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临沂学员最多的会计学校是哪家?

创建于1985年,是鲁东南地区的一所培养财税、财会专业人才的全日制财经类普通中等职业学校,隶属于临沂市财政局。学校开设财务会计、会计电算化、财政税务、计算机应用、市场营销等专业。学校现有15个职能科室,其中教学科室8个,教职工121人,专兼职教师72人,其中高级讲师38人,16名教师取得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评估师等执业资格,成为“双师型”教师。建校20多年以来,始终把培养具有较高思想觉悟和职业道德水准,能独立从事财税、会计工作的中等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作为办学宗旨,以“学生管理严格,教学质量上乘,后勤服务完善,学生就业渠道顺畅”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学校迅速发展成为鲁东南地区大的在职财税、财会人员培训基地和培养财税、财会后备人才的摇篮。

1991年被评为全省财税系统办学先进单位;1993年被省教委评为办学合格单位;1997年在省财政厅组织的专业评估中,我校的财政、税务、财务会计、会计电算化专业被评为优秀,国有资产管理专业被评为良好;2001年至2003年连续三年被评为全省财政干部教育工作先进单位。2002年被教育厅批准为我市举办三二连读大专班的财经类中专学校。2003年初被评为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同年被授予临沂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单位。2003年山东财政学院临沂函授站升格为山东财政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临沂分院。2004年6月临沂市财政干部教育中心挂牌成立,与财校合署办公。目前在校生2946人,名列我市中专学校的前列,省财政厅、临沂市委市府等上级领导单位对我校的工作非常满意,称赞临沂财校工作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中专招生普遍滑坡的社会形势下,财校却出现了招生局面日益火爆的现象,真正实现了“招生-教学-就业”的良性循环。建校20多年来,已培养近7000名中专毕业生和2000余名函授毕业生,为振兴沂蒙经济培养输送了大批的财经专业人才,为临沂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临沂市委副书记、市长连承敏为财校20周年校庆欣然题词:“艰苦创业二十年桃李满天下,凝心聚力大临沂再造新栋梁。”在社会上已形成了“学会计到财校”的共识,这为学校的进一步发展打下了基础。

培养目标及特点:面向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培养从事财政预算、行政事业财务、农业财务工作的管理人才。本专业综合性强,适应性广,就业范围大。

专业主修课程:财政基础知识、国家预算、预算会计、税法、基础会计、工业企业会计、商品流通企业会计、经济法、企业财务管理、计算机应用基础等。

面向行政事业单位和经济组织的基层会计核算、会计分析、会计事务管理等工作岗位。培养从事会计核算与会计事务管理工作的人员。

专业主修课程:计算机应用基础、基础会计、珠算、财政学、金融知识、经济法、国家税收、企业管理、工业企业会计、流通企业会计、企业财务管理、预算会计、会计电算化、会计模拟实习。

培养目标及专业特点:面向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培养具有较强计算机应用能力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专业技术人才。本专业人才社会需求大,人才供不应求。

专业主修课程:财政与金融、基础会计、工业企业会计、商品流通企业会计、企业财务管理、税法、经济法、计算机应用基础、会计电算化、会计软件应用技术。

培养目标及特点:面向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培养从事计算机应用及维护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本专业适用范围广,人才需求量大。

专业主修课程:计算机应用基础、电子计算机原理、电脑组装及维护、微机操作系统、高级语言程序设计、数据库管理系统、会计电算化、计算机网络技术。

1、报考中专和“三二连读”大专的学生,于6月中旬考试,7月上旬录取。

2、参加升高中考试的学生,于8月30日前,持准考证、1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和户口本(或身份证),到我校学生科或所在县区招生办公室办理“三二连读”大专或普通中专报名手续。

3、高中毕业生报考我校中专的学生,于8月30日前,持高中毕业证、1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和户口本(或身份证)到我校学生科办理报名手续(持假毕业证者,责任自负)。

凡被我校录取的学生,毕业时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享受干部身份待遇,由人事局办理就业手续,学校将全部推荐就业。

学校严格执行省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普通中专每年学费2300元,住宿费500元,三年书费700元(多退少补);“三二”连读大专前三年执行普通中专收费标准,后两年执行专科收费标准;高中后一年制中专交学费2300元,住宿费500元,书费300元(多退少补)。凡报考我校的学生,前两年每人每年补助生活费1500元,以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会计短期培训和成 人业余中专招生简章

