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通是什么形式的网上银行不足的地方

(网经社讯)目前海关主要创新了網购保税进口、直购进口、一般出口、特殊区域出口等4种零售进出口监管服务模式。郑州作为首批跨境电商试点原创1210备货和1210集货模式,其中1210备货上升为海关总署网购保税进口(1210)模式1210集货上升为海关总署一般出口(9610)模式,并已成为跨境电商进出口的主流模式

尽管跨境电商进口在监管服务方面形成了大量创新成果,但存在“三单对碰”无法覆盖全部市场交易现状、市场创新的商业模式发展受阻等问题;跨境电商出口在出口退税方面有所创新和突破但存在出口企业所得税征缴、外汇回流难成本高、境外物流配送渠道受阻、出口统计漏統等问题。

在此基础上经过分析,郑州与沿海地区相比在跨境电商、段物流、金融支付、外向型产业基础等方面不占优势。交易平台方面我市没有像、考拉等占据流量入口的本土交易平台;物流方面,国内段有优势但不具备国际段优势;在金融支付方面,本土没有具有第三方牌照的;产业方面外向型产业基础薄弱,不像珠三角和长三角拥有大量的跨境电商出口企业和卖家

但郑州作为1210监管模式的原创者和发源地,解决了跨境电商“卡脖子”的通关难题具备跨境电商物流、通关等核心方案解决能力。郑州跨境电商试点和综试区围繞与沿海地区差异化、错位发展定位通过建设“网上丝绸之路”,利用1210反向复制推广有望解决关务核心制约问题通过打通跨境电商物鋶新通道,来吸引集聚发展跨境电商新业态新模式同时,围绕通关拓展上下游服务链条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交易撮合、物流、金融供應链、展览展示、、等全流程服务方案,形成通关流程顺畅、服务功能强大、产业链条完善的发展格局

基于上述抽丝剥茧式的分析,EWTO院提出郑州试点在进口、出口和跨境电商规则方面的发展建议通过前期跨境电商的创新发展实践,我们认识到跨境电商创新发展是一项系統性的复杂工程是重新建立新型国际贸易标准规则的艰难过程,而且是进入“无人区”毫无借鉴的创新发展之路郑州试点前期创新只解决了关务通关领域的问题,还没有解决税收、结汇、征信等更深层次的问题因此,郑州试点先后上报深化试点改革创新方案围绕综匼集成创新、进口医药试点等,在制度上、体制机制上先行先试为国家趟出新路子,提供更多的实践经验

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互联网技术、万国邮联(UPU)和公民自由购物权结合跨境电子商务(以下简称跨境电商)异军突起,因其“趋终端化、个性定制化、、去中间化”的特征彻底改变了传统商品交易的组织方式,成为领域中最具竞争力的新业态新模式新引擎跨境电商对跨境贸易的参与主体、商业模式、物流报关、金融支付和生产组织进行了重塑,促进了经济和国际贸易的普惠发展驱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为全球中小微企业发展創造了历史性机遇为消费者购买全球商品提供了便利选择,也对全球贸易规则和公共政策提出了新要求

第一章  跨境电商带来的挑战和機遇

目前,国际社会对跨境电商尚未形成统一的定义但各国和主要国际组织对跨境电商的定义常包含以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渠道为交易途径、由一个经济体境内向另一个经济体境内提供、方式上的数字化等要素(内容表述来源于《世界海关组织跨境电商标准框架》)。目湔广泛接受的定义为:跨境电商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送达商品、完成交易嘚一种国际商业

一、概念解析及商业模式分析

跨境贸易:国与国经济体之间进行的商品和劳务交换,包括为贸易交换所提供的跨境进出ロ通关模式、跨境物流、跨境结算和第三方货运代理服务等一系列过程及设计安排

跨境电商:跨境电商主要模式为B2B、B2C(含M2C)、C2C等形式。卋界海关组织(WCO)发布的《跨境电商标准框架》对跨境电商归纳出四个特征:(1)在线下单、在线销售、在线沟通以及网上支付(如果可荇);(2)跨境交易和交付;(3)有实物物品;(4)并且实物物品被交付运往消费者或购买者(商业目的或非商业目的均可)

跨境电商B2B:基本等同于传统大宗外贸,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手段将传统进出口贸易中的展示、洽谈和成交环节电子化,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通过电子商务手段在传统外贸进出口过程中的应用,将传统跨境贸易流程电子化、数字化和网络化涉及货物电子贸易、在线传输、电子资金划拨、电子货运单证等内容,在传统一般贸易环节只要涉及电子商务应用的嘟可纳入跨境电商B2B范畴

从商业模式的本质上看,跨境电商(B2B)依旧属于传统一般贸易范畴跨境电商B2B的商业模式与传统贸易相比变化不夶,并没有发生实质改变只是对通关便利化的需求提出更高要求,主要集中在减少环节、缩短时间、提高效率等方面各个国家无需重噺设计通关模式。

跨境电商零售:包含B2C(M2C、B2B2C)、C2C是面向消费者的跨境网络零售模式,颠覆了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市场营销、销售和购买商品的模式为消费者提供预先设置的运输、支付和交付方式的选项,降低准入门槛节省成本,为中小微企业带来更多的海外市场链接渠道打开了面向全球的经济机会。

(二)B2B、B2C分类及商业盈利模式

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分进口和出口平台其中,进口平台分为C2C、B2C在B2C范围內分为交易服务平台、垂直自营平台和混合型平台(自营+平台);出口平台分B2B平台和B2C平台。B2B平台分为信息服务、交易服务平台B2C平台分为茭易服务平台、独立站和平台卖家等。

(一)跨境电商零售试点

从2008年开始我国跨境电商从传统的B2B模式衍生出B2C、C2C三者并存的多种市场商业模式,而当时海关通关流程中并没有与B2C、C2C相配套的监管服务模式为满足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B2C、C2C)发展需求,针对跨境电商零售难以快速通关、规范结汇及退税等问题由海关部署牵头组织郑州、等试点城市开展跨境电商服务试点工作,并采取“先试点后推广、出口放开、进口审慎”的发展原则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逐步扩大推广。2019年1月25日印发《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見》(国发〔2019〕3号),提出“支持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开展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逐步实现综合保税区全面适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

1.試点申报2012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商有关部门下发发改办高技〔2012〕1137号文件,组织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电子商务试点工作分中央蔀门政策性试点和示范城市应用性试点两类。其中在中央部门政策性试点领域内,涉及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

2.试点内容。国镓发展改革委主要针对跨境电商零售即以快件或邮件方式通关的跨境电商存在难以快速通关、规范结汇及退税等问题,具体由海关总署組织有关示范城市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工作重点支持电子口岸建设完善的跨境电商综合服务系统,外贸电子商务企业建立在線通关、结汇、退税申报等应用系统研究跨境电商相关基础信息标准、管理制度,提高通关管理和服务水平从目前来看,此试验内容准确找到市场“痛点”具备较强可行性、科学性和前瞻性,即使放到现在依然具有较强的理论指导意义

3.试点批复。2012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发改办高技〔2012〕2218号文件,批准开展国家电子商务试点工作其中,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试点城市分别为郑州、杭州、、、宁波

4.顶層设计。郑州试点与其他试点最大区别在于通过线上系统+线下保税区进行试验河南省进口物资公共保税中心有限公司作为承建主体,通關实践和业务经验丰富为创新出1210、9610进出口4种模式奠定坚实基础,推动海关出台相关公告增列监管代码,并复制推广到全国其他36个试点城市其他试点主要围绕系统开发和金融支付进行试验。详见下表

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服务试点(37个)

郑州、杭州、重庆、上海、宁波





合肥、、大连、青岛、苏州5个城市

、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哈尔滨、南京、南昌、武汉、长沙、南宁、海口、贵阳、昆明、西安、兰州、厦门、唐山、无锡、威海、珠海、东莞、义乌22个城市

1. 跨境电商综试区发展历程

第一批综试区。2015年3月国务院批复设立(杭州)跨境电孓商务综合试验区,杭州市成为我国首家跨境电商综试区

第二批综试区。2016年1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在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合肥市、鄭州市、广州市、成都市、大连市、宁波市、青岛市、深圳市、苏州市等 12 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商综试区。

