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规划《建议》有何战略考量?

中共鄂州市委关于制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2015年12月30日中共鄂州市委六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通过)

  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确定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十三五”时期是鄂州率先全面建成更高标准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为现代化建设奠基的关键阶段,“十三五”规划必须紧紧围绕实现这个奋斗目标来制定。
  中共鄂州市委六届十一次全体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紧密联系鄂州实际,深入研究“十三五”时期发展的系列重大问题,就科学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提出如下建议。
  一、率先全面建成更高标准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形势   
  (一)“十二五”时期鄂州发展的重大成就   
  “十二五”时期,是鄂州改革创新、克难攻坚、团结奋斗、逆势而上的五年,是鄂州综合实力提升最快、城乡面貌变化最明显、生态文明建设力度最大、人民群众受益最多、城市影响力和竞争力大幅提升的时期之一。全市上下在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视察鄂州重要指示精神鼓舞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科学发展一步到位,坚决落实“三维纲要”,坚定推进“一改两化”,以新作为应对新常态,抓新机遇引领新发展,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开创了鄂州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新局面。
  综合实力跃上新台阶。转方式、调结构取得突破性进展,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高。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1.4%、达到730亿元,人均GDP突破1万美元。招商引资实现重大突破。电子商务异军突起,现代物流、生态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加速发展,第三产业比重逐年提升。工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贡献率不断提高。
  各项改革实现新突破。勇担全省综合改革示范重任,落实50项国家和省级改革试点任务,实施公立医院改革、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运营体制改革、“一级政府三级管理”、“多规合一”试点等26个改革示范项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快。赋予新区市级管理权限。在全省率先构建城乡网格化管理体系,推动百项公共服务进社区。在全省率先制定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收费清单和投资负面清单。成为全国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市。
  城乡一体化迈出新步伐。全域鄂州建设进展顺利,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位居全省前列。美丽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建成一批高标准农村新社区。生态农业快速发展,建成一批示范基地,成功打造有机农产品品牌。梁子湖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加快推进,国家级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全面启动。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稳步增长、差距缩小,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
  新型城镇化形成新格局。“四位一体”新型城镇体系基本形成。按照“五个一”路径推进八大新区开放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突破,产城融合步伐加快,人口吸纳能力增强。坚持规划建设管理并重,主城区功能品质提升。“五城同创”成效初显,成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葛店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64.08%。
  民生保障取得新进步。民生支出占财政总支出比重超过70%。坚持应保尽保,在全省率先实现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城乡“五类”特困群体兜底保障全覆盖。新增就业持续增加,教育体系更加完备,人口素质不断提高,平安建设扎实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人民幸福指数大幅提升。
  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党员干部坚持“四民”要求,改革创新,主动作为,精神区位大幅提升;法治鄂州建设开启新征程,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政治生态明显净化,党风政风为之一新。
  回顾五年历程,我们深深体会到:科学发展是根本要求,必须加快转方式、调结构,不断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改革创新是根本动力,必须进一步完善各方面体制机制,不断塑造跨越式发展新优势;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根本目的,必须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断增进人民福祉;从严治党是根本保证,必须贯彻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不断提高领导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这是我们过去发展最根本的经验,也是我们开创未来最根本的遵循。
  
