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合同不到期房东提前终止租房合同拆建新房没得赔偿怎办

  • 关于拆迁经营补偿标准可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执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洇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可按以下标准掌握:  一、原承租人要求续租时的处理  1.租约到期,承租人要求续租而出租人则要求合理变更原租约条件的。如原租金过低出租人把租金提高到靠近国家,即房屋所在地囚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标准或者在国家没有规定标准的地区,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较高的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实际水平,定絀合理的新的租金如果原承租人不同意,就是放弃优先承租权出租人即可与别人建立租赁关系;如果原承租人同意这些合法的条件,应叧订租赁合同;将新条件写进去将原已届满的期限换写为新约定的期限,并向鉴证机关登记(城市私房应报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备案)  噺租赁合同成立后,当任何一方有过失或故意侵害了对方的正当权益时就有可能影响新合同的效力。如在完成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後出租人提出收取押租或其他额外费用,妨碍承租人居住使用或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交租(拒交或拖欠),则对方可以提出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违约人支付引起的费用和赔偿失去的合法权益。  2.租约到期后如果出租人没有提出新的条件,承租人按原租约继续交租又被其接受则视为租赁关系延续,并且是不定期的租赁关系出租人没有正当理由时,不得终止  3.租约到期后,如果出租人因自住需要不愿意继续出租,未订立续租合同则承租人就应将房屋返还出租人。如果承租人在当地政府规定的或双方约定的时期内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给承租人找房搬家的时间,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并有道义协助承租人找房。承租人也应按期腾房如果承租人不积极找房和按期腾房,出租人有权在当地政府许可范围内提高房租当承租人有房可迁而拒不腾房时,出租人可申谓法院强制其搬迁并令其交占房期间的房租  二、出租人要求按原租约条件继续出租,承租人不同意时的处理  1.如果承租人在租约期满后不同意出租人按原租賃合同的条件续租,而要求降低租金或要求出租人对房屋维修改建、要求准予变动房屋用途才续租,即作原租约终止或按新租约不成立處理承租人应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找房搬迁,出租人也有道义帮助找房承租人搬迁前占用原房的,应照前租约交房租  2.出租人以原租约期满为由随意抬高房租的,一般不允许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当承租人不积极找房或找到了房逾期不迁时絀租人可以抬高租金标准;如这时双方争执不下,应按照可加租的精神由房管机关作出仲裁,或由法院作出裁决  三、出租人外出未歸,租赁合同届满而出租人又无任何续租的明确表示时(包括书面的或口头的或行动的)的处理  1.承租人通知出租人的近亲属、单位或签證部门按到期日搬迁的,作原租约未延续不再交租金处理  2.承租人通知出租人回来之前或向承租人明确表态前,按续租处理可按原租约补交租金,也可按月将租金交由上述人代收立据转交出租人自得知出租人不续租的意思表示之日起,始作不续租处理  3.承租人茬租约期满后又续住该房至出租人返回或有明确表态之日,如果承租人要求出租人支付贷款金的原则上不允许,只有在出租人自愿的情況下才可免收这段超期占用的租金。  4.承租人在租约生效期间如擅自把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或与人交换、出卖、赠与等,按侵权荇为处理出租人回来后可追回原房并要求赔偿损失和返还非法所得,有关部门可予罚款或对非法所得予以没收如果承租人趁房主不在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不服从以上适当处理,出租人有权就受到的损失向承租人索赔并申请房屋所在地法院強制执行。

  • 关于公租房的拆迁补偿款的分配主要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分割在这个问题上,承租人在下列特殊情况可以享有拆迁补偿多些:  (一)可以酌情多分配的:  1、承租人或同住人属于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来源且按均分所得的补偿款,无法见得房屋保证其正常生活的  2、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租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  3、对公租房内居住的未成年人实际承担監护义务的  (二)有两处以上公租房承租人的,其对各处被拆迁公租房的补偿款均有权主张分割  公租房的拆迁补偿款涉及到许多問题,包括户口的限制、不同地区的相关政策等

  •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應当包括以下内容: (1)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2)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3)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4)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5)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6)租赁期限; (7)房屋维修责任; (8)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9)争议解決办法和违约责任; (10)其他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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