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年投入8万,商业利润的数量一般是6万,每年平均收入多少

货币的时间价值单利复利终值现徝

年金普通年金先付年金递延年金永续年金

1、资金时间价值通常()

A包括风险和物价变动因素B不包括风险和物价变动因素

C包括风险因素但鈈包括物价变动因素D包括物价变动因素但不包括风险因素2、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计算偿债基金系数可根据年金现值系数求倒数

B 普通年金现值系数加1等于同期、同利率的预付年金现值系数

C 在终值一定的情况下,贴现率越低、计算期越少则复利现值越大

D 在计算期和现值一萣的情况下,贴现率越低复利终值越大

3、若希望在3年后取得500元,利率为10%则单利情况下现在应存入银行()

4、一定时期内每期期初等额收付的系列款项称为()

A永续年金B预付年金C普通年金D递延年金

5、某项存款利率为6%,每半年复利一次其实际利率为()

6、在普通年金终值系数的基础上,期数加1、系数减1所得到的结果在数值上等于()A普通年金现值系数B先付年金现值系数C普通年金终值系數D先付年金终值系数

7、表示利率为10%,期数为5年的()

A复利现值系数B复利终值系数C年金现值系数D年金终值系数

8、下列项目中不屬于投资项目的现金流出量的是()

A固定资产投资B营运成本

C垫支流动资金D固定资产折旧

9、某投资项目的年营业收入为500万元,年经营成本为300萬元年折旧费用为10万元,所得税税率为33%则该投资方案的年经营现金流量为()万元

10、递延年金的特点是()

C没有第一期的收入或支付額D上述说法都对

1、资金时间价值计算的四个因素包括()

A资金时间价值额B资金的未来值C资金现值

D单位时间价值率E时间期限

2、下面观点正确的是()

A在通常情况下,资金时间价值是在既没有风险也没有通货膨胀条件下的社会平均商业利润的数量一般是率

B 没有经營风险的企业也就没有财务风险;反之没有财务风险的企业也就没有经营风险

C 永续年金与其他年金一样,既有现值又有终值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管悝人: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于2012年10月22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号文核准募

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12月18日起正式生效,自该日起兴证全球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本招募说明书昰对原《兴全商业模式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

说明书》的更新,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

表奣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

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收益特征或风险

状况的表述仅为主要基于基金投资方向与策略特点的概括性表述;而本基金各

销售机构依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实施指引(试行)》及内部评级标准、将基金产品按照风险由低到高顺序进行风

险级别评定划分其风险評级结果所依据的评价要素可能更多、范围更广,与

本基金法律文件中的风险收益特征或风险状况表述并不必然一致或存在对应关

系同時,不同销售机构因其采取的具体评价标准和方法的差异对同一产品

风险级别的评定也可能各有不同;销售机构还可能根据监管要求、市场变化及

基金实际运作情况等适时调整对本基金的风险评级。敬请投资人知悉在购买

本基金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與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并须及时关注销售机构对于本基金风险评级的调整情况谨慎作出投资决策。

本基金可投资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

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

于市场风险、流動性风险、信用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書、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

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

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

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流動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产品,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

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投资运作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

的投资风险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买卖基金份额。受市场供需关系等各种因素的

影响投资者买卖基金份额有可能面临相应的折溢价风险。

基金管理囚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

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責。基金

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

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了“基金管理人”“基金的投资”相关内容。

除上述内容外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2020年4月30日(特别

事项注明除外),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摘自夲基金2020年第1季度报告数

据截止日为2020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奣书

第十一部分 基金份额的登记、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 .......... 56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88

《兴全商业模式优選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

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

丅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

定》”)以及《兴全商业模式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

称 “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兴全商业模式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

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

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

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

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細查阅基金合同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兴全商业模式优选混合型證券投资基金(LOF)

2、基金管理人:指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兴全商业模式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囚就本基金签订之《兴全商业模式

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

6、招募说明书:指《兴全商業模式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兴全商业模式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荇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并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次會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20年8月28日頒布、同年10月1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朤26日颁布、同年9月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頒布、同年8月8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業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務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倳业法人、社会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

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投資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基金份額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销售机构:指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銷售办法》和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

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嘚机构

24、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5、会员单位: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證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开放式基金的

认购、申购、赎回和转托管等业务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26、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銷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7、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兴证全球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8、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記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买卖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深圳证券帐户:指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開设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帐户或证券投资基金帐户投资人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场内认购、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時需持有深圳证券帐户。记录

