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成58都,应该去哪里办理保单信用贷一款?

答: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简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应该如何处理?
答: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3、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该怎么办?
答: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在延边州内,哪些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延边州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业主、出租车从业人员及其他符合规定条件的组织和个人。
5、个体工商户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
答:所有自愿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体工商户业主,持本人身份证明、经营满一年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向辖区内非公经济指导中心提出申请,可在其单位账户内建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6、出租车从业人员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
答:所有自愿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出租车从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明,出租车从业资格证或出租车经营权证明,向所属出租车公司提出申请,可在其单位账户内建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7、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如何确定的?
答: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8、个体工商户业主和出租车从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如何确定的?
答:个体工商户业主和出租车从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上一年月平均收入。(最低不得低于3000元,最高不得超过5000元)
9、职工工资总额是如何构成的?
答:是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工资总额口径计算。
10、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答: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但最高不得超过12%。
11、个体工商户业主和出租车从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如何确定的?
答:个体工商户业主和出租车从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上一年度月平均收入的10%,不得高于24%。
12、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是如何计算的?
答:月缴存额等于缴存基数分别乘以职工个人和所在单位的缴存比例之和。
13、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如何规定的?
答:缴存基数不得低于上一年度规定的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不得高于当地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倍。领取基本生活费的职工,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可以按照基本生活费计算。
答: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当年归集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一年整存整取利息计息,结息后转入上年结转户;上年结转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一年定期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公积金存款的结息日为每年的6月30日。
15、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从哪列支?
答:机关在预算中列支;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核定后,在预算或者费用中列支;企业在成本中列支。
16、住房公积金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单位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计入职工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得额,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及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17、什么样的人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18、公积金贷款在用途上有什么规定吗?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19、职工只要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就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答:职工所在单位为本单位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都缴存公积金的只允许一人贷款,对停缴、欠缴和缓缴住房公积金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0、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借款人的自筹资金比例是多少?
答: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具有购建房屋总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
21、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抵押担保吗?
答:必须用所购买的住房做抵押。
22、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用平房、农房做抵押担保吗?
答:平房和农房不可以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做抵押担保。
23、什么情况下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借款人家庭仅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的,在第一次贷款结清后可申请第二次贷款;借款人已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再次申请贷款时需留存6个月以上的缴存额。
24、提取公积金后,再次申请贷款时需留有6个月的缴存额,是夫妻都留存还是其中一人留存6个月的缴存额就可以再次申请贷款?
答:借款人一人留存即可,但再次申请时的贷款额度要考虑夫妻双方公积金缴存额。
25、在异地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可以在延边申请公积金购房贷款吗?
答:异地缴存的职工,购房人的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在延边州内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家庭有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的除外。
26、铁路、电力系统缴存的公积金,可否在我中心按异地缴存办理贷款?
答:可以。借款人家庭有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的除外。
27、州外调入职工如何办理公积金贷款?
答:州外调入职工,将原缴存公积金余额划转到新缴存公积金账户后,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满6个月,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28、办理贷款业务流程?
答:持身份材料、征信报告至窗口初审→备齐材料→审批→签订借款合同、办理抵押手续→开具付款凭证放款。
29、贷款业务可以由他人代办吗?
答:夫妻双方必须到场签字,他人代办的需提供委托公证书。
