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的裕隆贷款还清后可以续贷吗?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半年度报告

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2、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3、公司《2009 年半年度报告》经 2009 年 8 月 18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未出席董事姓名 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黄光裕 正在接受警方调查 无
许钟民 正在接受警方调查 无
注:本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许钟民先生、董事黄光裕先生未出席会议原因详见公司 2008
年12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发布的号《重大事项公告》。
4、公司本报告期财务会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5、公司负责人邹晓春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侯占军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魏明杰先生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中文名称: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4、公司注册地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2号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5、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
公司半年度报告登载网址:.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董事会秘书处
6、公司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7、公司其他有关资料:
(1)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99年6月8日
首次注册登记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路9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
(3)税务登记号码: 606
(4)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影响的进展公告 完成过户
9-1-23 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 粤文音像解除限售
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权受让公告 受让住总正华持有的 中国证券报
中关村青创17.5%股权
9-4-10 下属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 华素制药被认定高新 中国证券报
业认证的公告 技术企业
9-4-18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中国证券报
关于控股子公司 2008 年 中关村建设 2008 年业 中国证券报
业绩未达盈利预测说明的 绩未达预测的说明
8年度报告摘要 中国证券报
关于召开 2008 年度股东 中国证券报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中国证券报
9-4-20 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 联想控股解除限售
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9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中国证券报
对外投资公告 成立四川中关村 中国证券报
对外担保公告 以房产抵押为华素制 中国证券报
9-4-25 关于增加 2008 年度股东 增补审议为华素制药 中国证券报
大会临时提案的补充通知 提供担保的议案
9-5-16 200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 中国证券报
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对外担保公告 为中关村建设 17,850 中国证券报
关于召开 2009 年度第一 中国证券报
9-6-12 2009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 中国证券报
9-6-27 第三届董事会 2009 年度 向鹏泰投资借款 中国证券报
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关于召开 2009 年度第二 中国证券报
第三届监事会 2009 年度 向鹏泰投资借款 中国证券报
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9-7-1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中关村建设 8.75 亿元 中国证券报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9-7-4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中关村建设 496.31 万 中国证券报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
9-7-16 2009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 向鹏泰投资借款 中国证券报
1、公司解除为北京中关村通信网络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31.2亿元担保
本公司接到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关于解除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连带担保责任的函》,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同意解除本公司对北京中关村通信网络发展有限责任公司31.2亿元贷款项下的连带责任保证。
2、控股子公司中关村建设解除为北京五棵松文化体育中心有限公司提供的8.75亿元担保
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中关村建设接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以下简称:国家开发银行)《担保解除通知函》。该函称:借款人北京五棵松文化体育中心有限公司与贷款人国家开发银行于2004年3月23日签订了原借款合同及2006年12月28日签订了变更协议;保证人中关村建设等与贷款人国家开发银行于2004年3月23日签订了原保证合同及
2006年12月28日签订了变更协议。国家开发银行同意自2009年6月25日起,解除中关村建设在上述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及相关协议中承担的保证责任。即:国家开发银行同意解除中关村建设为北京五棵松文化体育中心有限公司提供的全部8.75亿元担保(详见2009年7
3、控股子公司中关村建设解除为北京新宇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提供的496.31万元担保
2008年12月27日借款到期后,北京新宇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未能全额偿还,截止
2008年12月31日,上述借款本金逾期金额为496.31万元(详见2009年7月4日,公告
日前,中关村建设接北京新宇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国银行西城支行贷款还款凭证》,截止2009年7月1日,北京新宇逾期借款本金496.31万元及利息已全部偿清。详见公告号。
4、华素制药9,700万元贷款到期后续贷
公司控股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素制药)在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南磨房支行的9,7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原辅料采购、营销推广费用(包括广告宣传、搭建营销网络等)和新药研发,详见公告
号。根据华素制药财务状况,华素制药拟向原贷款行申请额度不超过9,7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1年。2009年5月15日,经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同意以自行开发的中关村科贸中心七层房产为华素制药上述贷款继续提供担保,期限1年(详见
2009年8月11日,公告号)。
上述9,7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已于2009年6月12日到期尚未清偿,2009年6月,北京农村商业银行总行授信审批部已原则同意华素制药9,200万元续贷申请。2009年7月,用于华素制药流动资金贷款抵押担保的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详见公告号。
2009年8月13日,华素制药清偿到期贷款9,700万元本金及利息,同日银行审批程序履行完毕,向华素制药发放9,200万元贷款。贷款期限自2009年7月13日至2010年7月
12日止(详见2009年8月15日,公告号)。
5、海源控股有限公司所持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
海源控股有限公司将所持本公司全部26,996,6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质押登记日为2009年4月16日,上述质押手续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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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变更指定信息披露报刊
2009年4月8日,经第三届董事会2009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由《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变更为《中国证券报》,并修订了《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详见2009年4月9日,公告号)。
7、华素制药获得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子公司之控股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获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被认定为北京市 2008 年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详见 2009 年 4 月 10 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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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半年度会计报表
编制: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人民币)元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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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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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投资收益(损失以“- ”填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七、4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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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人民币)元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75,695.13)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865,57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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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七、50 26.5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权益性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少数股东的现金股利