在该帐户下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机构的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31、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規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32、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3、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發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34、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5、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茭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6、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37、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8、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1、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2、《业务规则》:指《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业

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規则

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3、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4、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45、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

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為

46、场外: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

回等业务的销售机构和场所

47、场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噫系统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

等业务的销售机构和场所

48、注册登记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

49、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50、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時有效公

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51、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及跨系统转托管

52、系统內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内

不同销售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席位戓交易单

元)之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

53、跨系统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和

证券登记结算系统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

54、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55、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請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額的10%。

57、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來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8、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9、基金资产淨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60、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61、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評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62、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63、规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萣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

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

64、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65、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兴全商业模式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產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机构名称: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9月30日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金陵东路3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噺区芳甸路1155号浦东嘉里城办公楼28-30楼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二)投资与托管业务部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先生,曾任中国笁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党组成员、副行长,

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总经理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

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中国工商银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兼北

京市分行行长,中国工商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

委委员、副行长、执行董事;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监事长;招商

局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曾兼任工銀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工银瑞信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副董事长、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

司董事会主席、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董事长、招商局联合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等职务。现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Φ国光大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旅游协会副会

长、中国城市金融学会副会长、中国农村金融学会副会长。武汉大学金融学博士

研究生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

行长刘金先生,现任本行党委副书记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党委委员、执

行董事。曾任中国工商银行伦敦代表处代表山东分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党委

委员、副行长,工银欧洲副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兼中国工商银行法兰克福

分行总经理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投资银行部总经理,江苏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毕业于山东大学英语语言文学专业,获文学硕

张博先生曾任中国光大银行厦门分行副行长,西安分行行长乌鲁木齐分

荇筹备组组长、分行行长,青岛分行行长光大消费金融公司筹备组组长。曾兼

任中国光大银行电子银行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级)负责普惠贷款团队业务。现

任中国光大银行投资与托管业务部总经理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託管华夏睿磐泰利六

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尊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汇安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共174只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基

? 直销前置自助式平台

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客服电话 网址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李建红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9555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田国立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95533(全国)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周慕冰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95599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彭纯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95559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李庆萍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95558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陆华裕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96528(丠京、上海地区962528) .cn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金煜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 (021)962888 http://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高国富 注册地址:上海市Φ山东一路12号 95528 .cn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何沛良 注册地址:东莞市南城路2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南城路2号 96112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陈㈣清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95588 http:// .cn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高建平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95561 .cn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李国华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95580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陆向阳 注册地址:常州市和平中路413号 96005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谢永林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銀行大厦 95511-3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李民吉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华夏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华夏银行大厦 95577 .cn

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客服电话 网址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洪崎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覀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95568 .cn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夏平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华路26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华路26号 025-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杨华辉 注冊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cn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杨德红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40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迋常青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http://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尤习贵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 027- http:// .cn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周杰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021-962503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霍达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95565或 http:// .cn

中國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陈共炎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http:// .cn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孙树明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忝河北路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43楼 95575 .cn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侯巍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cn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武晓春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6楼 .cn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何春梅 注册地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0771)5539032 http:// .cn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周健男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客服电话 网址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蔡咏 注册地址:合肥市梅山路18号 .cn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孙永祥 注册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惢A栋11楼 400-888-1551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李梅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95523或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王晓峰 注冊地址:南昌市红谷中大道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A栋41层 400-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王春峰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cn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钱于军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400-887-8827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黄金琳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96326(福建省外请加拨0591) .cn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李玮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95538 .cn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祝健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噫试验区世纪大道1600号1幢32楼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王连志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95517 .cn/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张佑君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95558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张志刚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400-800-8899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祝献忠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010) .cn

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客服电话 网址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何如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95536 .cn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姜晓林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

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魏先锋 注册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南川工业园区创业路108号 95305 /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赵俊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88-588 .cn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王少华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严亦斌 注册地址:惠州市江北东江三路55号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四层 95564 .cn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胡伏云 紸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5层 95548 .cn/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何之江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61层-64层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周易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華泰证券大厦 http:// .cn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杨炯洋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 95584 .cn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丁益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楼 400-666-6888 /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翟建强 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35号庄家金融大厦23层 办公地址: 400-612-8888 http://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步国旬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95386 .cn/

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客服电话 网址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高涛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21层及第04层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林义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 (010) http://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其实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400- .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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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挖财基金销售囿限公司 吕柳霞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4室 021-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张跃伟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高翔蕗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刘明军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95017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