30、借款后夫妻离异,原共同借款人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答:注销共同借款人资格后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31、异地职工在延边申请公积金贷款需提供什么材料?
答:(1)《异地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样式可在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网站上下载)
(2)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征信报告;
(3)借款人的工资收入按缴存基数认定,无需另行提供工资证明;
(4)延边州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规程中规定的其他材料。
32、直系亲属(父母或子女)可以参与贷款吗?
33、直系亲属参与贷款解释?
答:直系亲属参贷是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在其父母或子女购房时可取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行为。
34、直系亲属的认定方式是什么?
答:直系亲属身份关系认定,应以户口本上载明的有亲属关系的父母、子女身份为确认依据。户口本不能确认身份关系的,可凭公安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予以认定。
35、夫妻双方都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双方都可以贷款吗?
答:不能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只允许一方贷款。夫妻均正常缴存公积金最高可贷60万元;单方缴存最高可贷50万元。
36、办理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夫妻户口不在一起的应提供什么证件?
答:户口不在一起的,除了提供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外,必须提供结婚证。
37、办理公积金贷款,必须提供夫妻双方收入证明吗?
答:借款人夫妻双方都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不需要提供收入证明;借款人配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需要提供收入证明。
38、购买商品房办理贷款应提供什么材料?
答:应提交房产部门备案合同或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楼盘的合同和首付房款收据,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39、购买二手房办理贷款的应提交什么材料?
答:过户的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收据,契税完税证开具日为准一年内有效。
40、自建、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办理贷款的应提交什么材料?
答:提交城市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的审批件,与工程队签订的建房合同书和预算书以及自筹资金证明。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41、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可以转为公积金贷款吗?
42、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应提交什么材料?
答:(1)商业银行贷款的《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原件或复印件;
(2)商业银行贷款还款计划及还款明细,须加盖银行业务章;
(3)拟抵押的房屋产权证;
(4)须用所购住房做抵押,抵押价格按目前现行的政策执行;
(5)商业银行还款存折或还款卡号;
43、贷款申请表需要加盖单位印章吗?
44、贷款初审,应在多少个工作日内完成?
答:各县市管理部对借款人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受理申请之日起7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予贷款的答复。
45、公积金贷款后什么时间还款?
答:贷款发放的次月起开始还款,贷款发放之日起至下一个月的该日为扣款日。
46、吉林省外购房能使用延边州的公积金办理贷款吗?
答:不能。可咨询购房所在地公积金管理部门确定是否能在当地办理异地贷款。
47、州内可否异地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
答:在购房所在地管理部申请办理。
48、房屋装修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49、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一般不得超出借款人的法定退休年龄。对连续缴存五年以上,并且具有稳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借款人,可以延长一至五年。
50、如何办理按揭贷款合作楼盘项目审批?
答:由房地产开发单位在多层楼主体封顶、高层楼达到整体建设的2/3以上,持相关材料及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报告,报各县市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各县市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后,报“中心”审批委员会审批。
51、贷款的资金怎么拨付?
答:“中心”为借款人开“住房公积金支付凭证”,受委托银行应以转账方式将贷款资金划入房地产开发单位或者建房、大修住房承建方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内,二手住房可直接划入个人账户。
52、如何确定公积金贷款额度?
答:贷款额度的确定:按以下条件综合计算后取最低值:   
(一) 不高于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之和的倍数,确定的贷款限额,按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之和的20倍计算,公积金余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20万元;
(二) 不高于房屋总价款的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二次使用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非普通自住住房,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二次使用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三) 不高于家庭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贷款额度=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月收入之和×50%×12(月)×贷款年限;
(四) 不高于最高贷款额度,借款人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不得超过50万元,借款人和共同还款人都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不得超过60万元。
53、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政策?
职工申请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
95、如何加入公积金微信公众平台?
答:微信搜索公众号ybzfgjj
96、如何在网站注册账户?
答:登入网站后,进入页面右侧“个人网上营业厅”,点击“首次使用、账户注册”后,按要求填写信息后即可注册。
97、网站注册用户时为什么提示个人账户不合法?
答:请将身份证号码中的“X”设置为大写后继续注册。
98、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有“客户服务中心”,知道咨询电话吗?
答:“客户服务中心”的咨询电话:12329
99、如何查询个人公积金账户信息?
答:三种方式:1、本人携带身份证到窗口查询;2、在网站注册用户后查询;3、拨打热线12345、12329根据语音提示自助查询。
100、你知道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什么位置吗?
答:延吉市天池路3399号(金达莱广场西北,市法院西侧);延吉市下设两个管理部,1、延吉市天池路管理部在天池路3399号(州中心二楼);2、延吉市友谊路管理部在友谊路661号(延吉市七中斜对面)。
  • 首先说,你要说明你的贷款用途,比如农业补贴贷款;个人抵押贷款等,说出你的需要才能判断你需要什么类型的贷款。其次,如果是个人抵押贷款,则你的用途无非是业主经营,创业,生产流通,购买房/车等,说先来说,农信社不见得有如此多种类贷款,其次,你要有抵押物且必须为自己的产权。