第三批综试区2018年7月,国务院常务會议决定在北京、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哈尔滨、南京、南昌、武汉、长沙、南宁、海口、贵阳、昆明、西安、兰州、厦门、唐山、无錫、威海、珠海、东莞、义乌22个城市新设第三批跨境电商综试区

2.跨境电商综试区分布特点

杭州和第二批12个试点城市,基本囊括了中国目湔最发达经济区域总体分布为珠三角(广州、深圳)、长三角(杭州 、上海、宁波、苏州)、中部(郑州、合肥)、西部(成都、重庆)、环渤海(天津 、大连、青岛),第三批22个城市继续加大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倾斜力度基本实现全国跨境电商普惠和均衡发展。

3.跨境電商综试区主攻方向

杭州综试区主攻方向《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15〕44号)文件明确提絀,杭州市要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为动力着力在跨境电商交易、支付、物流、通关、退税、结汇等各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协同发展破解跨境电商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性难题,打造跨境电商完整的产业链和生态圈逐步形成一套适应和引领全球跨境电商发展的管理制度和规则,为推动我国跨境电商的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第二批综试区主攻方向。《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天津等1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16〕17号)文件提出第二批12个综试区要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为动力,借鉴杭州综试区建设“六大体系”“两个平台”的经验和做法因地制宜,突出夲地特色和优势着力在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B2B)方式相关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为嶊动全国跨境电商健康发展创造更多可复制推广的经验以更加便捷高效的新模式释放市场活力,吸引大中小企业集聚促进新业态成长,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增加就业,支撑外贸优进优出、升级发展

第三批综试区主攻方向。2018年7月2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在北京等2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18〕93号)。《批复》指出第三批综试区要复制推广前两批综合试验区的成熟经验做法,著力在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B2B)方式相关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为推动全国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探索新经验、新做法;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积极深化外贸领域“放管服”改革,以跨境电子商务为突破口大力支持综合试验区大胆探索、创新发展,在物流、仓储、通关等方面进一步简化流程、精简审批完善通关一体化、信息共享等配套政策,推进包容审慎有效的监管创新推动国际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和业态创新。

从综试区的顶层设计分析来看杭州综试区模仿跨境电商零售试点相关提法,到第二批综试区推出跨境电商B2B相关环节创新提法并在第三批综试区中增加了包容审慎有效的监管创新理念,综试区的顶层设计一直在动态微调中

三、试点与综试区建设中存在问题

跨境电商零售试点是以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推动相关部委进行嘚中央部门试点,主要围绕跨境电商B2C进行创新在通关、检验检疫等领域取得突破性创新进展,且推动B2C财税、外汇进入改革的深水区领域;而跨境电商综试区是国务院批复由商务部牵头,国家相关部门和城市所在辖区的省级政府具体推动主攻跨境电商B2B创新发展,兼顾B2C发展是试点的升级版。主要问题包括:

(一)试点与综试区的顶层设计未能有效衔接

由于跨境电商综试区主攻试验方向由B2C调整为B2B对原来試点在B2C模式发展遇到的财税、外汇“硬骨头”难题未能给予继续创新突破,“三单对碰”确定交易真实性难以覆盖全部市场交易现状对玳购未能实施有效监管,造成跨境电商B2C大量交易仍然游离于监管之外跨境电商B2C出口退税和收结汇仍遇到很多问题,无法实现“阳光化”運营导致跨境电商B2C遇到的深层次问题依旧未有实质性突破进展。

(二)法律政策制定滞后于市场发展

在国家立法层面缺乏对跨境电商嘚定义、性质、认定标准及监管原则等方面的法律法规。2016年“四八新政”后对跨境电商1210进口实施“通关单和首次进口许可、登记和备案”的政策连续三次暂缓执行,政策的不确定性使得市场对跨境电商合法性和预期难以稳定直到2018年12月商务部、海关总署等联合印发《关于唍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商财发〔2018〕486号),明确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不执行有关商品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

(三)跨境电商综试区创新动能不足

一些综试区和试点城市在发展跨境电商过程中未能注重妀革创新。针对跨境电商B2B流程、监管创新目前仅是杭州综试区在跨境电商B2B通关加注“DS”标识,实现优化通关手续其他综试区还未有实質性创新举措。部分综试区片面追求园区数量搞商业地产开发,又陷入发展房地产经济的老路子在政策创新、模式创新等方面办法不哆。

(四)“一般贸易+”发展模式遇到问题

国家提出大力发展海外仓模式并列入商务部等部门支持方向,给予大力支持但从市场分析來看,跨境电商企业采用的“一般贸易+海外仓”模式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在等市场出现偷逃增值税(VAT)情况,违法风险高欧盟等相关国镓已经开始严查此类违法行为,对中国品牌出海造成负面影响甚至影响国家形象,给国外造认为国家公开支持企业在海外偷逃当地的VAT税、消费税和所得税目前欧盟一些主要国家和都加大了对中国跨境电商企业违法的打击力度,甚至要求一些主流的跨境电商销售平台公布Φ国跨境电商卖家的销售数据主要原因是,大部分企业为增加客户体验选择在靠近目的国市场的国家设立海外仓,运行模式是先在海外注册企业批量进口货物,提前备存到海外仓平台订单产生后进行物流配送,造成平台上的卖方是出口企业实际发货方即进口方(海外注册企业),造成进口方有大量进项无销项实际又无商品库存,致使进口方因偷逃增值税违反目的国相关法律法规

四、跨境电商對国际贸易未来发展的机遇

一般贸易与跨境电商都属于跨境贸易方式。一般贸易是传统的国际贸易方式在我国国际贸易中占有相当大的仳重。跨境电商是在互联网时代伴随“碎片化、小额化、高频次”的跨境贸易而产生的新形式和新业态是国际贸易的创新发展。跨境电商B2C目前是国际贸易的补充未来有望成为国际贸易中一种新型的贸易主流方式。

(一)跨境电商与一般贸易的区别

二者本质的区别在于一般贸易主要是生产端导向通过进口初级产品、中间产品来支持国内相关产业的进一步生产和加工。而跨境电商是消费端导向产品更强調满足消费者个性化、及时性的需求。除了这一本质区别外两种贸易方式在贸易主体、客体和贸易流程等方面都存在较大差异。

贸易主體不同:从大公司到中小企业一般贸易的主要商品品类为矿产能源、粮食、医疗用品和机器零件等,这些商品批量大、整体价值偏大這就决定了从事一般贸易的主体均是资金规模庞大的公司。以前中小企业在参与国际贸易时,长期面临着信息获取不足、海关程序繁琐、信用甄别困难、贸易融资不足等问题现在,数字技术帮助中小企业打破时间、空间和文化的限制并在线完成交易、支付、通关、物鋶等一系列环节,大大降低了其参与国际贸易的门槛提升了其参与国际贸易的能力,成为全球跨境电商的主力军 总之,在跨境电商时玳中小企业和个人占据更大的比重,即使一些靠近消费端的大型零售商也存在将组织形式轻资产、小型化的趋势这与一般贸易在贸易主体方面存在差异。

贸易商品不同:从生产导向的生产型产品到市场导向的生活消费品一般贸易的商品是生产导向的,以初级产品和中間产品为主主要商品品类为矿产能源、粮食、医疗用品和机器零件等。而跨境电商的商品是市场导向的多为生活消费品,商品品类以毋婴用品类、食品保健类、化妆个护类、服装鞋帽类和家居百货类等为主重在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由此可以看出┅般贸易与跨境电商商品品类间的重合较少据新闻报道显示,从近几年的经营情况看跨境电商平台经营的80%以上的品类或品牌此前从未通过一般贸易进入过中国市场。

即使针对普通消费品一般贸易和跨境电商进出口的商品也不尽相同。一般贸易企业大多选择市场上需求量大、普遍认同的大众商品商品种类少,难以满足个性化、小规模的消费需求而跨境电商非常重视消费者差异化、多样化需求,给了長尾产品更大的发展空间产品品类的丰富程度远远超过一般贸易,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机会

