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商品先按30%的利润定价然后按利润的70%出售结果亏了27元这种商品的成本是多少元?

六上数学小升初冲刺:商品销售及利润问题基本公式:

1.某种鲜花进货价为每枝5元,若按标价的八折出售仍可获利3元,问标价为

每枝多少元,若设标价为每枝x元,则可列方程为,解之得x=

2.某商品店国庆实行七五折优惠出售,售价为12元的物品,定价为多少元?

3.甲种运动器械进价1200元,按标价1800元的9折出售,乙种跑步器,进价2000元,按标价3200元的8折出售, 哪种商品的利润率更高些?

4.某种商品进价为1600元,按标价的8折出售利润率为10%问它的标价是多少?

5.某商品的进货价为每件a元,零售价为每件1100元, 若商品按零售价为80 %降低出售,仍可获利10%(相对与进货价),问进货价a为多少元?

6. 一商店把彩电按标价的九折出售,仍可获利20%若该彩电的进价是2400元,

那么彩电的标价是多少元?

7.某商品的标价为165元,若降价以9折出售(即优惠10% ,仍可获利10%(相

对于进价),那么该商品的进价是多少?

8.某种商品因换季准备打折出售,如果按定价的七五折出售, 将赔25元,而按

定价的九折出售,将赚20元,这种商品的定价为多少元?

9.某种商品标价为226元,现打七折出售,仍可获利13% 这钟商品的进价是多少?

10.个体户小张,把某种商品按标价的九折出售,仍可获利20%若按货物的进

价为每件24元,求每件的标价是多少元?

11.某商品按定价的80%B售,仍获利润20%定价时渴望的利润率是多少?

原标题::《福建有限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住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于2021年7月16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
馈意见通知书》(211715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福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请人”或“发行人”)会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保荐机构”)、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会计师”)、北京
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观韬律所”、“发行人律师”)等相关各方根据反
馈意见要求对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核查。现就反馈意见中的问题回复如下,

下述报告期系指2018年至2021年1-3月,最近一期末系指2021年3月31
日。其他如无特别说明,本反馈意见回复的相关用语具有与《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福建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尽职调查报告》
中相同的含义。本反馈意见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

本反馈意见回复报告中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
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控股股东林汝捷参与本次发行,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控股股东认购资金
来源,是否为自有资金,是否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直接间接使用
申请人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认购的情形,是否存在申请人或利益相关方提供财务
资助或补偿等情形;(2)控股股东从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
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如是,就该等情形是否违反《证券法》第
四十四条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发表明确意见;如否,请
出具承诺并公开披露。请保荐机构和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一、控股股东认购资金来源,是否为自有资金,是否存在对外募集、代持、
结构化安排或直接间接使用申请人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认购的情形,是否存在
申请人或利益相关方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等情形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林汝捷1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金额、定价基准
日、认购数量及认购资金实力

1、发行人控股股东林汝捷1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金额、定价基准日

林汝捷1先生拟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金额为6,)、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中国裁判文书网(/)等公
开网站显示,控股股东林汝捷1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认购资金来源承诺

控股股东林汝捷1拟使用自有资金或通过合法形式自筹资金认购本次发行的

2021年4月23日,林汝捷1已出具《认购资金来源的承诺函》,2021年8
月5日,公司控股股东林汝捷1再次出具《关于认购资金来源的承诺函》,就其
拟用于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资金来源承诺如下:“本人本次参与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认购资金系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其中自筹资金部分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股票
质押融资、投资分红、借款等方式筹集,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对外募集、
代持、结构化安排或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认购的情形,不存
在发行人或利益相关方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等。”

2021年4月23日,申请人披露了《福建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
偿的公告》(公告编号:),承诺“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
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况。”

2021年8月5日,发行人出具承诺:“发行人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
方向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汝捷1在内的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

综上,控股股东林汝捷1认购的资金均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
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直接间接使用申请人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认购的情形,
不存在申请人或利益相关方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等情形。

二、控股股东从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是否存在
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如是,就该等情形是否违反《证券法》第四十四条以及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发表明确意见;如否,请出具承诺并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控股股东林汝捷1直接持有申请人14,/)。