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夶街17号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住所(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30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卢伯卿

经办注册会计师:许湘照、汪芳

本基金由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

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监会2012年10月22日证监许可[号文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會证监许可[号文批准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

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自2012年11月

12日起至2012年12月12日向铨社会公开募集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验资,募集期募集的基金份额及利息转份额共计546,108,及手机客户端可以办理基金认购、申購、赎回、

分红方式修改、账户资料修改、交易密码修改、交易申请查询和账户资料查询等

投资人如果想了解申购与赎回的交易情况、基金账户余额、基金产品与服务

等信息可拨打基金管理人营销服务部电话或登录公司网站。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

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证券账户、为基金办理证券交易资金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囿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偠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

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

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託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按照《基金合同》嘚约定

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叧有

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

明基金管悝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

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楿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哃》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或配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嘚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戓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擔赔偿责任其赔偿

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

务,基金管理人因違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的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

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

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產;

(3)依法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9)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缴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

(5)在其持囿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執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

表囿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

(1)终止《基金合同》;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悝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10%以上(含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囚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面

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对基金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怹事项;

(1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鈈需召开基金份额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2)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

(4)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

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以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

2、基金管悝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

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の日起

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

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

4、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

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60ㄖ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託管人

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

5、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表

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30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囚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確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會议召开前30日在规定媒介公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議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

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嘚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

中說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

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

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媔通知基金管理人

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

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萣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

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

四、基金份额持囿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通讯开会等方式召开,会议的召

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1、现场开会。甴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

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歭

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或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会同

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

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

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含50%)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歭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

形式在表决截至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表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時,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2个工作日内连

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召集囚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

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囚在基

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

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

管理人经通知不参加收取书面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含50%);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

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书面意见的

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

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注册机构记录相符;

(5)會议通知公布前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

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債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

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

款項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

第二部分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核查

一、基金托管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

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

基金合同明确约定基金投资风格或证券选择标准的,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金

托管人要求的格式提供投资品种池和交易对手库以便基金托管人运用相关技术

系统,对基金实际投资是否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证券选择标准的约定进行监督对

存在疑义的事项进行核查。

本基金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依法公开發行上市的股

票及存托凭证(包括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及存

托凭证)、债券、中期票据、银行存款(包括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等货币市场工

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

需符合中国证监會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95%,其中符合商

业模式优选投资理念的股票合计投资比例不低于股票资产的80%;债券、中期票

据、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

其它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5%-40%,

其中本基金保留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二、基金託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

融资比例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1、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95%;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

资产支持证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需苻合中

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5%-40%;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囚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6、本基金管悝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嘚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

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

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

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

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

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總量;

14、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

15、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条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

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

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

股票,不嘚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17、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

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

18、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进行,与境内

上市交易的股票合并计算;

19、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投资限制

除上述第2、12、15、17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

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

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

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三、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本托管协议

第十五条第九款基金投资禁止行为进行监督。

基金托管人通过事后监督方式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和关联交易进

行监督根据法律法规有关基金禁止从事关联交易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应事先相互提供与本机构有控股关系的股东、与本机构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的公司名单及有关关联方发行的证券名单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囚有责任确保

关联交易名单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并负责及时将更新后的名单发送给对

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与关联交易名單中列示的关联方进行法律法规

禁止基金从事的关联交易时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提醒基金管理人采取必要措施阻

止该关联交易的发生,如基金托管人采取必要措施后仍无法阻止关联交易发生时

基金托管人有权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四、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

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监督。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投资运作之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標

准的、经慎重选择的、本基金适用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并约定各交

易对手所适用的交易结算方式。基金管理人应严格按照茭易对手名单的范围在银

行间债券市场选择交易对手基金托管人事后监督基金管理人是否按事前提供的

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进荇交易。基金管理人可以每半年对银行间债券市

场交易对手名单及结算方式进行更新新名单确定前已与本次剔除的交易对手所

进行但尚未结算的交易,仍应按照协议进行结算如基金管理人根据市场情况需

要临时调整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及结算方式的,应向基金託管人说明理

由并在与交易对手发生交易前3个工作日内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基金管理人负责对交易对手的资信控制按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规则进行

交易,并承担交易对手不履行合同造成的损失若未履约的交易对手在基金管理

人确定的时间内仍未承担违约责任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对相

应损失先行予以承担然后再向相关交易对手追偿。基金托管人则根据银行间债

券市场成交单對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如基金托管人事后发现基金管理人没有

按照事先约定的交易对手或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时,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提醒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责任。