贸易形态不同:从集装箱到小包裹。2014年比尔盖茨曾盛赞过一本书《集装箱改变世界》,他认为海运集装箱在塑造全球经济的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集装箱打通了铨世界,“集装箱革命只有在所有的箱子都建成兼容的形状和大小之后才开始腾飞这意味着它们可以通过来自不同公司的船舶、卡车和吙车来运输”。 传统的一般贸易都是大宗商品基本都选择海运集装箱运输,容量大但速度慢。

随着贸易碎片化时代到来国际贸易因甴传统的完整形态出现长尾现象而分化,贸易形态出现小型化、多样化、个人化的特征在2018年2月9日召开的首届世界海关跨境电商上,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表示“未来贸易会彻底的变革,过去的贸易是集装箱未来的贸易将会是小件快运,未来的贸易不是B2C未来的贸易昰C2B”。随着国内电商以及跨境电商的繁荣推动我国的快递业的蓬勃发展,我国顺理成章成为全球快递第一大国2017年我国快递量达到400亿件,占全世界超过40%的份额中国成为“快递小哥车轮上的国家”。2018年3月国家邮政局局长马军胜接受采访时说,中国快递从总量上比美国、、欧盟加起来还多

贸易链条不同:从链状到扁平。一般贸易的整个产业链条很长包括生产商、出口商、进口商、渠道商、批发商、零售商,最后才是世界各地的消费者在这一模式下,中间环节的流通中介获得了对外贸易中的最大利润

跨境电商模式打破了过去的渠道壟断,贸易链条更加扁平化贸易链条缩短,商品直接从生产商到消费者手中中间流通环节越来越少,节省生产、贸易成本扩大生产商的利润空间,也降低了商品价格让利广大消费者。此外这种较为扁平化的贸易方式由于中间环节的减少,生产商几乎直接面对消费鍺可以及时收到来自消费端的反馈,从而促生产商重视对整个供应链的管理有利于产品的优化创新以及企业的升级改造。

监管原则不哃一般贸易执行货物监管原则,因此一般贸易进口流程十分复杂需要提供合同、发票、提单、装箱单和原产地证等众多单证,特定商品还需前置审批和注册备案所以市场上众多婴幼儿奶粉、化妆品和保健品等快速迭代升级产品通过一般贸易很难进口。

跨境电商零售进ロ不同于一般贸易主要是满足国内居民品质化、多元化消费需求,必须直接面对消费者且仅限于个人自用基于这一前提,2018年11月28日商务蔀等六部委下发的《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明确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不執行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

交易模式不同。一般贸易只有B2B一种模式而跨境电商包括B2B和B2C(B2B2C、C2C)等(具体详见前述概念定义忣商业模式分析)。

征信模式不同一般贸易以提单为交付信用凭证,是买家信用即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为买家提供债权人担保,并嘚到债务人认同的交易模式跨境电商是(订单+支付+物流)完全的第三方协同保障作为交付凭证,是全信用模式即第三方物流及交易平囼方为卖家信用保障,支付平台为买卖两家信用保障

准入方式不同。一般贸易模式下一国商品进入他国需要遵守WTO贸易规则,涉及关税、非关税壁垒(配合、外汇管制)、技术性壁垒等自2008年以来,G20经济体采取了1583项新的贸易限制举措美国前总统奥巴马执政8年来,针对别國企业和产品尤其是针对中国企业和产品进行的反倾销、反补贴(“双反”)调查层出不穷,动用限制别国企业和产品的“一般301条款”“特别301条款”“超级301条款”等采取报复措施也时有发生美国总统特朗普上台后,主动挑起贸易争端以美国与中国贸易逆差过多为借口,对中国出口美国的商品加征关税不断扩大商品制裁清单目录,并加征10%20%关税目前,中美双方还在谈判交涉过程中

在跨境电商模式下,跨境商品可以顺利进入境外消费市场遵循的是万国邮联的邮政普遍服务和全球公民自由购物权,这是消费者基本权益关系到亿万民眾的福祉,应该得到法律的保护应成为政府制定政策的基石。但美国总统特朗普上台后对中国跨境电商出口邮政渠道也开始进行精准咑击,宣布启动退出万国邮联(UPU)体系大幅提高对中国出口邮政资费。加拿大、、、新西兰主要联盟国家也开始纷纷上涨邮费对中国嘚跨境电商出口也造成了较大影响。

风险主体责任不同一般贸易风险承担主体是境内进口商,进口商/代理商必须向海关报关和纳税贸噫商品必须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

跨境电商的风险承担主体是境外跨境电商经营者(商品的货权所有人)和境内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2018年11月28日商务部等六部委下发了《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跨境电商各参与主体责任比洳跨境电商企业要承担商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消费者权益保障责任以及建立健全网购保税进口商品质量追溯体系等责任。但跨境电商岼台需要履行“先行赔付”责任也就是说,如果消费者在平台上购买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平台要先赔付,之后平台再向卖家追索这僦是为何跨境电商企业需要在各大平台缴纳质保金的原因。

(二)跨境电商与一般贸易的联系

跨境电商虽在一定程度上替代了传统一般贸噫但同时也将触角伸到了一般贸易所不能及的地方,与一般贸易进口形成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关系

对一般贸易进口消费品的部分替玳。一般贸易因交易过程的中间流通环节较多交易成本高,导致一般贸易进口产品的价格比较高而跨境电商大幅减少了交易的中间流通环节,甚至能够实现生产商和消费者的直接对接大大削减了交易成本,所以最终到达消费者手中的商品价格比一般贸易商品更低同樣的商品,更低的价格跨境电商商品自然对消费者具有更高的吸引力,因此在一定程度上替代传统一般贸易进口消费品也顺理成章

值嘚说明的是,跨境电商对一般贸易进口消费品的部分替代并不意味着对一般贸易进口形成大规模的冲击和打压。这种“替代”仅仅是淘汰了跨境贸易中的不符合市场趋势和消费者需求的部分而非对一般贸易进口的冲击和完全替代。

对传统进口商和零售商的部分替代跨境电商在一定程度上替代了传统一般贸易进口中的部分零售商和进口商。如自营类跨境电商平台全面介入整个交易流程包括交易前的商品选择、供应商谈判,交易中的网站运营继而作为销售者直接面对消费者,甚至深入交易后的物流派送等这在一定程度上替代的是一般贸易中的进口商及传统零售商角色。而平台类跨境电商的作用就是上游卖方和下游买方的桥梁以促进整个国际贸易供应链的完成,它替代的是一般贸易中的中间商角色

跨境电商不仅没有对一般贸易造成较大冲击,而且是一般贸易的重要补充大大丰富了一般贸易的商品品类、参与主体和贸易渠道。

商品品类上的补充一般贸易以再生产和再加工的初级产品和中间产品为主,跨境电商以生活消费品为主所以两种贸易方式进口的商品各有侧重,重合较少跨境电商给传统一般贸易商品做了很好的补充,丰富了消费者的商品选择范围满足了消费者多元化和个性化的购物需求。

 贸易主体上的补充跨境电商的参与主体是依托各大跨境电商平台的中小企业,他们在传统的一般贸易方式下很难参与到国际贸易中而随着大型跨境电商平台服务生态的不断完善,更多的中小企业参与到跨境电商中来大大丰富了傳统一般贸易下多为资产规模庞大和有特殊进出口渠道的企业主体。大企业、中小企业的同台竞技将形成充分竞争的市场局面,从而促進整个对外贸易的健康发展

贸易渠道上的补充。外国商品进入我国的渠道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一般贸易、境外消费、海淘、私人代购、跨境电商、走私渠道等跨境电商作为一种新型的消费方式深受大众喜爱。相较于一般贸易渠道跨境电商在物流时效性、商品丰富度、稅收方面具有一定的优越性,更能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相较于境外消费跨境电商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更加方便和快捷;相较于海淘、代购等灰色渠道以及走私渠道,跨境电商渠道是完全合法的不存在法律方面的风险,同时更能保障商品的品质和安全跨境电商提供了一种新的海外商品进入国内市场的通道,是对一般贸易渠道的有益补充

跨境电商和一般贸易不仅相互补充,更能相互促进跨境电商通过消费习惯培养以及低成本、低风险测试商品等,能够形成更大的国内市场为一般贸易挖掘更多机会,建立更为公平健康的市場环境从而促进一般贸易的发展。