(二)“十三五”时期鄂州发展的内外环境   
  “十三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发生了全新的变化,既面临重大机遇,也面临严峻挑战。
  从发展的机遇看:一是宏观政策的大机遇已经降临。“十三五”时期,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等国家战略叠加,我省发展战略明确、发展目标清晰、发展环境优化、发展气场强大,省委“两圈两带一群”和“一主两副多极”战略实施,使鄂州在“一元多层次”战略体系中的地位进一步提升,鄂州加快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已经来临。二是科学发展的大格局已经确立。近年来,市委坚持科学发展一步到位,不遗余力打基础、管长远,先行一步调整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所积累的产业优势;加速推进“一改两化”所形成的体制机制优势;成功争取国家重大生产力布局落地奠定的先发优势。鄂州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已打下坚实基础。三是实现跨越的大平台已经形成。超前谋划和推进沿江滨湖新区开放开发,为大批战略投资竞相进驻创造了条件,为高端要素聚集搭建了载体。鄂州跨越赶超蓄势待发,已经站在一个新的起点上。对此,我们必须坚定信心、保持定力、抢抓机遇、乘势而上。
  从面临的挑战看: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审视鄂州,用城市现代化的要求考量鄂州,总量不大、结构不优、不可持续问题仍然突出,主要原因是:创新活力不足,创造能力不强,科技教育发展滞后,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发挥不够,要素配置的市场化程度不高;开放水平不高,对外开放渠道不畅、平台建设滞后、体制机制不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还需加强,资源环境约束依然趋紧,单位GDP地耗、水耗、能耗较高,环境治理、污染防治、节能降耗任务艰巨;公共服务仍有短板,社会保障体系不尽完善,社会治理能力还需加强;城乡统筹发展质量有待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偏低,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不够,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还有待提升,等等。我们必须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发展短板,厚植发展优势,把握发展先机,全力开创鄂州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
  二、“十三五”时期鄂州发展的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牢牢把握“三维纲要”和“竞进提质、升级增效、以质为帅、量质兼取”工作方针,坚持发展第一要务,以率先全面建成更高标准小康社会和加快城市现代化进程为主题,以建设国际航空都市区为主战场,以转方式、调结构为主线,实施创新驱动、协调带动、绿色引领、开放先导、共享保障战略,不断创造鄂州速度、鄂州质量、鄂州效率、鄂州标准,在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征程中作贡献、打头阵。
  (二)主要目标。“十三五”时期,我市要努力实现以下新的目标要求。
  综合竞争力进一步增强。经济增长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突破10万元,提前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实体经济核心竞争力显著提升,新产业新业态加快成长,农业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创新驱动体制机制基本形成,科技进步贡献率不断提高。新型城镇化加快推进,全域功能分区更加科学,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明显提高。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
  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公共服务均衡发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就业比较充分,创业更加便利。收入差距缩小,中等收入人口比重上升。城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出列。教育现代化取得长足发展,劳动年龄人口受教育年限明显增加。人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提高,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
  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中国梦和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市民科学文化素养和健康文明素质普遍增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水平显著提高,城市整体文明程度明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文化产业成为支柱产业。
  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创建取得突破,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全面完成省下达的约束性指标任务,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中共鄂州市委关于制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土地、水等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提高,主体功能区建设成为示范,湖北水生态安全屏障更加坚固。
  城市治理现代化进一步加快。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面加强,宜居性增强。法治鄂州建设深入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如期完成。党的建设制度化水平显著提高,从严治党责任全面落实,党风正、政风清、民风淳,政治生态良好。