其中:子公司减资支付给少数股东的现金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9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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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减:库 股东权益 减:库 股东权益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存股 合计 存股 合计
2 .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2 .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2 .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 .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 3 .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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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 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 股东权益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权益 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权益 合计
库存股 他 库存股 他
单位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影响
2 .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 .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 .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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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半年度会计报表附注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等六家发起人,于1999年6月发起设立,注册资本30,000万元。1999年6月18日,注册资本变更为
1999年8月,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证监发行字(1999)97号文批准,本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742.347万股,注册资本变更为67,484.694万元。
2006年4月10日本公司原股东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鹏泰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1,100万股转让给北京鹏泰投资有限公司。2006年7月20日本公司原控股股东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北京鹏泰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粤文音像实业有限公司、海源控股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27,000万股份分别转让给以上三家公司。以上转让事项已经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同意,并已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2007年年初企业实施股权分置改革,该方案的股份变更登记日为2007年1月8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1.6股对价股份。流通股股东获得的对价股份到账日为2007年1月9日。2007年1月9日,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对价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1
本公司经营范围主要包括:高新技术和产品的开发、销售;科技项目、建设项目投资;各类工业、民用、能源、交通、市政、地铁、城市铁路、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建筑设计;建筑装饰、装修;设备安装;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物业管理;购销金属材料、木材、建筑材料、机械电器设备;经济信息咨询;技术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和其他相关规定编制。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
三、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声明,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 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本公司采用公历年度,即从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期间。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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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及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本公司发生外币业务,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期末,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期末,本公司对境外子公司外币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现金流量表所有项目均按照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项目反映。
由于财务报表折算而产生的差额,在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项目反映。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A.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B.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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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包括为了在短期内出售而取得的金融资产,以及衍生金融工具。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已实现和未实现的损益均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附注四(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上述金融资产类别以外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折溢价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并确认为利息收入。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资本公积的单独部分予以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或发生减值时,在此之前在资本公积中确认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对于未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已实现和未实现的损益均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本公司使用衍生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因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任何不符合套期会计规定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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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则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金额计入当期损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按照该金融资产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
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确认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原直接计入资本公积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再转回。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本公司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本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账款,按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减去坏账准备后的净额列示。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集团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所有款项时,根据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单独进行减值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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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一起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按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1%、其他应收款余额的
5%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据此计算当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对期末应收款项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各账龄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如下:
本公司向金融机构转让不附追索权的应收账款,按交易款项扣除已转销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物料用品、在产品、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开发成本、出租开发产品、开发产品、科技开发成本和科技在产品等。
(2)存货发出的计价及摊销
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各类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低值易耗品领用时在一年内分期摊销。
(3)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1)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按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初始投资成本一般为取得该项投资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并包括直接相关费用。但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为合并日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份额。
(2)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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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对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对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本公司在按权益法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时,先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方面的调整,再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份额确认当期投资损益。
