大米真白啊,质量真好”。但实际上这种说法是不对的。大米的白度和大米外层的米糠去除程度有关,米糠去除程度越高,大米就越白,营养成分丢失也越多。米糠中富含B族维生素和膳食纤维,胚芽中富含维生素E和多不饱含脂肪酸,加工精度越高,这些营养成分损失越多,因此,大米不一定是越白越好。

  优质大米和劣质大米应如何区别呢?

  优质大米:米粒饱满,洁净,有光泽,纵沟较浅,掰开米粒其断面呈半透明白色。闻之有清新气味,蒸熟后米粒油亮,有嚼劲,气味喷香。

  劣质大米:米粒不充实,瘦小,纵沟较深,无光泽,掰开米粒断面残留褐色或灰白色。陈米光泽差、组织疏松,吃起来口味淡,粗糙,粘度也小,有霉味或其他异味。发霉的米粒多呈绿色、黄色、灰褐色、赤褐色,不宜食用。

  家庭储存大米防止生虫的方法

  (1)通风除糠法:夏季天气变化大,米糠容易发粘,导致生虫,入夏后,可将储存的大米再筛一次,除净细糠,储存于通风处,能避免生虫。

(2)花椒防虫法:用小布袋包装50克花椒粉,放入米缸中,用塑料薄膜密封缸口,花椒在密封缸中释放出的挥发性物质可以防虫杀虫。

  (3)大蒜防虫法:大蒜中含有大蒜素,在大米中埋入大蒜可以防虫。

  (4)橘皮防虫法:橘皮中含有柠檬醛,在大米中埋入橘皮可以驱虫防虫。

  (5)冷冻防虫法:可将生虫的大米放在塑料袋里,把袋口扎紧,放在冰箱的冷冻室里,48小时后取出,可杀死大米里的蛀虫。

大家要选择营养安全又健康的小麦粉,可以通过一看,二闻,三摸,四选来完成。

看:看外包装是否标明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QS食品生产许可标识等内容;看包装封口线是否有拆开重新使用的痕迹,若有则为假冒产品。

  闻:从气味上辨别,正常的小麦粉具有麦香。若有异味或霉味,则可能是储藏不当、超过保质期或遭到外部环境污染已变质。

  摸:用手去摸一摸,看看手触时是否有颗粒感和粗糙感,一般这样的面粉才是未做过手脚的正常面粉。

  选:根据不同的用途选择相应品种的小麦粉。如制作面条、馒头、饺子等要选择面筋含量较高的富强粉及专用粉;制作糕点、饼干则选用面筋含量较低的小麦粉。

  小麦粉营养丰富,吸湿力强,且颗粒小,导热性差,故极易受到虫霉侵害,出现发热、霉变,导致酸败,难以保管。建议尽量购买小包装产品,特别是在夏季,打开包装后应当抓紧食用,切莫存放过久,影响食用品质。未吃完的小麦粉应放置在阴凉、通风、干燥处。切勿在光照和潮湿环境下存放。存放温度应尽量不超过20℃。若发现小麦粉中出现用手搓不开的小粉团,粉质颜色变暗,出现微酸味,说明该小麦粉已经变质,不能食用。

如何挑选食用油呢?要注意四看。

  一看标签。标签上通常能看到食用油的品种、加工工艺、等级和是否使用转基因原料等。

  二看生产日期。一定选购在保质日期内的产品。

  三看品牌。挑选时尽量选择品牌、生产厂家信誉度比较好的产品。知名品牌一般都注重产品的全方位管理,相关部门对它的监控也更加到位。

  四看外观。环境温度20℃以上时,食用油的外观应该是清晰透明、不混浊、无沉淀、无悬浮物。

  环境温度20℃以下时,部分食用油的外观是清晰透明、不混浊、无沉淀、无悬浮物(大豆油、菜籽油、芝麻油等)。部分食用油的外观有部分沉淀、有悬浮物(花生油、棉籽油等),这都是正常的。

