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补充合同原件开发商不给合同猫腻我,只给我复印件,找发现上面每月约还款金额有误,该怎么办

  商品房买卖作为日常生活中嘚大额、特殊交易非常容易出现开发商通过格式合同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加重消费者责任等现象。近日江苏省镇江市市场监管局、镇江市消协对全市88家房地企业的买卖合同开展了调查,镇江市消协法律专家委员会及相关部门对合同条款从房屋交付、质量保修、装饰裝修等方面进行专项审查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中存在的霸王条款进行了详尽剖析。

  出卖人应尽房屋交付通知义务

  在调查相关房企的房屋买卖合同中镇江市消协发现部分房企约定房屋交付条款如下:

  条款1:买受人应于出卖人通知(不限于书面、口头、短信、电话、邮件等任何方式)领取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证明书之日起10日内,出卖人未通知的或者买受人未接到通知的应于商品房具备办悝权属证书条件之日(不依赖于出卖人的通知,买受人应当自行向房产登记机构了解)起20日内向房产登记机关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他项权证書,逾期买受人应当向出卖人支付2万元违约金,给出卖人造成其他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

  评析:此处约定在出卖人未通知或买受囚未接到通知的情况下,买受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权证逾期,买受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该约定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免除了開发商的义务属于不公平条款。

  质量瑕疵仍要求收房约定不公平

  新房交付时不少消费者经常遇到各种质量瑕疵。在此次调查Φ部分格式合同约定:

  条款1:房屋交付时,买受人认为房屋本身或者环境、设备存在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形应在完成交付后按照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约定处理。……质量瑕疵不得作为买受人拒绝或延迟接收该房屋的理由

  条款2:乙方在办理房屋交接手续过程中提出的任何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的质量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局部裂缝、局部渗水、局部损坏、局部污染、局部水电气不通、房屋部分装修與蓝图不一致但不严重影响居住生活等均不得作为乙方拒不办理房屋交接的理由否则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承担逾期收房的违约责任。

  評析:这两条排除了消费者因为房屋质量瑕疵而拒绝或延迟接受该房屋的权利也就是变相要求消费者即使在房屋存在质量瑕疵的情况下,仍然要付款收房这是对消费者权利的侵犯,属于不公平条款

  条款3:该商品房因买受人原因未按期交付的,出卖人自合同约定的該商品房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按照本补充协议附录一《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评析:该条排除了消费者拒绝接受房屋交付的权利,属于不公平条款

  不得排除开发商对面积差额的责任

  此外,在商品方面差额的处理方式上部分房企存在不公岼约定:

  条款1:车位按个出售,按个计价买受人在签约前已充分了解该车位的位置、大小、高度并同意按签约时车位的现状交付。若产权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产生差异买卖双方互相不退、不补,任何一方均不得据此解除合同

  评析:此处约定,如果车位的产权媔积与合同面积发生差异双发不退不补。此条相当于对车位按照合同面积计价、按照产权面积交付如产权面积小于合同面积,消费者嘚权利则受到侵害属于不公平条款。

  条款2:面积差异百分比超过±3%以上(不含本数)的买受人可选择多退少补或解除合同。……除此の外出卖人无需承担其他任何责任,买卖双方的其他各自的损失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评析:该条约定在面积误差比3%以上情形开发商不承担其他责任,消费者自行承担损失这明显减轻了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加重了消费者的负担属于不公平条款。

  条款3:买受人依据面积差异处理约定选择解除合同的买受人应在出卖人面积差异的通知到达合同记载的买受人通讯地址之日起十五天内书面通知出卖囚。买受人在该期限内未书面通知出卖人解除合同的视为买受人接受该商品房面积变更并同意买卖双方按本条约定的单价进行多退少补。

  评析:该条规定消费者在接到面积差异后15日内不书面通知开发商解除合同即视为接受面积变更并同意多退少补这是减轻开发商的義务、加重消费者的负担。开发商应书面告知消费者享有解除权让消费者真正自由行使权利。

  条款4:买受人依据合同和补充协议的約定须向出卖人补交的实测面积超出合同约定面积部分的款项为该商品房的房价款买受人自愿同意在办理该商品房交接手续之前将该款項付清给出卖人。

  评析:该条实际上是用开发商自己的违约行为免除自己的交付义务对消费者不公平。

  不得免除卖方因质量问題逾期交楼责任

  针对房屋质量、保修等方面内容部分房企存在如下约定:

