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型、投资型、贸易型企业组织管理有什么样的区别?

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什么?

二、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基金与PE基金有何区别?

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如何决策投资?

四、有限合伙制为何成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主流?

五、私募基金对企业的投资期限大概是多久?

六、私募基金有四大退出模式

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什么?

股权投资是非常古老的一个行业,但是私募股权(private equity,简称PE)投资则是近30年来才获得高速发展的新兴事物。

所谓私募股权投资,是指向具有高成长性的非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提供相应的管理和其他增值服务,以期通过IPO或者其他方式退出,实现资本增值的资本运作的过程。私募投资者的兴趣不在于拥有分红和经营被投资企业,而在于最后从企业退出并实现投资收益。

为了分散投资风险,私募股权投资通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本站简称为PE基金、私募基金或者基金)进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大型机构投资者和资金充裕的个人手中以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然后寻求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的机会,最后通过积极管理与退出,来获得整个基金的投资回报。

与专注于股票二级市场买卖的炒股型私募基金一样,PE基金本质上说也是一种理财工具,但是起始投资的门槛更高,投资的周期更长,投资回报率更为稳健,适合于大级别资金的长期投资。

二、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基金与PE基金有何区别?

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基金(Venture Capital,简称VC)比PE基金更早走入中国人的视野。国际上著名的风险投资商如IDG、软银、凯鹏华盈等较早进入中国,赚足了眼球与好交易。

从理论上说,VC与PE虽然都是对上市前企业的投资,但是两者在投资阶段、投资规模、投资理念上有很大的不同。一般情况下,PE投资Pre-IPO、成熟期企业;VC投资创业期和成长期企业。VC与PE的

心态有很大不同:VC的心态是不能错过(好项目),PE的心态是不能做错(指投资失误)。但是,时至今日,交易的大型化使得VC与PE之间的差别越来越模糊。原来在硅谷做风险投资的老牌VC(如红杉资本、经纬创投、凯鹏、德丰杰)进入中国以后,旗下也开始募集PE基金,很多披露的投资交易金额都远超千万美元。愿意投资早期创业项目的VC越来越少,现在只有泰山投资、IDG等还在投一些百万人民币级别的项目,多数基金无论叫什么名字,实际上主要参与2000万人民币到2亿人民币之间的PE投资交易。

交易的大型化与资本市场上基金的募集金额越来越大有关。2008年,鼎晖投资和弘毅投资各自在中国募集了50亿人民币的PE基金。2009年募资金额则进一步放大,黑石集团计划在上海浦东设立百仕通中华

发展投资基金,募集目标50亿元人民币;第一东方集团计划在上海募集60亿元人民币的基金;里昂证券与上海国盛集团共同发起设立的境内人民币私募股权基金募资目标规模为100亿元人民币;而由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共同发起的金浦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募集总规模达到200亿元上海金融产业投资基金,首期募集规模即达到80亿元。

单个基金限于人力成本,管理的项目一般不超过30个。因此,大型PE基金倾向于投资过亿人民币的项目,而千万至亿元人民币规模的私募交易就留给了VC基金与小型PE基金来填补市场空白。

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如何决策投资?

企业家经常很疲惫地打电话给律师,“XX基金不同的人已经来考察三轮了,什么时候才是个尽头……”这是由于企业不了解基金的运作与管理特点。

尽管基金管理人的个人英雄主义色彩突出,基金仍然是一个公司组织或者类似于公司的组织,基金管理人好比基金的老板,难得一见。

基金内部工作人员基本上分为三级,基金顶层是合伙人;副总、投资董事等人是基金的中间层次;投资经理、分析员是基金的基础层次。基金对企业一般的考察程序是先由副总带队投资经理考察,然后向合

伙人汇报,合伙人感兴趣以后上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全体合伙人组成,国内基金还常邀请基金投资人出席委员会会议)投票决定。一个项目,从初步接洽到最终决定投资,短则三月,长则一年。

四、有限合伙制为何成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主流?

有限合伙企业是一类特殊的合伙企业,在实践中极大地刺激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

有限合伙企业把基金投资人与管理人都视为基金的合伙人,但是基金投资人是基金的有限合伙人(LP),而基金管理人是基金的普通合伙人(GP)。有限合伙企业除了在税制上避免了双重征税以外,主要是设计出一套精巧的“同股不同权”的分配制度,解决了出钱与出力的和谐统一,极大地促进了基金的发展。

在一个典型的有限合伙制基金中,出资与分配安排如下:

●LP承诺提供基金98%的投资金额,它同时能够有一个最低收益的保障(即最低资本预期收益率,一般是6%),超过这一收益率以后的基金回报,LP有权获得其中的80%。LP不插手基金的任何投资决策。

●GP承诺提供基金2%的投资金额,同时GP每年收取基金一定的资产管理费,一般是所管理资产规模的2%。基金最低资本收益率达标后,GP获得20%的基金回报。基金日常运营的员工工资、房租与差旅开支都在2%的资产管理费中解决。GP对于投资项目有排他的决策权,但要定期向LP汇报投资进展。

尽管我国政府部门对国内是否也要发展有限合伙制基金曾有不同意见,但是目前意见已经基本一致:

基金可以选择公司制或者契约制进行运营,但是有限合伙制是基金发展的主流方向。

五、私募基金对企业的投资期限大概是多久?

基金募集时对基金存续期限有严格限制,一般基金成立的头3至5年是投资期,后5年是退出期(只退出、不投资)。基金在投资企业2到5年后,会想方设法退出。(共10年)

六、私募基金有四大退出模式:

1、IPO或者RTO退出:获利最大的退出方式,但是退出价格受资本市场本身波动的干扰大。

2、并购退出(整体出售企业):也较为常见,基金将企业中的股份转卖给下家。

3、管理层回购(MBO):回报较低。

4、公司清算:此时的投资亏损居多。

企业接受基金的投资也是一种危险的赌博。当基金投资企业数年后仍然上市无望时,基金的任何试图退出的努力势必会干扰到企业的正常经营。私募的钱拿得烫手就是这个道理。

一、谁来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二、谁来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如何寻找目标企业?

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喜欢投资什么行业的企业?

一、谁来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私募股权投资属于“另类投资”,是财富拥有者除证券市场投资以外非常重要的分散投资风险的投资工具。据统计,西方的主权基金、慈善基金、养老基金、富豪财团等会习惯性地配置10%~15%比例用于私募股权投资,而且私募股权投资的年化回报率高于证券市场的平均收益率。多数基金的年化回报在20%左右。美国最好的金圈VC在90年代科技股的黄金岁月,每年都有数只基金的年回报达到10倍以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群体非常固定,好的基金管理人有限,经常是太多的钱追逐太少的投资额度。新成立的基金正常规模为1~10亿美元,承诺出资的多为老主顾,可以开放给新投资者的额度非常有限。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期非常长,一般基金封闭的投资期为10年以上。另一方面,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不发达,因此,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人投资后的退出非常不容易。再一方面,多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采用承诺制,即基金投资人等到基金管理人确定了投资项目以后才根据协议的承诺进行相应的出资。

国内由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历史不长,基金投资人的培育也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随着海外基金公司越来越倾向于在国内募集人民币基金,以下的资金来源成为各路基金公司募资时争取的对象:

1、政府引导基金、各类母基金(Fund of Fund,又称基金中的基金)、社保基金、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的基金,是各类PE基金募集首选的游说对象。这些资本知名度、美誉度高,一旦承诺出资,会迅速吸引大批资本跟进加盟。