临沂市财政学校系山东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是隶属于临沂市财政局的国办普通中专,临沂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指定报名点和考点,是临沂市市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集中辅导点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年审点,是山东财政学院继续教育临沂分院,在临沂常年举办在职公共管理硕士和函授专、本科学历教育,招生规模居全省首位。多年来为全省财税系统和企事业单位输送了大批骨干人才,被誉为“沂蒙财会人才的摇篮”。“学会计、到财校”已成为全社会各界人士的共识。为回馈社会各界对我校多年来的支持和厚爱,我校从2009年下半年开始将常年举办会计短期培训,一次报名,学会为止,学不会免费再学。培训班分为白班、晚班、周末班三种形式,方便广大学员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学校有食堂和宿舍公寓,收费合理,卫生整洁,方便外地和路远的学员就餐和午休、住宿。临沂市财政学校以注册会计师和高级讲师“双师型”教师教学团队为您提供高质量的、全方位的会计服务。

学习会计基本原理和会计基本知识,熟悉凭证、账簿、会计报表的整套会计流程,为学习会计实务打下坚实的基础。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试科目之一。

基础会计模拟实训(电算化)

在《会计基础》课程学习后的实践教学。掌握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登记账簿、编制会计报表整套会计流程。

200(免费教材、实习用凭证、账簿、报表)

学习后可胜任小型单位的会计工作。

在学习《会计基础》课程后的专业学习。学习各种事项会计核算处理。

学习后可从事大中型单位会计工作。

财务会计模拟实训(电算化)

在《财务会计》课程学习后的实践性教学。掌握一个大中型企业的整套会计工作流程。

300(免费教材、实习用凭证、账簿、报表)

学习后可胜任大中型单位的会计工作。

学习各项新财经、税收法规和有关知识。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试科目之一。

会计电算化(用友考试软件)

学习会计电算化的基本理论和电算操作,独立使用“用友”电算软件。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试科目之一。

学习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人事部颁发初级《技术资格证书》

学习中级会计实务、经济法、财务管理

人事部颁发的中级《技术资格证书》

国家承认学历《中专毕业证书》


热忱欢迎政治思想素质高、文化基础好的初中或高中毕业生报考临沂财校!

