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社区是否有值班的?

疫情期间单位24小时值班制度(精选7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疫情期间单位24小时值班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疫情期间单位24小时值班制度 篇1

  月亮湾中学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值班制度 为使新冠肺炎防控工作落到实处,真正做到严防死守,杜绝疫情发生,特制定如下防控值班制度。

  1、 严格实行带班制度,每小组由一组长带班。

  2、 每天早八点至晚八点,两人坚守岗位,穿志愿者标志外衫,佩戴袖标。

  3、 值班期间校外人员一律禁止入内。校内人员做好出入登记,测量体温。

  4、 值班时,对校内人员加强管理,杜绝互相扎堆、聚集。

  5、 值班人员要做好新冠肺炎预防知识的宣传工作。

  6、 值班人员要做好交接班工作。

  7、 凡缺岗迟到,工作怠慢松懈,造成失误的,追究其责任,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追责。月亮湾中学

  疫情期间单位24小时值班制度 篇2

  当前防控疫情正处于关键期,为切实做好防控疫情工作,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对出入校园加强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师生测温进校,保持一米间隔。

  二、师生出校应履行申请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学校。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出校的,按以下程序审批管理。

  1、教师本人填写《教师请假条》,由年级管委会主任和副主任签字批准,交门卫人员并进行登记后方可离校。

  学生填写《接学生签证单》,由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签字并注明离校事由、通知家长,学生持签证单在保卫科等候,家长在签证单上签字后方可接学生离开。

  保卫人员在每天下午学生放学后,在签证单上签字后交疫情防控办公室。

  2、班主任老师要教育学生做好健康防护,平安离校。

  三、外来人员原则上不允许进入校园,以尽可能减少交叉感染风险。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进校的,按以下程序审批管理。

  1、来访人员本人出示健康码、身份证,测量体温后填写登记表,如实报告入校事由及本人身体状况,经疫情防控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入校。

  2、入校后按照规定路线行走,佩戴口罩,按审批内容开展活动,尽量减少和校内人员的接触,严禁滞留。

  四、除运送垃圾和学校物品的车辆外,外来车辆一律禁止入校。

  疫情期间单位24小时值班制度 篇3

  根据全镇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坚决防止疫情输入扩散,坚决切断疫情传播链,现制定如下疫情防控期间村(社区)出入管理制度。

  一、出村(社区)管理

  各村(社区)疫情监测点值班值守人员按以下流程查验登记:

  1、查看是否佩戴口罩,对未戴口罩者禁止外出。

  2、查看是否持本人身份证,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持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证件不全者禁止外出。

  3、疫情监测点工作人员对出村(社区)群众测量体温,戴防护手套登记外出群众信息,认真填写《朝邑镇各村(社区)进出入登记表》(主要包括姓名、手机号、村组、外出具体时间、外出事由等),每村每天外出购买生活必需品人数最多控制在5至8人。

  二、入村(社区)管理

  各村(社区)疫情监测点值班值守人员按以下流程查验登记:

  1、查看是否佩戴口罩,对未戴口罩者提醒并禁止进入。

  2、查看是否持本人身份证,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须持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证件不全者不得进入。

  3、疫情监测点工作人员对进村(社区)群众测量体温,戴防护手套登记信息,认真填写《朝邑镇各村(社区)进出入登记表》(主要包括姓名、手机号、村组、返回具体时间等)。

  1、除救护车、消防车、垃圾清运车等特种车辆,以及持有大荔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行证的车辆外,其它车辆一律不得进出。

  2、非本村(社区)人员、车辆一律不得进入。

  3、对垃圾清运车、持有大荔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行证的车辆在出入村(社区)时须进行登记并消杀。

  4、每村每天仅限5至8人外出采购生活必需品,外出时间不得超过2个小时(外出1小时30分钟未归者,由值班值守人员主动电话联系督促返回)。

  5、每个村(社区)只留一个紧急通道,其余路口全部封堵。

  6、全体镇村干部、党员要带头执行村(社区)出入管理制度,为广大群众做好表率。

  疫情期间单位24小时值班制度 篇4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为使学校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统一、有序,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建立从各班学生到班主任,到级部主任,到校卫生所,到学校的传染病疫情发现、登记及报告制度。

  二、在疫情发生时,启动学生晨检制度,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制度。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应及时报告校医进行排查,并将结果记录在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

  三、对因病缺勤的学生辅导员应(必要时和家长联系)迅速了解患病学生情况和可能的病因,让其马上去医院检查治疗,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

  四、学校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下列要求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1、当发现传染病或者疑似传染病时,疫情报告人应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2、发现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疫情报告人应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3、学校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的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五、发现传染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被追究责任。

  疫情期间单位24小时值班制度 篇5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师生外出管理,进一步规范外出审批报备程序,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外出审批报备制度,请全体师生遵照执行。

  严格执行教职工外出审批报备程序

  (一)教职工外出审批严格按照学校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执行。

  (二)因公、因私外出到漳州市以外省市的教职工,需要至少提前一天履行完请假审批程序,同时向教导处报备。如遇紧急情况来不及履行正常程序,应电话审批、报备,事后及时补交书面材料。