答:扶贫对象是指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识别、确定的贫困户、贫困村和贫困县。

答:建档立卡贫困户是指已经完成审批流程,建立了贫困档案,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动态管理,并获得《扶贫手册》的贫困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以户为单位。

答:2011年中央决定将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作为新的国家扶贫标准。扶贫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国家每年都会根据物价指数等因素相应调整。2017年我省扶贫标准为家庭人均纯收入3208元。

答:所谓贫困户家庭人均纯收入指的是按贫困户家庭建档立卡人口数平均的农民纯收入。其中,农民纯收入指的是农村居民当年从各个来源渠道得到的总收入,相应地扣除获得收入所发生的费用后的收入总和。贫困户家庭人均纯收入=(家庭总收入-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税费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贫困户家庭建档立卡人口数。在计算贫困户人均纯收入时,下列收入不列入贫困户家庭纯收入的计算类别:社会救助(包括低保补助、受灾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其中特困人员供养除外)、慰问金、扶贫慰问物资、危房改造补助、易地搬迁补助、一次性保险赔付、移民搬迁补助、一次性抚恤金等。

5.建档立卡贫困户如何确定?

答:由农户申请,其中提出申请有困难的孤寡老人、残疾人、孤儿等由村民小组推荐;经村民代表大会推荐的评议小组组织评议,公示评议结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公示审核结果;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审定结果在贫困户所在村和村民小组公告,并逐级上报省人民政府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备案。(公示和公告时间均不少于七日)

6.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包括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建档就是建立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和连片特困地区电子信息档案,立卡就是向贫困户发放《扶贫手册》。建档立卡对象包括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和连片特困地区。其中,贫困户建档立卡包括家庭基本情况、生产生活条件、致贫原因、帮扶责任人、帮扶计划、帮扶措施、帮扶成效、等七个方面内容;贫困村建档立卡包括基本情况、发展水平、基础设施状况、生产生活条件、公共服务情况、帮扶情况和帮扶成效等七个方面内容;贫困县建档立卡包括基本情况、发展现状、公共服务、帮扶情况、扶贫成效等六个方面内容。

7.什么是《扶贫手册》?其内容和作用是什么?

答:《扶贫手册》是一份用于登记贫困户基本情况和帮扶情况的工作手册,由国务院扶贫办统一监制,各县负责制发,贫困户、村委会各执一册。其主要内容包括:家庭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帮扶责任人、帮扶计划、帮扶措施和帮扶成效等六个方面。《扶贫手册》能有效证明贫困户贫困身份,并便于随时核查对其帮扶情况。

8. 如何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动态管理?

答: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并不是一评不变的,而是“有进有出、动态管理”。对已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通过有效帮扶达到脱贫标准并按程序核实验收后,要及时在建档立卡系统中标记脱贫退出;对新致贫或新返贫的人口,要通过识别程序及时纳入并建档立卡,采取有效措施帮扶。

9. 全省“十三五”脱贫攻坚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目标任务是“三个确保”。即:(1)确保贫困县全部摘帽。51个重点县按滚动计划要求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2)确保贫困村全部退出。到2020年全省8000个贫困村分批全部出列。(3)确保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按照“头三年集中攻坚,后两年巩固提升”要求,确保到2018年全省现行标准下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比例达75%以上,到2020年全面实现脱贫。

10.“四个切实”、“五个一批”、“六个精准”、“七个强化”、“八个要求”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1)“四个切实”: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切实做到精准扶贫;切实强化社会合力;切实加强基层组织。

(2)“五个一批”: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

(3)“六个精准”: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4)“七个强化”: 强化领导责任、强化资金投入、强化部门协同、强化东西协作、强化社会合力、强化基层活力、强化任务落实”。

(5)“八个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目标标准、强化体制机制、牢牢把握精准、完善资金管理、加强作风建设、组织干部轮训、注重激发内生动力。

11.《湖南省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提出要建立什么样的脱贫攻坚责任机制?

答:省负总责、市县落实、乡村实施。

12.我省“1+10+17”脱贫攻坚政策支撑体系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答:“1”为总纲,即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实施意见》;“10”为保障机制,包括扶贫立法、扶贫考核、督查巡查、扶贫约束、退出机制、资金整合、人才支持、队伍建设、驻村帮扶、司法保障等;“17”为行业部门支持政策,包括安全饮水、农村道路、农网改造、信息网络、文化建设、产业扶贫、易地搬迁、危房改造、教育扶贫、兜底保障、医疗保障、电商扶贫、旅游扶贫、万企帮万村、科技扶贫、金融扶贫、生态保护等。

13.我省落实“五个一批”要求扎实推进脱贫攻坚“七大行动”,其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七大行动”具体内容:一是发展特色产业增收脱贫,帮扶约 350万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对象通过发展特色产业实现脱贫。二是引导劳务输出脱贫,通过产业促进、创业带动等方式帮扶约70万贫困人口创业就业。三是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脱贫,完成约80万贫困人口的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四是结合生态保护脱贫,通过生态工程建设、生态补偿、让贫困群众转为护林员等方式,促进贫困群众增收脱贫。五是着力加强教育脱贫,让约80万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六是开展医疗保险和救助脱贫,对贫困人口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努力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七是实行保障兜底脱贫,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制度。

14.为破解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落后问题,我省实施了脱贫攻坚“七大工程”,其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七大工程”主要包括:一是交通扶贫工程,二是水利扶贫工程,三是电力扶贫和光伏扶贫工程,四是农村危房改造和环境整治工程,五是农村“互联网+”扶贫工程,六是文化扶贫工程,七是乡村旅游扶贫工程。

15.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的比例是多少?

