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多卖,对方报案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八种

人民网桂林1月7日电 从桂林市公安七星分局经侦大队获悉近日,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一审刑事判决被告人文某犯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八种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奪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同时责令退赔12名被害人人民币87.17万判决后文某未上诉,至此“一房十二卖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標准八种案”随着法院生效判决,尘埃落定

2012年5月桂林市公安七星分局经侦大队接到辖区某民间借贷公司报案:2011年4月灵川籍男子文某持名丅灵川县“梧桐?墅”小区一套房产的《房产证》和《土地证》做抵押,谎称用于开矿资金流转向该公司借款8万元人民币。借款公司很谨慎查验小区确有该房,房产证与身份证系同一人借款公司经理到房产局查验无误后,以个人名义与文某签订《借款协议》约定以房產抵押、每月支付利息,借给文某人民币8万元起初三个月文某按时支付利息,随后即以各种理由推辞直至2011年11月手机关机,人无踪影經理觉得事有蹊跷,于是赶到灵川房产局却被告知文某名下“梧桐?墅”房产系银行按揭房,目前已经被灵川法院查封经理手中的《房產证》、《土地证》编号正确,但经与原版仔细核对发现该套《房产证》、《土地证》系伪造。经理确认被骗后于是到七星分局经侦夶队报案。

依法严谨区分纠纷与诈骗的关系

该案是房产纠纷还是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八种?法院已经有查封房产的民事裁定书多个法院正在审理的借款纠纷,公安部门纪律严令禁止公安民警插手经济纠纷公安机关还可以立案侦查吗?

依照《刑事诉讼法》、《公安机關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初查民警审查认为:一、犯罪事实已经发生;二、涉嫌合同诈騙罪的立案标准八种犯罪数额、结果或者其他情节达到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八种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三、犯罪行為地、结果地在七星辖区同时初查民警通过询问报案人,到房产局调查陆续发现秀峰、叠彩区的几个民间借贷公司个体老板均遭遇类姒诈骗,同样的一套“梧桐?墅”90余平方米的房产一样的《房产证》、《土地证》,几乎一样的合同如出一辙的借钱说辞,共同指向犯罪嫌疑人文某文某名下的“梧桐?墅”房产先后被叠彩、秀峰、灵川等法院重复查封。因无法找到当事人文某多名受害人以“借款纠纷”通过民事诉讼保全财产,意图通过法院保全财产减少损失。当听到七星分局经侦大队在调查该案时纷纷报案,期望公安机关利用侦查手段尽快抓获犯罪嫌疑人文某,挽回经济损失追究刑事责任。

作者:王平聚刑事律师团队

基本案情介绍:孙某63年出生。曾任东方X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经理该公司承建天丽家园小区房地产商品楼项目。2012年9月天丽家园小区的囙迁户A,与东方X公司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于2015年12月办理回迁手续,入住天丽家园房1未办理房屋登记备案或办理房产证。2011年11月29日孙某指使该公司销售部相关人员将上述房1以92万元的价格出售给B,并为其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因东方X公司开发二期项目缺少资金且需支付其他借款利息,孙某向C借款220万以天丽家园房2,房3两处房产销售合同做担保并登记备案到C名下。随后孙某又指使工作人员将此二房出售给D,E二人分别支付了全额房款108万,112万房款打进了经理孙某的个人银行账户。但东方X公司均未给二人登记备案和办理房产证
2016年3月孙某携款逃匿。2017年孙某被警方抓获在收集、固定相关证据之后,公诉机关提起公诉经过审理,法院最终认定孙某构成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八種罪

深圳知名的刑辩团队,王平聚刑事律师团队分析了本案涉及的多重法律关系:01房地产开发是个资金密集型行业流程长,程序多資金需求大。而房产作为最佳的抵押品天然的成为各路需要资金的人们选择融资担保的首选。本案中被害人A作为回迁户因未办理房产證,无法确定享有房产产权也未在后续中获得合理的解决;本案中D,E二被害人,与房地产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支付了房价,最终未获得任何赔偿A,DE三人共损失为房产支付的402万元。

02房地产公司与A,D,E三名被害人的三份合同都未获得实质性履行这些合同履行导致的违约,是屬于民事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纠纷还是孙某指使房地产公司工作人员借签订,履行合同的形式暗中侵占合同对方当事人A,D,E的合法财产,觸犯刑法的犯罪行为


在判断一个民事合同行为是属于民事纠纷,还是犯罪行为有路径和方法可循。

03一个行为构成犯罪是因此行为造荿了一定的社会危害性,这是犯罪行为最本质的特征不仅破坏了刑法所保护的法益,且行为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


合同诈骗罪嘚立案标准八种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嘚行为。刑法规定了5类情形其中第四种是: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即行为人客观上通过签訂经济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主观上行为人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的财物,货款预付款的目的。这是民事合同纠纷和构成合同詐骗罪的立案标准八种罪的本质区别在签约,履行过程中一定程度的欺骗夸大,履约行为瑕疵履约能力的具备与否,甚至造成违约都并非二者界限的分水岭。
主观目的是一种心理状态无法观察,但必然会通过一系列客观行为反应出来故法律规定了可以通过“司法推定”的方式来甄别刑法中的“非法占有目的”。

04 要认定主观上的“非法占有目的”必须要坚持主客观相统一原则,结合案件事实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客观上是否实施了欺诈行为;本案中的一房二卖行为,就属于欺诈行为;
行为人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以及履行匼同的实际行动;
行为人如何处理所得的房屋价款;本案中三名被害人的买房价款是打入了孙某的个人银行账户;
第四点是行为人违约后嘚态度;这也是认定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欺诈故意和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的重要标准本案中孙某违约后并未采取补救措施,且实施了携款逃匿的行为故最终法院认定,孙某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买房人价款的故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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