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创新企业限售存托凭证?个税师网络赛今年第几届,有什么作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本次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执业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64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8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人

  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 252,.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未来将面临的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详情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股权激励计划业绩考核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在呈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亦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披露的《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弓剑波、龙经、王毅三位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呈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亦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已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无异议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披露的《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的议案》

  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已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无异议核查意见;审计机构亦对本议案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披露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披露的《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于2022年4月26日(星期二)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将另行发出。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2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柔姿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的议案》

  2021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对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审计服务经验、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披露的《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并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为销售产品、提供劳务、采购产品、接受劳务和服务等,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市场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在董事会表决中回避,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披露的《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通过审核。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披露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披露的《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和关联方之间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该等交易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或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在交易过程中与关联方保持独立,不会因该等关联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上,关联董事弓剑波、龙经和王毅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一致同意;监事会上,全体监事对该议案一致同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需回避表决。

  针对《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发表如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为销售产品、提供劳务、采购产品、接受劳务和服务等,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市场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为销售产品、提供劳务、采购产品、接受劳务和服务等,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市场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在董事会表决中回避,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为销售产品、提供劳务、采购产品、接受劳务和服务等,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市场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在董事会表决中回避,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预计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依法存续、正常经营,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订单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涉及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向关联人采购产品、接受服务等。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市场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宗旨签署交易协议,并根据协议规定履约。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实际情况与关联人签署具体的关联交易协议。上述预计额度允许在受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不同关联主体之间进行调剂。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正、公开、公平的市场化原则做出,为正常的持续性合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相对于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向关联人销售商品类日常关联交易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较小,公司主营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严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的情况,日常关联交易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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