  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让创新贯穿经济社会全过程,让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一)增强科技创新力。科技创新必须摆在鄂州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
  加快引进创新步伐。抢抓省委实施“科技成果大转化工程”机遇,吸引一批科技成果和一批科研院所进驻。承接国家工程技术中心、国家级技术创新平台在鄂州落户。加快技术和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依托物联网、电子商务、生物医药、航空物流等产业,建设一批技术研究中心。推动葛店“中国药谷”和光谷生物城融合发展。
  提高政府创新服务水平。对接全省“421”计划,做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基金,与中国人保合作建立航空产业发展基金。落实国家重大科研项目配套资金。建立政府、银行、社会科技合作基金,引进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引导社会投资。建立完备的科技创新支持体系,扩大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自主权,调整科技成果入股分配政策,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创新科研成果重奖机制和以投代奖、以奖代补机制,建立公共技术平台运营补偿机制。积极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深入推进“创新型企业培育工程”、“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支持企业建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专家工作站,形成一批创新型领军企业。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实施范围,推动设备更新和新技术应用。落实《武汉城市圈科技金融改革创新专项方案》,探索科技企业融资新模式。
  (二)培育发展新动力。认真落实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等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任务,创造新供给,释放新需求,加快实现发展动力转换。
  发挥消费对增长的基础作用。依托国际物流核心枢纽和中部电子商务基地,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实现“买全球、卖全球”。加快文化、体育、旅游等消费基础平台建设。积极发展多类型要素及商品专业交易市场。
  发挥投资对增长的关键作用。发挥航空都市区的平台作用,打造航空货运跨国联盟。加快新区、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承接临空偏好型产业及高端制造业聚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功能,整合市、区国有资产,做强做大平台公司,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投资。
  发挥出口对增长的促进作用。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发挥多式联运优势,建设进出口贸易基地,保障中部地区优质农产品供给、能源安全。以进出口增长为产业发展新导向,发展速度经济和高端制造、即时制造、生物制药等出口导向型产业。
  (三)拓展发展新空间。优化布局,完善功能,厚植优势,着力开拓发展新空间。
  构建发展新格局。以国际航空都市区建设为统领,统筹沿江地区和滨湖地区发展,统筹长江中游地区生产性服务中心、长江经济带重要开放门户、国际物流中心、互联网产业基地建设,形成新的发展格局。发挥“多规合一”试点优势,统筹协调基础数据、规划目标、用地规模、空间布局、生态控制,实现规划目标一致、资源有效整合、空间格局合理、功能协调互补。
  实施“互联网+鄂州”计划。推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加强信息通信和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宽带中国”示范城市。以货物运输为城市战略立足点,建设现代智慧物流体系。实施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与城市发展全方位对接,建设“智慧鄂州”。
  推动沿江城市连绵带建设。抢抓长江经济带和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机遇,加快沿江地区有序开发,实现沿江与腹地互动。加快与周边城市协同发展进程,突破行政壁垒和市场分割,推动城市差异化发展。实现产业发展融合互补、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社会保障转移接续、改革政策共试共享、生态环境共建共有、要素资源自由流动。
  (四)全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实现由钢城经济、资源型经济向港城经济、生态经济、创新经济转变。
  突破性发展现代服务业。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推进服务业比重提高、结构优化、竞争力提升。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建成世界级航空货运枢纽。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建成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大力发展融资租赁、互联网金融、第三方支付等现代金融产业,形成功能齐备、融资便利的金融服务体系。发展普惠金融和扶贫金融,提高保险支农惠农能力和水平。加快金融小镇建设,实现金融业聚集。大力发展文化旅游、生态旅游。推进高技术服务业发展。建设健康物联网典型应用示范基地,积极发展健康服务产业。
  加速发展先进制造业。以“中国制造2025”和“湖北行动规划”为指引,实施骨干企业培育工程、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创业创新工程、精品名牌创建工程和上市企业行动计划。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实现清洁、安全生产。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谋划速度经济和航空偏好型产业,打造2-3个科技含量高、竞争能力强、辐射带动面广的千亿级产业集群。推进工业化、信息化深度融合,大力发展智能设计、智能生产、智能服务、智能供应链和智能装备制造,建设湖北重要的智能制造基地。培育一批中国驰名商标和湖北著名商标。
  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以生态农业为主题,引入社会资本激活农村生产要素,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做大做强生态农产品品牌,培育一批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建设,打造“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岛”。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积极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依托移动互联网、移动大数据,打造农资分销平台、农业金融平台、资讯服务平台、农产品电商平台,大力发展“互联网+农业”。进一步密切与物流企业合作,让鄂州的优质农产品走进千家万户。
  (五)建设全面深化改革示范区。主动承担国家、省级改革试点任务,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努力建设全面深化改革示范区。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市、区(新区)、乡镇(街道)职能。主城区突出综合服务功能,新区突出经济发展功能,乡镇(街道)突出社会治理功能。加快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市级统筹、标准统一。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不断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推进监管重心和执法力量下移。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动市级职权下放。构建覆盖全市、上下联动、功能完备、运行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
  深化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国有资本向公共服务、国计民生、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鼓励民营企业等社会资本依法进入更多领域,参与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的投资运营。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支持企业挂牌上市融资。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和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实现农村要素资源可抵押、可流转。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用足用活周边劳动力市场,实现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
  深化财税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国家税改政策。进一步理顺市、区(新区)、街道财权与事权,调动各方积极性。建立健全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现代财政体制。发挥财政资金指挥棒作用,实施点对点的财税激励政策。健全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监督体系。