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应当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
对于2007年1月1日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还应扣除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摊销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确认投资损益。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房屋及建筑物的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预计使用寿命为40年、预计残值为3%。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投资性房地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确定折旧率。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土地使用权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分析
判断其使用寿命。自土地使用权可供使用时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11.固定资产及其累计折旧
(1)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政策
本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本公司确定各类固定资产的年折旧率如下:
类 别 预计使用寿命 年折旧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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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确定折旧率。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每年年度终了,本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
本公司在建工程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和大修理工程等。
本公司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将该项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结转,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本公司期末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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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B.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C.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
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正常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本公司对除存货、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金融资产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17.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在确定时将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A.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B.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C.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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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对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或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不再对该商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相关的收入已经取得或取得了收款的凭据,且与销售该商品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本公司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对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本公司在期末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与资产使用权让渡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及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本公司确认收入。
期末,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的,本公司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则区别情况处理:如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则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作为费用;如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则在发生时作为费用,不确认收入。
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之外的其他租赁确认为经营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经营租赁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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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福利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内确认。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后1年以上到期的,如果折现的影响金额重大,则以其现值列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当期所得税是按照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当期应交所得税金额。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年度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得出。
本公司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本公司根据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提递延所得税。
各种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A.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B.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A.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B.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依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公司采用权益结合法进行会计处理。合并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原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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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公司采用购买法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成本为本公司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在购买日,本公司取得的被购买方的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确认。
本公司对购买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按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计量;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计入企业合并成本。
25.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由本公司编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本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要求保持一致,公司间的重大交易和往来余额予以抵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本公司将该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其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本公司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其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税 种 计税依据 法定税率
增值税 应税收入 6%、17%
营业税 应税收入 3%、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7%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25%
本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自2008 年1月1日从33%调整为25%。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执行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率。
六、 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1、截至2009年6月30 日子公司概况
(1)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业务 注册 本公司持股比例% 本公司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本公司投资额 表决权
性质 资本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比例%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目投资;多类工程项目北京中关
设股份有 程建筑 万元
工;房地产开发、销限公司
材销售(2 )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业务 注册 本公司持股比例% 本公司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本公司投资额 表决权
类型 资本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比例%
北京中关村四环 医药 外用试剂、片剂、
任公司 制造 的技术开发、制造(3)通过其他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业务 注册 本 公 司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本公司投资额 表 决 权
类型 资本 直接持股 比例%
信息咨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及
9935.4 万 备及网络管理服务、技
元 术开发、技术支持及信
计算机 件;计算机系统集成;
务 技术培训;销售自产产
北京中科泰和 物业 的,企业自主选择经营
公司 管理 取得专项审批之后可停
承办北京中关村科贸电北京中关村科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七、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币种 原币 汇率 折合人民币 原币 汇率 折合人民币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 金 额
加:持有期限不超过三个月的国债投资 --
(1 )截至2009 年6 月30 日,本公司被冻结保证金账户五个,存款金额2,568,412.93 元,因
涉诉事项被法院冻结账户八个,存款金额2,288,964.04 元。除上述被冻结银行账户外,本公
司在银行存款或现金运用方面未受到其他限制。