2、国企、民企、上市公司的闲置资金。企业炒股理财总给人不务正业的感觉,但是,企业投资PE基金却变成一项时髦的理财手段。

3、民间富豪个人的闲置资金。国内也出现了直接针对自然人募资的基金,当然募资的起点还是很高的。

如果是直接向个人募集,起投的门槛资金大概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如果是通过信托公司募集,起投的门槛资金也要在人民币一两百万元。普通老百姓无缘问津投资这类基金。

二、谁来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基本上由两类人担任,一类人士出身于国际大牌投行如大摩、美林、高盛,本身精通财务,在华尔街人脉很广;另一类人出身于创业后功成身退的企业家,国内比较知名的从企业家转型而来的管理人包括沈南鹏(原携程网与如家的创始人,现为红杉资本合伙人)、邵亦波(原易趣网创始人,现为经纬创投合伙人)、杨镭(原掌上灵通CEO、现为泰山投资的合伙人)、田溯宁(原中国网通CEO、现为中国宽带产业基金董事长)、吴鹰(原UT斯达康CEO、现为和利资本合伙人)等。

基金管理人首先要具备独到的、发现好企业的眼光,如果管理人没有过硬的过往投资业绩,很难取得投资人的信任。2000年起,一大批中国互联网、SP与新媒体、新能源公司登陆纳斯达克或者纽交所,为外资基金带来了不菲的回报。2004年起,大批民企在深圳中小板登陆,为内资基金带来的回报同样惊人。因此,基金管理人的履历上如果有投资百度、盛大网络、分众传媒、阿里巴巴、无锡尚德、金风科技等明星标杆企业的经历,更容易取信于投资人。

除投资眼光外,基金管理人还需要拥有一定的个人财富。出于控制道德风险的考虑,基金管理人如果决策投资一个1000万美元的中型交易,PD拿出980万美元(98%),个人作为LD要拿出20万美元(2%)来配比跟进投资。因此,基金管理人的经济实力门槛同样非常高。

总体说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是一门高超的艺术,既要找到高速增长的项目,又要说服企业接受基金的投资,最后还要在资本市场退出股权。好的项目基金之间的竞争激烈;无人竞争的项目不知道有

无投资陷阱。无论业绩如何,基金管理人几乎个个是空中飞人、工作强度惊人。

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如何寻找目标企业?

根据我们的观察,国内民营企业家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认知程度并不高,他们普遍比较谨慎,不大会主动出击,而是坐等基金上门考察。

基金投资经理的社会人脉在目标企业筛选上起到了很关键的作用。因此,基金在招募员工时很注重来源的多元化,以希望能够最大程度地接近各类高成长企业。新成立的基金往往还会到中介机构拜拜码头,

希望财务顾问们能够多多推荐项目。为了尽可能地拓展社会知名度,中国还出现了独有的现象,基金的合伙人们经常上电视台做各类财经节目的嘉宾,甚至在新浪网上开博客,尽量以一个睿智的投资家的形象示于大众。

此外,政府信息是私募基金猎物的一个重要来源。私募基金在西方还有个绰号“裙带资本主义”,以形容政府官员与私募基金的密切关系,英美国多位卸任总统在凯雷任职,梁锦松卸任后加盟了黑石,戈尔在凯鹏任职。

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喜欢投资什么行业的企业?

私募基金喜欢企业具有较简单的商业模式与独特的核心竞争力,企业管理团队具有较强的拓展能力和管理素质。但是,私募基金仍然有强烈的行业偏好,以下行业是我们总结的近5年来基金最为钟爱的投资

1、TMT:网游、电子商务、垂直门户、数字动漫、移动无线增值、电子支付、3G、RFID、新媒体、视频、SNS;

2、新型服务业:金融外包、软件、现代物流、品牌与渠道运营、翻译、影业、电视购物、邮购;

3、高增长的连锁行业:餐饮、教育培训、齿科、保健、超市零售、药房、化妆品销售、体育、服装、鞋类、经济酒店;

4、清洁能源、环保领域: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新能源汽车、电池、节能建筑、水处理、废气废物处理;

5、生物医药、医疗设备;

6、四万亿受益行业:高铁、水泥、专用设备等

一、企业在什么阶段需要进行私募股权融资?

二、企业如何接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三、什么原因会导致私募股权融资谈判破裂?

四、签署保密协议对企业意味着什么?

五、企业应当请专职融资财务顾问吗?

六、如何安全无争议地支付佣金?

七、企业什么时候请律师介入交易谈判?

八、为什么有那么多轮的尽职调查?

九、企业估值的依据何在?

十、签署Term Sheet对企业意味着大功告成了吗?

一、企业在什么阶段需要进行私募股权融资?

国内外上市的中国企业全部加起来大概不到3000家,但是中国有几百万家企业,民营企业平均寿命只有7年,企业从创业到上市,概率微小。企业经营还有个“死亡之谷”定律,绝大部分创业项目在头3年内死亡,企业设立满3年后才慢慢爬出死亡之谷。因此,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对于项目的甄选非常严格。

风险投资/创投企业与PE基金之间的区别已经越来越模糊,除了若干基金的确专门做投资金额不超过1000万人民币的早期项目以外,绝大多数基金感兴趣的私募交易单笔门槛金额在人民币2000万以上,1000万美元以上的私募交易基金之间的竞争则会比较激烈。因此,企业如果仅需要百万元人民币级别的融资,不建议花精力寻求基金的股权投资,而应该寻求个人借贷、个人天使投资、银行贷款、甚至是民间高息借款。

根据我们的经验,服务型企业在成长到100人左右规模,1000万以上年收入,微利或者接近打平的状态,比较合适做首轮股权融资;制造业企业年税后净利超过500万元以后,比较合适安排首轮股权融资。这些节点与企业融资时的估值有关,如果企业没有成长到这个阶段,私募融资时企业的估值就上不去,基金会因为交易规模太小而丧失投资的兴趣。

当然,不是所有企业做到这个阶段都愿意私募,但是私募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多数企业靠自我积累利润进行业务扩张的速度很慢,而对于轻资产的服务型企业来说,由于缺乏可以抵押的资产,从获得银行的贷款非常不易。企业吸收私募投资后,经营往往得到质的飞跃。很多企业因此上市,企业家的财富从净资产的状态放大为股票市值(中国股市中小民企的市盈率高达40倍以上,市净率在5-10倍之间),财富增值效应惊人。只要有机会,中国多数的民营企业家愿意接受私募投资。

二、企业如何接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尽管企业向基金毛遂自荐也有少许成功的可能。在中国,绝大多数私募交易谈判的发起来自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经理朋友的推介以及中介机构的推销。

中国经济周期性特点非常明显,在不同的经济周期下,企业寻求基金、基金追逐企业的现象总是周而复始地循环。一般而言,在经济景气阶段,一家好企业往往同时被多家基金追求,特别是在TMT、新能源、环保、教育、连锁等领域,只要企业有私募意愿,企业素质不是太差,基金往往闻风而动。

但是在企业私募愿望空前强烈的经济下行阶段,谈判难度骤然增加,企业即使由老总亲自挂帅、作好商业计划书后大海捞针式地与数十家基金乱谈,效果往往未必好。这时候财务顾问、投行券商、律师的推介就起到很关键的作用。

在中国当前国情下,专业律师在企业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接洽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私募基金对于律师的推荐与意见是相当重视的,对于律师推介的企业,基金一般至少会前往考察。这是因为:

第一,律师推荐与财务顾问推荐的动机有所不同,财务顾问向基金推荐项目是财务顾问的日常业务,带有强烈的达成交易的经济动机,基金多有戒心;而专业律师向基金推荐项目多出于个人帮忙性质,一般没有太强的经济目的,反而易为基金所接受。

第二,由于律师的职业特点,律师极其珍惜自己的执业声誉,素质太差的企业律师不会盲目推荐的,以免破坏在业内的口碑。

第三,律师有时还是融资企业的法律顾问,往往比较清楚企业的经营特点与法律风险。基金在判断企业的经济前景时往往要征询律师的意见。

三、什么原因会导致私募股权融资谈判破裂?