  实施协调带动战略,进一步增强发展的平衡性、协同性、整体性。
  (一)提高城市发展质量。坚持规模扩张和质量提升并重,统筹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城市发展的持续性、宜居性。
  提升规划水平。创新规划理念和方法,不断增强规划科学性、指导性。根据资源禀赋、生态红线、环境承载能力和综合防护要求,制定城市建设约束性指标,调整优化城市用地结构,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兼顾人民防空需要,做到生态环境优先、开发强度合理、城乡一体发展。严肃查处各类违反规划行为,严格遵守控制性详规,增强规划权威性。
  提升建设水平。加强城市地下和地上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建筑标准和工程质量。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健全城市抗震、防洪、排涝、消防、应对地质灾害应急指挥体系,完善城市生命通道系统,加强城市防灾避难所建设,增强抵御自然灾害、处置突发事件和危机管理能力。构建以主城为龙头、若干个新区为支撑、特色镇为链接、新社区为基础的“四位一体”新型城镇体系。主城区加快“退二进三”步伐,提升产业层次。八大新区按照“独立成篇”和“相互呼应”的要求,强化产业支撑,实现产城互动。葛店开发区重点发展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电子商务和物流产业;鄂州开发区突出发展环保产业和先进制造业;鄂城新区、花湖新区大力发展临港制造业、临空制造业和金融服务业;三江港新区立足港口岸线资源优势,加快码头建设,形成长江经济带航运物流重要节点;梁子湖生态文明示范区、梧桐湖新区、红莲湖新区全面退出一般工业,大力发展生态旅游、生态农业、文化教育产业、会展业、健康养老等现代服务业。乡镇要按照“三产融合”的要求,培育壮大一到二个特色产业,带动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业发展。加快汀祖省级“四化同步”示范镇试点。
  提升管理水平。树立“管理即服务”意识,坚持城市管理精细化、法治化。建立市民行为规范,引导和约束市民行为。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抢抓国家实行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中央基建投资安排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遇,完善保障政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下大力解决“半城镇化”问题。实施居住证制度,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
  (二)提高美丽乡村建设质量。把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到美丽乡村建设全过程。加大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力度,集中连片规划建设美丽乡村。实施“规划优化、民居改造、文化挖掘、环境治理、服务配套”五大工程,推进农村新社区建设。深入推进村庄环境连片整治,统筹农村饮用水安全、改水改厕、垃圾处理,消除土坯房,推进燃料替代升级。推进种养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
  (三)提高精神文明建设质量。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建设文化强市。
  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坚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党员、教育人民,用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共识、汇聚力量。推进核心价值观教育进社区、进课堂、进基层,确保有目标、有路径、有阵地、有活动。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诚信建设,增强国家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全面提高市民素质,传播正能量。建立城市荣誉表彰制度。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健全社会舆情引导机制。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打响鄂州文化品牌。挖掘鄂州红色文化、绿色文化、历史文化、地方特色文化、山水乡愁文化,创作一批文艺精品。建设革命烈士纪念馆。培育城市精神。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大对吴王城遗址等重点文物的保护。
  突破性发展文化产业。设立文化产业扶持引导基金,加快文化创意、动漫游戏、版权交易、绿色印刷等文化产业发展,培育骨干文化企业。推进传统媒体和新型媒体融合发展。建设文化产业园区和文化艺术特色街区。
  丰富城乡文体生活。建成市科技馆、植物园、动物园、市民中心、文化中心、体育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等一批公益性、功能性城市设施。加快建设区(新区)文体场馆,提升乡镇综合文化站功能,推进村(社区)、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和文化广场建设。大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和全民健身运动。
  (四)提高军民融合发展质量。做大做实军民融合高技术产业基金,布局和发展一批战略性军民融合产业,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格局,努力打造国家级军民融合示范区。