(3 )截至2009 年6 月30 日,账龄超过1 年以上的预付账款主要是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中关
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尚未结算的预付分包工程款项。

b 、2005 年本公司以持有的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 1 亿股权作为质押担保,接受北京市
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新街口支行向本公司发放金额1 亿元、期限
为 1 年的委托贷款,该笔贷款截至2009 年6 月30 日 累计已归还 1,000 万元,尚有贷款余额

c、由民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天
津分行申请额度为7,650 万元,期限为 1 年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本公司以持有的北京
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3,000 万股股份作为质押担保,同时本公司子公司北京中
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向民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该笔贷款
截至2009 年6 月30 日已全部归还,2009 年7 月24 日本公司取得股权出质注销登记通知书,
上述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3,000 万股股份作为质押担保已完成股权出质注

d、由四通集团公司为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申请9,500 万元,期限为2008 年9
月26 日至2009 年9 月25 日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同时本公司以持有的北京中关村
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4,000 万股股权作为质押担保,并以中关村科贸中心6,894.82 平方
米作为抵押担保。该笔贷款截至2009 年6 月30 日已归还2,500 万元,同时中国建设银行北京
市分行对中关村科贸中心2,376.06 平方米抵押资产进行了解押。

(2 )关联方保证见[附注九、2 (1 )]。

(3 )已到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贷款单位 贷款金额 贷款利率 贷款资金用途
说明:以上逾期借款未归还原因为资金紧张。

账龄超过 1 年的应付账款主要是本公司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应付未
付的工程施工款、材料款等。

截至2009 年6 月30 日,欠付本公司关联方款项情况见[附注九、3]。

b 、两期数据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本期权益法核算公司亏损。

本公司所属的子公司详见附注七。(2 )其他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方
北京鹏润投资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方
北京鹏泽置业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方
重庆中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方
北京鹏润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方
海源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非控股股东
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原联营公司
北京中关村通信网络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参股公司
提供担保企业名称 被担保方 担保事项
说明:本期本公司为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建国支行的 18,000 万元借款提供 17,850 万连带责任保证,同时北京鹏润投资有限公司亦
为该笔借款提供了 18,000 万连带责任保证。(2 )资产出租
(3 )接受与提供劳务
重庆中房房地产开发有限
3、关联方往来未结算金额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母公司对外担保事项
序号 被担保单位 贷款行 借款起始期 借款终止期 反担保财产
(1) 北京国信华电物资贸易公司 995.00 农业银行西城支行 说明A
北京中华民族园蓝海洋有限责任公
(4) 中关村科技贸易中心商品房承购人 702.00 按揭贷款阶段性担保 说明D
中关村科技贸易中心商品房、蓝筹
(5) 3,542.67 中国建设银行建国支行 按揭贷款阶段性担保 说明D
(6) 中关村科技贸易中心商品房承购人 399.00 按揭贷款阶段性担保 说明D
中关村科技贸易中心商品房、蓝筹 中国交通银行北京分行
名座、蓝筹名居承购人 公主坟支行
(8) 蓝筹名座商品房承购人 2,123.00 按揭贷款阶段性担保 说明D
A 、本公司为北京国信华电物资贸易中心(以下简称“国信公司” )于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
西城支行的3,350 万元人民币承兑汇票提供2,345 万元人民币担保一案,由于国信公司不能按
时还款,农行西城支行分别于2002 年 11 月 11 日及2003 年 1 月2 日起诉国信公司及本公
司,要求国信公司还款,本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经法院调解,西城支行同意国信公司于2003
年6 月30 日前偿还350 万及利息,2003 年 8 月 14 日前偿还1,995 万元及利息,本公司承担连
带责任。截至2006 年 12 月31 日,国信公司还款350 万元,本公司履行担保责任代为还款
1,000 万元。本公司持有的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1,600 万股权已被法院查
封。截止报告日,本公司累计计提了 1,995 万元预计负债。

B、2000 年6 月 19 日,福州华电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华电公司” )为本公司出具反担
保书,表明如本公司为其在银行的贷款提供担保,华电公司将以自己开发的友谊大厦可销售
面积3 万平方米抵押给本公司做反担保。2001 年 8 月 15 日,本公司与中信银行福建分行闽
都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华电公司在中信银行福州分行的 1,500 万元委托贷款提供担
保,该贷款期限为2001 年 8 月23 日至2002 年 8 月23 日,华电公司逾期未能还款。2004 年
委托方北京托普天空科技有限公司提起诉讼,对本公司做为第三人诉讼,福州市中级人民法
院于2006 年2 月作出终审判决,判决本公司对华电公司所欠托普公司借款本金及利息、逾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期利息、复利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目前托普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截止报告期,本公
司累计计提了1,500 万元预计负债。