以2020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经测算中国市场风险溢价为7.29%。

E. 特定风险溢价:3%

资产组组合特定风险调整系数指的是企业相对于同行业企业的特定风险,影
响因素主要有:(1)资产组组合所处经营阶段;(2)历史经营状况;(3)主
要产品所处发展阶段 ;(4)资产组组合经营业务、产品和地区的分布;(5)
资产组组合内部管理及控制机制;(6)管理人员的经验和资历;(7)资产组组
合经营规模;(8)对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依赖;(9)财务风险;(10)法律、

综合考虑上述因素,评估人员将本次评估中的个别风险报酬率确定为3%。

F. 被评估公司权益资本的期望报酬率:11.39%

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权益资本成本计算公式,计算得出产权持有人的权益

两次评估权益资本的折现率分别为11.30%与11.39%,差异不大,造成两次
评估折现率差异0.54%的主要原因是两次评估权益资本与债务资本权重不同、所
得税率不同导致的,根据WACC模型:

在权益资本回报率接近相等的情况下,所得税率越小、债务资本权重越大,
加权平均资本越小。报告期内,四川佳运及其子公司成都科连均享受高新技术企
业所得税率15%的税收优惠政策,股权收购时四川佳运无税收优惠政策,因此上

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付息债务的加权平均年利率为4.89%,将上述确定的
参数代入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计算公式,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加权平均资本成

转换成税前口径,从而确定产权持有人税前折现率为10.89%。

(14)资产组价值资产评估结果

根据上述预测的现金流量以计算出的税前折现率进行折现,从而得出四川佳
运资产组资产价值为40,533.10万元,如下表所示:

综上所述,公司2020年对四川佳运与合并商誉相关资产组资产评估主要参
数设置是谨慎合理,商誉减值准备计提充分,符合《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
商誉减值》的相关要求。

(二)是否存在进一步减值风险

报告期内,四川佳运营业收入虽然稳步增长,但由于受到疫情影响,公司业
务构成发生变化,拓展了较多毛利低的技术运维服务业务;同时,主要客户因新
冠疫情压低了采购价格,公司为稳定员工队伍,确保后续发展,也增加了员工薪
酬支出,导致四川佳运2020年净利润出现同比下滑。未来如果疫情持续反复、
市场竞争加剧导致客户继续压低价格、员工薪酬提高等,将影响四川佳运的盈利
能力,从而导致商誉可能存在进一步减值的风险。

三、相关风险已充分提示

保荐机构已在《发行保荐书》第四节“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之“五
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之“(十一)商誉减值风险”、《保荐机构出具的尽职
调查报告》第十章“风险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项”之“一、风险因素”之“(十一)商
誉减值风险”中补充说明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的商誉账面价值分别为41,303.64万元、41,303.64万元、
9.66%和9.85%。未来如果疫情持续反复、市场竞争加剧导致客户继续压低价格、
员工薪酬提高等,将导致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经营业绩出现大幅波动,公司商誉存
在进一步减值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经营效益。

四、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1、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审计报告、年报等公开资料,以及2021年半年度报
表,了解四川佳运收购后的经营情况;

2、获取并查阅发行人收购四川佳运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拟收购四川佳运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评估报
告》等资料,了解发行人收购四川佳运时的评估情况;

3、获取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四川佳运2020年资产评估说
明和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1)第0325号】,以及四川佳运在手订单
数据,了解四川佳运2021年经营情况,是否与2020年商誉减值测试评估说明存

4、访谈发行人会计主管,了解四川佳运被收购后的经营情况、业绩波动原
因、商誉减值测试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进一步减值的风险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会计师认为:

四川佳运收购后的经营情况良好,与收购时评估预测业绩不存在重大差异,2020年商誉减值测试主要参数设置谨慎、合理,商誉减值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如果疫情持续反复、市场竞争加剧导致客户继续压低价格、员工薪酬提高等,将
影响四川佳运的盈利能力,从而导致商誉可能存在进一步减值的风险。

保荐机构已在《发行保荐书》和《保荐机构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中补充披

问题九:关于财务性投资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
具体情况,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申请人是否存在类金融
业务,如是,相关业务开展是否符合监管规定。

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一、发行人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

(一)财务性投资的认定标准

1、《发行监管问答》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2月发布的《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
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时,除金融类企
业外,原则上最近一期末不得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
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2、《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6月发布的《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财务
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
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
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

