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路金润滑油有限公司在哪里

所谓“优先权”是指商标注册申請人对其商标注册在申请日期上享有的优先权

我国于1985年加入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巴黎公约》第四条(一)1规定,任何人或其权利繼承人已经在本联盟某一国家正式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在6个月内在其他国家就同一商标在相同商品上提出的申请享有优先权。

通常國际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在该商标获得国际注册后又就同一商标申请指定有关缔约方给予商标保护。

如某公司在A国申请了商标后因业务擴展到B国,由于AB两个签订了商标缔约(如都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此公司可以就同一商标提出申请指定B国予以保护,此为后期指定提出申请的日期即后期指定日期。

我要回帖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