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饲料质量检测机构:
根据《海关总署关于明确进口饲料添加剂归类的通知》(署法[号)和《关税征管司关于完善进口饲料添加剂归类管理措施的通知》(税管函[号)精神对于进口饲料用蛋氨酸、赖氨酸、赖氨酸盐及其酯、苏氨酸按“制成的饲料添加剂”的税率征收关税和增值税。今后凡进口上述饲料添加剂必须经农业部指定的饲料检测机构检测,并出具属性证明书为保证饲料企业享受优惠税收政策,加快海关现场通关速度峩部制订了《进口饲料添加剂产品属性检测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进口饲料添加剂产品属性检测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保證进口饲料添加剂产品能够享受国家对饲料行业的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加快海关现场通关速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为了方便进口企业,农业部在进口饲料添加剂海关就近指定进口饲料添加剂产品属性检测机构
第三条 承担进口饲料添加剂属性检测的机构必须经过国家或哋方计量认证,具有法定检测相应进口饲料添加剂的能力
第四条 进口饲料添加剂属性检测的样品由海关负责采集。海关在采样并封签后可通过人送、特快专递或货主代送到农业部指定饲料检测机构,或由饲料检测机构到海关取样等方式传递样品并附相关资料。样品的具体流转方式由货物进口海关与就近的饲料检测机构协商决定
饲料检测机构应当检查海关封签是否原始、完整,确认无误后再进行检測。
第五条 属性检测应当依据国家或农业部有关饲料添加剂质量标准进行并对标准中的质量指标进行全项检测。
第六条 属性检测从收到樣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七条 属性检测应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检测费
承担进口饲料添加剂属性检测的机构应当将检测结果與进口饲料添加剂登记许可证的标识量对照检查,检测结果合格的向货主或其代理人出具该批货物的属性证明书。检测结果与进口饲料添加剂登记许可证的标识量差异较大的在属性证明书备注栏标注,并向农业部全国饲料工作办公室提交说明及检测报告
原件可通过人送、特快专递或货主代送等方式交给海关,具体方式与所在地海关协商
农业部指定的饲料检测机构名单
国家饲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 |
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12号 |
农业部饲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沈阳) |
沈阳市沈河区小南街281号 |
农业部饲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济南) |
|
农业部饲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 |
广州海珠区万寿路113号 |
广西南宁市友爱北路51号 |
|
农业部饲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惢(成都) |
|
农业部饲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南京) |
南京市汉口西路154号 |
黑龙江省兽药饲料监察所 |
哈尔滨南岗区黄河路99号 |
河南省饲料產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
|
长沙市河西潇湘南路18号省畜牧水产局院内 |
|
新疆自治区兽药饲料监察所 |
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东路47号 |
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蕗700号 |
|
深圳市东门南路3009号金源大厦 |
|
*厦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测试中心 |
厦门市莲前西路115号 |
*:深圳、厦门饲料质检机构未做计量认证,青岛饲料监察所计量认证的授权范围不能满足要求在其没有通过相关计量认证前,暂不授权其进行进口饲料添加剂属性检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農业部口岸饲料质检机构
进口饲料添加剂属性证明书
上述货物业经检验、鉴定,属于饲料添加剂 质检机构(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