学校地址:临沂市兰山路77号

    各县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蒙山旅游区财政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大中专院校,中央、省驻临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根据《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鲁财会〔2014〕15号)、《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16〕4号)、《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临人社办发〔2016〕55号)等有关规定,现将临沂市201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凡在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2016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自发文之日起开始,至12月31日前结束。会计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仅在当年度有效,不结转下一年度使用。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主要有网络培训、面授培训及视同完成继续教育等形式。经财政部门招标确认的网络培训机构及经评估备案的面授培训机构,在临沂财会信息网予以公告。会计人员应选择公告中的继续教育机构参加培训,否则培训结果不予承认。
 (一)网络培训。经统一招标,山东财经大学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被确定为我市网络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学员登陆临沂财会信息网()“继续教育”专栏,输入姓名和身份号后,选择山东财经大学或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进行学习培训。会计人员当年度只能选择一家网络继续教育机构注册学习。学习结束后参加考试合格(60分及以上),并累计达到24学时即为完成网络学习。网络学习每学时折算1学分。(山东财经大学客服电话:;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客服电话:
   (二)面授培训。培训机构根据报名人员单位性质和岗位、专业等情况,科学划分班次,分类、分层次组织面授培训。市直会计人员面授培训由市高级财经学校承办。面授学习每学时折算1学分。(市高级财经学校咨询电话:8171  联系人:朱传生)
    (三)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形式主要有:
    1、参加市级以上(含市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会计领军(高端、骨干)人才培训,折算24学分。
    2、参加2016年会计、经济、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注册会计师考试(通过一科或以上),折算24学分。
    3、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中专以上(含中专)学位学历教育,2016年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后,折算24学分。
    4、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其认可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于2016年结项的,折算24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
    5、2016年度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
    6、2016年度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
    7、参加市级以上(含市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2016年组织或其认可的会计类知识大赛,合格后折算24学分。
    8、参加《会计法》问卷调查的,可折算24学分。
    9、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
    继续教育培训以现行会计准则、制度、政策、法规为基础,按照适用有效、按需施教的原则,分类别、分层次地进行。会计人员可以根据自身行业类别和职称层次选择学习内容。财政部门在整个继续教育学习期间,均在线开展学习内容征求意见工作,在保证必学科目的基础上,根据会计人员的需求及时调整学习培训内容,加强学习互动。
   (一)企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主要内容:会计理论与实务、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信息化知识、管理会计相关内容等。培训应侧重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控制度体系、“营改增”会计实务操作等内容。
 (二)行政事业单位继续教育主要内容:会计理论与实务、新预算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试行)、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管理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我市出台的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三公经费”、培训费、差旅费等财会业务的相关制度办法等内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以新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会计制度、财务制度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试行)等为必学内容,工会组织、医院、高校、民间非营利组织要分别将工会、医院、高校、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作为必修内容。
   (三)金融类继续教育主要内容:新准则下金融企业主要业务核算精要(贷款业务);企业会计准则的新变化;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及案例分析;股指期货基础;财务管理与股票知识等。
    (四) 农村类继续教育主要内容:农业会计热点难点讲解、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会计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等。
按照《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临人社办发〔2016〕55号)的文件精神,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除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外,还应按照人社部门要求参加公需科目的培训。本年度公需科目采取教材学习和网上学习相结合、网上考试的形式进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到各地新华书店购买本年度公需科目教材《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读本》(新华出版社2016年版)后,登录“专技天下”网站,登记注册并输入教材上附带的学习卡激活帐号后,结合教材每个专题的内容,学习与教材相对应的视频,视频学习结束后,进行网上考试。专业技术人员将教材中的四个专题全部学习完毕并经考试合格后,在网站“打印证书”栏目打印本人的结业证书,凭打印的结业证书,按照人事隶属关系,由相应的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市人社局咨询电话:8609931。
    根据《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规定,会计人员享受当年度免费继续教育。市级财政负担全市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的费用。
    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应通过网络继续教育形式补学完成,费用由会计人员本人承担。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临人社办发〔2016〕55号)规定,财政部门结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发工作,为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颁发由人社部门统一印制的《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以下简称《继续教育证书》),记录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情况。非专业技术人员只在山东省会计从业管理平台中做电子信息登记。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结束,取得合格成绩后,按以下方式办理登记:
(一)参加网络培训的会计人员,其数据由所属财政会计管理机构定期从网络继续教育机构下载,审核后载入山东省会计从业管理平台,不必到财政会计管理机构办理书面登记。其中,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并已领取《继续教育证书》的会计人员,自行打印继续教育成绩单并将上面的培训信息内容(用条形码表示)剪贴至《继续教育证书》相应页面上即可;尚未领取《继续教育证书》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自行到属地财政会计管理机构领取,并按上述办法完成书面登记。
    (二)参加面授培训的会计人员,由继续教育培训机构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情况上报所属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管理机构审核后上传山东省会计从业管理平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考核合格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发放《继续教育证书》并完成书面登记。
(三)符合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形式的会计人员,于本年度11-12月间持发表的论文刊物、证书、相关会计专业证明等材料原件及《临沂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申报表》(附件2),由所属财政会计管理机构审查后在管理系统予以登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同时领取《继续教育证书》,现场完成书面登记。参加并完成《会计法》问卷调查的,学分由省财政厅通过信息系统统一登记,参与人员无需到所属财政部门办理手续。
    (四)以前年度没有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学习的,通过网络继续教育形式补学完成后,登记确认方式与当年度参加网络培训方式相同。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统一规划,分级实施”的原则。
    各县区财政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把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形式、时间要求、培训机构等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方便会计人员报名。要加强对培训机构的评估备案和监督考核,对不按规定要求组织培训,或因追求经济利益而损害培训质量,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其培训资格。
    各县区人社部门负责本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相关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避免重复培训,维护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
    各部门(单位)要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提供必要条件,鼓励、支持、督促本单位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
    会计人员达到40人以上的单位,可自行组织培训。
各集中培训机构及自行组织培训的单位,应于继续教育开始前10日内,登录临沂财会信息网“继续教育”专栏,选择市直集中面授或单位自主培训,填写《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集中培训计划表》(附件3),连同继续教育培训方案、培训人员信息,提交财政会计管理机构审批;培训结束后10日内,将学员考勤表、测试试卷及实训人员信息、继续教育情况总结报财政会计管理机构备案。
    各县区财政局请于2017年1月31日前将本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总结上报市财政局。
    未完成2015年及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申请调转从业资格档案,应补学相关内容并进行登记,否则,将不予办理调转手续。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情况是评选先进会计工作者、会计职称评审、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等的重要依据之一。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应当将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会计人员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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