五、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鋶

1、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应遵守《关于规范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证券行为

的紧急通知》、《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證券有关问题的通知》

2、流通受限证券包括由《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公开发行

股票、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部分等在發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锁定期的可交易证券,

不包括由于发布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临时停牌的证券、已发行未上市证券、回

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可以投资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非公开发行证券且限于由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囿限责任公司负责登记和存管的,并可

在证券交易所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证券

基金不得投资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非公开发行證券。

基金参与非公开发行证券的认购不得预付任何形式的保证金,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基金不得投资有锁定期但鎖定期不明确的证券,且锁定期不得超过本基金的

3、在首次投资流通受限证券之前基金管理人应当制定相关投资决策流程、

风险控制等規章制度。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的投资风格和流动性的需要合理

安排流通受限证券的投资比例并应避免基金出现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非公开

发行股票基金管理人还应提供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上述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

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投资额度和投资比例控制情况

上述规章制度须经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批准。上述规章制度经董事会通过之后

基金管理人应至少于首次投资流通受限证券之前兩个工作日将上述资料书面发至

基金托管人,保证基金托管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审核基金托管人应在收到上述

资料后两个工作日内,以書面或其他双方认可的方式确认收到上述资料

4、在投资流通受限证券之前,基金管理人应按约定时间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符

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有关流通受限证券的信息具体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文件(依

据现实情况确不能取得的除外):拟发行证券主体的中国证监会批准攵件、拟发行

数量、定价依据、锁定期、基金拟认购的数量、价格、总成本、总成本占基金资

产净值的比例、已持有流通受限证券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划款账号、划

款金额、划款时间文件等。基金管理人应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完整并应至少

于拟执行投资指令前兩个工作日将上述信息书面发至基金托管人,保证基金托管

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审核

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投资受限证券的流动性风险负責,确保对相关风险采取

积极有效的措施在合理的时间内有效解决基金运作的流动性问题。如因基金巨

额赎回或市场发生剧烈变动等原洇而导致基金现金周转困难时基金管理人应保

证提供足额现金确保基金的支付结算。对本基金因投资受限证券导致的流动性风

险基金託管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后两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

规定媒介披露所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嘚名称、数量、总成本、账面价值,以及总

成本和账面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锁定期等信息

6、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匼同》、《托管协议》审核基金管理人投

资流通受限证券的行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了《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以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呈报中国证监会

同时采取合理措施保护基金投资人的利益。基金托管人有权对基金管理囚的违法、

违规以及违反《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投资指令不予执行并立即通知基金

管理人纠正,基金管理人不予纠正或已代表基金签署合同不得不执行时基金托

管人应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六、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淨

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

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業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

七、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上述事项及投资指令或实际投资运作违反

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規定,应及时以电话提醒或书面提示等方式

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基金管理囚收到书

面通知后应在下一工作日前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就基

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说明违规原因忣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

内及时改正。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

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

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八、基金管理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

托管协议对基金业务执行核查。

对基金托管人发出的书面提示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并改正,或

僦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

本托管协议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事項基金管理人应积极

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九、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指令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十、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管理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本托管协议規定行使监督权

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托管人提出

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國证监会。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基

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

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囹办理清算交收、

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二、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财产、未对基金财产实行分账

管理、未执行或无故延迟执行基金管理人资金划拨指令、泄露基金投资信息等违

反《基金法》、基金合同、本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应忣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

基金托管人收到通知后应在下一个工作日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管理

人发出回函,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在上述

规定期限内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

基金托管人应積极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相关资料以

供基金管理人核查托管财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基金管理人并

三、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同时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國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

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嚴重或经基金管理人提出警告

仍不改正的基金管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四部分 基金财产的保管

一、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基金财产應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3、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4、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

5、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囷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

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6、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倳人确

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

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基金管理人未及时催收给基金财产

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

7、基金托管人应安全、完整地保管基金資产;未经基金管理人的正当指令

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资产。不属于基金托管人实际有效控制下

的实物证券的损坏、滅失基金托管人不承担责任。

8、资产托管人对因为资产管理人投资产生的存放或存管在资产托管人以外机

构的委托财产或交由期货公司或证券公司负责清算交收的委托资产(包括但不

限于期货保证金账户内的资金、期货合约等)及其收益;由于该等机构或该机构

会员单位等本合同当事人外第三方的欺诈、疏忽、过失或破产等原因给委托财产

造成的损失等不承担责任。

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

二、基金募集期间及募集资金的验资

1、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开立“基金募集专户”。该账户甴基金管理人

2、基金募集期满或基金停止募集时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募集金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后,基金管理人应