2006 年,福建建工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建工)就福州友谊大厦工程款一
案,在申请强制执行阶段追加本公司为被执行人,福州中院就上述两案合并查封了本公司持
有的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631,668 股股权,并将该股权暂时挂至福建建工名
下,由福州中院对此股权予以处置。2008 年6 月 19 日,福州中院做出(2008 )榕执行字第
349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将本公司所持有的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
简称:信达地产,原名:ST 天桥,证券代码:600657 )2,631,668 股的股份扣划至福建建工帐
户,并于同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协
助将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扣划至福建建工帐户,每股折价4.7 元。扣除已经支付给福建建
工的38 万股信达地产的相应款项,尚有2,251,668 万股股份系向托普天空代偿。后福州中院
将上述2,251,668 万股信达地产股权予以处置,即本公司已代福州华电向托普天空清偿债务
10,744,353.06 元。本公司已就代偿部份向福州中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2009 年6 月 18 日,福州中院(2009 )榕执行字第300 号《民事裁定书》:预查封福州华
电所有位于福州市鼓楼区六一环岛东南角“福州友谊大厦”的地上第一层至第二层(建筑面
积约4,600 平方米)及项下相应土地使用权。

C、本公司因为北京中华民族园蓝海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海洋公司” )在北京市农村
信用合作社营业部(以下简称“农信社” )的3000 万借款提供担保而被农信社起诉要求承担连
带清偿责任。2003 年3 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 (2003 )一中民初字第440 号] 《民
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对蓝海洋公司在农信社的3,000 万借款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
利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目前法院准备拍卖蓝海洋项目,因该项目土地的权属问题,具体拍卖
方案尚在研究中。截止报告日,本公司累计计提了3,000 万元预计负债。

D、截至2009 年6 月30 日,本公司为银行向商品房承购人发放的总额为21,734.30 万元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提供保证,该保证责任将在商品房承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抵押登

2、对联营及参股公司担保事项
序号 被担保单位 金额(万元) 贷款行 借款起始期 借款终止期 反担保财产
(1) 北京中关村通讯网络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7,000.00 建行天津市分行 说明A
(2) 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17,850.00 建设银行北京建国支行 --
A 、2002 年3 月26 日,本公司之参股公司-北京中关村通信网络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中关村网络,本公司持有其5 %股权)向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以下简称:天
津建行)贷款2.7 亿元,该笔贷款已于2003 年3 月25 日到期,本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第三
方连带责任保证。为保证本公司合法权益,规避担保风险,经协商重庆海德实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重庆海德)的全体股东张明赓、孙英斌、马秋生、蓝瑞恒同意以其持有的重庆
海德 100%股权质押给本公司作为本公司对上述天津建行2.7 亿元担保的反担保;同时珠海国
利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国利,其持有中关村网络22.5 %股权)出具书面《担保
函》,为本公司对上述天津建行2.7 亿元担保提供反担保。

重庆海德拥有的重庆海德大酒店评估值为3.1 亿元,已经超出本公司2.7 亿元的全部担保
责任,如果本公司在上述天津建行2.7 亿元担保中产生实际经济损失,本公司有权处置重庆
海德股权或资产弥补本公司实际经济损失。如果本公司处置重庆海德股权或资产后仍不足以
弥补本公司实际经济损失,本公司有权向珠海国利追偿。

