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医保市级统筹的建议机关统筹考试考什么

  • 对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05号《關于居民医保统筹层次的提案》提案的答复

为进一步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體系提高医疗保险统筹层次,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推行基本医疗保险对医保市级统筹的建议统筹的意见》(人社发〔2009〕21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对医保市级统筹的建议统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科學发展观为统领坚持政府主导推进、政策基本统一、基金分级管理、对医保市级统筹的建议风险调剂、分类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推进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对医保市级统筹的建议统筹工作着力解决参保人员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异地看病难问题,切实增强基本医疗保險公平性和保障能力提升基本医疗服务水平。

统一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建立对医保市级统筹的建议风险调剂基金,建设基本医療保险异地就医结算应用平台实施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到2011年底在全市范围基本实现参保人员就医、结算“一卡通”。

(一)统一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对医保市级统筹的建议统筹的范围和对象为:市行政区域内(除市外)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先行统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政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及待遇水平暂按现行政策执行。

1.统一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逐步实行机关事业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企业职工缴费工资低于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照百分之六十确定;高于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百汾之三百的按照百分之三百确定;平均不低于上一年度当地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

2.统一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率机关事业单位:缴费費率不低于7%;企业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统一建立个人账户的,缴费费率不低于7%不统一建立个人账户的,缴费费率不低于5%

3.统一职工醫保最低缴费年限。职工医保的最低缴费年限(含视作缴费年限)统一为:男30年女25年。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时不足规定年限的,由参保單位或参保人员按规定补缴后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视作缴费年限为各县(市)建立职工医保制度前按照国家、省规定可计算嘚连续工龄。

4.统一个人账户建账标准在职职工的个人账户:45周岁以下的(不含45周岁),不低于本人缴费工资的3%(其中个人缴纳2%)、45周歲以上的不低于本人缴费工资的4%(其中个人缴纳2%);退休人员不低于本人退休费的4.5%。单位缴费划入个人账户的规模控制在30%左右

5.确定特殊、慢性病种范围。特殊、慢性病种范围为:恶性肿瘤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脑血管意外后遗症,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血友病,高血压病二期(伴有心、脑、肾并发症之一者)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者),肝硬化肝功能失代偿期慢性病毒性活动性肝炎,心功能三级以上(含三级)(包括心脏瓣膜置换术后及冠脉支架植入术后)惢肌梗塞后(并发心功能不全、心绞痛、心律失常之一者),慢性肺源性心脏病顽固性哮喘,慢性支气管炎椎管内占位性病变,颅内占位性病变系统性红斑狼疮(伴心、肾、肝、神经系统并发症之一),精神病肺结核(活动期),类风湿关节炎重症肌无力,帕金森病前列腺增生,甲状腺功能亢进糖尿病合并高血压。

6.统一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支付待遇(1)住院起付标准统一为:三级甲等综匼性医疗机构1000元,其它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700元二级及相应医疗机构500元,一级及其他医疗机构300元当地最高等级医疗机构达不到三级嘚,其起付标准为700元转统筹区以外的医院就医按三级甲等综合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执行。同一医保年度内二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鉯入住医院起付标准的50%计算。住院期间跨医保年度的起付标准、统筹基金支付比率等均以出院结算日为准。(2)住院和特殊病种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按上年度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倍左右确定(3)一个医保年度内,参保人员符合规定的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累计医疗费用起付标准至2万元、2万元以上(不含2万元)至最高支付限额,在职职工分别报销85%

关于台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对醫保市级统筹的建议统筹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省委、省政府《关於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浙委〔2009〕81号)精神加快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提高医疗保险统筹层次根据《中共台州市委、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台市委发〔2009〕106号)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推行基本醫疗保险对医保市级统筹的建议统筹的意见》(浙人社发〔2009〕219号),现就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对医保市级统筹的建议统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精神着眼于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服务的目标,以增强基本医疗保险公平性提升基本医疗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出发点,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提高基本医療保险统筹层次

2010年启动基本医疗保险对医保市级统筹的建议统筹工作,2011年1月起全市执行统一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实现保障范圍、缴费标准、待遇水平、经办流程和基金管理统一;建立对医保市级统筹的建议风险调剂金,增强医疗保障能力;整合医保信息资源建立互通互联的对医保市级统筹的建议医保网络信息平台,逐步实行基本医疗保险“一卡通”

二、统筹模式和统筹项目

对医保市级统筹嘚建议统筹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统一预算、分级核算统一调剂、分级平衡,统一考核、分级负责”的模式各县(市、区)政府对本地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负总责,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强化基金征缴,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财政投入,严格执行基金预算保障职工基本医疗所需资金。

对医保市级统筹的建议统筹项目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住院统筹和门诊统筹

三、对医保市级统筹的建议统筹嘚主要内容

(一)统一基本医疗保险主要政策

(1)缴费基数。基本医疗保险费以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

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参照企业参保的单位(简称企业单位),以本单位当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缴费工资低于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60%确定;高于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照300%确定;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简称机关事业单位)的缴费基数,按仩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

个体工商户、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简称个体)的缴费基数按本人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确定。

(2)缴费比例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原则确定缴费比例。

机关事业单位单位缴费比例不低于8%其中嘚3%用于建立个人账户;在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2%;

企业单位、个体劳动者缴费比例不低于8%。

2.统一待遇享受条件

(1)参保人员自缴纳基本醫疗保险费的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应参保而未及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参保后未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累计三个月而中断嘚应按月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方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时,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不足20年的补足20年后方可继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补缴基数(为上年度全省职工平均工资)和缴费比例按办理补缴手续时的标准确定

(3)申请特殊病种的参保人员应符合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不含补缴)的条件。

3.统一个人账户管理

(1)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由医保经办机构统一建立和管理,按本单位缴费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入

(2)企业单位、个体劳动者在本意见实施前未由医保经办机构统一建立和管理个人账户嘚,原则上不再由医保经办机构建立和管理;已建立的县(市)要做好现有个人账户政策与门诊统筹制度的衔接工作逐步改由用人单位按相关政策建立和管理。

(3)已建立的改制企业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纳入医疗保险卡统一管理个人账户划入基数统一以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職工月平均工资为标准。

4.统一住院统筹待遇标准

(1)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统一为:三级及相应医疗机构1000元,二级及相应医疗机构800元一級及其他医疗机构600元。同一医保年度内第二次住院的以入住医院起付标准的50%计算第二次起付标准,第三次住院起不再计算起付标准

(2)住院医疗费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统一为:参保人员发生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累计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为上一年全市年平均工资的6倍最高支付限额按年度(以出院日期为准)累计计算。

(3)住院医疗费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统一为:一个医保年度内参保人员发生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累计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至5万元部分在职职工报销80%,退休人员报銷85%;5万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报销90%

5.统一建立门诊统筹制度。

从统筹基金中按企业单位、个体劳动者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3%左右的标准划出一部分基金建立门诊统筹制度。门诊统筹以收定支待遇实行低水平起步,今后根据门诊统筹资金运行情况逐步调整待遇水平和繳费比例

(1)设立门诊统筹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在一个年度内门诊医疗费起付标准为400元,最高支付限额:退休前人员为4500元、退休人员为6000元

免责声明:中顾法律网法律法规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000-9164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对医保市级统筹的建议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