  实施绿色引领战略,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和优质生态产品生产基地,打造湖北水生态安全屏障。
  (一)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坚持全域创建和重点打造并举,努力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走在全省前列。
  全域开展生态文明创建。推广梁子湖生态文明建设经验,开展全域生态文明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全国水生态文明试点,连通江河湖库水系,实行退垸还湖、退田还湖、水体治理,让湖泊休养生息。全面落实饮用水水源地、流域保护规划,对重点湖泊实行用途管制。加强湿地保护,建设一批湿地公园。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实施城镇截污治污、农村污水处理工程,构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体系。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推进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强力推动工业污染治理,依法关、停、并、转一批重污染企业;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严禁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促进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强化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重金属、放射源、电磁辐射环境监管和污染防控。
  重点打造梁子湖生态文明示范区。积极争取省级支持,建立大梁子湖流域绿色发展协调机制。全面推进示范区集镇和村庄绿色化改造。科学划定和完善示范区乡镇、村湾产业发展规划,实现绿色发展。建立产业发展负面清单制度,清退对环境有严重影响的项目与企业,吸引高端生产要素进驻。加快台湾生态农业园建设,打造滨江生态农业新区。
  (二)加快绿色发展进程。发展生态经济,优化生态环境,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加快生产方式绿色化。实施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全面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减排降耗,完善重点污染行业退出机制。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彻底关停全市“五小”企业。落实区环保机构市直管制度,实现污染源全过程监管。加快低碳技术开发应用。以园区为依托发展循环经济,建设一批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推动“青阳鄂”大循环经济试验区建设,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推进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加快农村新能源利用进程。
  加快生活方式绿色化。倡导合理消费,力戒奢侈浪费。强化对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宣传教育,普及生态文明法律法规。引导全体市民关心环境质量、坚持低碳出行、养成节约习惯、举报污染行为,让绿色生活方式深入人心。
  (三)完善绿色发展机制。建立完善促进绿色发展的体制机制,增强绿色发展内生动力。
  完善绿色财税机制。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支持,落实生态补偿政策。扩大“只予不取”财政政策覆盖范围,对达到示范区标准的乡镇给予支持。严格执行水资源费、排污费和污水处理费等资源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制度,开展环境税试点。建立健全用能权、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和交易办法。
  构建绿色金融体制。建立完善绿色信贷制度,加大对产业转型升级、资源节约、生态建设等项目的信贷投放力度。试行污水处理收费权等抵(质)押贷款,开展能效贷款、绿色金融租赁、碳金融等业务。鼓励保险公司开发相关环境保险产品,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环保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建立企业申报CDM项目机制。开办生态银行。
  建立绿色考核机制。加强环保综合监管,切实把绿色发展纳入法治轨道。根据区域主体功能定位,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绿色系数”纳入目标考核体系,实行差别化考核制度。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责任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实施开放先导战略,建设长江中游重要节点城市,打造内陆开放门户。
  (一)构建多式联运交通体系。抢抓国家《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规划》实施和湖北“祖国立交桥”建设机遇,加快构建航空、水运、铁路、公路有机衔接的多式联运体系。
  建设世界级航空货运枢纽。准确把握国际物流核心枢纽项目的国际性、综合性、节点性、龙头性特征,充分发挥其对城市功能、产业升级、要素聚集的引领功能,加快推进航空都市区范围内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成立足长江、辐射全国、面向全球的航空物流枢纽中心。
  建设武汉新港南岸核心港区。积极对接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建设,加快以三江港为中心,以南山新港、鄂州港为两翼的现代化大港建设,建成融港口、码头、金融、物流、商贸、生活配套设施于一体的武汉新港南岸核心港区。抓住长江航道“645”工程实施机遇,提升鄂州港口功能。
  建设区域陆路交通枢纽。主动适应未来城市发展和航空都市区建设需要,加快通达武汉、黄石、黄冈的通勤式轨道交通建设。加快城际及货运铁路建设,重点建设鄂州北站、武汉新港疏港铁路三江港站。推进鄂咸高速、鄂黄过江通道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三纵两横”高速公路网和“六横四纵三联”普通公路网建设,实现覆盖全市、畅通周边。建立和完善综合交通智能信息服务平台。
  (二)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学习借鉴上海自贸区经验,创新体制机制,增强对外开放原动力。
  推行自贸区体制机制。学习复制自贸区体制机制。探索建立“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投资管理制度和以贸易便利化为重点的贸易监管制度。健全对外投资促进政策和服务体系,建立便利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型贸易方式的体制。
  打造对外开放平台。加快空港、港口申报对外开放一类口岸步伐。支持开展保税港区、保税物流区和保税仓库申报,形成境外产品交易展示平台。以4E级货运机场、葛店开发区电商基地和三江港新区为核心,加快电子口岸建设,实施单一窗口和通关一体化,实现快速通关。与世界主要航空枢纽城市建立友好合作关系。
  加快优进优出步伐。鼓励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研发中心、销售中心、生产基地和地区总部,支持外资金融保险担保等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努力开拓PPP利用外资新途径。对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需要,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鼓励企业在境外建立生产基地、营销中心和经贸合作区。支持企业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业务。推动外贸转型升级,提升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有机农产品等产品出口比重。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在境外设立研发中心和研发型企业。
  深度融入长江中游城市群。打造长江中游城市群重要节点城市。依托长江黄金水道,主动推进与沿江城市的交流协作,建设长江中游重点经济区。