在中国,私募交易谈判的成功率并不高。以企业与意向投资基金签署了保密协议作为双方开始接洽的起点,根据我们观察,能够最终谈成的交易不到三成。当然,谈判破裂的原因有很多,比较常见的有以下几条:

第一,企业家过于情感化,对企业的内在估值判断不够客观,过分高出市场公允价格。企业家往往是创业者,对于企业有深厚的感情,日常又喜欢读马云等人的名人传记,总觉得自己的企业也非常伟大,同时现在又有基金上门来谈私募了,更加进一步验证企业的强大,因此,不是一个高得离谱的价格是不会让别人分享企业的股权。但是,基金的投资遵循严格的价值规律,特别是经过金融风暴的洗礼以后,对于企业的估值没有企业家那么浮躁。双方如果在企业价值判断上的差距超过一倍,交易很难谈成。

第二,行业有政策风险、业务依赖于具体几个人脉、技术太高深或者商业模式太复杂。作为专业的私募律师,我们曾经考察过千奇百怪的企业,有的企业是靠政府、垄断国企的人脉设置政策壁垒来拿业务;有的企业技术特别先进,比如最近非常热门的薄膜电池光伏一体化项目、生物质能或者氨基酸生物医药项目;有的企业商业模式要绕几个弯才能够明白做什么生意。伟大的生意总是简单的,基金倾向于选择从市场竞争中杀出来的简单生意,行业土一点、传统一点的并没有关系。餐饮酒店、英语培训、甚至保健按摩都有人投资,而太难懂、太神秘的企业大家敬而远之。

第三,企业融资的时机不对,企业过于缺钱的样子吓到了基金。基金永远锦上添花,而不会雪中送炭。很多国内民企在日子好过的时候从来没有想做私募,到揭不开锅的时候才想起要私募。基金不是傻瓜,企业现金流是否窘迫一做尽职调查马上结果就出来,财报过于难看的企业基金往往没有勇气投。

第四,企业拿了钱以后要进入一个新行业或者新领域。有些企业家在主业上已经非常成功,但是突然心血来潮要进入自己从来没玩过的一个新领域,因此就通过私募找钱来玩这些项目。这种玩法不容易成功,基金希望企业家专注,心思太活的企业家基金比较害怕。

四、签署保密协议对企业意味着什么?

一般而言,在找到正确的途径后,企业是不难接洽到基金来考察的。见过一两轮后,基金往往要求企业签署保密协议,提供进一步财务数据。我们律师也是往往在这个阶段接到企业的电话,要求提供交易指导。

保密协议的签署仅表明基金愿意花费时间严肃地考察这个项目,私募的万里长征才迈出第一步,本身不是一件特别值得庆贺的事情。在这个阶段,除非企业家自己无法判断应当提交什么材料,请律师帮忙判断,否则律师仅仅只提供一般的签约法律指导,不会介入材料的准备。

多数情况下,签署的保密协议以使用基金的版本为主,我们在帮客户把握保密协议的利益上,一般坚持以下要点:

第一,保密材料的保密期限一般至少在3年以上;

第二,凡是企业提交的标明“商业秘密”字样的企业文件,都应当进入保密范围,但保密信息不包括公知领域的信息;

第三,保密人员的范围往往扩大到基金的顾问(包括其聘请的律师)、雇员及关联企业。

五、企业应当请专职融资财务顾问吗?

对融资财务顾问(FA)正面的评价与负面的口碑都很突出。FA不是活雷锋,企业聘请FA的服务佣金一般是私募交易额的3~5%,部分FA对企业的股权更感兴趣。

FA最关键的作用是估值。但是国内多数的FA给人感觉更象个“婚介”,专业性较差,特别是FA做的财务预测往往被基金嗤之以鼻。尽管如此,如果企业自我感觉对资本市场比较陌生,请最有名气的财务顾问(中国前5强)的确有助于提高私募成功率,企业为此支付融资佣金还是物有所值。

●FA要求签署排他性的代理权时应当谨慎,如果企业绑定的是一家名不见经传的FA,反而使企业错失了时间机会。

●融资佣金的支付应当写入私募最终交易文件中,以免在支付佣金时投资者干预,产生纠纷。

●好的财务顾问判断标准:其经手项目最终上市没有。而索要高额前期费用的FA多是骗子,顶级FA不要求或者索要很合理的前期费用。

六、如何安全无争议地支付佣金?

企业在私募成功在望时,经常会被暗示要支付给这个项目上出过力的人佣金,企业多数感到困惑。

私募交易就象婚姻,一开始认识要有缘分,但是最终能够牵手是要克服千难万险的。由于业内惯例是基金作为投资人一般不会支付任何佣金,如果此次交易没有请财务顾问,企业在交易成功后对此次交易贡献较大的人或者公司支付2-3%的感谢酬劳,也为情理所容,但是要注意以下两点:

第一,要绝对避免支付给交易对方的工作人员—基金的投资经理,这会被定性为“商业贿赂”,属于不能碰的高压线;

第二,建议将佣金条款-“Find Fee”写进投资协议或者至少让投资人知情。佣金是一笔较大的金额,羊毛出在羊身上,企业未经过投资人同意支出这笔金额,理论上损害投资人的利益。

七、企业什么时候请律师介入交易谈判?

私募交易的专业性与复杂程度超越了95%以上民营企业家的知识范畴与能力范围。企业家如果不请律师自行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商洽融资事宜,除非该企业家是投资银行家出身,否则是对企业与全体股东的极端不负责任。

一般而言,企业在签署保密协议前后,就应当请执业律师担任融资法律顾问。常见的做法是求助于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但是中国合格的私募交易律师太少,自己的常年法律顾问碰巧会做私募交易的可能性很低,因此建议聘请这方面的专业资深律师来提供指导。私募交易属于金融业务,因此,有实力的企业应当在中国金融法律业务领先的前十强律所中挑选私募顾问。

在我们担任私募交易法律顾问的实践中,无论最终交易是否成功,企业家都会深深地信任上我们。在所有的私募参与者中,财务顾问更关心自己的佣金,有时候为达成交易不惜反过来让企业降价;基金是企业的博弈对象,在谈判中利益是对应的,成交以后利益才一致;基金律师只为基金打工,谈不上与企业有什么感情;只有公司律师完全站在企业与企业家的立场考虑问题;为企业、企业家的利益在谈判中锱铢必较。常见情形是当私募谈判完成后,我们还会受邀担任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企业在日后的下一轮私募以及IPO业务时,同样会使用我们的服务。

八、为什么有那么多轮的尽职调查?

尽职调查是一个企业向基金亮家底的过程,规范的基金会做三种尽职调查:

1、行业/技术尽职调查:

●找一些与企业同业经营的其他企业问问大致情况;如果企业的上下游,甚至竞争伙伴都说好,那基金自然有投资信心;

●技术尽职调查多见于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高技术行业的投资。

●要求企业提供详细财务报表,有时会派驻会计师审计财务数据真实性。

●基金律师向企业发放调查问卷清单,要求企业就设立登记、资质许可、治理结构、劳动员工、对外投资、风险内控、知识产权、资产、财务纳税、业务合同、担保、保险、环境保护、涉诉情况等各方面提供原始文件。

●为了更有力地配合法律尽职调查,企业一般由企业律师来完成问卷填写。

九、企业估值的依据何在?

