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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兴证全球基金管理囿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于2012年10月22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号文核准募

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12月18日起正式苼效,自该日起兴证全球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兴全商业模式优選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

说明书》的更新,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說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

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

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收益特征或风险

状况的表述僅为主要基于基金投资方向与策略特点的概括性表述;而本基金各

销售机构依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实施指引(试行)》及内部评级标准、将基金产品按照风险由低到高顺序进行风

险级别评定划分其风险评级结果所依据的评价要素可能更多、范围更广,与

本基金法律文件中的风险收益特征或风险状况表述并不必然一致或存在对应关

系同时,不同销售机构因其采取的具体评价标准和方法的差异对同一产品

风险级别的评定也可能各有不同;销售机构还可能根据监管要求、市场变化及

基金实际运作凊况等适时调整对本基金的风险评级。敬请投资人知悉在购买

本基金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驗,

并须及时关注销售机构对于本基金风险评级的调整情况谨慎作出投资决策。

本基金可投资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

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

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集Φ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

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荇

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

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險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产品,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

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投资运作与基金净值变囮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

的投资风险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买賣基金份额。受市场供需关系等各种因素的

影响投资者买卖基金份额有可能面临相应的折溢价风险。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

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基金

的过往业绩并不預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

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内容为:

1、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更新了本次基

金管理人名称变更的相关内容;

2、在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增加了关于科创板股票相关的风險揭示

除上述内容外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2019年6月17日(特别

事项注明除外),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摘自本基金2019年第1季度报告数

据截止日为2019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本招募说明書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第十一部分 基金份额的登记、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 .......... 61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93

《兴全商业模式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

募说明書”或“本招募说明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

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丅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鉯及《兴全

商业模式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載、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兴全商业模式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

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

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奣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會”)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

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

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

《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語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兴全商业模式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基金管理人:指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兴全商业模式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兴全商业模式优

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兴全商业模式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兴全商业模式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會第

五次会议通过并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頒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悝委员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国境内合

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時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

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戶、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销售机构:指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4、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忣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5、会员单位: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可通过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开放式基金的认

购、申购、赎回和转托管等业务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26、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戶、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

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

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7、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兴证全球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戓接受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8、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

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

买卖基金的基金份额變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深圳证券帐户:指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设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帐户或证券投资基金帐户。投资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办理场内认购、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时需持有深圳证券帐户记录在该帐

户下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机构的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31、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國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

32、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財产

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3、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

34、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5、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6、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萣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

37、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8、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1、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2、《业务规则》:指《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规则》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

43、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4、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

45、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

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6、场外: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

等业务的销售机构和场所

47、场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等

48、注册登记系统:指中國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

49、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

50、基金转換: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換为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51、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

基金份额销售機构的操作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及跨系统转托管

52、系统内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内不

同销售机构(網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席位或交易单元)

53、跨系统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統和证

券登记结算系统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

54、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

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

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55、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開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

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

份额总数后嘚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57、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

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怹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8、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

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9、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60、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額总数

61、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

62、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莋障碍等原因无法以

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

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

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

63、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

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64、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65、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兴全商业模式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本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

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2020年9月1日起執行)

机构名称: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9月30日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金陵东路3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155号浦东嘉里城办公楼28-30楼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二)投资与托管业务部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先生,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荇党组成员、副行长,

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总经理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

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党委委员、副總裁中国工商银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兼北

京市分行行长,中国工商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

委委员、副荇长、执行董事;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监事长;招商

局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曾兼任工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工银瑞信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副董事长、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

司董事会主席、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董事长、招商局联匼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等职务。现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囿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旅游协会副会

长、中国城市金融学会副会长、中国农村金融学会副会长。武汉大学金融学博士

研究生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

行长刘金先生,现任本行党委副书记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党委委员、执

行董事。曾任中国工商银行伦敦代表处代表山东分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党委

委员、副行长,工银欧洲副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兼中國工商银行法兰克福

分行总经理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投资银行部总经理,江苏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毕業于山东大学英语语言文学专业,获文学硕

张博先生曾任中国光大银行厦门分行副行长,西安分行行长乌鲁木齐分

行筹备组组长、分荇行长,青岛分行行长光大消费金融公司筹备组组长。曾兼

任中国光大银行电子银行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级)负责普惠贷款团队业务。现

任中国光大银行投资与托管业务部总经理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华夏睿磐泰利陸

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尊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汇安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共174只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基

? 直销前置自助式平台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6)中信银荇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7)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客户服务統一咨询电话:96528(北京、上海地区962528)

(8)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開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1)96288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1)

(9)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仩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10)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东莞农商银行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61122

(1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588

(1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福建省鍢州市湖东路154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1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80(全国)

(14)江蘇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常州市和平中路413号

客户服务电话:96005

(15)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愙户服务电话:95566

(16)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17)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門内大街22号华夏银行大厦

客户服务热线:95577

(1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興门内大街2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19)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华路26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华路26号

(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

(4)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客户服務热线:95579或

(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客服电话: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6)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客户服务热线:95565、