   鉴别食用油优劣的方法

  一般来说,食用油的感官鉴别可以从看、闻、尝、问四个方面入手。

  一看:首先看透明度,符合国家标准的食用油应是澄清透明,一般油品多呈浅黄色(芝麻小磨香油油色略深,橄榄油带有浅绿色)。

  二闻:每种油品都有各自独特固有的气味,打开油桶盖时就可闻到,也可以在手掌上滴一两滴油,双手合拢磨擦,发热时闻其气味。有异味的油,说明质量有问题。

  三尝:用干净的筷子蘸取一点油滴在舌间品尝,口感带酸味和焦苦味的油说明已发生酸败,有异味的油可能是掺假油。

  四问:问商家的进货渠道,必要时索看进货发票或查看当地食品卫生监督部门抽样检测报告。  

  高温和光照会增加食用油氧吸收率,使其氧化酸败,所以,不论你买回家的是何种级别的食用油,存放时一定要注意放置在阴凉干燥处,避免光线直接照射。最简单的避光办法是按油瓶的大小,用不透光的厚纸板做一个油瓶罩,罩扣在油瓶上。食用油氧化速率还会随着温度的升高而加快,在温度高于60℃时,氧化速率显著增加,因此,油瓶要尽可能远离火炉、暖气等高温热源。同时对已开封的油,每次用完后要把瓶盖拧紧,最好存放在冰箱中。塑料容器通常都具有一定透气性,不利于食用油的密封储存,所以尽量用玻璃瓶盛装。

发布文号: 省委办[1995]2号

各市(地)、县委,各市、县人民政府(地区行署),省直属有关单位:
  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深化粮食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实行政企分开、两线运行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每个市(地)选择一个条件较好,并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县(市)先行试点,本着积极稳妥的精神,认真组织实施。省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县(市)的指导。在试点过程中有什么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反馈。

关于深化粮食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实行政企分开、两线运行的实施意见
  粮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特殊商品。为了切实加强对粮食的宏观调控,进一步发挥各级政府和粮食部门在促进生产、保障供应、稳定粮食市场和价格中的作用,根据中共中央中发(1994)4号和国务院国发(1994)32号文件的精神,现对进一步深化我省粮食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实行粮食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经营两线试行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行政企分开、两线运行的基本原则和目的要求
  粮食系统实行政企分开、两线运行的基本原则是:统一领导、两线运行、明确职责、分别核算、稳定市场、搞活经营。即粮食流通在粮食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实行粮食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经营分开运行、分别核算;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承担起掌握粮源、稳定粮价、稳定市场的职责;粮食企业在接受政府委托、代理粮食政策性业务的同时,依靠自主经营,在市场竞争中不断发展。
  实行政企分开、两线运行,要有利于国家强化对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实现粮食的总量平衡,保持粮价的基本稳定;有利于促进粮食生产的发展,调动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有利于控制和稳定财政补贴,发挥国有粮食部门的整体优势,加强经营管理,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效益,更好地发挥粮食流通的主渠道作用。经过几年的努力,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体制要求、放而有序、管而不死、购销方便、调度灵活的粮食流通新体制。

  二、政企分开、建立适应两线运行需要的粮食经营管理体系
  要按照自上而下、积极推进、分段实施、逐步完善的原则,建立精干、高效、事权统一的粮食经营管理体系。省、市、县粮食局作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进入政府序列,但要明确职能、精简机构、分流人员、提高效率。粮食总作为粮食商业性经营企业与粮食局脱钩,在职责、业务、人员、机构、资产上彻底分开。
  各级粮食局的主要职能是:在当地政府领导下,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和实施粮食的总量平衡;完成国家粮食定购任务,掌握粮源,组织专项储备粮油的采购、保管、吞吐,履行平抑粮价、稳定市场的职责;负责城乡居民、大中专在校学生的口粮、军需用粮及贫困地区、水库移民地区部分农民的基本口粮、救灾粮供应等政策性业务的组织和管理;负责粮食基础设施建设、市场体系、流通网络的规划布局,承担粮食行业的归口管理。在粮食局内设立结算中心,具体负责政策性业务的盈亏结算。
  各级粮食局领导下的城乡粮管所、粮库(储备库)、定点骨干粮店等政策性机构,要根据精简、效能的原则,实行定员、定岗、定任务、定费用,切实承担起掌握粮源、吞吐调节、稳定市场、救灾等具体政策性经营业务。
  粮食总以及各粮油工业、饲料、贸易、运输等企业,在同级粮食局领导下,除有偿代理政策性业务外,主要是在市场竞争中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成为商业性经营的主干力量,在平抑粮价、稳定市场中发挥主渠道作用。