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
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
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金额较大指的是,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
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0%(不包括对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期限较长指的
是,投资期限或预计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以及虽未超过一年但长期滚存。

(二)发行人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于2021年4月23日经公司第四届第二十六次董事会会
议审议通过,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
日,公司不存在主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情况。

二、发行人最近一期末未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财务性投资相关的会计科目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
权益工具投资)、其他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
资产等。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表中金额超过100万元的前述项

雪链物联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霍尔果斯雪人凯斯特金属技术有限公司、

福州市虚谷技术有限公司

福建谦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雪氢产业投资管理(平潭)有限公司、

主要为押金保证金、待摊租赁费、往来款和

四川杰特油气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福建省兴雪宣元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兴雪康(平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为预付设备款、预付工程款和预付研发

(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金额为
5,470.0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41%,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雪链物联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霍尔果斯雪人凯斯特金属技术有限公司

福州市虚谷技术有限公司

福建谦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雪氢产业投资管理(平潭)有限公司

司5.00%股权。美国CN公司在透平机械领域拥有众多专有技术,并致力于离心
压缩机和微型燃机产品的新技术研发,公司参股美国CN公司有助于公司快速开
发和掌握离心压缩机的先进技术,与公司主业具有相关性,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
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雪链物联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公司与拓锋福州拓锋联众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普洛
斯企业服务有限公司、钱孝刚共同出资设立雪链物联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公司
认缴出资500.00万元,占雪链物联网注册资本的10.00%,并于2017年4月和
2018年2月实缴到位。2019年3月,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以自有资金500.00
万元对雪链物联网增资,持有雪链物联网10%股权。因雪链物联网于2019年12
月新引进投资机构,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公司持有雪链物联网8.9461%
股权。雪链物联网从事冷链物流领域物联网技术应用的开发、运营和管理,与公
司重点推广的制冷压缩机产品高度契合,有助于公司在冷链物流领域的业务拓
展,与公司主业具有相关性,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
目的的产业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霍尔果斯雪人凯斯特金属技术有限公司

2020年5月,公司参股设立霍尔果斯雪人凯斯特金属技术有限公司,注册
地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实缴出资500万
元,占注册资本的10%。本次参股投资凯斯特金属是公司基于经营管理及发展的
需要,该公司拥有配套于汽车机械部件的核心装备,产品在汽车装备应用
领域拥有较大发展潜力,该项投资有利于公司加快该区域相关配套产业的
布局,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不属

4、福州市虚谷技术有限公司

2019年4月,公司向福州市虚谷技术有限公司增资120.00万元,增资完成
后,公司持股比例为15.00%。2019年7月,公司向虚谷技术增资339.00万元,
增资完成后,公司出资金额为459.00万元,持股比例为18.00%。虚谷技术主要
从事制冷压缩机(组)、膨胀机(组)、技术以及物联网技术的研发、设

计,与公司的主业具有相关性,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
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019年1月,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香港雪人参股投资日本氢动力公司,认缴
出资398万日元(约合人民币24.52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9.90%;2020
年11月公司增资3,666万日元(约合人民币231.69万元),增资后公司持股比

日本氢动力公司主要从事燃料电池的设计、研发,公司参股投资系出于公司在氢
能产业的布局考虑,与公司发展战略具有相关性,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
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6、福建谦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16年6月,公司将持有的福建雪人制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福
建谦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40.5%股权转让给吕延富,转让后公司的持股比例降
为19.5%,公司将该笔投资转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核算。谦邦
工程主要从事制冷设备研发、制冷设备安装工程、机电安装工程、防腐保温工程、
钢结构安装工程承包、制冷技术开发、服务、承包、安装等业务,属于围
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且已于2021年4
月29日将股权全部对外转让,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7、雪氢产业投资管理(平潭)有限公司