企业的估值是私募交易的核心,企业的估值定下来以后,融资额与投资者的占股比例可以根据估值进行推算。企业估值谈判在私募交易谈判中具有里程碑的作用,这个门槛跨过去了,只要基金不是太狠,比如要求回赎权或者对赌,交易总可以做成。

总体来说,企业如何估值,是私募交易谈判双方博弈的结果,尽管有一些客观标准,但本质上是一种主观判断。对于企业来说,估值不是越高越好。除非企业有信心这轮私募完成后就直接上市,否则,一轮估值很高的私募融资对于企业的下一轮私募是相当不利的。很多企业做完一轮私募后就卡住了,主要原因是前一轮私募把价格抬得太高,企业受制于反稀释条款不大好压价进行后续交易,只好僵住。

估值方法:市盈率法与横向比较法。

1、市盈率法:对于已经盈利的企业,可以参考同业已上市公司的市盈率然后打个折扣,是主流的估值方式。市盈率法有时候对企业并不公平,因为民企在吸收私募投资以前,出于税收筹划的需要,不愿意在账面上释放利润,有意通过各种财务手段(比如做高费用)降低企业的应纳税所得。这种情况下,企业的估值就要采取其他的修正方法,比如使用EBITDA。

2、横向比较法:即将企业当前的经营状态与同业已经私募过的公司在类似规模时的估值进行横向比较,参考其他私募交易的估值,适用于公司尚未盈利的状态。

经验数值:制造业企业首轮私募的市盈率一般为8~10倍或者5-8倍EBITDA;服务型企业首轮私募估值在5000万-1亿人民币之间。

十、签署Term Sheet对企业意味着大功告成了吗?

双方在企业估值与融资额达成一致后,就可以签署Term Sheet或者投资意向书,总结一下谈判成果,为下一阶段的详细调查与投资协议谈判作准备。

Term Sheet或者投资意向书其实只是一个泛泛而谈的法律文件,声明除保密与独家锁定期(No Shop)条款以外,其余均无约束力。签署Term Sheet是为了给谈判企业一颗定心丸,使得其至少在独家锁定期内(一般为2个月)不再去继续寻找白马王子,专心与该基金独家谈判。签署Term Sheet以后,基金仍然可能以各种理由随时推翻交易,Term Sheet获得签署但最终交易流产的案例比比皆是。

不同基金草拟的Term Sheet的详尽程度也有很大不同,某些基金公司的Term Sheet已经很接近于合同条款,在所投资股权的性质(投票表决、分红、清盘时是否有优先性)、投资者反摊薄权利、优先认购新股权、共同出售权、信息与检查权、管理层锁定、董事会席位分配、投资者董事的特殊权力、业绩对赌等诸方面都有约定。尽管这些约定此时并无法律效力,但是企业日后在签署正式投资协议时要推翻这些条款也非易事。

只关注收益率远远不够,重要的是选择好的投资理财公司,尤其是公司团队

大多数人不知道如何正确地评估自己的理财顾问,只是单纯地将收益表现作为衡量的唯一标准,但这样做是远远不够的。

投资理财实际上寄托着我们想要实现的财富管理目标——保值、增值、传承。我们正是为了实现财富的保值、增值、传承才要做投资理财,因此如果只看某一个投资理财产品的收益率远远不够,最重要的是要选择好一家优秀的投资理财公司。只有优秀的投资理财公司才可能做到以风险控制为第一要务的同时,根据经济周期的轮动为客户整合产品和配置资产。

一家投资理财公司是否优秀,最关键的是看它的股东背景、核心团队和公司实力。

股东背景:主要是指它的股东实力如何,其行业是否与投资理财接近或者相关,能否提供与投资理财相关的强大的资源支持。

核心团队:主要是指它高管人员的专业背景、从业经历和既往业绩。

如果一家投资理财公司连网站都没有,或者有网站但不列出它核心团队的详尽情况,仅仅笼统地鼓吹什么“合伙人毕业于国内外名校,既往就职于国内外顶级投资机构,屡次开辟某某先河,首创某某产品”,等等,你一定要小心。

毫无疑问,这种公司不是拉大旗作虎皮、招摇闯骗的乌合之众组成的小团体,就是不知天高地厚、不着皮毛的几个愤青狂徒构成的小组织。

到底毕业于哪个学校、学的什么专业?到底在哪个顶级机构工作多少年、履历什么职务、扮演什么角色(是骨干还是跑龙套)?连这些基本信息都不公示,居然豪言开辟先河,首创产品,投资者敢把资金交给他们去打理?

财富管理、资管行业的核心竞争力是专业性,如果公司高管不是投研出身,甚至老板过去是做贸易的或者卖陶瓷的,对金融、对基金行业的认知程度有限,甚至对合规风险都没有基本的清晰界定和认知,在金融监管趋严的背景下,这样公司一定会出问题。

尤其是对于大大咧咧,咋咋呼呼,在一家金融机构干过几年就号称领军人物,胆子大的不得了,什么都敢做的核心高管,你敢相信这家公司有稳健、扎实的发展前景?你敢信任这家公司会勤勉尽责、兢兢业业地做好每一个投资标的,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所以如果收益OK,看公司的核心团队很重要。换句话说就是这家公司是否专业,它背后的团队,个人履历、从业经历怎样?如果这公司既做实业,又做贸易,还做金融,或者转型了,比如过去做拉面的后来做金融了,对这种公司相对来说你必须非常审慎。因为那种新进投资理财行业不久的人谈财富管理,其规范性、严密性、专业程度等都得画一个问号。投资收益固然重要,核心人物的专业能力可能更重要。

公司实力: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是否具有完整的产品生产线和产品筛选池;二是能否提供强大的投研讯息及细致、系统的售后服务。

有些公司一年偶尔卖几款产品,或者单纯的销售某一类产品,例如只卖地产基金,或PE产品,并不能为客户的资产进行配置。显然单一的产品根本无法满足为客户提供多元化服务的要求。对于有实力的投资理财公司来说,理财产品是其最根本的竞争力。在产品的采集和筛选上,首先做的是丰富理财产品线,形成多元化的理财产品池,才能提供全方位的理财服务。

事实上多样化的产品能够有效提高投资理财公司的竞争力,丰富的产品线能够为客户提供丰富的产品选择,有助于分散风险,也有利于为客户提供最能贴合其需求的产品。

有实力的投资理财公司除了拥有完整的产品线外,还通常能够在不同时间段推出一些稀缺性产品,并根据客户需求,做到私人定制,而且不局限于某一类产品。就像一个金融超市一样,里面有精选的信托、资管、PE、VC、阳光私募等各种各样的选择,而不会将客户的资金仅仅局限于一个篮子里。

有实力的投资理财公司,一定会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现代沟通平台,及时与投资者分享颇具参考价值的金融信息和资讯,能够为客户提供一些独立的研究报告。同时,最重要的一点,好的公司在产品的存续管理上,能让客户非常放心,如产品的申购、赎回、付息等重要日期的告知,定期给予客户反馈,有始有终。(文章转自并购交易师公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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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门《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3月5日对外公布。