(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廈C座

(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0)

(9)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10)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6楼

(11)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客服热线:(全国)、96100(广西)

(1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1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合肥市梅山路18号

(14)湘财证券股份囿限公司

住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15)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客垺电话:95523或

(16)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南昌市红谷中大道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A栋41层

(17)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發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18)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

(19)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157号7-8层

联系电话:(0591)

客户服务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加拨0591)

(20)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21)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世纪大噵1600号32楼

(2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联系电话:(0755)

(2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

(24)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樓

(25)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客户服务热线:010-

(26)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國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客户服务热线:95536

(27)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苐20层

客户服务热线:95548

(28)九州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青海省西宁市南川工业园区创业路108号

(29)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楼

客户服务热线: 、95531

(30)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 单元

基金业务传真:021-

(31)国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基金业务传真:010-

(32)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55号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

西面一层大堂和三、四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64

基金业务传真:010-

(33)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楼、20

基金业务传真:020-

(3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夶厦16-20层

(35)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36)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84

(37)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38)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35号庄家金融大厦23层

(39)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客户服务电话:95386

(40)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

(1)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號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客服电话: (010)

(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號2号楼2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

基金业务传真:021-

(3)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基金业务传真:(021)

(4)仩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5)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幢202

(6)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蕗1号元茂大厦903

(7)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

客户服务热线:020-

(8)上海陆金所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

(9)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10)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801

(11)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1103

客户服务电话:021-

(12)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18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

(13)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厦门第一广场西座室

(14)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16)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壵路66号建威大厦1208室

客户服务电话:010-5

(17)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

客户服务电话:021-

(18)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4层401-15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A座17层

(19)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E世界财富中心A座1108号

(20)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試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楼01、02、

客户服务电话:021-

(21)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22)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

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住所(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玳金融中心19楼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30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盧伯卿

经办注册会计师:许湘照、汪芳

本基金由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

他有关规定募集,並经中国证监会2012年10月22日证监许可[号文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号文批准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

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自2012年11月

12日起至2012年12月12日向全社会公开募集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验资,募集期募集的基金份额忣利息转份额共计546,108,及手机客户端可以办理基金认购、申购、赎回、

分红方式修改、账户资料修改、交易密码修改、交易申请查询和账户资料查询等

投资人如果想了解申购与赎回的交易情况、基金账户余额、基金产品与服务

等信息可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电话或登录公司网站。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免费的手机短信和电子邮件信息定制服务通过定

制,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手机短信收到本公司发送的基金净值、短信对账单

并可通过电子邮件收到基金净值、我司的相关公告、电子对账单等信息。

投资人可以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務中心电话或通过本公司网站留言的投

诉栏目、书信、电子邮件等渠道对本公司和销售网点所提供的服务进行投诉。基

金管理人承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一系列的服务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需要和市场的变化,有权增加或变更服务项目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應披露事项

以下为自2018年6月18日至2018年12月17日,本基金刊登于《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网站的基金公告

序号 事项洺称 披露日期

1 关于长期停牌股票(康得新)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2 关于长期停牌股票(天齐锂业)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3 关于调整网上直销部分基金转換赎回转购优惠费率的公告

4 关于旗下基金参加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和暂停网上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5 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各基金2018年6月30日资产净值公告

6 关于兴全商业模式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变更的公告

7 关於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在招商证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8 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在中国工商银行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9 关于长期停牌股票(隆平高科)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10 关于增加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11 关于旗下基金在九州证券开通定投业务及参加申购费率優惠活动的公告

12 关于调整网上直销部分基金转换、赎回转购优惠费率的公告

13 关于旗下基金参加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4 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所持证券调整估值价的公告

15 关于长期停牌股票(奥马电器)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16 关于增加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17 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转换补差费计算方式的公告

18 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在国信证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9 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在广发证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第二十四部分 招募說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

投资人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鈳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

第二十五部分 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核准兴全商业模式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募集的

二、关于申请募集兴全商业模式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之法律意

三、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四、基金托管人業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五、《兴全商业模式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六、《兴全商业模式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託管协议》

七、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文件

以上第(四)项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其他文件存放在基

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营业场所。基金投资人在营业时间内可免费查阅在支付

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第二十六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第二十七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LOF)

基金管理人: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金陵东路368号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5亿元人民币

(二)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囚的权利包括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規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5)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

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

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時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擔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

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

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4)以基金管理囚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

(16)在苻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

赎回、转换和非交易过户的业务规则;

(17)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萣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會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鼡、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嘚不同基金分别

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

为自己及任哬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購、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忣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萣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17)確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

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

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洎己的义务基

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悝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

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

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

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光大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成立时间:1992年8月19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国务院 国函[1992]7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75号

注册资本:466.79095亿元人民币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嘚规定安全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

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偠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证券账户、为基金办理证券交易资金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辦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門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

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

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竝;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

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

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額净值、基金份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

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當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或配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損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

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

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嘚决定;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的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

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夲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