  三、明确划分粮食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经营,实行两条线分别运行
  粮食的政策性业务从环节上划分,主要是:
  1、收购。政府下达的定购任务和农业税征实;在定购粮以外按政府指定的价格收购的粮食;为保证当地正常供应,按政府指令,对外采购的粮食以及计划内进口的粮油。
  2、销售。城乡居民基本口粮、大中专在校学生口粮、军需用粮、救灾粮、水库移民口粮、贫困地区部分农民反销粮;计划内出口粮油;为平抑粮价、救灾抛售的各级储备粮油。
  3、储运、加工。上述政策性收购、销售环节的粮油在储存、运输、加工等环节发生的各种业务。
  上述环节以外发生的各种粮食经营业务,属商业性经营。
  政策性业务可以采取直接经营和委托代理两种形式。各级粮食局和结算中心负责管理及直接经营政策性业务。粮食企业代理政策性业务的,实行“四代一包干”的办法,即国家委托粮食企业代购、代销、代储、代加工,费用实行定额包干。代理费用的标准按照成本、实际发生的费用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粮食局和结算中心要如实反映政策性业务的盈亏,及时与财政清算,盈利上交财政,亏损由财政及时、足额拨补,不得形成新的政策性财务挂帐。

  四、进一步建立、健全粮食储备和风险基金制度,强化政府对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
  根据粮食工作分级负责制的要求,今后各级政府对当地粮食市场将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调控。因此,必须进一步建立、健全粮食储备和风险基金制度,切实增强政府对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
  为应付粮食的生产和市场两个风险,各级地方储备粮的规模要逐步增加。省委、省政府决定,省级储备粮在现有2.5亿公斤的基础上,1995、1996两年再增加1.5亿公斤,达到4亿公斤总规模。市、县储备要保证规模、搞活吞吐、及时补库。缺粮地区的政府储备,规模也要适当增加。要建立省级储备粮的垂直管理体制,做到储备粮“计划到位、粮源落实、资金专管、钱粮统一、费用直拨、管好用活”。各级储备粮粮权归同级政府,一经政府决策,要立即组织实施,任何部门不得相互推诿和托延。各级储备粮由农业发展银行专项安排规模和资金。省级储备粮油的贷款规模,要逐步创造条件,由省粮食局一家向农业发展银行统贷,以利储备粮油的及时调拨和移库;省级储备粮油的费用、利息等由省财政直拨省粮食局,再由省粮食局下拨各储粮库点。为保证各级储备粮管得好、调得动、用得活,在“九五”期间,由国家、省及市、县级共同投资,有计划地在铁路、港口、主销区和粮食集散地改建、扩建、新建2.5至5亿公斤仓容,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的储备库、中转库网络。全省对主要由国家和省投资建设的粮食骨干储备库,由省里分批实行事权和人、财、物的垂直管理。
  要健全政府粮食风险基金制度。省级粮食风险基金要按国务院国发(1994)31号文件要求,落实到位并投入运行。地方粮食风险基金也要抓紧建立。粮食风险基金要列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每年作出安排,在农业发展银行设专户管理,随用随补充,当年结余的下年滚动使用。

  五、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深化粮食企业内部改革,转换机制,搞活经营
  粮食企业在走向市场、参与竞争的过程中,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一步深化企业内部改革。要按照《

》的要求,对原有企业进行规范,通过组建股份有限、有限责任以及推行股份合作制等多种转制形式,明晰产权,政企分开,转换机制,使粮食企业真正成为“四自主”的市场竞争主体。为发挥粮食企业的整体优势,要积极创造条件,组建以资产为纽带,贸易与实业并举,主业和多业、内贸和外贸相结合的粮食企业集团。要通过联合、兼并、破产等途径,使粮食的购、销、调、存、加等各个环节有机地结合起来,实行工商、批零、购销的联合。要立足粮食、发展粮食,坚持本业为主、多种经营。城镇粮食企业要积极试办粮油食品连锁店,在保持原来大众化粮油食品供应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粮油小包装和中高档食品,建立粮油食品的配送中心。粮油、饲料加工要向精加工、深加工方向发展,加快粮油产品的转化,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形成产品的系列化、多样化。农村粮店、粮库要在继续推广代农加工、代农储存、品种兑换等“两代一换”的同时,要为农民的产前、产中、产后提供配套服务,逐步办成农村粮油服务中心,还可以与农村合作组织试办各种贸工农联合体。