文件指出,网荷储一体化实施路径将通过优化整合本地电源侧、电网侧、负荷侧资源,以先进技术突破和体制机制创新为支撑,探索构建源网荷储高度融合的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路径,主要包括区域(省)级、市(县)级、园区(居民区)级“源网荷储一体化”等具体模式。多能互补实施路径利用存量常规电源,合理配置储能,统筹各类电源规划、设计、建设、运营,优先发展新能源,积极实施存量“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提升,稳妥推进增量“风光水(储)一体化”,探索增量“风光储一体化”,严控增量“风光火(储)一体化”。

文件还指出,推进多能互补,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水平。

发改委:进一步扩大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推进清洁能源增长消纳和储能协调有序发展

3月8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改委介绍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宁吉喆说,2021年,要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加强生态环保,有利于打造高质量发展新的增长点。要以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为契机,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2020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已经达到了9.34亿千瓦,要进一步扩大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推进清洁能源增长消纳和储能协调有序发展,培育壮大规模达数万亿元的节能环保产业,推进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实现单位GDP能耗降低3%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的目标。

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近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11%左右。同时,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将依据本区域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来合理确定本地区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年度新增并网规模和新增核准(备案)规模。

《通知》(征求意见稿)全文请见:

湖北《湖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新能源消纳指引的通知》

湖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新能源消纳指引的通知,3月4日对外公布。

贵州《关于下达贵州省2021年第一批风电项目开展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

贵州省能源局关于下达贵州省2021年第一批风电项目开展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3月5日对外公布。计划装机规模为577万千瓦。其中,国家电投67.6万千瓦位列第一;中广核56.8万千瓦位列第二;国家开发投资集团52.5万千瓦,排名第三。

北京:公布2021年第一批分布式光伏项目补贴名单

日前,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了纳入《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名单(2021年第一次)》的分布光伏发电项目及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变更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1日—2021年3月5日(5个工作日)。

根据统计,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名单(法人单位)共有60个项目,总规模12867.18千瓦。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名单(个人)共699个项目,规模千瓦。此外,发改委还公布了《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奖励名单变更项目》名单,详情见。

上海《关于本市“十四五”加快推进新城规划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3月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本市“十四五”加快推进新城规划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中在附件5《十四五”新城环境品质和新基建专项方案》中,提出,科学布局燃料电池汽车终端设施,探索新城加氢站合理布局建设,统筹新建加油站有限建设,全面推进绿色交通体系实施。积极开展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充分利用工业建筑、公共建筑屋顶等资源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探索光伏柔性直流用电建筑或园区示范。推广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技术,推进太阳能与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应用,探索绿氢分布式能源工程示范。

《意见》及附件详请见:

山西朔州《关于印发实施千亿级新能源一体化产业行动计划的通知》

3月8日,山西省朔州市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实施千亿级新能源一体化产业行动计划的通知》。《行动计划》指出,朔州市“十四五”期间新能源项目总建设规模为2318.5万千瓦,预计到2025年,完成金风科技150MW/300MWh独立储能电站项目、华电100MW/400MWh独立储能电站、风、光项目+储能等一批重点示范项目建设,支持储能与新能源协同发展应用,并争取国家科技创新(储能)试点示范项目入围。同时,大力吸纳引进储能产业上下游企业,实现“新能源+储能”协同发展下的储能产业布局。依托37个可再生能源规划建设项目,总建设规模24935MW,24个新能源基地项目,总建设规模23185MW新能源配置,着力推进储能助推可再生能源开发和利用系统性工程。

山东滨州:暂停全市风电、光伏项目建设、签约

3月1日,山东省滨州市发改委下发《关于暂停全市风电、光伏项目建设的紧急通知》,从3月1日起,滨州全市对所有的在建项目下发暂停建设通知书;所有签约项目,一律停止签约。《通知》指出,将统筹风电、光伏产业规划,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   

全国工商联《关于碳中和目标背景下大力发展光热发电产业的提案》

2021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工商联提出《关于碳中和目标背景下大力发展光热发电产业的提案》。提案建议,明确光热发电的规划目标,在“十四五”规划中,安排一定容量的新增装机,同时在西北地区的电力外送通道上各配置1GW~2GW的光热发电机组来代替燃煤机组,提高外送通道中可再生能源电力的比重;支持光热发电产业可持续发展,在“十四五”期间中央财政继续对光热发电项目给予补贴,鼓励银行提供低息贷款,减免土地使用税等相关税费;改革电源上网电价机制,将需求侧的峰谷售电价差向发电侧传导,使上网电价体现电源品质差异和市场供求关系,大幅度减少国家财政补贴压力;解决好首批示范项目和已建成项目的遗留问题。

此外,针对落实“3060目标”,全国工商联还提交了推动光伏建筑一体化发展的提案。这份提案认为,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能够实现建筑“净零排放”,对落实“3060目标”,推动低碳转型发展,具有重要的示范和推广意义。

越南:2020年,屋顶光伏装机比上一年增25倍

据越南能源经济与金融分析研究所(IEEFA)的数据,2019年底越南屋顶光伏累计装机为378兆瓦。在优惠的上网电价激励下,2020年越南在家庭、办公室和工厂安装了10.1万多个屋顶太阳能装置,尤其是在2020年12月份装机超过6吉瓦(其中12月最后一周装机4.6吉瓦)。这样,到2020年底,越南屋顶光伏累计装机容量达到9296兆瓦,是2019年底的25倍。

澳大利亚:2035年,将产生10万吨废弃光伏组件

近日,南澳大利亚大学(UniSA)的Peter Majewski教授表示,估计到2035年将有10万吨以上的太阳能组件进入澳大利亚的废物流。新南威尔士州环境保护局(EPA)预测,到2025年,新南威尔士州仅此一项,每年将产生3,000至10,000吨的废太阳能电池板和电池存储系统。到2035年,这一数字将增加到每年40,000到71,000吨之间。

晶澳科技:拟建启东市20GW光伏电池、组件及配套项目,总投资102亿元

3月3日,晶澳科技与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政府签订战略投资框架协议,晶澳科技将在启东市投资建设20GW光伏电池、组件及配套光伏装备项目。根据规划,项目将建设高效光伏电池、组件及配套光伏装备产业,打造高度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的光伏电池、组件生产制造和光伏装备产业基地。项目初步估算总投资人民币102亿元。

粤水电:签订700MW光伏发电项目合作开发框架协议,总投资约25亿元

近日,粤水电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221团于近日签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221团光伏发电项目合作开发框架协议》。十二师221团同意新疆粤水电在十二师221团水管所及四连辖区内投资建设700MW光伏发电项目,项目总用地约16000亩。根据目前的市场价格,该项目预计总投资约25亿元。

嘉寓:签约敖汉旗清洁能源产业基地暨3GW风光储项目

3月2日,嘉寓集团与赤峰市敖汉旗人民政府就嘉寓敖汉旗清洁能源产业基地暨3GW风光储项目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约,该项目包括光热+清洁能源采暖系统、节能门窗幕墙生产、新能源材料生产项目、国家级新能源基地建设(风光储能)项目及相关产业投资等项目。

国电电力:签订浙江舟山60兆瓦滩涂光伏发电项目

3月2日,国电电力宁波风电公司与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金塘管理委员会签订新能源合作框架协议,规划开发60兆瓦滩涂光伏发电项目。这也是国电电力首个沿海岸线的滩涂光伏项目。

大全新能、中环股份:签订三年4.1万吨高纯硅料供应合同

3月2日,大全新能源公司——全球领先的太阳能光伏产业高纯度硅料制造商宣布已经和中环股份签订三年光伏高纯硅料供应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在三年期间,大全新能源将向中环股份供应合计4.1万吨高纯硅料。具体价格将由双方每月按照市场情况商定。中环股份将向大全新能源支付定金。