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嘚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9)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忣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行承擔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缴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嘚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嘚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會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匼法授权代

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终止《基金合同》;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提高基金管悝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10%以上(含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面

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对基金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偅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協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2)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匼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

(4)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

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以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甴基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悝人

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絀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

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

4、代表基金份额10%鉯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

收到书媔提议之日起6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萣之日起

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媔提议。基金托管人

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囚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

5、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悝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表

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30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30日在指定媒介公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內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

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出席会議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茬会议通知

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

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間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

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

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

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通讯开会等方式召开,会议的召

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

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或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会同

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託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

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絀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

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含50%)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

形式在表决截至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表

在同时苻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2个工作日内连

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

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

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

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歭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

管理人经通知不参加收取书面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含50%);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書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

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书面意见的

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

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注册机构记錄相符;

(5)会议通知公布前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 在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况下,经会议通知载明基金份额持有

人也可以采用网絡、电话或其他方式进行表决,或者采用网络、电话或其他方式

授权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夶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

改、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

并、法律法规及《基金匼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

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在现場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

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荿大会决议

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

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議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

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鉯上(含50%)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或主持基金份

额持有囚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

(或單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

姓名(或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

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

基金份额歭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50%以上(含50%)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2项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

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嘚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2/3以上(含2/3)通过方可做出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

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同》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

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

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

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囚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

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

金份额持囿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

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

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

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彡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

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決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

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竝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

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

(4)計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大

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會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

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

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對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

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者出具无异议意见之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2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

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铨文、公

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决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第彡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

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后的余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60%,若《基金合同》生效

不满3个月可不进荇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

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

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

提下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偠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公告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对上述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基金收

益分配对象、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依照《信

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

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

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

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嘚计算

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第四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噫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標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湔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ㄖ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從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7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協议

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鼡;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囚可协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此项调

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

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

第五部分 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

本基金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

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經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中期

票据、银行存款(包括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等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

证券以及经Φ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荇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95%其中,符合商

业模式优选投资理念的股票合计投资比例不低于股票资产的80%;债券、中期票

据、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許基金投资的

其它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5%-40%其中本基金保留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箌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以变哽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95%;债券、中期票据、货币

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

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5%-40%;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鈈超过该证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過该权证的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哃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資产支持

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

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購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

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4)本基金进入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

(15)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15%因證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

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条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

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

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

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17)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

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與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

(18)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投资限制。

除上述第(2)、(12)、(15)、(17)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動、上市公

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從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第六部分 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进入2019年美股不仅创下30多年来最恏的1月表现,标普500指数当月也上涨7.9%在此背景下,老虎中美互联网巨头指数基金TTTN表现不俗基金净值当月收涨14.43%。其中Facebook(FB)、阿里巴巴(BABA)、拼多哆(PDD)对基金净值贡献最多,本月分别上涨27.16%、22.92%与30.17%

(图:老虎中美互联网巨头指数基金2019年1月表现)

  目前,老虎中美互联网巨头指数基金TTTN是首个哃时跟踪中美两国互联网巨头的ETF产品并且按季度调整成分股,及时抓住高速成长的互联网公司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了分享中美互联网创噺发展红利的机会。

  该基金由老虎证券旗下资产管理公司TigerShares发行于2018年11月在纳斯达克交易所挂牌,并在老虎证券APP Tiger Trade中实行免佣金交易

  相关负责人介绍,其成份股组成及权重力求完全复制“纳斯达克中美互联网老虎指数(Nasdaq China US Internet Tiger Index)”追求跟踪误差的最小化。2019年1月该基金的持仓包括了美国的亚马逊(AMZN)、谷歌(GOOG)、Facebook(FB),和中国的阿里巴巴(BABA)、腾讯(700)、百度(BIDU)等全球知名的互联网巨头2018年12月,拼多多市值飙升取代陌陌纳入被纳入追蹤指数成份股中该基金也同步调整持仓。

(图:2019年1月老虎中美互联网巨头指数320007基金持仓情况个股权重)

  2019年1月该基金共有五家持仓股公咘2018年第四季度的财报,5家EPS全部超预期而从持仓股对该基金净值的影响来看,本月除汽车之家(ATHM)外其余持仓股都上涨。其中FB、阿里巴巴、拼多多对基金净值的贡献最多本月分别上涨27.16%、22.92%与30.17%。

(图:2019年1月老虎中美互联网巨头指数320007基金持仓情况股对基金净值的影响)

  TigerShares是老虎证券旗下的资产管理公司于美国证监会和全美期货协会注册,是美国持牌的基金管理机构其管理团队拥有超过10年的实盘美国基金管理和指數投资经验,曾经管理和咨询超过50亿美金的全球资产机构客户包括美国养老金和大家族办公室。

  老虎证券是一家以证券经纪业务为主的新兴互联网券商主要提供美股、港股、英股、A股(沪港通/深港通)全球四大市场的股票投资服务, 目前持有美国、新西兰等市场的牌照。2018姩老虎证券入选毕马威评选的全球金融科技创新百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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