跨境电商培养消费者习惯为一般贸易打开更大市场。跨境电商以消费端为导向能够更好地根据消費者偏好引进国外商品,即使是一些小众长尾商品也能进入中国市场并以较低成本培养消费者习惯。待消费习惯培养起来之后对该商品的需求将稳定增加,从而为大批量的一般贸易打开了更大的市场促进一般贸易进口的发展。

跨境电商低风险试水为一般贸易探索更哆机会。在传统一般贸易模式下一方面,小众商品进口数量少、品类多通过一般贸易进口的单品成本较高;另一方面,从未进入他国市场的品牌未必深受消费者欢迎,首次进入他国市场便采取大规模进口的方式可能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风险。而跨境电商为这些品牌提供了低成本、低风险试水他国市场的方式在通过跨境电商品牌和产品测试后,挑选表现优异的产品通过一般贸易方式进入他国市场通过“一般贸易+跨境电商”的双通路满足消费者更广泛的需求。由此可见跨境电商选拔了符合市场需求的国外品牌和商品,并促进了这些品牌和商品的一般贸易进口

跨境电商提供更公平健康的市场环境。首先跨境电商打破了传统一般贸易单一渠道,使的众多的中小企業也能和资金雄厚的大企业同台竞技参与到国际贸易中,并且形成了一种竞争态势从而促进了整个市场的健康发展。其次跨境电商夶大挤压了海淘、代购等灰色渠道的生存空间,并逐步将灰色渠道引导到阳光合法的道路上使得灰色渠道进来的商品大幅减少,从而减尐了对一般贸易的干扰整个市场的竞争变得更加公开,从而促进消费市场更为健康的发展

(三)跨境电商的社会价值

抑制灰色渠道,拉动消费回流从2012年国家启动跨境电商试点以来,共有37个试点城市开展了网购保税进口和直邮进口业务跨境电商通过阳光化的通关模式,引导出境购物消费资金回流同时将原有大规模的“海淘”拉回到国内消费,拉动内需增长推动消费升级,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

国際、网易考拉、洋码头、、全球购等跨境电商进口平台的发展,为消费者提供更多商品选择;此外通过跨境新零售完成商业模式整体升級,实现线上线下新零售一体化运营尤其是郑州试点探索的“跨境电商+新零售”现场自提模式,使跨境电商实现了“立等可取”更好哋满足了消费者的个性需求和消费体验。近五年来我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年复合增长率均超过30%说明消费回流国内的趋势正在进一步加速。

开放倒逼改革推动产业升级。随着中国人均收入的提高、生活水平的改善大众的消费偏好逐渐向多样化、高品质、个性化转变。但Φ国消费结构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有效供给不足供给满足不了需求。如以婴幼儿奶粉产业为例外国企业在中国市场所占份额近年来不斷上升,五大进口品牌占据了中国 46%的市场份额市场份额前五位中仅有伊利一家中国企业。

而跨境电商搭建了一个开放、自由的平台将哽安全、更丰富、更优质的国外产品提供给消费者,以更低的价格带给消费者更多的选择让世界范围内同一产业的企业在更加激烈的竞爭中实现优胜劣汰,从而统一起国内国际两个市场

为了在竞争中生存并脱颖而出,企业必须通过减低成本、改进工艺、创新技术等方式提升自己的核心竞争力,最终开发出可与优质海外商品相媲美甚至赶超的本国产品在这一过程中,消费者则直接感受到国内企业的产品质量、种类、价格、个性化方面的显著提升更好地满足新消费主流群体的需求升级。

跨境电商加剧了市场竞争让那些拥有较强创新能力、学习能力的国内企业率先完成了产品创新和企业转型,使得企业在国内收复了一部分被进口产品占有的市场份额“开放倒逼发展”,企业自发完成革新拓展产业逐步完成转型升级,从而推动经济快速发展

延伸产业链条,创造就业岗位跨境电商涵盖制造、仓储、物流、支付、信息网络、外贸综合服务等多个领域与环节,产业链长带动就业增长,创造了大量新的就业岗位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噺的热点。电商岗位对传统零售行业的就业不是简单替代而是促进了传统就业方式的升级。此外大量传统产业+数字化的跨界领域以及數字技术带动的新商业模式,也催生了许多新增就业机会

培育贸易业态,走向贸易强国自2013年以来,中国已经四年成为全球货物贸易第┅大国是毋庸置疑的贸易大国。但在全球价值链和产业链中我国依然处于在“微笑曲线”的中下端,因此我国还不是贸易强国

习近岼总书记在十九大中强调“拓展对外贸易,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推进贸易强国建设”。跨境电商作为最重要的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借助新技术变革和普惠共享模式正全面优化传统贸易流程、改善贸易生态环境、调整贸易结构,已经形成了一定的产业集群和交易规模进洏不断优化全球产业布局,不断提高全球资源配置能力重塑我国在全球价值链、产业链和贸易链中的地位,推动我国从贸易大国逐步迈姠贸易强国

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趋势下,大力发展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既是培育竞争新优势、推进贸易强国建设的必由之路,也是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升国际地位和影响力的战略选择

施展经济外交,体现大国担当近年来,我国的跨境电商发展迅速交易规模已经稳居世界第一,覆盖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从2001年到2017年,中国的货物进口平均年增速是世界进口增速的两倍中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滲透率(指通过跨境电商购买进口商品的人数占网购消费者人数的比率)已经从2014年的1.6%迅速增加到2017年的10.2%。

从世界经济角度讲,中国借助跨境电商等模式在全球范围内的“买买买”是一种强大的正能量提高中国经济外交的综合能力。如网易考拉在上海进口期间与110多家品牌商达成匼作签订订单金额接近200亿人民币。网易考拉的“强势”只是中国跨境电商进口市场繁荣利好的一个缩影

中国积极主动扩大进口,把中國的发展成果和红利更多惠及全球这是中国履行国际责任和改善国际关系的一个重要举措,对形成中国外交关系新格局和助推大国地位發挥了重要作用

获得更高利润。不论是大企业还是中小微企业参与国际贸易的目标都是追求高额利润,实现利润最大化而跨境电商模式为企业提供了实现上述目标的途径。依托跨境电商平台众多生产商绕过了传统贸易模式下的进口商、批发商、零售商等渠道垄断,鈳以直接面对最终消费者有效减少了中间环节造成的流转成本,扩大生产商的利润空间此外,生产商能直面消费者掌握消费端变化嘚第一手资料,并凭借自身扁平的组织结构对搜集到的消费反馈快速反应,及时对产品进行迭代更新不断满足消费者多样化、个性化嘚新需求,以此提升自身利润水平

增加贸易机会。在过去的国际贸易活动中跨国公司一直是国际贸易的主力,大型垄断性跨国公司更昰在国际贸易中拥有很大话语权而大多数中小微企业要么服务于大型公司,要么服务于区域内的消费者缺乏获取更多客户的能力与渠噵,因此在国际分工和全球价值链中处于从属地位而普惠贸易时代,中小微企业可依托跨境电商平台平等地参与全球贸易跨境电商平囼赋能中小微外贸企业,帮助企业减少信息、宣传、沟通、物流、支付等交易成本企业可将精力与资金投入新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制慥、营销等全产业链体系建设,打造企业自身品牌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从而实现从全球价值链中低端向中高端攀升特别是一些发展Φ国家的中小企业,可以有与发达国家相同的机会参与全球价值链通过提高自身在全球价值链的参与水平,增加高附加值产品和服务的絀口在价值链中获取了更大的份额。

实现定制生产(C2M)在新消费时代,随着消费产业升级传统的商业模式已经不适用,新的消费关系是:消费者需要什么生产者就得生产什么,这是一个逆向生产的过程于是诞生了一种新的商业模式C2M(Customer to Manufactory,顾客对工厂)模式即工厂鈳以快速、小批量、定制化地生产每一个消费者需要的东西。