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用于51个贫困县的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切块比例不得低于85%、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切块比例不得低于65%、其他各项资金切块比例不得低于55%。

16.对贫困县使用整合后的涉农资金有什么规定?

答: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要围绕脱贫攻坚这一主题,重点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人口,要与脱贫任务紧密挂钩,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安排使用,着力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收入水平。

17.我省规定哪些情况可追究法律责任?

答:《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第三十九条明确:违反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骗取扶贫开发政策待遇的;违法占用、变卖或者毁坏扶贫开发项目设施、设备的;截留、挪用或者侵占扶贫资金的。《条例》第四十条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和有关部门在扶贫开发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8.贫困县退出的标准与程序是什么?

答:(1)退出标准:综合贫困发生率降低到2%以下。综合贫困发生率=(系统内未脱贫人口数+漏评人口数+错退人口数)/农业户籍人口数。其中,漏评人口数=(农业户籍人口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漏评率;错退人口数=脱贫人口总数×错退率。

(2)退出程序:按照县市区申请,市州初审,省级检查(核查),公示报批,摘帽退出的流程进行。

19.贫困村退出的标准和程序是什么?

答:(1)退出标准:“一个确保、两个完善”。其中,“一个确保”,即确保贫困村综合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为“否决指标”;“两个完善”指基础设施基本完善和公共服务基本完善。包括村组道路,饮水安全,电力保障,教育保障,医疗保障,住房保障,低保、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村级公共服务,产业发展,村“两委”班子及党员队伍建设共十个指标,每项10分共100分,≥80分为达标。

(2)退出程序:按照村自主申请,乡镇监测上报,县市区审核审批,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签字,市州核查,县市区退出销号的流程进行。

20.贫困人口退出的标准和程序是什么?

答:(1)退出标准:以户为单位确定脱贫退出,按照“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标准执行。“一超过”指家庭当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两不愁”指不愁吃,不愁穿;“三保障”指基本医疗、义务教育和住房安全有保障。

(2)退出程序:按村民主评议、乡镇入户核实、农户确认、乡镇公示、县抽查复核、省市评估核查、县批准公告的流程进行。

21.《湖南省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实施办法》明确督查重点内容和巡查重点问题分别是什么?

答:督查工作坚持目标导向,着力推动工作落实,重点有8个方面:一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方针政策、专项规划和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二是落实脱贫攻坚责任情况;三是精准扶贫、精准帮扶和精准退出情况;四是减贫任务完成情况以及特困群体脱贫情况;五是行业扶贫、专项扶贫、对口帮扶、驻村帮扶等情况;六是重点扶贫项目实施情况;七是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情况;八是其他需要纳入督查的事项。

巡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突出问题,重点有5个方面:一是落实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方面存在失职渎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二是违反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规定,贪占挪用扶贫资金,违规安排扶贫项目的;三是违反贫困识别、退出规定,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的;四是违反贫困县党政正职领导稳定纪律要求和贫困县约束规定,发生禁止作为事项的;五是存在群众反映强烈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

22.对市、县两级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工作主要考核什么?如何组织考核?

答:对市级党委政府不单独考核,结果为所辖县市区得分的加权平均;对县级党委政府主要考核减贫成效、精准识别、精准帮扶、重点工作、扶贫资金、工作责任及日常管理、扶贫领域突出问题、承担国家经验交流型现场会等八大指标,涉及30项具体内容。

对市、县党委政府脱贫攻坚考核由由省扶贫办、省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将考核任务分解到相关省直单位,由各相关省直单位独立打分,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考核工作,将考核结果交省扶贫办汇总。具体考核程序为:县级自评、市级自评、第三方评估、省级实地考核、省直部门考评、数据汇总、沟通反馈。

23.对省直和中央驻湘单位扶贫开发责任制主要考核什么,如何组织考核?