  实施共享保障战略,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注重机会公平,保障基本民生,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一)实施创业就业工程。坚持就业优先战略,鼓励以创业带就业。
  实施更加积极的创业就业政策。落实国家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系列政策。支持大学生创业、科研人员创业、妇女创业、农民创业、留学回国人员创业、能人回乡创业。促进重点人群就业,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失地农民、复退军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完善创业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形成城乡统一、功能齐全、服务高效的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立创业风险评估机制。完善就业失业监测统计制度。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大困难企业下岗、休岗人员培训力度,强化转岗就业服务。
  持续增加居民收入。坚持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同步,实现居民收入持续增长。完善最低工资调整机制,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切实维护职工和企业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二)实施教育现代化工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努力办人民满意教育。
  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师资水平、教育质量、管理水平、经费保障“五个均衡”。加快教育信息化步伐,通过“同步课堂”等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倾斜。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推进城乡教师交流。推进中职教育免除学杂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高中免除学杂费、上大学给予帮扶,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
  构建现代教育体系。加快普及学前教育,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扩大优质高中教育,整体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支持鄂州职业大学创建应用型本科院校。建成华师大梁子湖校区。吸引一批本科院校到鄂州设立分校或基地。办好特殊教育。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国际合作办学新途径。
  (三)实施全民社保工程。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建成更加完善的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进新业态从业人员参保,巩固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全面推行社会保障“一卡通”,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机制。有序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
  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城乡“五类”特困群体兜底保障政策。积极搭建政府救助、社会救助与贫困户需求对接的救助信息平台,全面推行“按标施保、应保尽保”。设立社会救助扶贫基金,引导和支持全社会参与救助扶贫。加快贫困地区养老设施建设,稳步提高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供养水平。
  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健全扶残助残服务体系。支持慈善事业发展,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社会救济和社会互助、志愿服务活动。
  改善居民住房条件。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大“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力度,提升货币化安置比例,提高去库存化速度。鼓励引导生态住宅开发。落实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补助政策和贷款贴息政策。对有意愿在城市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落实差异化补助政策。
  (四)实施健康鄂州工程。积极推动大健康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环节。
  建设健康城市。创建健康管理示范区,积极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六进”行动,建设健康公园、健康步道、健康学校、健康机关、健康社区、健康家庭。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实行食品安全战略,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办好全国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加快智慧医疗建设,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合理布局医疗服务机构,优化儿科、老年护理、康复等相对紧缺资源配置。引进优质医疗资源。提升区级医疗卫生综合实力。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三个一工程”。加强基层人才培养,实施“基层卫生人才素质提升计划”。完善基本药物制度。鼓励社会办医。
  增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广全科医生家庭服务模式。对部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行政府购买。做好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以及地方病、职业病防治工作。落实健康妇幼战略,推动基本生育全程免费服务,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增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
  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妥推进“全面两孩”政策落地。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帮扶计划生育困难家庭。
  (五)实施脱贫攻坚工程。坚持“精准扶贫,不落一人”,大力实施“六个一批”,做实做强“七大工程”,确保到2019年我市贫困人口全部脱贫销号、贫困村全部脱贫出列。
  落实精准扶贫政策。实行低保政策和扶贫政策衔接,对贫困人口应保尽保。盘活贫困村、贫困户土地、生态和房产等资源,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扶持农村市场主体,辐射带动贫困户脱贫。支持城镇贫困人口参加公益性岗位脱贫。注重扶贫先扶智,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探索文化扶贫和生态保护扶贫新路子。
  完善扶贫工作机制。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责任,引领市场、社会协同发力,鼓励先富帮后富,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互为补充的大扶贫格局。落实扶贫攻坚责任制,建立年度脱贫攻坚和督察制度,实行最严格的考核督察问责。
  八、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为实现“十三五”规划提供坚强保证
  各级党委必须深化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提高领导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团结带领全市人民把宏伟蓝图变成美好现实。
  (一)提高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坚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强化各级党委领导核心作用,推动形成各级各部门联动抓发展的良好格局。创新观念和方式方法,提高统筹协调能力,强化督促检查,确保中央方针政策和各项部署贯彻落实。健全完善党委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定期分析经济形势、研究重大方针政策的工作机制,健全决策咨询机制,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把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作为看家本领。深入学习《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党员干部,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四民”要求,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精准落地。
  坚持“好干部”标准,选好配强各级领导班子。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提升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专业化水平。举办五大发展理念大讲堂。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机制,落实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完善有利于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的实绩考核和差异化绩效考核,做到优进庸退、能上能下,充分调动各级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体系,扩大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选优训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加强农村、城市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保障机制、提高保障水平,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切实抓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贯彻落实。践行“三严三实”,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加大治庸治懒力度,有效治理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不断取得反腐败斗争新成效。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深化纪检体制改革,巩固反腐败成果,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努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二)凝聚各方力量团结奋斗。充分发扬民主,支持政协提高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实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提高宣传和组织群众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践行五大发展理念的能力,依法保障人民各项权益,激发全市人民建设美好家园的主人翁意识。
  加强和改进党对群团工作的领导。创新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增强群团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推进群团组织改革创新,更好发挥群团组织桥梁和纽带作用,共同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贡献力量。深入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等各界作用,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把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推动鄂州发展上来。
  (三)加快建设人才强市。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将市级重大发展战略和产业布局与人才发展同步推进。实施更加积极的人才引进政策,通过围绕项目聚才、注重政策引才、优化环境留才等方式,让更多的人才扎根鄂州干事创业。实施特色人才工程,鼓励乡土人才本地创业,吸引外出人才回乡创业,带动群众增收致富。
  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建立“人才+项目+平台”的创新人才培养开发体系,推广创新人才联合培养共用、产学研合作培养、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选送一批优秀干部到知名大学深造。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培养。
  完善人才发展机制。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和服务保障体系,营造唯才是举、开放用才的浓厚氛围,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才的创新创造活力。完善公务员聘用制、政府雇员制等机制,打通机关、企业、农村人才流动成长渠道,鼓励各类人才到新区和基层工作。
  (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推进依法执政,提高各级党委依据宪法法律履职尽责、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
  加强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有序推进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立法,引领、推动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全面推行综合执法,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实现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推进公正司法。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各项任务,全面推进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健全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完善对权利的司法保障、对权力的司法监督。
  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深入推进“法律六进”和“一村(社区)一律师”工作,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形成浓厚法治氛围和良好法治习惯。
  (五)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建设平安鄂州,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社会治理体制,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健全利益表达、协调和保护机制,实现律师、民警进村(社区)全覆盖。严格落实“1+N”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筑牢社会稳定民心基础。做好流动人口服务和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工作。提升网格化管理水平。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诚信鄂州。培育社会组织,提升村(居)民委员会自治能力,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强化公共安全保障。加强全民安全意识、风险意识教育,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强化风险预警,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坚决控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依法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管理制度,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六)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编制我市“十三五”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要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落实本建议确定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各级各类规划要增加明确反映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的指标,增加政府履行职责的约束性指标,注重可操作性,把全会确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全市上下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抢抓机遇、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狠抓落实,为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更高标准小康社会、加快城市现代化进程而努力奋斗! 