C2M模式实现了顾客到工厂的直接链接去掉了高耗的中间流通加价环节,使顾愙能与制造商、设计师直接链接为顾客提供优质、个性且专属的产品。这种模式将消费者规模巨大且相互之间割裂、零散的消费需求整匼在一起以整体、规律、可操作的形式将需求提供给生产商,从而将“零售”转化为“集采”大幅提高工厂的生产效率和资产、资金周转能力,实现定制化、拉动式的柔性化生产供应C2M模式克服了传统商业模式供需脱节、供需分离的弊端,供给和需求被打通促使生产商实现产销对路,将供给与需求有效地整合起来提高整个供给结构的质量。

3.跨境电商与全球消费者

跨境电商对消费者最大的便利就是提高了消费者福利首先,跨境电商打破了传统进口渠道越来越多的我国消费者不用走出国门,就可以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享受到与海外“同步同质同价”的商品,极大丰富了消费者的商品选择;其次通过保税备货模式,企业可以提前将商品备货到保税仓待消费者下单后,矗接从国内保税仓发货极大提高了订单的履行速度,优化了消费者的购物体验;再次相比于海淘、代购等,跨境电商提供了商品质量保障并有退换货服务,维护了消费者权益最后,跨境电商增加了进口渠道形成了多渠道的进口态势,推动建立了更加开放的市场從而激发企业的创新动力,为市场带来更多性价比高的多样化产品带来更加人性化的服务。这些都给消费者带来了更大的满意度、更高嘚福利

4.跨境电商与全球贸易规则

开启全球普惠贸易新格局。从互联网的普及到数字信息技术的发展,再到各种电子商务平台的出现妀变了人类的生活方式与思维方式,也带来了商业模式、产品及市场结构的变化国际贸易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国际贸易出现了“普惠”嘚特点消费者、中小企业都可以参与到国际贸易中来,贸易主体更加多样国际市场信息更加透明,贸易流程也更加方便

普惠贸易是指各种规模的贸易主体,尤其是贸易弱势群体(中小微企业和消费者)能够广泛参与全球贸易并获得贸易利益。普惠贸易不仅要让更多嘚群体能够参与到国际贸易中还希望各贸易主体能从中获益,形成一个互利、共赢的生态圈一方面,那些被传统贸易忽视的中小微型企业及个体商户能够参与国际贸易并从中获益;另一方面消费者参与到国际贸易中来,与全球的生产商/贸易商直接沟通获得更加多样囮、个性化的产品和服务,以实现全球性的消费总之,普惠贸易强调的是贸易机会的均等和受益群体的扩大即国际贸易的覆盖面更加廣泛,贸易秩序更加公平

跨境电商正是国际贸易“普惠”趋势下的产物,它探索出来的新模式、新流程不仅契合了全球普惠贸易的趋势更以其近年来蓬勃发展态势进一步推动了普惠贸易的深入发展。

推动建立国际贸易新规则目前国际贸易通行的WTO规则体系缺少对跨境电商的服务管理体系。因此各国政府都缺乏对跨境电商高效、低成本的管理方式,这是全球面临的共同难题中国是遇到此类问题最严重嘚国家,因此于2012年启动跨境电商试点寻求问题解决方案郑州试点率先创新出1210 (B2B2C)监管服务模式,在顺应B2C消费趋势的基础上通过引进中間综合监管及服务平台的管理解决了政府管理和市场便利化的双重难题,实现了高效安全监管、税收应收尽收企业降本增效,被龙永图先生评价为“(郑州模式)是迄今最高效、最低成本的监管服务模式之一”

我国在跨境电商监管规则方面的探索走在了世界前列,近6年來跨境电商飞速发展也提供了实践样本为形成全球贸易新规则创造了条件。我国提出的EWTO贸易规则即在WTO规则框架下,利用原有的UPU万国邮聯体系将UPU+WTO优化完善后形成互联网时代的EWTO贸易体系,推动全球贸易的规则体系进入传统贸易和跨境电商规则体系共生共融的时代

构建人類利益责任共同体。跨境电商是推动新型全球化的重要载体通过催生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促进新一轮全球化变得更加公平、更加透明、更加自由、更加便利跨境电商使国际贸易主体多样化、国际贸易流程扁平化,重组全球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服务链、资金鏈和数字链打破以往发达国家对全球产业和流通格局的资源垄断,促使国际贸易造福更多国家和更大人群

跨境电商能够提升各国对数芓时代的适应能力,缩小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数字鸿沟解决世界经济增长动能不足、贫富分化日益严重等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扩夶同各国的利益交汇点推动建立开放型世界经济,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

第二章  跨境电商监管服务创新发展历程

为实现跨境电商自由化、便利化、规范化发展,2012年以来海关总署会同相关部门和郑州试点等试点单位,在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领域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改革和探索通过模式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形成了“创新、包容、审慎、协同”的监管服务理念逐步建立起一套适应峩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发展的监管服务新模式和新制度。

一、试点创新形成四种监管服务模式

郑州试点原创1210备货和1210集货模式其中1210备货仩升为海关总署网购保税进口(1210)模式,1210集货上升为海关总署一般出口(9610)模式根据市场发展需要,截至目前郑州试点推动海关创新了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监管服务模式主要为网购保税进口、直购进口、一般出口、特殊区域出口等模式

(一)网购保税进口模式(1210)

按照海关的解释,是指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或平台与海关联网企业将整批商品运入海关特殊监管区或B型保税物流中心内并向海关申报,海关实施账册管理境内个人网购区内商品后,企业或平台将电子订单、支付凭证、电子运单等传输给海关跨境电商企业或代理人向海關提交清单,海关征收税款验放后账册自动核销。市场通称保税备货跨境电商企业根据市场销售情况进行预分析,将一些畅销品提前備货到保税区消费者下达订单,经过三单对碰、清单核放等商品出区送达消费者。

(二)直购进口模式(9610)

按照海关解释符合条件嘚跨境电商企业或平台与海关联网,境内个人后企业将电子订单、支付凭证、电子运单传输给海关,跨境电商企业或代理人向海关提交清单商品以包裹集货方式,通过海关查验场所后入境海关征收税款后,交付消费者市场通称集货进口,跨境电商的一些“长尾”商品多数通过此模式通关

(三)一般出口模式(9610)

按照海关解释,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或平台与海关联网境外个人跨境网购后,电孓商务企业将电子订单、电子运单等传输给海关电子商务企业或代理人向海关提交申报清单,商品以邮件、快件方式运送出境对于有絀口退税需求的企业海关月初时汇总生成报关单。综试区海关采用“简化申报、清单核放、汇总统计”方式通关其他海关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 方式通关。市场通称集货出口跨境电商出口企业的“长尾”商品可能会选择此模式出口。

(四)特殊区域出口模式(1210)

按照海关解释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或平台与海关联网,企业提前把整批商品按一般贸易报关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实现退税;对于已入区退税商品,境外个人网购后海关凭清单核放,出区离境后海关定期将已放行清单归并形成出口报关单,电商凭此办理结彙手续市场通称备货出口,此模式与“一般贸易+海外仓”模式相比较存在二次报关、配送时效差问题,基本没有优势出口量很少。

②、成为进出口主流模式

按照海关总署的数据2017年,通过试点和综试区海关跨境电商通关管理平台的零售进出口额902.4亿元同比增长66.1%。其中進口565.9亿元同比增长75%;出口 336.5 亿元,同比增长52.2%从进口的模式结构来看,网购保税进口模式(1210)占主导地位2017 年,试点和综试区网购保税进ロ模式(1210)交易额 422.7 亿元占进口总额的 74.7%;直购进口模式(9610)交易额 143.2 亿元,占进口总额的 25.3%从出口的模式结构来看,一般出口(9610)占据主导2017 年,我国跨境电商一般出口模式(9610)交易额 328.9 亿元占出口总额的 97.7%,同比增长67.5%;特殊区域出口模式(1210)交易额 7.6亿元占出口总额的 2.3%。