答:主要考核两个方面内容。一是行业扶贫责任落实情况,包括扶贫责任落实情况、日常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和行业(部门)扶贫领域突出问题,涉及9项具体内容。二是驻村帮扶责任落实情况。重点考核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工作成效,围绕“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工作目标和“六到农家”“六个落实”重点任务进行,主要考核帮扶任务完成情况、基础工作落实情况、工作队日常管理情况、 后盾单位重视情况、满意度测评情况等 5 个方面内容,涉及17项具体指标。对既有行业扶贫任务又有驻村帮扶任务的单位实行100分制,其中,行业(部门)扶贫具体任务完成情况占70%,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责任落实情况占30%。对只有驻村帮扶任务的单位实行100分制。按照《湖南省直和中央驻湘单位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考核办法》执行。

省直和中央驻湘单位扶贫开发责任制考核工作由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承办,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参与。具体考核程序为:单位自评、评价考核、省委省政府审定、沟通反馈。

24.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第三方评估的内容及方式是什么?

答:(1)贫困人口识别准确率。采取“一算二查五看”的方式进行评估。一算:算贫困户收支情况;二查:查评议流程是否规范,查评议结果是否公开;五看:一看房、二看粮、三看劳动力强不强、四看有无读书郎、五看有无病人躺在床。

(2)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主要通过“三查”的方式进行评估。一查建档立卡贫困村是否有驻村工作队;二查驻村工作队帮扶规划和帮扶措施有没有、帮扶成效和工作作风实不实;三查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否都有结对帮扶责任人,重点查帮扶责任人的帮扶效果及满意度。

(3)脱贫户退出准确率。采取“一算二查四看”的方式进行评估。一算:算脱贫户人均纯收入是否稳定达到贫困标准线以上;二查:一查脱贫户当年受扶持情况,重点查因户施策、资金安排、项目扶持、增收情况等,二查脱贫户退出程序是否合规,重点查民主评议、农户确认、公示公开、入户核实等程序是否到位;四看:看教育、医疗、住房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等是否到位。

(4)贫困村退出准确率。采取“两查两看”的方式进行评估。两查:一查贫困发生率是否降至2%以下,二查村集体集体经济收入(不包括转移支付收入)是否达标;两看:一看基础设施是否基本完善,二看公共服务是否基本完善。

25.脱贫攻坚考核的结果如何实行挂钩运用?

答:对市、县党政脱贫攻坚工作考核结果,与全面小康考评和绩效评估结果挂钩,与干部考核、选拔任用以及工作问责挂钩 ,与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挂钩。

对省直和中央驻湘单位扶贫开发责任制考核结果,与绩效评估结果挂钩,与干部和单位年度考核挂钩。

26.什么是“四跟四走”?

答:“四跟四走”即资金跟着穷人走、穷人跟着能人走、能人跟着产业项目走、产业项目跟着市场走,是我省近年来为破解过来产业扶贫对象难瞄准、项目难见效、风险难防范、资金难保障等系列问题,探索走出的产业扶贫新路子,其核心内容是瞄准贫困人口,改革帮扶方式,建立利益联接机制。

27.推进“四跟四走”产业扶贫要着力抓好哪些方面?

答:一要科学选择产业项目;二要精确核准帮扶对象;三要认真选择扶贫经济组织;四要建立健全利益联结、风险防控和收益维权机制;五要扩大金融资本参与;六要加大考核督查力度。为贯彻落实“四跟四走”要求,省级继续推进重点产业扶贫项目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28.产业扶贫主要有哪几种帮扶模式?

答:主要有三种帮扶模式:一是直接帮扶。对既有产业发展愿望,又有产业发展能力的贫困对象,在政府的组织和引导下,直接参与区域特色产业开发,通过以奖代扶、贷款贴息等方式,予以直接帮扶。二是委托帮扶。通过购买扶贫社会服务方式,将扶持资金直接委托给有意愿合作、有社会责任、讲诚信和有实力的企业,实行项目统一开发、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统一核算,相互间以契约形式,明确责权利关系,项目收益按比例分成。三是股份合作。将扶贫对象的政策扶持资金、土地、林地和水面等生产资料折价入股,由企业统一管理和生产经营,结成联股、联利的共同体,实现股份到户,利益到户。

29.产业扶贫政策在对贫困户和扶贫经济组织扶持上如何规定的?

答:(1)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产业(含特色产业、电商、乡村旅游)的,给予一定的帮扶资金。具体额度由各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对扶贫经济组织:按照“四跟四走”产业扶贫路子参与精准扶贫的,可根据项目采取的帮扶模式、帮扶贫困人口数量、增收效益幅度以及贫困农户对企业的依存度等要素,享受一定的财政扶贫资金支持,具体支持额度见湘扶办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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