担保单位: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序号 被担保单位 金额(万元) 贷款发放单位 借款起始期 借款终止期 反担保财产
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
2 北京新宇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496.31 中行北京西城支行 说明B
3 力鸿生态家园公寓商品房承购人 4,268.00 交通银行公主坟支行 按揭贷款阶段性担保 说明C
A 、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王家墩公司)与国家开
发银行签订了 18.4 亿元借款合同,作为股东中关村建设上述借款提供4.6 亿元担保。中关村
建设已将所持王家墩公司 35%股权转让给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海控股),
担保尚未转移。泛海控股于2009 年7 月31 日出具书面《公函》:说明该司所属王家墩公司
已办理王家墩机场4,000 亩土地(共27 宗地)中25 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其中23 宗地已
抵押给国家开发银行,因技术原因,剩余2 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正在办理中。待全部国有
土地使用证办妥后,按与国家开发银行约定办妥土地抵押手续,并与国家开发银行协商尽快
解除中关村建设的担保责任。

B、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城支行与北京新宇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
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长沙新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之间的(2008 )一中民初字第8344
号借款合同纠纷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在2008 年 10 月
之前偿还本金4,963,082.48 元。截至2008 年 12 月31 日北京新宇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已按照
调解协议支付贷款本金 1,000 万元。本公司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为
上述未清偿借款余额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截至2009 年7 月 1 日北京新宇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已按照调解协议全部支付上述贷款本金。

C、截至2009 年6 月30 日,本公司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为银行向商
品房承购人发放的总额为4,268.00 万元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提供保证,该保证责任将在商品房
承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抵押登记后解除。

截至2009 年6 月30 日,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承诺事项。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解除为北京中关村通信网络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31.2亿元担保
本公司接到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关于解除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连带担保责任的函》,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同意解除本公司对北京中关村通信网络发展有限责任公司31.2 亿元贷款项下的连带责任保证。

2、控股子公司中关村建设解除为北京五棵松文化体育中心有限公司提供的8.75亿元担保
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中关村建设接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以下简称:国家开发银行)《担保解除通知函》。该函称:借款人北京五棵松文化体育中心有限公司与
贷款人国家开发银行于2004 年3 月23 日签订了原借款合同及2006 年 12 月28 日签订了变更
协议;保证人中关村建设等与贷款人国家开发银行于2004 年3 月23 日签订了原保证合同及
2006 年 12 月28 日签订了变更协议。国家开发银行同意自2009 年6 月25 日起,解除中关村建设在上述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及相关协议中承担的保证责任。即:国家开发银行同意解除中关村建设为北京五棵松文化体育中心有限公司提供的全部8.75 亿元担保,详见公告2009-

3、控股子公司中关村建设解除为北京新宇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提供的496.31万元担保
2008 年 12 月27 日借款到期后,北京新宇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未能全额偿还,截止2008
年 12 月31 日,上述借款本金逾期金额为496.31 万元(详见公告 号)。

日前,中关村建设接北京新宇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国银行西城支行贷款还款凭证》,截止2009 年7 月 1 日,北京新宇逾期借款本金496.31 万元及利息已全部偿清。详见公告 号。

4、华素制药9,700 万元贷款逾期
公司控股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素制药)在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南磨房支行的9,7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原辅料采购、营销推广费用(包括广告宣传、搭建营销网络等)和新药研发,详见公告
号。根据华素制药财务状况,华素制药拟向原贷款行申请额度不超过9,7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 1 年。2009 年5 月 15 日,经200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同意以自行开发的中关村科贸中心七层房产为华素制药上述贷款继续提供担保,期限 1 年,详见公告

上述9,7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已于2009 年6 月 12 日到期尚未清偿,2009 年6 月,北京农村商业银行总行授信审批部已原则同意华素制药 9,200 万元续贷申请。2009 年7 月,用于华素制药流动资金贷款抵押担保的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截止目前,银行审批程序正在进行中,详见公告 号。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一、载有董事长签名的2009年半年度报告文本;
二、载有法定代表人、财务总监、财务部经理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文件的正本;
四、文件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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