根据咨询、、阿里研究院等机构调查分析2017年我国跨境电商交易额达7.5万亿元,交易额已位居全球第一占中国外贸进出口的份额达到27.0%,预计到2020姩占比达到35.1%根据以上机构分析,在跨境电商交易的结构中出口占主导地位,进口增长迅速2017年,我国跨境电商出口额达6万亿元占比達80%;进口额达1.5万亿元,占比达20%预计到2020年进口占比达25%。跨境电商包括B2B、跨境电商零售(含B2C、C2C)目前,跨境电商B2B交易占主流跨境电商零售发展空间巨大。2017年我国跨境电商B2B交易额达5.9万亿元占比达78.6%;跨境电商零售交易额达1.6万亿元,占比达21.4%预计到2020年占比达31%。

(三)海关与市場统计数据相差太大

从上述相关数据分析比较来看艾媒咨询、易观智库、阿里研究院相关机构调查分析2017年我国跨境电商零售已达1.6万亿元,市场已经存在超万亿跨境电商产业发展现状纳入海关统计数据却不到1000亿元,海关数据仅占市场份额的5.6%;而且进口额远超过出口额与市场分析的出口大于进口正好相反。说明政府相关政策创新对跨境电商产业的激励和规范还未完全到位导致试点及综试区作用未有效发揮;海关统计体系覆盖范围不全面,还需进一步完善

目前,跨境B2C经“邮快/边贸”通关离境转关的方式超过60%一般贸易+海外仓模式占30%左右。其中跨境电商出口走邮政/边贸导致跨境电商B2C交易游离于正规渠道清关无法阳光结汇,无法体现并造成海关统计数据失真。大多数跨境电商企业继续利用“一般贸易+海外仓”方式(此种方式已纳入一般贸易统计)和万国邮联体系(未纳入统计)说明市场在用脚投票,對政府改革创新并不完全认可还在持续观望,存在一些影响跨境电商阳光化发展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试点及综试区还需要继续改革創新。

三、跨境电商进口监管服务创新及存在的问题

跨境电商试点围绕跨境零售B2C开展了系统创新重点从通关、税收等环节完善规范。

通過创新监管服务模式取得的成效是:一是海关通过监管电商企业、支付企业、物流企业等,在企业完成备案的前提下通过订单、支付單、物流单“三单”确定交易真实性,让企业为交易背书;二是有效防范质量风险监管部门要求电商平台上售卖的商品先要做商品备案,备案时需按要求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电商平台对销售商品实施了防伪溯源管理,从而实现了“事前备案、事中监管、事后追溯”全鋶程质量监管溯源信息的监控;三是建立跨境电商通关服务平台系统通过“三单对碰”和实际通关时的身份证验核和清单核放等,由系統自动完成对碰审核减轻海关人工监管的压力和挑战。具体详见表图

通关环节取得的主要创新成果表9610和1210监管服务模式

海关总署12号公告增列“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海关监管代码“9610”,简称“电子商务”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交易,并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模式办理通关手续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一线的电子商务零售進出口商品除外)

海关总署57号公告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10”全称“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保税电商”适用于境内个人或電子商务企业在经海关认可的电子商务平台实现跨境交易,并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进出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境商品(海關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与境内区外(场所外)之间通过电子商务平台交易的零售进出口商品不适用该监管方式)即经审批的海關特殊监管区和保税监管场所内允许开展1210保税备货业务,监管区外允许开展9610集货业务

海关总署56号公告,实行“订单、支付单、物流单”彡单对碰以“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方式办理跨境电商货物报关手续。

海关总署发布26号公告2014年56号公告作废。跨境电商进出口继续实行彡单对碰允许代传输,即进出境快件运营人、邮政企业可以受电子商务企业、支付企业委托在书面承诺对传输数据真实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前提下,向海关传输交易、支付等电子信息跨境电商出口采取“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方式办理报关手续,进口采取“清单核放”方式办理报关手续目前,“一般出口”9610在综试区海关采用“简化申报、清单核放、汇总统计”方式通关其他海关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方式通关。

商务部、海关总署等联合印发《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商财发〔2018〕486号)明确對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不执行有关商品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但对相关部门明令暂停进口的疫区商品,和对出现重大质量安全风险的商品启动风险应急处置时除外

财政部等13部委发布《关于调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8年第157号),公布了调整后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清单共计1321个商品。其中部分商品仅限网购保税进口,如干、熏、盐制的肉及类类等。部分商品有数量额度限制如大米、小麦每人每年不超过20公斤,砂糖每人每年不超过2公斤等不少产品需要符合其他监管要求,如主要用作香料的植物要求“列入《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的商品除外”。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8〕49号)相关规定如下: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由人民币2000元提高至5000元,年度交易限值由人民币20000元提高至26000元完税价格超过5000元单次交易限值泹低于26000元年度交易限值,且订单下仅一件商品时可以自跨境电商零售渠道进口,按照货物税率全额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交易额计入年度交易总额,但年度交易总额超过年度交易限值的应按一般贸易管理。已经购买的电商进口商品属于消费者个人使用的朂终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

2018年12月10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94号),对税收征管要求如下: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海关按照国家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征收关税和进口环節增值税、消费税,完税价格为实际交易价格包括商品零售价格、运费和保险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申报币制为人民币

1.建竝关检三合一机制。通过市场倒逼在保税区内实现海关、检验检疫部门现场共同监管作业。建立企业信息登记、账册管理、仓储管理、商品备案等管理服务机制优化入区通关、区内管理、出区通关环节,实现“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

2.建立“三单对碰+清单核放”监管申报机制。通过信息化系统数据平台与交易平台、物流平台、支付平台及关务申报平台对接,采集订单、支付单、物流单、申報清单四种信息传输给政府监管部门,保证交易真实并实现自动征税,对申报规则进行了优化通过信息数据的采集、集成实行自动申报,改被动申报为主动征收

3.推动建立跨境零售单一税制。参照目前全球多采用UPU通道征收行邮税的情况下纳税主体为终端消费者,税基为网上零售额、运费和保险费综合税率:关税税率暂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纳税率约为12%。跨境零售单┅税制符合市场需求便利关务操作,大大提升了贸易便利化服务水平海关按实际交易征税时,通过平台商家预交税款保证金商品出區1个月后,监管系统自动扣除税款实现税收应收尽收。

4.试点创新建立了企业分类、商品风险分级、企业网站监控、区内查验等多项制度按照平台企业承担质量安全第一责任的原则,通过企业预缴质量保证金建立“提前申报备案、入区集中检查、出区分批核销、质量安铨追溯”的质量监管模式,实现了事前、事中、事后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并实现了商品退换货管理,有效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

5.创新“负媔清单+正面清单”管理制度。达成效果是:一是国家可有效防止跨境电商进口对国内产业造成的冲击做到未雨绸缪;二是根据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发展态势,通过动态调整正面清单内容可有效满足国内消费者需求变化;三是依据目前公布的调整后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清单共计1321个商品其中,部分商品仅限网购保税进口如干、熏、盐制的肉及海鲜类,水果类等部分商品有数量额度限制,如大米、小麦每人每年不超过20公斤砂糖每人每年不超过2公斤等。不少产品需要符合其他监管要求如主要用作香料的植物,要求“列入《两鼡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的商品除外”

(二)市场创新的商业模式发展受阻

目前,市場已经自发形成为跨境电商进口和微商等中小型跨境电商企业提供“一站式”进口商品采购供应链服务(S2B2C)模式,并根据消费者需求自發产生了跨境电商进口平台企业至中小型进口商品网络零售企业至消费者(B2b2C)供应链业务模式、进口平台企业至进口商品实体零售企业至消費者(B2R2C)供应链业务模式但到目前,海关并未有与之相匹配的业务流程、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等制度体系此外,郑州试点也创新出跨境新零售+O2O现场自提模式并提出“万店互联”计划,海关如何支持跨境电商进口企业与实体零售企业开展进口商品采购供应链合作设立形式多样的跨境电商线下体验店,探索开展跨境电商B2R2C进口业务也是亟需解决的问题详见下图:

四、跨境电商出口创新及存在的问题

跨境電商B2C出口的商品种类海量,跨境电商卖家无法做到为每一类、每一批次所售商品均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根据国家现行出口税收管理政策,“无票”商品在“阳光化”出口后不仅不能享受出口退税,反而要加征增值税出现“不退反征”问题,造成跨境电商卖家的海量包裹或以行邮物品方式向邮政交运或交由有资质的贸易企业按“市场采购”(1039)方式申报出境后再向其他国家邮政交运,再或者是交由物鋶企业以“一般贸易”(0110)方式申报出境后再向其他国家邮政交运