2016年9月,公司与百晓生(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
区明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华氢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设立雪氢产业投
资管理(平潭)有限公司。公司认缴出资300.00万元、实缴出资100.00万元,
持有雪氢产投10.00%的股权。雪氢产投由专业投资机构引导,开展氢能产业的
项目投资,与公司在氢能行业的布局具有相关性,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
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日,雪氢产投作为普
通合伙人仅投资福州保税区合吉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定向用于投
资加拿大氢燃料电池生产商Hydrogenics Corp项目,该投资已于2019年退出,
雪氢产投已规划近期注销,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8、四六八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7月,公司参股设立四六八科技有限公司,公司认缴出资250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5%,截至2021年3月31日实缴出资100万元。四六八主要经营
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等,并投资了广州市六邦冰
业有限公司、福州四六八制冰有限公司等制冰、冷链物流企业,公司参股投资四
六八主要是为了冷链物流业务往物联网应用领域延伸,有助于公司进行物联网行
业的搭建与开发,搭建物联网专业化的资源整合平台,从而加快公司在冷链物联
网等新兴领域的产业延伸和产业布局,长期有助于公司成功投资优质项目,使得
公司的产业经营与资本经营形成良性互动,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
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除上述表格列示的大额投资外,公司还持有CRA Brendola银行股权100股,
账面金额为0.40万元,系公司向CRA Brendola银行贷款时,根据银行要求购买
的股份,虽然属于财务性投资,但是金额非常小,不属于长期大额财务性投资。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不存在持有其他可供出售的金
融资产或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形,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六个月
至今,亦不存在其他新增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形。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净额为4,606.17万元,按款项
性质分类主要包括资金往来、押金及保证金、员工备用金等。其中,资金往来主
要系与外部合作企业发生的代收保险理赔、工伤理赔、预付电费、待收回合作款、
待收回预付款等。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或长期对外提供
财务资助的情况;押金及保证金系根据业务开展实际需要而支付的费用,员工备
用金为员工在拓展业务过程中如出差、零星采购等提前领用的资金。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金额为1,768.25万元。公司
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是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而形成的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股
权投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按照权益法核算,具体

四川杰特油气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福建省兴雪宣元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四川杰特油气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四川杰特油气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特油气”)成立于2018
年12月1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佳运于2020年2月受让付连先持有的6%
杰特油气股权,受让后持有杰特油气25%股权。杰特油气主要从事石油、天然气
勘探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井下作业(凭资质证书经营)、管道工程
(不含特种设备)、环保工程、石油化工工程设计、施工等业务,与公司油气服
务业务相关,公司下属子公司对其出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福建省兴雪宣元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兴雪宣元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雪宣元”)成立于2015
年5月20日,公司认缴出资额为290.00万元,实缴出资204.50万元,持股比例
为29.00%。兴雪宣元主营业务为对非证券类股权投资的管理与咨询,目前仅有
一项对外投资,即作为普通合伙人发起设立上海兴雪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后更名为“兴雪康(平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兴雪康”),
根据该公司出具的说明,该公司无其他投资计划。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
兴雪康的投资均与公司现有业务相关,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具体投资情况如下表

河南欧新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除上述项目外,长期股权投资中的其他项目均为金额较小且与公司业务相关
联的参股投资项目,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4,899.92万元,主要
为待抵扣增值税,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五)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6,640.82万元,
即为对兴雪康的投资。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兴雪康主要投资均与公司现
有业务相关,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2,406.49万元,主
要由预付设备款、预付工程款和预付研发专项款构成,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三、发行人不存在类金融业务

(一)类金融业务认定标准

根据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除人
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
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商业

(二)不存在类金融业务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不存在实施类金融业务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程序与核查意见

1、查阅《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
《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等资料,了解财务性投资和
类金融业务的认定标准;

2、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财务报表附注,了解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流动资产、其
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科目的构成,并根据重要性逐项分析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是否存在类金融业务等;

3、访谈发行人会计主管,了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等涉及的投资背景、投资目的及变化情况,判断是否属于财务性投
资,是否存在类金融业务等;

4、获取福建谦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退出资料,了解该公司退出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会计师认为:

发行人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不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最
近一期末未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也不存在类金融业务。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有限公司《关于福建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之签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之签章页)

本人已认真阅读福建有限公司本次反馈意见回复报告的全部内容,
了解回复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保荐机构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
保荐机构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反馈意见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签名):

本人已认真阅读福建有限公司本次反馈意见回复报告的全部内容,
了解回复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保荐机构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
保荐机构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反馈意见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

保荐机构总经理(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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