  人口老龄化是社会发展的重要趋势,也是今后较长一段时期我国的基本国情。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国家战略,《纲要》进一步以此作为标题单独设立章节,把制定人口长期发展战略,优化生育政策,以“一老一小”为重点完善人口服务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等,作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明确提出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健全婴幼儿发展政策、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等重要举措。

  一、“十三五”时期发展基础和主要成就

  “十三五”时期,我国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在2018年首次超过0—15岁少儿人口,对国家发展全局和亿万百姓福祉都有深刻影响。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总揽全局,坚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努力挖掘人口老龄化给国家发展带来的机遇,做到及时应对、科学应对、综合应对,推动老龄事业改革发展和为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一)顶层设计不断优化完善

  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明确了短期到2022年、中期到2035年、长期到本世纪中叶,我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目标,从财富储备、人力资源、物质服务、科技支撑、社会环境五个方面明确了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制度框架。“十三五”期间还印发实施《“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等高层级综合文件,并出台土地保障、税费优惠、融资支持等针对性专项政策。标志着我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事业进入新的起点。

  (二)老年权益保障更加有力

  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进行了第三次修订,为老年人提供坚实的法律制度保障。老年人福利补贴、关爱服务等制度建立健全,老年人高龄补贴、困难补贴、护理补贴制度实现省级全覆盖,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农村高龄、独居、孤寡、空巢留守老年人探访制度全面建立。全国所有省份均已出台针对政务服务、健康保健、交通出行、商业服务、文化休闲、维权服务等方面的老年人社会优待政策。

  (三)老年健康水平持续促进

  “十三五”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颁布执行,对老年人保健事业做出明确规定。《“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对健康老龄化作出系统部署,《“十三五”健康老龄化规划》《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等提出具体要求,推动建立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各地为65岁以上老人建立健康档案,并提供每年一次的免费健康体检,对老年人进行健康指导和慢性病综合干预,老年人健康医疗服务逐步下沉到社区和家庭。

  (四)服务产品供给有效扩大

  “十三五”期间,中央和地方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强化土地、住房、财政、投资、融资、人才等要素保障,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达到25万个,养老床位823.8万张,护理型床位占比呈增长趋势,服务供给能力持续加强。履行政府兜底保障职责,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加强公益性养老机构建设,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通过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为特困及失能、失智、高龄、空巢老年人等重点群体提供养老服务。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若干意见》,启动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推动康复辅具、养护服务向智能化发展。