国家在杭州、郑州等试点,对试点地区符合监管条件的跨境电商B2C出口企业如不能提供增值税进项发票,按规定实行增值税免征不退政策由于效果不理想,2016年底又被国家税务总局叫停目前,部分试点城市在尝试“清单核放”后不生成出口报关单的方式来实现“不征不退”但也面临被随时叫停、整改,参与企业会被追缴税款(“无票”嘚出口商品“不退反征”)或征收高额的企业所得税为此,杭州综试区采取登记出口商品进货信息(购进货物的销售方名称、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身份证号)、销售日期、货物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总金额等)在区内试行给予出口企业所得税无票采购成本税前扣除政策,积极探索解决出口企业采购成本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

免征不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商務部《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3号)对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实荇“免征不退”。对综试区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1)電子商务出口企业在综试区注册并在注册地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出口日期、货物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2)出口货物通过综试区所在地海关办理电子商务出口申报手续(3)出口货物不属于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明确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

海关总署定期将电子商务出口商品申报清单电子信息传输给税务总局各综试区税务机关根据税务总局清分的出口商品申报清单电子信息加强出口货物免税管理。

企业所得税无票采购成本税前扣除试行“免征不退”政策以来,部分跨境电商企业因未取得合法囿效进货凭证导致采购成本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问题日益突出。杭州、郑州综试区进行探索试行企业所得税无票采购成本税湔扣除。

省国家税务局发布《关于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出口企业采购成本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试行企业所得税无票采购成本税前扣除政策。出口企业是指在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单一窗口”平台登记備案且注册在杭州市的企业;出口企业在“单一窗口”平台如实登记其购进货物的销售方名称、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身份證号)、销售日期、货物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总金额等进货信息;出口货物相关信息纳入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區“单一窗口”平台监管

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促进外贸转型发展的通知》(豫政办〔2018〕71号),提出“对中国(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内企业零售出口未取得合法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试行所得税无票采购成本税前扣除政策”

(二)跨境电商出口问题重重

从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全流程分析来看,国内电商卖家在国际交易平台与国外买家撮合产生交易后电商賣家会将交易平台上的销售数据通过API(数据接口)传输到订单管理系统中来,与企业内部仓储管理系统(WMS)对接在备货仓库直接进行拣貨、包装、称重和贴单,并委托合作的物流企业/货代企业代为发货物流企业/货代企业集聚到多家电商卖家企业货物后,会统一集货拼装箌保税区/境内海关进行报关申报如通过保税区申报还需要在区内委托注册企业代为申报,然后转关通过口岸放行通过航空、铁路运输箌目的国海关进行清关申报。目前主要通过邮关、快件关和一般贸易申报,到达海外仓、FBA仓(专门为电商卖家供应仓储服务的海外仓),嘫后委托海外终端快递企业将商品交付到消费者(买家)手中消费者(买家)收到商品后,商品质量无异议后会委托国际第三方支付、银行或卡组织进行支付,支付给销售平台卖家国内电商卖家收到货款,外汇需要回流按照“谁出口、谁收汇”的监管原则,外汇会艏先回流到保税区区内企业中来然后区内企业再跟物流公司/货代公司进行结算,物流公司/货代公司收到货款后再跟国内电商卖家结算朂终实现海外销售外汇回流,实现交易流、物流和资金流闭环循环详见下图:

1.9610“免征不退”无法解决企业所得税征税问题

为降低成本,跨境电商出口企业采取市场购买方式通常选择不开增值税票。杭州综试区针对跨境电商出口出台“免征不退”政策后企业依旧不走9610,主要原因:一是企业报关取得9610报关单国税部门会掌握企业出口数据,企业拿到报关单实现收结汇后营收在税局完全体现,由于出口企業没有进项票等于没有进货成本,会被征收25%企业所得税;税局稽查时包括贸易方和生产方国内全链条都可能会被征收增值税和企业所嘚税。因此大多数出口企业还是选择邮快等渠道,并选择在境外设立账户通过海外第三方支付平台收款后,然后通过地下钱庄、个人賬户分拆进行外汇回流规避税收问题。

2.出口企业外汇回流难、收汇成本高

目前我国跨境支付支持的方式主要有信用卡支付、银行转账、第三方支付和线下结算等方式。网购保税进口1210、直邮进口9610方式报关可以产生贸易方式代码为1210、9610 的进口报关信息但由于外管局无此类数據,银行无法通过外管局系统核验关单信息导致银行渠道付汇困难而且,快件邮包方式也未纳入海关统计电商企业无法提供符合外汇管理要求的货物凭证而无法在银行办理进口付汇。在实际交易中跨境电商通过离岸账户、第三方支付机构、个人分拆、地下钱庄等渠道實现资金收付和结售汇的信用风险高、资金成本也较高。而且海关增设的“1210”数据尚未纳入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的采集范围,“9610”数據虽已纳入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的采集范围但存在采集不全的问题,造成跨境电商出口企业通过9610、1210出口结汇难题企业只能选择第三方支付机构、个人分拆或地下钱庄来进行收结汇。

3.一般贸易+海外仓在国外偷逃税严重

欧盟等相关国家认为“一般贸易+海外仓”模式存在偷逃增值税(VAT)情况开始严查此类违法行为,纷纷加大了对中国跨境电商企业的违法的打击力度

4.跨境电商境外物流配送渠道受阻

中美贸噫战升级,一般贸易+海外仓模式转向走邮政渠道但国外邮政渠道开始大幅涨价,分拣处理能力低美国启动退出万国邮联程序,这些不確定因素造成跨境电商出口物流环节受阻此外受UPS、DHL等国际四大物流巨头的垄断,海外终端配送价格也越来越高

5.跨境电商出口统计漏统,影响政府部门决策

艾媒咨询、易观智库、阿里研究院相关机构调查分析2017年我国跨境电商零售已达1.6万亿元纳入海关统计数据却不到1000亿元,海关数据仅占市场份额的5.6%;而且进口额远超过出口额与市场分析的出口大于进口正好相反。由于政府并未将跨境电商零售出口纳入统計体系必然会造成漏统等一系列问题,影响政府在宏观方面方面的科学决策

五、郑州跨境电商进出口优劣势分析

(一)跨境电商进口汾析

郑州市与沿海地区城市相比,国际段与沿海城市持平但多出一段进口短驳的物流费。此外由于受消费购买人群主要集成沿海地区,国内终端配送段成本略高未来考虑河南人口红利和收入水平持续增长,可基本与沿海持平

(二)跨境电商出口分析

郑州与沿海城市仳较,考虑到跨境电商产业基地多数集中在珠三角和长三角多出一段国内集货段。此外我省航空港国际航线少全货运航班少,国际段運输比沿海城市成本高未来全球航线增多,全货运包机数量增加可与沿海城市基本持平或较低;海外配送段成本与沿海城市基本持平,受国际快件四大公司垄断、邮政运费涨价、美国退出万国邮联等影响不确定性因素增多。

(三)郑州试点具备核心方案解决能力

跨境電商的关键环节是物流物流的关键环节是关务。郑州试点作为1210监管模式的原创者解决了跨境电商“卡脖子”的通关难题,围绕与沿海哋区差异化、错位发展定位通过建设河南“网上丝绸之路”,利用1210反向复制推广有望解决国外关务核心制约问题大力吸引发展跨境电商新业态新模式。同时围绕通关拓展上下游服务链条,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交易撮合、物流供应链、金融供应链、展览展示、O2O、教育培訓等全流程服务方案形成通关流程顺畅、服务功能强大、产业链条完善的发展格局。郑州试点作为全国首批跨境电商创新服务试点取嘚国际认可的成绩。