广东粤电火炬农场农业光伏综合开发项目之光伏组件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3月5日,广东粤电火炬农场农业光伏综合开发项目之光伏组件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显示,第一候选人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投标价为万元;第二候选人合肥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投标价为万元。招标范围包括:双面双玻光伏组件约56616块及MC4光伏线缆接头、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技术服务。

晶澳科技、成都炭素:战略合作

近日,晶澳科技助理总裁靳军淼女士代表晶澳科技与成都炭素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就单晶硅热场用等静压石墨产品及成型保温毡制品结成深度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阿特斯:出售两座太阳能电站,总价306亿日元

3月8日,阿特斯太阳能宣布,公司以306亿日元(约2.83亿美元),将两座运营中的61兆瓦太阳能电站,成功出售给阿特斯基础建设基金(CSIF)。此外,CSIF在近期完成了一次公开募股,并在东京证券交易所筹集了180多亿日元(约1.66亿美元)的资金。阿特斯太阳能参与了此次交易,并继续持有约15%的CSIF股份。

隆基:拟收购森特股份27.25%股权,总价16.35亿元

3月4日,隆基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以协议转让方式现金收购森特股份130,805,407股股份,占森特股份总股本的27.25%,每股转让价格为12.50元,本次交易对价总额为1,635,067,587.50元。

隆基股份表示,本次收购有助于促进双方业务融合,充分发挥森特股份在建筑屋顶设计、维护上的优势,同时结合隆基股份在BIPV产品制造上的优势,双方共同开拓大型公共建筑市场的业务发展。有助于公司扩大分布式市场范围,拓展光伏产品的应用场景。

双良节能:中标通威一期4万吨高纯晶硅换热器招标项目

3月3日,双良节能在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中称,确认公司中标云南通威高纯晶硅有限公司一期4万吨高纯晶硅项目换热器招标项目,预计中标金额为人民币6830.75万元。

根据公告,该项目位于云南省保山市工贸园区,总投资约40亿元,主要从事高纯晶硅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等,预计2021年底建成投产。项目通过自动化、智能化的系统集成、大型节能型设备、热能梯级利用、氯氢元素闭路循环、超低排放等领先技术,实现“低耗、高质”目标,满足P型和N型单晶质量需求,部分达到电子级半导体硅材料质量标准。

特变电工:完成国内首个“光伏+高速公路”示范项目规划方案

日前,特变电工新能源所属设计院完成国内首个“光伏+高速公路”全场景典型应用示范项目规划方案。项目位于某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规划总容量为3.5MW,采用自发自用运营模式,可满足服务区基础设施日常用电需求。建成后,每年可发电4200MWh。

京山轻机:现有的产能已经不能满足在手订单

近日,京山轻机最新在互动平台回答投资者提问时表示,截至到2020年10月底,公司子公司晟成光伏的在手订单超过了22亿元,目前订单在持续增长中,现有的产能已经不能满足在手订单。公司于2020年公告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预案,拟募集资金5.4亿元用于高端光伏组件设备扩产项目、用于制备异质结和钙钛矿叠层电池的核心设备研发项目等项目。

聆达股份:聘任邱志华为公司副总裁

3月8日,聆达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同意聘任邱志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聆达股份的董事长、总裁均是王正育,男,57岁,大专学历。

安徽电建:湖北屈家岭二期三期平价农光互补电站工程开工

2月27日,中国能建安徽电建一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方,以EPC模式总承包的大唐屈家岭二期41兆瓦和三期31.5兆瓦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开工。

该工程位于湖北省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易家岭办事处王家榜村,二期建设规模为41兆瓦,占地面积约850亩;三期建设规模为31.5兆瓦,占地面积约650亩,均为平价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中建一局:山东利津县刁口乡40MW渔光互补光伏项目并网

近日,中建一局装饰公司承建的山东利津县刁口乡40兆瓦光伏EPC项目顺利并网发电。项目采用“渔光互补”光伏发电模式,光伏组件立体布置于水面上方下层用于水产养殖,上层用于光伏发电,其渔光互补、一地两用的特点,提高单位面积土地的经济价值。本项目所建设的光伏发电系统采用直接并网模式所产生的电能全部馈入电网。

中建材浚鑫:推出全新Jeniüs Pro Max系列单晶组件

近日,光伏制造商中建材浚鑫科技有限公司正式宣布推出其自主研发的全新Jeniüs Pro Max系列单晶组件。

Jeniüs Pro Max系列单晶组件是中建材浚鑫开发的Jeniüs系列的第三代高效产品,在延续MBB结合圆形焊带技术及两分片设计的基础上,搭载基于M10大尺寸掺Ga硅片的具有选择性发射级的高效P型PERC电池,同时优化组件版型,有效提升光学增益、降低电学损耗和热斑风险。

凯盛科技:铜铟镓硒(CIGS)太阳能电池组件效率达到19.64%

2月24日,经美国国家可再生能源实验室(NREL)测试证实,中国建材凯盛科技集团旗下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所属德国Avancis公司生产的30x30平方厘米铜铟镓硒(CIGS)太阳能电池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达到19.64%,再次打破了铜铟镓硒太阳能电池组件光电转换效率的世界纪录。

德国:首次在飞秒尺度上分析了有机太阳能电池模型系统中的过程

近日消息,德国科学家利用X射线源的特殊性质,用时间分辨X射线光电子能谱(TR-XPS)对其进行扩展,造出了世界上第1台X射线领域的自由电子激光器,首次在飞秒尺度上分析了有机太阳能电池模型系统中的过程。通过这个方法,科学家得出了关于自由电荷载流子形成或丢失的界面及其如何削弱了太阳能电池性能的成果。该发现有助于优化目前新兴的光伏和光催化系统。

BNEF:2020年主要风电整机制造商中国市场新增吊装容量及市场份额

BNEF:2020年主要风电整机制造商中国市场新增吊装容量及市场份额

(数据来源:BNEF)

EDPR:宣布最新“5年计划”,拟投资240亿欧元用于可再生能源

日前,总部位于西班牙马德里的葡电新能源(EDPR)宣布了一个最新的“5年计划”,将在2021~2025年投资240亿欧元用于投资建设可再生能源,并在2030年前新增50GW可再生能源资产。在240亿欧元的计划中,北美将占到40%,容量约为8.8GW。其中,陆上风电计划新增2.8GW(已有6.3GW),光伏计划新增5.5GW(已有0.4GW)。  

Eni:收购全球最大海上风电场Dogger Bank A和B的部分股权

据悉,DoggerBank位于英国东北海岸以外130公里处,是在开发中的全球最大海上风电场,分三期建设,分别为Dogger Bank A、Dogger Bank B和Dogger Bank C,每期1.2GW,计划于2023年、2024年、2026年投运。投运后,预计年发电量180亿千瓦时,占全英国用电需求的5%。

天顺风能:收购苏州天顺20%股权获核准

近日,天顺风能发布公告,天顺风能向昆山新长征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所持有的苏州天顺风电叶片技术有限公司20%股权事项,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次交易天顺风能将向昆山新长征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23,490,015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天顺风能:拟转让中泰模具5.83%股权

近日,天顺风能发布公告称,为集中资源,聚焦新能源主业,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天利投资有限公司拟将持有的东莞市中泰模具股份有限公司5.83%股权,以人民币6978万元的总价向长兴泰特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进行转让。

中天科技:拟分拆中天海缆科创板独立上市

3月5日,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拟将下属子公司中天科技海缆股份有限公司分拆至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据公告,通过本次分拆,中天海缆将依托上交所科创板平台拓宽融资渠道、增强资金实力,提升研发能力和行业竞争力,促进自身可持续发展能力。