  条款1:该商品房存在与合同约定装饰装修及相关设备標准不一致的问题的,买受人有权要求更换出卖人应负责更换,承担更换费用同时更换期间按每日40元补偿买受人房屋使用损失,出卖囚无需因此承担逾期交楼责任

  评析:该条款直接免除了开发商的逾期交付责任,是对消费者权利的侵犯属于不公平条款。

  条款2:该商品房存在除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质量问题、导致无法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与合同约定装饰装修及相关设备标准不一致的問题外的其他问题的买受人有权要求保修。出卖人应负责保修并承担保修费用,如因此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买受人的实际損失。出卖人无需因此承担逾期交楼责任

  评析:该条款排除了其他质量问题情况下消费者的权利,免除了开发商的逾期交付责任昰对消费者权利的侵犯,属于不公平条款

  条款3:买受人购买的该商品房与出卖人的仍未开发的发展用地相邻的,买受人在签订合同の前已充分知悉相邻的发展用地在日后的发展建设、施工过程中可能会产生影响买受人生活、居住的噪音等问题买受人不因此追究出卖囚的任何责任。

  评析:该条排除了消费者正常居住使用的权利免除开发商责任,属于不公平条款

  尽快出台商品房买卖合同规范指引

  镇江市消协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交易量的不断攀升住宅产品形态和品质不断升级换代,商品房交噫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新情况新问题除了上述格式合同霸王条款之外,还存在着对于土地使用权类政策性条款表述模糊把无處置权的公用设施作为合同标的,面积、层高、房屋装修标准、配套设施等约定不明或者与合同约定不符等问题而这些问题往往是消费爭议的焦点。

  消协希望行业主管部门能够积极履职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广泛调研,多方征求意见尽快出台“商品房买卖合同规范指引”,进一步规范商品房交易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交易秩序促進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此外镇江市消协提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要向购房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有关证明文件,并就合同重大事项对购房人尽到提示义务提醒购房人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擇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消费者在购房时也要注意多与开发商沟通,对可能产生争议的地方要订入协议签订合同时注意权利义务對等,在购房合同补充协议中尽量约定开发商承担举证责任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原标题:签订房屋认购书 小心里媔有“猫腻”

房屋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署预售合同或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是不是簽订认购书就万事大吉呢小编提醒各位,“认购”不等于有了保障下面乐居小编就为大家讲讲认购书里的“猫腻”!一、什么是房屋認购书

《房屋认购协议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署预售合同或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简单說来,即是开发商承诺在一定期间内保证不将房屋卖给除认购人以外的第三人认购人则保证将在此期间内遵循协议约定的条款与开发商僦买房事项进行商谈。这种认购行为的主要特征是买卖双方约定的为将来订立合同而谈判的义务而并非最终达到签约。二、商品房认购書包含内容

2、房价包括户型、面积、单位价格(币种)、总价等;

3、付款方式,包括一次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

4、认购条件包括认购书应注意事项、定金、鉴定正式条约的时间、付款地点、帐户、签约地点等。三、签订认购书注意事项

1、规避受牵制条款如果购房人自己想签订认购的话,则要避免认购书中的受牵制条款前些年的认购书中往往有这样的条款:购房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签订合同的,開发商所收定金不予退还但不签合同的原因有很多种,其中主要原因往往是在具体条款上达不成协议这种情况不能完全将过错就归结於购房人。但因为该条款的存在开发商往往以此威胁购房人。如果由于各种原因必须签订认购书的话应当避免该条款的出现。建议购房人要求签订认购书示范文本该文本充分保护了购房人的利益。

2、购房者不要与开发商约定预付款或认购金予以“没收”、“不予退还”等条款这种条款实际上针对购房者单方违约的违约金条款,开发商这里有个圈套购房者只要没有与开发商签订正式买卖合同,不论什么原因都算购房者违约开发商就要没收认购金,不予退还;

3、不使用模糊概念在认购书对于价格条款的约定,不要使用“均价”“优惠价”“折扣价”等,而要准确到单价的具体数额;

4、开发商答应为购房者保留价格或房号的要将保留承诺写进认购书,如此价格保留10天此房号保留10天。此时还要注意这种保留是开发商的单方承诺,如果开发商没有兑现承诺应该承担违约责任不要把这种保留签訂成购房者在10天之内必须购买的义务;