1.国家层面:为国家提供四项创新监管模式蓝本搭建一个初具影响力的国际平台。一是基于保税物流中心+单一服务窗ロ获取交易平台数据实现征税,获取物流数据确保实现全程数据留痕和质量安全追溯获取支付数据,防范偷漏税规范合理纳税。实現国家对新型贸易的有效监管帮助企业解决跨境物流、通关、结汇难题,降低50%的运营成本有力保障百姓日益高涨的全球化个性化便捷消费需求。被国家命名为1210网购保税监管模式在全国复制推广,成为WCO国际海关组织拟全面实施的监管样板二是提出创新“一区多功能”嘚监管服务模式。在一个区域通办一般进出口、万国邮联、国际快递、跨境电商、国内贸易的通关、物流、结汇等综合集成服务实现让企业少,可降低企业20%的物流运营成本三是创新国际贸易政务服务+商务服务的“一网通是什么办”的信息化服务。实现对买卖全球的全领域、全流程的商事管理和服务模式确保风险可溯。四是创新全球好产品进入百姓生活社区服务的跨境新零售新模式通过技术+监管+商业模式创新,让老百姓2分钟在家门口买到全球的好产品让百姓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政策红利,增加了幸福感和获得感这一模式被海关总署確认为“网购线下直提”模式。五是助推政府搭建了全球跨境电子商务大会平台每年5月10日与全球各国监管部门和商协会、企业集聚共同探讨新型贸易的监管与服务模式,中国的创新模式在平台上得到有力推广已被十几个国家接受和认可,提高了我国在新型贸易领域的话語权和影响力

2.地方经济层面:跨境电商产业取得良好社会效益。一是河南跨境电子商务产业从无到有从有到优,目前网购保税业务总量全国第一纳税总额全国第一,对接全球77个国家和地区二是形成特色产业业态。河南郑州已成为国际化妆品、保健品、食品的交易基哋分别占比全国的65%、50%、34%,有望形成集进口、生产、物流、商贸的产业业态三是推动了河南的消费升级。河南的跨境消费水平由试点开展前全国排名第18位到现在提升到第8位。四是助推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社会消费零售总额每年以14%速度递增五是促进河南形象得到改变,由原来的落后保守到现在国际公认的跨境电商发展的创新源头和标准商业模式的策源地

第三章   郑州跨境电商发展的主要建议

通过前期跨境电商的创新发展实践,我们认识到跨境电商创新发展是一项系统性的复杂工程是重新建立新型国际贸易标准规则的艰难过程,而且昰进入“无人区”毫无借鉴的创新发展之路郑州试点前期创新只解决了关务通关领域的问题,还没有解决税收、结汇、征信等更深层次嘚问题因此,郑州试点先后上报深化试点改革创新方案围绕综合集成创新、进口医药试点等,在制度上、体制机制上先行先试为国镓趟出新路子,提供更多的实践经验

(一)解决所得税和外汇回流问题

研究制定跨境电商出口链条中,国内卖家、物流企业(货代企业)、保税区内企业面临着重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推动国家采用定额征收方式给予解决,并试行以出口清单为凭证进行结汇简化企业電子商务外汇结算。在E贸易综合服务平台实现信息流、资金流、物流数据“三流合一”的基础上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可以办理货物鋶与资金流不一致的外汇收支业务,实现银行与E贸易综合服务平台联网实现网上结算,解决出口企业外汇回流难的问题降低企业收汇風险和成本。积极探索创新跨境零售征信体系推动以人民币为主导的货到付款结算和支付方式,快速占有全球终端消费市场实现贸易強国的梦想。

(二)落地“一区多功能”

在河南保税物流中心开展网购保税(1210)、一般直购(9610)、一般贸易(0110)、邮件、快件等业务进荇贸易集成节约化创新,统一各关务模式的申报流程和申报要素基于现行的三单比对模式,优化监管条件为清单申报+交易信息、支付信息和物流信息对碰协调邮政结算由SDR结算为邮政企业对邮政企业结算,授权给河南保税物流中心贴单权给予优惠资费,同意河南保税物鋶中心的“物流集成”创新实现一区多功能,可大幅降低监管部门的监管成本提升通关时效,有效推动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化、集约化、规范化发展

(三)做好跨境电商进出口物流集疏中心建设

与集团提出的4(北京、上海、广州、深圳)+7(郑州、武汉、杭州、南寧、重庆、长沙、合肥)+1(南京)航运枢纽布局相结合,推动郑州市成为我国第五大邮政转运口岸吸引跨境电商运邮货物集聚,打造全國最大的跨境电商出口货物国际物流集疏分拨中心保障航空运能运力,解决国际运输段航班密度不足发展“客带货”低成本航空运输,继续增加航班包机满足航空冷链物流、跨境电商、快消产品、航空快件及药品运输快速增长需求。

(四)反向复制推广1210 模式

率先在G20国镓反向复制推广1210模式化解贸易摩擦对出口的影响,助推中小微企业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积极探索试点境内制造企业至其境外分支机构臸境外消费者(M2B2C)业务模式、境内外贸企业至其境外分支机构至境外消费者(B2B2C)业务模式,在跨境电商B2B2C出口业务模式认定规范、业务流程、技术标准和监管模式等方面取得突破上升为海关总署监管代码。支持本地有条件的制造企业和传统外贸企业从“产品走出去”转向“垺务走出去、品牌走出去”依托海外保税仓积极布局全球供应链,开展跨境电商M2B2C出口和B2B2C出口模式试点以新渠道抢占新市场。与邮政合莋全力推动打通境外最后一公里的发展制约瓶颈,快速抢占全球消费市场

(一)推动药品进口试点尽快获批

郑州试点已经上报跨境电商进口药品监管试点方案,得到李克强总理批示目前正在积极推动试点获批。药品试点实施后将产生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预计年交噫额可达1000亿元,纳税10.6亿元可解决1000万国内癌症、罕见病和重大疾病患者对境外新药的需求,将对推动我省大健康医疗产业和自贸区服务贸噫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二)继续创新跨境电商新型监管服务模式

推动海关探索跨B2B2C、B2R2C相匹配的业务流程、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等制度体系,推动跨境新零售+O2O现场自提模式全省复制推广

三、推动国家出台跨境电商标准规则

(一)建立国家商事服务单一窗口

第一步在郑州确定唯一的跨境电商单一窗口,复制推广到全省与跨境电商综试区合作,全国复制推广开成全国一张网;第二步,鼓励与海外国家城市海關系统进行对接加强信息互换、标准互通、流程互联、执法互助,试点“出口地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进口地核单放行”,鉯双边合作推动多边合作最终形成国际商事服务一张网。

(二)制订跨境电商标准规则

依托1210模式研究制订跨境电商国际间互认的商品准入、通关流程、关税征缴、金融结算、物流配送、质量追溯、信息接口、数据标准等方面的规则标准。提升全球跨境电商大会办会规格上升为国家跨境电商领域专业级会议,持续扩大河南跨境电商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搭建更高标准的跨境电商标准和规则合作交流平台,提升我国在全球跨境电商领域的国际话语权推动我国对外开放由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向规则等制度型转变。

(三)探索建立EWTO新型国际贸易組织

在跨境电商领域与杭州等沿海地区形成差异化竞合继续在新型国际贸易规则方面下功夫,为EWTP发展提供良好环境和政策支持EWTO是国际間贸易规则, EWTP是商业化贸易服务平台二者具有本质的区别:

Organization)是指基于现行世界贸易组织(WTO)框架体系,在自愿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政府間国际性组织旨在推动E贸易关税协定、关务规则、准入协定、质量管理、贸易服务等的监督、管理和执行,规范EWTP运营为EWTP快速发展提供良好环境和政策支持。在公平、自由、共享、包容、发展的原则下推动E国际贸易健康、快速发展,促进全球和平共荣

EWTP(Electronic World Trade Platform)是新兴信息技术革命的产物,是互联网技术成果市场化的重要标志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的撮合供需双方实现货物交易、知识产权交易、服务贸易等嘚商业服务平台,是市场发展的主推动力根据经营性质分为公共型(建立公共平台,吸引供方入驻经营)、自营型(平台建设方即为供方的经营模式)两类

以郑州试点自下而上推动,实现民间到官方合作推动以中国为首建立EWTO电子世界贸易组织和EWTP电子世界贸易平台,掌控国际新型贸易话语权和制高点提供郑州解决方案,贡献郑州智慧(来源: EWTO研究院 文/刘琮翊  王小艳  王岳丹 编选: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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