  六、加快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加强粮食市场管理
  全省粮食市场建设的总目标是,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逐步形成以粮食初级市场为依托、以区域性的粮食批发交易市场为基础,以省级粮食批发市场为龙头的全省粮食市场网络。根据这一要求,全省要在粮食主产区、主销区等集散地,以国有粮站、粮库为依托,巩固发展一批初级市场;要在铁路沿线、港口码头等交通枢纽地区兴办一批现贷粮食批发市场。要逐步将全省的粮食批发交易纳入有形市场的范畴加以规范和完善。今后粮食主销区到粮食主产区采购粮食,原则上要通过当地的粮食批发交易市场进行。
  要加强对粮食市场的管理。除承担国家定购任务的国有粮食企业外,未经批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直接到农村插手收购(种子收购良种,要经县以上政府批准,具体办法由省粮食局、省农业厅下达。省里收购的400万公斤良种,仍按原规定执行)。要管住批发,放活零售。今后,经营粮食批发的企业,要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和条件,在核定的范围内合法经营。对于欺行霸市、囤积居奇、哄抬粮价等不法行为要严厉打击,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要把粮食流通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省法制局、工商局、物价局、粮食局等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订《省粮食流通管理暂行条例》,列入1995年省政府行政拟定范围,力争尽快颁布实施。

  七、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从政策上扶持粮食企业走向市场,保证粮食系统政企分开、两线运行的顺利实施
  粮食系统实行政企分开、两线运行,这是40多年来粮食管理体制上的一次重大变革,也是全省粮食流通体制深化改革的一个重大举措,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它作为稳定市场、稳定社会、稳定人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亲自组织实施。在抓紧搞好省级改革的同时,各市(地)要选择一个县(市)作为改革试点。鉴于粮食商品和粮食行业的特殊性,对粮食系统的机构改革,态度要坚决,步骤要稳妥,避免大的震动。为了加强对粮食工作的领导,省里将由省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组建粮食管理委员会,对全省粮食流通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协调和管理。
  有关部门要继续关心和支持粮食工作,为粮食经营管理体制的改革创造必要的条件。省政府(1992)18号、24号、27号等文件中对粮食部门的扶持政策要继续执行;各级政府原定的扶持政策也要继续保留;各级财政对粮食部门的补贴不能减少。历史遗留的粮食财务挂帐的停息和消化问题,按《

国务院批转财政部等部门关于粮食政策性财务挂帐停息报告的通知》(国发(1994)62号)文件的统一规定执行。粮食部门现有离退休人员,凡成建制转为政策性机构或商业性机构的,其离退休人员的开支相应划转;分流或重新组建的,则按具体情况,分别承担。为扶持粮食企业转换机制、走向市场、搞活经营,各级财政部门还要安排一定规模的启动资金,专项用于帮助粮食部门拓宽经营渠道,发展多种经营。对粮食系统承担政策性业务的贷款,金融部门要继续予以保证,并享受利率优惠;对其开展商业性业务所需的资金,金融部门也要按照信贷政策尽力予以支持。税务部门对粮食企业的增值税仍按浙税一(94)56号文件的规定给予照顾。粮食企业的所得税实行“先征收,后退库”,专项用于消化粮食企业挂帐和解决遗留问题。
  对粮食系统富余人员的分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妥善安排。在目前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完善的条件下,不能简单地把富余的粮食职工推向社会,要动员广大粮食干部职工积极地参与和投身改革,通过扶持粮食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大力发展一、二、三产业,依靠多种经营来发掘和广开就业门路,积极、妥善、合理地做好人员分流和各项善后工作,以稳定队伍、稳定人心,保证这项重大改革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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