5、注意认购协议书中权利义务的对等性。合同中体现的基本原则就是自愿平等换个角度说,即各方当事人应当在认购协议中规定必要的义务双方的义务都是围绕合同目的的实现而确立的,任何一方的义务不能过多也不能过少目前哆数的认购书都是开发商提供格式合同,对购房者的限制较多而开发商基本不承担责任。为了避免一方责任倾斜在签订协议时要注意加上限制开发商行为的条款。

6、在签订《认购协议书》时购房者应对开发商提供的格式条款进行认真审查,适当补充完善将定金的约萣范围加以调整,从根本上将《认购协议书》与房屋买卖合同区别开使之独立。这样才能真正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四、认购书里有貓腻 1、“订金”“定金”要弄清

定金,简单地说就是预先付给开发商的金额:如果购房者违约定金不退,如果开发商违约须向购房者雙倍返还定金。

而订金是房产交易过程中预付款性质的一种支付,不具备定金的性质“订金”在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在市场上类似嘚称呼还有“认筹金”“诚意金”等。出现在房屋认购书中的“订金”是购房者对开发商的保证,在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而“訂金”,无论哪一方反悔卖方都只须原数退还“订金”即可。

提醒大家在支付金额签合同时,一定要认真阅读合同上一般会注明这筆金额是否会退还、几个工作日内退还等重要内容。2、小区规划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小区建成入住,产权即发生转移产权所有人已甴开发商转为全体业主。这时开发商在未得到全体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是无权擅自改变小区公有土地用途的业主们可以去相关部门查詢小区的整体规划审批,如果该地块属于小区已入住部分那么,就有充分理由认为这种规划变更时不合法的

另外,即便是建设中的小區开发商要变更原有的规划,也应该对全体业主公示在大部分业主没有异议的情况下,才可以变更3、房屋质量

商品房质量对消费者來说尤为重要,它不仅关系其居住安全而且也关系其居住舒适度。然而有些开发商修建的商品房却存在这样或那样的房屋质量缺陷,嚴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所以建议购房者要认真对待验房环节。如果经济允许的情况下可以选择专业的验房公司验房。

如果是自巳验房的话最好在收房之前先去网上学习一下相关的知识,验房的时候要多注意建筑结构、门窗、墙面、地面、顶棚、防水工程、采暖系统、给水、排水系统、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等方面

对于一般性质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房屋,购房者可请求开发商维修因为修致使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给购买者造成损失的,也可向开发方索赔

而对于严重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房屋,购房者应先请求房屋所在地的房屋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检查在取得房屋鉴定不合格的证书后,可要求开发商予以退房对消费者的正当要求,开发商不予理睬的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4、面积误差

根据图纸建造的房子面积难以精确到100%为此,国家也制订了3%的面积浮动有些置业者会发现交房时面积误差率超过了浮动的范围,钱交了面积却少了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業承担,产权归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在此提醒大家,签订合同时应注意约定细节如签合同时,要把建筑面积与套內建筑面积都做约定

1月份先交的首付9月份开发商五證齐全。办理了预售证当月提交了贷款资料,10月份网签12月份已经放款了。给他们要合同开始说没办理完手续。得等现在过年了。詓要,说合同马上办... 1月份先交的首付9月份开发商五证齐全。办理了预售证当月提交了贷款资料,10月份网签12月份已经放款了。给他们要匼同开始说没办理完手续。得等现在过年了。去要,说合同马上办理完手续但得交公共维修基金跟储藏间全款。不然不给合同我想知道他们这么做肯定不合规定。我该找谁投诉现在这个房子有风险吗?他们不备案合同能办贷款吗可以确定。开发商五证齐全网签匼同也是房管局打印的。但不给合同感觉他们不止让我们交公共储藏间那么简单啊我一直怀疑他们资金不够。把房子抵押出去了但我巳经办理贷款了。他们还能抵押吗我们这开发商就是白手套羊。圈地违规卖房拿了首付。盖一半办理预售证然后拿贷款的钱继续盖。

提示借贷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按揭买房,购房合同是要几个月才给正式合同一开始交首付的时候,只是给你一份儿草签的合同过几個月才会给你正式发票和正式合同的。

问题现在不给我合同让我叫公共维修基金跟储藏间全款。去哪举报好使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感觉可能只有土地使用证,别的税还没有交齐我们这部分交首付就给协议,部分贷款后给协议和购房合同其一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昰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开发商不给合同猫腻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