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认证取消后,可以认证别的账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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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浪微博昨日修订社区管理规定对发布违规信息账号变“注销”为“冻结”

    本报讯 新浪微博昨日对5月28日起施行的《新浪微博社区管理规定(试行)》进行了首次修订。据记者了解,本次修订中对发布敏感信息等部分违规行为的管理力度进行了调整,几乎移除所有注销账号的处罚,而是变更为冻结,同时不实信息和抄袭两种违规的微博将会被禁止自行删除。

    与原版相比,最新的《新浪微博社区管理规定(试行)》主要在第17条、19条、20条、21条、22条、23条进行了修订,记者发现其中第17条第6款和第20条第3款第3则为新增内容。

    这两条新增内容均指向“个人认证用户身份虚假”,前一条在用户违规类型中增加了“个人认证用户身份虚假”,并定义为“通过伪造材料、提供虚假信息,获取新浪微博个人认证身份;用户真实身份与个人认证身份不符”。 后一条则明确指出,站方接受对“个人认证用户身份虚假”的举报。这也就意味着,再发生类似“郭美美”、“平模冒充警花发艳照”等事件时,网友将可以直接举报该微博用户。

    本次修订中,网友关注度最高的是对第21、22、23条的修改,这三条也是管理规定中处罚的主要内容,从整体上来看,处罚力度比原版更加人性化,几乎删掉了除垃圾广告等恶性行为外所有注销账号的惩罚措施。

    对比修订前后的两份管理规定,可以看到,在原版规定中“恶意发布敏感信息”、“发布不实信息”等最高都可处以删除账号的违规行为,现在都将被处以冻结的处罚,比如,原来规定的“恶意发布敏感信息的用户,禁言48小时以上,甚至注销账号”就修订为“恶意发布敏感信息的用户,禁言48小时以上,甚至冻结账号”。

    “所谓冻结,是指用户可登录自己的账号,但只能浏览信息,不能进行其他操作。”新浪微博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在此次修订中,保留了对“从事垃圾广告业务的,注销账号”的处罚,并增加了“参与虚假粉丝购买的,移除虚假粉丝”的条款,“此前,为了净化网络环境,我们一直在打击垃圾广告,此次写入社区公约是新浪微博清理垃圾广告的又一举措。”

    本次修订中还对发布不实信息和内容抄袭的处罚内容进行了新的约束,明确这两种行为在受到被标注、禁言、禁关注甚至冻结账号的同时,“站方可对相关信息予以禁止转发、禁止评论、禁止自行删除等处理。”

    新浪微博相关人士指出,有关“部分违规微博禁止自行删除”主要是考虑到,发布不实信息或者抄袭的用户在澄清不实信息、推介原创作者方面负起不可推卸的责任。

    对于有网友认为“对于不实信息的发布者处以15天封号、扣信用积分的处罚,处罚力度太轻”的观点,新浪微博相关人士回应称,“在新版公约中,我们调整了对部分违规的管理力度。今后,我们将继续根据用户实际反馈,进一步完善公约,维护社区秩序。”

    据记者了解,“除垃圾广告等恶性行为外不再注销账号而是予以冻结”及“部分违规微博禁止自行删除”等新措施目前尚未施行,需要等到对应网站功能上线后才生效。

    目前,微博网友可通过微博“举报”功能实现举报,举报功能显示于每一条微博、评论上。“通常来说,一条信息内容本身或者发言者动机极为恶劣,或者传播量较高,我们将考虑采取冻结账号、删除账号则用于垃圾广告惩治上。”新浪微博相关人士称。

    此外,针对近期微博上连续发生“南京女孩走失”、“上海女孩被‘黑衣女’抱走”、“横店某剧组女星被杀”等不实信息被不知情用户热转事件,从而成为“谣言放大器”的情况,新浪微博相关人士建议广大用户,在转发微博之前对转发内容进行一定的辨别,如果确定是虚假信息可以随时进行举报。“针对大量传播的有可能是不实的信息 ,我们也会第一时间主动或者借助专家委员会进行甄别。对平台来说,我们会严格执行社区公约,尽可能在维护社区秩序、澄清不实信息方面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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