锐电科技、博德玉龙:风电场签订《合同能源管理协议》

3月3日,锐电科技有限公司与张家口博德玉龙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博德玉龙风电场二、三期56台华锐风电机组合同能源管理协议》。锐电科技公司将应用最新科研成果提供老旧机组二次开发、风机提质增效解决方案、机组安全运行、智慧风场管理等综合解决方案。

粤电湛江、中信海洋、明阳智能:签订海上风电直升机运维服务三方协议

3月3日,广东粤电湛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签订海上风电直升机运维服务三方合作协议。据悉,本次合作将在广东省首个大兆瓦级海上风电场——广东粤电湛江外罗海上风电场投入海上型双发直升机,开展非窗口期的直升机运维服务。通过开辟海上风电运维空中航线,可有效解决海上风电运维受海况影响大、作业窗口期少等痛点问题,为项目的安全生产运营提供有力保障。

三峡新能源:与湖南省衡南县签订风光项目开发协议

3月1日,三峡新能源与湖南省衡南县签订风光项目开发协议。

中国能建北方建投:中标大连庄河海上风电EPC

近日,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北方建投所属东电一公司与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成功中标大唐集团大连庄河海上风电100兆瓦(风电场址I)EPC总承包项目,中标金额9.71亿元。该项目位于辽宁省大连市庄河海域,规划装机容量100兆瓦,将安装19台5.2兆瓦风机。

中广核:270MW风电塔筒采购开标,天能重工、金银河预中标

近日,中广核兰考广兴(200MW)、广盛(70MW)风电项目风电塔筒采购项目开标,天能重工中标55套、金银河重工中标33套。

公告显示,该风电塔筒采购项目分为两个标段。其中,标段一包括55套风电塔筒,项目涉及中广核兰考广兴(34套)、广盛(21)套,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天能重工,投标金额为2.136亿元;第二中标候选人为金银河重工,投标金额为2.146亿元;第三中标候选人为强盛风电,投标金额为2.146亿元。

象屿海装:为海上风电服务的3600吨全回转起重船开工

3月1日,象屿海装一艘为风电风能等海上服务服务的3600吨全回转起重船开工。船东为浙江巨杰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该船总长171米,型宽43.8米,型深14.2米,设计吃水8米,吊机起重能力3600吨,入级CCS(中国船级社)。本船性能参数处于国内同类装备领先水平,具备操作方便、安全可靠、便于维护等优点。该船为公司与浙江巨杰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首次合作,投入使用后将成为巨杰集团的核心装备之一,可用于海上大型设备的吊装工作。

日星风电产业园项目在象山开工,总投资50亿元

3月3日上午,日星风电产业园开工仪式在象山经济开发区举行。项目位于象山经济开发区临港装备工业园大中庄区块,用地面积约700亩,总投资50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5亿元,由宁波日星铸业有限公司投资,主要生产大型海上风电整机和关键零部件,建成后将补强象山县临港装备制造和关键工序能力,完善风电产业链布局。

远景能源:海阳首台EN-161/5.2MW海上智能风机下线

近日,远景能源(海阳)海上风电产业园生产的首台EN-161/5.2MW海上智能风机正式下线,也是山东省首台量产的海上智能风机。按照规划,到2022年,海阳将建成百万千瓦级装机容量的海上风电场和投资规模数十亿元的海上风电装备制造项目,初步形成以海上风电装备制造、运营维护、海上风电场开发为主的海上风电产业发展格局。

康士伯海事:将为Equinor公司的Hywind Tampen浮动风电场项目提供主要的定位和监测设备

近日,康士伯海事宣布,作为与工业解决方案提供商Wood PLC签订合同的一部分,它将为Equinor公司的Hywind Tampen浮动风电场项目提供主要的定位和监测设备。产品交付的核心是其动力定位(DPS)位置参考系统和姿态参考单元(MRU)。MRU将检查横摇、纵摇、艏摇和垂荡运动,通过叶片调整系统,以确保风机在强风中不会因超载而引起的不稳定。

近日,由葡萄牙电力新能源公司(EDP Renewables)和法国燃气公司(Engie)于去年成立的合资企业Ocean Winds(OW),已与Terna Energy签署了一项协议,旨在开发希腊海域海上浮式风力项目。Terna Energy是一家可再生能源公司,在希腊和国外运营、在建或准备建设的装机发电量超过1.8吉瓦。

河钢集团:180mm厚高强度级别FH785海工钢板下线,打破国外垄断

日前,河钢集团开发的180mm厚高强度级别FH785海工钢板成功下线,实现了这一高级别、高强度、高创效、高难度海工钢新产品的“国内首发”,打破国外垄断。FH785海工钢板,是一种新型环保型海洋工程用钢铁材料。其厚度为180毫米、屈服强度785MPa、冲击功要求-60低温韧性,具有超强的抗冲击性和超高的强度等性能,强韧性较常规海工钢高出一倍。与其它高级别海工钢相比,该钢板在加工过程中易焊接加工,可加速制造进程、缩减加工成本,是目前国内外同行业生产研发的热门方向。

天杉高科:研发出风电锚索式基础产品

近日,北京经开区企业金风科技旗下分子公司北京天杉高科风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历经17个月研发出风电锚索式基础产品,填补了风电行业在该领域的空白。与传统高强螺栓连接风电基础相比,锚索基础用高强锚索材料替换钢棒材料,重量轻、经济性好且便于安装、缩短工期。该产品不仅通过鉴衡设计认证,还通过中国船级社设计认证,实现双认证。

日前,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总干事拉斐尔·马里亚诺·格罗西(Rafael Mariano Grossi)在声明中指出,2020年,全球核能总发电量2600 TWh,在电力结构中的占比约为10%,略高于2019年的2586 TWh。此外,全球低碳电力中,有近1/3来自核电。年度有5.5 GWe新核电容量并网。

截至目前,全球共有32个国家运行443台核电机组,总装机容量约为393 GWe,另有50台机组在建。

Rosatom:启动熔盐研究堆招标

3月2日,俄罗斯国家原子能公司(Rosatom)宣布启动建有乏燃料后处理模块的熔盐研究堆关键技术解决方案开发和示范项目招标,投标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24日。预计2021年计划工作成本为3.69亿卢布(约合500万美元),该笔资金将从联邦预算中分配。

X-energy:与美国能源部达成小型堆合作协议

近日,美国X-energy公司已与美国能源部(DOE)签署合作协议,正式参与先进堆示范项目(ARDP)。X-energy称,该公司计划与美国西北能源公司(Energy Northwest)在华盛顿州建设1座商用规模的先进堆。据悉,美国能源部选定由X-energy建设一座商用TRISO燃料制造设施和1座4模块Xe-100高温气冷堆(HTGR),该反应堆将选址在西北能源旗下哥伦比亚(Columbia)核电厂。能源部将在7年内向X-energy项目投资约12.3亿美元。

韩国新古里核电厂5/6号机组投运再推迟

2月24日,韩国水电核电公司(KHNP)发言人Kim Sang-jo表示,由于新工业事故法案的通过,该公司须采取额外措施保障核电厂建设人员安全,且不能安排任何可能引发事故的夜间工作,因此,新古里(Shin Kori)核电厂5、6号机组(APR1400)建设进度将进一步推迟。

韩国新荷娜3/4号机组建设许可证有效期延长

近日消息,韩国能源部已将新荷娜(Shin-Hanul)核电厂3、4号机组建设许可证有效期延长两年至2023年底。两台机组均采用APR-1400设计,初始建设许可证将于2021年2月26日到期。