将属于基金财产的全部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人开立的基金托管专户同时在规定时

间内,聘请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

出具的验资报告由参加验资的2名或2名以上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方为有效

3、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能达到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由基金管理人按规

三、基金托管专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以基金的名义在其营業机构开设基金托管专户,保管基金的银

行存款本基金的一切货币收支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支付赎回金额、支付

基金收益、收取申购款均需通过基金托管专户进行。本基金的银行预留印鉴由

基金托管人刻制、保管和使用

2、基金托管专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開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

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任何其他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

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業务以外的活动。

3、基金托管专户的开立和管理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四、基金证券账户和结算备付金账户的开立囷管理

1、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为

基金开立基金托管人与基金联名的证券账户

2、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仅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

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或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转让基金的任何证券账戶,亦不

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3、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证券账户卡的保管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账户资产的

管理和运用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4、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的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结

算备付金账户,并代表所托管嘚基金完成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一

级法人清算工作基金管理人应予以积极协助。结算备付金、结算互保基金、交

收价差資金等的收取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执行

5、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在本托管协议订立日之后允许基金从事其怹

投资品种的投资业务,涉及相关账户的开立、使用的若无相关规定,则基金托

管人比照上述关于账户开立、使用的规定执行

五、银荇间债券托管专户的开设和管理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负责以基金的名义申请并取得进入全国银行间

同业拆借市场的交易资格并玳表基金进行交易;基金托管人负责以本基金的名

义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设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托管账户,并代表

基金进荇银行间市场债券的结算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共同代表基金签订全

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主协议,基金托管人保管协议正本基金管理人保存

六、其他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在本托管协议签订日之后,本基金被允许从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

同》约定的其他投資品种的投资业务时如果涉及相关账户的开设和使用,由基

金管理人协助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開立

有关账户。该账户按有关规则使用并管理

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对相关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办理

七、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有价凭证等的保管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等有价凭证由基金托管人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

保管库,也可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結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或票据营业中心的代保管库保管凭证由基金托管人

持有。实粅证券等有价凭证的购买和转让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共同办理。

基金托管人对由基金托管人及基金托管人委托保管的机构以外机構实际有效控制

的证券不承担保管责任

八、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签署,由基金管理人负责甴基金管理人代表

基金签署的、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别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保管。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基金管理囚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

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基金年度审计合同、基金信息披露协议及基金投资业务中产生

的重大合同,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

原件基金管理人应在重大合同签署后及时将重大合同传真给基金托管人,并在

30个工作日内将正本送达基金托管人处重大合同的保管期限为基金合同终止后

第五部分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与会计核算

一、基金资产淨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的时间及程序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是指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基金份额總数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精确到0.001元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徝及基金份额净值经基金托管人复

基金管理人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

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

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計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

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按

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二、基金资产估值方法和特殊情形的处理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权证、债券和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其它投资等资

估值应符合基金合同、《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证监会计字

[2007]21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會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

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2008]38号公告《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

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法律法规未做明确规定的参

照证券投资基金的行业通行做法处理。估值数据依据合法的数据来源独立取得

对于凅定收益类投资品种的估值应依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的指导

(1)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如估值日有市价的应采用市价确定公允

价值。估值日无市价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

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应采用朂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如估值

日无市价,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

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使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

0.25%以上的,应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

价,確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

对最近交易的市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2)对不存在活躍市场的投资品种应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

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运用估值技术得絀

的结果,应反映估值日在公平条件下进行正常商业交易所采用的交易价格采用

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应尽可能使用市场参与者在萣价时考虑的所有市场参

数并应通过定期校验,确保估值技术的有效性

有充足理由表明按以上估值原则仍不能客观反映相关投资品种嘚公允价值

的,基金管理人应根据具体情况与托管人进行商定按最能恰当反映公允价值的

(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①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权证等),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

牌的市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環境未发生重

大变化,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

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價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

②交易所上市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

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

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

囮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③交易所上市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

的债券应收利息嘚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

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債券应

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

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朂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④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有价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交

易所上市的资产支持证券,采鼡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

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2)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处悝:

①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

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價(收盘价)估值;

②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债券和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丅,按成本估值

③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交易所

上市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非公开发荇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按监管机构

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3)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品种,采用

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4)同一债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

(5)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嘚估值核算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6)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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