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间的借款合同需要贴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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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的规定,借款合同是银行及其它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它凭证征税规定,印花税的征税对象采取的是正列举的方式,只对列举出来的凭证征税,未列举的一律不征税。因此,企业和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不属于银行及其它金融组织和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能视同借款合同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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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与境外母公司之间的借款合同需要交纳印花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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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的规定,借款合同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因此,非金融企业的母子公司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不需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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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以前公司的大股东起诉第二股东,是民间借贷,有借款合同,合同上我是担保人,也把我起诉了,但是我没有签过合同,合同上的签名和指模都不是我的,请问需要承担责任吗,应该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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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5年最高院发布了关于民间借贷的新司法解释,为企业间的借贷正名,企业间签订合法借款合同的属于民间借贷关系。那么企业间的借款合同要怎么缴税?本文为你介绍。

  《营业税税目注释》规定,贷款属于“金融保险业”税目的征收范围,而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根据这一规定,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秘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规定:应税是指: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由于该公司为商业企业,且贷款方也是商业企业,因此,这两个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三、部分可税前扣除

  根据《关于印发<若干业务问题规定>的通知》第三十八条规定,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鉴于目前 我国对金融企业利率要求的具体情况,企业在按照合同要求首次支付利息并进行税前扣除时,应提供“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以证明其利息支出 的合理性。

  找法网知识链接:企业间的借贷如何偿还?

  企业或负责人以企业名义与出借人签订合同,出借人、企业或者其股东能够证明所借款项用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使用,出借人请求将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列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出借人请求企业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应纳印花税的“借款合同”是指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与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合同)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因此,企业与另一生产企业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不属于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应纳印花税的合同凭证,无需缴纳印花税。
有合同的是一定要交的,如果没有合同的话,要补充合同的,要不是不符合税法要求的。所以不管是不是有合同,到最后的时候是一定要交的。
印花税是一种行为税,不管签订合同的主体是谁,只要发生了应税行为就需要依法缴纳印花税,所以均为非金融机构的企业间签订的借款合同也需要依法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暂行条例》中规定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按照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那么是否可以理解为企业与企业、企业与股东方(两个非金融机构之间)的借款合同则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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