法马通:2020年订单总额同比降低13%

2月22日,法国法马通公司(Framatome)发布2020年财报称,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该公司累计获得订单总额为28.7亿欧元(约合34.9亿美元),较2019年减少13%。根据报告,2020年该公司收入33亿欧元(约合40.1美元),较2019年度减少3.1%。

法马通核电安装业务在美国市场有所改善,并一直自德国向巴西安格拉(Angra)核电厂3号机组交付设备。仪控业务部门继续扩大在英国、东欧和美国的业务,为新建核电机组提供设备,并为现有核电机组提供整修服务。

3月3日,俄罗斯国家原子能公司(Rosatom)表示,该公司已确定将在Elemash机械制造工厂为中国CFR-600快堆制造所需核燃料。目前,试验燃料棒束已在该工厂内制造完成。根据中核集团与Rosatom签订的燃料制造协议,自2023年起,Rosatom需交付CFR-600首炉燃料以及投运后前7年所需的核燃料。

波兰:批准与美国的核能合作协议

3月2日,波兰战略能源基础设施顾问Piotr Naimski表示,波兰政府已批准与美国的一项临时协议,合作建设该国首批核电厂。根据协议,美国将有18个月时间来进行技术和融资结构方面的准备。Naimski透露,波兰政府很可能会接受美国方案。

美国国家实验室开发出新型核电厂废气监测系统

近日,美国西北太平洋国家实验室(PNNL)宣布开发出一种为核电厂操作员设计的实时废气监测系统。该系统可以更快地通知操作员作出响应。PNNL指出,新系统能够对废气副产品情况进行远程、实时和持续监测,节省废气样品收集和实验分析所耗的时间,有助于加快反应堆设计开发。

3月2日,俄罗斯国家原子能公司(Rosatom)发布声明称,该公司已基于铀钚氮化物燃料为Brest-OD-300快堆开发了一种新型燃料棒设计。Rosatom将在西伯利亚化工厂的试点示范能源综合设施进行新型燃料棒的商业制造。目前,该设施仍在建设之中,Rosatom并未透露将于何时完工,以及Brest-OD-300快堆具体投运时间表。

现代重工、韩国船级社:联合制定全球首个氢能船舶国际标准

3月4日,现代重工集团负责造船业务的二级控股公司韩国造船海洋表示,公司已于近日与韩国船级社(KR)签署了开发氢能船舶设计及安全规范的业务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共同开发制定全球首个氢能船舶国际标准,并在2022年年底之前提交给国际海事组织(IMO)。

韩国造船海洋相关人士表示:“我们将开发制定液氢运输船以及氢燃料动力船的国内及国际技术标准,提前应对氢能船舶时代的到来。此外,我们还将持续研发氢、氨等船舶替代燃料相关技术,引领碳中立船舶时代。”

国电投河南、中平云能、康明斯:将在新能源发展及储能、氢能探索等领域深化战略合作

3月4日,国电投河南新能源有限公司、河南中平云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康明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在河南新能源举行三方洽谈,并签订合作备忘录。三方将在风光清洁能源、燃料电池、氢能产业等领域,发挥各自优势,深化战略合作,在省内外挖掘优质资源,共同推动建成高标准合作项目。

SK集团:计划未来5年在氢能领域投资160亿美元

近日,韩国企业SK集团表示,计划在未来5年内投资18.5万亿韩元(165亿美元),在韩国国内建立氢能产业。母公司SK Holdings表示,作为计划的一部分,能源公司SK E&S将在2025年前投资约5.3万亿韩元,在韩国建成全球最大的清洁制氢基地。SK Holdings在一份声明中称,该投资计划每年从液化天然气(LNG)中生产25万吨环保氢气,同时去除二氧化碳。

上海电气电站、大连化物所:签约开发兆瓦级PEM制氢装备及系统

3月4日,电站集团与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揭牌成立PEM电解水制氢技术研发中心,并签订“兆瓦级模块化高效PEM电解水制氢装备及系统开发”项目合作协议。

全国人大代表曹仁贤《关于加快制定完善并颁布实施能源法的建议》

3月4日,在本次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曹仁贤提出了《关于加快制定完善并颁布实施能源法的建议》。他建议:一、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计划;二、建议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法律主管部门加快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能源法(草案)》起草工作,并尽快颁布实施。

国际能源署:2020年全球与能源相关的二氧化碳排放量骤降

3月2日,总部位于法国巴黎的国际能源署发布《全球能源回顾:2020年二氧化碳排放》报告说,过去一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全球与能源相关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5.8%,这也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的最大年度降幅。

根据报告,从绝对值来看,2020年全球与能源相关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较前一年减少约20亿吨。其中,受疫情影响,交通运输部门因使用石油而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就减少了11亿吨。全球电力行业去年二氧化碳排放量减少3.3%,绝对值减少4.5亿吨,是有记录以来最大下降。

受疫情影响,全球电力需求减少。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在全球能源结构中的比重在增加。

“十四五”末我国煤炭年产量将控制在41亿吨

3月3日,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发布《2020煤炭行业发展年度报告》,报告指出,2020年我国煤炭产量39亿吨,同比增长1.4%。到“十四五”末期,国内煤炭年产量将控制在41亿吨,煤炭年消费量将控制在42亿吨左右。

主要产油国宣布4月继续维持减产政策

3月4日,石油输出国组织(欧佩克)与非欧佩克产油国第14次部长级会议举行,与会国家同意继续维持大部分减产政策。

根据欧佩克官方网站会后发布的新闻公报,与会欧佩克与非欧佩克产油国原则同意将3月份的产量水平延续到4月份,但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除外。俄罗斯被允许增产日均13万桶,哈萨克斯坦被允许增产日均2万桶。另外,沙特阿拉伯决定4月继续执行日均100万桶的自愿减产。

柴达木盆地主电网环网全面形成

3月4日,青海省海西州委宣传部消息,地处柴达木盆地的青海省海西州主电网环网全面形成。据介绍,随着青海省格尔木至新疆库尔勒电气化铁路(青海境内)供电工程投入运行,青海西部主电网东西两个部分也同时顺利实现合围,全长1739公里的环网线路全面形成。担负格库电气化铁路(青海境内)供电工程建设的海西供电公司在铁路电气化建设过程中,也把青海省海西州西部的电网构架纳入其中,在满足格库电气化铁路可靠用电的同时,海西州境内东西两条环网线路也实现了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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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样合理的,1,这样没有问题。2,还是C公司出口退税好,好的地方是C公司从B公司得到的进项税票多,退的税多。


B公司开出给C公司的产品都是成品的票,比如B公司开A产品1万台,那C公司出口是1台都出还是只出9000台,要做库存1000台呢,如何1万台都出也足有税负,不可能100%退


您好,开多少台,最后就要出口多少台,否则,最好退回去。


您好,也可以出口9000台,留1000台库存,但是最后要清零。


帮忙专业角度解答并解说详细,


你这样回复,和我自言自语没区别,没有解开我的疑问


您好,按我的理解,出口多少台,B公司就开多少台的发票给C公司,不需要留库存的。


1.这个组织架构合不合理?
2.这样操作出口方式(从B到C)是不是多余,和直接B出口从供应商取进项税票有咋区别?


您好,1.这个组织架构合理,2.这样操作出口方式(从B到C)不是多余,和直接B出口从供应商取进项税票区别是,B直接出口,取得的是原材料的进项票,可能供应商是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发票税率低,或者甚至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取得的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少,有可能造成少退税,而利用C公司出口,就不存在B公司这样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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