  严格履行学生外出审批报备程序

  (一)学生在校期间外出由班主任审批,填写“漳州市南坑中心小学学生请假条”,学生出校门必须有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家长来到,与班主任确认后,方可放行,否则一律不得放行。

  (二)外出到漳州市以外的省市的学生,需要至少提前一天履行完请假审批程序,审批流程为班主任――教导主任――学校分管领导。如遇紧急情况来不及履行正常程序,应电话审批、报备,事后及时补交书面材料。

  (三)疫情防控期间不允许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特殊情况需经校长审批,出漳州市的活动需开发区分局审批。

  (一)外出师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切实做好应对疫情的个人防护,确保通讯畅通,自觉注意人身安全,遵守各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二)外出师生应保持通信联络通畅,不得擅自变更日程安排、行程路线。需要变更的,需按照审批流程报告。

  (三)外出漳州市以外省市的师生无论上班时间、周末时间、节假日时间都需要履行审批报备程序。

  (四)有发热、干咳、无力症状的不允许外出,及时到医院就诊。

  疫情期间单位24小时值班制度 篇6

  根据当前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的新变化和上级有关要求,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学校事业发展工作,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xx年4月1日起,全校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制度,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须安排2名值班人员到本单位值班,其中带班领导1名、值班人员1名;各职能部门和直属、附属单位安排工作人员到本单位值班,值班人数根据工作需要安排。

  二、各单位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细化值班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值班应急机制。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如遇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三、各单位要确保值班人员信息准确,并坚决杜绝擅离职守、私自换班和找人代班等现象。学校将严格执行校园管控有关要求,按照各单位上报的'值班表,仅准许当天值班人员进出校园。

  四、各单位须于3月31日16:00前将本单位4月1日至4月30日的值班表通过OA系统“报送两办材料流程”报送至“党委办公室”。

  疫情期间单位24小时值班制度 篇7

  当前,我省已启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Ⅰ级响应,加强疫情防控刻不容缓,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疫情值班值守制度。现命令如下:

  1、疫情防控期间,各乡镇街道、区直及省市驻区相关单位及下属机构、各村(社区)等要严格落实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每轮值班均须安排领导班子成员带班,加强值班应急力量,随时待命、全力以赴,确保出现各种突发情况都能有效应对。

  2、在沪昆高速邵阳南收费站、邵阳火车站、湘运汽车南站等交通要道设置检测站,当地街道、公安、卫健等单位部门人员要进行24小时值守,严格落实旅客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重点加强对来自武汉人员的体温检测并建立健康卡制度,登记相关健康信息和联系方式,做好健康提醒,对出现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的人员落实留观、转运等应急处置措施。

  3、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区直及省市驻区有关单位要督促指导辖区内各农贸市场、大型超市、酒店宾馆、书店、大型养殖场、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严格落实每日消毒、清查工作,并做好登记,及时上报。

  4、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扎实开展20xx年1月10日以来涉武汉人员走访摸排工作,对其中疑似发热等症状人员由当地医疗机构上门进行体温测量,如确属发热,送至市中心医院做进一步检查,同时在1小时内上报至区公安分局和区防控办,并要求其配合医务人员开展调查、隔离和消毒等处置措施。

  5、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配合区疾控中心对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患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抽样检测等处置措施。

  1、值班值守相关工作记录要详细准确,严禁非本单位工作人员顶岗值班,严禁值班人员擅离岗位,确保通讯24小时畅通、反应迅速、落实有力。

  2、严格落实带班值班请假制度。要认真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和值班值守有关规定,严格落实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应对快,不得迟报虚报、敷衍拖拉。值班领导若因事因病等原因不能带班的,需提前向主要领导请假,并自行做好与其他领导协调换班。值班人员因事因病等原因不能值班的,需提前向带班领导请假,并与其他值班人员协调换班,确保值班人员不减少,确保交接班无缝衔接。

  1、第一时间报告突发事件情况。疫情防控期间发生的突发事件,各相关部门要立即核实掌握情况,并按规定和程序及时报告。报告情况要明确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和基本过程、影响范围、已造成的后果、事件发展趋势、已采取的措施等关键因素。未完全掌握情况的要在规定时间内报告初步情况、处置过程及事态进展。

  2、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工作。要进一步完善疫情应急预案,特别是要做好疫情的防控监测工作,不断提升快速响应、妥善应付、高效处置的能力。一旦发生疫情突发事件,各有关部门带班领导、应急人员必须第一时间现场处置,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1、加强督查检查。成立由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王振波任组长,区委办常务副主任徐日新、区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委常务副主任陈春华、区督查室专员肖志勤任副组长,区委办、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相关人员任成员的督查检查组,对各单位相关防控工作进行督查检查,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严格责任追究。各单位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绝不能麻痹大意和侥幸懈怠。如发现在疫情防控值班值守存在人员不到位、电话不畅通、责任不落实、失察失职、信息上报迟缓、不服从指挥调度安排等情况的单位,系领导干部者一律先免职后处理,系一般干部职工者一律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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