  (五)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

  印发实施《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由政府、行业举办的老年大学面向社会开放,社区教育的发展推动了老年教育进社区、进家庭。截至2020年12月,我国共建成28所省级老年开放大学,全国有超过7万所老年大学和老年学校,老年在校学员和参与线上教育的学员超千万人。各类面向老年人的康养、文旅、康体等服务和产品不断发展,老年在线文娱和消费的参与度不断提升。

  (六)社会环境建设全面加强

  印发实施《关于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在适老居住环境、适老出行环境、适老健康支持环境、适老生活服务环境方面提出具体举措。《关于加快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实现加装电梯、坡道以及家庭适老化改造,明显提升了老年人的居住质量。同时,加强软环境建设,通过政策引领、文化宣讲、志愿服务、评选表彰等举措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风尚,形成了良好的敬老尊老社会氛围。

  二、“十四五”时期发展形势和挑战机遇

  我国是当今世界老年人数最多的国家,2019年底已有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54亿,预计“十四五”末期将突破3亿人,占总人口比重超过20%,由轻度老龄化转入中度,在2035年前后突破4亿人,进入重度老龄化阶段。同时,全面两孩政策实施迎来生育小高峰后,受育龄妇女减少、养育成本提高等多重因素影响,近年来新出生人口逐步回落,我国人口发展正经历着从数量压力到结构性挑战的历史性转变。

  人口老龄化将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3方面挑战:一是劳动年龄人口的减少,大龄、老龄劳动者的增多,将影响潜在经济增长率和高质量发展;二是全社会用于社会保障、医疗及其他福利性支出不断增长,老年人照护服务等需求持续增加;三是养老育幼需求持续增加,增大家庭压力和负担,降低家庭抗风险能力,进而影响社会稳定和中华传统文化传承。

  挑战虽然严峻,但也存在诸多发展机遇:一是有利于促进老年产品和服务消费,壮大银发经济,形成经济发展新动能;二是有利于不断发展壮大养老保险基金和丰富商业保险,为资本市场带来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三是有利于推动企业寻求资本和技术创新,提高全员劳动生产率,助推产业升级实现。面对人口老龄化,我国具备坚实的物质基础、充足的人力资本、深厚的孝道文化和后发优势,我们完全有条件、有能力、有信心有效应对。

  三、“十四五”时期总体要求和任务举措

  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百姓福祉,是践行党的初心使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是维护国家人口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考量,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举措,对“十四五”和更长时期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正确把握人口发展大趋势和老龄化规律,着眼国家发展全局和亿万百姓福祉,抓住重要窗口机遇期,构建管长远的制度框架,制定见实效的重大政策,不断充实国家和居民的财富储备,充分挖掘劳动力有效供给潜能,逐步扩大适老产品和服务供给,显著增强科技支撑和服务能力,加快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的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应对人口老龄化道路,确保经济社会发展始终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

  《纲要》明确提出“十四五”时期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点举措是“制定人口长期发展战略,优化生育政策,以‘一老一小’为重点完善人口服务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1.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一是完善生育支持政策。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推动生育政策与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释放生育政策潜力。完善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老人赡养、病残照料等政策和产假制度,探索实施父母育儿假。二是做好公共服务保障。改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加强孕前孕产期健康服务,提高出生人口质量。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三是强化人口决策支撑。改革完善人口统计和监测体系,密切监测生育形势。深化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健全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

  2.健全婴幼儿发展政策。一是增强家庭照护能力。加强对家庭照护和社区服务的支持指导,增强家庭科学育儿能力。二是扩大托育服务供给。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健全支持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早期发展的政策体系。严格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园政策,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提供普惠托育服务,鼓励幼儿园发展托幼一体化服务。三是提高照护服务质量。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发展,提高保育保教质量和水平。

  3.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一是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完善公建民营管理机制。积极发展农村互助幸福院等互助性养老。逐步提升老年人福利水平,完善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和特殊困难失能留守老年人探访关爱制度。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环境,强化老年人权益保障。二是提高养老服务供给水平。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开展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支持培训疗养资源转型发展养老,加强对护理型民办养老机构的政策扶持。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推进公共设施适老化改造,推动专业机构服务向社区延伸,整合利用存量资源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加强老年健康服务,深入推进医养康养结合。扩大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供给,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提高到55%,更好满足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护理服务需求。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三是推动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发展银发经济,开发适老化技术和产品,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培育智慧养老等新业态。综合考虑人均预期寿命提高、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快、受教育年限增加、劳动力结构变化等因素,按照小步调整、弹性实施、分类推进、统筹兼顾等原则,逐步延迟法定退休年龄,促进人力资源充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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