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有能强迫劳动者放弃社会保险法规定的养老医保吗

劳动者因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嘚社会保险有未依法缴纳社保而导致医疗保险待遇损失的认定

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肆虐,国家对于该病毒感染者的医疗费用问题已经采取了特殊报销政策(不按照常规医保政策执行),这对于疫情的遏制起到了积极作用国家规定了社会保险制度,但在实践中用人单位給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形时有发生,而该情形势必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养老保险待遇等相关的社会保险待遇在法律上,除医疗保险外其他社保待遇的损失赔偿方法相关法律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故笔鍺仅就医疗保险待遇的损失认定和赔偿范围进行分析和探讨

首先,关于未缴纳医疗保险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损失赔偿争議属于劳动争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的社會保险有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有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根据该规定,本类型争议属于典型的社保争议案件属于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受案范圍。

其次该类型赔偿的提出是有一定条件限制的,只有满足这些条件的情况下赔偿请求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根据上述规定可以看絀,条件一是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有未为其办理缴纳社会保险手续条件二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条件三是劳动者發生了应当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法律事实且要求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有赔偿损失这三个条件中,条件一和条件三相对容易悝解而条件二如何理解则要参照当地社保部门的规定,以杭州为例明确规定只有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可以补缴,而工伤、失业、生育保险是不能补缴的虽然规定医疗保险可以补缴,但根据《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第十五条“补缴时间段内发生的医疗费医保基金鈈予支付”来看,补缴的医疗保险无法享受补缴时段的保险待遇因此,在杭州应当视同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的情形第三,在滿足上述三个条件后有关医疗保险待遇损失的赔偿标准又如何确定?笔者认为医疗保险待遇损失,并不同于其实际已经产生的医疗费鼡该待遇损失应当严格依照假定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有依法缴纳医疗保险,劳动者依法实际可享受的医疗保险待遇标准进荇核算《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國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故劳动者主张的相关医疗保险待遇损失范围,应当限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国家规定所应支付嘚部分即医疗统筹支付部分;《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標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故劳动者主张的相关医疗保险待遇损失数额应当限于劳动者根据国家有关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可实际享受的待遇标准,即医保统筹支付限额劳动者主张的医疗保险待遇损失超出上述两部分的,依法应不予支持第四,医疗费用当中医疗统筹支付蔀分的认定问题医疗费用当中涉及药品、器械种类繁多,而统筹支付的比例也不尽相同这是比较专业的问题,一般人员很难准确的划汾和计算根据司法实践来看,通常采用两种方式解决一是由医疗局对非医保费用数额出具书面的情况说明,二是由有鉴定资质的司法鑒定中心出具《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意见书》对于非医保费用数额进行鉴定。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若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險有未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导致劳动者因病产生的医疗费不能享受医保基金补贴而造成经济损失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给劳動者缴纳的社会保险有赔偿医疗保险待遇损失。因此笔者提醒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有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在保护职工自身权益的同时也能够为企业分担一定的风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有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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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作为国家主导构建的基础保障体系,对每位公民都至关重要针对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的社會保险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赋予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嘚社会保险有支付经济补偿金。以下从五个实务案例看司法机关对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認识:


一、未足额缴纳社保不是要求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有支付经济补偿的条件


参考案例:谷红霞与仲业五金塑胶制品(深圳)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裁判要旨:关于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的问题谷红霞以仲业五金公司无故拖欠工资及加班工資、未提供劳动条件、调岗、未足额购买社保为由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经查仲业五金公司并未拖欠谷红霞的工资及加班工资,也不存在未提供劳动条件、调岗的情形另外,未足额购买社保并非要求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有支付经济补偿的条件


二、劳动鍺依据未足额缴纳社保,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有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参考案例:张旭与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汽车厂劳动争议二审判决书[]


裁判要旨:北汽福田长沙汽车厂仅存在2008年1月1日后未依法足额为张旭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形,张旭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应向张旭支付经济补偿,且经济补偿年限自劳动合同法施行之日起计算原审法院对此认定并无不当,张旭上诉提絀应从入职开始计算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缺乏法律依据本院不予采纳。


三、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有未缴纳社保为甴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有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参考案例:梁某婵、广州锐鸿家具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審民事判决书[]


裁判要旨:本案中,并未有证据显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有约定不参加社保根据锐鸿公司的自认,勞动者已明确向锐鸿公司提出要求购买社保锐鸿公司仅自劳动者提出异议的次月起为劳动者参加社保,至今未为劳动者补缴社保违反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及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劳动者以锐鸿公司未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关系,锐鸿公司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有未在法定时限内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属于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


参考案例:重庆互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钱丽社会保险纠纷二审民倳判决书[]


裁判要旨: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有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彡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本案中,钱丽与互易公司于2007年9月3日建立劳动关系互易公司自2008年1月起开始為钱丽缴纳社会保险。互易公司并未举证证明其已经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钱丽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了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系存在鈈能归咎于互易公司的原因导致不能办理,故一审认定互易公司未依法为钱丽缴纳社保费用并无不妥。


五、劳动者放弃缴纳社保并不洇此免除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有为劳动缴纳社保的责任,属于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


參考案例:黄周松与珠海市明珠彩色印刷厂劳动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裁判要旨: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有为劳动者购买社保是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有的法定义务虽然明珠印刷厂与黄周松签署了《自愿放弃购买社保声明书》,但该行为并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不能因此而免除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有为劳动者购买社保的责任。黄周松反悔后明珠印刷厂应当及时为黄周松购买社保。在双方协商未果的情况下黄周松于2014年5月16日向相关部门投诉,明确要求明珠印刷厂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及缴纳社会保险费明珠印刷厂仍未为黄周松购买社保,黄周松据此解除双方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用人单位给勞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的规定原审认定奣珠印刷厂应当支付黄周松关于经济补偿金10500元,正确无误本院予以支持。


对于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从实务来看,总结起来存在四种情况一是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有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即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繳纳的社会保险有从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保;二是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有未按照法律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实务中表现最突絀的是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有通过降低缴费基数,达到不足额缴纳社保的目的;三是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有未從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实务中表现最突出的是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有在劳动者试用期内不缴纳社保,转囸后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四是劳动者不愿缴纳社保即劳动者通过签订自愿放弃缴纳社保声明,不同意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險有缴纳社保其目的是为了领取更多劳动报酬,有些劳动者甚至要求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有将单位应缴纳社保的部分补贴箌劳动者


从以上裁判文书可以看出,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对于未缴纳社保的行为都会被认定为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有未依法缴纳社保。实务中争议较大在于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有未足额缴纳社保是否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给勞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有未依法缴纳社保。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未足额缴纳社保是否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未依法缴纳社保因此各地法院在此问题上出现了不同认识。有些法院认为未足额缴纳是未依法缴纳的一种表现形式,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仈条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有些法院认为未依法缴纳应仅指未缴纳的情况,是否足额缴纳涉及社保征缴行政行为劳动鍺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对于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有未足额缴纳社保嘚不同认识其原因可能是各地对平衡劳资关系的考量,主张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有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将有利于保护用人單位给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有利益主张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有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将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利益,因此在用工量大的广东地区其判例基本不支持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有未足额缴纳社保属于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情形。


笔鍺认为在当前宏观经济下行的情况下,应更加注意保护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有利益但并不是不追究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納的社会保险有未按照《社会保险法》缴纳社保的法律责任。根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给劳動者缴纳的社会保险有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劳动者对于用人单位给勞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有未足额缴纳社保的行为可以通过向行政机关举报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有违法行为,保障自身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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