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录保险系统已进入后台运行是怎么回事?

根据中国保监会下发的《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17〕54号)及《关于落实<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消保〔2017〕265号)文件要求,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应通过录音录像(以下简称“双录”)等技术手段采集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的方式,记录和保存保险销售过程关键环节,实现销售行为可回放、重要信息可查询、问题责任可确认,旨在进一步规范保险销售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2017年11月1日是“双录”工作正式实施首日,我司销售人员及内勤工作人员经过前期充分的学习及测试准备,已熟悉双录相关规章制度、系统操作,做好为客户服务的充分准备。很多机构的销售人员在“双录”首日就积极联系客户,采用双录方式为客户提供投保服务。浙江分公司一位业务伙伴利用“双录”系统顺利承保了首单,通过双录系统从业务人员出示证件、说明保险责任、免除责任、签署投保单等全流程视频采集,并成功上传到双录系统,整个录制工作非常顺利。客户表示虽然购买保险比以往增加了录音录像,但感觉对自身权益更有保障,对监管要求双录表示理解和认可。

富德生命人寿“双录”系统全国上线,是公司从严落实监管政策,全面推进运营合规的一项重大工作。双录的正式上线,为有效规范销售行为、切实维护客户合法权益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责任编辑:杨凡、樊晓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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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郭立 通讯员 黄晓磊

保险销售误导屡禁不止,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同时,也影响着行业形象与秩序。为了规范人身险销售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目前,我市开始推行人寿险销售“双录”工作,从源头规范保险销售行为。

今年以来,中国人寿荆门分公司客户服务部经理陈晓丹发现投诉突然少了许多。新销售的人身险产品竟然没有一起消费者投诉,这让她颇为欣慰。

除了中国人寿荆门分公司外,我市城区其他18家人身险公司客服经理也有同感。记者从市保险行业协会获悉,从今年初,荆门银保监分局在城区19家人身险公司推广保险销售“双录”工作以来,截至今年9月末,19家人身险公司个险渠道累积承保长期新单业务24152件,实施“双录”18947件,占比78.45%,落实“双录”要求的个人代理人达4835人。截至目前,“双录”新单业务保持零纠纷、零投诉良好态势。

近日,市民许先生遇到了烦心事:两年前他买了一份重疾保险,最近他检查出眼底病变,找到保险公司赔付,但保险公司说,他这个病是因为糖尿病引起的,投保时许先生未能如实告知患病事实。而许先生则说是保险销售员误导了自己,错误不在于自己。双方争执不下,最后只好对簿公堂。

日常生活中,有过许先生这种投保经历的保险消费者并不少见,最终的结果都是消费者和保险公司双双受伤。但是,从今年起像许先生遇到的这种情况将大大减少。

为了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保险公司销售行为,从2020年1月起,荆门银保监分局本着“标本兼治、监管有效、监管为民”的指导思想,化被动应对为主动出击,针对行业顽疾积极探索源头治理路径,在湖北省内率先探索一年期以上人身险产品“双录”工作。寻求以“双录”为切入口,推动辖内人身险业转理念、强内控、促合规,回归保险本源,提升保险服务质效和行业社会形象。经过一年的试运行,正式在荆门城区19家人身险公司开展保险销售“双录”工作。

荆门银保监分局副局长谢长青告诉记者,所谓“双录”就是指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简单地说就是消费者投保过程中同步录音录像,记录和保存关键信息。实践证明,保单“双录”是保险机构可回溯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还原保险销售关键环节、防范销售误导、切实维护投保人自身权益的有力武器。荆门银保监分局从2020年1月开始筹备“双录”事宜,于2020年10月正式启动,到2021年3月末,城区实现了“双录”全覆盖。2021年8月启动了县域延伸,至11月末将实现县域全覆盖。

销售误导是引发保险纠纷最常见的问题,也是侵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最为严重的问题之一,而开展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是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通过录音录像获得视听资料等法定证据固化销售过程的关键环节,有助于事后在纠纷调解、投诉处理、法律诉讼等过程中迅速查明事实,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并厘清双方的责任,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效率。

在荆门银保监分局指导下,荆门城区5602名保险代理人提前3个月完成“双录”理论学习,并进行通关培训,全面掌握“双录”系统操作要领。截至今年3月末,荆门城区人身险长期新单业务如期实现了业务、人员“双录”全覆盖,取得了阶段性重大成效。截至今年9月末,11家机构已具备远程“双录”能力,“双录”优化时长可控制在15—20分钟,总体质检占比达80%,平均一次性质检通过率达60%。

市保险行业协会还先后印发了《荆门市保险业规范从业人员管理自律公约》《关于加强保险销售外勤人员流动管理的通知》,建立了《荆门保险销售外勤人员流动信息库》,对9618名入职人员、11642名离职人员信息进行备案,代理人入司时,必须签署《保险从业人员承诺书》,对不达标人员进行清退,进一步规范了保险从业人员管理秩序,从源头规范了保险销售各种乱象发生。

实现消费者、保险公司双赢

采访中,监管部门和保险公司从业人员都表示,保险“双录”工作的开展不仅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利于厘清双方的责任。这些年,围绕人身险保险产品(合同)所出现的纠纷,取证难首当其冲。而“双录”则是一种必要的规范,既又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利于厘清保险公司与消费者的责任,特别是对于老年人更有需要,避免陷入无休止的“扯皮”。

中国人寿荆门分公司总经理助理许智勇告诉记者,根据保险销售“双录”要求,保险销售人员可以在保险公司营业网点进行,也可以在其他能满足“双录”要求的场所进行。首先,销售人员会介绍产品信息及特点,包括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犹豫期等重要事项等;然后是客户风险承受能力测评;接下来会进行合同材料展示,销售人员向投保人提供完整合同材料,包括投保提示书、投保单、保险单、保险条款、产品说明书、现金价值表等;最后是填写投保单、投保声明、保单回执签字等。他介绍说,相比以往销售过程,保险“双录”需要耗时20—30分钟,即便如此,现在保险销售人员都首推保险销售“双录”。因为保险销售“双录”背后的法理依据是如实告知义务,投保人、保险销售人员均有告知义务,这也会锁定保险销售中的证据,让销售行为可回溯。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同时,也规避了保险销售人员的风险。

但新生事物的发展不是一蹴而就的,记者了解到,目前保险销售“双录”工作推广阻力大多来自消费者。主要表现在,保险销售“双录”会涉及消费者家庭财富、身体健康等多方面隐私,可能引起消费者反感;“双录”过程中,需要投保人、被投保人及利益关联人在场。此外,保险销售人员对新技术设备熟悉程度不够,存在“双录”时间过长、补录较多,也直接影响到消费者的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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